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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爸爸-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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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指控,陶军比他还有理。

    “如果需要我也可以交版权税的啊,但我找谁交去?法国人?美国人?还是日本人?我连门都摸不着,怎么去?再说国家仇,民族恨,我不向日本人索赔已不错了,还给他们拿钱?我呸!”

    陶军越说越得意,好像就他能收拾日本人似的。

    他一口气喝完瓶里的酒,然后用力吐掉嘴里的柠檬。“我越看你越有可能成为这儿的VIP,我以后洗澡再不关门就亏大了!”

    他站起来。方原只好跟着他走。

    “你这人太无趣,太没求知欲了,大家都出来找点乐子而已,难保将来你不喜欢这儿的呀。”

    “我靠!我怎么变也不会喜欢男人的!”

    “世事无绝对啊,人是可以转型的,动物都可以变种呀……”方原冲他大声喊。

    方原见惯故乡小桥流水的原始美丽,也见过牢里人性极致的龌龊。在他眼里,这些真不算什么。那个男扮女装的演员挺热情,挺友善的,妖冶一点,总比道貌岸然但体内冷血的家伙要好。虽然方原不可能是GAY,但对于GAY们活在世上的顽强,他至少有一点感动。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歧视他们,方原也不会改变自己的看法。像小麦,他见人都是绕道走,从不招惹别人,而且很有才华,但牢里所有的家伙都想欺负他。

    似乎有一些人,天生就想把自己不认同的东西毁灭掉。战争就是这样打起来的,统治也是这样开始的。像希特勒对付犹太人。上周陶军推荐他看了描写二战时期波兰沦陷的《钢琴师》,那个长得特像GAY的男主角所遭受的摧残我见犹怜,令方原骨子里更讨厌那种以强凌弱的扑灭。

    也许在这个酒吧里喝酒的人注定一生悲惨;也许从父母做爱那一天起,他们就被精子和卵子做成这个样子;也许在三岁之前,他们被奶奶或姥姥乱穿衣服弄成这样。总之他们无法改变他们的性趣带来的痛苦,跟他们也无法改变他们的性别一样多。

    方原会如此认为,是因为小麦。

    他在牢里有一次差点被人侵犯,他竭力反抗,宁死不屈,头顶百会穴右边的那道裂痕就这样砸出来的。

    那夜,窗外的月光照见了一地的血。是小麦帮他猛烈敲响铁门,喊醒了狱警。从医院回来后,他每天的全部生活就是盯着那个拿他的头往铁床上撞的大块头男人,半个月以后,大块头开始不敢拿眼睛跟他打仗了。后来,方原因为代写家书和给大家唱歌娱乐,润物细无声,终成为仓霸师爷。当知道小麦一进来的头个晚上就被大块头鸡奸这件事后,他就让仓霸为受害者出头,要大块头当众喝下小麦拉出来的一水瓢尿不算,还指定大块头从此负责洗厕所直至出狱。以此为小麦雪了耻。从此没有人再敢欺负小麦了。

    小麦被欺负是因为他太像女孩儿了。

    小麦腰很细,眼睛很迷离,外貌与内心一样柔美。

    后来小麦对他很依恋,看他时眼睛有时很亮,有时很湿,有时很媚。

    有次借着暗夜,小麦像小妹妹那样钻进他的怀内。

    他抱紧了小麦。

    但小麦的手再往下摸时,他马上推开了。

    他那玩意儿没竖起来,手上毛管却竖了起来。

    他指给小麦看。

    “对不起,我做不来这个。”

    他告诉小麦,就算自慰,他心里想的也必定是个女人。

    虽然他的第一个女人严重对不起他。

    后来方原在图书馆一本叫《人之初》的杂志,看过一篇关于性取向的文章。作者说,大多数的心理学专家认为,同性恋有基因和环境方面的因素。在孩子3至4岁这个阶段,不良的心理生活会带来性识别偏差,导致自我心理性别认知的偏差。

    那么说,成长后的这些人,他或她是在无知的状态下被塑造成这样的。小麦他们本身没有错。小麦他们也是受害者。小麦他们一生注定与社会格格不入,一生注定躲藏和假装。

    只有在这样的地方,小麦他们才可以找到自己的同类,可以很肆意地饰演自己想饰演的角色。

    一脸妩媚。这样形容一个男性不是方原的原创。他们湘西人沈从文的小说里,就用这样的语言形容过一个水手。那也是一个湘西水手。但方原并不知道。只知道小麦在他怀里时,就是一脸妩媚。

    男人要妩媚起来,真是有甚于女人,因为他内心里太渴望张扬这一种潜藏的气质了。他会把身上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他的渴求里。因为他们太想表达这种欲望了。

    方原只知道张国荣。知道张国荣在《霸王别姬》里的妩媚,还有张国荣因人生的困惑,忧郁而死。

    可惜陶军不知道小麦的事,方原也无法跟他分享。

    监狱里的糗事,方原只想忘记,跟谁也不想提起。

    接近门口,看到右边有一个小厅,里面烟雾缭绕,七八个仅仅穿着内裤的男孩在中间旋转的环型台上,左摇右摆的,中间有个长得最俊,身材像阿RAIN的男人在跳钢管舞。这些人很明显不仅仅是在表演,他们随时会跟客人出去,只要有人给他们钱。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都卖。

    这就有点脏。但方原担心有一天自己也管不住自己。现在不过是还未进入程序,未到最后一刻而已。如果那些女人给他钱,只要不讨厌,他管得住自己吗?

    在老家的传统中,一个男人出卖自己的肉体,哪怕变相出卖,也是很丢人的事。虽然方原是80后,是听着摇滚跳着街舞长大的男孩,但心里依然很虚。

    他迷失了一回又一回。但总是有一根无形的绳,在系着他的脖子,只要他往那个方向一探头,绳子就会往里勒。他不怕那种疼,只怕自己会窒息。但他又向往绳索以外的那一片天。为了那片似乎很自由很华丽的天,他没有信念让自己关死那扇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门。

    在隐隐约约,不能预知的前方,他有一些期待。但又怕事情并不如他所控制的那样。他怕最后自己会一丝不挂,颜面无存。

    他有一些害怕,但又有探险的冲动。

    因为除了钱,女人他也想要。

    他很矛盾。有些事情,有些时候,由不得他。

    纵使有别的本事,他也进不了那些白天也亮灯的写字楼。因为他过不了那一道令他不光彩的门槛。他内心被某种力量镇压得有一种无法超越的自卑。

    趁陶军去洗手间那会儿,他跑进去看了一下,马上有个眉清目秀的男子过来搭他的背。方原摇摇头,拿开他的手,迷茫地走了出来。

    陶军在外面直勾勾地盯着他说:“你不要告诉我你喜欢这儿,否则我在家里真的没安全感。我刚才在洗手间呆着也害怕被偷窥,恨不得找个屏风把自己挡起来拉。”

    “你才是最恶心的!你以为人人都会喜欢你吗?哈哈……”

    两人无聊地大笑,一边出来,一边自嘲进错了酒吧。陶军说:“TNND,我们就像糖尿病人进了冰淇淋店,吃不了也兜不走……”

    两个保安在大厦门口漠然地看着他们。

    “以为我们是一对。”方原说。

    “你那么帅,如果我是GAY,一定找你。”

    “你以为我男女通杀啊。”方原推得陶军踉跄了几步。

    陶军酒意未尽,老想到酒吧去勾搭那些离了婚的怨妇,吃免费餐。

    方原就陪他去了中信旁边的露天酒吧街。

    在一家德国酒吧里,要了半打来自巴伐利亚的柏龙,500毫升的那种。邻座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穿着圣罗兰淡紫色套装,举着酒瓶子仰颈豪饮。她的旁边,坐着一个二十四五岁的男孩。他们椅子旁的草地上,那只装冰块的小桶,只剩两支未开的小瓶子啤酒。

    喝着喝着,女人的头就靠倚在男孩子的肩,轻轻地摇。不一会儿,她的双肩抽搐起来,绻起的发髻一抖一抖的,人有点失控,口齿不清地说:“你不知道,我真的好难受,好难受啊……”。

    男孩扮成熟,手生硬地一下一下扫她的背,看着好笑。

    方原注意到一个细节:这女人怎么醉,她那只沉沉的LV手挽包,仍稳稳地被她窝在两腿之上。

    由此可见,那男孩跟她不是太熟,或者仅是网友而已。

    移民城市的一夜情比那些历史名城就是多。

    陶军看得嘴馋起来。他说两人斋喝没意思,要找个女伴来陪陪。便叫了琳达出来。

    琳达是陶军的床友,两人纯粹乌合之众,在酒吧认识,一夜情后感觉不错,互留了手机,空虚时发发短信,见见面,喝喝酒,上上床。她是某只进口药的医药代表,这天正好在附近跟一个男医生吃饭,把一个月下来,医生开出药品的总额回扣拿给他,做完这事的时候,就收到陶军的电话,她的心情也想喝酒,便在二十分钟后坐出租车赶到。

    她一扭一拧着高跟鞋,远远走过来时,陶军低头叮嘱方原:

    “别透露我是干什么的,不太熟,她蒙我说她才26,你看像不像……”

    方原哈哈一笑。

    琳达走到近前,陶军马上站起来,给她拉好座位,把方原介绍给她,说是他的室友。

    远看琳达还挺玲珑可爱的,近看脸上有很多小雀斑,扑了半寸的厚粉也遮不住。笑起来时,眼边的鱼尾纹更像秋天的湖水一样微波荡漾。

    的确不像二十六,至少上三十了。女人都爱拿自己的年龄撒谎,通常自动往上加五岁就对了。

    好在琳达身材挺丰满的,该肥的地方都撑着,否则天天沉迷西片,然后晚上喊着泽塔琼斯手淫的陶军,不会那么殷勤奋至。

    那个有份参与抬高医疗价格的琳达显然是个阅人无数的女人,第一眼看方原,眸子里就倏地点燃了一盏灯。

    她嘴唇奇厚,有点像安吉莉娜,朝方原说话时,那两片充满欲望的厚唇,如她身体的某个部分,不安分地颤动着。像一只雌性蝴蝶,一张一合地向雄性散发电波。

    方原不是傻子,但他假装视而不见。那是哥儿们的女人,他就是怎么饥渴,免费也不会碰。

    怪不得陶军说,海城的女人寂寞得唾手可得。

    “方原你不觉得琳达长得像安吉莉娜吗?”

    陶军这样问,把方原吓了一跳。

    陶军好像爬进了他的肚子里面。因为《古墓丽影》也是陶军推荐他看的。当时就为了看安吉莉娜出了名的性感嘴唇。

    “我以为你只喜欢罗卜丝呀。”他笑着掩饰。

    “罗卜丝的唇太薄了,嘴太大了。”陶军言不由衷。

    “别信他的,其实他都喜欢,他通杀的。”琳达毫不忌讳地笑着,趁势抛了个媚眼给方原。

    在琳达面前,陶军自然顺着话题大谈全世界女演员的花边新闻。这是陶军泡妞的惟一强项。而那些傻呵呵的女孩都以为他各方面知识都极其渊博。

    琳达也是贪杯之人,又因为今晚多了方原,更是肆意纵情。酒吧街暧昧的灯色,眼前两个不同风格的男人,令她既陌生,又亲切;既温情,又新鲜。再叫了半打柏龙,还是500ML的那种,她一干就是半罐子下肚,陶军很快就看到了预期效果。

    两人一左一右撑着两腿发软,脚踩棉花的琳达叫的士。琳达分明是久经沙场,醉得不太深却会借题发挥,身体一个劲地往右边的方原身上靠。方原扛着她,一开后车门,顺着势把她往里放倒,跑到前面坐到司机的旁边,让陶军在后边侍弄她。

    回到家已是午夜,琳达一上楼梯就开始浪叫浪笑,两人合力把她往沙发一扔,方原没洗澡就直奔自己的卧室,把门锁上。

    琳达不知是不是为了刺激他,还是臆想脱她内衣的人是帅哥方原而不是人近中年的陶军,反应得极为剧烈。她发出的声音完全不像一个据说是26岁的女孩,而像古时那些老公去了戍守边关的活寡妇,一浪一浪的,在外面叫得人鸡毛疙瘩都雄起。

    既然琳达想着他,他最后也对不起陶军了。他们做他们的,他做他自己的。同一个天花,同一个女人。同一步进行。只是中间隔着一道门。只是陶军是实物,他是幻象。

    血液如缺堤的河流涌进脑海,关闭的视网里就只有琳达,琳达。她如安吉莉娜的嘴唇,微露如小布兰妮的酥胸。他一遍又一遍想象,最后想着那如花瓣的红唇就在眼前慢慢绽放,内心的郁闷才猛然溅出,床单上布满他淋漓尽致的宣泄。

 第10章 逃跑

    这晚上方原又失眠了。海城的夏天,开空调都嫌闷热。

    客房的这台空调太老旧,制起冷来,一会儿像木匠拉锯,一会儿像重症哮喘病人在爬楼梯。

    今晚他没有开灯,在夜色里发呆,想过去的事情。

    小区的路灯从耷拉下来的窗帘一角,透进了一片橙光,斜斜的三角型,打在墙上,像一条胖女人用得变了型的内裤,突兀地晾在半空中。

    只有在这样的幽暗中,方原才会忧伤地想起从前。

    入狱前他年少轻狂。招摇过市,打打杀杀,以为英雄,进去后狗熊都不如。就差没吃狗屎了。也许人年轻都会经历生命中最危险的时光,不需要信念,也会让他在刀光剑影中无惧起舞。

    五年前的过去对他来说,似乎是一出怀旧的戏。惨烈的镜头在夜里一一拉回。戏依着倒叙,越往前,人物就越多。那些来自五湖四海,三山五岳,粤语称作“监趸”的人,他很想一一忘记,却又常常在某些场合突然记起。他有时竭力想留住的,是一些温馨的镜头,却偏偏压不住脑海里深埋暗角的一些枝节,它们像沉渣一样泛起,像泡过了的茶叶拿来风干了又再度发涨,发酵,喝不掉,也倒不了。

    今夜他突然又想起,第一天进牢时被人用冷水浇身,被罚跪,被撞头,被喂屎,一连十几天仍要光着身子,拿着水瓢服侍十几个人洗澡的糗事。在半露天的水池边,他半跪在冰一样的池边,一瓢瓢地给他们冲身……

    眼泪像两只小虫子,缓缓爬过他苍白的脸颊。悲伤的时候,哥,妈妈,瓜儿这些亲人,像过场一样闪现。甚至小芳,她少女时的容颜。毕竟,凭着对她的思念,在里面那几年,在深夜,他拿手在被窝里摸了自己多少遍,心里喊了她的名字多少次了。只有他自己知道,被单的里面,他为她留下多少颗激越荒废的精子啊!直到看见她在沱江边拼命搓衣服的木桶身段,他才彻底停止这种自慰行为。

    那个在少年人心中美奂美仑的身体和甜美笑靥,今天看来多么荒芜。原本以为,屈辱与卑微,爱与恨,会被海城带漂白粉的自来水的清洗殆尽,但那一生无法褪去的心头隐痛,却在今夜纷至沓来。

    只好安慰自己,没有这些经历,自己不会呆在这儿。他要在这个霓虹闪烁,晚上看不到星空的城市,拿回他青春付出的所有回报。

    方原有点想母亲了。不知她老人家腰骨现在还疼不疼。妈妈生他时落下了风湿,后来老爸不在,哥哥在外,里里外外,那些粗重活把她的腰也扛歪了。所以方原怎么坏,心里最终还是有妈。他小学基础不错,成绩很好,有他妈的功劳。五年级开始,他的作文在全班写得最好。有一次写《我的妈妈》,他描写妈妈在考试那天早上五点起来,给他做竹筒糯米饭的事,女老师看了连连赞好,老妈看得抽抽嗒嗒地哭了,当众不知害羞地掀起衣角,频频拭泪。也许并不是那个细节让她哭了,而是让她又一次感到,当一个没爹的孩子的妈,是多么辛苦啊。

    有些事情,回想起来已很朦胧。尤其那些荒唐的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去做。本来老师挺宠方原的,老念他的作文,数学比赛也拎他出去跟县重点中学的人角力。后来跟刘大伟他们几个狐朋狗友混上以后,一切都变了。

    大伟是个孤儿,而且家徒四壁。地上只有一堆干草,那就是大伟的床。大伟也没有桌子,吃饭和写字只能趴在地上的破纸皮片上。别说可以点油灯,煮南瓜当饭时,也只能拿支毛笔往油瓶子沾一下,再往锅底刷一刷。菜里没有一天是可以看到油光的,那层薄油只是用来保证锅不被烧糊。没有人知道大伟的爹是谁。他妈生他时,自己在果园的弥猴桃树下一躺,瞅他脑袋出来后,拿块瓦片往脐带一割,然后摘了几片很大的野芋叶子,抱着湿滑的他和胎盘一起回了家,弄到他成人以后,皮肤也经常发痒。

    那晚大伟妈还用胎盘煮熟了,当瘦肉吃。不到一个月,营养不良的产妇就吸了地气,感冒发烧,没两天就死了。大伟被妇女主任抱到了邻村的姑姑家。9岁那年,瘦猴似的大伟就被姑父打了回来,说靠他不如靠政府。政府果然让他有书读有饭吃。但大伟老嫌自己吃不饱,更嫌别人看不起他,十二岁就开始带着几个穷孩子抢那些有零用钱的富孩子,偷掉他们家的鸡鸭去换米换钱。

    方原家的条件跟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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