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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星星的你同人)(來自星星的你)星心無盡-星心无尽-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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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夫妇的第一天
晨星渐远,天濛濛亮,我的眼皮仿佛被一隻柔软而暖和的手覆著,怎麽也睁不开。朦胧间有人把我抱起,然后有很舒服很温暖的水流轻轻洗过我的身体,汗水与疲累都被洗去了,我又回到了甜蜜的梦乡。蜷在软绵绵的被窝裡,依偎著他的气息,感觉到他的呼吸,我睡得格外安心。
再次醒来,已经不知过了多久了。我翻了个身,睁开眼,发现身边的位子是空的。床单、被子和枕头全都换过了,连我身上也穿著另一套睡衣。而且,记忆没错的话,是他抱著累到昏睡的我去洗澡清理的,现在腰只有些轻微的痠软感觉,比想像中好多了。而且,因为他的细緻耐心、准备充分,第一次并没有我想像中那麽疼耶。事后也……完全知道要怎麽做,该不会,他连这个也研究过吧?
「难道书房裡还藏著「fang中shu」这样的秘密古籍吗?」我红著脸自言自语。
这时,卧室的门一声轻响被推开,他走了进来,手裡还端著个方形盘子,裡面应该是早餐。他穿著件领口敞开的灰蓝上衣,看起来倒是神清气爽,眼裡还带著一抹笑意。
「都敏俊,哇,是法式吐司吗?」我闻到了香味,「还有咖啡,好香喔!」
他取过小几,摆好餐盘,放在我面前:「饿了吧?快吃。」
我迫不及待的拿起刀叉,又朝他甜甜一笑:「谢谢你喔,老公。」
他垂下眼微笑,「嗯」了一声。
古人说,秀色可餐,趁此角度,我笑眯眯的观赏著他的长睫凤眼,觉得怎麽看也看不够。
他乾脆接过刀叉切了块吐司,直接送到我嘴边:「快吃吧,别发呆了,等等还要回家。」
啊,是……新婚第一天是要回娘家的。我转头看看时钟,顿时瞪大了眼睛。一点?
我居然睡到了下午一点!天哪,我妈等下一定有很多话说,太糗了!
我两三下吞掉叉子上的食物,又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然后用手拿起吐司直接往嘴裡塞。我一边咀嚼一边含糊不清的说:「怎麽不早点叫我……糗死了这下!你已经吃饱了吗?」
他默然片刻,才说:「我打过电话了,妈妈说已经知道今天会晚点过去,不急,让你多睡会儿。」
我不解的抬眼看他,望著他如山影般深黑的眼睛,然后发现他脸上闪过一丝奇特的表情。瞬间我就懂了:「昨晚,停电那阵子是吧?他们说什麽了?你听到了?」
他居然有点窘迫,脸颊还泛红,「就…那个…也没说什麽。」
我凑近他:「说什麽了到底说什麽了?」
他用手挡住我的额头,侧开了脸不答话。
我先退后,待他刚把手放下,突然再次探身在他侧脸亲了下,发出清脆「啵」的一声。我嘴角还有吐司跟蜂蜜屑呢,不免在他脸上沾染了少许。我好心的伸出舌尖帮他舔掉,顺便附送个福利,往他耳朵裡轻吹了口气。
这几个动作如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让我深深的佩服我自己比思想更敏捷的行动力。
这下子他整张脸都红了,刷的站起身,说了句:「就是因为你这样,昨晚才……现在不能再晚了,不要招惹我。」说完他连看也不敢看我,就往房外走。
怎麽能就这样放他走呢?我一把拉住了他臂弯,努力把自己的双眼弯成小狗状,弱弱的发出一连串撒娇的鼻音,趁著他迈不动步子,用力摇晃他的衣袖:「不要嘛,人家才不要在结婚第一天一个人吃饭……」
都敏俊先生对什麽都有办法,只有对我卖萌撒娇没辙,虽然他表情依然端著,但身体动作已经出卖了他,被我轻轻一拉,就身不由己的回到我面前坐下了。
我快乐的咬著鬆软香甜的吐司,喝著我最爱种类的咖啡,幸福的用眼神朝他冒著粉红色爱心。他起先还一脸无奈,接著就慢慢放鬆,看了我几眼,拿起餐巾替我擦掉嘴角的食物屑。
吃饱,洗脸刷牙,我换上亮珊瑚红的大摆伞裙、白色上衣,都敏俊先生穿著帅气的亚麻色西服,两人回隔壁的家去也。
是千允才开的门。他一看见都敏俊就热情的打招呼:「姐夫!你们回来啦!」又满面笑容的回头喊,「妈,姐夫他们回来了!」
我抢过都敏俊手中的果篮用力塞给允才,又瞪了他一眼:「应该先问候你姐才对吧?」
「你有什麽好问候的,每天都在这裡晃。」允才都都囔囔,把篮子放去饭厅,又噔噔噔的跑进房间,拿了张纸出来,如献至宝的双手递给都敏俊:「姐夫,我有个好消息,请看。」
我探头过去,看见上面写著「汉城大学天文系录裙等字。
「呀!允才,你考上大学了!」我兴奋的在允才肩膀上大力一拍,他痛的一龇牙。
「你想要什麽,姐奖励你!一台车子,怎麽样?」
都敏俊也笑著点头,说:「不错的学校。允才,做的好。看你想要一台新车,还是照上次说的,我……」
他正说到一半,妈妈也迎了出来,一见我就忙拉著我问:「颂伊啊,你没事吧?」
「没事。能有什麽事?」我奇怪的反问。
都敏俊尴尬的停下,在我身旁僵硬的行礼问好:「妈。父亲大人……爸爸可在家否?」
妈妈把我上下打量了个遍,似乎是确定我整个人完好如初,这才朝新女婿点头微笑:「敏俊呀,爸爸去买菜了,先进来坐吧。」
允才紧跟著我们,亦步亦趋的走到客厅,一脸急切与忍耐交织的表情,看得我好奇极了。他凑到都敏俊身边坐下,又狗腿的端茶递水,在我一再的打量下,终于按捺不住,支支吾吾的说:「姐夫……那个,那麽……上次说的,阿塔卡马的旅行,什麽时候可以呀?」
阿塔卡马的旅行?我竖起了耳朵,那是什麽?
「喔,对。」都敏俊回答,「在你开学之前,可以找个时间去。这是我答应你的,允才。不过,你不想要新车吗?」
「那明……啊,好像新婚三天不能出远门,那星期四,可以吗?」允才问。
我敏锐的抓住了「出远门」这几个关键字,立刻目光锐利的扫了二人一眼。
都敏俊也有些惊讶:「这个星期四?有点赶……还不知道有没有航班……」
「我查过了,那天有一班飞往圣地亚哥,隔日转机到卡拉马。从那裡去只要一小时车程呢。」允才激动到快休克了,「能和敏俊哥去那裡一次,这是我目前人生最大的梦想。为了这个我会保证在大学修课期间拿到全勤奖的。」
「喂!」我再也听不下去,屈指在这小子头上猛敲一记,「你说啥呢?疯了吗?跟谁去哪裡呢?你姐我才刚结婚,这两个月他除了跟我去蜜月,哪裡也不去!」
允才「啊」的惨叫,在我的眼神威胁下,两眼泪汪汪的凝视我身边的男人。
「允才,」都敏俊微笑一下,安慰他,「离你开学还有好几个月,会有很多时间可以去,不要担心。哥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
「嗯,我相信哥。」他颇有些委屈的回答。
「既然如此,哥也拜託你一件事。」都敏俊说,「这些天恰好有时间,帮忙你姐整理一下东西吧。我已把这边的房子买下来,你和爸妈住起来比较方便。所以你姐的东西,就可以陆续都搬到隔壁去。」
妈妈刚好坐下来,听到了这句话,顿时睁大了眼睛看向我。
我虽然事先没有被知会,却觉得十分高兴。他不仅仅想到我,更想到了要照顾我的家人,且以男人的决断力立即执行了,这一点我好爱。我甜甜的回望他,又对妈说:「妈,既然都敏俊都这麽说了,那你就安排爸也搬回来吧。反正他现在也几乎都每天住在这裡了嘛。」
「有吗?」她想了想。
「就算不是每天吧,」允才低声说,「大概一週也有五六天。」
妈瞪了他一眼,难得的娇羞了下:「胡说!我怎麽不觉得有这麽经常。」她站起身来,「都几点了,我问问他走到哪了,又不是老头子,怎麽买个菜要这麽久!」
这时候允才忽然想起了什麽,望向我的衣帽间,小脸变白了:「姐,你这些东西整理出来,可以开一间店了吧?敏俊哥那边放得下吗?」
我们互望了一眼,这的确是个难题耶。
自从开始整理衣柜,我才发现一件事,那就是都敏俊的衣服其实并不少,只不过颜色单调,几乎都是黑灰白,给人一种他几乎没怎麽换装的错觉。不过,谁能告诉我,男人为什麽会需要十二套同样是黑色只不过钮扣衣领或口袋边略有变化的西装?长裤每条看起来都差不多,黑色外套也挂了满满一排。运动鞋……一个人为何需要二十双以上的运动鞋?哪怕花纹不一样但穿起来都差不多呀。除此之外,他还有三辆长得差不多的脚踏单车,以及三台同牌子且都是白色的汽车!更别提那个书房了,裡面的旧东西多到可以开个小型博物馆。
我到现在才发现,他其实是个蒐集癖重症患者。
所以到最后除了买新衣柜之外,我只有把暂时用不到的衣物留在隔壁家,只带必需品,就这样搬了过来。衣帽间塞得满满满,浴室裡摆满了我的保养品,楼梯下放著我的化妆台,卧室裡多了个大柜子,客厅的椅子上堆著熊宝宝们,冰箱裡多了五花八门的零食,还新买了个酒柜(自从他可以长久停留,我的禁酒令就解除了,嘻嘻,用他的话是说不管我在哪喝醉,他都可以立刻抓人回家)。惟一没有改变的地方就是那个看星星的天窗小厅了。一是我想不出有什麽东西可以摆在树下,另外更重要的昰这裡充满了我们爱的回忆,需要好好保留下来。
当天晚上把累得半死的允才赶回家后,都敏俊先生环视这几个面目全非的房间,脸上的表情十分眩樱梦矣邢薜拇蕪×坷疵枋觯蟾啪褪腔骋勺约涸谧髅我约昂薏坏米约菏窃谧髅握饬街指星榈慕恢伞
我快乐的跳到沙发上,抱著我心爱的绒毛熊,打开了电视:「耶!老公,快来看,在重播我主演的『恋爱满屋』,当年收视率可是破纪录的耶!刚刚好可以一边看一边吃辣炒鸡肉饭当晚餐,很感动的时候可以顺势带出眼泪。会很有气氛的喔。」
「春川家的辣炒鸡肉饭吗?」他已经走去拿钱包了。
「叫外卖就好呀。」
「我去买吧,顺便出去走走,一整天在家了,有点闷。」
「喔。」我点点头。等了片刻却没听见门声,回头一看,他还站在那望著我。
我抬起眉毛,他慢吞吞的说:「你……不觉得闷吗?要不要一起去顺便散个步?」
我恍然大悟:「……对耶,我也觉得有点闷,散步挺好的。」
我飞快的衝进房间,挑了件碎花连身裙,把头髮绑高,换了双白色高跟凉鞋,又略补了个妆,还戴了对摇曳的长花茎耳环。当明星就是这样,出门必须要打扮。他也很习惯了,静静的站在门口等我,一点也没有不耐烦。
我挽起他的手臂:「走吧。」
我们顺著傍晚的街道慢慢往东走。晚霞还在天际的一角闪耀,凉风习习,白日的热度都散尽了。他搂著我的肩,问我:「会冷吗?」
我摇摇头,侧脸靠著他的肩膀。他穿著长袖上衣,触碰著我皮肤的手指柔软且似没有温度,不冷也不热。张律师上次说,正常情况下,他是不会感觉到冷热的。拥有一具冬天不怕冷、夏天又不怕热的身体,应该是很方便的事吧。唯一不便的就是如果想要关心身边的人,却没办法共同感知温度,就只能开口询问了。仔细想想,他跟普通人还真是有很多的不同呢。
「都敏俊,」我问他,「这样子和人一起散步,你也是第一次吧?」
「哪样?」
「像这样悠閒的,不急著去哪,没有明确的地方,不赶时间,幸福的散步呀。」
他想了想:「的确,从没想过有天我也会这样閒逛。」
「跟我在一起,你还会做很多第一次呢。我们要第一次度蜜月,第一次在沙滩互相抹防晒油,第一次一起长出皱纹和白头髮……」
他笑了笑,却没言语。
「你不是说,会跟我一起长出皱纹和白头髮的吗?没骗我吧?」
他摸摸我的脸:「骗你的,我就算再过四百年也还是这样。」
「真的?」我生气的说,「你要真是骗我的,你就死定了!」我伸手去捏他的面颊,「我绝对会立刻、马上、毫不犹豫的去找一隻吸血鬼,跟他在一起,永保青春美貌,让你嫉妒得连水都喝不下!」
「……世上没有吸血鬼。」
「连外星人都有,吸血鬼也应该有吧。」我思考著说,「而且,像暮光之城那样,个个都是超级美男。会一下跳好高,跑很快,力气也大。都敏俊,要是你跟吸血鬼打,谁会赢啊?」
「……你说小说裡的爱德华库伦吗?」他还真的想了想,「会读心术的,有点麻烦。不过,并非没有办法,可以先静止时间再对付他,应该可以解决。」
我油然而生崇拜之心:「老公,你真是太厉害了。」我紧紧抱著他手臂,用额头磨蹭著他,「不过,就算你没有超能力,我也不会嫌弃你的,吸血鬼要喝血什麽的,太噁心了,我还是比较喜欢你。」
他看了我一眼,眼裡的潜台词是:难道比赢这点我会高兴吗,别闹了。不过,他的嘴角还是微微上扬了一下。
前面行人渐渐变多,他的笑容明亮,我连忙从包包拿出帽子帮他戴上,还把帽沿压低,另外给自己也戴上了墨镜。这麽多年来,我已经习惯了走在路上被认出、被跟踪、被围观,但他却曾过著完全相反的人生。他不爱出风头,希望认识自己的人越少越好;走在路上被陌生人拦下来打招呼,他就会愣住,手足无措。迄今为止只要我们在一起,狗仔拍照从来没有成功过,也不知道他用了什麽手段。总之,除了李载京被捕那次为了救我被媒体狂拍、后来被大家认为是炒作的事件之外,我俩私下在一起的照片从来也没有流出过。对了,还有一次,就是电影节……
想到这个,我斜睥了他一眼,真的像我妈说的,心眼很多吗?我佯装不经意般,试探的问:「老公,你有想过要出道吗?」
他略睁大眼睛:「我?没有。为什麽这麽问?」
「因为啊……我妈说,自从电影节以后,找我拍爱情片的合约就少到几乎没有了,反而不少人在问你有没有兴趣出道呢。他们觉得你很有神秘感,长相也不错……总之如果进入娱乐圈说不定会立刻大红大紫。到时候你的能力也可以用特效来解释,就不用再怕流言了。这不是十全十美吗?」
他动了动眼珠,说:「你是想说『两全其美』吧。」
「啊,可能吧,那不重要。只是你真没想过要藉此机会出道吗?」
他摇摇头:「没想过。」
我十分满意,长长的「哦」了一声。不喜欢被拍照,又没打算当公众人物,却在电影节这种场合大出风头,显然就是为了宣告:千颂伊是我的女人!都经纪人果然有心机呢。不过,哪个女人不喜欢自家男人霸气的表达对自己的在意呢?虽然管得有点多,动作有点大……不过我喜欢。
我抱著他的手臂走路,半个身体的重量都挂在他身上了,他有些莫名其妙的看我仰面对他傻笑,瞟了眼经过身旁对我们注目的路人,沉声说:「好好走路不行吗。」
我在他身上扭了几下,他脸红了,但又不能把我推开,只好歪歪斜斜的配合著我往前走,像两隻螃蟹画著Z字,最后两人都不禁噗嗤笑了出来。
一起在辣炒鸡肉饭的店吃晚餐,恰好这个时间客人还不多,我们找了张角落的桌子,头碰著头的吃著。我点了鸡腿肉,他点了鸡肉丸,偶尔交换著菜色,用筷子互相喂食,就像别的新婚夫妇那样肉麻。
近些日子以来,我在他脸上看见了愈来愈多的、如平凡人一般的笑容。笑得这麽自在、轻鬆,没有阴影和负担,就像一个普通的跟他外貌一样年龄的青年。我也笑得傻傻的,从来也不像这麽没有顾虑。我猜这是所有正在热恋的人们会做的事,就是眼中只有对方,把整个世界扔到一旁。
回家时路过了书报亭,他只扫了一眼,就告诉我:「新闻出来了。」
「哦?这麽快?」我懒得买报纸,只问他,「都说什麽了?」
他笑了笑,平静的说:「说你被爱冲昏头脑,简办婚事,闪电下嫁某背景神秘的都姓男子,就是已经成为男性公敌的在下。」
我眯了眯眼:「不错喔,上次警告他们不可未经允许就侵犯个资,现在终于不敢写你的全名了呢。」
「没办法。」他拉起我的手走向一个转角,「大楼下有不少记者在等了,我们直接回家吧。」
眼前景物一晃,已经切到家裡的走廊。
我很有异议,拍拍他的肩膀:「喂,这位先生,这样下去我们都会胖成猪吧?刚吃饱就这麽偷懒不运动,好吗?」
他转过身来,用臂弯将我圈住,俯眼望著我微笑:「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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