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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两朵[金榜]-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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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欣赏,就算洗手调羹,沈夜也能将其演绎成视觉盛宴。
无论何时,他都无可挑剔的完美。
视线从好看的侧脸移到精窄的腰身,多想走过去,紧紧缠抱,额头抵着他肩背,安静依偎……只是想想,到底没有勇气付诸行动。
尽管相识当晚他们就有了那种关系,可随后的两个月,他不耐烦的推开她,不止一两次。
一直自我安慰:他是讨厌和别人有肢体上的接触才那样对她——假如不知道他和林钧婷,她一定会这样“安慰”下去,可事实已经摆在眼前。
“沈夜,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你爱上我?”她的腹语,不可能得到他的回答。
没过多久,沈夜端出一碗家常打卤面,用了虾干、鸡蛋、精肉、莴苣、黑木耳、胡萝卜、葱、姜做卤子。
沈夜的厨艺,和他的人一样精致。
夭夭巴巴看着,沈夜只拿来一双筷子,忍不住问:“你不吃么?”
他淡淡的回:“我吃过了,你慢慢吃。”
特意为她下厨?幸福在瞬间压倒心痛,吃着他为她煮的面,想着就要嫁给他。
不期盼那场盛大奢华的婚礼,只渴望婚礼之后,和他一起过这样平凡的柴米生活,想着想着,笑颜如花。
沈夜离开饭厅,去洗澡。
吃到一半,夭夭突然抬头:“沈夜,我要学厨艺,再过几年,一定做的比你还好,到那时,天天做给你吃。”怕他听不见,很大声。
不出意外,没等到他的回应。
贝齿轻咬竹筷,想笑,果真笑了,满目自嘲:陶夭,你越来越没脸没皮了!
订婚至今,见面次数屈指可数,即便在一起,沈夜也是沉默的,为了打破僵局,没话找话,回头想想,不过都是她在自言自语。
沈夜的世界,一直将她排除在外,不嫌她聒噪,已经很给面子。
没胃口了,收拾碗筷,视线不经意扫到摆在明眼处的孕检报告,弓起食指狠敲额角,刚才那么好的氛围,她只顾被他迷得昏头昏脑,竟忘了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有了沈夜的孩子,对陶夭来说,该算是天大的好消息。
但为这个消息高兴的,想来只有她自己。
收拾整齐,走出饭厅,一抬头,脑瓜子又糊成一团。
还是太嫩,面对如此强烈的视觉冲击,想不乱,实在不容易。
浴袍半敞,露出一点胸膛,白皙的肌肤,精美的线条,谁说色不迷人?
仅有的一次,很激烈,她来不及反应,已被他严丝合缝的压制住,那时她都干了些什么?尖叫,求饶,痛不欲生的哭泣……
☆、第三章
痛过之后,余下的回忆里,除了他似妖近魔的脸和眼底浓烈的厌恶,再无其他。
其实那个时候,他只是将她剥得一干二净,而他自己的衣服都还穿在身上,她当然不可能见识到他的好身材。
沈夜对目光灼灼盯着他的陶夭视而不见,边走边擦头发,毛巾一拂,露出耳垂上闪亮的一点,灯光一晃,光彩夺目。
不同于白天的齐整,此刻的沈夜十分不羁,额前落下几缕长及眼下的碎发,有一缕斜过眼尾,乌亮的发,墨黑的眸,相得益彰。
因为陶夭在,他没回房间,而是走到客厅沙发上坐下,眼风淡漠扫过来,示意她解释来此的目的。
但被这双令她痴迷的眼睛看着,陶夭的心跳又开始加速,对视不超过三秒钟,就感觉到脸上的热度急速攀升,不自觉的咽了口口水,豁然转身,慌不择路,竟一头扎进浴室,真是丢脸啊!
既来之则安之,不然还能怎么办?
得拖延一会儿,让她冷静冷静,洗洗吧,现成的龟缩理由。
磨磨蹭蹭半个小时才从浴室出来,沈夜还在沙发上,只是看见她裹着他的浴袍,眼神更冷了,隐隐透出那一晚的嫌恶。
这一眼,好像一把钝刀,生生凌迟着她并不强壮的心脏。
是的,钝刀——因不够锋利而拉长切割的过程,最大程度的刺激痛觉神经。
不过是无心之举,他却觉得她在刻意勾引。
他始终认为她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任性女孩,可那一夜明明是她不敌他的蛮力,到头来,怎么好像他才是受害人?
见陶夭环抱自己,神色复杂的望着他,沈夜实在没耐心等着听她所谓“很重要的事”,站起身:“穿衣服,我送你回去。”
一直斟酌着要怎么遣词用句,可沈夜轻飘飘一句话就打乱她的腹稿,促她脱口:“我有了,沈夜,我有了你的孩子。”
“你来找我,就为这事儿?”
“我……”
“我说到做到,从不反悔,别把事情搞得那么复杂。”
她反应过来,沈夜这态度,是当她骗他吧,急忙找来那份孕检报告,一手拉住沈夜袖口,一手献宝似的将它举到沈夜面前:“我没有骗你,你看看,我真的有了。”
却被沈夜挣脱,回手扫掉报告单,相识以来,头回听他说这么多话:“很多人把婚姻当成一场博弈,可我没那么多闲工夫陪你玩阴谋耍诡计,陶夭,我们的开始就是个错误,事已至此,再追究责任也没意思,我可以和你过正常的生活,但是麻烦你,做事之前动动脑子,你应该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别逼着我烦你。”
她木了,可还是在他转身之前,伸手抓住他:“我从来没……”
他再次挣开她的拉扯:“陶夭,我很累,是去是留随你高兴。”
头也不回走进卧室,砰地一声关上房门。
孕检报告摊在地上,翻开的页面上注明“早孕九周”,陶夭咬着唇,倔强的隐忍,不让眼圈里的水泽溃堤——这就是被自己深爱的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的滋味呐!
所有人都以为,她在陶赫瑄给林钧婷办的舞会上对沈夜一见钟情,只有挂在窗上那串贝壳风铃知道,她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喜欢上他。
显然,他早已忘记当年被海蜇蜇伤,缩在他怀里,抓着他衣襟痛哭流涕的小姑娘。
那个时候,他的笑容比阳光还灿烂,他说他妈妈喜欢贝壳,他要捡最好看的贝壳送给妈妈当生日礼物。
见她哭得可怜,他将那最好看的贝壳送给了她。
虽然从那以后,她不敢下海戏水,可每每有空就会跑去海边,贝壳捡了一抽屉又一抽屉,却再也没见过他。
十年,他已褪去少年的青涩,她却一眼认出他。
抛开矜持,邀他共舞,可他表情冷漠,拒人千里。
眼见看热闹的越来越多,此起彼伏的起哄声中,她脸上的笑容渐渐僵硬,就要放弃,他却握住她的手,揽上她的腰,拥她滑入舞池。
谁曾想,上一刻还在天堂摇曳;下一刻却被他推入地狱。
后来,她在氤氲的烟雾中醒来,身下是凌乱的白床单和干涸的血迹,窗边是叼着烟,目光悠远的“强奸犯”。
但有种说法叫做:救命之恩大如天……
见她醒来,他姿势不变,静静抽完整根烟,按在烟灰缸里熄灭。
她视线随着他动作游移,看见烟灰缸里横七竖八躺着的烟蒂,终于明白房间里空气这么不好的缘由。
愣怔,从阳光美少年变成黑暗大烟鬼的冲击太大,老半天,脑袋里都是空的。
很久之后,她才知道,沈夜并不嗜烟,只在情绪剧烈波动时才会如此。
十年后的重逢,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叫沈夜。”第二句是:“你想要什么?”
他们的婚约由此而来,达成“协议”后,他无意停留,洒然起身,轻烟消散,他终于脱离幻境,生动起来,整齐、干净,前一晚的疯狂,上一刻的颓靡,好像只是她荒淫的春梦。
一个不好的开始,又怎么能要求完美的过程,不过只要她更努力一些,或许能求得个幸福的结局,那也是值得庆幸的事。
陶夭强求留下来的第一个夜里,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拥着回忆孤枕成眠。
第二天醒来,仍睡在沙发上,不过身上盖了条绒毯,她抱住绒毯,将脸埋在里面,柔软而温暖的感觉,令她心悸不已,嘴角一点点翘起。
她一直相信,沈夜对她也有温柔细致的时候,瞧瞧,这条毯子不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起身,里里外外都找遍,沈夜不在,看看时间,懊恼自己怎么那么贪睡,这个点,沈夜早到检察院了。
没关系,她可以等他下班回来,今天晚上,她一定好好跟他说。
耗在镜子前酝酿了一天的情绪,练习端庄的姿态,典雅的笑容。
心扑通扑通跳得山响,指着镜子里的娇俏可人儿发誓:不是天生丽质,那么就努力气质动人;不够精明睿智,那么就学会温柔婉约,能嫁给如此出色的沈夜,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陶夭啊陶夭,千万别给他丢了脸。
因为太在乎,所以将自己摆得卑微,谁先动心谁就输了。
天越来越黑,心越来越沉——她等他回家吃饭,可别说吃饭,连觉他都没回来睡。
因为将自己摆得卑微,所以,畏畏缩缩。
一天,两天,三天……沈夜没回来过。
守在他家里的陶夭,饥一顿饱一顿,缩在沙发上,抱着绒毯,看着风铃,整天像念经一样咕哝:“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挨到第五天夜里,陶夭前所未有的疲倦,本就是个体虚的孕妇,再加上三餐不继,夜不能寐,怎么可能好了?
搞成一尸两命就实在太不值得了,还是要走出去的。
没想到一推门,竟撞见个熟人,赫瑄的校友,沈夜的助手——瞿让。
瞿让看见陶夭,显然愣了一下,很快回神,微笑着打招呼:“夭夭啊,沈夜搞到这个假期多不容易,连婚假都折进去了,怎么提前回来了?”
陶夭一脸迷茫:“什么?”
瞿让啧啧有声:“对我还保什么密,你们要去苏州,飞上海的那两张机票还是我给定的呢。”
陶夭心一抽,脸色更难看。
瞿让终于发现异常:“夭夭,你怎么了?”
陶夭笑着摆摆手:“有点累,睡一觉就好了。”
瞿让有个亲戚住这,沈夜这套房就是瞿让帮着联系的,今天来这也是有点私事,再三追问,陶夭保证没事,瞿让很自觉,不打扰人家小两口“联络感情”,忙自己的去了。
陶夭退回房间,背倚着门,心一揪一揪地痛着,终究没忍住,播下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号码,等了很久,终于听见沈夜较之平日略显低哑的嗓音:“喂……”
刚开口就被一个媚得酥骨的女声打断:“这些人也真不懂事,你好不容易休个假,这都半夜了,他们还没完没了的闹你,早该听我的关机……”
后面还说了些什么,陶夭没办法继续听,因电话已被挂断。
回过神来,什么气质,什么婉约,统统抛开,疯了似的重播,可话筒里始终是那刻板的提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瘫坐在地上,颤着手拨出另外一串号码,没过多久就有人接起:“喂,您好,这里是……”
陶夭听得出来,接电话的是赫瑄家的保姆,不等她说完就急忙发问:“赵阿姨,我是夭夭,林钧婷在不在?”
赵阿姨一听是陶夭,语调格外柔和起来:“夭夭,你要找钧婷?真是不巧,钧婷前几天说要去苏州散散心,还没回来呢!”
☆、第四章
林钧婷,纵然沦为落难凤凰那会儿,在陶夭面前也要彰示她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她有天生的美貌和过人的智慧。
结婚后,林家危机解除,而她嫁得又是陶赫瑄,真正的豪门大少,身价跟着水涨船高,更不把陶夭放在眼里。
因为疏远,所以陶夭没在第一时间听出钧婷的声音,可得到赵阿姨的答复,陶夭完全能肯定,那个半夜三更和沈夜在一起的女人就是林钧婷。
林钧婷让沈夜关机,她就再也打不通沈夜的电话。
他们还是决定要抛开一切在一起了么?
心脏一阵紧抽,一股腥甜急涌而上,伸手捂嘴,没能阻止冲口而出的热流,摊开手掌,满目猩红。
陶夭害怕了,首先想到的还是沈夜,但已关机的电话怎么可能打得通!
手机没电了,撇开,跌跌撞撞去抓门边角柜上的座机,带下一摞报刊杂志,意识越来越模糊,哪还顾得上整理,连拨了几个熟悉的号码,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
之前为了不被陶甯逮回医院,陶夭给陶甯留了短信息,简单的说她很好,然后像打游击一样躲着陶甯……这就叫咎由自取吧,报应什么的,轮到她,总是来的特别快。
她确实不够聪明,直到无计可施才想起120,可要命的是她竟然出现口齿不清的症状,没办法说明地址。
“陶夭,不能就这样倒下,坚持住……”在心底给自己打气,咬牙转身,一手撑墙,一手拉门。
昏厥前最后一眼,是瞿让惊恐的脸:“夭夭,你怎么了,沈夜呢?”
沈夜是个凡事要求尽善尽美的家伙,决不能容忍这种杂乱无章的环境,瞿让看了一眼摊在地上的杂志和茶几上堆着的泡面盒就知道沈夜不在家。
看着好像凶案现场受害人一样的陶夭,瞿让不知道她究竟出了什么事,不敢轻易移动她,打过120之后,蹲在陶夭身边尝试叫她名字,但她毫无反应。
守着陶夭等救护车的空档,瞿让为自己狠狠的鸣了一回不平,不久的几年前,身为百年老字号的少东家,名牌大学的高材生,何等意气风发,咋一遇上沈夜,他就沦为那毛头小子工作上的狗腿子,生活中的老妈子——上班时,苦的累的危险的,由他打头阵;下班后,房子他给找,机票他给买,现在连小媳妇都是他帮忙照看着。
按照既定的人生方向,瞿让是要学商然后继承祖业的,结果刚进大学,他就跟陶赫瑄干了一仗,躺医院里半个月没下来床。
痛定思痛,毅然转攻法律,曾指着陶赫瑄脑门子叫嚣:“改明儿你个陶奸商栽老子手里,调理不死你,老子跟你姓!”
大学时代,要说陶赫瑄是商学院的魁首,那他瞿让就是法学院的领袖,毕业后,混迹公检法,如鱼得水。
就在他为升科长拼搏进取时,晴天一个霹雳,沈夜闪亮登场。
呦呵——那脸蛋长的,可以祸乱人间;那衣服穿的,可以引领时尚潮流,最关键,不知打哪空降来的毛头小子,比他还小三岁,上来就是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瞿让自认自己肉体凡胎,心里酸上一酸也是在所难免。
但酸水逆流而上,入侵大脑,然后,他脑瓜子就残了——嘴皮子痒啦,就去茶水间、卫生间……他偏不,非要在人多嘴杂的办公室里,拍着桌子吆五喝六讲究新上任的领导:“卧槽,那小模样,还有那小腰条,当检察长真是可惜了,这要下了海,坐地起价,七个零打底……”
同事挤眉弄眼,瞿让顿觉背后凉飕飕的,回头一看,对上似笑非笑的一张俊脸,不是沈夜还有谁?
瞿让头皮一麻,十分尴尬,沈夜没说什么,转身离开。
八卦上级被抓现行,不穿小鞋天理不容,事实证明,同志们低估了沈副检的人品。
大家战战兢兢,连个眼神交流都没有,瞿让由衷感慨:整个科室,就老子一条好汉!
风平浪静两天半,就在同志们渐渐松懈下来后,好汉瞿让被单吊进沈夜办公室。
“啪”的一声,一个档案袋丢在瞿让眼前,沈夜声调平缓:“一个礼拜内,整理好张县长所有材料。”
瞿让脸一白:“这个案子,老检察长半年都没搞完,一个礼拜……”
沈夜又露出那叫人胆战心惊的微笑:“有时间废话,没时间做事?”
好吧,人家沈副检才不给你们穿小鞋,人家正大光明的玩你,还搞连坐。
一个礼拜后,被操成狗的同志们,完美达标。
加班加点,回家就挺尸的瞿让想起沈夜,也不得不点赞:别看这小子年轻,但行事雷厉风行,布局滴水不漏,最主要的是敢干,说办谁就办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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