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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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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印书馆家大业大,林子轩拿它没办法,而且官司也不能无休止的打下去,这算是双方都能接受的判决了。

    商务印书馆的创始人鲍咸倡是浙江宁波鄞县人,他的父亲鲍哲材早年在宁波崇信书院读书,毕业后到上海担任沪南清心堂牧师,并参与开办清心中学。

    沪南清心堂属基督教机构,其与清心中学都由美国北美长老会所办。

    也就是说商务印书馆和美国基督教的关系密切,在上海租界内,教会拥有很大的能量。

    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有关林子轩和孟晓冬的绯闻也从报纸上消失,但却成为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孟晓冬重新出现在舞台上唱戏,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就算以前不听戏的人也来捧场。

    她在上海的京剧界已经有了名角的地位。

    这就是明星喜欢炒作绯闻的原因,能够极大的增加知名度。

    只是也留下了后遗症,在闹了这场绯闻后,那些觊觎孟晓冬的人不再出现,同时也让孟晓冬和林子轩纠葛在了一起。

    就算林子轩打赢了官司,但多数人还是认为孟晓冬和林子轩有关系。这就是八卦的力量。

    林子轩不可能管得住别人心里想什么,他又没有超能力。

    他接到了来自英国和美国的信件。

    弗吉尼亚伍尔芙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毫不客气的批评这本书的美国血统。也就是说,相对于英国文学的典雅和优美,美国文学带着一种浮躁和夸张。

    美国文学刚开始是模仿英国文学,后来逐渐脱离英国文学。

    到了这个时代,美国文学才发展出自己的特色,开始繁荣起来,由此也就出现了英美文学的差异化。

    英国文学较为传统。无论是写作方式还是用词上都中规中矩。

    说难听点叫做古板,说好听点叫做典雅。

    因为美国是个移民国家,所以美国文化是各种文化相融合的结果。反映到文学创作上,美国文学讲究创新,语言上较为张扬,充满个人色彩。不那么规范。经常使用俚语。

    这在英国文学中并不常见,所以英国人认为他们的文学较为正宗。

    在《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主人公满嘴脏话,这就是美国文学的一大特征。

    为了表达内心强烈的情感,美国作家不介意使用这种方式,当然,并不是说美国文学都是如此,只是这本小说较为典型。

    不过伍尔芙也是文学的创新者。能够接受《麦田里的守望者》这种写法。

    在批判了一番后,她认为这本小说的心理描写极为成功。虽然不是正宗的意识流写法,却有了意识流的神韵,展现了美国人空虚压抑的生活。

    从故事来看,整个美国社会都处在一种精神的荒原上,迷失了自我,找不到出路。

    这是一个异化和堕落的社会,而主人公想要保护心中最后一点美好,也就是孩子的世界。

    这和艾略特的《荒原》所表达的意思接近,都是西方社会的精神幻灭。

    《荒原》用的是象征主义手法,普通读者很难读懂,《麦田里的守望者》用的是小说题材,更容易被读者接受。

    她决定帮助林子轩在英国出版这本小说。

    在美国,彼得逊律师给林子轩找到了出版社,只是出版社并不看好这本小说。

    如果不是林子轩在美国小有名气,他们可能就拒绝出版了,他们觉得用《乱世佳人》作者的新作作为噱头,应该能吸引一部分读者。

    他们更希望林子轩能写通俗文学。

    至于《超人》这部漫画,感兴趣的人更少,这和美国漫画还处在发展初期有关。

    1896年5月17日奥特考特的连环画《黄孩子》的刊登,标志美国连环漫画的诞生。

    和中国一样,这个时代的美国漫画家并不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也没有可观的收入。

    此时美国漫画的主要读者是儿童,为了迎合儿童的阅读兴趣,市面上的漫画大多以卡通人物和卡通动物形象为主。

    比如1910年连载与日报连环画“楼上一家人”中小疯猫的形象,到了1916年,小疯猫已经成为了卡通明星。

    而且,现在的美国没有专业的漫画杂志,更没有超级英雄。

    出版社认为漫画的设定太复杂了,虽然超人一开始是孩子,但很快就长大了,孩子们不会接受一个成人作为主角的故事,他们或许根本就看不懂。

    《超人》的读者群应该是青少年和成年人,但现在有多少青少年会去看漫画呢。

    培养市场需要时间,所以出版社不愿意出版《超人》。

    于是,就只能自费出版了,这在林子轩的意料之中,他不介意花时间培养美国青少年的阅读兴趣,并相信漫画的黄金时代就要来临。

    他主要是把这些超级英雄的版权归在自己的名下,现在花点钱,将来会有大丰收。

    彼得逊律师对林子轩的漫画情结非常不解,不过他是个律师,完成客户的委托就行了,并不太关心其他事情,反正用的是林子轩的钱。

    就这样,《麦田里的守望者》和《超人》在1923年年底出现在了美国读者面前。

    老实说,销量极为惨淡。

    《麦田里的守望者》还好一些,毕竟有了林子轩的名气,卖出去上万册,《超人》则到了无人问津的地步。

    家长不会给孩子买这类漫画,青少年不关注漫画,只有一些喜欢猎奇的读者才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来阅读。

    这就是超越时代所遭遇的尴尬。

    这和林子轩在《通俗小说日报》上刊载《飘渺之旅》和《甄嬛传》一样,在后世能够畅销的小说,在民国时期却受到了冷遇。

    《飘渺之旅》这种修真流小说刚开始连载的时候引起了热议。

    毕竟小说背景设在了外星球,还有各种法宝,人物能够飞天遁地,的确够新奇。

    然而,这种结合了神话和科幻的故事很快就沦为了小众故事,因为大部分读者并不能接受这种设定。

    读者还是喜欢看一些发生在熟悉环境中的故事,这让他们有代入感,外星球对他们来说太过遥远了,那是两个不同的世界。(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一章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

    虽然遇到了困境,但林子轩并没打算放弃,这是一个试探的过程。

    就像当初的《寻秦记》一样,你不写出来试试读者的反应,就不会知道这个时代的读者能不能接受。

    林子轩的方法是先试探,然后根据读者的反应进行相应的修改。

    读者不能接受发生在外星球上的,没关系,我可以把下一个故事的地点放在中国境内,写一本中国最后一个修真者的故事。

    这样就有代入感了吧。

    其实整个套路是一样的,升级流没什么好说的,就是升级和打脸,只要有了大纲,写手团完全可以搞定。

    《甄嬛传》这种后世火爆的小说没有受到欢迎让林子轩非常惊讶。

    在后世,宫斗小说也算是一个流派,是电视剧改编的热点。

    林子轩还想把这部小说拍摄成电影呢。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现在的读者以男性为主,这些人喜欢看鸳鸯蝴蝶派的小说,但他们不喜欢看女主角强势的小说。

    这是一个男权社会,大男子主义泛滥。

    他们愿意看女人软弱和哭泣,在感情上受到挫折,然后男主角英雄救美。

    这是鸳鸯蝴蝶派中哀情和悲情小说流行的原因所在。

    如此,林子轩就要做出修改,《还珠格格》这类的小说暂缓推出,《情深深雨蒙蒙》则可以在报纸上连载了。

    反正他只是提出故事大纲,后续由写手团一手包办,尝试一下又不损失什么。

    而且。他也没有放弃《甄嬛传》这类小说,不少女性读者喜欢这种宫斗文。

    林子轩打算针对这一点出一本女性文学杂志。专门刊载女性小说和散文,吸引女性读者。也吸引女性作家,叫做《蔷薇周刊》。

    他准备打造男频和女频,毕竟在上海女性读者的数量不容忽视。

    作为一名穿越者,不能让时代局限了,而应该在顺应时代的基础上,开拓出新的局面。

    在上海租界,各大洋行和教会学校按照外国人的习俗来制定节假日。

    圣诞节和元旦都放假,所以林晓玲和阮玲钰从中西女校中解脱出来,回到了家里。

    林晓玲已经十八岁。过了年就可以从女校毕业了,这就牵扯到她的未来怎么安排的问题。

    一般而言,中西女校是上海滩富家女子的培训中心,从这里毕业后就能够在上流社会生存下去,换句话说,也就是可以嫁人了。

    当初,冯程程快要从北平的贝满女中毕业的时候,冯敬尧就给女儿张罗婚事。

    这不是冯敬尧心急,而是这个时代的大家族都是这样做的。女子十八岁结婚是正常现象。

    就算是不结婚,也要把婚事定下来,一旦女子的年龄过大以后就不好找婆家了。

    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校毕业不再是女子结婚的时间表。以宋家三姐妹为例,她们从女校毕业后便到国外留学去了。

    宋家三小姐如今都26岁了,还是没有结婚。

    一部分家庭思想开放的女子在女校毕业后继续上大学。或者出国留学,这同样是条出路。

    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女人想要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接受高等教育。提高自身的学识和修养,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步骤。

    林家不是封建保守的家庭,对于林晓玲继续上大学并不反对。

    分歧在于到底是在上海上大学,还是出国留学。

    家里人认为林晓玲在上海沪江大学上学就不错,离家比较近,冯程程就是沪江大学毕业。

    但林晓玲受到林子轩的影响,想要到国外见见世面,自己的哥哥出国留学之后变得那么有才华,自己出国之后或许会变得更聪明。

    她其实还不清楚自己将来要做什么,只是单纯的想到国外看看而已。

    林子轩支持妹妹到国外留学,无论是到英国还是美国,都能找到人照顾她,不需要太过担心,趁着年轻到国外见识一番有好处。

    有了哥哥的支持,林晓玲更加的闹腾了。

    最后,林伯清不得不答应下来。

    作为老一辈的人,他还有着重男轻女的思想,培养林子轩这是应该的,至于女儿嘛,找个好人家安稳过日子才是正经,出国留学那是胡闹。

    林子轩则劝说时代不同了,出国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就算以后结婚也能找个书香门第的家庭,社会地位总比商人家庭要强。

    林家是商人家庭,如果给林晓玲找归宿,很大可能嫁入豪门富商。

    在这个时代,有家庭背景的女子选择婚姻,官员家庭是首选,接下来是书香门第,最后才是商人家庭,这是由社会地位决定的。

    林晓玲的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她不愿意到英国去,而是想和哥哥一样,到美国纽约留学。

    中西女校是英文教学,她有一口流利的英语,懂得西方的礼仪文化,在纽约生活没有问题,只要到时候拜托彼得逊律师照顾一下就行了。

    林晓玲很兴奋,但阮玲钰就有点落寞了。

    女孩很敏感,自从林子轩和冯程程结婚后,她和林子轩的关系就没有那么亲密了。

    她每个月才能从女校回来一次,还不一定能见到林子轩,如今林晓玲就要出国了,只剩下她一个人,有点不知所措。

    当初,林子轩以受到她老家亲戚的嘱托为由把她和母亲从张家接出来,一晃时间过去一年多,那位亲戚一直没有来。

    林子轩给的说法是那人找不到了,他可以继续供养她上学,还把她的母亲安排好了。

    阮玲钰一直怀疑那位所谓的亲戚是不是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只是她没有问出口。

    她不知道林子轩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很满意现在的生活,但总觉得心里有点不踏实。

    以往有林晓玲在,她还能有个依靠,可林晓玲就要出国了,她以后该怎么办?

    她希望能尽快独立起来,掌握自己的命运。

    于是,阮玲钰下定决心要和林子轩谈谈自己的未来,试探一下林子轩对她的安排。

    林子轩看着眼前的女孩,他不知道自己当初一个任性的决定给她带来了困扰,他对阮玲钰没什么安排,而是顺其自然。

    无论是她以后继续上学还是拍电影都可以,只看她自己的选择。

    所以说,他不怎么懂得女孩的心思。(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二章 连女装也不放过

    阮玲钰回到房间,暗自责怪自己没用,有些话没有说清楚。

    “你的事情自己决定吧,以后要工作还是像晓玲一样到国外留学都可以,现在你还太小,安心的在女校学习,多学点知识以后有好处。”

    这是林子轩给她的答复,完全把她当小孩子看待。

    这种被人照顾的感觉当然很好,可她原本想表明自己可以帮着林子轩做事,而不是被当成小孩子照顾。

    她想起报纸上关于林子轩和孟晓冬的报道,在上海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就连女校的学生都议论纷纷。

    有人羡慕孟晓冬,也有人骂孟晓冬,其中不乏嫉妒的因素。

    孟晓冬只有十六岁,却成了大明星,她已经十四岁了,也该做点事了。

    她刚才应该争取一下,却没有勇气,林子轩给她的感觉越来越严肃了,她不由自主的就听了他的话。

    算了,还是先上学好了,想要从女校毕业还有四年时间。

    四年之后就可以出来做事了,想想还真够漫长,怀着这样的心情,女孩进入了梦乡。

    阮玲钰的感觉很准确,林子轩的确在发生变化,主要是心态和气质。

    随着在这个时代生活的越久,他渐渐抛弃了后世那种宅男的心态,也就是得过且过,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心态,从而变得成熟稳重起来。

    而且,他现在管理着一家商业集团,见识了这个时代的杰出人物。和各种大人物打交道,气质也随之变化。

    不再是那种看到警察就战战兢兢的后世小民。更像是一位上流社会的成功人士了。

    这就是阮玲钰觉得林子轩严肃的原因,因为他身上有了某种上位者的气势。

    对这一点林子轩自己的感触不深。他正在奇怪阮玲钰今晚的态度。

    对于阮玲钰,他觉得自己既然拐带了她就要负起责任来。

    至少要让她有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他不缺一位女演员,更何况阮玲钰的年龄还太小。

    或许是因为晓玲要留学的消息让这丫头觉得孤单了。

    林子轩这样猜想着,他其实有点怀念当初阮玲钰在书房陪他读书的那段时光。

    回到房间,冯程程还没有休息,正在看国外的时尚杂志。

    女装店已经开门营业了,就在法租界的霞飞路上,店面位置不错。目前还没有推出自己的服装品牌,殷明竹一边拍摄电影一边设计服装。

    有一天,林子轩看了看她的设计图,觉得太倾向于欧美化了,没有东方神韵。

    他便随口说了一种女士服装,叫做旗袍。

    在后世,旗袍可以说是展现东方女性美好身姿的绝佳服饰,而在民国初年竟然没有出现,使林子轩深以为憾。

    旗袍的设计让殷明竹和宋家三小姐对林子轩刮目相看。

    在这个时代。中国女性的传统服饰是“上衣下裳”的样式,后来西方时尚服饰传入中国,才有了洋裙和洋装。

    林子轩提出的旗袍和清朝妇女的袍子有些类似,但清朝的袍子过于宽松。根本体现不出女性的妖娆身姿。

    旗袍则采用了小腰的设计,把腰部收紧,边侧开叉。展现出女性玲珑的美态。

    就连旗袍的袖子也可长可短,秋冬时可穿长袖。春夏时穿短袖,非常的方便。

    宋家三小姐更认为这种服饰是女性争取男女平等的表现。女性也可以穿和男人的长衫一样的服饰,而且还能如此优美。

    殷明竹放弃了原本模仿西方服饰的想法,开始设计这种叫做旗袍的中式女装。

    林子轩觉得这家云裳女装店大有可为,光是推出旗袍这种服饰就能够被后世铭记了。

    不过,这件事也让他成为了被嘲笑的对象,一个大男人没事琢磨女人穿的衣服,这怎么看都不正常。

    冯程程对此倒是习以为常了,林子轩在日常生活中表现的还要奇怪。

    有些事情连她都难以启齿,比如林子轩弄出了一种叫做卫生巾的东西,还说这种东西比较卫生,透气性强,更为舒爽。

    有了这种先例,她对自己的丈夫设计出一套女装就没什么好奇怪了。

    林子轩前两天还说要设计出一套孕妇装,正在和殷明竹商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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