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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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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鳔胶是传统木匠的粘合剂,用了几千年,直到化学合成胶问世才退出历史的舞台。前一世里三宝太监的宝船,很多地方就是用鱼鳔胶黏合的,极为坚韧而且防水。
将这些风干的鱼鳔弄碎,放进陶碗陶罐里泡着,陈健便去弄木头去了。
等到吃过午饭,那些鱼鳔也稍微泡开了,本来就是杂鱼,远没有鲟鱼湟鱼上等,泡的时间也不用一整天。
借着篝火,在大陶盆中横放着几根木头,高出水面。
把装着鱼鳔的陶罐放在上面,盖上盖子,用火开始蒸煮。
族人们好奇地看着,心说这是要做什么?这些古怪的东西陈健从不让他们扔掉,上次的猪尿泡也没扔,这些鱼泡泡也没扔,还有那些鱼骨头之类的。
不过既然是健要弄得,肯定是很有用的好东西,而且是他们没见过的,所以一个个充满了好奇。
白气蒸腾了很久,族人们渐渐失去了兴致,心说不一定要等多久。当初健说挖厕,以后给他们看雷电的力量,如今这么久也没看到。
陈健掀开盖子,拿箸捻了一点,发觉差不多可以了,捞出来捏干里面的水分,继续蒸了一阵,把好几碗蒸的黏糊糊的鱼鳔拿出来,烫的他直摸耳朵。
那几个人的木头也算是弄完了,好奇地看着这些黏糊糊的东西,却并不陌生,有几次熬猪皮熬的没水了,也是这般黏糊糊的。
陈健给一人分了一点道:“给你们个累的活,找块石头,把这东西砸碎。”
一百多人,每人分了一小点,几个人看看没有个桃子大的东西,笑道:“这算什么累活?”
然而约莫两个小时候,一个个全都累的在那甩手腕儿。凹石头加石块组成的简单杵臼中,这些黏糊糊的鱼泡似乎越来越沉。
一开始砸起来的时候,根本不费力气。可是砸的时间越长,那鱼泡泡的黏度也就越大,每一次都像是把两块石头黏在一起了一般,胳膊里像是着了火,又像是胳膊里喝了健用杏子酿的叫醋的东西,巴掌大的石块,如今却仿佛十几斤重。
有人琢磨了下自己一顿能吃榆钱儿定的二斤饭,可这破石头现在可比十个二斤还要沉。
陈健看着累的龇牙咧嘴的族人,心说好汉打不出二两鳔,这玩意越来越黏,以后倒是多了个形容人有力气的话。
估摸着黏度也差不多了,将这些鱼漂都收集起来,每个人的都团成团儿。
将大陶盆里的木头去掉,将小陶罐里装上热水,直接坐在锅里,找了块纤维布包上鱼鳔,放在里面让两个人合力用棍子夹,将纤维布里被开水溶解的胶质都挤到水里。
白浊色的水,看起来颇像是某种不雅的液体,而且还有浓浓的腥味儿,色味俱全,更是黏糊糊的。
几个男的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盯着那个陶罐在那嘿嘿的笑,陈健无语地拿出那个陶罐,心说你们笑个屁,一会我还得用手摸呢!
蜂窝的框架已经弄好,每十几个人分了一个,陈健弄来了些毛皮当成小刷子,沾了些鱼鳔胶刷在被刮出的木头上,上下对接着黏在了一起。
“这能撑住吗?”
陈健笑道:“你是觉得刚才砸的力气,还不如这块木头沉?”
那人想到刚才砸鱼鳔的恐怖,下意识地抖了一下手腕,不再多问。
厚重的蜂箱用鱼鳔胶黏在一起,没有刨子和锯,很多地方不平整,到处是缝隙,有找了些小木头片,像是打补丁一样把这些缝隙都粘好。
一个将近一米长,半米宽高,像是棺材一样的东西就这样黏了出来。里面铺上纤维布,前面预留出两个让蜜蜂出入的孔洞,最上面的盖子是活动的,可以取下来,方便看看蜜蜂是否生病,以及掠夺蜜蜂的食物。
剩下的,就是等几天后这些胶自然风干就行。船都能黏住,况于这小小蜂箱?
简单点看,找个机会把野蜂弄进去,盖上盖子撒上一点酒,让蜜蜂暂时失去信息素的敏感,只要蜂王在蜂窝里,蜜蜂八成就会把家安在这里。到时候可以随时捏死只交配不干活的雄峰,割掉将要出生的蜂王,保持蜜蜂种群的壮大而不是分窝,至少在夏天是能够保证充足的蜂蜜的。
复杂点,弄出几个框架,里面拉上几条细线,将融化的蜂蜡弄成蜡板儿贴在框架里,靠细线固定住,蜜蜂就会顺其自然地在蜡板儿上绣蜂巢。
到时候取出蜡板儿蜂巢,用皮子和陶轮传动做个简单的离心机,跟甩干桶一样把蜂蜜从蜂巢中甩出来,这样蜂巢可以重复使用,蜜蜂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采蜜而不是盖房子。
考虑了一下所需要的材料,基本上是可行的。
族人们盯着这个蜂箱,问道:“什么时候里面才有蜂蜜?”
陈健看了看还湿着的鱼鳔胶,知道自然风干后就会坚固的如同长在了一起,于是很自信地说道:“下一次旬休的时候。”
族人们想了一下,觉得十天并不长,于是像看宝贝一样看着蜂箱,互相猜测着这东西怎么会有蜂蜜。
陈健则盯着那些鱼鳔胶,心说族里又多了一样简单好用的东西了。有了鱼鳔胶,反曲弓、木船、简单家具、门、窗棂、木桶……这些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便可以出现。
想必当他做出第一件用鱼鳔胶制出的家具时,族人们的旬休日恐怕又多了一件他们看来很有趣儿的“放松”了。
第三章 豌豆射手和艾丽莎公主()
在等待下次旬休的这些天里,族人们一切如常,一切按着上旬定好的活在劳作。
每一天翻开的土地都在增加,远远望去就像是几条黑色的蛇在草地上翻滚。先是一条,逐渐有了兄弟,最后连成一片密密麻麻。
中午吃饭的时候,村子的鼓声就会响起,在地里挖土的人会听到,边交谈着边扛着各种石器往家里走。
族人的一切都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但陈健这几天却做了两件在族人看来不正常的事。
先是一件小事,再是一件大事。
小事是一天晚饭前,陈健找了两个树皮藤,在两排房子的柱脚间连了起来。
族人们一开始以为是用来挂咸鱼熏肉的,然而太高又太细,显然不是。
于是问陈健,陈健说他想看这些在屋檐下做窝的燕子傍晚时停在那两根线上。
陈健说的向来都会实现,在拉起了两道绳子的当天,那几窝黑色的燕子便站在上面叽叽喳喳。
族人们逐渐习惯了这种黑色的鸟,除了偶尔落在人们头顶的鸟粪外,倒也没什么不好,更别提多出了几分生机,他们很喜欢这种让人看着舒服的鸟,并且告诫那些孩子们,不要去捅燕子的窝。
七只小狼崽更是喜欢这些小燕子,因为常常有试飞的燕子因为羽翼未丰掉在地上成为它们的点心,所以它们总喜欢仰着头看头顶的燕子。
陈健此时也和那些狼崽一样,盯着头顶的那两根绳子愣愣出神,想着不知道需要几千年,这上面的绳子才能变成包裹着绝缘皮的铜线。
很多常见的东西在悄悄改变着人的生活,人却往往没有注意到。诸如喜欢站在线上的燕子,又如冬天北风刮起后那呜呜的如同口哨般的声响,那是电气时代独有的音阶,因为有了电线才有了冬天的风声。
族人们好奇地看着愣愣出神的陈健,不知道这些燕子为什么对他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吹着呜呜的口哨,听起来像是冷风吹的感觉。
如果这件事算作奇怪的话,第二天发生的事则更加奇怪。
桃月很热,很多植物的种子已经成熟,这里的植物大部分冬天冻不死可以越冬,不需要草黄秋霜的时候便有成熟的植物。
既然陈健说要种植,族人们觉得应该空出来一天去采摘那些植物的种子。
陈健却拒绝了,说要再等一段时间去采摘。
族人们告诉陈健,再过一阵完全成熟之后,那些植物的种子会落到地上,很难找到了。
陈健点头说他自己知道,所以才要等。
这附近可利用的原始作物很多,可能天气还是微冷,所以没有玉米之类的植物,就算重新分布也要遵守自然法。不过野生小麦、高粱、菽豆、豌豆之类的还是有的,这些都是将来可以培育的植物。
真是因为这些植物将来都可以栽培,所以他才不让族人现在去采摘。
植物孕育种子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繁衍后代,从不是为了方便人吃。方便人吃的,都是人为选择的结果。
诸如野生小麦,正常的野生小麦会在成熟后麦穗脱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种子掉在地上,才能萌芽才能延续血脉。
那些成熟后麦穗不脱落的麦子,其实都是基因突变的残疾。
因为麦穗如果不脱落,下雨后那些麦子就会在麦穗上发芽,够不到泥土,发了牙最终会被太阳晒死。
问题是那种没突变不残疾的野生小麦根本不适合种植,一旦成熟了麦穗脱落,难道让族人满地去捡麦粒吗?
还有豌豆,之所以有豌豆射手的故事,是因为“正常”的豌豆在成熟后会炸荚,如同BB弹一样弹开。
只有这样才能让子孙们在大地上繁衍,否则困在豆荚里很难干燥过冬,最终会闷在里面发霉失去活性。
人们种植的豌豆,从豌豆的角度来讲,都是些不正常的豌豆,因为它们成熟后不会爆荚,这样才方便收割。
如果将人驯化植物当成一段童话,那人大抵会是天使一样的角色。
豌豆妈妈有很多孩子,他们长大后就会离开妈妈的怀抱,唯独一个天生有病的弟弟妹妹,他们天生没有脚,所以便是长大了也离不开妈妈的怀抱。
豌豆妈妈惋惜地看着这几个孩子,知道当自己老去的那一天,这些没人照顾的孩子也会和自己一同老去。但她没有办法,只有看着这些孩子哭泣。直到有一天,天使的手伸了过来,将这些离不开妈妈的孩子带走,豌豆妈妈终于放下了最后的心事老去。那些孩子们,也被这双手剥去了外面的枷锁,埋进了大地之母的怀抱,开始一段崭新的旅行。
直到很久后,那些被天使拯救的孩子,可以用一种鄙弃地目光看着自己的哥哥姐姐们,告诉他们:“看!你没有我圆,没有我大,没有我结的多。”
哥哥姐姐们委屈地说自己会爆荚,却被这些曾经最弱小的弟弟妹妹们反问一句:“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我不爆荚不照样子孙满天下?你们呢?还剩多少血脉留在这世界?”
陈健推测驯化植物的故事大抵是这样的,从人的角度来看,不爆荚的豌豆才是好豌豆,不脱穗的麦子才是好麦子。
既然要种,陈健自然要找这些植物界的残次品作为种子,这种突变的几率极高,并不用担心数量的问题。其余部族采集的那些他本来也没准备种,而是准备用来酿酒,来做一件大事的。
算起来再有半个多月,正常的种子都会脱落了,这时候才是去收集那些不爆荚不脱落的种子的时候。总不能种了那么多地,撅着屁股趴在垄沟里捡豆子。
族人们只当陈健不想浪费一天时间,所以这时候还没觉得奇怪,反正可以和别的部族交换。
直到陈健说出了另一件事后,与这件事结合在一起后,终于变得格外奇怪。
陈健看了看第二天的安排,冲着众人说道:“明天还是空出一天时间吧,咱们去割草。”
当晚,陈健弄出了一些硝好的皮子,比量着自己手的大致形状,用石头裁开再用鱼鳔胶将上下两层粘上,做了一副简单的手套,并让族人们每人做一副,说是为明天割草做准备。
“到底要割什么草呢?”
“蜇人草。”
陈健笑嘻嘻地说出了答案,就看到一旁的狼皮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屁股。上次在野地里他去拉粑粑,顺手抓了一把蜇人草当做清理工具,结果隔着百步之外的族人们都听到了他的哀嚎声,一下午都是叉着腿走路。
蜇人草便是荨麻,或者叫蝎子草,是一种侵略性很强也很顽强的植物。族人们在狼皮哀嚎之后管这种草叫蜇人草,因为狼皮说就像是被一群蜜蜂蜇了屁股一样。
荨麻的分布很广,整个温带到处都有他们的踪影,看起来没什么特别,但上面的小毛有毒,当真是酸麻难忍,也有管它叫蜇麻子的。
可这种草用开水一烫后味道鲜美,猪羊都很爱吃,而且它是一种麻,一种可以纺织的麻。
前世的记忆中,关于荨麻最出名的便是野天鹅的故事:后母将艾丽莎公主的十一个哥哥都变成了天鹅,公主得到了启示,必须要用荨麻为哥哥们作出十一件衣服,这样才能解除诅咒,于是艾丽莎用手编织着让男人都觉得痛苦的荨麻,最终让哥哥们变回了王子。
第二天族人们一只手带着手套,另一只手挥舞石镰或是用手薅荨麻的时候,榆钱儿跟在陈健的身边听到了这个故事。
自然没有王后巫婆主教,天鹅也变成了雁鹅。艾丽莎这种音译的名字也被陈健改了,艾丽莎在古北支德语里应该是爱笑的、微笑的女孩的意思。
族人没有用表情作为自己名字的习惯,陈健想到笑不露齿这个词,于是艾丽莎公主变成了一个叫门牙的女孩,他觉得自己翻译还是很信雅达的。
事实上族人还没有见过门,当然也就没有门牙这个称呼。但门牙这个东西却不是有了门之后才有的,总会有个别的称呼,所以故事可以用让族人听得懂的方式讲述着。
这是榆钱儿听到的第一个童话,不算曲折的故事在刚刚脱离蛮荒的人们听来格外好听。
只是榆钱儿没有想到里面所蕴含的不屈和抗争,而是颇为羡慕地看着那些荨麻愣神。
很久,她觉得自己很羡慕那个叫门牙的女孩,真的很羡慕。
如果有一天哥哥也被变成了小雁鹅,自己肯定也会和那个叫门牙的女孩一样,别说是编荨麻,就算是荆棘自己也能忍受。
仿佛是为了证明这一点,她摘下了手套,用手攥住了一棵已经开花的、浑身都是毛的荨麻,紧咬着牙不出声,因为故事中发出声音会被雷劈死的。
刺痛麻痒的感觉从手心里传来,榆钱儿没有松开手,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扁起了嘴。
她不是因为疼,而是觉得哥哥那么厉害,怎么可能有人把他变成雁鹅呢?自己虽然和门牙一样也能为哥哥忍受那么多的苦楚,但哥哥恐怕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些嫉妒那个叫门牙的女孩,至少她有机会让哥哥自己可以为他们做多了痛苦的选择,自己只怕永远都没有这个机会了,因为哥哥才不会那么笨被人变成雁鹅。
于是她负气地松开手,有些委屈地嘟着嘴,不高兴了。
第四章 沤麻情歌()
“告诉你了让你戴手套,你非要去摸。蜇到手了吧?疼不疼?”
榆钱儿点点头,手掌上麻痒的感觉就像是被蜜蜂蜇了,陈健一把抓着她的手拽到身边笑道:“活该,谁让你摘手套的?”
看了一下手掌上扎的小毛刺,手红红的满是小点儿。走到小溪边弄个些湿泥巴,糊在了榆钱儿的手心上,用力搓了几下,把这些你把都搓掉,又换了一些。
原本刺痒的感觉逐渐消失了,那些小毛刺都被黏糊糊的泥巴沾了出来。
榆钱儿看着正在数落自己的哥哥,心说那个叫门牙的女孩就比较笨,她要是知道戴手套就好了,可惜她那十一个哥哥都不知道这个办法。
陈健搓了一会,知道已经没事了,说道:“去洗洗手吧。”
他又回身将这个办法告诉了正在收割荨麻的族人,很简单的土办法,农民的基本技能。
发散思维一下,这也是很有技术的行为。前世里一些贵族为了继承权撕逼,往往会在对方的饮食中加入金刚砂粉,这玩意黏在胃黏膜上,痛不欲生而且不知道是什么病,可以用毛肚羊肠之类代替泥土从胃里沾出来;一些妒妇祸害小妾,用绞碎的头发茬塞到小妾的下面,也是用类似的办法,不过是用切出黏面的里脊肉一点点沾出来。
族人们很容易就理解了这个被蜇后的急救方法,不就是用嚼碎的粘连草绑在树枝上粘蝉吃的办法嘛,很好理解。
其实族人并不笨,因为族人是人,不是猩猩,他们的学习能力还是不错的。
陈健如今所用的任何一项技术,都没有超脱这个时代——除了那个遥不可期的厕所刮硝。除此之外的任何一项,都是前一世的这个时代的先人玩剩下的。
甚至一些技术还未必比得上前世的一些部族,比如那些玉器上直径一毫米的钻孔、三星堆的青铜神树、红山文化中的微笑女神、栩栩如生的玉龙……这些他的族人都做不到。
如果不带着前世的知识,来到蛮荒时代从小长大,需要多久能想出怎么钻孔?怎么冶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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