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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闯王-第3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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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们没有退缩,他们依旧红着眼睛,催动着战马,就那么义无反顾的杀了上去。
吕世退回了自己的战阵之中,随着大朗的一声令下,全军出击,迎着那些拼死的杆子杀了上去。
骑兵对冲,两百步的距离,不过是转眼之间的事情。大朗的骑兵只来得及发一次弓弩,双方就撞在了一起。
但就这一次弓弩上万支利箭,就让李自成的骑兵躺倒了几百人马,但是,这些牺牲,没有让李自成的骑兵有半点犹豫,依旧奋不顾身的撞了上来,一时间双方骑兵砍杀在了一起。
这场对冲,一方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一方处于死地亡命一搏,真的是杀声震天,鲜血飞溅,战马呼啸,猛士酣战往来奔驰死战不退。
刘忠敏身穿厚甲,冲在最前面,面对大朗骑兵铺天盖地的箭雨面无惧色,双刀飞舞,拨打面前的箭矢,但是,身上瞬间便成了刺猬,好在甲厚精良,那些短小的箭矢都是入肉不深,对这绝世猛将几乎没有造成伤害,反倒激发起他的凶性,连连虎吼声震天地,转眼间就冲进了敌军大阵之中。
刚一入阵,刘忠敏双刀飞舞,立刻砍杀了一个挡在自己面前的吕世骑兵,但是,战马没有半点停顿,而是直接冲了进去,他的目标不是这些小兵,而是一个火红战袍,双臂上金箍最多的家伙——大朗。
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人少,必须打乱敌军指挥部署,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他最懂,只要杀了那个看着战袍就是职位最高的,那么,失去统一指挥的吕世骑兵便会混乱。
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候,只要一刻的混乱,就足以让自己等逃出升天。而只要自己逃出去了,以大闯王李自成的能力,东山再起绝对会有希望。
刘忠敏的目的达到了,他放弃沿途普通的骑兵,他冲到了他的目标面前,挥刀大喊:“死去吧。”一刀而下。
大朗早就看到了他,看到这个一身精甲,满面胡须,如猛张飞一样的敌将,也明白了他的意图,于是,大朗提起马刀,鼻子里轻哼一声,直接迎了上去。
两人对冲,转眼相遇,大刀与精钢马刀相撞,火星四溅,一阵牙酸的咯吱声之后,两马错蹬而过,双方没有什么战果,可谓势均力敌。
刘忠敏战意旺盛,在他的本性里,找到一个敌手,那就是人生最大的快乐。于是嗷嗷叫着,翻身回马,要与大朗再战,一来棋逢对手,战的有意义,二来用自己的强悍,杀了这大阵的指挥,那将为自己的兄弟打开一条生路。
刘忠敏有信心杀了那个身穿华丽的小子,自己有信心为自己的兄弟打开一条生路。
但是,当刘忠敏圈马回身的时候,看到的是,那小贼直接冲向了滚滚而来的自己的兄弟,根本就没有一点想要圈马与自己再战的意思。
愕然呆立,这的确让刘忠敏不知所措。
怎么?一个大将,怎么就这样不战逃走?难道他不知道将对将,兵对兵吗?难道作为一个将领,不知道生死一战便是一种荣耀吗?
但是,那个穿着华丽的小贼,就那么直接冲向了自己的队伍,在华美的马刀下,自己的兄弟纷纷落马。
“回来,与我决死一战。”刘忠敏怒吼,再次声震天地。
“我来啦——”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猛回头,刘忠敏看到一个火红战袍,漂亮马刀,但绝对只是一个普通小贼的吕世手下对自己回答。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是轻蔑,绝对的轻蔑。
于是,刘忠敏不屑一顾的挥刀砍去,在他看来,自己的百战无敌一刀,便是结果了他的性命。
一刀过去,那小贼弯腰一闪,然后,他的马刀在刘忠敏的肋下一下划过——火星与牙酸的响声响起,那是马刀与自己的盔甲划过的声音。
还好,自己盔甲坚固,这一刀不过是划掉了几片甲页。
但是,这个小贼一闪而过,再不回头,还没等刘忠敏暴怒邀战,另一个一样的名不见经传的小贼再次兴奋的呼喊杀来“我来啦——”又是同样角度,同样速度,同样不要脸的一刀。于是,在刘忠敏大吼的时候,他的肋下一凉——战甲破了。
当刘忠敏暴怒邀战的时候,又一个小贼冲来,当刘忠敏的大刀砍下他的脑袋的时候,战甲的肋下也一阵剧痛,而没等他咒骂那些胆小鬼的时候,又一把马刀如毒蛇一般将刘忠敏的身体彻彻底底的切成了两半。
一代猛将,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死在了一群下贼的手中,怀着不甘,但更多的是恍然,刘忠敏滚落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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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一章 招降
厮杀就在这宽阔的山谷里惨烈的进行着,怒吼与惨叫,刀光与鲜血充斥霄汉。
这是一场决战,这更是一场死战。
李自成身陷死地,困兽犹斗。
吕世为决后患,必须抓住这难得的机会全歼强敌。
所有的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忘我厮杀。
郝摇旗,李自成手下最勇猛的大将,在催战的鼓声响起的刹那,挥舞着大刀,第一个砍倒了紧紧跟在自己身边的婆姨,然后在李自成大声赞叹中,红着眼睛带着自己的亲兵冲向了敌阵。
一股黑色的洪流转眼间冲向了一个红色的横队,那是吕世骑兵的一个小队,火红的战袍,闪亮的马刀,双层的藤甲,整齐的队形,无不显示着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人马。
但是,这些人马身上具备了无穷的战意,却少了一些血腥强悍,这血腥强悍不是训练中能得到培养出来的,是百战之后,在无数死人身上才能感染的。而郝摇旗这些人马的身上就有这样的杀气。
一个小队,转眼间便在郝摇旗等的冲击下瓦解崩塌。
郝摇旗忍不住得意的哈哈狂笑:“吕世小贼,号称精兵无数,不过如此。”然后对身后兄弟大喊一声:“儿郎们,随我冲,冲破敌阵,杀了吕世,杀进陕西啊——”
身后的儿郎被一战胜利所鼓舞,呐喊着紧紧追随自己的将主,杀向了敌阵。
但是,刚刚杀散了一个小队,迎面又是一个小队,依旧是火红战袍,雪亮马刀,密实的藤甲,依旧满身战意的迎击而上,没有半点犹豫。
杀散他们,这是郝摇旗等所有人的想法。
但是,这队杀散了,或者说是人家根本就没心情与自己等缠斗,但转头看看自己身后的儿郎,却已经死伤近半。
杀气可以震慑敌胆,但不能取代机器般的精确与效率,在这样的效率下,当郝摇旗冲过第三道火红小队的时候,他已经浑身刀伤,再看身后,儿郎们已经死伤殆尽。
抬头看去,又一队火红小队冲了过来。
当郝摇旗冲破不知道多少小队的时候,就只剩下孤单一人了,抬眼看去,前面依旧是层层叠叠的敌人,而那万红之中一袭白衫,离着他依旧是那么遥远,遥远的似乎就在天边,让他无论如何也难以触碰得到。
而又一个小队迎面冲上的时候,他再也举不动他手中那四十斤的大刀。
田建秀看准机会,他的目标是那个年轻而显得文弱的吕世,擒贼先擒王,这是所有的人都有的共识,但田建秀想的更多。
他知道,按照自己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杀不到吕世身边的,他需要助力。
刘芳亮的长枪,在战马之上,使唤的如毒蛇一般,虽然敌人的狡猾让刘芳亮的战绩几乎等于零,并且在战斗中,刘芳亮莫名其妙的身受几处刀伤,但这没有挫伤他半点昂扬的战意。
杀出去,这是刘芳亮等所有人的共识,一往无前的杀出去,才是求生之道。虽然大家都知道对面的,是自己的同气连枝的同道,但这时候,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哪里还有半点退步?
“护着我,杀向吕世小贼。”刘芳亮正酣战的时候,耳边传来田建秀稳健的声音。
在闯军里,刘芳亮最佩服田建秀,因为,不但田建秀带人平和,而且足智多谋,成为李自成大闯王身边不是军师的军师,这是一种绝对的崇拜,信任,还有依赖。
有时候,刘芳亮都想,如果事事大闯王都听下田建秀的建议,是不是大家就不会走到今天的地步?
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了如果,现在,面对吕世,只有厮杀,不死不休的厮杀。
“保护我,杀过去。”耳边再次响起田建秀的声音。
刘芳亮看到了田建秀那宝剑所指,是的,那个方向上,是一身白衫的吕世。
在万马千军里,在一片火焰般的战阵之中,一身白衣的吕世,就成了鹤立鸡群,就成了万众瞩目。
对,杀了他,才是扭转战局的关键,杀了他。
杀了他是不是很可惜?刘芳亮的心里突然有了这种可笑的想法。
自己很早就了解到吕世的所作所为,其实,在人前背后,刘芳亮等都在想,自己打打杀杀的,为的是什么?还不是活下去,安安稳稳的活下去,或者,为追随自己的兄弟父老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那么,自己打拼了这许多年,自己给自己身边的兄弟父老了什么?
什么都没有,只有颠沛流离,只有不断死亡,不断的苦难,其实,真的就像吕世那样,打下一片天地,让大家父老安稳,这不好吗?
百姓被裹挟上了战场,是因为强大的势力让他们不得不低头,一路杆子上战场,是因为,他们已经举起了反旗,他们已经没了后路,一个个杆子头领的前赴后继的厮杀,那是因为,他们的心又无奈,但更多的是**。
是的,是**,原先一介草民没有的**与贪婪。
那么,自己这些追随他们的将领的目的呢?
还好,没有做为人上人的贪婪与**,残留的还有起事的初衷,为民,为父老。
不过,现在呢?已经没了退路,似乎,吕世根本就不想放过大闯王。似乎就是想将大闯王赶尽杀绝。
“好吧,杀过去吧,杀了他,我们就可以逃出生天。”刘芳亮大喊一声,花枪闪动,在如火的火墙里,杀开了一条通路:“活擒了吕世,大家讲和。”刘芳亮的心突然有了这样的可笑的想法。
在刘芳亮的保护下,田建秀终于冲到了吕世的面前。
吕世就那么看着混乱厮杀的战阵,面色没有喜怒哀乐,他的心现在已经没了思考,有的只有悲哀,无尽的悲哀。
当刘芳亮田建秀冲到自己面前的时候,吕世笑了,田建秀,字玉峰,李自成部将。性仁厚,有儒将之风,从李自成征战,多有大功。与李自成自北京败退,
逃至湖北,接受南明何腾蛟招抚,复降清将佟养和。李过南下时复归李过。旋又降清,多尔衮下令降叛反复者俱斩,被杀。
但是,吕世从来不认为田建秀的反复投降是懦弱,看他的投降都是在一种无奈的坚持,养精蓄锐,再举义旗。
没人理解田建秀,但吕世理解,这是吕世在了解的李自成的部将里,心情最是贴近的人,虽然两个人相隔几百年,但是,就似乎自己早就与他相亲相近,看着冲过来的田建秀。吕世没有逃跑,更没有挥剑杀上,而是将双臂张开,满面欢喜的大声喊道:“欢迎您,我的玉峰兄弟。”
所有的人都诧异吕世的举动,认为这是吕世发癔症了,吕世的身边所有的兄弟一起端起弓弩,面对冲近了闯王的敌人。
大出所有人的意料。
田建秀冲到吕世面前,在十几步远的地方勒住战马,仔仔细细的看了看吕世,看了看吕世张开的双臂,然后突然滚鞍下马,跪倒尘埃:“末将田建秀,愿意归降闯王。”
这一句,如惊天巨雷,不但惊呆了吕世身边所有的护卫,更惊呆了保护田建秀杀过千军万马的刘芳亮。
“为什么?”面对跪倒尘埃的田建秀,刘芳亮竟然有点不知所措的喃喃问道,转而大吼:“为什么?为什么?”
田建秀扭头,看着已经痴了的刘芳亮,低声道:“不为什么,只为我起事时候的诺言,无论谁能给追随我们的百姓以温饱,无论谁让我们的百姓活下去,我便追随谁。”深深吸口气,然后肯定道:“现在,我找到了,因此,我无怨无悔。”
这才是田建秀的性格,这才是田建秀的本意初衷。
刘芳亮不理解田建秀的所作所为,虽然他的信念和追求与田建秀一样,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田建秀的作为,第一,他从来不认为自己追随的李自成是错误的,第二,在骨子里,他深深的坚守一个为人的坚定品行。忠臣不事二主,这是一个味将,为臣子的最基本的操守,这不能改变。而田建秀在闯营里的表现也是这样,对李自成忠心耿耿,对军伍事情兢兢业业,没有半点差池背叛,尤其,就在刚刚,是他召唤自己,与他并肩战斗,要生擒了吕世。
啊,是了,这是诈降,是在引诱吕世上当。
想到这里,刘芳亮双眼发亮,紧紧的握住了手中的银枪,只等田建秀暴起发难,自己立刻上前接应。
看着吕世飞身下马,一点防备都没有的,以坦荡的胸襟拉起田建秀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在为吕世担心,在吕世的身后,已经有人大呼不可,已经有人飞身扑上,更多的是端起了弓弩,只要田建秀一个细微的动作让大家认为对闯王有威胁,千百箭矢会让田建秀立刻死无葬身之地。
但是,没有出现人们想象的那样的结果,就在吕世几步走到田建秀面前的时候,田建秀的头低的更低。
在吕世拉起他的时候,他谦恭而谨慎的接受了吕世安抚。
田建秀,李自成一等一的战将谋士,真的投降了。
“这不可能,这不是真的。”刘芳亮的信心彻底的崩溃了,嘴里喃喃着,将战马一步步倒退。
田建秀转回身,对刘芳亮大声道:“兄弟,投降了吧,看看吕闯王的所作所为,看看现在的陕西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品味品味那震古烁今的城门宣言,只有在吕闯王这里,我们才能真的做翻事业,才能真的实现我们的理想。”
刘芳亮看着向自己劝降的田建秀,轻轻的摇头:“你说的对,你说的都对,但是,我不能投降吕世。”然后深深吸口气,大声而坚定的道:“因为我有我为人的原则。”
说完,一拨战马,再不回头,直接杀如如火的军阵,转瞬间便被那无边的火焰焚化的无影无踪。
122 1:51:19|10472897
第七百三十二章 无赖
惨烈的厮杀,从日出一直持续到了日上中天,厮杀声已经微弱,但这不等于厮杀已经接近尾声,反倒是更见残酷。
所有的人都已经不在呐喊,所有的人都只是咬着牙,机械的挥舞着手中的刀枪,机械的砍杀着眼前的敌人,有的时候,都已经机械的分不清敌我,只要在自己面前拿着刀枪的,只要在自己的视线里,下意识里认为对自己有危险,那么就本能的刀枪相见。
这混乱的战场,其实也根本让你来不及分清敌我,因为只要你在瞬间的辨认的时候,自己的生命就几乎无安全。
三千李自成陕西滚打出来的老兄弟再是强悍,但他们面对是是无数日夜不停训练的吕世的骑兵,强悍在如机器般精确是战阵里,渐渐的露出不敌,最后,慢慢的淹没在熊熊燃烧的火海中。
”该我们了。”李自成看到自己最倚重的最后一个战将淹没在吕世小贼火红的战阵里之后,转回头,对着紧随身后的高夫人轻轻的道。
高夫人没有半点犹豫恐惧,慢慢的抽出他腰间的秀剑,对李自成,自己的丈夫坚定的点点头。
李自成转过头,抽出花马剑高高举起,对着身后仅仅剩下的一千亲兵,这里当然包括了双喜,张鼎的孩儿兵,还有老营里,高夫人身边如慧剑等女兵,大声喊道:“我们的父老兄弟已经冲过去了,现在,剩下的只有我们,我们能不能投降?”
所有的人一起高举起手中的各种兵器,一起声嘶力竭的大吼:“不降,不降。”
“好,这才是我在陕西带出来的兄弟,这才是我李自成的兵。”李自成自豪的大声赞叹,然后将花马剑一挥,跃马而出,“跟着我,杀——”就如一道闪电冲进已经被先前兄弟冲破的吕世的战阵。
这是李自成最后的本钱,但这也是李自成最后的精锐,虽然,那里有接近一半的孩子妇女,但这的确是李自成最后的追随者,不离不弃,生死相随。
看着慢慢淹没在自己大阵里的李自成的三千部伍,吕世心疼的无以复加。因为,这三千汉子,带给吕世的损失是巨大的,是不可挽回的。
骑兵在别的杆子里,那是拿起刀枪,有一匹战马,再有就是能在马背上不掉下来,便是一个骑兵,而真正的骑兵,却是百战之后,余生的幸运者,所以,他们的骑兵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吕世的骑兵却不然,不但给与了精良的装备,更有精挑细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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