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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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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人群终于爆发出一阵欢呼声,虽然陈健坐的很高,比他们都高,而且看起来是那么与众不同,可是族人们并没有什么等级观念,欢呼只是因为自己的部族也可以骑乘角鹿了。

    陈健双手抱着角鹿的脖子,把脚离开了绳套,万一鹿惊了,没有绳套最多也就摔下来,可有了绳套可能会被拖死。

    榆钱儿在下面仰着头看着陈健,喊道:“哥,我也要上去。”

    “我们也想……”

    族人们都叫嚷着,陈健跳下来,把榆钱儿扶上,让她侧着坐在鹿的背上,榆钱儿轻轻摸着角鹿的脊背,满心欢喜。

    族人们一个接一个地在上面尽了尽兴,直到角鹿有些不耐烦了,这才算完。

    “回去的时候可以骑着它吗?”

    “不行。在养熟之前,谁也不准骑。”

    陈健怕出危险,族人们也只好同意,携带着“胜利”的光环,他的话比以前更有分量了。

    至少在族人看来是场很大的胜利,族人一个没伤,对面却死了四个,还抓了两头角鹿和一头受伤的,另外两头死掉的也可以吃两天。

    今晚上村庄里肯定会很热闹,族人们不禁期待着晚上的篝火。好容易盼到了傍晚,几个人去用绳子栓住了蜂箱,轮流抬着朝村子走去。

    远远地就能看到村子里升起的烟,一群人站在河边等待着归来的队伍,隔着很远就发出了兴奋的叫喊声。

    桦的头还是很疼,但他仍然站在了村口,回望了一眼远处的族人的坟墓,内心充满了希望,他相信总有一天陈健会帮他将仇人都杀死。

    当初看到自己姐姐被杀时的冲动导致挨了一棍子,可他一点也不恨,而是有些感激地看着狸猫。如果没有那一棍子,自己已经被人杀死,再也看不到杀掉仇人的那一天。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个被捆着的俘虏,双拳紧握着,指甲刺进了手心,身体不知道是因为仇恨还是兴奋,有些颤抖。

    陈健远远地就看到了桦,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知道这个俘虏肯定要死。

    自己定好的计划就是秋天的时候去打那个部族,留着这个人也没什么用。逼着他干活的话,这么一个人是赔的,因为需要有人看着他,还要防备他暴起伤人,而且语言不通,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果不其然,桦和三个族人立刻冲到了那个俘虏身边,大声地叫吼着斥骂着,诉说着自己的仇恨。

    俘虏的眼神里略微露出了慌张,可仍然昂着头一言不发。

    桦哭喊着一遍遍地叙述着自己亲人的名字,直到声音沙哑,这才恳求陈健能将这个俘虏给他,他要用这个俘虏的血告慰自己的族人。

    陈健将孩子们都赶回去,老祖母和石头也找了几个人看着孩子,不准他们出来,剩下的人则都跟着桦到了坟墓边。

    那个俘虏好像知道了什么,扭动着身体挣扎着,可惜无济于事。

    桦和仅存的三个族人在坟墓边说着什么,陈健盯着这个将死的俘虏,想要从他身上榨取最后的一丁点价值。

    最后,桦请求陈健和族人们帮他挖一个坑,他要将这名俘虏活埋在坑里。并且他还准备等到将来有一天击败那个部族后,将所有的人都埋在坑里。

    看得出这只是仇恨的杀人,族人们并不反对,觉得这理所当然,因为这是血仇。

    然而杀人是一回事,人殉又是一回事,陈健担心这件事让族人学会了人殉。

    总不可能有那么多战俘,一旦这个口子开了,等到阶级分化之后,总有一天会轮到那些苦命的同族之人头上。

    任何事情都是从合理开始的,理论上只杀敌人没什么不好。

    但统治阶级的下限无法衡量,总有一天会杀到自己人的头上,所以还是防微杜渐的好。

    其实他现在很想念一首诗: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

    如果族人懂的话,估计以后也不会有人琢磨着殉葬之类的事了,然而族人肯定听不懂这首诗。

    后世的帝王们肯定琢磨着死后也想享受有人服侍的感觉,只是难道就没人想到万一那些被殉葬的人在下面造反怎么办?

    想了一下,他问道:“桦,你是准备把那个部族的人都杀了吗?”

    “对。”

    “那你觉得你杀他们,他们恨你吗?”

    “当然恨,就像是我恨他们一样。”

    “那你觉得你们部族的人能打过他们吗?”

    桦摇摇头,这是显而易见的,否则自己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只是这几天的夜晚,他总会梦到那些死去的亲人。他觉得那些亲人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否则怎么会在梦里和他相见呢?所以他希望能把这些人杀掉,让族人们知道这些敌人都死了。

    可陈健的一番话让他流出了冷汗,如果死后真的是去另一个世界,这些被杀掉的人当然会恨自己,同样也会恨自己的族人,那么在那个世界自己的族人该怎么办?

    陈健的族人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他们本来觉得理所当然,可再想一想又觉得陈健说的也有道理,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纷纷看着他,希望他能给出个建议。

    “你说他们没有桦皮船,能从河对岸到这边来吗?”

    桦摇摇头。

    “那这个人就交给你了,这是你的血仇,他杀的是你的亲人,由你处置。杀了他,送到河对岸一把火烧了吧,不要让他去打扰你的亲人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了。”

    他拍了拍桦的肩膀,带着若有所思的族人们离开了。

    新塑造的灵魂观是带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的,现在还未成型,但一代代传下去,总会给那些统治者一点警醒。现在扯什么无神论是可笑的,总得适应这个时代,既然族人们将做梦认为是死去的亲人在另一个世界的证据,那就可以用他们能接受的理念说这件事。

    人殉之后,小心造反,这个比什么仁慈之念的说教强一万倍。

    指望良心,只能是可笑的幻想。

第十章 庆贺() 
桦最后到底怎么处理的那个人,陈健并不知道。族人们也只是略微了讨论了几天便不再在意这件事了。

    在他们看来,活着很好,而且越来越好。

    地要开垦、麻快沤好了、门窗还没做、蜜蜂还太少……哪里有时间去想自己死后的事呢。

    那五名斥候的死也让族人们的心态变了许多,既然可以轻而易举地打败他们,而且还能抢到角鹿,当然不再害怕。

    甚至于在干活的时候,有人甚至幻想着抓来那个部族的人,让他们在这里弯腰锄地,自己坐在树下乘凉,只需要拿着弓箭吓唬他们就可以了。

    族人要做的活越来越多,很多都是几个月之前前所未见的,而生活也被这些繁多的工作改变着。

    比如几窝蜜蜂如今在村子里安了家,蜂窝前几十步之外移植来几株小柳树,女人们并不怕蜇,总会时不时地掀开蜂箱的盖子看看里面的蜜多没多。

    又比如给三头角鹿安置了一间可以挡雨的草棚,也需要有人给他们喂草,等到熟悉后才能出去放养,陈健用了一把盐和煮熟的块茎豆子让这三头角鹿放弃了矜持。

    一切都在悄然改变着,小狼崽越长越大、雁鹅也开始褪去身上的绒毛长出了灰白色的羽毛,墙角里的葫芦落去了白花垂下了一个个的果实。

    族中有女人开始了干呕,族人们庆贺着一个新生命的开端,祈求着先祖的护佑。陈健则打开了一坛酿了将近两个月的醋,让那几个恹恹不喜吃饭的女人有了胃口。

    不久后村落里迎来了第二批访客,这一次来的人更多,因为鱼的缘故,他们可以交换的东西也多了,往常这时候可不会舍得把种子拿出去。

    桦和族人的经历利用这次交易传遍了附近的族群,那些和桦的部族近一些的族群有些惶恐,而那些稍远一些的则没有那么紧迫。

    于是交换的东西也不一样,惶恐的换了打孔的石斧弓箭、不紧迫的换个陶罐陶盆,或是将这些背来的东西换成了陶环以备以后使用。

    那几个惶恐的部族想要早点回去,最终还是被陈健多留了半天。

    他让族人准备了足够多的卡鱼钩,在河边排成一排在这些外人的面前展现了一下新的技术。

    原本那些部族的人对这种看起来很小的东西没有什么兴趣,甚至怀疑真的能弄上来鱼吗?

    可不一会的功夫,他们的下巴就掉了下来,陈健用蛴螬和蜻蜓当诱饵,弄上来一条七八斤重的大鱼,张着嘴根本无法闭合。

    这种卡鱼钩只能钓大鱼,小鱼反而会因为嘴太小逃过一劫。

    那几个部族的人看着不断被钓起的大鱼惊奇万分,原本那个不屑一顾的小东西现在成了好东西,不断地用手触摸着,想要询问怎么用。

    这一次他们在来之前,族里已经商量过了,换一些他们认为可以换的东西,因为在家中的人根本想不到那里会有什么,似乎那个部族什么东西都是好的。

    有人提出用更多的麦穗或者豆荚来换,陈健拒绝了,他把如何使用这种卡鱼钩的方法教给了所有前来的部族。

    但有一个条件,一个半月之后,每个部族要出至少七八个轻壮来村子里,不需要带食物,陈健会供给给他们食物,而且最多用十天的时间就会让他们回去。

    这些部族的人考虑了一下,觉得很合算。有了这种卡鱼钩,自己的部族可以有更多的鱼,这可远比几筐麦穗豆荚之类的要重要。一个半月后,橡子还没有成熟,也不妨碍回去后去山上捡拾橡子。

    老祖母和石头出面,和十四个部族的人盟誓,他们在得到了卡鱼钩和使用方法后都表示到时候一定会来,一定是族中最好的猎手和最强壮的人。

    而那几个靠近西边的部族更是准备让更多的轻壮前来,他们猜测到陈健是准备和那个可怕的部族打仗了。

    十四个部族每族出七个人来算,这就至少有一百多人,用他们来保护侧翼和负责辎重运输应该没有问题。

    陈健深知自己打仗的本事,也不会因为四十个人打死了五个就沾沾自喜。既然要打,那就无所不用其极,人多些总是有好处的。

    反正自己部族的食物足够,夏秋之交可吃的东西很多,完全担负的起多出了百十人。

    在盟誓之后,这些人便纷纷离开了,他们想要将交换来的各种东西带回去让族人高兴。

    陈健和族人们看着那堆积到一起的麦穗和豆荚以及其余的种种,大多都是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时候就被摘了下来,现在已经晒的干了,有些干瘪。

    从这之后,族人有多了一项工作,就是将这些麦穗豆荚中的种子弄出来。以往都是用手剥,这一次陈健弄出了个连枷。

    弄出一片平整的土地,踩实之后将豆荚之类的平堆在上面,赶走那些虎视眈眈的哆哆鸟和雁鹅。

    找了两根棍子,一长一短,用绳子连在一起,就像是双节棍一样。挥动着长杆,短的棍子就会砸下去,一下下地将干燥的豆荚或者麦穗砸开。

    这种活当然是该男人来做,女人们则用树枝和草做的小笤帚仔细地将豆粒麦粒一点点地扫起来,哪怕只有几十个落在外面,也会细心地堆成堆。

    榆钱儿更是快要被这项工作逼疯了,笤帚总不可能扫的那么干净,而绿白色的豆粒在土地上又是那么显眼,每一次连枷砸下都会有崩飞的豆粒,她便急匆匆地扫成一堆……

    陈健笑看着榆钱儿在那跑来跑去,心说强迫症果然不适合看打麦子,这要是以后种了地,难不成要将地里剩下的全都捡回来吗?

    族人们看着这些以往要用手剥开的豆荚一个个裂开,自己的嘴也像是这豆荚一样。

    陈健说今天先不用排队了,他要给族人做一顿晚餐,也算是庆祝下一次杏子黄的时候族里会多出新的生命。

    人们笑的更开心了,排不排队的无所谓,反正已经习惯了。倒是陈健做出的东西那可是很好吃的,以往没有陶罐陶碗,这些东西都是直接砸碎了生吃,不知道这一次这些东西吃起来会有怎样的味道。

    陈健想总要让这些人看到希望,看到他们用汗水浇灌出的土地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生活,才能让他们疲惫的同时还带着喜悦。

    既然要庆祝,从羊圈里牵出一头公羊杀掉,这还是族人第一次从羊圈里杀羊,这种触手可得的感觉好极了。

    所有人都忙碌起来,火升起,陶盆架上,女人分到了一些豌豆、麦粒、或是别的什么种子,用石头轻轻砸碎麸皮,稍微露出里面的白色。

    麦子的皮很厚,而且很难吃也不好消化,但现在又没有石磨和碾子,没办法弄成面粉。

    “等有时间是该弄个石磨碾子了,最起码等到冬天的时候能吃顿饺子……”

    这是他顶喜欢的食物,也是他顶喜欢的习俗,没有碾子石磨的年代,即便驯化了这些植物,也要吃很久的麦粒饭之类的食物。

    今晚上吃麦粒饭是不可避免的,不过既然是庆祝,总要有点与众不同。

    切成块的羊肉和葱扔进陶盆里,放上各种能找到的调味品煮成白色的汤汁,将麦粒豌豆高粱之类的粮食放进去,上面再铺上一层块茎。

    几个大陶盆一起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诱人的香气从里面传出,族人们忍不住抽动着鼻子,早早有人拿着陶罐去取来了水,准备好了一切。

    主食为饭,总要有菜,弄来几条大鱼,几个女人一起切开,用锋利的石刀弄成片,不需要煮熟,就这样生吃。

    菜畦里种的芥菜还没有成熟,吃不到黄芥,不过还有替代品。

    《礼记》曾言:脍,春用葱、夏用芥。寄生虫的问题古人也早有防备,“脍不得其酱不食”,蒜葱都是可以遏制里面的寄生虫。

    捣碎的葱蒜沫,倒上一勺酸酸的杏子醋,加上一点盐半点枫糖,算是调好了酱,少了份辛辣,多了份酸甜。

    庆祝的晚餐就这样简单的开始了,孩子们捏着陶盆底的焦糊锅巴咯吱咯吱地嚼着,显示着他们的好牙口;老人们则吃另一盆里故意加多了水的类似于粥的,用不坏的牙咂摸着里面的味道,赞不绝口。

    “健,你说咱们开的那些地,是不是以后每天都能吃上这样的饭?”

    族人们觉得一定能,但还是希望陈健亲口说出来,这样他们才能更加安心。

    “是啊,等到杏子再黄的时候,咱们每天都可以吃上这样的饭。”

    听到了肯定的答复,族人们都笑了起来,摸摸手上的茧子,觉得这些天的疲惫是值得的。活着,不就是为了吃的更好吗?

    有人指着那些还没有打碎的麦穗豆荚道:“咱们现在也可以吃啊。这些够咱们吃好些天呢,我想天天吃。”

    陈健却摇摇头道:“这些不能吃了,我要用。”

    “用来做什么?”

    他摸出一颗瘦小的、只有十粒麦子的麦穗道:“我要让这上面的种子更多,现在是有十粒,有一天可能一穗就有二十粒。”

第十一章 育种的可行性报告() 
族人现在的观念简单粗暴:大的、多的就是好。

    一株麦穗如果真能有二十粒麦子,那么同样的一筐麦穗就能多出来不少可以蒸煮的食物,这个道理很简单。

    陈健既然说可以,族人们当然相信。

    然而还有一些人却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即便陈健讲的故事和神话,一直都在潜移默化地灌输着人才是万物之灵的道理,可一些人还是觉得冥冥中有种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在控制着一切。

    就像是人有两条腿、猪有四条腿、天热的时候开花、天冷的时候枯萎……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上天都已经注定好的事情。

    可如今陈健却说要有一天让原本十粒的小麦变成二十粒,这些人略觉的有些可怕,他们不明白他们在怕什么,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

    或许用奇幻些的说法,用族人无法总结的说法,就是凡人涉足了神的领域,打乱了神定下的秩序。

    陈健虽然说得豪气,却也知道育种是个极为漫长的过程,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成功。

    比如小麦,原始的小麦只是普通的二倍体植物,和人一样,染色体是配对的。

    用简单和不恰当的说法,好比单眼皮双眼皮,A和a配对,生娃的时候减数分裂,精细胞和卵细胞把Aa这一对儿分开,再与异性的细胞组合。

    而陈健前世吃的小麦,实际上是六倍体,通俗地讲它体内的基因对是A1、A2、A3配上a1、a2、a3。

    原始的Aa小麦种子较少,长得可笑,分蘖能力差,结实率不高。

    有一天或许一场春霜,因为寒冷诱导了它的染色体加倍,变成了A1、A2配a1、a2,这就是四倍体小麦。

    这个四倍体小麦变得粗壮了,结出的种子多了。

    某次偶然,它可能和野生节节麦、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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