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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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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当然,有难度才有挑战性,曾经在格斗场上数次击败杀死过对手的乌图,对自己充满自信。
青琰呢,同样对自己充满自信,尤其是她手里掌着飞刀的时候。
四周的欢闹声渐渐平息,没有人再发一声,耳畔只有呼呼的风声、飘零的白色雪花、还有不知何处传来的马鸣。
青琰保持着弯腰侧身的姿势,三把飞刀依然在手里交错晃动,一道道白色光影从她面庞掠过,那面庞冷漠,眼神如冰。
劲风夹杂着雪花,劈头盖脸打在乌图脸上,乌图眼睛眯成一条缝,面容像岩石一样没有表情,心里却在暗暗叫苦。这臭娘们不会也经常与人比斗吧?貌似很有经验的样子,一出场就抢占上风,现在人家是背风而自己是面风。更令人恼火的是,看似给了个大家伙让自己抵挡,其实却是个大累赘。这玩意捧在手里一时半会还好,抱久了谁不累啊!这是在变相消耗自己的体力。
心里咒骂着,即使被风刮得几乎睁不开眼,乌图却只能努力保持视线,对面三把飞刀可是等着饮血呢。
公孙覆按剑而立,嘴角噙笑,他知道,在乌图接过酒罐的一刻,青琰就已经赢了。青琰甚至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安静的等,等乌图力竭的一刻,将手里的飞刀掷出,乌图十有八、九要见血。但是,他也知道,青琰不能这样玩。因为这是在草原、在宴会、在众目睽睽之下。输赢也好,死伤也罢,事后都可以有话说,唯独玩诈不可以,那是会令人不齿的。所以,青琰一定要凭实力取胜!
日贰也看到了儿子的窘境,皱眉不悦道:“这样拖下去得到什么时候?比斗还是举重?去,找个人数数,从一到十,十声之内再不出刀,就……”
话音未落,场中情况突变。
青琰出手了!
刹那间,青琰手足齐动,只见白光闪了闪,对面发出啪啪脆响,就见乌图手里的酒罐喷出两股酒泉。
围观人群欢声雷动。
日贰笑遂颜开。
昭君脸色一白。身边两位侍女也是花容失色。唯有公孙覆神色不变,眼里甚至漾起一股迷之笑意。
“乌图——乌图——”
场外喝彩打气声不断。一开始还是日贰的人在喊,到后来不分乌孙人、康居人、龟兹人、坚昆人、丁零人、呼揭人……全都在喝彩叫喊。
乌图慢慢将酒罐子从面部移开,他的表情很奇怪,没有欢喜,没有愤怒,只有难以置信。
砰!酒罐子落地,摔成无数碎片,酒水洒了一地,更溅湿了他的衣裳下摆与两条裤腿。
当大伙的目光被吸引到乌图的裤腿时,这才注意到,他的左大腿膝盖上三寸,正正钉着一把飞刀……
原来第三把飞刀并未“脱靶”,而是正中目标!
喝彩顿时变成哗然。
可是,明明看到青琰是双手掷双刀啊,这第三把飞刀,却又是怎么发射出去的?一手双飞刀?想多了,这样做的结果是——如果是一前一后掷出,那每一次都无法做到最好。如果同时掷出,那两把飞刀在飞行时会互相干扰,压根没用。
那第三把刀是如何发射的呢?当旁观者都为之迷惑时,身为当局者的乌图,心头却明镜也似地。
噗通,乌图单膝跪地,眼睛直勾勾盯住十余步外青琰脚上蹬着的那双鹿皮靴,声音沙哑说了一句:“脚,也可以发射……”
哗然变惊呼。
旁观者终于明白了,怪不得刚才青琰是“手足齐动”,原来在掷出飞刀之前,青琰松指,让其中一把飞刀尾部朝下掉落。在扬手掷刀刹那,一足猛踢飞刀柄,变成了“足射”。手上两把飞刀是晃子,真正的杀招,是这一记暗刀。甭管乌图是否看清,三把刀呈“倒品字形”射至,分取上三路与下三路,他是顾上不顾下,护头难掩腚。想不中招,何其难也。
看明白了,想明白了,惊呼再次变成欢呼。声势之壮,比先前更炽烈三分。
青琰先向乌图拱拱手,淡淡道:“看来,我的刀不答应!”再向四周观众做了个罗圈揖,顿首四次,随后转身向昭君所在的观赏帐走去。
回到帐中,二女目光相触,微微颔首,有会于心。
昭君一脸歉意对日贰道:“青琰出手不知轻重,怕是伤了右都尉……”
日贰脸色难看,却发作不得,谁让他儿子没能耐,三刀就被干趴?只能拱拱手:“公平比斗,损伤在所难免,小儿筋骨结实,这点小伤没事……嘿嘿,这位……青琰是吧?好机智!好身手!夫人有此女扈从,难怪敢以区区数骑走遍大草原。哈哈哈哈!”
昭君微微一笑:“青琰的刀虽锋利,只是用来屠狼的。伊利草原水草丰美,举目尽是牛羊,这狼终究是少的。昭君何惧之有?”
日贰一脸尴尬。
这时有仆从捧着托盘上前跪下,高举过顶,盘中是三把排列整齐的雪亮柳叶刀。
仆从大声道:“小主人说了,他输了,求娶之事就此做罢。”
昭君与青琰相视一笑。)。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第三百三十三章 聚 首()
春夏之交,无云的天空更显湛蓝,雪峰之颠也染上了一层靛意。一望无际的草原,绿草如浪,间或点缀着许多不知名的野花,色彩缤纷,令人迷醉。在雪山下,长河畔,丛林里,随处都可见成群结队的牛羊骏马,还有那放牧的年轻男女。马儿互相追逐,年轻男女也在互相嬉戏,鞭梢响声与嘹亮歌声响彻草原。
那座白色巨石城堡,就矗立在蓝天之下,雪山之旁,草原之上。
此刻,白色城堡上下站满了人,各色旗帜飞扬。令人惊异的是,这座一点也不像汉朝建筑的城堡,城上的旗帜,却全是汉朝幡旗。不光有龙虎朱雀等图形,好多旗面上还有明显的汉字,诸如“汉”、“张”等文字,比比皆是。
看到迎风猎猎的五色汉旗,从东边地平线出现的一支长长车马队伍发出响彻天地的欢呼。同样,白色城堡上下的人群,也发出震天价应和声。
车马队伍中间,一辆白色彩绘的马车车帘掀开,现出昭君那略带疲惫,却满是喜悦的面庞。
青琰策马靠近,难掩激动:“夫人,到了!”
“是啊……整整两个月,终于到了。”昭君凝望着那白色城堡,眼里有雾气漾起。蓦然,她浑身一震,眼眸亮起来。
几乎同时,前面开路的公孙覆飞驰而来,边跑边高呼:“君侯亲自出城迎接诸位!”
随着公孙覆的喊声,远远出现一队人马。随着人马渐近,“大汉使节、富平侯张”的旗帜分外惹眼。阳光灿烂,大旗之下,那白色骏马上的身影仿佛披上一层金光,踏着绿浪而来。
昭君泪如泉涌,青琰眼眶通红。数百汉民,望泣而拜。
建始二年四月末,历经磨难的第一批河东汉民,历时二载,跋涉数万里,终于抵达摘星城。出发时的七百多人,抵达时不过五百余人。虽然人数很少,并未能对摘星城的发展带来多大动力,但他们的到来,却有着深远意义。这是大汉移民的足迹,第一次延伸到万里之外。而移民们所趟出的这一条远徙之路,也为后继汉民源源不断的迁徙奠定了基础。
当第二次上千人,第三次数千人,第四次……直到后来摘星城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汉之城”,人们不会忘记,最开始时,那七百汉民的筚路蓝缕……
汉民的到来,让张放更忙了。好在他是拥有近乎无穷精力的人,错非如此,很难想象,他只靠两三个助手,就把若大一个商贸城治理得井井有条,同时还能平衡城内诸势力的各种利益,使摘星城度过最艰难的一段发展时期。
张放不是个天生的政治家,也没有多少管理经验,发展初期的摘星城给了他一个很好的练手机会。在汉民抵达之前,他已经积累了一年多的治理经验,初步达到了县令水准。当第一批汉民涌入后,张放已经能够应对裕余了。
眼下张放首先面临的,是汉民的归属感问题。
不可否认,这些离开故土,远涉万里的汉民,绝大部分人都不想来这个摘星城。自古移民实边,从来没有自愿一说,哪怕有无偿土地与牛羊的诱惑。西域都护府就是个最好的例子,都开府几十年了,真要干仗,也没能拉出多少人,主力还得靠征召周边城廓诸国。当然,这里面也有朝廷怕尾大不掉的原因。
张放能做的,只有尽快将当初对汉民的承诺兑现,把住房、土地、生产工具、畜力分配到位,尽快使汉民融入这里的生活。后世华人遍世界足以证明,汉人无论到哪里,都能顽强生存,繁衍生息。
张放现在考虑,下次要人,可能要倾向于“谪戍”,也就是找国内犯了罪的那一类人。这类人冒险性与攻击性更强一些,适合组建骑军。
“摘星城的吸金力是无可置疑的,摘星城的容纳力也足够,眼下我们缺的只是人准确的说,是汉人。”
在旧宫议事厅里,一张由六张桌子拼成的硕大椭圆形巨桌置于正中,上首只坐一人,张放。两侧一溜而下,分别坐着陶晟、邓展、阿里穆、公孙覆、韩骏、韩重、班稚、班行、林天赐等人。哦,还有两位女士:昭君与青琰。
在摘星城,张放已弃用跪坐礼,全部采用坐姿。而在这草原塞外,宽袍缚带的汉服只能做为休闲服,所有常服,都是张放亲手设计的、以钮扣为系结方式的类似后世风衣的便服。摘星城是个商城,实用主义浓厚,新常服的轻便、新颖、又极具实用性,很快让所有人都接受了。而新常服坐椅子,自然不虞有走光、露宝等等不雅情形出现。
当然,好是好,方便是方便,就不知这些人回到汉境还能不能适应那并不完善的汉服了。
听到张放说到人力不足,林天赐适时开口:“我说说感受吧,经过近一个月体会,林某敢断言,整个西域,没有一个城郭,能比得上摘星城。若君侯不弃,林某愿力促君上,将我邦迁至贵城。”
张放喜道:“如此甚好,乌丹支离本是汉军后裔,与我等同根同源,正应互相扶助。”
听到二人对答,陶晟、邓展相视一笑。林天赐当然不是脑门突然发热才提出这合并之策,在私下里他们不知讨论、谈判了多少次,最终达成一致,这才在会上正式提出。而在这正式场合一旦提出,基本上也就成了定局。若非如此,以林天赐的身份,也没可能列席摘星城内部会议。
乌丹支离,阖族不过二、三百人,由于格守汉俗,不与周边诸族通婚,这些年情况越来越糟糕。在林天赐这样的有识之士看来,再这样下去,过不了几十年,乌丹支离要么被周边诸族融合,要么自行消亡。汉朝不会收他们,那么,最好的出路,就是合并入摘星城。这是个明智的选择,林天赐相信,族老们一定会通过。
韩骏也站起发言:“坚昆那边,李忍也表示愿意加入,呼揭、丁零也有部族想加入。”
张放点点头:“各族要加入可以,但对非汉人我们的准入是宁缺毋滥,汉人常住居民与胡人常住居民比例要保持在三比一。当然,这是远期目标,现在还做不到。我打算要建立一个居民身份制度,这里有一份提纲,大家可以看一下,互相讨论可行性……”
当会议渐至尾声,张放拍拍桌子,将讨论中的众人注意力拉过来,道:“接下来一个月,我会离开城里一段时间。我不在时,城中事务交由陶晟、邓展、公孙覆、班稚、韩骏五人组决议。以票数多寡决策,少数服从多数。若确实有难决之议,可交由昭君最后定夺。”
这是让昭君代行城主之职啊。众人的表情却很坦然,一个曾主持了乌孙大小昆弥谈判的女使者,完全有这个能力与威望,没人不服。
这时班稚有意无意问道:“不知君侯前往何处?”
“康居卑阗城。”张放毫不避讳,直面班稚,坦然道,“与老国王谈公主的婚事。”(。)
第三百三十四章 将 归()
康居国王快死了。天籁小体,能熬到现在,已属奇迹。
老国王请张放来的目的,除了协调摘星城与康居贵族的利益之外,最重要的,是与张放商量两件事,一是关于派哪位王子入质汉朝为侍子,二是关于娅莎公主的婚事。
老国王先后共有五个儿子,其中两个没养活,夭折了,一个长大成人后,因与部族生纠纷,厮打中受伤而死。眼下还有两位成年王子,分别是大王子与小王子。臣民的普遍评价是,大王子比较有能力,也有一定声望;小王子暴躁,行事作风强硬,恃强凌弱。康居诸贵人支持大王子与支持小王子的两派力量相若,现在就看老国王的选择了。
老国王倾向谁,就连张放这个外人都知道,老国王一向疼爱小王子。老爷子疼爱老疙瘩,这是很正常的事,古今中外,概莫能免,不足为奇。
躺在榻上,气息奄奄的老国王鼓着浑浊的淡褐眼珠,死死盯住张放,吃力问道:“张君认为……哪位王子入侍汉天子为好?”
因为涉及王室秘事,宫室里除了张放与老国王,再无他人。
张放淡淡道:“谁入侍自当由国君定夺,本使的职责,就是安全护送侍子入长安而已。”
老国王眯眼,露出欣慰的笑意,他当然知道,选谁入侍,通常汉使是没有话语权的。但是眼前这位汉使大不一样,他在康居的影响力,丝毫不弱于副王,甚至在某些时候,说的话比他这个行将就木的国王还管用。而副王屠墨以及小女儿娅莎,都是支持大王子的……
“张君,我果然没看错你啊。”老国王艰难露出笑容,很是开心,“我们再谈谈娅莎的事吧……”
张放走出宫室时,正看到在廓柱下团团转的屠墨。
屠墨一见他,神情紧张,立即迎上:“羿啸,国君是否就侍子的事,征求你的意见?”
张放毫无隐瞒之意,坦然道:“正是。”
“羿啸怎么说?”
张放实话实说:“什么都没说。”
“这……”屠墨搓着手,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没能说出诸如“何不劝国君让小王子入侍”这样的话。
“我会点岐黄之术,老国君怕是挨不过这个夏天了。”张放拍拍屠墨厚实的肩膀,轻叹道,“还是想想怎么让他安心吧。”
屠墨默默点头,不再言语。
张放走出宫殿,看到云台前那徘徊的倩影。十六岁的公主,有着鲜花一样的脸蛋和牛奶一样的肌肤,即使此刻她的神情黯然,也丝毫无损她的美丽。
娅莎抬头看到张放,琥珀流光,提着长裙迎上。
张放不等她开口,便道:“我没有就侍子的事表任何看法。”
娅莎轻轻摇头,神情让人心疼:“我不想问这些,我只要阿父平安就好。你是会医术的,阿父他……”
张放考虑了一会措词,道:“秋日夕阳美好,尽量让他看到吧。”说罢,向娅莎揖行一礼,转身离去。
娅莎捂面,双肩颤动。
张放没有回头,反而硬着心肠加快脚步,他知道自己若回头就一定会转身,就一定会拥娅莎入怀——但这里不是都赖水畔,也不是草原丛林,这里是王宫,不知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与娅莎的事还没正式公布,不便弄得尽人皆知。
张放步下石阶,到得宫外广场,一直跟在身后的韩重牵马过来,递上缰绳,终于忍不住问道:“公子,我有一事不明。”
张放接过缰绳,轻抚骏马的鬃毛,淡淡道:“但说无妨。”
韩重低声道:“公子,屠墨副王跟公主都是支持大王子的,而且我也觉得大王子比小王子更像国王的样。公子为何不施加影响,令老国王更倾向大王子呢?”
张放瞥了韩重一眼,道:“若是阿舍,就不会问这样的话?”
韩重呐呐:“我知道不如阿兄看事明白……”
“摘星城是在康居没错,但我们是康居人吗?”
“呃,当然不是,我们是煌煌大汉。”
“那我问你,一个英明的康居国王引领康居走向强大,对摘星城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韩重张大嘴巴,半天不知怎么回答,这样的问题,显然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张放翻身上马,淡淡扫了一眼并不巍峨的康居王宫,吐出一句:“我不会阻止康居强盛,同样也不会推进它强盛。”
……
六月初七,康居国王任塞召集诸臣、贵人、翕侯,颁下三条王令:一、长子随汉使入长安,侍奉汉天子;二、幼子任储君;三、小公主娅莎,与摘星城主人、汉使、富平侯张放成婚。
这三条王令,除了最后一条并不令人意外之外,前两条还是引了一阵动荡。但国王仍在,而大王子最大的助力副王屠墨,也罕有的保持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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