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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系统让我当网红-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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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是个屠夫。
  街坊都叫我郑屠夫。
  其实直到现在;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和王亶望扯上关系的。
  只是当时; 他手下的谋士寻上我的家门,说要买命。
  买我的命。
  那会刚刚清晨; 天冷得很。我哈出一口热气听得懵懂; 新鲜的腥气味道布满了整个摊子。
  我和他就像这世上最普通的两个人; 立在小摊前进行着一桩最寻常的交易。
  这桩交易叫买命。
  我问:就像买猪肉一样?
  那人说:是的。
  我又问:多少钱买?
  他答:一千两。
  我很震惊:黄金?
  他翻了个小小的白眼:当然是白银。
  嚯。
  没想到我郑屠夫的命也挺值钱。
  卖吗?
  当然卖。
  日子苦啊,我没有办法啊。
  老娘在床榻上卧着,天天咳血。大夫说这病是富贵病; 要钱养。可我只是个屠夫,就算一天卖出一只整头的猪,也只能勉勉强强地给她吊命。
  扪心自问,我觉得自己是个天大的孝子。
  都说这世上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一桩天大的苦事,我想也是。
  就编了个谎。
  你儿子出息啦,朝野之上的王大人看中了我,要收我去给他走南闯北地张罗事务。
  老娘大字不识一箩筐,加上我因为整日的忙活无意练出的一身腱子肉,又怎么会怀疑这里面的门门道道。
  我说。
  十年。
  过了十年,儿子一定回来。
  后来啊。
  她又多活了整整七个半年头呢。
  直到她走的时候,我仍是一只孤魂野鬼。
  不敢相见。
  跑题了。
  砍头的那一天,刽子手的刀刃故意磨得很钝。
  一刀下去,我的脑袋只勘勘分离了一小块。周围的百姓惊呼:“还连着呐!”
  废话,没掉下来当然还连着。
  接着,又是重重的一刀。
  我听到了清脆的一声,终于分离。
  视野天旋地倒,他们脸上是称快的表情。
  我想也是,一堆吃老百姓血汗钱的贪官,死一万次都不够。
  那个时候,乱臣贼子,是不允许有个好归宿的。
  所以我们这伙人的尸体就这么被原地放着。
  风吹日晒,霜被雨淋。
  就连野狗都不肯来咬一口。
  我闲得无聊,还动过坏心思。比如用一点点小小的鬼力,切下了自己的一个大拇指,送到觅食的野狗嘴边。
  结果它屁滚尿流地跑了。
  扫兴。
  再后来,有一个小姑娘,远远地掬了一把纸钱过来。
  还在地上画了个圈,哀哀戚戚地烧着。
  呵,破布衣裳,叫花子的脸,怕是自己都吃不饱吧。
  烧完了纸钱,我原以为这是桩美事,就像邻街那个掉书袋的书生整天念叨的人鬼情未了一样。
  没想到她。。。
  她竟然挨个翻起了尸体!
  摸完了这具的玉扳指又去摸那具的金项链。
  就这么一路摸到了我的那具。
  可是,她突然一愣,有点不敢相信地问:郑。。。郑屠夫?
  我没想到,距乌衣巷这么远的地方,也会有人认出我来。
  但尸体哪会说话呢。
  再后面的事我也不知道了,因为黑白无常拿着索命锁和招魂幡弄走了我。
  二十几年的杀生,是孽。
  阴曹地府,阎王大发善心,他问我畜生六道想投去哪一种。
  我当然全部拒绝。
  当牛做马任人宰割太痛苦了。
  宁可从未活过。
  所以阎王思索了一下,说:
  “那小姑娘和你有缘。这样,你好好修炼,等她再世为人,满足了她的一个愿望,我便放你回人道。”
  好。
  倘若她不来找我,那我便当一只孤魂野鬼。
  飘零人间也不错。
  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阎王这狗 |娘 | 养的小王八竟然阴我。
  【3】
  整整六辈子,小姑娘竟然都过早地夭折。
  每次我赶到的时候,不是还剩一口气,就是已经被勾走了魂。
  这让我怎么满足她的愿望?
  这让我还怎么投胎?
  终于,第七世。
  “笔仙笔仙。。。”
  “汝乃前世。。。”
  “吾即今生。。。”
  “如闻吾愿。。。”
  我在角落无聊地画圈圈。
  整整两百三十三年啊,她终于召唤「笔 | 仙」了。
  笔 | 仙 笔 | 仙,召来的其时根本就不是什么「仙」。
  只不过是一些无聊的小野鬼和过路的恶鬼罢了。
  不过有我在,那些道行浅薄的哪敢来捣乱。
  两百多年的修炼,加上屠夫的一身煞气,足够赶走这些杂碎了。
  我想,虽然我也是只恶煞,但我是一只来报恩的恶煞。
  对你没有恶意。
  是大善。
  一个愣神,声音又细碎地响起。
  “怎么还没有来?”
  “难道是文言文版的咒语没有用?”
  。。。 。。。
  当然有用,不念都有用。
  我想着是不是该学这阵子人类流行的那种恐怖片一样,一惊一乍地弄出点动静才好。
  所以,阴风阵阵,扫起了墙角的。。。粉。。。粉红内衣?
  哦。
  不好意思,扫错了。
  换了个方向。
  我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又扫起几张纸。
  黑暗中,小姑娘果然抖了抖。
  她说:
  “来。。。来了吗?”
  小姑娘这辈子叫季澜。
  她说,自己的高考志愿被改了。
  她说,自己被姨夫给诬陷了。
  她说,自己过得很难受。
  碎碎念碎碎念,听得我脑壳直疼。
  这一疼,就疼了三年。
  人死得太久了,对时间就没有概念了。
  我眼里的弹指一瞬,于她却是漫长的一千多天。
  三年后,终于有了机会。
  天时地利人和,我把她送回了三年前的考场。
  让她重新开始。
  不方便直接作陪,我便顺手抓了只刚出生的小鸡,掏干净了它的五脏六腑,又放进清水干干净净地去除异味。
  接着封住身形,附着上一缕微弱的魂魄。
  去陪她。
  以实体形态初见的第一眼,她选在了男厕所。
  接着,就是几百年来如出一辙的开场。
  自我介绍。
  我思索了一下。
  开了口:“宿主季澜,我是你的重生系统233。”
  【4】
  其实送她回去的那一瞬间,我也觉得自己解放了。
  甚至开始构想下辈子在这个社会主义国家一片赤诚热心发展的完美宏图。
  只可惜啊,有些东西啊,是骨子里与生俱来的。
  比如嗜血的习惯。
  又比如,永世不得超生。
  【5】
  二丫是被我吃了的。
  叽叽喳喳的,吵得很。
  还童养媳?
  呵,我郑屠夫不管生前还是死后,都不喜欢女人这玩意。
  哭哭啼啼吵吵闹闹的,烦得很。
  那只鸟整天整天地仗着个大,欺负我这个弱小的躯壳。
  我不是个喜欢恃强凌弱的老妖怪。
  所以,就拐出去,吃了吧。
  鲜血的味道。
  很美味。
  比那些用来供养这个干枯躯壳的人间零食,美味多了。
  我又杀生了。
  【6】
  最后的最后。
  我第二次见到了黑白无常。
  两把镰刀勾人魂魄,就这么再次把我勾回了阴曹地府。
  两百多年过去了,阎王依旧笑眯眯地问我:
  “郑鳟,你还觉得自己有投胎的机会吗?”
  我摇头。
  没有了。
  其实两百多年前,看到这个面善的阎王时,我就知道没有了。
  他很满意,狼豪一挥,定了我的归处。
  ——刀山地狱。
  临走前,我大闹了一回地府。
  只求一个告别的机会。
  所以。
  再见了,季澜。
  【7】
  这世上哪有什么重生。
  不过是老妖怪的一时兴起。
  和小姑娘的南柯一梦罢了。

☆、第62章 【慎买!】「方夏番外」第一人称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人称三部曲之方夏。
  碎碎念,想到哪写到哪。
  【1】
  我叫方夏。
  每天都在三十平米的豪华大床上醒来。
  没骗你们,真的。
  【2】
  今天睁眼的时候; 刺眼的光从厚重窗帘的缝隙中投机取巧地照在身上。
  是个暖洋洋的冬天。
  依旧是五十平米无比宽敞的豪华大床; 也依旧是貌美如花牛奶肌肤的我。
  生来尤物; 芳华绝代。
  没错; 我就是不要脸。
  天天拍杂志崩着张X冷淡的脸; 现在没人让我得瑟下又怎样。
  起床后,快速洗漱,又从衣柜里挑挑选选; 终于定下了一件SUXX的礼服。
  黑色流苏坠着细碎的钻石; 不低调但很奢华; 穿起来倍有面儿。
  适合今天暗流涌动的红毯。
  十点半。
  离出发的时间还早; 索性也就刷刷微博吧。
  明星的日常其实也没有多高高在上超越常人; 依旧是熟悉的配方,依旧是熟悉的味道:天天抠脚刷微博。
  点进首页; 第一条热门就闪瞎了我灿若星辰波光潋滟顾盼生辉而又撩人心弦的大号秋水桃花眼。
  新闻的标题是。
  当红小生吴楠疑劈腿流量小花宁雯。
  M。
  【3】
  其实我一直知道,模特的圈子和演员的圈子; 天差地别。
  就好比没遇到季澜前; 我整天的日常就是拍硬照、拗pose、买高定,顺便听听我那些超模贱人小姐妹们的吹逼。
  虽然圈子天差地别; 但很多演员都挤破了脑袋想往另一个圈子里融; 所以她们也理所应当又趾高气昂地掌握了一点点的八卦。
  货真价实的八卦。
  也顺带让当时我这个一百三十二线无名无姓的乡村小野模见了见世面。
  ——明星的私生活和他们在大众面前展现出来的光鲜亮丽的日常; 真的一点都不一样。
  抢我番位?
  撕。
  嫖我男人?
  撕。
  撞我通告?
  撕。
  所以两年半前进军娱乐圈的时候,那帮红得发紫的小姐妹们都嘲笑我自降逼格。
  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你看看你们; 大牌高定随便借,我呢,只能苦逼兮兮地自己买。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这也是件值得自豪的事。
  没办法,谁让姐姐有钱呢。
  跑题了。
  所以今天,看到吴楠劈腿的新闻,我很镇定。
  也相信这是事实。
  娱乐圈就是这样,就连那些如胶似漆的口碑夫妻都不一定天天见的着。
  万一出了点什么事,第一个知道的也该是狗仔。
  ——谁让人家天天扛着一台DV,恨不得二十四小时地对你进行贴身观察。
  我甚至毫不怀疑,要是哪天吴楠被人一刀子捅死,分赃的也该是歹 | 徒和狗仔。
  所以。
  这个贱人劈腿的时候我不在现场,那他死的时候我一定得在。
  【4】
  只是,当我拎着装了块板砖的包冲到他家时,震惊了。
  开门。
  是两个屁股。
  我们平日里高高在上道貌岸然的吴楠影帝,撅着腚在地上趴着。
  我们平日里忸怩作态端庄优雅的宁雯影后,也撅着腚在地上趴着。
  啧,那姿势,像极了小时候掏蚂蚁窝的模样。
  接着,他们在听到声响的第一时间收起了东西。
  从我这个角度看去,好像是一堆纸,也可能是别的什么。
  但是总之,他们收起来了,并且慌张地起身。
  吴楠一脸痴呆地问我:
  “你你你你你怎么来了!我我我我我不是和你说我在出差吗?”
  呵呵。
  你要是在出差,怎么会被狗仔拍到和宁雯两天八次出入豪宅的情况。
  宁雯同样一脸痴呆地结巴:
  “我我我我我我我们真真真的什么都都没有发生!”
  呵呵。
  你们要是什么都没有发生,结巴个屁啊!
  但是我懒得解释,也懒得质问。
  他俩劈腿劈得连八卦都不看了,撒谎撒得连演技也丢了。
  心眼真大。
  我甚至开始怀疑,吴楠是不是傻子的角色接多了,又特么傻 | 逼了。
  也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眼睛瞎了,看上这种货色。
  【5】
  季澜总说我是个天生的演员。
  今天,我终于信了她的话。
  哎。
  我站在家里的落地镜前,只觉得无比凄凉。
  五个小时前,我披头散发声嘶力竭地怒斥这对狗男女,不顾礼义廉耻竟然通 | 奸。
  唬得影后小妹妹落荒而逃,接着抡起手臂扇得影帝大哥哥一个囫囵。
  两个小时前,我又明眸皓齿巧笑嫣然地照例出现在了红毯上。
  风姿绰约步履妖娆。
  甚至在各大电视台记者举着话筒问我吴楠是不是劈腿的时候,也无比镇定。
  闪光灯亮着,话筒举着,我一直是焦点。
  焦点是不容崩溃的。
  所以我说:
  “我们感情很好 ,吴楠一直把宁小姐当妹妹看待,谢谢媒体朋友们对我的关心。”
  直到很久以后,再回想起那天,我都觉得自己真他妈是个预言家。
  【6】
  三天。
  整整三天。
  吴楠跟人间失踪了一样,不声不响,没有出现在任何人的镜头里。
  包括狗仔。
  我不得不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铁扇公主手里那把芭蕉扇的转世,一个巴掌就能把这个大活人扇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以至于他来不及跑回来,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
  就这么抓耳挠骚地想着,家里来了人。
  呵呵,我竟然忘了换锁。
  给这对贱人来我家的机会。
  不等我再次开始飙演技。
  他说:
  “宁雯真是我妹妹,亲妹妹!”
  “我们那天是在讨论一些事情!没有劈腿!”
  接着,他单膝跪下,举着钻戒问我:
  “所以,你愿意嫁给我吗?”
  宁雯在一边笑靥如花。
  MMP。
  竟然被摆了一道。
  【7】
  什么鬼?
  你妹妹?
  为什么你性吴你妹妹性宁?
  为什么那天你不解释?
  内心迅速滚过多条弹幕。
  我面无表情。
  【8】
  什么?
  最后?
  最后我当然是答应了。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呐。
  【9】
  所以从那天起。
  我只能睡十五平米的豪华大床了。


☆、第63章 【慎买!】「周正番外」第一人称 大段回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人称三部曲之周正。
  这两天过了一把第一人称的瘾,刺激!
  ————
  正文完,番外完,抓一下以前章节的虫再修一修BUG,这本就会把连载的标记改成完结啦。
  ————
  最后,新文见。
  【1】
  谁都年少轻狂过。
  只是我的年少轻狂,来得晚了些。
  连带着突如其来的反省。
  【2】
  我是个律师。
  一个据理力争口若悬河的律师。
  可是在感情里; 木讷寡言。
  N市的冬天很冷。
  昨天下了一场大雪; 雪花纷纷扬扬; 细碎地铺满地面。连带着这座古城; 一夜之间重回盛世。
  银装素裹的盛景之后; 便是极致的寒冷。
  所以今天,大家都窝在办公室里,懒得出去。
  半年前的夏天; 我来了N市。
  和八卦周刊的几位老员工一起。
  我的那间事务所太冷清了; 没有人气荒凉地很。所以之前签了合同之后; 我索性也就一起搬了过来。
  这样上班的时候; 还有人能和我一起说说话。
  并且。。。
  也能看看陈磊和王石的后续发展。
  ——代替季澜关心一下。
  八卦周刊虽然总部位于W市; 但在全国都设有分部。
  半年前,W市的房子到期; 主编想要换个地界重新开始,我的提议是N市。
  我说:
  N市是省会城市; 不光历史文化底蕴浓厚; 而且来来往往的明星也多。每天随便派一两个记者举着话筒拎着DV去高铁口火车站蹲着都能大把大把地抓回来新闻。
  而且这里光影视基地就有四五个,就算高铁口火车站蹲不到活的明星; 翻个墙去那撞撞花边新闻的运气总是有的吧。
  说的一气呵成; 我自己差点都信了。
  所以; 主编自然也是深信不疑的。
  这一年来,我帮八卦周刊辩驳的官司,可是一场接一场的胜诉。
  所以; 没有人会怀疑我包藏祸心。
  当然,我也没有包藏祸心。
  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的。
  只是我没有说的是。
  季澜她,也在N市。
  我很想她。
  即使没有在一起的可能,也没有再见面的机会,我还是想去N市。
  光想着和她近一点,呼吸同一片天空的气息,都很开心。
  至少天冷了,她冷我更冷。
  能知道她的生活环境,很幸福。
  最后主编把新的办公室定在了N市的郊区,离A大不远的地方。
  平心而论,我是窃喜的。
  但是还带着一丝的担忧。
  办公室离A大太近了,万一。。。
  万一就突然见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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