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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婚欲醉,慕先生宠妻无度-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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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燥热,陆淮安扯开了衬衣领口的两个扣子,在女孩软弱无骨的身子毫无意识的靠过来时候,骨节分明的手指捏住她的下巴,力道不加控制。
看清楚他是谁了么就投怀送抱往过贴!
是不是不管哪个男人把她捡上车,她都是这副鬼样子?
面无表情的道,“林初,你给我把眼睛睁开。”
听到话的林初试了试,但眼皮太沉重,她承受不起,结果当然是失败了。
白藕般的手臂缠上男人的腰,她就像是八爪鱼一样贴在男人身上,细小的声音委屈极了,“……我睁不开啊。”
跟一个醉死的人发脾气,陆淮安觉得自己挺有意思的。
也懒得再白费口舌,放下两侧的车窗,让风灌进来。
好奇多的司机余光看向后视镜,撞到那双淡漠带着警告意味的黑眸后,再也不敢分心,全神贯注的开车。
林初衣服上沾染上的油烟气味被风吹散,但一身酒气却很很重,陆淮安眉头紧锁,扒开她缠在腰上的手把她推开一次,隔不了多久,她就会蹭回来。
因为车船开着,她嘴里嘟嘟囔囔说着什么,陆淮安也听不清。
出租车进不了别墅区,林初又睡着了,陆淮安只能抱着她往林家的方向走。
“几点了?”
低低的声音响起。
是林初醒了。
“不清楚,”陆淮安淡淡的回答,“大概是凌晨一点半左右。”
凌晨……
那就是已经过了十二点了。
酒醒了些,林初好像也没有那么难过了,因为……她的十八岁,见到的第一个人是他。
“你没来请我吃饭,所以必须得送我一个生日礼物。”
带着酒气的温软贴上陆淮安的唇,他脚下的步伐在这一刻停滞。
正文 295。【伤心童话】林深时见陆(六)
昏暗的路灯下,陆淮安挺拔的身体投在地面上的影子仅仅只有一个轮廓。
林初不懂得如何亲吻,她的唇只是贴着他的,一动不动。
微风停了,沙沙作响的梧桐树叶也停了,道路上没有过往的路人,那盏路灯旁,只有她和他。
世界仿佛都这一刻静止。
彼此的呼吸交缠,她呼出来的酒精气味,和他清冽的气息融为一体,分不清醉的人到底是谁。
很多人都说,初吻的味道是甜的。
可是林初好像没有尝到这种感觉,酒醒了几分,但肢体的感官依然迟钝。
她的身体软成了一汪春水,两条胳膊软绵绵的圈在男人脖子,没有坚持很久,一条胳膊从他肩头掉下去的同时,她的唇也离开了。
陆淮安的理智也在这一刻回笼,棱角分明的五官浸在昏暗的光线里,冷淡晦漠。
“林初……”
“你别骂我,我其实可伤心了,可是我又不舍不得对你拳打脚踢然后让你滚。”
陆淮安开口叫完林初的名字,下文还未出,就被她软糯的声音截断。
似乎是害怕被扔到地上,林初掉下去的那条胳膊又重新抱住他的脖子,这一次要比之前抱的紧一些。
她醉的不轻,即使吹了一路的风,当然也不会完全清醒,脸颊的皮肤依然是红扑扑的,只是口齿清楚了些。
睁开眼睛的时候,里面一层水气,雾蒙蒙的。
林初昂起脑袋,从她的视角,男人的五官更显冷冽,因为视线模糊,她没有看到他眼底的暗色。
低声喃喃,“你为什么……为什么不喜欢我呢?”
不,她的表述其实有点问题。
她比纪晚夏要大一岁,按照正常情况,去年的这个时候,她就应该是安大的学生了。
是因为曾经休学了半年。
林初十岁的那年贪玩掉冰窟窿,高烧三天,后来的大病小病也没有断过,再加上她忘记了很多事情,林宗钧就让她在家里休息了半年。
当时林家和陆家还是邻居。
病好后,林初就偷偷跑到陆家去玩儿,那天,淮安哥哥看着她的眼神,冷漠疏离,复杂难辨。
即使只有短暂的几秒钟,却也仿佛是刻在林初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那个时候林初还太小,看不懂那样复杂的情绪。
直到后来,她才知晓,那淡漠的目光里,潜藏着一丝恨意。
所以说,陆淮安不是不喜欢林初,而是很讨厌林初,甚至可以说是厌恶的。
很久都没有等到回答,林初就又重新问了一遍,“陆淮安,你为什么讨厌我?”
她的声音很轻,带着不难察觉的委屈。
陆淮安低头,进入视线的,是一张还泛着红的脸蛋,那双干净清澈的眼睛此时盛满了醉意,像是蒙上了一层水雾。
耳朵也都被晕染出了浅浅的绯红,樱红的唇瓣泛着水光,诱人采撷,是说不出的动人。
可以看得出来,她刻意打扮过,本就拥有在安城数一数二的美貌,稍加装扮就能让人移不开眼。
十八岁,就意味着长大了。
刚刚那个都无法称之为吻的唇瓣相贴,他尝到的好像不是酒精的味道。
冷峻的面庞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波动,淡淡的道,“也不是所有人都招你喜欢的,就像是你没有理由的讨厌你的数学老师,所以说,不是这个世界的任何人都必须喜欢你。”
林初眨了眨眼,没有接话,似乎是在思考。
好一会儿,她慢慢的点了点头,“嗯,你说的有道理。”
她心里的声音,是这样的:我不要别人喜欢,也不需要全世界,只要你就够了。
距离林家别墅还有一段距离,陆淮安迈开长腿,脚下的步伐维持着正常的速度。
随着他的走动,少女露在空气里的两条白皙的小腿在空中一晃一晃的,有一种灵动的美。
林初靠在他怀里,微微昂着头一眨不眨的凝着他坚毅冷峻的面庞,她什么都没有想,只希望这条路能长一些。
不知道距离家还有多远,林初难受一晚上的心情,因为那个吻,好像好了一些。
即使是她一厢情愿,即使知道他其实很讨厌,如果不是因为抱着她没有空闲的手,一定会拧着她的胳膊把她丢得远远的。
低声问出口,“那你喜欢沈唯一吗?你会跟她结婚吗?”
陆淮安毫无情绪波澜的看了她一眼,嗓音淡淡,“这是我的事,跟你没有关系。”
林初撇了撇嘴,“……哦。”
谁也没有再说话。
到林家门外的时候,别墅里还亮着灯,是父亲在等女儿回家。
陆淮安把林初放到地面上站着,后者才发现脚底下的触感不太对劲。
林初两只手扶着男人的手臂,才能勉强站稳,她低下头,看着自己和鹅卵石亲密接触的脚丫子,一脸蒙圈的问,“陆淮安我的鞋呢?”
“如果清洁工人没有在深夜工作,你的鞋应该还在马路上。”
林初,“……”
她记起了点什么,高跟鞋好像是她自己扔出车外的。
“那是我爸送我的生日礼物,你看着我撒酒疯都不知道骂我的吗?我不管,你得帮我把鞋找回来。”
理直气壮,颇有些蛮不讲理的意味。
“没时间。”
陆淮安的耐心已经用光了,他淡漠的说完这三个字后,就抬手按下门铃,林初都没有阻止的时间。
林宗钧没有睡觉,一直都在客厅里等林初回来。
管家把门打开后,先看到的是眉头紧皱的陆淮安,然后才是有气无力依靠着他的自家小姐。
林宗钧放下茶杯走到门口,管家连忙退后把路让开,林宗钧看到陆淮安的时候怔了片刻,但很快恢复了沉稳的模样。
嗓音温厚,“是淮安啊,小初给你添麻烦了吧,这么晚了还辛苦你送她回来。”
说话的同时,林宗钧从陆淮安手里把晕乎乎的女儿接过来,眼看着小姐就要往地下倒,身后的管家连忙上前扶着她。
在察觉到林初没站稳的那一秒,陆淮安垂在身侧的手就抬起,那是出自本能的反应,无关其它。
管家的动作比较大,还伴随着夸张的惊呼声,即使陆淮安比他的反应要快,但并没有去扶林初。
抬起的手在空气里停了两秒钟后,便收回。
他这样的动作,被林宗钧捕捉到。
“不辛苦,我正好要过来见朋友,顺路而已,”陆淮安的嗓音平缓无波往退了半步,态度谦逊,“时间也不早了,您早点休息,我先告辞。”
没有要进屋喝茶的意思。
凌晨,确实不太合适,所以林宗钧也没有挽留,“路上小心,今天谢谢你,这丫头胆子大了都敢喝着这样,站都站不稳,伯父失礼了,改天亲再自登门道谢。”
陆淮安也没有去看林初,礼貌的颔首,“不用客气。”
等男人挺拔的背影快要消失在视线里的时候,靠在爸爸怀里愣神的林初才反应过来,抬起胳膊晃了晃,“再见。”
当然,她不会得到任何回答。
……
林初是被林宗钧背到二楼房间的。
年纪大了,只是上楼的距离,就已经让林宗钧的气喘呼呼。
“干干净净的出去,臭烘烘的回来,爸爸是让你去和朋友庆祝,可没有让你喝酒,还醉到连路都不能走的程度,等明天你酒醒了,爸爸再收拾你。”
虽然是教训的话,但依然满含宠溺。
林宗钧吩咐佣人给林初洗澡,期间他一直都在走廊里,管等到家把醒酒茶煮好后,他才走进林初的房间。
林初乖乖的喝完醒酒茶,抱着爸爸不肯撒手,“爸,我是真的好喜欢陆淮安,想要嫁给他,如果这辈子都不可以,我会过得很伤心……”
是无意识的喃喃自语。
林宗钧眼眸微敛,无奈的拍着女儿的背,“傻孩子。”
太过喜欢一个人,是会吃苦的。
……
被林初扔到高架上的高跟鞋,在某一天早上被送回林家,但那个时候她还在睡觉,家里的佣人也没有刻意提醒她。
后来过了很久,她在鞋柜里发现。
林初询问把这双鞋放进鞋柜的佣人,对方是这样回答的,“我也不知道,早上起来打扫院子,就看到鞋盒放在大门的。”
嗯,没有目击现场的人。
所以,林初就默认是陆淮安。
————
有些人天生就是当明星的料子,说的应该就是沈唯一这种人。
她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取得了别人努力五年可能都无法达到的成就。
新专辑热销过百万,无论是音乐节目还是娱乐性综艺都能看到她的影子,代言广告更是不少。
沈唯一从安大毕业的这天,各大媒体都派了记者去校园里采访。
她的风头几乎盖过了所有人。
江慕周的前女友乔安也是刚露头角的新生代演员,虽然在学校里名气不小,但和沈唯一比起来,差的不是一点点。
看见在记者面前笑颜如花的乔安后,江慕周就变了脸,别过头咒骂了一声,“操!”
许秋白是学生会的干事,他这种小兵被使唤了一上午都没能喝口水,林初和晚夏是过来给他送午饭的。
江慕周转身准备走的时候,林初拽住了他,“周周你不要怂,你身边可是站着安大最漂亮的两个姑娘,你没看见男同学们都用一种羡慕又崇拜的眼神看着你吗?”
林初没有夸张。
两个姑娘的家世和样貌都摆在那里,从她们踏进安大的那天开始,身边的追求者就没有断过。
但一年过去了,两人都依然是单身的状态。
其实这对那些爱慕者来说,是好消息,毕竟难追总比名花有主要好太多。
江慕周看见乔安那张脸就觉得烦,表面看着冰清玉洁,暗地里不知道已经爬过多少老男人的床,肮脏又下贱。
林初和纪晚夏是两个不同类型的女生,如果非得给她们的长相排个谁先谁后,那还真是挺难的。
但林初更江慕周从初中就是厮混在一起,他早就已经看腻了,当然觉得纪晚夏更漂亮。
因为看见乔安而烦躁的心情没有好转,他的脸还垮着,“走在我身边有什么用,除非纪美人能挽着我。”
一旁拿着饭盒的晚夏,“……”
“你想得美!”林初不清不重的往江慕周腿边踹了一脚,“怂怂的你走吧,别站在这里丢我的人。”
说罢,林初就拉着晚夏往人群里走,去给许秋白送午饭。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典礼,最苦最累的其实是志愿者。
林初和晚夏找到许秋白的时候,他身上的白T后背都已经湿透了。
“哎呀我们家秋白真是辛苦了,”林初跑过去给他擦汗,动作极其自然,“快快快,这可是我亲手……亲自去餐厅给你买的,趁热吃。”
不知道是因为舍友的打趣,还是因为站在面前的给他擦汗的少女身上散发出来的清新的气息,许秋白的耳根有些发红。
不太自然的往旁边站了一点,去接晚夏递过来的饭盒,“这里人多,又热又闷,没什么意思,你们就别凑热闹了。”
从幼儿园就认识的朋友,当然不需要说谢谢。
这话听着林初就不怎么高兴了,眯着眼,语气不善,“我和晚晚是专门来给你送饭的,什么叫凑热闹?”
“我说错了,”许秋白从善如流的回答,他的五官属于温和的那一类,是典型的校园初恋。
笑起来,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林初当然看出来了他口不对心。
但也懒得解释,反正解释也很苍白,她确实是想来看看沈唯一到底有多风光。
果然,可谓是众星捧月。
余光瞟到正在接受采访的沈唯一,林初忽然觉得自己很没意思,“晚晚你陪秋白吃饭,我去看看江慕周。”
晚夏应了一声,“嗯。”
————
江慕周也没走远,林初是在一个凉亭里找到他的。
懒散的靠着栏杆在抽烟,低着头,兴致缺缺,真是颓废的不得了。
林初走到江慕周身边,恨铁不成钢似的戳了戳他的胳膊。
“你能不能有点黑社会大哥亲生儿子的样子?乔安攀龙附凤看不上你那是她眼瞎,我认识一个特别漂亮还很温柔学姐,哪儿哪儿都比乔安要好,你不是就喜欢姐姐型吗?我介绍给你认识啊?”
被花式甩了三次,依然一点出息都没有。
果然是她林初的朋友。
“我有个哥们家里很有钱,长得也不磕碜,看上你很久了,”江慕周猛吸了一口烟,坏心眼的往林初脸上吹,毫不意外被对方捶了两拳。
他也不在意,痞痞的笑道,“如果你能跟他在一个桌子上吃饭,我就能跟你那个学姐去谈天谈地谈星星。”
这显然是在挑衅。
林初的朋友虽然多,但她从来都不会跟某一个男生玩暧昧,江慕周之所以会这样说,就是因为他了解林初。
是一类人,所以谁也没资格鄙视对方。
“成啊,”林初答应了,“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吧。”
为了让江慕周能重新开始,她竟然会牺牲到这个地步。
真是相当的感人。
————
江慕周所说的朋友,是一个富二代,但身上一点娇纵跋扈的影子都没有,反而比普通家庭的男生更有礼貌。
林初虽然心不在焉,但他一点不高兴的表现都没有,总能找出新话题。
手机响了,是林宗钧打来的。
似乎是终于得救了一般,林初拿起电话站起身,“不好意思,我还有事,慢慢吃,我先走了。”
她好像真的做不到。
富二代显然是有些失望,他准备了更有趣的笑话都还没来得及讲,跟着站来,“那我送你吧。”
“不用了,我朋友过来接,”林初抱歉的笑了笑,拿着包就跑出了餐厅。
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发出的声音,清脆灵动。
林初接通电话,“爸,您有事吗?我马上就回来了。”
越长大,就越不想在外面瞎溜达,还是家里最好。
电话那端的林宗钧温和嗓音传来,“小初啊,你直接到陆叔叔家,爸爸也在这里。”
陆叔叔……
陆淮安的家吗?
“啊?”林初显然是有些惊讶,开车门的动作愣住,“你们谈公事,我过来干什么?”
两个月前,陆氏由于决策失误,再加上外来资金的恶意操盘,股票大跌,亏损极其严重,整个公司岌岌可危。
林氏雪中送炭,及时注入资金,陆氏才能度过危机。
陆淮安从早到晚都在公司里,加上之前的时间,林初已经有三个月都没有见过他了。
“是关于你的,当事人在场更好。”
听到林宗钧的话,林初更懵了,愣在原地好一会儿才上车。
关于她?
车内安静的环境,让林初的思维渐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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