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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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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小菲,我朋友并不是说要知道季非墨每天的行踪,她只是想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参加些什么大型的商业活动啊,或者什么大型的晚宴啊之类的,我朋友她想趁这样的晚宴去制造一些能和季非墨搭讪的机会,看自己能不能成为下一个邓文迪。”
“得,你朋友的想法很强悍,也很不现实,”葛小菲对顾晓苏朋友的想法嗤之以鼻,然后一边吃片皮鸭一边说:“好的,我记住了,我有这方面的消息就发短信给你。”
和葛小菲分开后,晓苏才给周非池打电话的,年前她住院那次周非池给她出的钱,这次她从德国给他带了个剃须刀回来,算是礼尚往来。
“顾晓苏,你可真不够朋友啊?”周非池一边开着车一边侧脸看了副驾驶座位上的她一眼道:“说了回国来要打电话给我的,你倒好,昨天回国来,今天才打电话给我,你心里究竟有没有把我当你朋友看待?”
“当然有啊,如果不当你是朋友我怎么会给你带礼物呢?”晓苏白了他一眼,迅速的把在德国买的BRAUN剃须刀递给他:“送给你的。”
“呵呵,谢谢啊,”周非池接过来,看了一下又戏谑的问了句:“顾晓苏,你送剃须刀给我,该不会是提醒我吻你之前要先把胡子给刮干净吧?”
“周-非-池!”顾晓苏一字一字的喊着他的名字,接着一脸正色的警告着:“如果你再胡说八道,我就真不当你是朋友了啊!”
“我哪有胡说八道?”周非池低声嘀咕了一句,然后看着前方目不斜视的开车。
“你说什么?”晓苏没有听清楚周非池嘀咕的那句话,忍不住追问了句。
“没什么,”周非池淡淡的应了句,然后又看了她一眼说:“对了,你闭上眼睛眯会儿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今晚我做东,给你接风。”
晓苏没有啃声了,周非池要做东请她吃饭让他做东好了,反正她也不想回家去吃饭,而且那个家里也没有人盼她回去。
于是真的就闭上眼睛,周非池在车载CD里放了一张碟子进去,几秒后,有略带沧桑的男人声音流淌了出来:“是我不小心就遇见了她/还是你不经意就听见了我的情话/是旧爱与新欢的执着纠缠/我深深陷入不能自拔。。。。。。”
原本已经闭上眼睛的顾晓苏又睁开眼来,这个歌词她不熟悉,这个男人的声音她也不熟悉,可是这沧桑的嗓音的确是触动了她内心深处的某根弦。
侧脸看着开车的周非池,眉头稍微皱了一下:“这是谁的歌?”
“刀郎,”周非池很自然的说了句,接着又补充道:“刀郎的《守候在凌晨两点的伤心秀吧》。”
“刀郎是谁?”晓苏觉得这个名字有些奇怪,不等周非池回答又自言自语了一句:“刀郎不是维吾尔人的分支吗?”
“你该不会连刀郎都不知道吧?”这下轮到周非池意外了,侧脸看她的瞬间,好似又想到了什么,不等晓苏回答,即刻又说:“哦,我想起来了,你03年就去德国了,而刀郎是04年才红的,不过这两年又不怎么红了,你这刚回来,应该没有听说过他。”
晓苏听了周非池的话点点,不再和周非池谈论这个自己陌生的歌手。
的确是有些困,昨晚没有睡好,因为德国和中国有七个小时的时差,同时又因为昨天是她的生日,而她的父亲,昨晚见她回来了,居然连提都没有提到一句。
明明很想睡觉,偏偏车载CD里的刀郎一直在用沧桑的嗓音嘶喊着:“守候在凌晨两点的伤心秀吧/放纵着忧伤的guitar/就这样做了/就这样爱了/让那红唇烈酒烧了我吧。。。。。。”
虽然周非池车载CD里的刀郎一直在用沧桑的嗓音呐喊着,可她的确是很困,中午和葛小菲在北京同顺居吃片皮鸭又和那狗仔说了太多的话,所以这会儿即使刀郎怎么吼她还是睡过去了。
等她醒过来,已经是晚上了,窗外漆黑的一片,就连路灯都很稀少,而车载CD里已经不是刀郎的声音了,此时是她熟悉的刘天王正在大声的嘶喊着:“爱你一万年/爱你经得起考验/飞越了时间的局限/拉近地域的平面/紧紧的相连。。。。。。”
“到了,”随着周非池的这声到了,他已经把车停了下来,晓苏略微紧张的把头伸向窗外,却借助车灯,看见漆黑的荒野间居然有座小小的院落。
“顾晓苏,下来吧!”周非池在后面开尾箱,好似在拿什么东西。
“哦,”晓苏应了一声,随即推开车门走过来,却看见他提了两个大大的购物袋,从购物袋的口子冒出来的绿叶看来,估计是蔬菜之类的。
晓苏赶紧上前去帮忙接了一个购物袋过来,一边跟着他朝那院落走一边轻声的问:“这里是什么地方?你带食材过来做什么?准备野餐吗?”
“去,野餐是在野外的用餐,我们这是在家里,怎么能算野餐呢?怎么也算是家餐吧?”周非池是服了她了,去了几年德国,现在连野餐家餐都分不清了。
晓苏白了他一眼,懒得和他争论这种无聊的问题,只是随着他一起走进去,见周非池用钥匙开了门,这才想他是不是这家的主人?
“这是我五年前大学毕业时买的房子,”周非池领着晓苏朝里面走,一边抹黑去按墙壁上的灯制一边说:“当然也是我父亲送给我的毕业礼物。”
晓苏皱眉看着这房子,说实在的,典型的农家小院,三间房子并排着,中间走进来这间相当于客厅,而周非池提着食材走进去的那间估计是厨房。
的确是厨房,她跟着走进去就看出来了,而且看见那中国式大灶时当即就傻眼了,楞了半响才问了句:“周非池,你这是。。。。。。自己折腾的?”
“废话,”周非池白了她一眼,然后把一堆食材朝备餐台上一扔:“顾晓苏,你掌勺,我去外边寻些柴火进来,我负责烧火就行了,别的,我不会。”
“我也不会,”晓苏即刻朝门外的男人喊了声:“周非池,我在德国几年了,我现在只会烤香肠和奶油煮土豆,还会煎牛排,可这都不是用中国大灶能做出来的。”
只可惜,她这喊是白喊,因为周非池已经走到院门外去了,显然是去寻找他说的柴火去了。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47
晓苏已经N年没有用中国的厨房做过饭菜了,而用中国式大灶做饭菜,那就更是从来都没有过的事情。
虽然说晓苏小时候是在老家跟爷爷一起生活的,后来高中时又再次回到老家跟爷爷一起生活了三年,但是,爷爷那个所谓的农村又不是真正的农村。
爷爷所在的老家县城很小,就几条街而已,还不如滨海市里的某个村,可即使是这么小的县城,它也算当地的一个小城市。
所以晓苏在爷爷身边生活时,毕竟还是住在街上的,以前小的时候爷爷家厨房里是烧蜂窝煤的,后来她回去读高中,爷爷家也烧煤气了。
当然,这不是说晓苏就从来没有见过中国式大灶,其实小的时候,跟爷爷一起去过乡下亲戚家,也曾亲眼目睹过亲戚家的人用中国式大灶做饭菜。
就是凭借着仅有的一点曾经观摩过的经验,晓苏开始了自己有生以来的第一次中国式大灶的做饭菜经历。
而周非池好像对中国式大灶也很陌生,所以别说让他来做饭菜,就是让他烧个火,他都是一边烧火一边不停的流眼泪,因为那烟总是不往烟筒里钻而是不停的朝门口涌出来,熏得他眼睛受不了。
当然,这样的浓烟滚滚,同样也熏得晓苏的眼睛受不了,所以他们这餐晚饭就是在不停的流泪中艰难的做出来的。
足足耗时两个半小时,俩人齐心协力,终于做出了三菜一汤,只不过俩人都像小花猫一样,脸上都涂满了黑烟灰。
晓苏看着木条餐桌上的三菜一汤,忍不住心惊胆战,鸡蛋给她煎得黑的多黄的少,所以西红柿炒鸡蛋就不是黄配红而成了黑配红了。
辣椒回锅肉倒是有模有样的,不过那辣椒太绿还没褪色,估计没有炒熟,醋辣白菜更是变了颜色,这是因为到醋的时候恰好一大片浓烟滚出来,熏得她的眼睛睁不开,所以慌乱间就把一瓶醋倒了一半进去了。
唯一值得称道的是那个汤,肉丸香菇汤,因为这都是放水里直接煮出来就好了,而且又是最后做的一个菜,那时周非池烧火已经有些经验了,所幸这个汤没遭什么难。
而主食,白米饭,好吧,这个是在晓苏洗菜切菜时周非池折腾的,他说煮米饭是最简单的事情,所以他就包了,不让晓苏动手。
煮米饭的确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但是真正要煮出一碗不软不硬的米饭其实是非常要功力的,所以周非池这种菜鸟煮的米饭,就只能是干不干稀不稀,而且里面的米粒还有些没有煮熟。
饭菜做得如此的艰难和辛苦,不过却远不如吃的时候的辛苦和艰难,因为,根本就是难以下咽。
当周非池拿出红酒和蜡烛出来时,晓苏心里就默哀了一分钟,忍不住弱弱的问了句:“这样要色相没色相要卖相没卖相的饭菜值得用蜡烛和红酒相伴吗?”
“值得,绝对值得!”周非池一边掏出打火机来把蜡烛点上一边回答着:“这是周非池和顾晓苏一起合作煮出来的饭菜,肯定要用红酒和蜡烛相伴了,否则的话岂不是浪费了这么精美的三菜一汤?”
晓苏是服了周非池了,蜡烛点燃,红酒倒上,房间里电灯关了,漆黑的房间顷刻间就显得无比的温馨浪漫起来。
“来,顾晓苏,为我们的通力合作喝上一杯!”周非池举起注入一半的红酒高脚杯,和晓苏在空中碰了一下。
“嘡”两只水晶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在这宁静的夜晚,万籁俱寂的郊外悠扬绵长。
事实证明,用餐的过程远比做餐的过程要艰难痛苦十倍都不止,煎糊了的鸡蛋根本就是苦的,西红柿是酸的,酸苦味根本就咽不下去。
酸辣白菜就更加不用说了,承蒙那半瓶醋的功劳,这白菜已经酸得无法入口了,而那被大火呛得黑黑的辣椒却是半点辣味都没有了。
辣椒回锅肉的五花肉没有炼出油来,白亮亮的肥肉看着让人胆战心惊,而没有炒熟的辣椒送进嘴里一咬,却是辣的眼泪双滚。
好吧,对于这三个菜,晓苏是一口都吃不下去,于是只能朝那汤下嘴,肉丸好在煮熟了,原本就带着味道的,香菇虽然少了点盐,不过勉强能接受。
只是那大米饭,着实煮成了半生不熟的夹生饭,晓苏勉强给自己盛了点,就着香菇肉丸一起硬往下咽。
到是周非池,不知道他平时是不是大鱼大肉吃多了,或者是味觉不够灵敏,他一直在说好吃好吃,把晓苏不吃的那三个菜都放到自己的跟前,然后用筷子夹起来毫不犹豫的往嘴里送。
晓苏看着那大口大口吃菜的周非池瞪目结舌,那么难吃的菜,周非池是怎么吃下去的?
要不要这么给面子?
周非池好像是注意到了她的神色,然后一边吃那酸死人不偿命的白菜一边很自然的说:“其实这不算难吃,至少有味道不是吗?而我曾经有断时间,根本是连菜都见不到,每天都只能吃光光的白米饭,那时蔬菜对我来说,几乎是一种极其奢侈的东西。。。。。。”
原来周非池三岁时就跟着父亲去了西北靠近沙漠的地方淘金,那地方夏秋还可以,多少有些蔬菜水果,而一旦进入冬天,蔬菜水果绝迹,于是白米饭或者干馒头就是一日三餐的主打,偶尔有客人或者过节什么的,才能吃上酸菜或者土豆片。
这样的日子周非池在西北过了8年,直到11岁才回来,也就是在那一年插班到了晓苏的学校,他们做了同学。
“顾晓苏,你不知道,同样是季家人,同样是季家的孩子,仅仅只是因为我是第二个出生的,于是我就要被赶出家门,仅仅因为。。。。。。”
周非池说道这里又拿起红酒给自己的酒杯里注入半杯红酒,然后微眯着眼睛说:“你知道吗,我在西北受苦受难的时候,季非墨。。。。。。他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我每天只能啃干馒头的时候,他却在家里这不吃那不吃的挑三拣四,听说他挑食得厉害,金针菇的根部没去除干净他都不吃。。。。。。这他妈就是人的命。。。。。。我天生就是他的小弟,天生就是为他背黑锅的命,我。。。。。。”
周非池说到这里打住了,目光愣愣的看着晓苏,眼神里却全都是歉意,伸手过来,抓住她的手,醉眼朦胧的开口:“顾晓苏,对不起,你初三那年,我。。。。。。真TMD混账!”
周非池说到这里,扬起手就朝自己的脸颊上狠狠的打了一个耳光!
晓苏吓了一大跳,即刻伸手过来抓住他欲再次朝自己脸颊上打耳光的手。
“都过去了,”晓苏急急忙忙的对他说:“这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其实你不提我已经忘记了,人生的路原本就不平坦,而且我觉得回到县城读高中也没什么不好,那地方民风淳朴,我的高中生涯很平静也很愉快,而且我当年还考了省状元呢,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吧。”
“对对对,因祸得福,”周非池迅速的接过晓苏的话来,朝她竖起大拇指赞赏的道:“因祸得福这个成语棒极了,来来来,我们吃菜我们喝酒,这样的美好时光,烛光红酒,说那些过去真是大煞风景,让那些苦难的日子都离我们远点吧,愿我们以后的每一天都春光灿烂。”
“噗。。。。。。”晓苏听了这话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总觉得春光灿烂后面应该接的是猪八戒,而季非墨曾经给她起的外号就是猪八戒。
时光静谧,烛光摇曳,一瓶红酒,三菜一汤,甚至连那半生不熟的米饭,在不知不觉中都被他们来吃了个一干二净。
晓苏确实有些醉了,陈年的法国红酒,后劲很大,酸辣白菜里太多的醋,吃下去不仅她的胃是酸的,心都是酸的,蜡烛的烟熏得她有些想流泪。
而周非池好像也醉了,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走到一部老式的留声机边,放了一张光碟进去,接着猫王的歌声就在这静谧的夜里流淌了出来:
Wisemensay;onlyfoolsrushin。
ButIcan‘thelpfallinginlovewithyou。
Astheriverflows
gentlytothesea
darlingsowego
somethingsweremeanttobe
takemyhand
takemywholehearttoo
ican‘thelpfallinginlovewithyou
。。。。。。
晓苏头晕晕沉沉的,整个人显得无比的慵懒,窝在沙发里,闭上眼睛,迷迷糊糊中好像听见周非池在跟着猫王的声音小声的哼着:takemyhand/takemywholehearttoo/ican‘thelpfallinginlovewithyou。。。。。。
顾晓苏是被窗外的明媚的阳光给刺着眼睛才醒过来的,用手揉了揉眼睛,视线迅速的在房间里扫视了一遍,这才发现自己原来躺在沙发上,身上还盖着周非池的外套,而餐桌上还摆放着昨晚的残羹剩汤,两滩白色的烛泪安静的在烛台上,像莲花一样。
她本能的掀开周非池的外套坐起身来,却没有发现周非池的影子,正欲大声喊周非池的名字,却在转动头的瞬间发现餐桌边用瓷碗压着的那张纸条。
顾晓苏,我因为有急事先回市区去了,见你睡得香不忍心打扰你,醒来后给我打电话,我再开车来接你,周非池!早上六点留。
晓苏眉头皱了一下,看了下手表,现在已经是中午12点了,周非池都走了六个小时了,她可真能睡,这大概要归功于前晚没有睡好和昨晚喝了红酒的缘故。
三两下把这里的碗筷什么的收拾好,走出院门来,这才发现其实距离一条大约两百米的田埂就是公路了,而且站在院子里都能看见公路上有奔跑着的汽车。
她当然没有给周非池打电话,因为完全没有在这里等他开车来的必要,直接到公路上拦的大巴车,上车后才给周非池发了条短信,告诉他她回市区了。
回到家里,推开自己的房间门,却意外的发现床上放着个硕大无比的芭比娃娃,是她十岁那年梦寐以求的芭比娃娃。
她记得十岁那年,去好朋友郑明珠家玩,看见她床上放着个美丽漂亮的芭比娃娃,郑明珠得意洋洋的告诉她,这是她爸爸买来送给她的,她当时心里特别羡慕郑明珠有个好爸爸。
那天回到家里,吃晚饭的时候,她小心翼翼的给父母说自己想要个芭比娃娃,却被父亲硬生生的一句:“你读书考了个倒数第二,还想要芭比娃娃?什么时候学习考到全班前十名了什么时候来要礼物。”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已经把芭比娃娃的事情忘记了,只是,没有想到,父亲居然会在她24岁这年,送她一个十岁那年渴望的礼物。
晚了14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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