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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座道观-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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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胎啊,这里确实是个养胎的好地方。”江掌柜笑着和胖瘦夫妻寒暄了几句,然后把手里挎着的篮子递给了赵兴泰,“这里面是海螃蟹,新得来的,想来观主应该没尝过,赶着大早给送了来。你帮忙做着,我先去见见观主。”
  “行,这东西交给我,中午您也留下来吃饭吧。”
  “这没问题,你手艺可我比那当家的好多了。”江掌柜笑着应道。
  胖瘦夫妻就见江掌柜点了香烛进去了,不多会,跟着观主一同出了主观,她们的身后还跟这个没见过的白衣女子。
  此时太阳还未出山,六个人围在伙房门口的石桌上用着朝食。
  瘦男人刚刚没从赵兴泰那里问出个所以然来,这会见到观主本人,少不得继续打听:“怎么不见昨晚上那位姑娘?”
  傅杳一边吃着煎包,一边道:“你不都看到了,踮着脚尖走路的,来得快自然也去得快。”
  “那也就是说……昨晚上来的真是那种东西?”瘦男人觉得自己需要再好好消化下。
  旁边,江掌柜却问道:“昨天来了谁?”
  三娘回道:“是小月楼里的今秋姑娘,她得了不治之症。”想到今秋,三娘怜悯叹道:“才十七岁呢。”
  这个年纪,人生正刚刚开始。父母宝贝些的,都还捧在掌心里。可是今秋,却即将走到尽头。
  “才十七啊,确实有些可惜。”江掌柜也跟着叹了一声,“这就是我们的命。基本上那里出来的姑娘,哪个不是一身病痛。不说其他人,就说还算走运的我,也是调理了这么多年,身体才好了些。但就算是这样,依旧生不了孩子,吃饭都得吃软烂的。你别看那种地方光鲜,实际上有好下场的没几个,大多都年纪轻轻没了。有些死了,可能还有个名字;更多的是死了,一把草席裹着,送去乱葬岗随便埋了。”
  这个是三娘和赵兴泰他们都不知道的事。
  他们两个,前者出身富贵,后者家世也不算差,都属于站在平民百姓上面的人物,又哪里知道真正下九流的生活。
  大约是说起了不开心的往事,江掌柜叹了口气,不肯再多说,只埋头喝粥。
  傅杳置身事外地继续用香醋搭配煎包享用着,旁边胖瘦夫妻两脸懵圈。
  他们好像……误入了什么了不得的地方。
  ……
  夜晚,赵兴泰继续在原来的老位置上卖吃的,这时一顶坐轿在他的摊位前停了下来。
  红珠看着他面前架着的粥锅,道:“你不是卖糕点?怎么换这个了。”
  赵兴泰看着面前梳着堕马髻、头簪着一朵金红色芍药的女子,不卑不亢道:“我想着平时忙着没时间吃饭的人,这个时候喝一碗粥应该会舒服很多,就干脆在这里煮了点粥卖。”
  “你还真是好心肠。”红珠说着,从坐轿上下了来,“那给我也来一碗。”她今夜喝了一晚上的酒,现在肚子都是空荡荡。
  赵兴泰盛了一碗粥给她,“这里没位置,你只能站着喝了。”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尊贵人。”红珠说完,又看着粥里的绿叶子道,“这里面放的是什么?”
  “紫苏。”道观周围长了很多,随便采都能采一大把,“这东西能行气宽中,结郁止呕。你们喝下去应该会更舒服点。”
  红珠点点头,看着他道:“你确实是个好人。”
  赵兴泰耸耸肩,“我不这么觉得。这只是厨子该有的心罢了。我也是才发现,吃我做出的食物的人不一定是那些大人物,更多的其实还是普通人。秦淮河两岸的普通人,或许在这种时候就需要这么一碗粥让他们舒舒服服的歇上一口气。”
  “你们这些人说话,就是这么文绉绉的。”红珠捧着碗,将碗里已经凉下来的温粥一口气喝完,用手帕擦了擦嘴角,才道:“以前我家穷,家里没多少米,一锅粥里半锅是紫苏叶子。现在我有银子了,却再没吃过那样的粥。总而言之,谢谢你了,大好人。”
  说完,红珠放下银子,提着裙摆回了小月楼。
  此时已经是深夜,红珠正准备回自己房间,却在进后院时,被人给堵住了。
  今秋冷眼瞧着她,“偷我的东西偷得开心吗?”
  红珠看着面前这个已经陌生了一半的女人,心里却无端的生出一丝气愤,“我偷你的?你怎么不说是怕我取代你而一直拦着不肯我出头?我之前想去试声,是你故意让我着凉坏了嗓子的吧。每次有客人让我唱曲,也是你拦着我让我出去。我从前还感激你爱我护我,现在看来不过都是你的私心而已。”
  “果然是有人捧了,底气也起来了。”今秋冷笑一声,“从前的你可不敢这么跟我说话。不过无所谓了,我的嗓子已经回来了,你如果识相点,以后还是继续夹着尾巴做人的好。”
  “呵,”红珠也笑了,她的眼睛笑看着今秋,眼底却泛着得意,“你嗓子恢复了又如何,但刚从太守府上回来的人是我。”
  “你!”
  “我怎么,我要去歇息了,没空在这给你费口舌。”红珠说着,将肩上的披帛一扯,“你要不服,那我们就手下见真章。”
  她们两人的声音不大不小,不过周围院落路过的人听到却谁都不敢吭声。
  一个是楼里的头牌,一个是很有可能成为楼里下一任的头牌,她们之间的较量,其他人也只能是看看热闹。
  不过自这夜开始,楼里的气氛就开始不对付起来。原本是红珠的客人,最后基本上都会变成今秋的;而让红珠参加的宴请,最后也都会因为今秋的参加,而红珠则被赶出宴会之外。甚至于,从前红珠的恩客,也都变成了今秋的入幕之宾。
  声音重新回来的今秋,容貌上不知为何变得更加迷人。她虽然是歌伎,但是她的一颦一笑,比从前更为勾魂夺魄,令人心动不已。
  一直处于被压制着的红珠,就像夜里绽放的昙花,迅速的绽开,又迅速的凋零。
  而路边粥生意爆好的赵兴泰则成了她心事的倾诉者。
  “你不知道她有多讨厌,”红珠蹲在旁边抱怨道,“偏偏就针对我,难道就因为我从前是她的丫头,这辈子就不能翻身超过她?”
  赵兴泰忙碌之余,对她道:“你现在其实也有了钱,你可以离开小月楼的。”
  “离开?”红珠道,“我不能离开。我不仅不能离开,我还要比今秋更有名才行。”
  “就为了超过她。”
  红珠摇头,“不仅仅是为了超过她。”


第40章 
  对于红珠究竟为什么,赵兴泰也就随口那么一问。他只是一个厨子,对于别人的事好奇心并不重,反正无论什么事,时间总会让它付出水面。
  接下来的日子里,小月楼两位歌伎的争斗成了大家最常谈的谈资。赵兴泰从大家的嘴里知道,红珠被今秋压得几乎爬不起身来。而每每在他夜深了快收摊时,红珠都会出现,喝上一碗热腾腾的紫苏粥。
  眼见着红珠从锦衣华服,渐渐的变为普通的衣裳,甚至头上的金簪都换成了普遍的银簪,赵兴泰越发肯定她现在日子不好过。
  不过对于这,他唯一能做的也只有是她喝粥不收钱。
  一直到进入六月,紫苏老了,没有了鲜嫩的叶子。大约是没了紫苏粥的缘故,红珠便很少来了。
  然后到六月中旬,红珠突然凭着一首新曲从沉寂中向天蹿起,再次为人所知。
  在红珠唱那首曲子的时,已经消失许久的傅杳和钟离再次出现在楼里;而路边正给摊位前排起长队的人群打粥的赵兴泰听到歌声后,都不由朝着小月楼方向望去。
  “她的歌声比一月前好听不少。”傅杳看着旁边的今秋道,“只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进步这么快,看来你越是打压她,她反而越奋发向上。”
  今秋脸色不太好看,“再好又如何,终归是下九流。”
  傅杳不置可否地笑笑。
  不过这日之后,红珠还是再次冒了头。
  她靠着这首新曲给她写的词,渐渐有了自己的立足之地。而当别人跟着学会唱之后,她却又很快的换了第二首脍炙人口的词。等到大家再次学会时,她又能拿出第三首来……
  这些词每一首词都极好,好到甚至整个金陵城的文人,都没几个人能写出这样的佳作。以至于这三首词被传开后,都惊动了太守,传了红珠前去他面前弹唱。
  傅杳听完这三首词之后,却是看着天上的星空,“终于等到你了啊。”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观主会发出这样的感叹,但是赵兴泰和三娘莫名都从这句话里感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杀意。
  在他们看来,观主这个人虽然有时候不着调,还又穷又抠,也没什么同情怜悯之心,但性情却不嗜杀。这还是观主唯一一次,在他们面前丝毫不遮掩地流露出想杀一个人的意图。
  “您没事吧?”三娘小心的问。
  “我怎么会有事呢。”傅杳一笑,“我只是太过期待接下来的相遇。不过在这之前,我要去找一把锋利的刀。”
  “您要什么样的?”赵兴泰警觉道,“我带来的那把要给您做菜,那把不行。”
  “哼,瞧你那抠门样儿。”傅杳嫌弃道,“我去邻居家走一遭,你们随意。”
  说完,她就消失在原地。
  留下三娘和赵兴泰大眼瞪小眼。
  “你有没有去过邻居家?”赵兴泰问。
  虽然他好奇心不是很旺盛,但是他挺乐意去脚下的邻居家拜访的。
  三娘摇头,“有点想去,但是去不了。”
  “你去不了?你们当鬼的,不是能穿墙吗?”赵兴泰道。
  “钟离公子设了禁制,一般人没他同意进不去。”
  赵兴泰沉默了一会儿,道:“可是放咱观主进去,这就不相当于把老鼠放进米缸了吗?”
  三娘:“……”
  然后她后退了一步,对赵兴泰道:“以后你离我远点,我把观主宰了你的时候血溅我身上。”
  ……
  傅杳去隔壁邻居家待了多久,三娘不知道。不过在第二天,三娘见自家观主手里的玩物从玉折扇变成了一把精巧的匕首。
  那匕首呈一种蛇形,上面镶满了金玉宝石,尽管这样,那幽冷锋刃上折射出的光芒,仍旧压过了满头华翠。
  “您现在和钟离公子关系那么好了?”这匕首,单单是看上面的珠翠,就价值不菲,钟离公子说给就给,似乎太反常了些。
  “屁,”傅杳一脸晦气,“这是我一百两银子一天租的!死抠门说这是什么宫廷御物,我想跟他砍价都不许。你说说,看他模样清风明月的,这怎么就这么抠呢!”
  对于这种问题,三娘选择沉默。
  这不是她能议论的人。
  虽然钟离公子为人比较刻板,但是她心里却很清楚,钟离公子的形容举止和她所见过的世家大族郎君一样,都气质从容,举止有度,这说明他来历不凡。
  只是她从未听过雁归山下有大墓,不然的话,她也能查查这位钟离公子究竟什么来历。
  在傅杳把匕首准备好之后,秦淮河这边,红珠也迅速成长为一有新曲要唱,秦淮两岸其他青楼就别想做生意的大红人。
  而与此同时,今秋也查到了给红珠写曲的人是谁。
  “再这样下去,你可就不妙了。”旁边,傅杳有一下没一下地玩弄着手里的匕首,上面的珠光吸引地周围的客人频频往她手里看来。
  今秋垂眸给她倒了杯茶水,温声细语道:“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
  “你要去勾引他?”傅杳道。
  今秋看向傅杳,“这就要多谢您给我的美貌了。”
  “那祝你马到功成。”
  今秋拜离后,摇曳着袅娜的身姿朝着另外一处楼阁走去。
  傅杳望着那重重纱帐,手里的匕首上玩转个不停,冷光浸着丝丝寒意,像是下一刻就要将面前的一切撕碎一般。
  “不能着急。”傅杳伸手掩住了匕首的光,“至少得等这笔交易完成。”
  都已经等了这么久了,她不急于这一时。
  半个月后,秦淮河传出一个令所有人兴奋的消息——昔日主仆,而今是对手的今秋和红珠彻底撕破了脸皮。她们两人为了争夺写出那位三首词都被太守称之为传世佳作的苏林秋苏公子,而选择在八月十五那日比试歌技,谁赢谁就是小月楼第一当家歌伎,谁若是输了,那谁就要离开秦淮河,从此封喉。
  秦淮河上从来不缺热闹,这消息之所以令人兴奋,一部分是因为两个女人的赌约,而更大的一大部分,是因为两个女人能为一个男人争风吃醋到了这种众人皆知的程度。更何况,这两个女人都还是叫得上名的美人。这极大的满足了男人的虚荣心。
  “八月十五?”傅杳看着天边的弯月,“那时间快到了。”
  只可惜了那么美的月色。


第41章 
  八月十五,眨眼即到。
  道观里的众人也意思意思对着月亮分了块大月饼,接着就各干各的去了。
  胖瘦夫妇见观主他们又要出门,虽然有心想凑这个热闹,但最后还是决定以肚里的孩子为重,留守在道观里。
  “天天晚上都出门,这是去哪呢?”瘦男人嘀咕道。周围都是荒山野岭,难不成半夜是去作法?
  傅杳一行人下山到秦淮河时,时间刚刚好。小月楼里高朋满座,两大歌伎比试的前奏已经过去,马上就要进入今夜的重头戏。
  见到傅杳和钟离到了,认识他们的龟公立即带着他们去了老位置。那里,今秋正等着他们。
  “怎么不在后面准备?”傅杳靠着今秋坐了下来,她能嗅得到今秋周身缭绕的死亡气息,这气息让她很舒服。
  今秋笑道:“再准备也就这样了。与其在后面孤零零的,不如到前面来看看热闹。再怎么,也是最后一次了。”
  傅杳颔首,没再说话。
  这时,他们的下方,一身红衣的红珠怀抱着琵琶款款而出。
  不得不说,虽然只过了三个月,但是现在的红珠和当初的小红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像是脱胎换骨般,红珠的一颦一笑中,已经带了抹青楼女子都有的风情,这也标志着她已经接受了现在的身份,甚至能很好的利用自身的优势,来获得男人的青睐。
  琵琶声响起,红珠的歌声也随着乐声渐起,“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这首与当下时兴的诗词风格所不相同的秦调,搭配着琵琶独奏,又有妙龄少女柔肠千转的嗓音缓缓唱出,词中淡淡的愁绪在这月色中纷飞,慢慢捆住了楼内楼外众人的心。
  这本该是团圆夜,可很多人却不得团圆。
  念此,欢声笑语渐渐淡去,夜色之下,不知是谁轻轻叹了一声,与同桌举杯默饮。
  等红珠一曲结束,四周安静了片刻,又轰然叫起好来。一首曲子,能把他们心中思而不得的愁情唤起,这功力已经不凡。
  傅杳也有些意外,红珠能进步这么快,比起今秋来,倒是更像天生适合吃这碗饭的。
  今秋看着台下的红珠看了许久,一直到红珠站起身来,两人楼上楼下隔栏相望,她这才起身,朝着楼下走去。
  她们在楼梯上相遇,今秋不急着下去,而是驻足道:“虽然你确实有天赋,但今夜你输定了。没有了嗓子的黄鹂鸟,以后还是踏踏实实当个普通人吧。”
  说完,她才继续朝着楼下走去。
  红珠心里不服,但今秋已经走远了,只能是等结束再说。
  不过结束后,她们俩中的一个会彻底离开,以后应该都再见不到了吧。
  想到这,红珠上楼后没有去后台,这是在栏杆边坐了下来。
  下方,今秋已经调整好弦,开了嗓子。和红珠先弹后唱不同,今秋率先清唱出声,“明月几时有……”
  这一开口,起先还没什么动响,待唱到“今夕是何年”时,场中文人墨客皆都倾耳细听,在心中仔细品味了起来。就连是对这不感兴趣的钟离都被引去了目光。
  被众人注视着的今秋却像是浸入了自己的思绪中一般,嗓音多了一份深沉的压抑,“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唱到这里,她情绪越来越低,眼角甚至有泪滑下,而待到最后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时,整个人又豁然开朗,像是放下了一切,最后含泪朝着楼上一笑,结束了琵琶的最后一个音节。
  她这压抑着的悲意与词的美好祝愿糅杂在一起,比起单纯的情绪更令人心绪起伏。
  半晌后,钟离率先抚掌赞道:“不错。”
  有他开了头,周围才像回过神一般,赞声四起。
  钟离旁边,傅杳同样在拍手。这一首词,将来唱的人会很多,但再不会有人像她这样,一边被死亡吞没一边还心向明月。
  比试到这,结局自然不用多说。今秋成功压过红珠一筹,稳固住了她小月楼乃至秦淮河第一歌伎的名头。
  红珠苍白着脸,有些踉跄地朝着后院走去。
  她是想过她们中必定会有一人离开,但是她没想过最后走的会是她。
  在她回到后院时,却见已经有两个人在那里等着她,而他们的手上还拎着一个包袱。
  见到她来,那两人把包袱丢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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