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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尸走肉(夏树)-第2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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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鲸接受了城下之盟。

    这都是妲己后来告诉我的,因为我在巨鲸被逼进洞之后,就和龙女去拔出了金箍棒,与之通体合一!

    “如果打天庭能像打巨鲸这般容易就好啦!”回程路上,妲己感慨道。

    “呵呵,你说的是上一次么?”我笑道,第一次打巨鲸可老费劲了,不但依靠核潜艇的帮忙,还要感谢南海水族以万千海鲜封了鲸谷的大罐子口,我们才得以在朴欧巴的指挥下成功完成封印!

    当天晚上,小昭打电话来,说已经到了诺门坎,与连叶汇合,开始寻找钥匙!我说你直接去罗布泊等我!

    晚上十一点,连叶打电话,说钥匙找到了!

    半夜的时候,嵩山来了十八人,都是用棍的高手,我未敢怠慢,连夜请教棍法,一直练到次日中午,方才算是摸到了一些用棍的门路!俗话说,枪挑一条线,棍扫一大片,这只是对棍术肤浅的看法。游戏开发巨头通过学习,我大概理解了一下,用棍搏击,要度量距离之远近,计算时间之迟速,明确生死棍的变化,生死门之趋避,老嫩棍之进退,发力点之控制,回击点之内外,只有掌握了这些,才算入门!

    我趁热打铁,持棍与妲己的轩辕剑对战了几十个回合,在她的指导下,更得精进!

    “师兄,时间到了!”斯沫沫提醒。

    “嗯,去给我买两根火腿肠,路上吃!”我擦了擦汗,收起棍,放进烟盒里,率领众人奔赴机场,直飞西北,落地之后又转乘军用直升机,到达罗布泊!

    人到的差不多了,众人在妲己的指导下列了一个五行阵,不是为了对付敌人,而是制造强大的能量场,引起冥界注意!果然,不到半分钟,结界就被对方打开,众人逐一飞身进了沙尘暴,开启为期一年的冥界修行之旅!

    到了那边,见到秦书瑶,还有儿子,妈蛋的,长得比我都高了!

    说明来意之后,秦书瑶高度重视,马上要征集全国各地的高手来当教官团,我说不用,把我带来的人分散送到各地,由冥界各国出高手对其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一年之后,重新集结,然后我带回去!

    冥界的事情,照理不多叙述,这一年里,我几乎把之前寻宝的路线又走了一遍,这帮阳界的家伙,在那边一个个流弊哄哄的,都以为自己很强,可到了冥界,这个霓虹高手遍地的地方,被踩了几次,一个个都老老实实修行!

    有读者问了,冥界怎么不受天庭干扰?

    之前有过冥界十年的叙述,讲的太快了,可能有的读者没有看清楚。冥界有他相对的**性,跟阳界就像是镜子的两面。冥界也有天庭,就是之前讲过的天空之国,但他们的天庭没有阳界的天庭那么神秘莫测和强大,已经被我和妲己在一统冥界诸国之后,率军攻破!

    所以说干神族(相对于人族)这种事情,我还是有一定经验的!

    闲话不多说,一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年来,掉队了十几个人,阿门,上帝保佑思密达,他们的师傅告诉我,他们都在修炼中挂了,战争,避免不了牺牲,无论这种牺牲是在战前还是战争过程中!腹黑萌妹控兄计统计了一下,算上我和妲己、小昭,练成了霓虹境界的,一共有二十八人!其他高手,也都练到了紫气巅峰,队伍中再无紫气中阶这种“战五渣”!

    但我们的实力只是暂时的,回到阳界之后,真气就会掉落,逐渐回到原来的水平,这个过程大概需要一周的时间,所以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除了这支新的敢死队,攻天庭的队伍中,还多了几个新面孔,有龙一涵、李太虚、吕奉先、金雨辰,还有莉莉丝,就是在岛国咬妲己那货,这几位都是冥界的超一流高手,还是按照之前的统计体系算,紫气巅峰是1500到7000战斗力不等,这几个猛货的战力,都在10万以上!

    我和妲己、小昭的战斗力也都达到了8、9万了!

    秦书瑶也想来帮忙,但我没让她跟着,上述几个货,可以作为志愿军来帮我们,即便被擒或者被杀,也没什么,我完全可以说这都是我的朋友,而秦书瑶就不同了,她要是参战,即代表着冥界,万一界天庭动怒,把冥界也给剿灭了呢!

    秦书瑶,容我叫她一声瑶瑶,亲爱的,不能跟你双宿双飞了,在家好好管理你的国家,好好带孩子吧……秦书瑶亲自把我们这支庞大的部队给送回了阳界!

    回来之后,队伍马上又原路返回,没有耽误任何的时间,但众人的真气还是掉了20%左右!

    连叶和川岛已经拿到钥匙赶了回来。

    “准备登天!”我憋着一个屁(里面裹挟着真气呢),豪气万丈地说!

    “等等!”川岛芳子叫住了我,“夏朗,答应我一件事!”

    “你说!”

    “无论成功与否,帮我宰掉一个人!”川岛咬牙切齿地说。

    “谁?”我问。

    “川岛速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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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3、未完待续

    川岛速浪,这个我们唯一明确在天庭任职的近代人物,是川岛芳子的养父,川岛芳子的人生比较悲催,虽然生在皇室,但却赶上了满清大厦将倾,没有捞着任何好处。满清成为岛国傀儡政权之后,她被岛国浪人川岛速浪收养,才有的川岛芳子这个名字,熟料这个川岛速浪却是个禽兽!把川岛芳子给强暴了!

    原本骄娇的川岛芳子,改变了性格,开始痛恨男人,自己却时常假扮男人,人格分裂了,最终,她被培养成了岛国间谍,辗转于三国之间。后来被*抓获,判处死刑,但又被岛国给秘密救下,负责执行百年后的使命!

    正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让川岛活到二十一世纪不太现实,于是就把她先杀死,列成五马分尸阵,待百年之后破阵,人便可以复活!即便我们不找老魏破阵,小泽他们也会在通天塔完工之间去神农架破阵救出川岛的!就像“之前”我们遇到的那波忍者一样,川岛的埋尸地藏了一架不断发射电波的电台,作为寻找她的标记,就是我们“之前”在神农架与岛国人遭遇时发现的那个!

    当然,我不需要电台就能找到她。

    “一定,哪怕跟他同归于尽!”我表了态,川岛是整个计划中重要的一环,如果没有她的钥匙,我们就是坐在金箍棒上上去,又有何用啊,难道去打飞机么!

    由岛国工程师设计的大型扭力梁已经制造完工,此物就像是一个趴在地上的摩天轮,焊接了六十四个面包车,里面坐人,中间有个锁扣,用于固定金箍棒!

    妲己作法,乌云压地,以掩盖视线。

    众人就位,合力将扭力梁抬起,我将金箍棒垫在下面,变大,变长,变硬,把整个扭力梁给撑了起来,每个面包车上加装的螺旋桨开始旋转,不是为了让面包车飞,汽车发动机没那么大的功率,只不过是为了让整个扭力梁转动起来,以维持在空中的平衡,就像是竹蜻蜓一样。

    部队纷纷上车,锁好车门,我跃上了扭力梁中央的操作台,一边抽烟,一边喊口号!

    “长长长”

    可能因为整体重量比较大的缘故,金箍棒长高的速度不算很快。两个小时过去了,扭力梁已经在云端,高度仪显示,还差五百米才能到达指定的高度!

    高空中风很大,我几度差点跌下操作台,岛国工程师太偷工减料了,居然没给我弄个遮风挡雨的棚子,哪怕把挖掘机的驾驶室焊接上来也行啊!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我喊得口干舌燥,高度仪终于哔哔哔的响了!

    我缓了缓,朝下面一看,除了云海,什么都看不见。

    又往上看,除了蓝天,也什么都看不见!王爷谨记,勿惹狂妃“同志们!”我操起对讲机,准备做战前动员,如果不说,可能就晚了,打开了天门,连鬼都不知道那边迎接我们的到底是什么,也许是瞬间的毁灭!

    这是一场“真正”的战争!看着云端扭力梁的奇妙景色,看着一个个面包车里的那一张张神色各异的脸,我突然明白,神为何要“惩罚”我们!

    因为他们嫉妒我们这些凡人!

    因为我们拥有生命!

    生命,随时都可能死亡!

    而生命的死亡,则使这世界的一切变得更加美丽!

    每一刻,对于我们这些生命来说,都是稍纵即逝!

    所以,才美得无与伦比!

    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而时间,则让这种美丽变成永恒!

    因为你不可能比此刻更美丽,我们也再不会重回“此刻”!

    但是,我和妲己却回来了,回到了这一刻!

    定然是天庭中出现了叛变者,才让我们今天有机会直面天庭的妒火中烧,以我们的愤怒,讨伐他们!

    那个(些)叛变者,定然是因妒生爱,放下神格,开始信奉生命!

    生命,这是我们共同的宗教!

    活在每一刻,是我们生命共同的教义!

    屏幕前的你,请记住这些话!

    “同志们,”我拿起对讲机,放低了嗓音,“小昭,翻译。”

    小昭在一台面包车里点了点头,也拿起了对讲机。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原本没有什么崇高的志向。阴错阳差,我站在了这里,与你们一起,准备去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此刻,我不想做什么慷慨激昂的站前动员。”

    “在还是一介平民的时候,我一直觉得,一个人,应该靠自己的力量,立足于这个世界,要有足有的影响力,有足够的钱,可以守护任何想守护的人,可以再面对任何突如其来的灾难时,都从容淡定,我认为这样的人是伟大的。”

    “现在,我们的脚下,站着60亿人类,还有数不尽的生灵。它们,是我要守护的对象。”冥焚“现在,我们的头顶,等着我们的,可能是地狱,甚至要比地狱更可怕!它们,是我们的敌人,是想要夺去亿万生命的刽子手、屠夫、恶魔!”

    “消灭它们,也许我们都会死,但我们脚下的生命会活!会在这颗星球上延续下去!如果逃避,我们也许会活,但我们脚下的生命会死!这颗星球,将变成一个巨大的坟场!为了它们,我们此刻站在这里,为了它们,我们决议勇往直前!我记得在远征艾迪斯拉姆的时候,我与你们说过,这是我们共同的选择。我由衷感谢你们的选择,并为你们的选择,感到荣耀!”

    “同志们,历史往往只会记住将军,而不会记住士兵。但是,我向你们保证,你们每个人都会名垂青史!因为我们即将进行的,不是一场战争,而是一种,光荣!”

    天空中,沉默良久。

    耳畔只有轻风在呜咽,仿佛在为我们鸣奏哀歌。

    “出发。”我拾起钥匙,将霓虹真气灌入,耳畔的哀歌消失,眼前只有无尽的光明……*……*……*……*……*……*……*……*……*……

    我叫夏树,是个作家,或许称为一个写手也许更为合适。我祖籍东北,现居沪市。

    此刻,我正坐在一家咖啡馆二楼靠窗的座位上。

    马路的对面,有一家私人侦探社,名字叫“圣徒”,而我的对面,则坐着一个姑娘,她的名字叫十四,没错,她的名字就是十四,因为她没有姓。

    这是我们相识的第一百七十七天。

    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坐在这里,听十四给我讲故事。起初,她给我讲的是一只狼和一只羊的故事,狼的名字叫做夏朗,羊的名字,叫羊暖暖。

    后来,她又跟我讲一个人和一只狐狸的故事,那个人还是叫夏朗,而那只狐狸,叫苏妲己,偶尔,十四也会称她为苏菲。

    再后来,十四又跟我讲一个男人和他的一群小伙伴的故事,那个男人依旧叫夏朗,那群小伙伴的名字,我记得并不太全,因为实在太多了,但十四却能将他们的名字一一记住,就像是印刻在了她本不怎么灵光的脑海中一样!

    今天,她告诉我,故事讲完了。

    “可是我并未听到结局呀!一个故事怎么可以没有结局呢?”我惊讶地问,“后来呢?他们进入天庭之后的故事呢?”

    重生之奋斗生活手札

    “嘻嘻,我哪儿知道啊,我又没跟着去天庭!”十四喝了一口奶茶,奶昔沾满了她的上唇,十四调皮地舔了舔,“你或许可以直接问问夏朗啊!”

    “呵呵我上哪儿找他去?”

    十四脸上的笑容渐渐黯淡了下来,没有吭声,捧着奶茶杯子,盯着杯子里的奶昔,头慢慢的一点一点,似乎在思索什么。

    “几点了?”十四突然抬头问我,她从来不带手机,也不用手表,不知为何。

    “九点半了。”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说。

    “呀!今晚是不是有‘狂奔的兄弟’啊!”十四惊叫道。

    “可能有吧”

    “那我得赶紧回去了!”十四起身,戴上了棒球帽,端起奶茶,将剩下的大半杯一饮而尽,还打了个饱嗝,“走了啊!夏作家!”

    “喂!明天还来不?”我赶紧问。

    “来啊,为什么不呢?只要你请我喝奶茶,我就天天来!”

    “来就好。”我目送十四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

    我看向窗外的楼下,几秒钟之后,十四出现在了马路上,又是那辆白色的宝马轿车将她给接走了。

    我突然来了兴趣,她到底住在哪儿呢?

    每天,都是这台车把她送来,又在十四随时提出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楼下,将她接走,车膜贴得很深,里面的一切都不可见,车里到底是什么人呢?

    我合上笔记本,起身下楼,钻进咖啡馆门口我的那台丰田锐志,追过两个路口,终于跟上了那台包含了xzy三个字母的本地牌照的宝马车。

    跟了足有一个小时,宝马车终于进了一个小区,停在了第三排楼的楼下,我慢慢滑行到了第二排楼旁边,靠边熄火。

    十四先打开车门下来,正叽叽喳喳跟车里人说着什么,车灯关闭,宝马熄火,从驾驶室里走出来一个跟十四差不多大的女孩儿,但一直勾着头,看不清她的脸。

    俩人先后进了楼道,走在前面的十四还在喋喋不休。

    “操,就这点破事,你墨迹完了没!明天就教你还不行么!”那个姑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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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4、紫阳传人

    是个东北妹纸!

    十四嘻嘻笑着,捏了一下那个东北妹纸的臀部,那妞跟十四一样,都是极品身材!我在车里不由得吞了一口口水!

    刷!那个东北妹纸陡然转头,锐利的眼神射了过来,居然是发光的!我尼玛,是人是妖啊!我赶紧趴在了方向盘上,逃避视线,等我再抬头的时候,两人已经不见了。

    楼上几层的灯都亮着,不能断定她们到底住几楼,但我根据声控灯的变化,推断出她们应该是进了四楼的房间。

    目光锁定四楼,阳台上有许多许多花花绿绿的内衣裤!不过各个房间的窗帘都拉着,看不见里面,但是,隐约能够听见女孩子的欢笑声从房间里传出来。

    蹲守了五分钟之后,我决定离开。

    回家,翻看凌乱的笔记本,整理今天十四讲的故事。这已经是第二十七本了,电脑里光是初步整理好的零散资料,就已经达到了70多万字!

    这半年,除了整理这个,我什么东西都没写,全靠吃以前的老本,因为我隐隐觉得,这个故事如果写成小说的话,会火!

    十四跟我讲过,故事里的许多事情发生在“未来”,我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已经是夏朗携众人“改造”过的世界,一个没有丧尸的世界,一个不会走向毁灭的世界!

    嗯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倒是很像去亚龙湾看看,是否真的有那个通天塔遗址!不过现在我要做的事情,是明天继续听十四讲故事,我一定得问出夏朗一帮人上了天庭之后,究竟发生了这么,那应该是故事的结局,我总不能胡编乱造一个结局给他安上吧!

    洗澡,睡觉,一夜无话。

    次日早上,印佳宇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他家一趟,说从地摊上淘了一本古书,让我辨一下真伪,我说好,一小时之后到。

    印佳宇是我大学同学,家就是沪市的,毕业之后被爸妈安排进了电力系统工作,虽然干得是外勤工程的活,但是收入不菲。他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搜集廉价的古董,那是一种买彩票的心理。还别说,他总能搞到一些真东西,虽然不值什么大钱,大多是民国、晚清的小物件儿,但也算不赔不赚!

    我在这方面可以算半个专家吧,至少比他懂得多一点,我之前写过一本关于盗墓的书,恶补过这方面的知识,所以他每次弄到什么东西,都喜欢找我给看看。

    在楼下吃罢早饭,我开车去他家(今天周末),佳宇神秘兮兮地从抽屉里拿出一方红布,看形状是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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