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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天王-第4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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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边?”他问道。
飞玛斯望向营地的一侧,不太确定地说:“可能是那边,风向太乱,气味一会儿有一会儿没有……”
张子安踮起脚尖向那边看了看,但视线被越野车和帐篷挡住了。
守夜的人呢?睡着了吗?
正他如此想的时候,一束雪白的手电光划破黑暗,向他这边照过来,笼罩了他的身体,令他不得不眯起眼睛。
手电光来源于营地另一侧的边缘,是守夜者发现他离开帐篷,而且行为反常,便用手电光向他发来询问。
他看不清对方,但对方可以看清他,而且对方还拥有夜视望远镜。
张子安暂时不想声张,指了指方便的地方,意思是没事,自己要去上厕所而已。
手电光熄灭了。
现在轮到谁守夜来着?警惕性还挺强的。
他想了一下,想不起来这时候轮到谁守夜,不过无所谓,尽职尽责的守夜者能让他睡得更安心。
他带着飞玛斯和菲娜绕过帐篷,借助帐篷挡住守夜者的视线,然后悄悄向夜色里跑去。
第1240章 沙漠之狐
看似生命禁区的沙漠里,其实也有不少动物生存着,只不过大部分都是很明智地昼伏夜出,避开白天的高温与阳光直射,等夜里温度适宜的时候再出来活动。
情况未明之前,张子安不想惊动别人——大家白天都消耗了很多精力,好不容易休息了,就别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让大家虚惊一场,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是在沙漠里,想完全放轻脚步是很难的,每走一步都会有至少半只脚陷进沙子里,走起路来沙沙作响。
反观菲娜,在沙子上健步如飞,还几乎不发出一点儿声音。
猫爪上的肉垫不仅在平地上走路可以消声,来到沙漠里依然有效。另外,猫的平衡感异常出色,即使在走路时,也会将身体的重量平均分布到三只脚掌上,而不像人类走路时,全身重量压在一只脚掌上,当然容易陷进沙子。
再说猫的身体本来就轻盈,即使菲娜好像比刚来宠物店时吃胖了一些……
菲娜正在前面走着,突然猛地一回头,狠狠盯着张子安,“你是不是在腹诽本宫?”
“没!我在想飞玛斯嗅到的是什么动物……”
张子安赶紧摆手澄清误会。
明明是很凉爽的半夜,他的后背却吓出一层冷汗,心说邪门了,这厮长后眼了不成?
“哼!哼!”
菲娜明显不相信他的解释,但它碍于面子,不可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拿他如何,只能气呼呼地哼哼两声——无论他在暗地里瞎琢磨什么,毕竟没有直接说出来,如果它追究的话,未免显得太小家子气。
飞玛斯左右摆头,专注地寻找气味的来源。
“好像是在那片沙丘的后面。”它盯着附近一座低矮的小沙丘说道。
张子安借机岔开话题,“好,咱们过去看看。”
菲娜却停住不走了,“你走在前面,省得乱看。”
张子安没办法,向飞玛斯打了个手势,蹲下捏起一把沙子,确定风向。为了避免惊动沙丘后面的动物,他猫腰压低身形,沿着逆风的方向接近沙丘,这样可以让风把他们的气味和声音尽量消除。
他回头看了一眼营地,野营灯依然亮着令人安心的光芒,就像是无边黑暗中的一支火烛。
这片小沙丘的坡度平缓,并不难爬,接近沙脊的时候,他干脆四肢并用走完最后一段距离。
他小心地在沙脊上探出半个脑袋,只露出眼睛,望向沙丘的另一侧。
那是啥?
星光黯淡,他起初什么也没看到,不过当眼睛适应了光线和视距之后,他隐约看到有几对鬼火般的眼睛在闪动。
他有些后悔,大半夜醒来头脑还不清醒,离开帐篷时没拿望远镜,在这种黯淡的光线下根本不可能看清那是什么动物。
菲娜姗姗来迟地爬上沙脊,它目光灼灼地注视着那边,又吸着鼻子闻了闻,不屑地说道:“原来是一群狐狸。”
“狐狸?”
张子安想起昨天晚上大家谈论的沙漠之狐隆美尔,结果今天晚上就遇到了真正的沙漠之狐。
他起初有些担心会不会是胡狼和鬣狗之类的野兽,其实就算是胡狼和鬣狗也不会主动攻击大队人马,知道只是一群狐狸之后,总算彻底消除了担心,取而代之的是好奇。
以前他只在电视里见过狐狸,还真没有现实中见过。
飞玛斯低声问道:“现在怎么办?”
张子安拿不定主意,是就此离开还是怎样,又向菲娜问道:“是什么样的狐狸?”
菲娜更加不屑,“狐狸还能是什么样?又骚又臭。”
“我是说它们的样子。”
“样子……”菲娜又向那边看了一眼,“体型很小,耳朵很大。哦,它们好像听到了一些动静,可能想跑……耳朵还挺灵的。”
体型很小,耳朵很大……
张子安想了想,马上想到有一种狐狸确实符合这样的描述,也确实是生活在北非撒哈拉沙漠里,在不少国家被当作稀罕的宠物而备受追捧——耳廓狐。
很多人经常误会的一点是,狐狸是犬科动物里的狐属,没有单独的狐科动物,而耳廓狐就是世界上体型最小的犬科动物——如今也许需要加个“野生”二字作为限定词,毕竟某些人工繁育出来的茶杯犬其实是比耳廓狐更轻更小的。
菲娜没有夸张,张子安也看到那几双亮闪闪的眼睛同时转向这边,似乎是听到了他们这边的动静,正在犹豫是否要逃跑。
耳廓狐在沙漠里处于食物链的中层,以捕食啮齿动物、昆虫、蜥蜴之类的小型爬行动物为生,同时也被更大型的动物比如猎鹰和胡狼捕猎,因此为了在沙漠里生存繁衍,它们进化出了比例异乎寻常的大耳朵,像两扇高灵敏度雷达一样时刻收集周围的动静,哪怕是沙子底下有一只昆虫爬过去,它们也能听得见。
如果刚才张子安他们不是从逆风方向接近,被风吹走了部分声音和气味,恐怕还不等他们爬上沙脊,这些耳廓狐就已经望风而逃了。
张子安想了想,卫康教授来沙漠的目的其实并不只是为了研究原始埃及猫,还包括一系列动物生存环境的调查研究,不清楚卫康教授是否对耳廓狐也感兴趣,虽然在一些国家耳廓狐已经被驯化成宠物,但野生耳廓狐依然是相当罕见的。
他悄悄向后挪动身体,让沙脊挡住自己,对菲娜和飞玛斯说道:“难得遇到耳廓狐,咱们想办法捉几只。”
菲娜拉长了脸,抗拒地说道:“本宫才不干!要捉你自己去捉!无论什么狐狸都是又骚又臭,本宫才不想触碰到那些东西!”
“嘘!你小点儿声!”
张子安拼命比划手势让它压低声音,否则不用等捕捉它们就真跑掉了。
“我不是让你去捉,只是让你和飞玛斯帮帮忙,搭把手,由我来捉,但是光靠我自己是肯定不行的。”他解释道。
菲娜依然不太乐意,半信半疑地说道:“那你说来听听吧。”
第1241章 围捕
张子安能理解菲娜的抵触情绪,因为猫都是很爱干净的,连自己的排泄物都挖坑埋上,而狐狸这种动物也确实是又骚又臭,不然怎么都骂“骚狐狸”呢?
狐狸的尾部有一对腺体,遇到敌人或者受惊时会释放奇臭,以此来把敌人恶心走,跟黄鼠狼和臭鼬之类的使用相同的御敌手法,但是颜值比黄鼠狼和臭鼬高到不知哪里去了,所以没人骂“骚黄鼠狼”、“骚臭鼬”,这毕竟是个看脸的世界。
作为宠物的狐狸,往往会被割掉那对臭味腺,否则就算在家里养熟了也难免受惊,动不动就在家里释放化学武器,搁谁也受不了,整个屋子恐怕都没法住人了,也许还会波及邻居。
另外,就算是割掉臭味腺的宠物狐狸,也并非万事大吉,因为狐狸本身虽然没什么臭味,但狐狸尿的味道可是相当冲!
在这点上,狐狸跟猫很相似,都是起源于干旱沙漠地区,祖先为了适应干燥缺水的生活,不能像人类一样随意排尿,必须把尿液浓缩再浓缩,否则大量宝贵的水分随着尿液一起排出去就太可惜了。
在生存环境极端严苛的沙漠里,如果没有这样的本事,可能早就灭绝了。
浓缩就是精华,浓缩后的尿液……味道可想而知。
但狐狸与猫不同的是,两种动物对尿液的处理方法不一样。
猫尿的味道虽然也很冲,但猫排泄完之后会把尿埋起来,以免尿液的味道吓跑猎物,或者令自己成为天敌的猎物……
猫砂和沙子本质上差不多,宠物猫天生就会使,几乎不用教,所以养猫比较省心。
狐狸却不会这么做,只管尿不管埋。
当然,狐狸是犬科动物,让它们像猫那样使用猫砂似乎有些苛求。
没关系,既然狐狸是犬科动物,那像遛狗一样把它们牵出门外排泄不就行了?
但是抱歉,人类用了上万年时间驯化狗,才把定点排泄的本能写进了狗的基因里,狐狸从来不是人类社会的主流宠物,想买回一只狐狸然后让它们像狗一样憋尿然后被主人领到外面定点排尿,那是天方夜谭……
所以,养狐狸当宠物不是不行,毕竟更奇葩的宠物都有人养,但要么把它始终关在笼子里,要么家里有矿,最好是专门准备一间房子养它,然后对沙发、床、家具上到处都是经久不散的刺鼻尿味一笑置之。
怎么养先放在一边,想捉住这群耳廓狐却不让它们受惊是不可能的,它们只要受惊就会释放化学武器。
就像那句话说的,千万别逮不着狐狸,倒惹得一身骚!
飞玛斯体内的狩猎本能令它跃跃欲试,但它听菲娜如此厌恶狐狸的味道,也未免心里打鼓,它现在是公众狗,得注意形象。
张子安稍微抬头看了一眼,发现那群耳廓狐还没离开,就对菲娜和飞玛斯说道:“耳廓狐的运动能力很强,在沙漠里跑跳如飞,硬追的话估计很难追上,就算能追上也会很累,而且扑捉的时候还可能受到化学武器的攻击,所以咱们只宜智取,不宜力敌。”
菲娜没说什么,但眼神仿佛是在怀疑他的智商。
张子安用手指在沙子上简单画出了地形图。
一道弧线代表此时他们所在的沙丘,弧线后面一个圆圈和两个点代表他们三个的位置。
离弧线隔着一段距离,他又画了个几个x,代表那群耳廓狐。
“咱们采用原始人狩猎的办法,你们两个分别从左右绕过去。”他在弧线左右各画出一根箭头,指向x的后方。
“你们到位之后,不需要亲自动手捉它们,只要虚张声势,把它们往沙丘这里赶,如果它们往别处跑,你们就堵住它们的去路,让它们只能往这里跑。”他解释道:“咱们来个请君入瓮,等它们跑过来,由我来完成捕捉。”
原始人就是用类似的办法捕猎大型动物,比如成群的野牛,他们不是硬碰硬的直接包围并杀伤野牛,因为他们手里只有把磨尖的石头绑成长棍上做成的长矛,想扎透野牛那身厚皮并不容易,就算扎中也未必会伤到要害,反而可能在野牛的反击中受伤或者死亡。
所以原始人会包围三面,只留一个方向让野牛跑,把野牛群往悬崖边驱赶,野牛群狂奔到悬崖边刹不住车,纷纷坠崖。即使跑在前面的刹住车了,后面的看不到情况,也会把前面的挤下悬崖。然后原始人只要去崖下割肉包饺子过年就行了。
张子安也用的是类似的方法,请菲娜和飞玛斯扮演原始人的角色,而他自己……则扮演悬崖。
“你确定这个办法可行?听着不怎么靠谱!”菲娜半信半疑。
“这可是真·劳动人民的智慧!”张子安胸有成竹,催促道:“快去吧,别等它们跑了!”
“你最好有把握,否则如果让本宫身上沾到狐狸的臭味……”菲娜冷哼一声,不太情愿地向左边绕过去,很快消失在黑夜里。
飞玛斯则是去右边潜伏。
张子安居高临下,看到菲娜不情愿归不情愿,还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伏低身体,像一缕轻烟般在不惊动耳廓狐的情况下迅速绕到它们的侧后方。
飞玛斯的速度慢一些,因为它担心自己的体型大,可能会被耳廓狐发现,于是用的是拍摄《战犬》时从警犬那里学到的匍匐前进,倾听耳廓狐那边的动静,爬行一会儿停一会儿,过了十几分钟才到位。
帐后已伏下刀斧手,张子安很想“掷杯为号”,但可惜他手里没杯,只好从兜里掏出手电筒,快速点亮又熄灭,作为开始行动的信号。
飞玛斯和菲娜同时从藏身地蹿了出来,按照张子安的叮嘱没有叫唤,以免过早惊醒营地里的人们,而是迅猛地作势向耳廓狐扑了过去。
耳廓狐的反应也很快,惊慌失措地向菲娜和飞玛斯扑来的反方向逃窜。
一场沙漠追逐战就此展开。
第1242章 猎狐行动
存在即合理。
耳廓狐能在沙漠里长期生存下去,肯定有其求生保命之道。
如果是习惯了安逸生活的人,在危险突然出现的刹那,经常会先呆愣、犹豫一下,大脑短暂死机,或者试图看清危险为何,再决定是躲避还是逃跑,但往往为时已晚。
耳廓狐省去了呆愣的过程,在菲娜和飞玛斯跳出来的瞬间,或者是在张子安点亮手电筒的瞬间,就已经条件反射地蹿了出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跑了再说。
它们身形轻灵,爆发力强,静如处子,动若疯狗,几乎是足不沾地般在沙子上漂移,眨眼之间连蹦带跳就逃出十几米远,速度令人瞠目结舌,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它们是狐狸,还以为是一群草原上的兔子。
菲娜和飞玛斯身为精灵,本身就拥有出类拔萃的运动能力,再加上起步优势,竟然无法拉近与这群耳廓狐的距离。
要是比赛跑直线,耳廓狐的速度略逊于菲娜和飞玛斯,但它们不傻,跑着跑着发现敌人速度极快,就开始以z字形转折变向。
这招对付大型掠食者是屡试不爽,它们有一条蓬松柔软的大尾巴可以在奔跑和转向中保持平衡,轻盈的身体惯性较小,可以用小角度变向,就算敌人迫近身边,它们还有最后的保命绝招——臭味腺。
菲娜和飞玛斯转向不如它们灵活,真想捕捉它们的话,难度还很大,而且顶多各自逮住一只,好在它们只是负责虚张声势,一旦有哪只耳廓狐跑偏了方向,它们就冲上去堵截,同时避免离得太近迫使耳廓狐释放臭味。
大部分狐狸是独居动物,但耳廓狐是比较少见的群居狐狸,这一群大概有十来只,有大有小,不知道是一家子还是没有血缘关系聚在一起的,反正它们逃跑的时候也倾向于集体跑,这样可以让掠食者眼花缭乱,不知道应该逮哪只。
张子安趴在沙脊上居高临下看得清楚,心中暗暗庆幸,如果耳廓狐分散跑的话,就算再把老茶和弗拉基米尔叫出来助阵恐怕也无济于事。
就这样,这群耳廓狐在菲娜和飞玛斯有意疏导之下,像是洪水前的老鼠一样慌不择路地向张子安所在的沙丘跑来。
张子安已经启动了《宠物猎人》游戏,准备捕捉。
他并不确定耳廓狐算不算游戏定义的宠物,如果不算的话,肯定会捕捉无效,所以他进行了第二手准备——脱下御寒的外套,等它们跑近时,劈头盖脸地罩住它们,能逮住几只算几只。
即使是在沙漠中如履平地的耳廓狐,跑上沙丘时速度也有所减缓,但依然灵巧而敏捷,远远超过人类的反应速度。
别说是用外套罩它们,就算用游戏来捕捉它们,面对它们风驰电掣般的速度和灵活性,估计也很难拍摄到正面高清无码照。
张子安事先想到了这点,没有盲目乐观,但是他也有秘密法宝——就是身为家用电器里重要一员的手电筒。
打头的那只雄性耳廓狐身强力壮,可能是这群耳廓狐的头领,它冲在最前面,率先冲上沙脊,其他耳廓狐呈扇形分散跟随在后。
张子安一直屏气凝神,不敢发出任何声响,以防它们突然受惊转向,等耳廓狐头领冲上沙脊的刹那,埋伏在沙脊后面的他也突然站起来。
耳廓狐头领面对突然出现的拦路者并不惊慌,身体先于头脑反应过来,尾巴横向一甩,旋即就要转折变向。
恰在此时,张子安按亮手电筒的开关,一道强烈的圆锥形光芒将耳廓狐头领以及它身后大部分耳廓狐笼罩其中。
如果耳廓狐会说话,此时肯定捂眼惨叫:“眼睛!我的眼睛!”
身为夜行动物,耳廓狐不仅拥有超强的听觉,它们眼睛的构造也与猫很相近,同样可以用虹膜汇聚光线然后反射到视网膜上,所以狐狸的眼睛在夜间也会闪闪发光,像军用夜视仪一样拥有微光夜视能力。
那么,戴着夜视仪的时候,突然有一颗闪光弹在眼前炸开是什么感受?
这群耳廓狐的瞳孔已经扩大,尽量收集更多的光线,以适应夜间的微光,它们根本没想到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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