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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力萝莉:无敌萌宝来敲门-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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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正海倚在床头看着面前负手而立的高大男人,很是为难地陪笑道:“承蒙夜老大看得起姚某人,但真的是不好意思,姚某女儿跟殷家三公子情投意合,已经准备在下周五订婚,何况小女平常都被宠坏了,任性娇纵又爱耍小姐脾气,实在是不敢高攀您。”
他女儿与自己情投意合?自己怎么不知道?自己连那个姚思思长得是高是矮是胖是瘦都不知道,姚正海说起谎话还真是手到擒来啊!
病房内,气氛有些低沉的压抑。
殷墨宸静静站在床前,只是听他说着,并未答话。他脸上戴着黄金面具,看不清神色,只有一双凤眸幽黑深邃如同万丈深渊一样望不到底。
这个男人的压迫感很重,周身散发出强大的气场,他的不回应,让姚正海完全摸不清他的想法,甚至还有些透不过气的感觉。
然而自己毕竟见过大场面的人,当年在青龙会,自己可是沈啸天的左右手,也曾经在黑道上呼风唤雨,受人敬畏。难道还怕了这小子不成?
姚正海看男人冷淡的眼底没有半分动容,轻咳一声,又接着说道:“我们也只希望思思能嫁给爱她的男人,安稳平静地过日子。我年纪大了,也受不了什么刺激,这次进手术室还不知道能不能再出来,还请夜老大能体谅我们做父母的心哪!”话说到这份上,他要是再不退步就显得不近人情了。
沉默片刻,殷墨宸轻笑一声,缓缓启唇道:“姚老,你太紧张了。我只是听说你有个女儿随口提一提,如果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再要娶岂非强人所难,棒打鸳鸯?”
见他终于松口,姚正海心中的大石这才落回原位。今晚,这个男人突然到访,借探病为由竟向他提亲要娶他的女儿思思,幸好昨日他已经与殷氏的代理董事长殷执文达成协议,这才有足够的理由来拒绝他。眼前这个男人虽然年纪轻轻,却接管了整个青龙会,雷厉风行的做派比起当年的沈啸天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喜怒不行与色,习惯于各种暴力手段,无论是用武力还是技巧,皆能置人于死地。他在人前总是戴着一张黄金面具,据说没有人见过他的真正的长相,却有无数女人为他痴狂,高深莫测又神秘魅惑,绝对不是易与之辈。
姚正海当然不希望将自己宠爱的女儿嫁入这样一个火坑,相对而言,自己更喜欢容易掌控的事物,比如,殷家那个老实软弱的三少。
姚正海连忙继续陪笑:“多谢夜老大,下周我女儿的订婚宴,还请您赏脸光临。”
“在下自然会到场。”殷墨宸嘴角扬起淡淡的弧度,眼中却是一贯的不动声色,“姚老好好休息,告辞。”
待他走后,叶妙心便推门走了进来,其实刚才她一直躲在暗处,将他们的谈话内容一字不落地听进耳中。
她十分不理解姚正海为什么要拒绝这个拥有强大背景和实力的男人,而把女儿嫁给殷家那个没有实权的废物私生子!
☆、找龙图腾还得靠自己!
叶妙心关上病房的门,转过脸气势汹汹地质问道:“姚正海,你疯了吗?为什么不经过我同意就擅自答应把女儿嫁给殷三那个病秧子?!”
“你懂什么!”姚正海摸了摸嘴上的两撇胡子,嗤笑一声,“谁告诉我要把女儿嫁给殷墨宸了?”
“原来你昨晚就答应了殷执文?我说他怎么突然来探病,原来是把如意算盘打到我们女儿身上来了!”刚才她在门外也听得一清二楚,还说什么女儿跟殷三情投意合,分明就是胡扯!
姚正海指了指床边的椅子,示意她坐到自己身边:“我的确答应殷执文让咱女儿跟他的侄子订婚,但也仅仅是订婚而已。”
叶妙心坐到他跟前,却依然没有给他好脸色:“都订婚了,难不成到时候还能悔婚?”女儿虽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可这十八年来,自己在她身上花费了多少心血?就算殷家再有钱,自己又怎么甘心让她嫁给一个废物?
“我派人暗中调查过,殷家那个私生子患有脑垂体萎缩这种病,活不了多久,我们让女儿先和他订婚,只要拖他个三五年,等他一死,殷家的亿万财产还不都得改姓姚?”姚正海说完,不无得意地笑了起来。殷执文这个人没什么远见,等殷墨宸一死,要把他赶出殷氏可容易多了。
“可是你知道青龙会老大意味着什么吗?”叶妙心忍不住反驳,当年她一直梦想能够成为沈夫人,可惜沈啸天的眼中只有她姐姐叶晚晴。她怎么也想不通,明明她们两人长得一样,为什么他连看都不看自己一眼?也正因为如此,她才退而求其次地勾引了姚正海。
如今青龙会老大主动提出要娶自己的女儿,她怎么肯放过这么好的机会?那个叫夜宸的男人手上有太多的筹码,只要他想要,就算十个殷氏,他也有办法得到!这就是权势!
更何况十八年前叶晚晴把叶氏家族的传家之宝龙图腾偷偷给了沈啸天,连累得她也被逐出家门。如果思思真的可以顺利嫁给青龙会老大,正好可以帮她打探龙图腾的下落。
“你以为嫁给青龙会老大是多么光彩荣耀的事情吗?”姚正海见她鬼迷心窍,没好气地说道,“想想沈啸天一家人的下场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难道你希望我们的女儿也活得那么痛苦吗?”
他十三岁就在街头砍人厮杀,在黑道摸爬滚打了近二十年好不容易才脱离了那条不归路。那种刀头舐血的日子不好受,每晚临睡前他总会不由自主地想是不是还能再看见明天的太阳。踏上黑道这条路,谁都有可能在哪天一个不留神就被人在街头乱枪打死,他不希望自己女儿过这种担惊受怕的生活。
叶妙心看着病床上这个对自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人,他的头发已经半百,他的额头已经布满皱纹,虽然依稀能从脸上看出当年混黑道时的意气和容光,但是她不得不承认,他已经老了!或许是自己看错了人,她没想到姚正海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如此胆小窝囊!
他想过低调平静的生活,但是他不知道吗?安稳和舒服是留给死人的!
早知道会是如此情况,她真不该让女儿回来劝他做手术,就让他死在这病床上算了!既然他已经完全指望不上,那么找龙图腾一事,还得靠她自己!
☆、半夜厕所遇‘鬼’!
与此同时,在普通病房区,所有病人及家属都进入了梦想,四周万籁俱寂。
而睡在病床旁折叠床上的叶之夏却在这个时候睁开了眼睛,清醒地望着满室的黑暗。请不要误会,她压根不是失眠,纯粹是晚上骨头汤喝多了,活生生被尿给憋醒的。
普通病房自然没有VIP病房那么高档,房间里没有洗手间,要解决人生大事就得穿过住院部一楼的大厅绕老远的路跑去蹲公厕。为了减少麻烦,很多病人家属都会在病房的床底下放一个便携可手提式马桶,学名,痰盂。
因为老娘腿上有伤,行动不方便,所以,叶之夏也替她准备了这样一个简易环保的小马桶。可是,自己好歹也是有着高等卫生观念的读书人,用这种玩意不仅有心理障碍,而且坐在上头肯定嘘不出来。
想着,她只能咬咬牙从床上爬起来,轻手轻脚地套好衣服,然后打着手电出了房门。
虽说已经初夏,但是夜风还是凉飕飕的。叶之夏裹紧身上的外套,不由加快了脚步。
到了公厕门口,她才发现这里压根就没有电灯。周围黑漆麻乌的,如果不是手里有个电筒,她连厕所门在哪儿都看不清。
还市人民医院呢,公共设施这么差!
不过她实在是太着急了,又跑了这么远的路,没闲功夫再抱怨。她看都没看墙面上的男女标志,凭着在学校上厕所的习惯,本能地拐进了右边的厕所。如果这个时候是大白天,她肯定会看到自己走进的那一面墙面上用红色瓷砖贴着一个大大的‘男’。
蹲下身,叶之夏听着自己嘘嘘的声音,忽然就想到了一首诗: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谈,大珠小珠落玉盘。
嗯,果然很应景啊!
方便完,她站起身舒服地长吁了一口气,释放完体内多余的水分真真是通体舒畅啊!
她将手电叼在嘴上,提好裤子系好腰带。正准备走人,忽然手电筒的光往旁边一晃,她看到自己正对面的墙角站着一个高大的黑影。
叶之夏天生胆子就比别人大,但是在这种夜黑风高寂静无声的厕所里,冷不丁冒出个人,她还是狠狠吓了一跳。紧张地握着手电,她提高音量壮胆:“谁?是谁在那里?”
手电的光柱照过去,由下而上,首先印入眼里的是一双锃亮的黑色皮鞋,黑西裤,黑衬衫,然后是一张反射着手电微弱光芒的黄金面具。
“鬼、鬼啊!”叶之夏吓得把手电一扔,拔腿就往厕所外跑。谁知天太黑,她没看清楚路,一头撞在前面的墙上,“嗷!好痛!”捂着额头,她惨惨叫了一声。
“哪里有鬼?”站在墙边的黑影突然出声,清冽的嗓音听在耳中似曾相识。
她停住脚步,转脸看向声源处。手电滚落在离那人不远的地方,照着他的腿在地上留下长长的影子。
有影子,那就说明对方是人。
☆、靠!错进了男厕所
叶之夏站在原地,怔怔地看着那人弯腰捡起她丢在地上的手电,迈着沉稳地步子朝她走过来。
待他越走越近,她终于看清楚了他脸上戴着的黄金面具在黑暗中有淡淡的光芒滑过。
她终于认出了他的身份,有些瞠目结舌:“面、面具男!”
殷墨宸刚才离开姚正海的病房后,就打算驱车离开医院。无奈,人有三急,而离停车场最近的就只有这个卫生条件以及硬件条件都不咋滴的公共厕所。没有办法,他只能将就。谁知道他刚拉上长裤拉链,这个小丫头就火急火燎地冲了进来。
相较于她的不淡定,男人平静地扫了她一眼,反问道:“大晚上的,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句话好像应该是自己问他吧!
叶之夏抹去额头上被惊出的冷汗,突然意识到什么,大吼一声骂道:“你个变态,为什么深更半夜不睡觉躲在女厕所?”
“女厕所?”男人听完她的问话,微微一笑,将手电的光照向靠墙的一排小解池,以一种极费解地语气反问道,“你觉得这些设施是女厕所应该有的吗?”
嘎?看着那齐刷刷排列整齐的白色尿槽,她顿时石化了。
原来竟是自己一时情急,摸错了门蹲错了坑。
可就算是这样,他也不应该无耻地一声不吭,听自己上厕所吧。想到自己刚才那一长串嘈嘈切切的交响曲,她忍不住怒道:“既然你知道我走错了,刚才为什么不提醒我?”
殷墨宸见她要跳脚,摊摊手很诚恳地回答:“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你就已经蹲下去了。”
蹲下去,蹲下去,蹲下去……
脑子里在重复回音着这三个字,自己脱裤子的瞬间在眼前一遍遍慢动作回放,叶之夏简直要喷血了。但是他说得的确是事实,刚才自己实在是太急了,所以一冲进来就……
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她的清白啊,她的形象啊,全部毁在这‘嘈嘈切切’上了。
她默默地泪流满面,心中却有个小小地声音告诉自己,今晚的事不能让他传出去,不然自己以后真是没脸见人了!
想着,叶之夏恶狠狠地对他扬起拳头,咬牙切齿地警告道:“今晚的事情,你最好现在就忘掉,不然我现在就废了你!”上次在东码头遇到他,自己被吃干抹净,这次在医院撞上他,他倾听了自己嘘嘘的全过程。她上辈子是不是欠他钱啊,怎么一碰上他就这么倒霉!
男人嗤笑一声,反问道:“你觉得今晚的事,有什么值得我记住的吗?”
叶之夏松开拳头,认真地思考了两秒钟,然后摇头道:“没有。”
殷墨宸看着这副模样,在心里失笑,这个小丫头还真是傻得可爱。脸上,他依然维持着冰冷的表情,声音漠然而冷淡:“放心,就算你想我记住我也没那个闲功夫。”
靠,她还稀罕了不成!不想跟这种烂人废话,回病房睡觉才是正事。叶之夏一把抢回他手里的手电,头也不回地往住院楼走。
看着她气呼呼走远的身影,殷墨宸玩味地勾起一个笑容,单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姿态闲适地走向停车场。
☆、去参加豪门相亲宴!
回到病房,叶之夏踢掉拖鞋把自己蒙进被子里,惆怅无比地反思为什么自己一遇到那个可恶可恨的面具男就犯怂包?
就算是自己走错了厕所,那也是无意的,谁让那个地方没有灯呢?可是他在厕所里默不作声地听完她嘘嘘的全过程,那就叫居心叵测!
再加上前一次自己被男色所诱稀里糊涂献身救美之事,叶之夏越想越觉得亏大了,身体里的复仇燃点迅速引爆。她摩拳擦掌在脑中盘算着下,次再见到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打得他跪地求饶再说。
幻想着某男可怜兮兮向她道歉求饶的画面,她终于精神上得到了满足,渐渐进入梦乡。
翌日,当叶妙心看到她额头上肿起的包包时,诧异地问:“你脑门怎么回事?”
“啊、是那个……这个床太小了,我昨天夜里睡掉到地上磕到了。”叶之夏揉着额头,心虚地扯了个谎。
这个谎虽然不太高明,但是极符合她彪悍的睡姿,所以叶晚晴并没有怀疑。
两人吃完早饭,叶晚晴推开饭碗像老佛爷一样指了指桌上的狼藉,发令道:“收拾完就回家看书去!”
“不行,护士昨天说了,你这里离不开人。”她可不想再听到老娘因为没人搀扶在外头摔跤这种事。
“你身上还穿着昨天的衣服吧?再不回家换换就臭了!”叶晚晴略带嫌弃地瞥过她一天没换的白T恤和小牛仔外套,皱眉道,“病人需要新鲜的空气,你在病房里污染空气,我怎么康复?”
叶之夏抬起胳膊在鼻子闻了闻,好像是有一股汗臭味。也对,昨天夜里被变态面具男吓出一身冷汗是应该回去洗澡去霉运,而且还得给老爹上香。
“好,那我回家一趟,做好晚饭带过来。”
叶之夏晚上带了几本资料趴在病床前看书做习题,叶晚晴多了个端茶递水服侍自己的人也就没有再赶她。母女俩一个吃水果玩游戏,一个埋头奋笔疾书,气氛倒也蛮和谐的。
周一早晨,伺候完老娘的早饭,叶之夏拎起书包,叼着个肉包子就离开病房,赶去学校。
教室里,依旧是稀稀拉拉的读书声,所有同学眼神呆滞表情茫然地照本宣科。她悄悄从后门溜到自己的位置上,刚放下书包,旁边就凑过来一张关切的脸:“夏夏,你还好吧?”
上周五晚,叶之夏去完洗手间就不见了人影,宋希悦打她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就猜到她应该是独自黯然神伤去了。
“好啊,我能有什么不好?”叶之夏周末两天被温柔的眼镜大叔和变态的面具男搅晕了头,压根把那段‘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的失恋记得一干二净。
宋希悦抬眼就看到她额头上那个肿得老高的包,顿时大惊失色:“天哪,你居然自残!”
“你才自残呢!我是不小心撞到墙了好不啦!”叶之夏没好气地丢给她一个白眼。
听在宋希悦耳中,那就是失恋的女人做什么事都心不在焉,走个路都直往墙上撞的悲凉心境,她忍不住拍拍叶之夏的肩膀,安慰道:“天涯何处无芳草,表伤心,表气馁,这周五晚上我带你去豪门酒宴上相亲!”
☆、这丫头思春了!
“相什么亲?”叶之夏不明所以地望向她,自己才十八岁,只是失个小恋没必要这么恨嫁吧!
“姚家女儿订婚,宴会上肯定有不少杰出单身男青年,身家过亿长相英俊,到时候大款土豪任你挑选!”宋希悦倒也不是真的要去给她介绍对象,只想借此为名带她去酒会上散散心,冲淡失恋的阴影,毕竟让她向老哥表白也是自己怂恿的。
“好啊,到时候一起去看看。”叶之夏很爽快地应承下来,又把书从书包里抽出来,开始早读。
宋希悦看着旁边座位上认真读书的侧脸,不禁微微出神。刚上初一的时候,有一次放学自己被隔壁学校的小混混敲诈,是叶之夏以一敌六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从那时候起,宋希悦就深深被她身上那种豪气所吸引。她讲义气,守信用,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她身上一切品质都显得很珍贵。如果她能够成为自己的嫂子,该多好。
叶之夏也注意到了她的目光,转过脸望向她:“喂,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宋希悦只是看着她,直到把她看得毛骨悚然,才郑重其事地回答道:“夏夏,如果我是男人,我一定会娶你当老婆!”
叶之夏听完她的话,抖落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别!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你完全不符合我的择偶标准和审美要求。”
“叶之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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