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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最风流-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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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三不敢争辩,只是一个劲儿地磕头不止,口中只说:“荀君,荀君,小人的儿子不算打我,不算打我!”
荀贞心道:“看来这年轻人便是程三之子了,却又为何告状的不是程三,而是王甲?听这程三所说,王甲分明与他有仇,他两个是刚刚打过一架的啊。怪哉怪哉。”定下心神,不疾不徐、和颜悦色地问道:“我且来问你,这年轻人便是你的儿子么?”
程三答道:“是。”
“王甲告他殴父,是否属实?他打了你么?”
程三嗫嗫嚅嚅,说道:“打是打了一下,……。”
王甲插口说道:“什么叫‘打是打了一下’?你这逆子明明是举着棍棒,朝你脑袋上狠狠地砸了一下!……,荀君,小人虽是野人,却也知道,就连詈骂父母也是重罪,何况殴父?此等不孝子,有何颜面立于天地之间?请荀君快将他治罪!”
程三涨红了脸皮,焦急地分辩说道:“荀君,小人之子虽然打了小人一下,但却是绝非有意。”
荀贞心道:“王甲状告程三之子殴父,程三没有否认,看来此事是真了。……,只是,程三为何一直说其子‘不算打他’,‘绝非有意’?是因为害怕其子受刑,所以包庇隐瞒?还是因为另有蹊跷缘故?”问程三之子,说道,“你打你的父亲了么?”
程三之子从跪下来开始,一直没有说话,面色苍白,簌簌发抖,可能是因为被“殴父”这个罪名吓着了。听见荀贞询问,他结结巴巴地回答说道:“小、小人打了。”
“是用棍棒打的?”
“是。”
“你可知‘殴父’乃为重罪,按律当要弃市?”
程三之子恐惧骇怕,瘫软在地,喃喃说道:“小、小人,小、小人。”程三好歹比他年长,胆色壮些,还能不住口地叫道:“小人子冤枉、小人子冤枉。”
“程三,你可是因不愿你儿子受刑,所以隐瞒包庇?虽然按照律法,‘亲亲得相首匿’,但是这个‘得相首匿’却只限于子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你身为人父,隐匿你儿子的罪行,是‘父母匿子’,却不在允许的范围内,依律可是要‘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的也。”
荀贞注意到王甲听到此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程三面如土色,叩头说道:“小人之子的确是打我了,但他绝不是有意的。”
“噢?不是有意的?此话怎讲?你细细道来。”
“小人与这王甲是同里人,素来不睦,常彼此相争。今天上午,又吵了起来,说到恼处,这王甲便举拳击我。小人之子适在旁边,就上前劝拦。王甲先将小人之子推开,又抽出拍髀,前来刺我。小人之子情急,随手从墙边拾了根木杖,欲要打他,却不料失手打在了小人头上。”
“你是说王甲拿刀刺你,你儿子本想打他,却不小心打住了你?”
“正是。”
程三拉着他儿子,两人连连叩首。他接着说道:“小人之子一向孝顺,又怎会殴我?今天他打我这一下,实非有意。我挨了一棍后,这王甲便高声大叫,说我儿子殴我,拉了我们去官寺告状。去官寺的路上,刚好见荀君正在此处审案,因不敢打搅,便相候在侧,等待至今。……,荀君,小人之子真的是因为失手才打住了我,求荀君开恩,饶恕他的罪过。”
“原来如此!”
旁听的功曹佐史对时尚说道:“不意此案竟有此曲折。……,时君,闻听你是乡父老宣公门下的高才弟子,学的是阳翟郭氏家法,必然精通法律,以你看来,此案该如何判定?”
“‘殴父’所以是重罪,是因大逆不孝,天地不容。可这程三之子之所以打了他的父亲,却并非是因为不孝,恰恰相反,反而是出于孝心,是为了救他的父亲。此案、此案,……。”
“此案如何?”
时尚沉吟片刻,想起来了一件事,说道:“我记得前朝董仲舒所作的《春秋决狱》中有一案与此相似。”
《春秋决狱》是一本判例书,共计有二百三十二事,通篇以“《春秋》之义”来判案定罪,将《春秋》大义当作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想,也即“经义定罪”。和正统的法家相比,二者的区别在:法家完全依照律法断案,而春秋决狱则主要是根据犯罪人的动机来判案,也就是说:如果出发点是好的,那么即使触犯了律法也可以不予追究或减轻处罚。
《春秋决狱》是前汉的书,董仲舒的名声虽然很大,“经义定罪”的说法也早就风行两汉,但当世书籍传播不易,不是搞律法这个专业的也不一定看过这本书。那个功曹书佐就没看过,他惊讶地说道:“《春秋决狱》里有类似的案例?……,时君连《春秋决狱》都看过么?果然博学。”
时尚惭愧地答道:“《春秋决狱》一书,我并没有看过原文,只是早几年前在听先生讲课时,听先生提起过。”
“怎么判的?”
“董仲舒说:‘君子原心,赦而不诛’,认为不当坐。”
“‘君子原心,赦而不诛’?”这个功曹书佐是标准的儒家子弟,对这句话非常赞同,点头说道,“不错不错,正该如此!”心中想道,“县中有人说荀君刻薄好杀,任乡有秩不足一月便尽灭第三氏,——他恐怕是不会赞成君子原心的,也不知会不会将这程三之子赦而不诛?”
——
1,判例。
判例即表示将某一判决作为审理同类案件的前例。
在我国早在周朝,就有用“判例”断案的事例。秦的律法中有“廷行事”一说,廷行事即判案成例。汉承秦制,在除了依法断案外,也有很多依“判例”断案的案例。西汉孝武帝时,“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比”,就是故事、前例的意思,也即“判例”。
两汉有不少判例书,影响较大的大约有两本,一本即《春秋决狱》,另一本是东汉的《法比都目》。《法比都目》共有九百六篇,是当时法定的判例汇集。
本节中的“二人争缣”案即是出自《法比都目》。
第六十四章 田边断案(下)
荀贞听完了案情的曲折经过,稍微放松了一下坐姿,说道:“原来案情竟如此复杂。”令仍在不住磕头的程三和他儿子停下来,抬头问围观旁听的乡民们,“你们以为觉得此案该怎么判?这程三之子是算殴父还是不算呢?”
围观的乡民大眼瞪小眼,有一个胆子比较大的说道:“程三之子虽然打了程三,但其实是为了救父,这,这,……,他虽然触犯了律法,但似乎不至于死罪。”
王甲大怒,扭过头,指着说话这人,叫道:“甚么叫虽触犯了律法,却不至死罪?律法就是律法,你触犯了律法就该伏法!如果不按法行事,如果下次再出现了殴父案,如果那个殴父的不孝子也说是不小心打到的,怎么办?你让荀君如何判?”
这王甲虽是乡下人,没读过书,不识字,但是这一番话说得却是很有道理。旁听的乡民们中就有好几个连连点头称是,同意他的意见的。
荀贞笑道:“法者,刑罚也。律者,约束也。法律应该平之如水,这样才能禁强暴。王甲说得不错,按法办事,正该如此。”
王甲得意洋洋的笑了起来,转脸去看程三。程三如遭雷击,他今年四十多岁,只有子一人,听荀贞意思分明是要按律行罚,眼看着便要绝后,顿时失魂落魄,哀痛流泪。荀贞一举扑灭第三氏,如今在乡中的威望很高,他虽然痛苦,却也不敢再替儿子求情了。围观的乡人中有很多都发出了叹息,窃窃私语:“程家就这一个儿子,今因殴父将要被诛,他家怕要绝后喽!”
荀贞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复又开口,说道:“不过,……。”
“不过?”
“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罢。”
乡人们都莫名其妙,不知他为何突然改口要讲故事。在较远处旁听的时尚却心知肚明,想道:“看来荀君也是读过《春秋决狱》的,接下来他大约是要讲许世子止的故事了。”
果然不错,荀贞说道:“你们知道春秋么?本朝之前是秦,秦之前是战国,战国之前是春秋。春秋时有一个国家叫许国,许国国君有一个儿子叫许止。有一天,许国国君生病了,许止很孝顺,就给他找来了一副好药,本是好心,谁知道在吃完这服药后,许国的国君却死了。……,你们说,这个许止是孝还是不孝呢?”
乡人们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回答。“许止弑君”本就是春秋时的一个著名公案,涉及了伦理、法律、动机等等多方面的内容,就算是个法律专家在这里,恐怕一时也说不清楚,而且《春秋》、《左传》、《榖梁传》,包括前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在内,这些儒家的经典著作对此事也都是评价不一,何况这些不识字的乡人呢?
荀贞等了会儿,见无人答话,又说道:“这许止虽然毒杀了他的父亲、许国的国君,但本意却是出于孝心。如果因此就指责他弑君,定他的罪,那么我且问尔等:以后还有谁敢再给君父献药呢?”
——事实上,许止在献药这件事是有做错的地方的。按照礼,儿子、臣子给父亲、君上献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献药前儿子、臣子要先尝,一个是如果不是三代以上行医的医家,是不能请来开药的。依照《榖梁传》的说法,许止在献药前没有尝药;而又依照当代经学大师服虔的说法,许止其实是尝了药的,只是他找的这个医生不是出自三代行医的医家。
——不管许止有没有做错,也不管他是在什么地方做错了,有一点是没错的,那就是他的确是个孝子,因为在他父亲死后,他非常自责,放弃了继承君位,选择了自我流放,流亡去了晋国,自己整日悲泣,没等到第二年就死去了。
这些曲折的内情荀贞没必要对乡民们说,他顿了顿,见乡人都露出了深思的神色,接着说道:“前汉大贤董公仲舒认为,许止虽毒杀了他的父亲,本意却是因‘孝’,故此不当罪之。此即:君子原心。今程三与王甲争斗,王甲以刀刺之,程三之子为救父而伤程三,非欲殴父,而实为误伤。这不是律法上规定的‘殴父’之意。我以为,应如许止故事,不当罪之。”
一言既出,程三和他的儿子呆若木鸡,不敢相信。王甲急了,膝行趋前,叫嚷道:“怎么不当罪?明明就是殴父,为何不当罪?君判案不公,小人不服!”
荀贞勃然变色:“王甲,你和程三素来不和,今日因言争斗,竟至拔刀相刺!要非程三之子救父,你可知,若你这一刀落到实处,就凭你这一刀,我就能治你一个斗伤、乃至斗杀之罪么?你不感谢程三之子,反而还胡搅蛮缠,要告他殴父。你这是必欲要置他于死地么?”
荀贞刚才断案的时候一直和颜悦色,此时骤然变色嗔怒,王甲吓了一跳,脑海里立刻浮现过一个个第三氏族人被捕时的场景,胆气立消,惶恐惧怕,汗流浃背,跪伏在地,不敢再言。
荀贞回转颜色,平息了怒气,又对他说道:“你与程三同居一里,本该互睦相助,平时就算有些口角,也不该挥拳相向,有多大的仇怨竟至动刀?”他原本坐得很随意,这会儿长身而起,端正地跪坐在地,摘去头上的帻巾放在地上,敛起衣袖,整好衣裾,面对着围观的众多乡民,亦拜倒在地,说道,“我身为本乡有秩,不能使治下民知礼守法,我之罪也。”
乡民们从小到大,生长几十年,哪里见过有官吏向自家道歉的?震惊了片刻后,包括程三、王甲及程三之子在内,都忙也手忙脚乱的纷纷拜倒,说道:“荀君自来任本乡后,剪除第三,除灭豪强,我等皆深感君恩!请你快快起身,这不是你的过错,是我们这些乡野愚夫不知礼法,是我们的过错。”
如果说荀贞依照《春秋决狱》来断程三、王甲之案还不致令时尚和那个功曹书佐吃惊的话,那么现下这个场景却就使他两人极其惊讶了。
那个功曹书佐感慨地说道:“县人有的说荀君深刻好杀,是个寡恩的人;有的说荀君赈恤乡民,是个爱民如子的人。众说纷纭。我与荀君素未谋面,本不知何所适从,不知道该听信哪种说法才好。今日一见,才知‘寡恩’之语不足信也。荀君年岁虽不高,与我相仿,但他的德行胜我何止十分!真有长者之风。”对时尚拱了拱手,说道,“时君,在下告辞了。”
时尚惊讶问道:“告辞?你不是说久仰荀君之名,今日来入本乡,若过而不拜不合礼节么?咱俩从官寺一路找到这里,荀君就在面前了,你却又为何忽然提出告辞?”
这个功曹书佐说道:“荀君的德行如峰巅青松,高洁临渊。我今来贵乡,风尘仆仆,身上不洁,不敢拜见。待我回去,等到休沐之日,盥洗沐浴、换过熏香新衣后,再来拜见。”
两汉四百年,前汉民风质朴,重义轻死,明朗直露,后汉儒学渐深,发展为士人重名节,而到汉末,又由好名节发展为清议、清谈,世风也渐变为潇洒通脱、任性率真。这三者一脉相承,再往后就又因战乱等等因素干脆发展成了魏晋风流。这个功曹书佐今天的举动就颇有东晋时王子猷雪夜访戴,兴尽而返的意思,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时尚看着他离去,登车远走,心中想道:“此人这一离去,来日县中必又会再添一段佳话。”
这个功曹书佐所谓“身上不洁,不敢拜见”云云,也许是真心话,又或者也许只是托辞,实际上只是想借此来“邀名”,希望通过自己的这个举动能让县人看到他礼敬贤士的“诚心”,但不管如何,至少对荀贞而言是件好事,至少也能通过此事让县人们知道了他的“德行”有多高。
时尚转回目光,继续看荀贞断案,同时又不禁想道:“当日在先生家辩论过荀君捕灭第三氏是对是错后,先生命我辞去里监门的职务,来拜见荀君,言外之意是要我投到荀君门下了。我虽也很看重荀君,他出身高门,祖父辈都名重天下,本身也有才干,肯定早晚必成大器,但毕竟现在只是个有秩蔷夫,我本以为就算投到了他的门下,短日内怕也只能奔走其门下而得不到回报,却没想到这才短短几日,就因为他的举荐,使我得任了本乡的乡佐。”
他眼里看着荀贞,暗里下定决心:“便不说这份知遇之恩一定要报答,大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烹,只为了日后的出人头地,也一定要尽心尽力地为荀君效命!”
荀贞自来西乡后,收揽的都是轻侠之辈,时尚算是第一个读过书、有点学识的“寒士”了。他的这个决定,荀贞自不知道。在乡民的劝解下,荀贞直起身子,对程三和王甲说道:“程三,你说你和王甲平日不睦,你们同住一里,又能有多大的矛盾呢?今天我就给你们做个和事佬,过去的事儿不再说了!从今天起,你们能不能和睦相处?”
程三感激他的恩德,没口子地答应:“能,能!”
王甲一方面惧怕他的威严,一方面也是被他刚才的举动感动了,亦应道:“能,能!”
荀贞露出笑脸,站起身,亲自把他两人的手放在一块儿,令他们互相握住对方的手,欢喜地说道:“这不就好了么?皆大欢喜!”又立在他们的身前,环顾众乡民,说道,“诸位世居本乡,鸡犬相闻,日后应彼此和睦,守望相助,便偶有口角纠纷,也万不可动辄就粗口、斗殴。若你们平时有什么困难,可来官寺找我,我必竭力相助。”
乡民们都拜倒应诺。
就在此时,有四个人分成两拨,从官道上下来,走至近前。众人看去,却是方才离去的许仲、小任和那两个争缣的乡民。许仲与小任一人带着一个,来到荀贞面前。
乡民们不知这是何意,安静了下来,听荀贞说话。荀贞问道:“如何?”
许仲指着自家带来的那人,是那个四十多岁的,答道:“奉君之令,我尾随其后,听见他连声埋怨,说君坏了他的缣布。”
小任也指着自家带来的那人,是那个三十四五的,答道:“奉君之令,小人也尾随其后,见他欢喜雀跃,只顾着一遍一遍地拿着钱袋数钱,并不可惜缣布。”
荀贞了然颔首,问三十四五的那人:“你可服罪?”
“小人何罪?”
“依律:‘盗赃值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舂。六百六十到二百二十钱,完为城旦舂’。这匹缣布值钱六百以上,你的罪行轻则完为城旦舂、重责黥为城旦舂。你如现在承认,便饶你不黥;你如不肯认罪,我必从重处罚!”
“小人冤枉!”
荀贞挥手,令小任把这人手里的半匹缣、三百钱夺下,吩咐说道:“送去本亭,教本亭亭长依法严惩。”等小任把这人押走,他亲将缣交给四十多岁的那人,说道,“适才因你二人各执一词,难以断案,故此,我把你的缣分成了两半,如今真相大白,这半匹缣还给你。”
四十多岁这人又惊又喜,忙将缣布接过,把荀贞早前给他的那三百钱交出,称谢不已,最终忍不住,问道:“荀君因何知道这匹缣布是小人的?”
“一匹缣长数丈,织造不易。我把它断成了两半,若他真是此缣之主,又岂能不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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