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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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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不知道,但身为皇后之兄,太子之舅,王凤却一清二楚,今次太子令人大开眼界的寿礼,俱出自眼前这位少年富平侯。而此次能在寿礼上压倒济阳王,令君心大悦,政治上板回一分,这对王家的恩惠,绝对超过区区一个子侄之死——更何况其人之死还是咎由自取。
王家与太子的利益是休戚与共,打断骨头连着筋那种,天生注定的******。但富平侯不一样,他完全可以选择——选太子也可,选济阳王也可。既然富平侯选择了太子,王家无论如何都要拉拢,有什么恩怨都得摁下,展现最大诚意。这才是一个合格政治家该做之事。
这是皇宫之中,诸臣之侧,许多话不便多说,王凤只说了一句:“某以王氏家主之名,向君侯立誓,王张两家,有恩无怨,神明可鉴。”
张放深深一躬,他相信王凤此时之言出于真心,但他更明白,誓言这种东西,原本就是用来打破的。连山盟海誓都架不住时间这把杀猪刀的锯削,又何况这种政治盟誓呢。
赐宴之后,是寿诞最后一个环节。
礼官一声高吭:“天子元寿,四方同庆,千秋万岁,长乐未央——举灯!”
“举灯——举灯——举灯——”一声声传呼,依次减弱,越过重重阙门,隐入无边黑暗。
下一刻,周围重阁高榭突然大放光华,点点灯火,汇成流光。举目望去,整个未央宫像着了火,光焰映照半空。
元帝与皇后亲自扶着太后,身后跟着皇子、公主,步出大殿,答谢百官。
最先发现异景的,是目不转睛看灯的平都公主,然后是平阳公主,连信都王刘兴也发现了。三位皇孙一齐道:“皇祖母、父皇、皇后快看,那是什么?”
众人举目望去,但见西南某处,竟升起数十盏灯,飘飘荡荡,升至半空。灯上似乎还有字,但隔得太远,无法看清。
灯居然能升空?这太震憾了!君臣一时失声。
半响,元帝才惊异万分问道:“那是何处。”
石显立即应道:“是沧池。”
“灯何故升起?”
这可难为石显了,他一脸便秘状。
“那……灯上写着什么?”
石显使劲看,眼都花了也看不出个丁卯来。
忽听一人道:“那上面写着‘千秋万岁,长乐未央’。”
说话之人正是许新。
元帝闻之,龙颜大悦,不管是谁弄出这花样,他很满意。
许嘉奇怪地望着幼子:“你眼神何时这么好了?”
许新笑嘻嘻不说话,只是看向张放背影。
那个背影仰首负手,静静眺望,身处热闹中,却茕茕如天上孤星。
同一时刻,飞灯之下,沧池之上,一个长身玉立的少女正与一群宫女静静望着那飞升而起的明灯。橘红的灯光映照着如水双瞳,脑海回荡着少年附耳所言:“这是祈天灯,放飞之时,可许心愿,愿随灯去,心想事成。”
真的可以么?少女如是想,双手轻轻合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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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凤萌、菜猪、迷失书海1、夜雾の杀人鬼及所有支持本书的朋友)(。)
第二百一十六章 【狙击班婕妤】()
长安西门,直城门外,一群达官贵人正在送别。
天子寿诞结束,班况述职完成,自然没有理由再呆下去,得赶紧回灵州,继续工作。班况谢绝一应同僚宴别,只有两个儿子班伯、班游一路相送,依依不舍。
还有一位与两个儿子相识不长,却自称莫逆的同好也来相送——萧绍。
萧绍虽然只是个太学生,但班况并不敢轻视,人家可是前帝师之孙,经学传家。虽然眼下家道中落,其父不过一侍御史,但冲着天子每年必遣使前往前帝师萧望之之墓祭拜,及萧氏一门在儒林之声望,没人会怀疑,萧氏必有崛起一日。
因此之故,班况明知萧绍居心,却也无法明拒,只打算等回灵州之后,写信给长子,让他择机向萧绍说明。
班况此行,之所以要携女进京,其实还有另一重目的——女儿已及笄,北地已有不少故交旧好向他提亲或透露这方面的意思,但所谓人往上走,水往低流。班况希望下一代能离开北地,迁徙三辅,真正成为长安人。
这一点就象今人扎堆往首都挤,都想成为首都人一样,无可厚非。
班况已成功了一半,他把两个儿子都塞进长安,成为“京官”了,下一步就是女儿。
打知道当年自己非常看好并资助过的那个少年就是富平侯世子后,班况就动起了心思,然后他也让夫人试探过女儿的意思。结果发现女儿对这位富平少侯印象很深。所以他这回带女儿上京,就想借此由头拜访,让女儿与富平少侯见一面,看看效果。
结果比他预想的还好,他还没来得及拜访,人家小儿女已有缘相逢,之后更是相邀出游。听到女儿说她们又是作画又是赠书又是煮吃……班况就知道,不枉费自己一番苦心,事情成了。
只是没想到女儿的魅力似乎大了点,倾倒正主之外,还连带“误伤副车”。其实班况与萧绍攀谈数次后,也很赞赏其人品才学,如果不是因为富平侯这个砝码太重的话,萧绍也是不错的人选……当然,现在再说这个已无意义。
班况正叹息着,耳边响起萧绍略带不好意思的询问:“天气闷热,贤妹一直坐在车里岂不闷得慌,何不出来与兄长辞别。”
班况心下一叹,摇头道:“小女并不在辎车上。”
啊!萧绍吃惊不小,吃吃道,“这……贤妹身在何处?”
班况抬手向西一指:“已至渭城矣!”
……
长安有两处在后世很著名的别离之地:灞桥,送人东归;渭城,送人西行。这两处地名,因在唐诗里高频率出现而流传后世,并被赋予特殊意义。
不过,在汉代,灞桥也好,渭城也罢,都还没有这一层意思,不过是寻常两个地点,不代表任何意义。
只是,对别人或许没有意义,但对来自后世的张放而言,这些地方代表的意义,已刻入灵魂。所以,送别班沅君,他选在渭城。
渭城西北,道左,长亭,张放与班沅君相对而立,风乱鬓丝,心乱如麻。
远处是一辆辎车,驭手昆奴端坐其上,小婢苹儿倚傍车边,不时向二人打望。而阿罴、初六等扈从,则如哼哈二将守住通往长亭的道口,不许他人打扰。
“我没想到,班公会同意我单独送你。”张放抱臂而立,目光越过班沅君头顶,望向远方,“记得三年前,也差不多在这个时候,却是你送我东归。”
班沅君微微仰首,眯起眼,目光迷离,似在回忆:“那时的张君,跟现在其实没差,若当时你说自己是富平侯,我们也会信你。”
张放笑了:“只有你会信。”
班沅君认真道:“当初阿翁确认你的身份后,虽然吃惊,但后来对我说过一句话‘这个结果,理所当然’。”
张放感动道:“多谢班公,也谢谢沅君信任。”
班沅君曾听他述说了这两年出塞游历诸国的情况,但她只是很认真的听,很少问,更未追究他出塞的真正目的,以及为何不回长安尽孝——这个女孩真的很聪慧,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什么可以知道,什么不该知道……如此兰质慧心的女孩真的不多了。
班沅君咬咬红唇,低声道:“我问张君一事,请认真作答。”
张放收起笑容:“自古送别无虚言。”
班沅君轻轻执起张放青色的衣袖,漫声道:“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仰起素洁如玉的面庞,直视张放的眼睛。
目光相触的一瞬,张放明白了,她念的不是诗,而是心声。
张放深深凝望班沅君,握住她执袖玉手,一字一句:“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这一刻,班沅君梨花带雨。
尽管张放并不知道班沅君就是历史上那个可比樊姬的著名贤妃班婕妤,但经过这段时间接触,加上早年缘分,张放确信,无论前世今生,这都是位难得的好女孩——有缘相遇,不容错过。
这一刻,张放于不觉间,狙击了未来成帝的第一位妃子。
从这一刻开始,历史不会再有班婕妤了。
良久,班沅君低声请求:“郎君才情,可有临别诗句相赠?”
张放头大,这改诗还改出了副作用?你是小才女,我不是啊啊啊!但对面佳人期盼的眼神,又怎忍拒绝?只得道:“好吧,手头没纸笔,等会写给你。”有点时间缓冲,看看能不能搜得出来……嗯,赠别诗是吧,很多经典的,应当不难。
当班沅君登上辎车时,初六飞骑而至,双手奉上一卷书扎:“这是主人命我转交小娘子的。”
不等苹儿伸手,班沅君已迫不及待接过、展开。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尽管汉代还没出现这种七律,念起来会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但这一刻,班沅君却完全领会,身心俱酥,深深迷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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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凤萌、菜猪、泪水已轮回、冷霜红
第二百一十七章 【真·雷 炮】()
渭城别庄校场,两个戴着面盔的少年手持八尺长棍,躬身弓足,相对而立。长棍顶端包裹灰布,沾着白灰,一看便知是实战训练。
随着仲裁韩重一声大喝:“进击。”
两根长棍飞快接近、对攻——吭吭吭吭!爆豆也似数声撞击,人影交错,一个少年仰面跌倒。待少年爬起来时,左胸有一明显白点。
得胜少年收棍柱地,并腿直立,等待下一个命令。
校场凉棚下观战的张放点点头:“阵战。”
韩重换上一面三角红旗,举手一挥,九名少年出列,与那得胜少年并肩,并戴上面盔。随后又有十名少年出列,戴盔持棍,面面相对。
“进击!”
校场上顿时铿锵之时大作,人影翻腾,烟尘弥漫。不断有人倒地,棍棒或跌落或挑飞。短短数十息,胜负已分,一方全灭,一方尚余四人。
“甲队胜。”韩重大声宣布结果。
张放让胜利一方近前,他注意到先前单挑时那得胜少年也在其中,浑身上下只在左臂外侧有一道白色划痕,可见身手相当不错。
侍立在张放身侧的韩骏大声道:“晋见家主,除下头罩。”
头盔摘下,露出一张张满是汗渍的年轻面孔,有些面孔看上去比张放还小。
张放问那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得胜青年道:“叫什么?何方人氏?”
“刘枫、河东解县人。”
“居然是刘氏,可与皇室有渊源?”
“回家主的话,家祖曾在中山靖王府为丞,被赐刘姓。”
“原来如此。”张放点点头,道,“看你的身手,不像只训练了一年的样子,以前有练过?”
刘枫顿首道:“家父游侠四方,自有传承,更得甘侯指点,日有增益。”
韩骏也在一旁帮腔:“刘枫身手精强,沉稳有度,乃扈卫队之长。”
张放不怎么管扈卫队的事,把事情吩咐下去,自有人做事,他只要结果,不管过程。当下勉励一番,让刘枫等归队。
接下来是弓弩远射。弩是管制兵器,不过只用射程最近的一石擘张练习弩的话,打个擦边球还是可以的。扈卫队少年们射击成绩还算不错,自然远不能与初六这教练相比,不过能在短短一年内有这成绩也算不错了。
初六还带着四个得意弟子表演了驰射之技,箭箭中靶,赢得少年们阵阵喝彩。
驰射是一种高难度的技术,半年时间,堪堪只够少年们学会骑马,根本不可能学到驰射。只有其中四个少年有骑术及射箭基础,在初六夹磨之下,半年苦训,才有如今模样。
张放也知道,这事急不得,就算是他自个,骑术秒杀京城诸少,箭术也可圈可点,但两样一结合,却未必比得上这几个少年。
与少年们的堂堂之阵相比,青琰带领的女扈卫的演练,走的就是技巧路线。女扈卫们同样是十来岁的少女,个个手持双匕,贴身搏杀,抹喉、削腕、戳心、刺目……招招狠毒,令人心惊肉跳。
张放很是怀疑,就算戴着金属皮革防护头盔,穿着防护皮革背心,用的是木匕首。这么凶狠的打法,也要落得一身青紫……
视察完毕,张放还算满意,这支少年扈卫队整整训练了一年,什么都不干,光是训练,一切按职业军队的标准。先后糜费数十万钱,总算是有点模样了。
不过目前这支少年扈卫队还派不上用场,考虑到他们将来的用武之地是塞外,张放特别强调,每个人的骑术都要过关——不要求人人都擅骑射,但所有队员的骑术一定要达标。怎样才算达标?就是要比他这个主人强。如果比主人弱,谁保护谁啊?
屈指算算,至少还有一年时间富余。
张放丢下一句话:“给我往死里练!采取末位惩罚制——最后一名,给全队洗靴子。”
韩氏兄弟及初六等人听得头皮发麻,一天训练下来,那靴子是什么味他们最清楚不过,那酸爽……这命令一下,估计这帮小子训练要疯。
视察完训练,张放进入后山,这里有一个很大的山洞,冬暖夏凉,气温宜人。张放当然不是来纳凉,而是检查火药储备情况。
朝廷那边早已得到火药配方,也进行了研制,但因为当时张放还在守制,无法亲临指导,结果悲剧了。火药发生爆炸,当场炸死一人、伤三人,这受伤的三人中,又有一人伤重不治。
这件事引发一定的恐慌,负责制造火药的将作大匠上表请罪。更有司隶弹劾富平侯,认为其所献不详,应治其罪。幸好当时张放还在守制,加上甘延寿、陈汤上书为之辩,元帝也不想在这种时候对外甥下手,下诏暂停研制。于是,此事不了了之。
据张放所知,到目前为止,朝廷还没有一件真正的火药武器。
“还是太平太久了啊。”张放除了感叹,也没办法。他再清楚不过,武器的催化剂是战争,没有战争的倒逼,说破天也难得到预期响应。
张放其实可以拿出自制的火药武器,让大汉君臣开开眼界,让他们认识到这是战争利器。但经过考虑,他不想冒这个险——只不过献个配方,就差点被治罪,要是真把这大杀器展示于天子眼前,会不会在事后被弹劾意图不轨?别忘了,眼下当权的两汉第一权阉,那可是个能用舌头杀人于无形的家伙。
朝廷放弃研究,张放却不会放弃,他不但囤积海量原料,制造大量炸药,还不断研究改进。他今天视察扈卫队只是顺便,主要目的,其实是火药改良有眉目了。
一进入山道,便见一个四旬左右,又黑又瘦,脸上手上皱纹很深的男子趋步近前,恭声道:“纪孟见过家主。”
纪孟就是青琰那个当盐隶的兄长,耆老之子。与青琰这个义女不同,这是耆老的亲儿子。所以兄妹并不同姓,年纪差距也大,样貌更是没有半分相似。其实纪孟不过三十出头,只是长年的艰苦生活,使他看上去显得老态罢了。
张放对耆老有复仇之德,对青琰有收留之恩,更不用说改变了纪孟的整个悲苦生涯。这一切,令纪孟的忠诚不亚于妹妹。经过考察,张放安排他进入火药工坊。
也许是常年跟矿物打交道的关系,纪孟对火药非常感兴趣,在工作中也慢慢展现了他的天分。
“家主,上回你提到的颗粒之法,经过数月摸索,已有眉目。”纪孟兴奋得直搓手,“我们已制出第一批,故禀报家主,没想到家主亲临,当真是……嘿嘿……”
火药由粉末变颗粒,绝对是一次质的飞跃,张放急于看成果,不容纪孟多客套,直接下令试验。
众人来到一片开阔地,散开两边,看到纪孟拿出一根长约三尺的竹筒,剖成两半,疏通节头,平置于地,略微垫高,使之倾斜。然后,先将半斤灰黑色的粉末状火药倒在一半竹片上,再将同等量的米粒状颗粒火药倒在另一半竹片上。之后,分别插上引线,退到安全距离。
纪孟手持火炭,以目请示,看到家主点头,分别引燃两根引线。
火花嗤嗤直闪,很快烧到尽头,这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颗粒火药轰地一下轻响,不过眨几下眼的工夫就从头烧到尾,三尺距离,也就一两个呼吸的事。如此高速的燃速,当真令人震撼。反观粉末状火药,却在不紧不慢嗤嗤燃烧,足足过了五六息,才燃烧殆尽……
围观诸扈从,尽管并不明白燃速越快,单位时间内释放能量越大的原理,但这种直观而明显的对比,不难判断孰优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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