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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鬼契(流浪)-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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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南勾城墙根之时,训练有素的阴兵们正在搜查来往的客商与阴倌,以及检阅鬼魂,因为现在是战时,进入南勾城是不允许带任何兵器、火器,这些违禁物的。

不过万幸的是,有向雨蒙在,李逵又打了招呼,我们一行人入城非但没有遭到盘查,反而受到了极大的礼遇。

进入城池,印入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的正中央一冲天神将石雕巍然而立,石雕刻力雄厚,神将被雕刻的栩栩如生,手持宝雕弓,作赤目欲裂愤然状,胯下黄马扬啼怒啸,自有一股英雄之气扑面而来,好不威武。

马铁心与向雨田二人恭敬的走到石像前鞠了三下,菜花则是环抱双手,作肃然状。

“秦哥,你知道这尊石像的来历吗?”菜花冷然问道。我摇了摇头道:“不知!不过从他的相貌、兵器来看,应该是位善使长弓的老英雄”

想到这,我肃然起敬道:“莫不是五虎神将中的黄汉升,黄老将军。”

马铁心插话道:“没错,正是汉升将军,昔日魏王手下邪将夏侯惇,亲率五万阴兵偷袭南勾城,汉升将军奉丞相诸葛亮令,与其余四员神将以神身从成都神庙赶赴阴司,助秦广王御敌,汉升将军当时在此城领兵抗敌,与夏侯惇激战数日,老将军斩敌无数,杀的夏侯惇军丢盔弃甲,为阴司打响了平叛第一炮,后来老将军在大战中神身消亡后,为了祭奠他,彰显汉升将军功绩,秦广王下令特筑此像,以供敬仰。”

“果真是忠肝义胆,百步穿杨的老将军。”我肃然起敬,忙拱手作揖。

穿过大广场,往里走了约百米,则是南勾城的主城了。

南勾城虽然比不得其他八大城池,却也属于九城之一,远远要比飘渺城繁华,城中到处点挂着灯笼,各种商铺、酒楼熙熙攘攘,依然是人声嘈杂,若不是城门口那森严盘查的士兵,城中怕是很难感受到那种大战在即的氛围。

“居然还能点火、挂灯笼,看来南勾城挺前卫的。”我指着远处的灯笼笑道。

“没办法,南勾城内的凡间客商不少,这是座人鬼交杂城,总不能让这些大客商们晕晕乎乎的过日子吧,老秦,你要是喜欢,这里连妓院都有,要不要去试试。”马铁心露出两排大白牙,嘿嘿笑道。

我笑了笑,没有搭理他。

其实这也跟南勾城的地理位置有关,后方有死亡沙漠、鬼方城、鬼方草原,天师府兵根本一时就不可能打到这来,前方又有幽冥河、吊桥,城内又有黑旋风李逵这样的猛将,所以这里的人根本不用担心战乱。

相反,因为所有的物资,从阳间抓来的壮丁都要在南勾城往其他南方四城调配,所以这座并不算大的城池,混合着阴倌、商人,可谓是热闹至极。

“南勾城只有南北两道门,南门就是咱们进入之门,也是从凡间攻打此城的唯一通道,而北门往南走则是黑水城、畜城、南王都枉死城,往北走则是死亡沙漠、鬼方城,若是咱们能把此人打到手,与天师府联合夹攻鬼方城,天师府就能突破眼前被动挨打,缺乏物资的困境了。”菜花小声的解释道。

“嗯,此城的位置太重要了,回头咱哥俩还得好好琢磨。”我点了点头道。

正说着,“向爷,城主已经在城府备好了酒菜、上房,你等请随我来。”一个将官领着一队人走了过来,恭敬的拱手道。

“有劳将军前方引路。”向雨蒙微笑抬手道,他跟李逵并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对南勾城也是熟悉的很,这么说不过是出于世家之礼罢了。

在整个阴司,除了鬼畜们生活必须的香是最抢手的货以外,其次便是酒了。

因为很多阴鬼都是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老鬼了,像李逵这样嗜酒如命的酒鬼大有人在,随着阳间的酿酒加工业愈发的成熟,比起原来的酒无论是纯度还是口感都要精炼不少,阴司的酒水多半就是从阳间进购了。

无怪酒商在阴司是最受欢迎的!

到了歇息的客栈,稍作歇息,马铁心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型沙漏,看了一眼道:“差不多快到了阴司开晚饭的时间了,咱们准备下吧。”

“你怎么知道到阴司开晚饭的时间了?”菜花皱眉问道。

因为阴司是没有黑白昼夜的,所以在这里容易让人忘记时差,根本没有所谓的时间概念。

马铁心道:“你傻啊,没看到进城们的时候,城墙边上那个巨型的沙漏吗?那就是阴司的时间表,十二个时辰漏光,而下面的装沙的容器则分为十二格,每一格代表一个时辰,所以跟阳间是没啥区别的。”

说到这,他嘿嘿的笑了笑:“别忘了,鬼也是要吃饭的,否则魂体消损,迟早得魂飞魄散。”

正说着,一个劲装汉子快速的走了进来,凑在向雨蒙的耳边飞快的说了几句。

向雨蒙拍了拍手道:“兄弟们,有眉目了,金太保住在城北的如意客栈天字号,而且李逵已经知会金太保参加今晚的酒宴了。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李逵那厮是个急性子等的久了肯定会不耐烦,咱们按计划行事吧。”

接着他又对那手下道:“阿贵,你的体型与秦哥最为相似,你随菜花兄弟去城头转转。”

“是,少主。”阿贵恭敬道。

菜花点了点头,冲我眨了眨眼道:“秦哥,见着嫂子了,记得帮我问好,别只嗨休的过头了。”

我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笑骂道:“妈的,给老子快滚。”

菜花走后,马铁心与向雨蒙二人稍微准备了一下,俩人既往城主府赴酒宴去了。

按照计划,他们二人去陪李逵喝酒,顺便让李逵把金太保也给叫上,菜花与阿贵的任务自然是吸引金太保的注意力。

他的面具没有换,金太保肯定是知道的,而菜花和阿贵,也就是所谓的我在城中瞎转,金太保的眼线才会把注意力集中在他们二人身上,为我赢得空缺时机。

我并没有急着去如意客栈找春兰,因为现在菜花或许还没有完全的吸引金太保的注意力。

半个时辰后,我出现在如意客栈的门口,计划很成功,门口的暗哨全都给金太保派去跟踪菜花了,而那些精锐黑骑则被他带入了城主府。

金太保这人向来多疑、嚣张,他看不上李逵,李逵也不太想鸟他,只是毕竟这是李逵的地盘,他又不能不卖这个面子,为了防止突发事情,所以身边不带着全副武装,他是不会去赴宴的。

进入客栈,里面只有少数的守卫,还有不少其他的有钱人,南勾城人多,客商也多,金太保也不能只手遮天。

我四下观察了几眼,这才慢慢的往三楼天字号房走了过去。

一想到可以见到春兰了,我的心情变的无比激动起来。

我在想,若是春兰见到我还活着,她会有多欣喜,多惊讶。

快要走到三楼的楼梯口时,我心里突然不自信了,有些惶恐不安,这次会面的后果无非两个结果。

其一:春兰重新回到我的身边。其二:春兰确实已经变心了,若是这样,我好不容易拥有的新身份又会曝光,下一步计划将完全没法开展。

今日四更,更新完毕。

☆、第二百三十章奈何从此作萧郎



我现在身负着重要的使命,必须要走稳每一步,否则随时都有可能在敌人的地盘落入万劫不复之地。

金太保知道以我和菜花的手段进城是迟早的事情,但是他绝对不知道我会和向雨蒙搭上线,一旦他知道这其中的内情,向雨蒙不仅仅会有生命危险而且很可能会被逐出阴司。

他与李逵是有些关系,不过别忘了李逵是上君手下的城主,真正威胁到他主子利益的时候,这个莽汉恐怕不会顾忌那么多,到时候不仅仅向雨蒙走不出这座城池,我和菜花也休想活着离开。

更可怕的是,向雨蒙苦心经营多年,在阴司的人际网,将会毁于一旦,对于以后我攻打阴司的大局,万分不利。

“春兰,你可千万不要让我失望。”我心中暗自感叹。

楼道内的光线很暗,天字号一连排的住房都让金太保给包了,可能是在南勾城,他知道我和菜花玩不出什么花样,再加上菜花与“我”在城内的牵制,住房附近的守卫并不森严,只有两个劲装守卫在末尾的一间上房门口站立着。

“金太保这个小人,名为保护春兰,实际上这无疑于一种变相的监禁,这狗日的也真够狡猾的。”我暗地里骂了一句,慢慢的往那两个守卫走了过去。

现在将这两个守卫杀了不是明智之举,惊动春兰不说,而且会引起城内的恐慌,怎么说金太保也是上君面前的红人。

我可不想因为杀这么两个垃圾守卫,搞的全城排查、戒严,那就得不偿失了。

想到这,我佝偻着身子,慢吞吞的蹒跚往两人走了过去。

“站住,干什么的?难道不知道这是太保爷的住处吗?滚远点。”一个守卫朝我大吼道。

“两位好汉,你们辛苦了,店家说太保爷与你们不远千里来到我南勾城,让小人给你们准备了点酒水,楼下候着了呢。”我慢吞吞道。

我在上楼前,见楼下不少人大吃大喝,以金太保的地位,他手下的护卫,店家自然是要好好招待,是以倒也不怕穿帮。

那两个守卫对客栈也不是很熟悉,还以为我是店里的伙计,脸上的表情渐渐放松了下来。

“告诉你们老板,谢谢他们美意,酒水就免了。”那两军士很是严明,不耐烦的挥手驱赶我。

“好汉,老板说了,这次准备的是阴司酿的,寒雨酒,清冽可口,专门招待太保爷的,还请务必赏光。”我继续游说着。

两个守卫互相看了两眼,显然被我说动了,寒雨酒是阴司以地府暗泉清冽兵寒之水酿造的佳肴,是阴司为数不多能跟阳间媲美的美酒,但凡稍懂酒道之人,都知道其珍贵,没有不动心的。

“少夫人武艺高绝,这里又是南勾城,量也不会出啥差错……”一个守卫咂了咂嘴,咽了口唾沫道,显然是酒虫犯了。

“嗯,没错,要不咱哥俩下去稍喝两杯,再上来也不迟。”

两人交头接耳了一阵。

“行,既然你们老板如此盛情,那就多谢了。”两个守卫点了点头,收起扑克脸,同时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听,这才放心的往楼下走去。

“嘿嘿,好机会!”待他们下了楼,我忙激动的返回到了楼上,天字号的房门上缝隙条上远远比地字号纸糊的要好的多,是用薄而坚韧的绸纱而蒙。

我试着推了推门,门是反锁的,想了想我决定先看看情况,伸出手指在纱窗上捅了个小洞,火红的烛光从里面透了出来,我探头望去,只见春兰正坐在圆桌旁边。

她那已经有了血色的脸蛋在烛光的映衬下娇嫩如花,丰满的**紧紧的包裹在红色羽衣内,透过那红色的内衣,那傲然的酥胸轻微的起伏着。

此刻她正低头满脸温柔的缝着一块红布,每一针每一线都是那么的认真,她的脸微微低垂,大而妩媚的眼睛显得是那么的温婉。

我顿时如同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凉水,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春兰以前是从不做女红的,她是巾帼女强人,能上马鞍,提三尺剑决不让须眉,英姿飒爽,武艺精良。

然而现在她却犹如乖乖的小家碧玉,用并不熟练的手法,一针一线的缝着那块红布,神态柔和,仿若手中握着的是整个世界。

“难道她在缝制披风?”我狐疑道。

如果是披风那自然不是给我的,因为我从来不穿红色,相反那是金太保最喜欢的颜色。

上次在渡口,他的衣服被菜花的金鸡火灵咒给烧毁了,想必是春兰这才亲自动手为他缝制。

见他那般、温柔,那般的认真、深情,我有种深深的失落感,心中无比的痛楚。

“啊!”陡然间,春兰一不小心刺破了手指,娇嫩的脸庞疼的花颜失色。

这一针犹如扎在我心头一般,万分头疼,我心中一紧,推开门闯了进去。

“好大的胆子!”春兰一见我这个刀疤恶男闯了进来,手指一弹,手上的银针朝我疾射了过来。

那银针速度确实极快,但是奇怪的是,在我看来就如同漂浮物一般,慢腾腾的飞来,就像慢镜头一般。

待到眼前,我这才别过头,银针穿破窗纱射了出去。

我反手把门带好,冷笑道:“夫人,好功夫。”

说完,我快步抢了过去,左手衣袖一拂,罡风四起,将屋内的红烛给弄熄灭了。

同时,我的右手擒龙手爪形而上,手掌隐约青龙咆哮,春兰大惊之余,已经被我锁住喉咙。

“杜春兰,你最好乖乖的给我坐好,否则别怪我手下无情。”我扣住她娇嫩的脖子,拉了条凳子在她的旁边坐了下来。

说话之余我的目光落到了那块红布上,春兰正在用金色的丝线勾勒象征金家的徽旗,我猜的没错,她果然是给金太保做的。

“夫人,绣的一手好字,只是夫人这么做,未免于心不安么?”我冷笑了一声松开了她的脖子。

杜春兰芳心一震,咳了咳惶恐的问道:“你,你到底是何人?”

我痛声笑道:“我是谁不重要,只是我的一位朋友,日夜牵挂他的妻子,四处苦练绝学,饱尝生死煎熬,只为有朝一日,能从金太保手中夺回自己心爱的人,如果他若知道自己的结发夫妻,早已变心,肯定会痛心无比。”

在黑暗中,我可以清楚的看到杜春兰的脸瞬间变的煞白,眼中泪珠滚滚,无比的哀伤。

“你的意思是,我剑哥还活着,他还活着?”杜春兰似乎忘记了安危,抓着我的袖子,紧张的问道。

我冷笑了一声,甩开她的手,“他非但没死,而且成了天机门的掌教,玄门的阎君,杜春兰,枉秦剑对你一番情意,你却在这与金太保情投意合,真乃放浪至极。”

杜春兰苦笑道:“剑哥没死,他没死,太好了。”转而又激动道:“快,快,带我去见他。”

“你有脸见他吗?如此一来,你又岂不是对不起金太保了?”我想看看金太保在她心中的分量到底有多重。

果然,我这话一出,杜春兰颓然的坐了下来,表情无比的酸楚、无奈、复杂。

我瞬间明白了,她已经爱上了金太保,若是她心中没有金太保,又何必这般难为情。

“哼!”我冷哼一声,“你若是有心见秦剑,我现在就带你回江东找他。”

杜春兰摇了摇头,痛苦低泣道:“不,我已经没脸回去见剑哥了。”

突然,她噗通一声,在我身前跪了下来,“壮士,求求你,替我转达剑哥,就说杜春兰对不起他,让他权当我死了。”

她这一跪,我知道从此我俩夫妻之情彻底断了,她这是铁了心要跟金太保在一起。

我想起刚刚在门外,看到她那幸福、甜蜜、温婉的微笑,心中已经明白,她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春兰,而是一个温婉、娇柔、多情的妻子。

那是我俩在一起,我从来没有感受过的一种温柔。

金太保已经捋获了她的身心,我有些恼怒,猛然发力震开了她,“啊!”她捂着小腹侧身颓然的瘫坐在地上,脸色煞白,一句话也不肯说。

“此后自是只当你死了,人心叵测,当真是错不了的!”我咬牙切齿的指着她,冷冷吐出几个字。

说完,忍着内心的剧痛,往门口走去,我不想在这停留太久,以免守卫回来,引起厮杀。

最重要的是,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从此可以彻底死心了。

我暗自庆幸,没有用真面目去见她,否则必然会为这变心的妇人出卖。

“她的眼泪是假的,是虚情假意……”我不断的在内心提醒自己,以免自己回头再看她,再心疼她。

“唉,一生一世一双人,奈何从此作萧郎!”我低叹一声,拉开门,走了出去。

“一生一世一双人,奈何从此作萧郎……”杜春兰反复的念了几遍,突然她像是明白了什么,捂着小腹踉踉跄跄的追到门外,却哪里还曾能见到那人的半分影子。

今日四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一章天赋神通



我踉踉跄跄的从楼上走了下来,发疯似的在大街上吼叫着,以最快的速度冲回到了客栈。

心痛的痉挛扭曲,我的脑中一片空白,整个人像是失去灵魂的躯壳。

得到春兰亲口所说,一切都是那么的残酷,我的美梦,我美好的幻想都成了泡沫,轰然爆碎,炸的我体无完肤。

她的表情,她的态度,她的话无时无刻不像刀子一样往我心里扎。

这世界上没有比背叛更痛苦的事情,杜春兰,这个与我唯一有过媒妁的女人,曾经同床共枕的女鬼,如今的女人,在与我分离后,最终投入了金太保的怀抱。

诚然,她对我还是有留恋的,但是我已经给了她选择,她选择了金太保。

我是没有能力左右人心的,即便是今天我露出真面目,我也未必能够带的走她,因为在她的心中,金太保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人。

我此刻头疼欲裂,痛不欲生,只想大醉一场,愤怒之下,我踹开了向雨蒙的房门,把这小子房间里存放的好酒全都拿了出来,一瓶一瓶的往嘴里灌,只想喝个痛快,忘却一切烦恼。

而酒此刻无疑是我最好的选择,我需要它的麻醉,忘掉那个可恶的女人。

菜花回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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