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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神归来-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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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跟King打算在哪里见面?”
  “海边啊。”
  “欣琪,你撒谎的水平是不是该好好练练了?”
  她还是大小眼的样子,扯了扯嘴角,把卸妆液倒在棉片上:“跟你撒谎,我至于吗?”
  “真可惜,你是昨天去的四十六楼。如果是今天去,大概就能骗过我了。因为,King今天通知了,他明天一天都会在四十六楼。”
  这下谢欣琪是真的懵了:“……什么四十六楼?”
  “还装傻?”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啊。哪里的四十六楼?”她转过身来,莫名地看着他。
  “你是我妹,就算戴了面具,我也能一眼看出来。”
  “我真的不懂,你好好说话行不行?什么面具?什么看不看得出来啊……”
  谢修臣抬头看着她,俨然道:“甄姬王城四十六楼。我都逮到你了,你还装?”
  “你不是知道我最讨厌的地方就是甄姬王城吗?而且,参加一个面具舞会,我有必要瞒着你吗?不要这么自以为是好不好!”
  看见妹妹表情越来越愤怒,谢修臣停止了辩论。按常理来看,妹妹撒谎时脾气通常都特别好,但现在好像很愤怒……这么看来,前一天真是遇到了和她相似的人?
  谢欣琪真的生气了。平时她对他总有畏惧感,现在不管他是走到她身边,还是低下头来看她,她都垮着脸,不愿和他有目光接触。他轻轻笑了一下:“我们欣琪果然是美女,就算是一只眼化妆,一只眼素颜,还生气撅嘴,也还是那么漂亮。”
  这招对她完全没用,她还是板着脸,望向地面。
  “这么漂亮,得拍下来。”他从兜里掏出手机,用镜头对着她。
  “不!!不准拍!!”她急了,跳起来抢他的手机。
  他也没有勉强,只是任她抢去手机,望着她低低笑着。她本想继续发火,但再也气不起来了,露出想笑又偏要怒的别扭表情:“……哥真是超烦。”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上)

  Edward外表和在杂志上差别不大。之前我就知道,他五十五岁,是个发际线后移的中德混血儿,也是一个会用二十多种方法系围巾的同性恋。跟他工作几天下来,我不仅学到了不少东西,还受到了不少折磨。
  他是设计鬼才,毋庸置疑。其他设计师都习惯性把相机带在身上,以便随处拍照,以捕捉更多灵感,他却连用手机拍一下的习惯都没有。因为,他的眼睛就是一双4D相机:看见枯萎的花,他能设计出有颓废感的胸针;看见破洞的蜘蛛网,他能设计出割裂感十足的月长石项链;就连看见雨后马路上的轮胎印,他都能设计出独一无二的银饰纹理。他不愿意拍照,是因为对他来说,温度、味道、情绪,也是设计的一部分——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珠宝设计还和五感有关,真是有趣。
  遗憾的是,他的天赋有多高,脾气就有多暴躁。工作以后我才知道,学校学到的东西完全用不上,例如何时用吸水纸擦工具、用榔头敲锥时角度该如何把握、测试焊料时该注意什么……大学根本没有教过。所以,从开始干活的那一刻起,我基本是在Edward各种暴躁的唾骂中度过,等从他的工作室出来,整个人都快被榨成了肉干。
  已是晚上九点四十分,宫州北岛的夜生活才刚开始。遥望南岛,那里已被浸泡得只剩一天繁星。临水的富人区画栋重重,一轮皎月高挂红楼,花粉似锦,大有一番“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的韵味。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总是会下意识想要回到以前居住的街道。现在我住的地方,反倒离我们小时最爱聚集的东海沙滩很近。记得还没读书时,陆西仁曾经做过一件很蠢的事:不知道他看了什么灵异节目,叫我们半夜翻窗出来,去海边抓鬼——现在回想这个到海边抓鬼的举动,就觉得逻辑很有问题,不过这已经不是重点。关键是,当时我们觉得刺激极了,全票通过。结果是,陆西仁自己激动过头,消耗体力过多,到晚上反而睡死了。那时我还是有点胆小,晚上在家等苏疏来接我。过了十一点,有小石头砸到我家窗子上。推开窗一看,发现小樱站在下面。他扔了一条绳子上来,让我攀着它下去。跳到地面的那一刻,我开心坏了,对着小樱露出了大大的笑脸,说我以后要当像你一样强大的女孩子。小樱性格一向很酷,也不解释,只伸出食指和拇指,在我额上弹了一下,率先走到前面去。少了陆西仁,我们也没那么多神神怪怪可寻,反倒在海边玩起了焰火。当然,最后的结果是,我们都被父母骂得劈头盖脸……
  后来我问苏疏,为什么来接我的人是小樱。苏疏说,英泽来了我就不用来了。
  他的个性一直是这样,会与人保持距离,也不喜欢与人发生冲突,处理事情力求最好,就像仙山的植物,栖情玄远,欺霜傲雪,却温文无害。
  小樱和苏疏完全相反,绝对是只野生动物,从小就喜欢看赛车、拳击、足球、冲浪、BMX、蹦极等等女生不感兴趣的运动。同理,女生感兴趣的东西,往往会要了他的小命。苏疏和陆西仁都能陪我和苏语菲玩家家酒,他却宁死不从。因此,陆西仁还为他取过一个很搞笑的外号,叫“霸王龙幼崽”。从三年级开始,他就被孩子们评为校霸,直到小学毕业。不管他走到哪里,身后总有一群提到他名字就颤抖的小弟。当时在我们学校,如果要挑衅一个人,我们都习惯说“你以为你是林英泽啊”——小樱的大名是林英泽。
  尽管如此,偷偷喜欢他的女孩子却很多,身边的女孩一般也都特别听话。但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和小樱已经不像小时候那么好了。而苏疏作为堂堂校草,更是招惹了大片姑娘,只可惜和他要好的女生总是被人欺负,例如我。在宫州的整个小学时代,我都被女生们用各种方法威胁,叫我远离“她们的”苏疏。我觉得自己特大无畏,不管她们怎么挑衅,都坚定要和学长站在同一战线。苏疏也没有辜负这一份信念,多次出头为我解围,对我更加照顾。奇怪的是,我们关系越好,小樱和我的关系就越恶劣,甚至到了好感度负值的程度……
  不知不觉,已走出地铁站。
  苏疏为我选的住址离他家很近,大概也是方便互相照应。拉开我家客厅的窗帘,还可以看到他的窗户。此刻,他家窗子紧闭,他大概他已经睡觉了。然而,路过他家楼下花园的时候,一阵醉人的花香扑鼻而来。那里种满了丁香树,但这味道却不像丁香。由于味道实在诱人,我禁不住朝花园走几步,透过铁栏看向里面。
  冷月如刀,把万物照得发白。里面有一个中式回廊,有巧池木桥,清泉秀石,中有红莲含苞待放。池旁站了一个身形颀长的男人,背影很像苏疏。我正想看个清楚,他却蹲下来,用手摆弄着池水,然后捧起一口水,喝了下去。
  喂喂,这也太不卫生了……
  谁知,他喝下去不出几秒钟,后颈、手背、手腕……只要是露出的肌肤,就浮起了大片深红色的斑纹。看上去就像放大的玫瑰花瓣,在寂月照耀中,呈现出妖娆之色。
  我呆如木鸡。
  这是怎么回事?这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用力一揉眼睛,那些红色斑纹却烟消云散。也是同一时间,我从他半侧的脸庞看出,这人确实是苏疏。他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就朝公园另一个门走去。
  不行,我快撑不住了。
  要么是学长有难言的隐疾,要么是我工作强度太大,已经压出了幻觉。不能把自己闷在家里发呆,那样会得神经病的。所以,我决定去海边走走,吹吹凉风,平心静气。
  一个人去了离家最近的海边,那里空无一人,就像是属于我自己的海岛一样,任由我留下长长的足迹。最终,我站在码头上,面朝黑蓝色的大海,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这时,我竟接到了一通苏疏打来的电话。
  “你睡了么?”
  他的声音相当正常,我实在没法把他和那个喝池水长红斑的怪人联想到一起。确定刚才那是幻觉。我低下头,踢了一下木板:“还没呢,我在外面散步。”
  “那我来找你。”
  “什么?”我有些担心了,“为什么?”
  “我打算和女朋友分手。”还没能思考这句话的意思,他已缓缓说道,“洛薇,我已错过你太多年。”
  此刻,山河已入梦。海上有明月,银华万丈。不知是否因视野太辽阔,触景生情,我听着他的话,总觉得有几分悲凉。其实,如果他恢复单身,我们俩之间确实不再有阻碍。我们是青梅竹马,我就喜欢他,他也喜欢我,在一起也是理所应当。
  但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再次抬头看着眼前的海,它与明月相互辉映,恍如一段盛大窅然的隐痛。时过境迁,秋水天长,这是宫州唯一不变的夜色。
  又想起一段往事。
  那一夜我们四个小孩子来这里玩,苏家兄妹跑得有些远,我和小樱就蹲在从这个码头能看到的沙滩上,点燃了一个又一个焰火。我被焰火光辉吸引,聚精会神,连话都忘了说。小樱看了我一眼:“洛薇,你好像很喜欢发亮的东西?经常看到你玩发夹上的水钻。”
  “对呀对啊,我喜欢水钻,我喜欢亮晶晶。”
  他好像被我花痴的样子逗笑了,又点燃了一支焰火,递到我手里:“那长大以后,如果我变成了水钻商人,你会不会嫁给我?”
  焰火跳跃,金光在小樱的脸颊上隐现。看着近在眼前小樱,我歪着脑袋思索。他的脸盘很小,但两颊鼓鼓的,看上去可爱极了。而且,他微翘的鼻尖右侧,有一颗小小的美人痣,就像是一叶归舟,点缀了一整幅潇湘水墨画。妈妈曾说过,小樱这孩子长得好看,尤其是鼻子,长大不知道要迷倒多少人。我当时就觉得奇怪了,明明是一群肉包子,妈妈怎么评判出好不好看?
  近距离观察后,我终于懂了,妈妈说得没错。
  只是,小樱可是女孩子,两个女孩可以结婚吗?
  小樱看着我的眼睛,静候答案。他眼睛深黑又明亮,又一次吸引了喜欢亮晶晶的我。我终于不再犹豫,用力点头:“好啊,小樱和水钻我都喜欢,那以后我嫁给你!”
  “那就这么说好了,我长大会成为水钻商,然后洛薇就变成我的妻子。”
  “好!”
  “说好了不可以反悔,来打勾勾。”
  “好,打勾勾!赖皮的是小狗!”
  …………
  ……
  这段回忆离现在已然很远。现在再回想起来,我才意识到,那是我第一次摸到男孩子的手,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与别人许下约定。
  只是,童年时幼稚的玩笑,我居然会记得这么清楚,还在十多年后的风清月明夜里怀念伤感,也像是为赋新词强说愁。
  我该恢复一下理智了。来宫州前爸妈就交代过,下次看望他们,一定要带上男朋友。到了应该正经恋爱的年纪,怎能不珍惜眼前人?想到这里,我笑了一下,打算回复苏疏的心意:“学长,我以前也对你……”
  话说到一半,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我吓了一跳,转过身想去看是什么人。但还没时间看清状况,后颈已被什么东西劈中。
  我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
  ……
  我听见了电流兹兹跳动的声音。有蓝光照在眼皮上,身体原已神经麻木,更因此彻骨冰凉。我闭着眼,极度不适地打了个哆嗦。随后,有女人在离不远处宣布道:“恭喜X256先生,加利福利亚州长情妇的情报是你的了。”
  昏迷好像只是一瞬间的事,怎么一恢复神智,就听到这么离奇的对话内容?我觉得头很疼,想伸手去揉一下脑袋,结果发现双手被冰冷的东西牢牢铐住,完全抬不起来。我费力地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连眼睛都被黑布罩住。四周有蓝光照来,令我有一种变成医学小白鼠的错觉。
  这是怎么回事?我……是被绑架了?我用力摇晃脑袋,想要把黑布甩下来,却发现全是徒劳。
  “接下来,我们要展示今晚的压台赌注了。” 四下安静得如同古墓,只有那个女人带着愉快的口吻大声说道,“这份赌注,是卖家辛苦筹备了数个月的惊喜,一个生机勃勃的美丽礼品,是你做梦也不会想到可以拥有的东西。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准备好了吗?请看——”
  她话音刚落,马戏团风格的音乐响了起来。萨克斯主旋律,夹杂着快节奏的鼓点、不时还有激昂的钢琴、调侃的口哨伴奏。同一时间,我四周传来开锁声和重物抬起的声音。接着,即便眼睛被蒙着,也能感觉周围明显明亮了很多。
  另一个男人接道:“你们猜猜看她是谁?等等,不可以偷看笼子上的字哦,这是犯规,哈哈!好吧,现在我再向你们证实一下,你们看到的,确实不是幻觉!”
  有一个东西勾住挡住我眼睛的黑布,一下把它拽了下来!
  顷刻间,明光进入我的眼睛,我无法抬手,只能低下头,条件反射地眯上眼睛。
  一对身着奇装异服的男女站在我面前。男人戴高帽,穿黑色公爵服、翘头长靴和收脚白裤,整张脸涂成白色,两只眼睛四周被两个扑克黑桃花纹盖住;女人穿着高领曳地红裙,手里拿着一个金属权杖,火红色的卷发盘在头顶,嘴唇也被涂成白色,上画着一颗小小的红心,俨然一个活体版红皇后。
  而我自己,则像动物一样,被缚住双手关在一个冒着蓝光的金属笼子里,置放在高高的展览台上。台下有黑白方格的大理石地板、巴卡拉机、名贵桌椅、红茶洋酒,以及满堂穿着考究的面具赌客。
  “没错,你看到的就是谢氏集团的小公主——谢欣琪!”红皇后雀跃地宣布。
  此时,底下早已一片议论纷纷。
  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这个地方,不是甄姬王城的四十六楼吗?为什么我会被关在这里?
  我晃晃脑袋,细想一下她说的话,终于恍然大悟——我在码头散步的时候,被人当成谢欣琪敲晕,然后带到这里来当赌注卖掉了!
  “等等!等等!你们弄错人了,我不是谢欣琪!”蓝光管子温度很高,逼得我不敢靠近,我只能坐在原地大声为自己辩护,“拜托,请相信我,我知道自己和她长得很像,周围已经很多人这么说了,但我绝对不是她啊……”
  “真没看出来,谢小姐还挺有幽默感的。”黑公爵带着大家笑了起来。没有人相信我的话。
  “我可以对天发誓,用我和我全家人的生命作担保,我真的不是谢欣琪!我的手机上有我和家人的照片,如果你们打开它……”
  不等我说完,红皇后转过头来,朝我身后冷冷丢了个眼色。然后,一个石块般的冰冷物体顶在我的太阳穴上。我慢慢转过头去,看见一个穿着黑西装的黑人,正用一把手枪指着我。见我转了脑袋,他往前轻推了一下枪口,朝人群偏了偏下巴。
  大脑的血液好像都已经凝固,我头皮发麻,嘴唇微微发抖。同时,也听到自己的呼吸声犹如幽灵一般。我闭上眼,重新转过头去,面朝人群。
  这群恐怖的人……什么非法勾当都做得出来,恐怕杀人也是小菜一碟。不,如果买我的人是谢欣琪的仇家,我恐怕会被折磨到生不如死……
  可恶啊……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怎么样,是不是很意外呢?这份惊喜我们保密功夫做得很好,可是连我们的头号贵宾都不知道呢。”红皇后微笑着,摊手指向对面高空的地方。
  我和所有人一样,抬头往空中看去。那里有一个室内悬空阳台,上面摆着一个欧式四角红沙发和茶几。茶几上放置着一堆高脚杯和红酒瓶,其中一瓶是最昂贵的罗曼尼·康帝,一瓶是辨识度极高的路易十三。沙发长而宽大,大约可以坐五六个人,但周围站了一群面具男子,坐在沙发上的却只有一人。
  那是一个相当引人注目的男人。他戴着银紫相间的国王面具,身穿正式的黑色西装和马甲,手表也是百达翡丽最正式的皮带款,但里面的紫衬衫却有些性感地解开了两颗扣子;胸口叠放着黑白格纹方巾,就像是这里的大理石棋盘地板也在烘托他一般。
  这个男人暴露在面具下方的下颚瘦削,嘴唇微薄,从肤质上看,年龄绝对没破三字头。但他翘着腿,一只胳膊搭在沙发靠背上,一只手懒洋洋地撑着额头,那唯我独尊的坐姿,真不像是个二十几岁的人。
  很显然,红皇后是在对他说话。但他别说搭理她,连坐姿都没变一下。只是一双眼睛透过面具,朝我冷冷地扫了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这篇文的VIP问题,现在还没想好要不要V。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就是如果看的人很多,留言的却很少,就会V得很早。如果留言多,就V得晚哈。
  乃可能会想,这↑是神马逻辑?
  因如果不想看反馈,那只要在电脑上存稿到出版就好,不需要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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