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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人知面不知仙-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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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公子很博学,认得很多字,诗也做得很好,大家喜欢讨他的字画回去观赏,没纸垫鱼刺了还能拿来装鱼刺,好用又好看。
他也不在意,有时还会问问邻居是不是没纸包鱼刺了,没有的话就去他屋里拿,管够。
因为长相着实出众,文采又出彩,整个人清清冷冷的,村民都不敢喊他名字,就喊江公子,后来他受村长所托教村里的孩子识字,大家又喊江夫子,
相处久了,村民知道,江夫子最宝贝的,是始终拿在手里的玉簪,每天都得拿着软帕擦拭好几回,整日不离身。
江夫子最讨厌的,不是刮风下雨,而是月圆日,每到这时候,他就会搬椅子在庭院里坐着,皱着眉头盯着圆月。
村民归结于这是文人雅士的情趣之一,他们农民靠天吃饭,只关心下雨太阳,收成好不好,月亮圆不圆不影响庄稼。
江夫子对着月亮皱了几十年的眉头,直到有一年,夫子珍爱的簪子插在了夫子的夫人头上,他也不再对着月亮皱眉了,村民都说,那夫子的夫人说不定是月宫的仙女,因为下凡来了,所以夫子也就不望月了。
村名听江夫子叫其娘子小九,所以就顺口叫九婆婆。
九婆婆和江夫子恩爱得很,两人总是早早起床,九婆婆送江夫子到学堂,江夫子再从学堂把人送回来,村民都说这傻得可以,两人却乐此不疲。
五年后,江夫子不行了,是在学堂晕倒的,众人将他抬回家时已经只能出气,不能进气。
九婆婆握着他的手不放,湿了泪眶,不言不语。
明明身体已经冰凉的江夫子却睁开眼,叹气,“本来要走的,但想到你一定得哭了,便怎么都迈不开步伐,幸好和阎王还有点交情,我就再陪你一些时候吧。”
江夫子死而复生的事传遍了村子,连外村都传遍了,村民都说他心善,这是死了后成菩萨又回来了。
两年后,九婆婆去世,据邻居说,江夫子帮着换的是出嫁才穿的喜服,九婆婆的头发梳得妥妥当当的,发间只戴了白玉簪。
江夫子也穿着新郎服,敲开邻居家,给了丧葬费,邻居跟着他回家,只见他躺在九婆婆身边,牵着她的手,两腿一登,也死了。
第92章 番外二
鬼王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成为鬼王的,只是从地府醒来,没人管他理他,阎王说他非鬼非妖,爱去哪去哪里。
他就来到凡间。
明明记不起以前的事,但他对书墨却异常喜爱,整日都游离在书屋里,他觉得自己可能是历届以来最喜欢看书的鬼王了。
他能说话,却不喜欢说话,反正他碰到的妖怪和鬼都打不过他,所以他就一直呆在到凡间遇到的第一个书屋里。
春天,他就躺在院子里的杏树下吹风睡觉,有时候睡醒了已经过了一个月,身上盖满了落叶。
夏天他就听那些儒生读书,有时候看那些儒生做出来的文章狗屁不通,他就小施惩戒,让青杏砸在那些儒生头上,想着自己若是做文章,必然得比这些凡人好上一万倍。
有时候一时兴起做了文章,左看右看十分满意,却又苦于无人可看,最后只好自己评价一番,然后作罢。
虽然讨厌那些总是做不出狗屁不通文章的儒生,但一入秋,那些儒生便不会再来了,他便坐在那些人的位置上整天发呆,晚上帮着书屋赶老鼠,不让那些老鼠把书咬了。
冬天他便在书堆里睡觉,等一睁眼,往往春天就来了。
春夏秋冬,一年又一年,来书屋读书的面孔换了又换,夫子老了,然后有一天不再出现,换上另外一位夫子。
他知道凡人是会死的,自己会活很久。
有一天,再也没人来书屋了,书屋的书都被搬走,房屋也五人再来修缮,他便换一个书屋,继续春夏秋冬过着。
他不需要计算时间,只知道有很多鬼找到他,要投入他的门下,后来那些鬼在外有的作恶,就将罪名都推给鬼王,世人所惧怕的鬼中又多了一种。
传闻鬼王掌管世间所有的恶鬼,被他看一会就会立刻被夺取魂魄,而且永世不得超生。
鬼王戾气极重,民间所有恶鬼都是他指派而去。
鬼王当然有听儒生说过,还看过凡人手里鬼王的画像,青面獠牙,八只手八只眼睛,还有凶恶的坐骑。
他不管这些,只是百无聊赖的活着,从一个书屋转移到另外一个书屋。
从地府醒来到现在,他记不起有多久了,至少两百年是有的,凡间皇帝都换了好几个了。
秋天,他在树上睡觉,隐约察觉一道目光,低头。
“你长得可真好看。”梳着羊角辫的女童笑得露出满口乳牙。
只一眼,鬼王就觉很喜欢这个小姑娘,他跳下树,蹲下,细细打量这凡人孩子。
“好厉害。”女童拍手,仰面看着,“那么高。”
他弯腰,示意对方爬上来,背着那小小的身影飘到树上,再飘下来。
后面女童闹腾得很,他却心甘情愿背着她上蹿下跳的。
傍晚,女童要回家了。
“你叫什么?”
他一愣,从醒来到现在,自己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叫什么?
“不行,阿爹要回来了,看不见我估计得生气,我得走了。”
鬼王看着她蹦蹦跳跳跑出书屋,胸腔里忽的腾出一股气,闷闷的。
女孩刚跑出院子,就看见街角小小的人儿站着,看见她就是眼前一亮。
“哼!”
“九婴。”男孩赶紧拉住她。
“死星宿,你不是更喜欢和铁蛋他们玩吗?我自己也能玩得很好,今天还交到了一个新朋友。”
“我不和他们玩了,只和你玩,只想和你玩。”男孩拽得更紧了,“别生气了?今后我只陪你玩。”
“这还差不多。”女孩儿这才转阴为晴,仍男孩牵着回家去了。
次日,她想着昨天新交到的朋友,想带星宿去看看,星宿认认真真的拒绝了,因为他要读书,腾不出时间去玩的。
九婴一气之下又跑去了书屋,刚进门就看见那好看的叔叔站在门口。
今天她带来了糖,含着美滋滋的可好吃。
“你是不是忘记自己叫什么了?”
鬼王感受着口腔里甜到发腻的触感,犹豫着点头。
“我叫九婴。我爹娘说,在我出生的时候家里来了仙人拉,仙人给我取的名字,同遇到仙人取名的还有星宿,星宿是混蛋,我再不愿意和他玩了。”
九婴么?真是好听的名字啊,鬼王狠狠想了想,但还是没想起自己叫啥。
九婴想玩骑马,他就当马给他骑,想飞高高,他就带她飞到树枝上,与鸟齐平。
九婴说:“你才像是我最好的朋友嘛,星宿只知道读书,都不肯陪我玩。”
“你。。。。明日还来吗?”鬼王迟疑着开口。
“原来你会说话啊!”话音刚落,九婴赶紧捂嘴,不好意思笑笑,“来的,不过你也得交新朋友才行啊,这样就不会孤单了。”
孤单么?鬼王愣怔,终于知道昨天送走女孩时胸腔里的闷顿是孤单。
隔天,九婴再来时,他往对方小小的手掌里放了两颗糖,看到女孩笑得眼睛化成了月牙,鬼王有了期待。
这个夏天,他白日就开始站在门口等着,看到女孩就会很欣喜,看不见她就会很失落。她只来玩几个时辰,他却愿意花上一天去等待。
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唯一让他疑惑的,是终究还是想不起自己的名字。
秋天要过去了,鬼王问九婴:“你愿意和我走吗?”
“走?去哪里?”
“哪里都可以。”
九婴回家,奶娘赶紧带她去洗澡,这大小姐可真是在外面玩野了,若是老爷见到了,又得念叨了。
洗好澡才知隔壁家小公子来了,她哼哼唧唧了一会,才嘟着嘴去了大厅。
“小九。”
“哼。”
“别生气了。”小星宿紧张的拉了拉,都快哭了。
“你就去读书吧,别来找我了,白天读中午读晚上读。”
星宿不说话,但还拉着她,今天好不容易才跑出来的,他可不想那么快回去。
九婴斜眼看着玩伴,其实娘亲说过的,他每天要起很早,家里的夫子一个接一个,连早饭都得看书,她只是想让他多来找找自己。
“走吧,我们去捉蛐蛐玩。”
“小九。”星宿拉住她,:“很快我就得回去了,稍后教我射箭的夫子要来。”
哼!九婴把人往外推,“那就去忙你的好了,我要走了,和新交的朋友离开!你就和书做朋友好了,也可以和铁蛋做朋友。”
大人都在旁边笑呵呵的,不把小孩子的话当一回事,倒是星宿急了,“去哪里?什么新朋友?”
“就是新朋友,总是陪我玩的新朋友,他比你好一万倍!”
虽然嘴上这么说,九婴还是有些犹豫的,应该是没有一万倍拉,大概多根手指的长度,或者更长点?
被这一万倍吓到,星宿慌了,红着脸小小声道:“爹娘说,只有现在认真读书,长大了才能娶你做新娘子。”
担心她在自己看不见的时候真和人跑了,星宿着急,“我这就和爹说去,我不读书了,你别走。”
九婴抓了抓头发,偷偷看了看涨红脸的玩伴,“那就。。。。不走了吧。”
书院门口,鬼王依旧等在门口,看着熟悉的小身影出现在街角,牵着小手到院子里,一挥手,井里就冒出一股水柱,水柱拖着装着水嫩嫩杏子的竹篮。
“可甜。”
他笑,不枉费他挑拣了一夜,手里被塞了一个大杏子,两人蹲在井边,吐了一地的杏核。
吃完杏子,九婴砸砸嘴,拍了拍圆滚滚的肚皮。
“我决定了,不能和你走。”
看着她小大人的模样,鬼王有些落寞,“为什么?”
“因为我得成为别人新娘子,我走了,他找不见我,会哭的。”
是这样么?鬼王点头,坐下,看着旁边小娃娃乱晃的小脚丫。
是啊,凡人是要娶妻生子的,而且她也会长大,也会老去和死亡。
九婴从怀里掏出一本册子,“星宿说,人人都有名字,有名字就会有想起来的时候,虽然我不能和你走,但可以帮你找名字。说不定你看着看着,就能想起来自己叫啥了。”
鬼王点头,把头垂得低低的,配合她的身高,一大一小挤在册子前。
“这个字怎么读?”
“峰”
“这个字呢?”
“舔”
“这个字呢?”
“。。。。。。。”
这个场景有些熟悉,树枝上黄鹂鸟叫得欢快,他渐渐有些失神,恍惚间,有谁也是捧着书这么问他,声音清清脆脆的。
橙黄色的夕阳透过两人,能看见空气里细小的尘埃,能听见身旁稚嫩的童音,他目视前方,豆大的泪珠却滚滚涌出,砸在手背上。
次日,九婴又来了,这次却没人在门口等着她。
她将书院大大小小的角落都找遍了,却找不到新交的朋友。
只不过一夜而已,昨日两人坐过的地方已经扑上厚厚一层落叶,扫开落叶,那本册子还在。
风将书页吹得霍霍作响,恰好停留在被朱笔勾起的页上。
“李?”
她发了兴致,翻了翻书,果真在另外一页找到同样被朱笔勾起来的字。
“司。”
这是什么字来着,夫子未教啊,若是星宿在这便好了,他读了那么多书,一定是懂得。
她想带着书回去问玩伴,风把院子里的落叶吹得霍霍作响,她回头望落叶翩飞。
“鉴!夫子有教过的。”
“李司鉴!”
第93章 番外之秀才黏上了奇怪的玩意
宝眷是一株狗尾巴草,她觉得自己还是蛮幸运的,渡劫的时候有个很厉害的仙人帮了一把,让它躲进屋里,不过仙人受伤颇重,她很内疚。
她是见过那仙人的,当初将一女子差点打死的也是他,后来独自来到这里种花的人也是他。虽然是个坏人,但毕竟受到了恩惠,她便偶尔带点水果和山泉水过去报恩。
一日对方生病了起不来,她便帮忙把那些宝贝花给浇了,对方没说什么,倒是以后她再来时,偶尔两人也会简单交谈。
再后来,那人病得越来越重,就走了,她答应会照顾这些小雏菊直到当年女人回来为止。
那个女人最后还是回来了,看了花田便走,她身边跟着的鬼烧毁了花田。
宝眷无处可去,于是去凡世间修行,可是兜兜转转了好几十年,始终学不会凡人的弯弯道道,好几次还差点被捉住当新鲜玩意儿。
她又回到那片花田,重新种起了小雏菊,守着花海。
唉,那个男人到底走不走啊,这样站了好多天了,好恐怖啊!
狗尾巴草精趴在窗台上,只露出两只眼睛,直勾勾盯着站在花田中的男人。
这人她认得,不就是很久以前烧了花田的人么?
算了,爱站就站,爱烧就烧,反正这小雏菊好养活。
她不再理会,自个干自个的去。
艳阳,刮风,下雨,他都在,有时候站着,有时候坐着。
一日雷雨闪电轰鸣,狗尾巴草精习惯性往窗外一看,可不人还在么。
叹气,下床,学着凡人的样子撑着纸伞出门,迎着风雨跑过去。
“给你。”
男人不接也不说话,她举累了,干脆把伞往人后颈衣服一插,后退看了几眼得意之作,觉得甚好,这才继续回屋睡觉。
她这么做上了瘾,如复一日,她经常去换伞,对方不说话她也不闹。
一日一黄鼠狼精找上门来,它看上了这个地方,想把狗尾巴草精赶出去。
如同雕塑般的男人提着黄鼠狼精的尾巴毫不客气的甩出好远。
“你真厉害!”狗尾巴草精竖大拇指。
往后,她倒是不怕这男人了,有时候在花田里扒野草的时候,忙不过来时还会让男人顺便抬个水浇个花。
最开始男人还很冷漠,她叫了好多声才肯提个壶扒个草,身上总有一股生人莫近的疏离感。
狗尾巴草精发挥了厚脸皮精神,在接触了无数冷冷的眼神后,终于撬动了这块石头,当她满手泥土喊着水的时候,那人知道主动提水站在一边。
雏菊的面积越来越大,开得越来越好,他却要走了。
那天早晨,狗尾巴草精看着他把纸伞收好,转身往田埂的方向走,有些不舍的追了过去。
“你要走了嘛?”
“。。。。。。”
“要去哪里?”
“。。。。。。”
“要不要留在这里?”
她挺不好意思的,毕竟这里真的很无聊,多个人多个说话的伴啊。
男人停下,摇了摇头。
狗尾巴草精想着送人一程,但到了目的地之后又想着再送一程,送啊送的就跟着走了好远,小屋子都看不见了,花海也看不见了。
男人很厉害的,妖怪都不去惹他,连凡人看了他的样子都知道此人非善类,她却觉得还好嘛。
她一个人呆着已经很久了,感觉很孤独,那个男人看起来也很孤独,所以想跟着他。
两人穿过喧嚣的街道,也走过人迹罕见的山河,她不说离开,男人也不赶她。
一日到一俊秀的山峰,山上灵气颇重,是个修行的好地方,她像往常一样嘀嘀咕咕的说了好多,语气难掩对这里的喜欢。
男人忽然将她抱起跃向了山峰,山顶景色更加秀丽。
“你在这里修炼。”
狗尾巴草精一愣,“原来你不是哑巴。”
男人一顿,默默往山下走,陡峭的山壁如履平地,很快便到了山脚。
这里灵气颇重,确实是个修炼的好地方,鬼王难得为别人考虑了一番。
狗尾巴草精是半夜追上的,十分生气,生气得化形,道幸亏一路问了其他草木精,否则非把人跟丢不可。
“你让我在那修炼我就在那修炼了?我偏不!我就要跟着你!就要跟着你!”
鬼王默默看着肥硕的狗尾巴草在地上滚来滚去,觉得黏上了个不得了的东西。
今夜夜可圆,两条人影一前一后走着,一个沉稳,一个蹦蹦跳跳。
“我说,咱们下一站去哪啊?今天在山上山茶精告诉我,说不远处有个镇子,镇子上有一个凿出来的泉眼,那泉眼里的水可清甜了,我想喝。”
“。。。。。”
“你就满足一下草木精怪小小的愿望?”
“。。。。。。”
“我想喝泉水。”
“我想喝泉水。”
“我想喝泉水。”
“闭嘴。”
“你会带我去的对吧。”
“对吧”
“对吧”
“对吧”
“嗯”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是没有这篇番外的,当时写的时候还未有感触,后来全文发到终章,觉得秀才真是太孤独了,所以临时决定再写一篇番外,希望有个人陪陪他。秀才嘛,就应该要个话唠陪着,狗尾巴精没经历过太多,最适合他拉~他们都很孤独,孤独的人最知道孤独的苦,所以即便未有爱情,能陪伴一路走下去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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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看到末的都是真爱拉,此文其实还有很多缺点,可是大家都很温柔,一直都在说加油加油之类的,写文嘛,很多时候都会产生怀疑,觉得这也不好,那也不好的。有好几次我自己都觉得写得很糟糕,但偶然看见有读者留言,又会鼓足了信心,所以小天使们真的帮助超级大的,再一次感谢大家愿意花时间看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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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最后再推一下目前连载文
《重生芳龄六十岁》
文案
苟兰花穿越后的新身体很麻烦,肩不能扛腿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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