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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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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惊肉跳地趴在那里许久,看着下面的人割下了地上的脑袋,又等了很久,终于听到了一声哨响,片刻后远处的树林里冲出来几个人,坐在那几具尸体旁说着哈默听不懂的话。
哈默暗暗擦了把汗,自己身边倒是还有二十多个好手,可要是下面那些人全都和之前一样,只怕自己这点人下去也是给人送脑袋的。
旁边的几人更是连口大气都不敢喘,暗暗佩服哈默的直觉,这直觉可是救了他们一命。
勇猛如哈默,此时竟也生出了一丝惧意,两个石山终究以为恐惧错过了第一次见面。
“等他们走了咱们就回去吧,怕是探不出对面到底有多少人了。”
“他们会不会奚落我们像只兔子一样?”
“奚落?好说咱们前天也杀了几个,比起别的部族强多了。他们要是不服气,让他们的人来就是了。”
哈默恼怒地说了一句,咬牙道:“这次各个部族都来了,谁爱在前面谁去吧,什么到处是奶和蜜的地方,族人都死了,要这地方有什么用?”
“我得回去告诉达兀,千万千万不要抢在前面……”(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章 朋友比敌人更可怕()
哈默趴在那里许久,直到石山等人离开后带着族人撤走,他们的马拴在几十里之外。
草原里长大的他们不是很喜欢这里的山和丛林,好在常年积累的树叶和羊毛一样松软,不需要学夏城的人穿鞋子。
连夜奔回了营地,看到来来往往的草原部族的人,听着熟悉的语言,这才放下心。
部族的帐篷内,达兀,落星和巫灵祭司正在商讨这几天发生的事,哈默进来的时候,达兀冲着哈默点点头,示意他也坐下。
“哈默,你的名气又大了些,其余部族的探子都被南边的人杀了,就你们砍了四个人,大家都在说呢。”
“哈默是达兀的哈默,哈默的名气就是达兀的名气。”
哈默蹲在下首,皱眉道:“达兀首领,恐怕这些人并不好对付,他们打仗很厉害。落星和他们打过,以前他说自己败在那个人手里,我还以为是他们不能打,可我看到他们之后才知道真的很厉害。”
落星咬着牙道:“是很厉害,否则我也不会跑到草原。我们部族的女人可能都死了,我以前从来都不知道这群人的存在。”
达兀撕了一块烤熟的冷羊肉,抛到了哈默手中,哈默从怀里摸出一块盐,沾着吃了几口,缓过来这几天的饥饿才说道:“我没看出来他们有多少人,但要是和咱们部族人一样多的话,只怕就不好打。”
“你前些天不是离他们的城邑很近了吗?他们平日吃什么?”
“一开始我也不知道,那城邑不算大,看了半天也没看到有出来放羊的。后来斥候多了,我就跑了,伏击了那几个人,剖开他们的胃,他们吃的的确不是肉,但是黏糊糊的我也没看出来是什么。”
一直没说话的巫灵祭司轻敲了一下人皮鼓,冷声道:“不用看了,他们是信奉大地之灵的异端,和当初被战争之灵惩罚的那些人一样,是吃土地上的果子和草籽的。这些人必然会被消灭,因为羊才吃草,狼总吃肉,吃草的人打不过吃肉的人。”
达兀点点头,看了一眼一旁的落星道:“落星,你和他们打过仗,他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族?”
其实落星什么都不知道,包括那些献给达兀的铁器,他也不知道怎么锻造,但他只能说什么都知道,这是他在草原上立足的根基。
于是他编造道:“他们部族和我们也差不多,但是他们的首领找到了一头猪,一棵橡树……”
回忆了一下草原部族传说中的金头骨,他又加了几句:“那棵橡树的叶子都是金子的,当阳光洒在金叶子上的时候就会长出许多的橡果,不论有多少人摘都摘不完;那头猪也是一样,每天他们都会杀掉这头猪烤熟,可只要留下骨头,第二天这头猪又会复活,他们永远都不缺吃的。”
哈默瞪大了眼睛,他听得故事太少,这棵金橡树和可以复活的猪却比战争之灵的故事要好听多了,要是自己部族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那可就厉害了!
达兀将信将疑,回忆了一下那些死在草原上的敌人身上背着的食物,甘甜又香醇,那些焦黄色的粉配上羊奶,这味道绝对不是凡世能有的,或许真的只有金橡树才能结出这样的果子。
他悄悄看了一眼巫灵祭司,心说如果自己拥有那样一棵橡树,自己也会舍弃战争之灵去信奉大地之灵的。
这种想法只是一闪而过,默默地思考了一下,问道:“哈默,你觉得咱们部族能打对面多少人?”
打仗当然不算女人,除了达兀新死的小妈的部族外,草原上的部族很少有靠女人打仗的。
达兀的部族有上千人口,能凑出六百多骑马打仗的人,因为他们部族里的一部分同肤色的女人不是人,只是和羊马一样的货物,所以不算在那千人中;加上落星带去的一些战士,部族的实力在草原上已经仅次于达兀父亲的部族。
哈默翻着眼睛算了一下,吐了口气道:“要是一对一的话,我可以轻易杀死他们的人;五对五的话,咱们可能要输。咱们部族的六百多人,可能也就能打对面二百人吧。”
达兀点头以示自己知道了,虽然心里有些震惊,甚至有些怀疑,但他绝不会在自己部下的面前露出不信任,这种平日里的尊重可以换来很重要的东西——他们的心。
哈默生怕达兀不明白,又说道:“达兀首领,要是真打起来,咱们还是小心些。真要是有金橡树和永远不死的猪,咱们人口不是最多的,恐怕也抢不到……少死些人,能抢到一些吃的和那种青灰色的武器就行。”
他们部族在白马扫荡草原的时候就损失了一些小聚落,仇恨当然有,可是哈默的亲人并没有死,所以他可以跳出仇恨站在部族的角度帮达兀考虑这些事,虽然他知道睿智的达兀肯定会想到这些,可自己还是要说出来。
达兀叹了口气道:“落星说上次和他们打的时候他们有五百多人,时间这么短,他们的女人就算再能生,可生出的孩子也不能立刻打仗。哈默,按你所说,他们要是有五百人,咱们得有一千五百人才能打过?”
哈默挠头道:“我也说不准。上次在草原上,被围住的那些人也有七十多,落星断了他们的水,最后咱们也就死了四十多个,杀了他们差不多的人……打仗又不是这么算的。他们像刺猬一样缩着防守的时候,咱们的确很难打,但是想办法让他们露出手脚,那就容易多了。”
“嗯,不过就算像你说的那样,我觉得咱们这才还是能赢的。父亲那边带了九百多人,我两个哥哥加起来也有五百多人,我小妈死在他们手里,她的本族也来了三百多人……哼哼,还有一百多女人。”
哈默也跟着笑起来,那个部族是草原上最古怪的部族,一些强壮的女人也会打仗,不过哈默总觉得那些女人是笑话。
达兀算了一下道:“单是咱们亲族的人就有两千,算上那些小聚落来的还有几百人,算起来将近三千了。打他们应该能赢,但怎么打,咱们几个要商量一下。”
“你们都是我最信任的人,这么说吧,哪个部族都不想让自己的族人死太多,除了那些复仇心切的部族。我的哥哥在盼着我把族人的血留在这里,可父亲这次又被推举为所有部族的首领,他一定会惩罚那些不听话的人,如果父亲让我打,我也只能打。”
他看了看四周小声道:“父亲的金头骨被他们抢走了,这一仗不论如何都要抢回来的。草原流的血已经太多,父亲也想趁这个机会让草原不再流自己人血。他是头狼,我是狼群里最强壮的幼狼,纵然我不想挑战头狼,可头狼也会放逐最强壮的幼狼。这一仗……不好打。”
这里有危险,也有机遇。草原上固然要靠实力,但也要有名声。这一次如果打得好,达兀可以在草原上更有名气,会有更多的人投奔,距离自己的雄心梦想也更近;而稍有不慎,就会被父亲坑,被哥哥坑。
在草原上的部族看来,这是一场必胜的仗。
可正是因为觉得必胜,所以每个首领首先想的不是如何胜过敌人,而是先想到如何胜过朋友,这才是达兀真正要面对的危险。
夏城作为防御方,暂时不需要考虑内耗的问题。
陈健是名正言顺的军事首领,不是部族自由联合的盟主,是有绝对权力的。
议事会的首领留下了夏城,他们没有资格指挥这场仗,士兵们也不会答应其余人来指挥他们。
整个军队都打散了部族重新分配,一伍当中可能会有好几个部族的人。陈健不相信上阵亲兄弟之类的话,他要用新的制度来代替血缘亲族的凝聚力。
军队驻扎在阳关已经一旬,整个阳关成为了一座大军营,新军中的军法官直接接管了平日里所有人的惩罚和日常生活。
所有喝的水强制烧开,严禁喝生水,即便已经初冬传染病的可能性不大。
所有人严禁在城邑内随地大小便,驻扎的第一天就是在城邑内挖了几个巨大的坑做厕所。
挖过厕所后,陈健带人将阳关附近的树林砍光烧光,阳关方圆一里之内基本上没有什么树木。
砍伐回来的树木在城墙上加固出胸墙和垛口,每隔二十步堆放着大量的石灰和石块。
在四个城门的外面又抓紧修出了四个围绕城门的小瓮城,很小,只能容纳一百多人。
当初修城墙的时候就提前在城内准备了土石阶梯,为了方便出击,陈健又用绳子绑了几十架木梯。
整体来说守城分三种:吃喝都够,兵员充足,耗到时间对方自己撤走;要么就是守城等待援军;最后一种就是依托城池在城下野战。
守城不野战只是死守,如果兵员充足也不过是不胜不败,而阳关又不可能有援军,因此陈健要做好出城野战的准备。
前期要耗,陈健和族人扛来了沉重的松木,堵塞了三面城门,只剩下侧面一个通行。
从外面基本打不开城门,想要出击只需要将松木搬开就可以,或是利用木梯直接下城。
瓮城的目的也是为了出击的时候可以提前关上内门,一旦出击不顺,不至于被人尾随冲击到城内。
死守,是守不出一场胜利的,想要守得住,首先要确保野战能胜。合格的守城者要做的就是选择合适的实际出击。(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章 阵前问对()
阳关的斥候们控制着阳关以北三十里的地方,随着时间进入十一月,斥候们的活动范围逐渐被压缩。
在连续两次被人埋伏后,陈健撤回了所有的斥候,分出来三十多骑兵撤回了夏城,让他们清除夏城周围可能的敌人。
既然不选择立刻野战,那就不需要斥候控制战场了,没有无线电的时代,也别考虑提前埋伏等待机会袭击大营之类的办法。
对面就算再笨,也会派出斥候侦查四周的林地,况且据斥候们说对面的人很多,自己那点骑兵还是留着会战后追击溃兵吧。
斥候撤回阳关的第二天,十一月初三,草原部族的大军终于接近了阳关,陈健也没有什么提前埋伏在树林中一声炮响前后掩杀的妙计,直接让所有人退回阳关,一把火烧了东边的奴隶市场和附近的野民房屋,封闭了城门。
离得很远,就能听到马的嘶鸣和人的吼叫,几个骑手仗着自己骑术高超跑到了城下叫骂了几句,朝着城上扔了几根切断的手骨。
陈健懒得回骂,直接让人把斥候这些天砍得人头扔下去几个,然后让弓手射了几箭赶走往来的骑手。
箭支只有两万,得省着点用,守城期间最多用一半,剩下的还要留着敌人疲惫反击的时候用。
四个同族的亲卫用盾挡着陈健,几个军中的人物跟着他登上城墙,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情况,都在暗暗咂舌,没想到草原部族会来这么多的人。
人一过几千,就显得极多,城邑里的人数数能够数到一万的已经不少,可真正直观地看到这么多人马还是第一次。
很快下面的人分成了两队,沿着城的对角线扎营,西北边人数较多,东南边可能只是为了牵制分散守城的人,人数只有数百。
纵然城邑中的人很有信心,可忽然间看到几千人的大场面,也有些不安。听陈健讲了几个笑话故事之后,逐渐放下心来,按部就班地分开。
第一批上城墙防守的人只有不到二百,平均下来每两米一个人,剩下的人都在城中休息等待轮换。
城邑内的房屋也是按照夏城那样整齐排列的,道路很宽,支援十分方便。
城下西北两里之外,达兀等人站在父亲身边,远远看着夏城,数了数城墙上有些稀疏的人。
老首领冷哼道:“人不多,只是城墙有些麻烦,暂且先扎营,你们都回去想想,要怎么才能爬上城墙。不管是谁,想出办法,赏羊二十头。”
远处的落星听着这番话,嘴角不易察觉地露出了冷笑。
他有办法,可二十头羊,他还看不上。
来到草原不久,可他已经看出来达兀才是真正强大的首领,至少在赏赐族人的时候绝不会如此小意,自己投靠了达兀,这时候该怎么做心里很清楚。
等到达兀回来安排扎营的时候,落星悄悄地走到达兀身边,用木棍在地上画了梯子的形状道:“达兀首领,可以砍一些木头做成梯子,城墙不高,有了梯子咱们就能爬上去。”
落星见过梯子,当初自己部族的摘星台上,就有梯子,但是这些草原部族的人至今还没有见过城邑,也很少用到梯子,所以根本没有想到。
达兀看着地面上画出的梯子,赞许地点头道:“好办法,只是你刚才怎么不说?”
“我是属于达兀的,这种事当然要达兀说出来,让其余的首领信服。而对我来说,不过是二十头羊,在达兀眼中,别人的信服总比二十头羊要多。”
达兀满意地拍了一下落星的肩膀,说道:“你的这个办法可以值二百头羊。我会记在心里的。”
但他没有立刻去父亲的营地,而是叫族人砍下了树木用树皮木藤绑了一个梯子确定可用,等到傍晚各个部族的营地安好后首领聚在一起的时候,这才来到了营地。
各种稀奇古怪的主意在营地中鼎沸,什么一人抱一根木头堆起来、人踩着人的肩膀爬上去、杀一些马踩着马往上爬之类的办法层出不穷。
老首领皱眉道:“这都是些什么主意?达兀,你怎么一句话不说?别人就算说的不好,总是想到了,你怎么什么都没想到?”
两个哥哥顿时跟着说了几句,听起来似乎只是在指责弟弟不作为。
梯子就在外面,达兀却没有冷笑也没有淡淡一笑,而是皱眉道:“父亲,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可是不知道好不好用。”
“说说看。说错了没人会笑你的。”
达兀悄悄看了一眼两个哥哥和父亲,上午在分配扎营的时候,父亲让两个哥哥带了一些小聚落的人去了东南角,而将自己留下这里,很显然是准备让自己的人最先攻城。
落星想出了梯子,他需要借着梯子发挥达成自己的目的,所以不能为了打哥哥的脸冷笑一声,而是故意皱着眉头。
回身喊了几句,哈默扛着梯子来到了营地,梯子往一棵树上一斜,老首领的眼睛顿时一亮,这的确是个好办法,只是自己树木见得少,竟然没有想出来。
周围的各个部族的人也都议论纷纷,显然震惊于达兀的想法,几个首领听着族人的议论,不满地咳嗽一声。
老首领看着梯子道:“这是个好办法,等打完了仗,可以从战利品里分出二十头羊给你。”
达兀急忙躬身道:“父亲,这不是我想出的办法,是我的族人落星想出的,希望您能把羊赐给他。”
他故意说的很大声,以确保周围那些首领之外的人也能听到,老首领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道:“落星?就是那个投奔你的献上铁剑的人?打完仗,要是他找到了熔炼铁剑的办法,羊是不会少的。这个办法很好,我以为是你想出来的,没想到不是……”
达兀低头尴尬地一笑,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几个首领和他的哥哥这才满意,附和道:“这主意真不错,这个落星是该好好赏赐。”
故意不提达兀,可周围各个部族的族人却不会这么想,在他们看来首领就是首领,可首领还是不同的,据说达兀的族人每次都能分到很多战利品,自己就不行。而梯子这件事要是他不说,谁也不知道这是落星想出的办法,可达兀还是不把落星的功劳据为己有。
二十头羊不多,即便不是首领,有些勇士也看不上,可二十头羊背后的事却对他们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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