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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八零-第5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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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蛋糕从地上爬起来,用力的擦去嘴角的血迹,通红着眼睛冲到岳晨风的面前:“我知道你喜欢她,所以处处护着她!
  虽然我妈和你有不愉快,但是我又没有参与你们大人的矛盾里去,我妈当年坐牢,我孤苦无依,想要你带我去你家,你怎么不带我去?”
  她用手指着林翠儿,悲愤道:“是她不让我去对不对?你还说她没有破坏我们父女情吗?”
  林翠儿见小蛋糕小小年纪颠倒黑白,胡搅蛮缠,顿觉她面目可憎,“啪”地一掌打飞她指着自己的手。
  怒目圆睁:“我就是不让你去我们家又怎么样!那是我的家,我有权让你去,有权让你不去!”
  小蛋糕被打了一下,不生气反而一副真像大白的样子斜睨着岳晨风,那表情分明再说,看吧,所有的一切都叫我说中了!
  岳晨风对她嗤之以鼻:“我再跟你说一遍,我不是你爸爸,我跟你没有父女之情,别把你的幻想当现实!
  我自问我夫妻二人谁都没有对不起你,特别是我太太,可是你可以对她恨之入骨。
  我就不明白了,你妈妈当年想拆散我们夫妻两个,我不让你进我的家门你凭什么怨念深重,怪这个怪那个?要怪就怪你的亲妈!”


第1471章 爱在你就在
  岳晨风冷森森的瞪了小蛋糕一眼,牵着林翠儿绕开她向自己的车子走去。
  小蛋糕忽然想起自己今天来找岳晨风的目的。
  从后面追上他,哭喊道:“爸爸,我们就是父女,你就是我的爸爸!我是你的女儿,你怎么能够让律师中断你对我的资助,我是你的女儿呀!”
  岳晨风停下脚步,脸色从未有过的吓人,拳头攥得咯吱响,冷厉的盯着小蛋糕,一字一顿道:“你再说一遍,谁是你的爸爸!”
  小蛋糕本来想硬着头皮说“你就是我爸爸”,可是岳晨风的脸色太恐怖了,她觉得她那句话如果出口的话,岳晨风肯定不会照顾她是女孩子把她打成一坨屎的。
  她眼里露出害怕的神色,松开了紧抓住岳晨风衣袖的手。
  岳晨风给了她一个寒彻骨的眼神,让她自己去体会,然后带着林翠儿继续向车子走去。
  小蛋糕等他夫妻俩开车离开,恨得直跺脚,转身向大路另一边停着的车子走去,刚要伸手去拉副驾驶座的门,车子忽然启动开走了。
  小蛋糕愣住,几秒钟之后再次跺脚,冲着已经开远的车子大喊大叫:“月明!你敢扔下我就跑!你就等着和我分手吧。”
  车子戛地停下。
  小蛋糕得意洋洋跑了过去。
  月明的脑袋从车窗里探了出来,玩世不恭道:“分手就分手,虽然喜欢你,但是你老是拿分手逼着我做些我不想做的事,我很烦的!这就是你昨天说分手我没求你的原因!
  是你今天跑我家去找我,说要向我大哥大嫂赔礼道歉。你是来赔礼道歉的吗?你太不尊重我大嫂!太令我失望了!”该说的话说完了,月明一踩油门开走了。
  小蛋糕气得美丽的小脸都变形了,咬牙切齿道:“你给老娘等着,老娘会让你后悔的!”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转眼二宝和小宝都读三年级了。
  月明在美国读完大学就返回了江城,一心一意地把他的教育机构做大。
  至于他和小蛋糕彻底玩完了。
  当年小蛋糕为了刺激他,让他回心转意,故意和他美国的那些发小眉来眼去。
  小蛋糕遗传了她妈妈的愚蠢,一个周旋于几个男人之间的女人不仅容易让男人觉得贱,而且还反感。
  本来月明只是和小蛋糕假分手,想纠正一下她和她亲妈一样偏激的性格,最后被小蛋糕作的对她心灰意冷,假分手变成了真分手。
  转眼经年,王玉芝在乡下伺候着送走了老爷子老两口,林少华把她接到自己家里给她颐养天年。
  曾经王玉芝百般嫌弃的儿媳胡娟娟对她很是孝顺。
  王玉芝和林建国夫妻全都老了,再见面已经没有什么尴尬了,三个人在一起相处的像多年的老朋友那么和谐。
  林建国夫妻两个出门旅游时会喊上王玉芝,不过王玉芝很少跟着去,不是怕当电灯泡,老都老了,无所谓电灯泡不电灯泡的,是王玉芝不爱旅游而已。
  林妈妈本来没打算再婚的,可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
  有次岳爸爸带着好友来江城观光,林楚生请岳爸爸和他的好友吃饭,林翠儿一大家和林妈妈全都作陪。
  没想到岳爸爸的好友居然看上了林妈妈,两个人交往了两年之后很顺理成章的结婚了。
  那个歪果仁为了林妈妈留在了江城,在月明的教育机构当了一名英语老师。
  林翠儿颇感欣慰,林妈妈总算不用孤独的走完下半生了。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善报,汤婶收养了毛小豆,把她当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供她读书,毛小豆后来一直很孝顺汤婶。
  又过了二十年,孩子们都大了,各有各的出息。
  大宝爱经商,所以林翠儿的商业王国全都交给了他。
  岳晨风的商业王国还是他是大帝,男人的事业心普遍比女人重。
  小宝很喜欢导航工程专业,在全世界最有名的大学读到博士然后回国,像龙国以前的科学家那样为龙国发光发热。
  三个孩子从小在龙国长大,对妈妈的国家更有感情,并且也一直认定自己是炎黄子孙,所以别的国家给小宝再好的条件他也不愿留下来为别的国家效力。
  再说他们家那么有钱,他又不缺钱,就更不可能为了钱给别的国家效力。
  二宝是个女孩子,既没有哥哥的经商头脑,也没有弟弟的科研头脑,但是她受父母的影响,喜欢做慈善,成了有名的慈善名媛。
  岳晨风一直干到七十岁才退下来,和林翠儿一起养老。
  那时王玉芝、林妈妈这些长辈全都过世了,岳晨风见林翠儿这边没什么长辈需要她牵挂了,让她陪他回美国居住。
  林翠儿陪着岳晨风回了美国。
  直到那时她才知道岳晨风其实一直以来都想留在美国,因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岳妈妈在美国,可为了林翠儿——他生命中另外一个重要的人他一直留在江城。
  岳晨风一直很内疚,他陪岳妈妈的时间太少了,现在退休了,不用工作了,他想好好陪陪岳妈妈。
  林翠儿每天风雨无阻的陪着岳晨风去看望岳妈妈。
  天气好的时候,夫妻两个可以在岳妈妈的墓地旁待上整整一上午,天气不好也要待上十几分钟。
  夫妻两个像普通人一样住着普通的别墅,房前屋后到处是花,不论出门还是做饭两人形影不离。
  林翠儿把那一对从武当山买的拐杖带到了美国,她经常摩挲着那对拐杖笑着对岳晨风说,他们马上就有机会用得着这对拐杖了。
  也不知是不是老天妒忌恩爱的两人,岳晨风在金婚的前一年走了,走的很安详。
  大宝三兄妹想接林翠儿回江城,被林翠儿拒绝了。
  既然岳晨风想留在美国陪他妈妈,那她这个做妻子的当然要留下来陪丈夫。
  孩子们都很担心林翠儿,怕她因为思念岳晨风而成疾。
  但过了一段时间,孩子们全都放下心来,林翠儿比他们想象的要坚强乐观多了,在美国,她一个人生活的很好。
  虽然已经是近七十岁的老人了,可身子骨很硬朗,看样子会长寿。
  除了每天会有一个钟点工来家里做一个小时的保洁之外,其余时间她总是一个人。
  林翠儿从不觉得自己孤单,她心里装着她的阿风,她每天对他都有说不完的话,哪有空找别人交流,就连孩子们的电话对她而言都是干扰。
  渐渐的,尘世似乎将她遗忘,在她的天地里只剩下她和阿风。
  她经常坐在院子中看云聚云散、花开花落,身子靠在圈椅里,就好像依偎在阿风的怀里。
  记忆是坏掉的窗,推开了根本就合不上。
  过去的点点滴滴在林翠儿的脑海里愈渐清晰,岳晨风的一颦一笑勾起她所有的爱恋,仿佛他还在身边。
  听他喜欢的歌,喝他喜欢的咖啡,在院子里种他喜欢的花,和他还在时一样,每天吃过早饭去看岳妈妈。
  以前夫妻两个去看岳妈妈时,是他们夫妻两个和岳妈妈说话。
  现在是林翠儿和他母子两个说话,虽然无人应答,只要天气好,她可以从早说到黄昏。
  林翠儿也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多话,跟个话唠似的喋喋不休。
  到了中午吃饭时,她会从篮子里拿出三份午餐,她和岳晨风、岳妈妈一起吃。
  傍晚回到冷冷清清的家里,林翠儿会动手做晚饭,不经意间抬头,总会看见岳晨风对着她笑,那笑容还是那么宠溺,即便白发苍苍,可仍那么帅。
  林翠儿也冲着他柔情一笑,就在这一笑里面,岳晨风不见了。
  林翠儿不难过,她知道等一会儿她抬头,她还能看见他。
  他从未离开,他也不舍得离开。
  吃晚饭时,林翠儿会摆下两份晚餐,另一份是岳晨风的。
  终于到了金婚那一年,林翠儿打开那本相册,她至今还记得岳晨风说过的话,相册里有份神秘的东西,他要等到他们金婚的那天给她看。
  林翠儿好一通乱找,才在一张相片的背后发现了一张信纸。
  她抽出那张信纸打开来看,以为上面会长篇大论的写些肉麻兮兮的情话,没想到人家只短短写了几句话:
  十二岁那一年,我长成挺拔少年,你呱呱坠地,从你一出生开始,我就已经在练习如何去爱一个女人,直到遇见你,我的努力有了真正的意义。
  林翠儿流着泪笑,抬眼望着窗外。
  窗外种着一棵合欢树,那棵合欢树是岳晨风正式退休,林翠儿追随着他来到美国,夫妻两个一起亲手种下的,这么多年过去了,早就已经长成苍天大树了。
  有风吹过,如朝霞般的花朵在五月的阳光里簌簌地飘落。
  林翠儿想,她和岳晨风这一生没有什么跌宕起伏大起大落,有的只是柴米油盐家长里短,可她就喜欢这种平淡如水的生活。
  在她心里,再也没有比他俩在一起时更倾人的时光了。
  大宝已是四十岁的中年男人了,长得和他爸一样高大帅气。
  他在龙国江城洞庭街的别墅里蹙眉盯着院子里那株开的如火如荼的合欢树看,现在才刚刚五月花就开得这么热闹了!
  第二天天还未亮,林翠儿的钟点工从美国打来电话,惊慌的告诉他们,林翠儿走了。
  大宝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一面穿衣服一面盯着窗外的合欢花。
  一夜清风,合欢树下落了不少合欢花,像一层淡淡的朝霞铺在碧绿的草坪上。
  宝通寺。
  善无畏右手握成个拳头,静静地凝视着眼前簌簌花落的合欢树。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抬起右手,慢慢打开拳头,掌心里面是一串七彩的舍利子。
  那串七彩舍利子在朝阳下的散发着彩虹一样的光芒。
  舍利子周围有淡淡的雾气,被这七彩的光一照,变成了七彩祥云。
  善无畏看着在他手间萦绕的那团七彩祥云喃喃地说:“你说过,你希望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你,你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局。
  ……我能成为你眼中的盖世英雄,我也能驾着七彩祥云来娶你,可是你已经忘了我。
  我能做的,就是永堕红尘,陪着你生生世世的轮回,守护着你,让你生生世世幸福。”
  这世上哪有什么岁月静好,是有人在为你负重前行,只为一个“爱”字。
  善无畏转身离去,朝阳将他的身影照得支离破碎,背后的合欢花像碎掉的朝霞一样落个不停。。。。。。。。。。。。


第1472章 番外(一)一眼万年
  我是一只道行浅的不能再浅的蜘蛛精,偶然的机会得了点日月精华,所以不用像别的蜘蛛只有一到两年的寿命,以我现在的道行我至少能够活一百年。
  只是楚国冬夏温差太大,夏天热得要起火,冬天好多小伙伴都冻死了。
  我因为有点道行的缘故,所以能够熬过寒冷的冬天。
  但冬天真的冷,于是我总是偷偷的溜到有炉子的地方取暖。
  茶馆里冬天来喝茶的客人格外多,都是为了取暖。
  我暗暗躲在角落里,一面偷偷烤火,一面听那些人类说话。
  有一天我烤火取暖的那个茶馆来了个说书的。
  那个说书的说,由于那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孙猴子破坏了蟠桃园,所以天上的蟠桃会开不了了。
  要知道天上的神仙为什么那么热衷吃蟠桃吗?
  原来神仙也是有劫的,五百年一个死劫,这个死劫要靠蟠桃园里那种吃了可以与日月同辉的优质蟠桃渡过。
  可现在王母娘娘以蟠桃园被破坏为由,不给这些佛门人士蟠桃吃,这个劫难就很难渡过去了。
  我在心里想,吃不着蟠桃就不吃呗,死了就死了,又不是不能转世,再修练呗,一切不过是从头再来。
  想当年嫦娥被贬下人间,忘了前尘往事,后来记起之后还不是一样的归位天庭了。
  只可惜我只是一只小小的蜘蛛,不会说人话,没办法表达自己心中所想。
  好在茶馆里有和我一样好奇的人类,说出了我心中的疑问:“干嘛一定要吃蟠桃,死了再转世,不是一样吗?”
  说书人摇着头笑了:“不一样的,死了再转世,必须要有人指导点化才能重新修行,不然就彻底完了,试问,哪个神仙愿意冒这个险呢?
  这只是一方面,还有更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最根本的职务问题。
  人死了,魂魄可以转世,但职务绝对没有了。
  假如如来死了,佛祖的职务不会空着,马上就由弥勒接任,弥勒一坐这个位置,又不知是几多万年。
  如来再重新投胎,修仙成佛,可他已经不是佛祖了,没他的位置了!他再重新混,很难啊。”
  茶馆里许多人都哄笑起来:“没想到佛界仙界跟人界一样,争权争地位。”
  我缩在角落里默默的想,吃不到蟠桃,那是不是佛派挺不过那一劫。
  如果佛派没有挺过那一劫的话,现在怎么还有佛派?可见这个说书先生一派胡言!
  估计有不少茶客和我想的一样,大家交头接耳说的热闹。
  忽然有一个笑声突兀的响起,所有人都被那个笑声吸引了注意力。
  笑得那么用力那么大声的本尊是一个邋邋遢遢的落魄书生,颇有“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的风范。
  他见自己成功的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自己身上,很是得意,用手指着那个说书先生道:“你少在这里放臭屁了,照你说佛派没有吃到蟠桃就全部得死,重新投胎,那为什么现在还会有佛派呢?”
  说书先生微微一笑:“也不知谁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一无所知,还在这里大喊大叫!
  那日天上拒给蟠桃,佛派面临灭门之灾,金蝉子于危难之际,舍身取义,把自己的身躯贡献出来。
  让佛派的人把他活活蒸熟了,大家一人吃了他一块肉,这才得以延寿从而使佛派挺过了危机,度过了劫难。”
  躲在角落的我惊呆了,还有这种操作?
  我无意中得知金蝉子现在转世在一座寺庙里修行,我仗着自己有点道行,春暖花开去了那座寺庙,看到了他。
  那时我已经修行有上千年了,有一点人类的情感,知道什么样的人叫美人。
  眼前的这个和尚就是个绝色大美人,立若芝兰玉树,笑如朗月入怀说的就是他。
  ……可惜他不爱笑,整个人冷冷清清,一副无欲无求的模样,但是难掩他沉鱼落雁之姿。
  我被他的美色迷惑了一瞬,然后清醒过来,记起自己长途跋涉来到这里的目的,不就是想吃一口这个圣僧的肉,从此长生不老吗?
  我已经修练了上千年,我想长长久久的活下去,然后修炼成人形,想要嫁给我看中的一个小哥哥。
  当然,如果在我修炼成人形之前那个小哥哥就死了,那我就再找一个知冷知热的小哥哥。
  我总是躲在人类的房屋里,再加上活了上千年,看尽了人间冷暖,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才值得托付终身。
  我从梁上悬下一根细细的白丝,落在了圣僧的脸上,本来想咬他一口肉,可太自不量力,变成亲了他一口。
  至少圣僧是这么看的。
  圣僧把我从脸上拿下,一张面如古井水的脸忽然对我温暖一笑,把我放在他的枕上,然后离开了。
  我四下看了看,他青灰色的衣服折得整整齐齐放在床上。
  咦?奇怪,怎么床上没有被子,现在又不是夏天,他睡觉不盖被子的吗?
  我不是来探望他的,我是来吃他的肉的,他是圣僧,他的肉可以帮助佛派度过危机,那肯定也能助我长生不老,也许还能助我修成人形,我想做人,不想做虫。
  我虽然小得还没有圣僧的中指甲盖大,可我爬起来超快,我一口气就爬到大殿里。
  大殿里供着好多金身的菩萨,有好多香客都在拜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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