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从酋长到球长-第7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准备等牛虻落下的时候拍死它,毕竟舍不得让牛虻咬自己的骏马。

    刚刚扬起手,还没等落下,他就听到一阵响声,胸口一阵剧痛,似乎是什么穿透了自己的身体,翻身从马背上落了下去,那只牛虻逃过一劫,却也被吓了一跳嗡嗡地飞走了。

    远处忽然冲出来五个人,张开弓箭就射,三个人毫无防备,一人落马,一匹马也被投矛刺中,朝着树林疯跑而去,将背上的骑手掀翻在地。

    首领的小儿子已经死了,喉咙上插着一支羽箭,在地上抽搐了几下血流满地。

    还骑在马上的那个人惊恐地看着不远处树上草丛中跳下的五个人,用力夹紧了马腹,冲着那个被马掀翻在地的伙伴喊道:“抓着马尾巴!跑啊!”

    伙伴站起来,自己的马跑开了,双手紧紧地握住马尾巴,跟随着奔跑起来,闭着眼睛祈祷着战争之灵,身后的羽箭不要落在自己身上。

    或许祈祷真的有用,知道耳边听不到呼喊声的时候,他才上气不接下气地睁开眼,自己的脚已经扎破了,可至少还活着。

    “去告诉首领!那些人杀了他的儿子!”

第七十九章 白马非马() 
五个人杀完了人,顺手把头割了下来,伍长背在了身上,挠了挠脸上被蚊子叮出的疙瘩。

    “可惜了,跑了两个。那个人拽着尾巴跑的倒快。”

    看了看那颗人头,伍长很是满意,这人头和上回狼皮割回来的一样,哆哆鸟粪便一样颜色的头发,眼眶很高,绝对就是上次那群人。

    旁边还有一匹被投矛刺中、蹄子陷入老鼠洞折断的马匹,翻着紫黑色的唇,已经没有余力摇动尾巴赶走身上的马蝇了。

    一旁的士兵看着倒地的尸体,笑道:“你说健能奖给咱们什么?我就像想要一柄羊角梳子,可是榆钱儿管的凶,说什么也不给,你说这次能给吗?”

    “够呛吧?咱们五个就杀了一个……”

    伍长踢了一脚那匹将死的马道:“不想这个,至少晚上有肉吃了,这东西真大,少说也有五六只羊。这些天整日吃蕨根和鱼汤,就算换换口味也值刚才被蚊子咬的那几下了。”

    说完一剑捅死了那匹半死的马,几个人笑着将马劈开,一人背了一条马腿,剩下的都仍在了这里,匆匆朝着城邑走去。

    “我早就知道咱们得有仗打,那点人肯定打不过咱们族人,一定会从这往回撤。不过好像没打?”

    “咱们之前点了烟火,健肯定带着人来了,他们一看打不过就跑了呗。”

    几个人嘻嘻哈哈地说着,根本没把刚才杀的人当回事,话题很快转移到了这种动物好不好吃上。

    伍长多活了几年,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尾巴长的都不好吃。你看鹿、兔子、羊都是短尾巴,蛇是长尾巴,蛇可不好吃。”

    “这东西好不好吃倒无所谓,能骑啊,可比角鹿大多了,而且没有角,可以钻树林子。”

    “可惜没抓到活的。健上次用了一百个女奴换了六头牛,咱们要是抓个活的,说不定他会更高兴。”

    几个人想着可能的奖赏,脚步轻快,很快走出了山口,远望着还在慢慢往回走的队伍,呼喊了几声可是离得太远听不到,他们巴不得现在就让族人知道这个好消息。

    山谷的另一端,两个逃回去的人哭喊着告诉了首领刚才发生的事,首领登时僵在了那里,好半天才仰起头,发出一声声悲伤的狼啸。

    那是他的小儿子,那个儿子出生后自己征战时小腹被人射中,虽然没死,可是从那之后即便睡了女人,女人也不会生出他的孩子了。

    他本想让儿子历练一番,做出一些事来让族人信服,可没想到却断送了儿子的性命。

    “谁杀的?”

    “就是那个部族的人,我见那几个人梳着头发呢,穿的衣服也和那些人一样。他们好像一直躲在树林里。”

    首领将牙齿咬的咯咯响,跳下马,折断了一根枝条,想要发泄自己的怒火。

    可他只是首领,不是国王,不能因为泄愤而抽打族人,也不忍抽打自己那匹雪白色的、没有一根杂毛的、和传说中战争之灵的坐骑只差了一对天鹅翅膀的骏马。

    只好狠狠地抽打着一棵小树,疯了一样将那棵树抽的剥落了树皮。

    发泄之后,逐渐冷静了下来,对面部族的首领既然接受了那个头骨,应该不是他下的命令,或许只是他的族人无意中杀的?

    想到这,跳上了马背喊道:“回去!抓住那几个人!把他们用石头砸碎!痛饮他们的血!”

    一声呼和,族人们调转马头,风驰电掣般朝着山口跑去。

    他要亲手抓住那几个人,将他们用石头砸碎,包裹着儿子的尸体,让他们在另一个世界永远做儿子的奴隶。

    他想抓的那五个人已经到了河谷平原,遇到了在后面断后的族人,族人惊讶地看着伍长手中的人头,还有那四条看起来味道不错的马腿。

    “你杀的?”

    “厉害吧?我的箭术和狼皮就差一点点了,你是没看到,一箭就射中了这个人的喉咙。”

    伍长得意地举起了人头,斥候点头道:“厉害!你们快回去告诉健,我怕那些人又回来。”

    “回来?他们不是被咱们吓走了吗?”

    斥候也解释不清楚,只让他们赶紧走。

    很快山谷中就冲出了一群骑手,挥舞着嚎叫着朝着这边冲来,斥候回身道:“你们快跑,我得先去告诉健!”

    那五个人不知道自己惹了多大的祸事,但看到队伍就在远处,心中并不害怕,只要到了军阵中,就算来再多的人他们也不怕。

    后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连带着大地都在微微震颤,这五个人或许是部族中最早看到骑兵奔腾冲锋情景的人。

    军阵中,陈健也注意到了后面忽然冲过来的马群,等到斥候回报之后,他也愣住了,完全没想到自己的族人竟然发挥了主观能动性,不但杀人了,而且杀得很漂亮。

    这纯属是个偶然事件,其实他是盼着能和对方交易的,用盐和陶罐换马,只赚不赔,也不可能将对方养大。

    再说真要交换的话,将来果子成熟酿了酒,里面掺上醋酸铅,完全可以在换马的同时让那个部族绝种。醋酸铅很甜,可以除掉果酒中的酸味,顺便还能绝育外加损害智力,五七年之后自己带着人走过去骑马回来就行,都不用打仗。

    现在打仗真的不明智,能够避免就尽量避免。

    然而现在一切都变了。

    看着不远处几个正全力朝着奔跑的族人,他停下脚步喊道:“转身!去接他们!”

    五个人听着身后的马蹄声,仿佛连心也随着大地震颤起来,不断有人回头张望,伍长喊道:“别回头!能跑多快跑多快,跑到军阵里就好了!”

    他抢过一个明显撑不住的族人手中的马腿,抗在自己身上,全力地冲刺着最后的一段距离,他是剑盾兵,每天练得就是负重冲刺,这时候发挥出了极限。

    终于,在追兵还有七八十步的时候,他们跑到了军阵之前,密集的阵型立刻打开了一个小缺口,将他们放了进去。

    五个人累的瘫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息着,完全没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骑马的人看着那刺猬一样的军阵,只好勒住了马匹,排成一列,这是他们认为弓箭射不到的地方。

    首领骑在马上,又哭又喊地嚎叫了几句,站在马背上脱了自己的兽皮,比划着自己的下身,指着跑到队伍中的那个几个人大声叫喊。

    陈健看着地上那颗人头,大致看明白了,下面这颗头,怕是对面首领的儿子,也只能这么解释,至于另一种同性恋的可能,对面那部族的文明程度估计还不足以有这么高雅纯粹的真爱。

    对面的首领叫骂了一番,却也无可奈何,自己这点人根本打不过这群人,纵然那是自己的儿子,但是如果带着族人打了败仗,那么自己就会被族人推下去。

    儿子的头颅就在对面一个人的身上挂着,可他现在却无能为力,叫骂了许久,终于跳下了战马,指着自己的战马,指了指队伍中的那个拴着自己儿子头颅的人,做了个交换的手势。

    这匹纯白色的马匹极为雄壮,即便最恼怒的时候他也舍不得打,而如今打不过,也只好求换回儿子的尸体和那个凶手。

    自己部族的习俗中,是不能没有脑袋的,因为脑袋可以容纳万物之灵,只有打开天灵盖让万物之灵消散死后才能安息,看下的头颅灵魂会和污秽融为一体,无法享受死后的宁静和神灵的庇护。

    杀死儿子的人,他也一定要换回来!

    陈健瞥了一眼那匹雄壮的白马,拍了拍那个伍长的肩膀以示鼓励,笑道:“那迟早是咱们的,我为什么要用部族的勇士去换咱们自己的东西?狼皮,告诉他们。”

    狼皮哈哈笑着,将弓拉到耳后,刷的一箭射出,这么远的距离当然射不中,却可以表明自己部族的态度。

    听不懂不要紧,看懂这是一支可以杀人的羽箭就行。

    “换给你们个****,拿回去舔吧。”

    他大声地辱骂着,指着对面的首领,将左手环成一个圈,右手的食指不断地插动着。

    对面的首领拾起那支羽箭,不再说话,用力刺破了自己的手指,将鲜血涂在了箭杆上,用力折断,只留下了箭头。

    这是部族的习惯,意味着再也无法和解,只有让战争之灵来决定胜负。

    陈健没有做太多的动作,而是命令道:“弓手向前!小队交替前进!”

    队伍中的弓手立刻从缝隙中站到了队伍前面,拉开了弓箭,对面开始后退,陈健则吹动了骨笛,整支队伍发出整齐一致的呼喊声,朝着对面移动过去。

    首领最后看了一眼儿子的头颅,带着族人退走了,手中紧紧握着那支代表着不死不休的仇恨的箭头。

    看着对方已经退走,伍长走到了陈健身边,将头颅递过去,很自然地问道:“部族能奖励我什么?”

    陈健指着远处那匹纯白色的骏马,说道:“那是你的了。去打他们的时候,记得看好你的坐骑,别让它跑了。”

    伍长呵呵笑道:“我以为只能换个羊角梳呢。那是什么东西?真好看。”

    陈健想了一下,说道:“就叫马吧。”

    伍长看着远处在草海中飞奔的影子,有些艳羡地幻想着将来自己骑着那匹白马走在女人面前时的情景。

    “似乎,比羊角梳更好。”

    他将那颗头颅搞搞举起,自豪而又带着炫耀地说道:“以后,叫我白马。”

第八十章 羁绊() 
白马是幸运的,在部族还没有马的岁月中,他先有有了这样一个名字。日后族人看到马的时候,总会想起这个故事和这个故事里的人。

    他的幸运之处还在于处在这样一个时代,否则的话,一个轻启边衅的罪名是少不了的,甚至拿去当替罪羊都有可能,至少在某个时代的文人眼中,这是大罪,是要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史书中也会留下这样一笔以警示后人。

    唐玄宗、韩仛胄、辛弃疾、林则徐,这些人基本上都背着这么一个很有意思的罪名,要么是评价不高,要么是把头割下来送给异族赔礼道歉,要么就是贬官。

    好在这个时代首领的权利源于族人的支持,所以纵然陈健想要无耻地学赵构杀岳飞议和,也没那机会。

    至于后世的统治者能不能干出这样的事,他就不知道了,不过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想必后世这种事还是会有的。

    考虑到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陈健之前计划的种种都要推翻重来,世上充满了偶然,不可能按照他所预料的那样完美的发展。

    几天后,陈健第二次行使了城邑首领的权利,征发四百名野民,在山口处建了一座防御性的土城。

    土城在山之南水之北,而且又因为正好在山口,往北就是阴森的树林,往南是烧荒后的平整土地,因此取名为阳关。

    土城中常年驻扎十二个小队共计六十名战兵,两个月轮换一次,第一拨驻兵由白马统领,同时还在城邑大肆宣扬白马的事,压榨这件事所能产生的任何一点利益。

    城中还有几十名战兵随时待命,这样一来割麦的人手就有些捉襟见肘。

    割麦是重体力劳动,正常人一天也就割一亩地,要在夏雨来临之前割完,还要在割完的土地上种植菽豆,时间很紧。

    陈健叫人传信给那几个曾经来朝贡的住在山中的部族,让他们出人来帮助收割,代价是麦种和教会他们的种植,同时给予他们野民的身份,允许他们在迁到靠近城邑的地方。

    如果不以野民的身份加入城邑,那么是不允许种植的。

    陈健说的很清楚,要么接受,要么就继续过采集的生活,每年他都会派人去查看,任何在城邑允许的范围之内偷学种植的,通通烧毁。

    那些首领们在得到消息后,立刻做出了决定,宁可去当野民承担徭役,也不愿意过这种采集的生活了。

    原本陈健是准备慢慢消化他们的,因为白马造成的变故,也只好用这种半强迫的手段,可能会引起一些不满,却也是唯一能够解决人手不足的办法。

    一场夏雨之后,榆钱儿也带着船队从下游回来了,船上装满了麻袋和菽豆,各个部族的人开始返回自己的部族,所有人都在为最后的收货开始了忙碌。

    太阳晒了两天,陈健带着族人祭祀了祖先和天地,祈求收获顺利,明年仍然是一个丰收年。

    他从祭堂中恭谨地取出了那柄用来祭祀的镰刀,自己先割了一把麦子,搓成麦粒后盛在陶罐中煮熟,作为这次祭祀的主祭品。

    这次祭祀的祭品也随着族人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悄然变迁着,十三种祭品中,麦子菽豆挤走了块茎蕨根,并且可能永远不会有翻盘的机会了。

    祭祀之后,将人分开,他带着使用铁铜镰刀的族人收割那些开垦出的土地,剩余的人则收割那些烧荒后漫天撒籽的土地。

    站在麦田之前,看着金黄色的麦穗,陈健弯下腰,给族人做了个示范,将麦子贴近根部割断,抓了一下把横放在地上作为绳索,用来捆扎后续的麦秆。

    挥汗如雨的劳作不需要鼓动,这是为了自己的生活。

    男人们负责割麦,女人们用打造好的铜铡刀来将麦穗斩断,装进麻袋中,或是用牛车,或是用船,源源不断地送到城邑外的场院里。

    木制的连枷转动敲打着麦穗,将麦粒分出,摊成一片金黄。

    赤着脚的孩子在上面挪动着,将还有些潮湿的麦粒趟成凹凸的形状,仿佛一条条山谷河流,方便阳光快一点将麦子晒干。

    偶尔有人蹲下来,抓起一把满是阳光味道的麦粒,放在鼻子下细细地嗅着那股清香,脸上带着笑容。

    陈健估算了一下麦子的产量,今年风调雨顺,也或许是新开地肥沃加上那些鸟粪石的原因,产量出乎了他的意料。

    开垦出的一亩地,亩产竟然达到了一百五十斤,而那些烧荒的土地亩产也在八十斤。

    但开垦后的合理种植一亩地只需要二十斤的种子,那些烧荒地则需要三十多斤的种子,效率完全不同。

    当同样一千步的麦子摆在族人面前的时候,陈健已经不需要多说什么开垦土地的好处,族人们准备利用一切空余的时间,将那些烧荒后的土地开垦出来。

    收割开始的第四天,山崖顶上的风车终于开始了正式的工作,磨盘和木齿组合成的原始机械用绳索吊装了上去,升起了风帆。

    金色的麦粒被碾碎成白色的粉末,被女人用草笤帚扫进了布袋,两个腿有伤的男人负责摇动筛子,将麸皮和麦粉分离。

    装好的麦粉顺着绳索送到下面,陈健教女人和面,几口大陶盆里装满了水,已经烧的滚开。

    擀面杖将醒好的面团碾成一张大面饼,用刀切成宽大的面条。两锅煮沸的浇头卤子发出了诱人的香味。韭菜鸟蛋葱叶野菜、羊肉羊杂,汤浓汁厚。

    夜幕下,城邑中所有的人都聚到了广场上,每人捧着一只陶碗,蹲在地上呼噜着面条,咀嚼着味道。

    这是陈健在这个世界上吃到的第一种熟悉的主食,四碗之后,终于吃不下去,打了个饱嗝。

    一群人和他一样,半躺在地上,相视一笑,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看着陶盆中翻腾的白色汤水。

    终于有人想起了陈健曾经说过的话,这些野草一样的植物会让陶、网都黯然失色,这才有资格做部族的姓氏。

    于是整个城邑十四个部族中唯一没有姓的部族有了姓,当初陈健举着野麦告诉族人这将改变一切的时候,族人们半信半疑。如今这些堆放整齐的麻袋和麦穗将最后一点疑惑打的粉碎,用它来做姓,最好不过。

    当初为了今后发音方便反切注音,陈健称麦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