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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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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布下意识抬起屁股,伸手抓住那不知什么玩意儿的一瞬间,这个匈奴当户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坏了!又是这个东西……”(。)

第二百九十一章 【追猎三千里(二)】() 
达斯努齐深一脚浅一脚走在夜色的荒野下,脚下踩着烂泥,周围是齐腰的杂草,四野是黑魆魆、高高低低的沙丘。月半弯,照着三条凄惶的孤影,好似幽魂野鬼。

    达斯努齐与他的两个手下,已经逃亡三天了。他们的马匹因疲劳过度而倒毙,他们的同伴,也逐一被汉军猎杀。达斯努齐一路上就是靠着不断忍痛“割肉”,让一个个手下挡灾、打掩护、当替死鬼……这才逃到现在。

    如今,他的手下只剩两个了,都是当年随他一起叛逃的老兄弟。他不会舍下这两位兄弟,否则一个光杆首领,又能顶什么用?

    “大……哥……休、休息会吧……”一个干瘦马贼弯腰扶膝,气喘吁吁道。

    达斯努齐抬头望望天色,喘着气道:“也好,天差不多亮了,咱们就在这休息一会,然后找一处藏身之地……”

    为了躲避如附骨之蛆的汉军骑兵,达斯努齐三人采取的是昼伏夜出的法子,虽然没能彻底摆脱追兵,但追兵一时也未能发现他们。只是不知,这样的情况能持继多久。

    “大哥,我们的干粮不多了。”一个满脸络腮胡的马贼捏着干瘪的粮袋,倒出最后几块肉干,愁眉苦脸。

    达斯努齐咬咬牙,发狠道:“再顶过明日,咱们加快脚程,尽快赶到百草泽。到时往大泽里一钻,我看他们还追不追!”

    干瘦马贼愤愤然道是:“****娘!这伙汉军疯了咋地?没招他,没惹他,像疯狗一样穷追不舍。连到手的人、货全丢还他们了,居然还不肯罢手。真怀疑那群该死的匈奴人是不是抢了段会宗的妹子……”

    被追杀到这个份上,达斯努齐等人要是还不明白匈奴人是找他们背锅的,那智商真是喂猪了。尽管恨得牙痒痒,但眼下被追得如丧家之犬,自身都难保,什么算账之类更是提都不用提。

    达斯努齐坐在泥地上,嘴里咬着一根草茎,似乎想着什么,倏地摇头:“不对!”

    “什么?”两个马贼惊弓之鸟一样跳起来,拔刀在手,慌张四顾,“大哥,哪里不对?”

    “慌什么!我是说,那些官兵,不是西域都护府的。”

    “不是?哪是打那来的?”

    达斯努齐也为之语塞,他只是从这些汉军骑兵的精良装备,以及强悍的技战术推测,不像都护府屯兵,但要他说出是哪来的强兵,他哪知晓?

    “我知道,要不要我告诉你?”一个声音传来。

    问话的络腮胡马贼下意识应了声:“好啊,你说……咦!”

    还没反应过来,草丛里突然泛起一道炫光,耀目、慑魂。

    擦!白光一闪而没,隐于一个灰衣人身后。

    络腮胡马贼捂住咽喉,双目突出,嗬嗬有声,却半句囫囵话都说不出。当他憋出拉屎的劲,吐出一个“你”字时,一大口怒血随之喷出,壮躯也沉重倒下。

    达斯努齐与干瘦马贼骇然跳起,锵锵两声刀斧在手:“谁?你是什么人?”

    灰衣人慢慢从长草暗影里走出,隐隐看出是个头带武弁,披着牛皮胸甲的高大汉子。这人右手负手背后,仅从肩膀处看到一截雪亮剑尖。他就这样负手背剑,一步步逼近两个马贼,煞气外露:“大汉卫尉寺旅贲令公孙覆,奉汉使之令,讨杀劫掠汉民之贼!尔等只有两个选择——自杀,或我动手杀!”

    达斯努齐根本不知道卫尉寺旅贲令是什么概念,但他只知道一点就够了——眼前之人,是大汉长安来的强将。

    他娘的,到底还是被追上了!

    “哈哈哈哈!”达斯努齐发出一阵尖锐的怪笑:“敢问长安来的将军,自杀与被你杀有何区别么?”

    公孙覆居然很认真回答:“自杀可留全尸,我杀的话——你往四周看看。”

    达斯努齐与干瘦马贼骇然惊觉,一阵沙沙声响,隐隐可闻,像是很多小动物在草堆里乱窜的声音。这声响越来越大,从四面八方传来。然后,一个个黑影映入眼帘。

    当重重黑影形成包围圈,冷冷逼近时,达斯努齐与干瘦马贼绝望看到,这些黑影手里,人手一具弩或一张弓。箭矢锋刃在月色映照下,十字星芒异常耀眼,慑人魂魄。

    达斯努齐终于明白公孙覆话里的意思了:自杀,可保全尸体;他杀,则乱箭穿尸。

    达斯努齐是亡命徒,早已不把自家性命当命,此时见无幸理,倒也光棍,将手里兵刃丢弃,长叹道:“能不能让我和我的弟兄们当个明白鬼?”

    公孙覆倒也干脆:“可以。”

    “我们究竟得罪了谁?竟招来这样疯狂的追杀?”

    公孙覆想了想,道:“汉使在命我出击前,曾经说过,如果你们这些人死不瞑目,非要问个究竟的话,那么,这句话送给你最合适——你们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会见了错误的人。所以,要为自己错误……结账!”

    达斯努齐双臂大张,仰天惨笑:“自从当马贼后,老子吃食从不结账……没想到,最后一笔账,竟要是这条命……哈哈哈哈!”

    干瘦马贼怒吼如困兽,举斧向公孙覆冲去……

    箭矢俱发,笑声、怒吼,皆断绝。

    八月下旬,汉军追猎队初有斩获。丘仲、韩重小分队,击杀匈奴鞮汗部当户吉布以下匈奴人十四骑,自身轻伤三人。而公孙覆则率羽林骑士及部分屯卒,一路追剿达斯努齐等马贼,并于三日后,围杀达斯努齐,将这股为祸丝路的盗贼团尽数歼灭,自身无损。

    另有一股北山马贼,也因收受匈奴人的“馈赠”,被击杀吉布后掉头返回的丘仲、韩重小分队,拦截包抄,一举击溃,并救回所有汉民。

    出击数日,纵横数百里,追猎队交上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获救的汉民,将在几个屯卒的带领下,继续前行,与张放汇合。而公孙覆、丘仲、韩重等一众追击任务,才刚刚开始……

    以此为发端,整个西域,将被一场小规模的复仇之战,搅动、震撼。(。)

第二百九十二章 【追猎三千里(三)】() 
苍茫的雪峰下,秋草绵长,蔓延远方,仿佛无穷无尽。如带的河流,泛着凛冽的青苍,蜿蜒向东。一支长长的迁徙部落,沿着河岸,逆行向北。

    时入深秋,这样的迁徙部族并不鲜见,所不同的是,大多都是从北往南迁,反向迁移的实属罕见。当然,如果知道这支族落的来历,想必也就不奇怪了。

    莫顿,鞮汗部。

    莫顿原打算迁徙千里左右就行,都护府的汉军把他丢下的骨头啃了,想必就不会深入戈壁找他的麻烦。可没想到,去撒饵的吉布一行,一个都没见回来,这透露了两个重要信息:一是汉军出动迅速,都护府的反应令人心惊。二是吉布无论死活,都有可能泄露他莫顿才是真正黑手。

    有了这样的认知,莫顿岂敢滞留于都护府的打击范围内?继续跑,至少要再跑一个千里!成为鞮汗部上下的共识。于是,整个鞮汗部继续北迁。

    眼下,鞮汗部的人口并不多。当年莫顿在郅支城破前,见风转舵,拔腿开溜,保住了部族近百青壮战士,但其余妇孺、奴隶等部落财富,尽数折于郅支城。好在对匈奴人而言,青壮就是最大的财富,而且是可以“以财生财”的财富。

    莫顿就靠着这近百青壮,一路东迁,一路劫掠,不断吞并小部落,滚雪球一样,慢慢扩大。几年下来,又成为一个拥众数千的中等部落。原本莫顿打算在乌揭人的地盘上安顿下来,反正乌揭地广人稀,一个几千人的部落算很有实力了,慢慢发展,不难重理往昔鼎盛。只是万万没想到,一场数十年不遇的白灾,一下将鞮汗部打回原形。

    一个严酷的寒冬过去,几千人的鞮汗部被冻饿而死过半,牛羊马驼十不存一,鞮汗部实力剧减。莫顿没法,只得再往东走,直至龟兹附近,这时他的部族,已不足千人。能做为战力使用的战士与奴隶,也不过二百出头。这点实力,别说大汉都护府,连龟兹国他都不敢招惹。

    这一次成功伏击俘获近七百汉民及班氏商货,是莫顿近年来最大收获,只要将这胜利果实消化,直接就能把鞮汗部的实力提升到最顶峰。所以,莫顿无论如何,都舍弃不下这份战利品。别说迁两千里,就算再迁两千里,他都在所不惜。

    黄昏时分,迁徙队伍的队尾驰来一骑,向莫顿禀报:“骨都侯,那个班氏汉人有话要说。”

    长途迁徙,还是比较闷的,莫顿也正无聊,点点头:“让他过来,看他说什么。”

    班行在两个匈奴人的看押下,轻驰而来。现在他已经不需捆绑了,毕竟已在千里之外,由戈壁进入草原。这茫茫大草原,就算让你跑,你又能跑哪去?

    一个多月下来,班行明显憔悴许多,须发蓬乱纠结,满面尘霜,像老了十岁。只有一双眼睛,仍然透着不屈与睿智光芒。

    见到莫顿,班行拱拱手:“见过贵人。”

    “你有什么事?”

    “班行想问贵人,这交易还做不做?”

    莫顿沉下脸:“我有说不做吗?”

    “可是如今越走越远,这交易实行越来越难……而且,一路不断有汉民因劳累、缺衣少食、水土不服而生病、丧命。这才一个多月,已经因此丧生二十三人了!”班行神情激动,强自压制,“莫顿贵人,交易拖得越久,难度越大。而且,你的财产损失也越大——二十三个人,值上百匹马了。再这样下去,你还会损失更多的马!”

    莫顿抬手制止了扈从欲动手,阴沉着脸,他当然知道班行说这番话的目的,但也不得不承认,对方说得有道理。

    “你以为我不想早早交易?你以为我想看到财产损失?”莫顿气哼哼道,“如果不是都护府追逼太紧,我至于这样?”

    “时过一月,地越千里,都护府汉军再怎样都不可能追击了。班行请求贵人尽快安排交易,这对你我都有好处。”

    莫顿沉默一会,终于有点心动了,班行的建议确实有诱惑力,沉吟一会,道:“也罢,近几****会让屈突与你商议此事,拿出个合适的法子来。”

    班行拱手致谢:“多谢贵人体谅,班行保证贵人绝不会因这个决定而后悔……在下还有一事,请贵人开恩。”

    “说。”

    “就是邓展邓兄弟……请贵人手下留情。”见莫顿神色不善,班行赶紧解释,“邓兄弟断了两根肋骨,遍体鳞伤,全仗着底子好,这才撑得住。但贵人若再下重手,就算是铁打的人,也……班行愿为邓兄弟出赎金百斤,请贵人手下留情。”

    莫顿盯了班行很久,后者毫不畏惧,目光平静。

    莫顿摆摆手:“我说过,这个人,不赎!”

    班行再次拱手恳求:“贵人……”

    “不用说了,我莫顿说过的话,跟你们的皇帝一样,都跟金子一样好使。”莫顿挥手让手下将班行驱走。

    班行一脸无奈转身之际,身后传来莫顿懒洋洋的声音:“转告你的同伴,这几****可以将养身子……不过,我忍不了太久,如果哪天手又痒了,他就自求多福吧。”

    班行惊喜转身,深深一鞠,尽管他心里也明白,莫顿可不是发善心,而是生怕邓展就此死掉,没得玩了,但不管怎么说,总算又争取到一线生机。眼下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尽一切努力,先保住邓展的性命。只要人还在,就有机会。

    班行刚转身,就听到前方传来急遽蹄声,心头一跳,没转身,没扭头,只是竖起耳朵。

    身后传来匈奴哨骑的禀报声:“骨都侯,北面来了一支迁徙部落,有七八百人。屈突请示骨都侯,要怎样处理?”

    迁徙途中各部落遭遇是常有的事,一般会有两种结果:实力相当,则把酒言欢;实力悬殊,则亮出獠牙。对方有七八百人,算实力相当,莫顿很快就有了计较:“走,跟我去看看。”

    身后蹄声远去,班行策马徐行,脑子飞快转动,一个想法倏地跳出,眼睛越来越亮……(。)

第二百九十三章 【追猎三千里(四)】() 
断崖之上,伫立着一个披甲骑士,静静看着数里外一支蜈蚣般慢慢挪动的迁徙部族。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异常,很快,七骑脱队而出,向断崖方向飞驰而来。但刚跑到一半,再抬头,断崖上那骑士已消失不见。

    失去目标,七骑士勒马,团团打转,一时无所适从。

    正当这些骑士进退维谷之时,断崖下的斜谷传出一声战马长嘶,一骑飞驰而出。不光是七骑士,所有迁徙部众的目光齐刷刷投注在这个骑士身上。而他令人瞩目的,不是这骑士明晃的铁兜鍪,锃亮的铠甲,而是他所擎的旄旗。

    赤底、镶黄、浅黄流苏,正中是一个大大的“汉”字。

    这是标准的汉军军旗样式,而那个“汉”字,哪怕是再不认字的草原人,也都是看熟了的——汉军旗帜百年来曾无数次出现在大漠南北,草原戈壁。与单于旗一样,是草原人居家旅行必备常识标识。

    随着这个执旗骑士纵骑而出,猎猎大旗后,潮水般涌出一大群甲胄精良、执矛挎弓的骑兵,猛虎下山般冲来。

    七骑士的战马发出唏聿聿嘶鸣,感受到主人的惊惶,撒开蹄子,掉头狂奔。

    已看呆了的迁徙部众顿时陷入混乱,哭喊惊怒声震云霄。

    迁徙部族在此之前已有所警觉与准备,这是草原人生存必备心态,所以他们反应也相当快,数十骑脱众而出,弓箭在手,悍然迎向冲杀过来的汉军骑兵。而那逃跑的七骑,也放缓骑速,摘弓拔刀,反迎向冲来的汉军骑兵。

    尽管从装备上看,部落牧骑跟汉军骑兵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但身后就是部族、家人,他们除了面对强敌,别无选择。

    当双方接近一箭之地时,汉军那边一骑越众而出,高声大叫:“我是大汉西域都护府队率丘仲,奉命缉拿鞮汗部的莫顿。尔等若是鞮汗部,立刻投降;若是莫顿,立即受缚!”

    丘仲是用胡语说的,声音响亮,随风飘远。这既是示威,也是警告。

    对面的胡骑果然迟疑起来,很快,对方有了反应。

    “请汉军壮士住手,我们不是鞮汗部,而是左焉支部。”

    汉军骑士闻言,也放缓马速。双方缓慢接近,但手里的兵器一直在手,保持警戒。

    都护府屯卒里,并不全是汉人,也有几个胡人,他们对草原各部族有自己的分辩方法。几个人围着牧骑交谈一会,很快驰回禀报:“确实是左焉支部,他们的首领是个当户,叫于次纳格。”

    丘仲道:“问问他们,一路南下,有见到鞮汗部的部众么?”

    几个屯卒又上前叽叽咕咕问了一会,回报道:“他们在两日前曾与鞮汗部遭遇,彼此还联谊了一番,第二日便分开了,鞮汗部继续往东北去了。”

    丘仲暗暗点头,看来这些左焉支部的胡人没说假话。如果这些人说没碰到,他会立刻下令攻击。

    别看草原茫茫,好象到处都是路,实际上无论是旅人也好,商队也罢,都必须沿着水源路线及绿洲走,而大规模的迁徙部众更是如此。随便乱走的结果,别说前进了,原地打转至死都不稀奇。

    左焉支部就是从这条路线往南走的,若是十个八个旅人他们没看见很正常,但一支上千人的部落对向而行,若说没看到,除了说谎,没有第二种可能。

    这是九月鹰飞,大雁南归的季节,正适合迁徙。追猎队一路上没少遇见类似的南迁部族,只不过都不及这左焉支部人畜众多罢了。也正是因左焉支部规模不小,人畜数量与鞮汗部差不多,所以追猎队将之当做嫌疑部族来处理。如果左焉支部敌意明显,针锋相对,本着宁杀错勿放过的原则,追猎队也不介意再杀一波。

    既然误解澄清,按一般情况,双方应错马而过,各走各道。不过身为指挥的公孙覆想起粮草不多,当下让韩重等少年,以盐巴与左焉支部换些羊及草料。在草原上,有时金帛都不如盐巴好使,所以追猎队出发时,每人都带了好几十斤。除了少量自己食用,其余的,可当通用货币,与沿途牧民交易。

    而之所以让韩重等扈卫出面,一是他们是平民,又是少年,比军人有亲和力。更重要的一点是,公孙覆心里明白,这是富平侯委托他“训练”的护卫。多与胡人打交道,学习胡语,了解胡俗,正是重要的训练内容之一。

    羽希用五斤盐巴,换了五只羊,很是开心。不仅因为比上回多换了一只,更因为这是他用胡语讨价还价的结果。同期少年中,他的胡语是最利索的一个。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第五只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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