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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金岁月-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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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认识的人们一般,认为同性相恋是天理不容的过错,活该在地狱永世燃烧。真正令我感到惊讶的是前半句。
我并不知道,爱德华与我是相爱的。
一直到死前,一直到死后,一直到23年之后。
我都以为,那11年的爱恋不过是我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年代还没有“同性恋者”这个说法,一律将男同性恋称为鸡|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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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英国历史比较熟悉的读者看到皮尔斯·加斯顿,爱德华,还有伊莎贝拉这三个名字共同出现,就应该明白这是影射爱德华二世,爱德华二世的情人皮尔斯·加弗斯顿,以及皇后伊莎贝拉。
当然关系不是按照历史上来的,只是做设定的时候偶然发现爱德华这个名字与伊莎贝拉放在一起,再加上爱德华的身份设置,就变得妙不可言,因此皮尔斯·加斯顿的名字就这么来了。
第112章 都市言情镀金岁月
爱德华不是一个完美的男人; 尽管他表面的确如此。
距离他是个年轻小伙已经过去了许多年; 但你仍然能在伍德斯托克中找到一打声称与他在谷仓后接过吻的女人——哪怕她们已经白发苍苍,膝下儿孙满堂,这依旧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而她们的丈夫则在一旁不遗余力地为这些故事再增添上令人信服的几笔,仿佛迎娶了曾被爱德华吻过的女人是一件三生有幸的妙事; 就像一头母猪被经验丰富的屠户瞥了一眼,霎时她下的猪崽便值钱了许多一般。
因此,没有人会相信汤马斯·爱德华喜欢男人。
一直到我们在狭小而空气混浊的杂物间里狂乱地接着吻,嘴唇咬着牙齿; 牙齿舔着舌头,舌头呼吸着涎液; 手指在裤子边缘打滑; 又强硬地想要进攻,身子紧贴得容不下多一寸空隙; 疯狂地探索; 抚摸; 亲吻; 吮吸; 却又保持着一切静寂无声,就连喘息也被吞咽在彼此的喉咙中; 同时还害怕着给衣服留下任何皱褶污渍时,我才确信,汤马斯·爱德华,这个走出杂物间便立刻化身成为一个严肃刻板的仆从的男人; 的确是我的同类。
那时,我19岁,而爱德华已经31岁,是个彻头彻尾的成熟男人,而我不过只是一个刚从打杂荣升三等男仆的小男孩。那时,他被前一任布伦海姆宫的管家指定为自己的接班人,在布伦海姆宫的众多仆从中享有着极佳的名声,谁都想巴结他,恭维他,或者从他身上学到一点儿侍奉主人的诀窍技巧。因此当我缠着他,当我像条小狗一般在他脚边打转,当我竭尽所能地占用着他每一分每一秒的空闲时间时,没人怀疑过我实际心存别意,没人知道我的目的是什么——
我色诱了他。
我是肤浅的,我知道这一点,14岁的我爱上爱德华全凭那一眼的一见钟情,全凭他高大俊美的外表,全凭他那看似完美的履历。我也是如此地告诉这公爵夫人,我不怕耻笑,哪个14岁的少年不是愚蠢地追求着外貌,追求着最可爱的脸蛋,追求着最妙曼的身材?即便这世界上最丑陋的灵魂居住在最美丽的皮囊中,14岁的男孩也敢恬不知耻地承认自己的喜爱,没有人在那个年纪便有着哲人的觉悟,歌颂着丑陋皮囊下的美丽灵魂。我喜爱男人,又不代表我就能从这本能的魔咒逃脱。
爱一个人,就会想要离他更近。
在我的努力劝说之下,我的母亲终于同意让我在15岁时前往布伦海姆宫工作,并非是因为她不想自己的儿子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而是因为我是体弱多病的她唯一的孩子。她希望我能长留在她身旁,为已经无法生育的她带来更多的孙子孙女。
从爱尔兰远嫁而来的她在本地没有朋友,我的父亲又是一个木讷而毫无风趣的男人,她心中的孤寂无处可发泄。然而一个少年人那时又何曾懂得体谅一个母亲的心?反倒是死后,我时常会回村庄中看看,陪着躺在长椅上沉沉睡去的母亲身旁一起晒着院子里的太阳,补偿自己失去的时光。而父亲偶尔会从屋中走来,为母亲盖上一件外衣,那是他最接近对自己妻子说出“我爱你”的时刻。
若是他们知道自己的孩子死后仍然能如此注视着自己老去,恐怕也不会太为我短暂的人生而感到悲哀。
我就不曾为那25年感到过遗憾,尽管那当中有接近一半的岁月我都耗尽在了爱德华这个男人身上,听起来的确有点悲哀。如今回想起来,我甚至有些分不清年少的爱恋究竟起源于情|欲抑或真心,不知道究竟是为了有个英俊的同类可供夜里在被窝中自亵时想着,还是果真为对方的存在而动情,甚至不知道是否因为对方是我唯一的选择——
“您确定要继续听接下来的故事吗?”我询问着公爵夫人,如今我才明白为何我能听见老夫人的话语,而我说出的话却又无法被任何人听见,“您不会听见任何让您觉得精彩刺激的内容,只有一个男孩是如何成功引诱了一个两面派的男人的故事。”
是的,我那么做了,没什么好觉得羞愧的。我爱他,我想要得到他,两个男人之间又何须谈什么道德。这个过程是艰苦的,我没有出色的外表,也没有出众的头脑,我的身材干瘪瘦弱——甚至在引诱成功以后,爱德华也时常抱怨抱着我便如同抱着一根雕花床柱——我也许是他在伍德斯托克能拥有的唯一一个选择,但是谁又能说他没在伦敦为自己找到一个情人?毕竟他要时常陪伴着斯宾塞…丘吉尔家族的成员前往那罪恶的索多玛与蛾摩拉之城。当我得到在布伦海姆宫打杂的工作的那一天,我就知道我不能像村庄中那些傻乎乎的女孩一般,用着蹩脚的手段扭扭捏捏地暗示着爱德华给予她们一个可以夸耀吹嘘几年的吻——不,那只会让这个循规蹈矩的男人将我扭交给警察,让自己的干系撇得干干净净。我想的很清楚,只有让他与我一同堕落,才能谁也无法告发谁,并肩在泥潭中深陷。
而一旦潘多拉的魔盒打开,便再也无法阖上。
为着这个目的,来到布伦海姆宫的第一天,我便用我从十岁开始积攒的积蓄邮购了一本与爱德华同样的,昂贵得不可思议的记录本。我在上面记满了所有日后我成为男仆时将要注意的细节与工作的内容,就像爱德华跟在前任管家身后记录的那般。男人往往能更好的了解男人,没什么比这样一个不经意又巧合的细节更能在男性的脑海中种下蠢蠢欲动的思想,也没什么能比这给予我一个更好的打开一段关系的理由。
在我19岁以前,爱德华都是一个令我仰望的存在。布伦海姆宫仆从分工森严,打杂工就连稍微高级一点的男仆的面都难以见到,更不用说那时已经得到了副管家职位的爱德华,一直等到我被提拔为三等男仆,我才对这个男人有了更多的了解,而真实的爱德华虚伪得令人难以置信——一个幽默有趣得如同在我死后成名的那个剧作家奥斯卡·王尔德一般的男人,竟然能将自己毫无破绽地伪装成一个简直就是布伦海姆宫前任管家复制版本的古板男人,让我明白了那英俊的皮囊下藏着的不过是一个懦弱的灵魂。但那又如何呢?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勇敢的早便在绞刑架上腐烂,懦弱的则还在世间安然的行走,谁又能指责这种虚伪是错误的?
我喜爱这相反的两面之间巨大的差异,白天的爱德华越是固执死板,我便越想要夜晚会留下来教导我成为男仆后需要掌握的知识的爱德华流露出他原本风趣的那一面,仿佛只有我才能看见他真实的那半边脸,仿佛只有我才能看见他灵魂真实的颜色。这些想法让我的痴恋一天天加深,也让我一天天更加大胆——不经意地搭在肩膀上的掌心,划过脊背的指尖,贴近耳边的气息,洗澡时的刻意紧挨,当然,还有雾气氤氲间,一边注视着对方,手指一边在毛巾下轻微的耸动——
别担心,我没有将这些细节告知公爵夫人。
如果我此时正注视着你的脸,我也不会将这些细节告知于你。
爱德华被我折磨得发了疯,但他迟迟不愿跨出主动的一步。于是,在某次晚餐过后,我告知他我在杂物间中发现了一件很明显是属于老公爵的名贵衬衫,应该是被某个女仆熨坏了以后偷偷藏在那儿的。勃然大怒的他挤进了那狭小的杂物间,寻找了半天却一无所获。
而我,在他身后关上了杂物间的门。
“爱德华先生。”我说道,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上去恭敬又有礼,而不是轻佻又挑逗,“那件衬衫就被我穿在身上——严格来说,它也在杂物间中——您要把它拿走吗?”
我当然是说谎了,那件被熨坏的衬衫从未存在过。
但是接下来我与爱德华的亲吻却是货真价实的存在过的,包括从那之后发生在深夜的仆从休息室,黄昏的花园树丛,清晨的楼梯拐角,午后的陈列室中的每一次亲密行为,都是真实的。在布伦海姆宫的多年工作让我们十分清楚什么时候与地地点是绝对安全的。我仍然能在向你讲述的这一刻,感受到那时我所感受到的每一次颤栗的快感,每一次冲上巅峰的愉悦。我知道爱德华也同样感受到了,甚至比我更多——既然他是主导的那一个。
然而,就跟他不愿跨出主动的一步一般,爱德华也不愿提起任何一句与感情有关的话,就如同我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两个发情的动物在无目的地释放着自己的**。在他的教导下,我飞快地从三等男仆晋升到二等男仆,再到一等男仆,那些在他赤|裸的怀抱中记住的不同类型的杯子与不同类型的刀叉银勺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它们各自的用途,那些从我的肌肤上划过,抚摸,纠正,然后被迫要保持着直到他发泄完毕的如何侍奉主人的姿势永远印在我的肌肉记忆当中。没人能比我做得更好,就连主人家也对我赞不绝口,同意爱德华以史无前例的速度提拔着我。终于,等布伦海姆宫的前任管家为着疼痛的腿脚而提前退休以后,爱德华接替了他的职位,而我则接替了爱德华的职位。
而与之相比完全停滞不前的,便是我与爱德华的关系。
一直到公爵夫人告诉我同性恋人之间也可以拥有持久而稳定的感情关系以前,在我那个年代出生的同类没有一个会指望这一点,他们当中有许多甚至可能会觉得我与爱德华是再幸运不过的一对,只要能获得**上的一丝慰藉与温暖,感情上的空虚与寂寞似乎便能忽略不计。
但我不是那样的人,即便明知道是天方夜谭,不可想像,不可获得,我却仍然渴望着心理上的交融,而不只是唇齿间的唾沫交换,我期盼着精神上的依恋相爱,而不只是两具**机械般的运动。但我的祈愿一天天随着爱德华越发根深蒂固的刻板正直而渐渐干涸,他几乎不再卸下白天的伪装,曾经的那个言辞辛辣却又体贴灵动的情人逐渐消逝在长夜中。他那副虚伪的派头已不能为我带来暗暗的欢乐,而是逐渐变为深深的痛恨,我憎恶着他的逃避,也憎恨着自己的胆怯,甚至憎恨着这个世界的不公。
我们只有“彼此”,我们也“只有”彼此。
这让一切都逐渐滑向极端。
在楼下,仆从们会听见我们压低声音在管家的休息室内争吵,为着一点鸡皮蒜毛或无关紧要的小事;在楼上,老夫人常常打量着我因为缺少睡眠而日益苍白浮肿的面庞,乌黑的眼圈,充满血丝的眼底,询问爱德华是否把我压榨得太过,劝说他不必对我要求太高,一个孩子在这个年纪就做上了公爵家的副管家已是奇迹,而爱德华只是苦笑;在床帏之间,我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百般挑剔,千般抱怨,不顾事实是他已经37岁,体力逐渐不支,而我还是一个25岁青壮小伙,有着发泄不完的精力。我想逼出一个结果,我要一个承诺,我得知道这不是无可奈何,别无选择之下的**发泄,我是贪婪的,我是自私的,我是得寸进尺的,你可以随意批判,我已经死了,我不惮于承认那时的我会用尽一切手段确保我的确得到了汤马斯·爱德华的心。
我确实得到了一个结果,可以这么说。
爱德华将我引荐去了爱尔兰的伦斯特公爵家中做副管家,原本在那儿工作的管家年事已高,不久便要退休,意味着我很快便能接替他的职位,在30岁的年纪便成为一位公爵家的管家,对任何从事仆从行业的人来说,都是不敢奢望的奇迹。
然而,当我从老夫人的口中得知这个消息时,我感到自己几乎都要昏厥过去。
“尽管,在我看来,让你在布伦海姆宫好好锻炼,好在今后接下爱德华的班,才是一个更好的主意,也不枉费你在这儿工作的10年。”或许是我的脸色本身就太过于惨白,根本无法使老夫人注意到我已摇摇欲坠,她仍然絮絮叨叨地说着,“但是爱德华坚持这对你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认为对你未来的发展更加有利——更何况你的母亲本身就来自爱尔兰,她该会很高兴能够回到自己的家乡。前段时间,我记得你向我提到过你要回去爱尔兰一趟,是吗,加斯顿?”
“是的,夫人。”我都不记得我那时是如何有能力发出声音的,“我的表妹生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孩子,而她希望我能成为她的孩子的教父。”
“噢,是了,你的表妹是爱尔兰人,她信奉天主教,是吗?”
“是的,夫人。我的母亲也信奉天主教。但我的父亲是本地人,因此他和我都信奉圣公宗。”
“这就对了。但我想,平时你们祈祷时会不会多有不便……”
后面的对话如何,已经完全从我记忆中抹去了。我唯一记得的便是当时被背叛了一般的耻辱与痛苦,让我像个野蛮人一般蹒跚爬进了爱德华与我初次接吻的杂物间,蜷缩在其中,睁着眼睛瞪着在微弱烛光下从四面八方向我压迫而来的墙壁,——这间只是用来储藏多余的清洁工具的杂物间根本容不下两个成年的男性,我当时如此想着,便在刹那间明白了爱德华分明是处心积虑地走进了我的陷阱,没有什么我自以为的情不自禁,也没有什么我假想中的不留痕迹。他让我以为他果真是被我所吸引,我便全然地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忘乎所以起来,活该落得一个被抛弃的命运。
我没有哭泣,倘若对普通男人来说眼泪是不得轻弹的,那么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便更是如此。我早在青春期就排干了我这一生中可能有的任何一滴眼泪,为的就是不让任何人发现我有着比普通男性敢于表现出来的更为充沛而又丰富的情感。
从那天起,我便再也没跟爱德华说过一句话。老夫人十分仁慈地给了我15天的长假,让我能够前往爱尔兰参加我的外甥女的洗礼,还能顺便去伦斯特公爵家面试——如果一切顺利,那么等我回到伍德斯托克以后,我们全家便要跟随着我搬回爱尔兰去居住。
因此,在得知了爱德华将我引荐给伦斯特公爵的第三天,我便离开了英格兰的土地。
故事发展到这儿,我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不是什么决绝的人,说了老死不相往来,便终身不见一面,我怎么也无法做到这样。尽管那时我还怀抱着被爱德华在背后捅了一刀的愤懑与怨恨,我仍然给他写了一封信,用尽了我能想到的所有的体面词汇低声下气地恳求着他让我留下,竭尽所能地渲染着六年间我与他所拥有的一切美好时光,企图在他心底激起一丝不忍与心动,为了效果,我甚至还在纸张上滴了几滴水来营造写字时痛哭流涕的模样。
事后想想,留下这样白纸黑字的证明了我与他之间关系的证据,自然是极其不明智的,但我当时又怎能顾得了许多?为了不引人注目,我不敢在休息室亦或者是房间内撰写这封信,只能在几天内趁着四下无人时的短暂空隙潦草地写上几句,一直到来接我去车站的马车已经在布伦海姆宫的门口等了又等,我才勉强完成了那封信。然而那时时间已不容许我在偌大的宫殿内找到爱德华再亲手交给他,我跑到楼下的仆从休息室,一眼便看见他被留在指示桌上的记录本,我飞快地将那封信塞进了本子当中,接着便又急匆匆地离开了。
我再也没能活着回到布伦海姆宫。
而我与爱德华,从未正式告别过。
第113章 ·Pierce·
现在我终于知道; 为何我在死后仍然能留在这个世界。
在我遇到公爵夫人以前; 我天真地以为只有那些生来便背负着罪孽的人,譬如我,又譬如爱德华,才会以灵魂的形式继续地行走。
因此我从前幻想过; 等到某一日爱德华死去,他也会成为如同我一般的鬼魂。我始终留在布伦海姆宫不曾离去,或许一半为着我父母的缘故,另一半则为着这个缘故。死后; 再多的情爱痛恨都能大声的说出,大声的承认; 即便那时才知道他从未爱过我; 我想我也能平静接受,只要我们能始终相伴; 不离不弃。
你瞧; 我从未相信爱德华对我有过一丝一毫的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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