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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过得很好-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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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像是,传闻如此优秀的某学长,因多个处分在身无法保研之后,竟然抵御住了考研大潮的冲击,成为大五为数不多决定毕业后应届就业的优秀毕业生,被学弟学妹们盛赞拥有隐士风骨。
斯剑的形象从这样一个个小故事中脱胎走出,于是低年级小学弟心中,师兄要么是个长发垂肩,两颊凹陷,武艺高强替天行道的郭靖式人物,要么是个羽扇纶巾,衣带飘飘,博览群书飘逸出尘的陶翁式的避世高人。
谁也没想到来无影去无踪的神秘大佬竟是打着耳洞坠朵银色玫瑰,甚至常常醉酒夜不归宿的夜店小王子模样。
这也是陈琛初遇斯剑觉得陌生,以至于完全没能把人和传说对上名号的原因。
空无一人的走道里早早关了大灯,他抄手走进黑暗的甬道头脑却越发清晰,就好像有只手不断地拉着脑海里的进度条,叫唐宵征从始至终说过的话如同放电影一样的重复放映。
从初次见面床底之间的那声叹息起,到自己问出那人是不是陈琛时的一阵迟疑,再到先前房间里低声下气的一句求你。
唐宵征说陈琛不能喜欢自己,他求而不得的那样深情。
可斯剑抬起头,懒散的眸子里聚起四面八方的火星,他的确是为陈琛而觉得不平。
他发觉自己一直以来都想错了,今天以前,他以为唐宵征是款款深情的琼瑶女主角,期期艾艾得不到陈琛的首肯,甚至不惜出此下策想要找个替身,可如今他才发现不是的。
陈琛从来都不主动,他是雄狮圈地里长起来的幼兽,不知自己浑身浸透了唐宵征的气味,也不知自己从来就没有自由,甚至不知自己离开圈地还有没有能力自由地捕食。
他是唐宵征蛛网里挣扎的蚊蝇,唐宵征不向他靠近,可唐宵征也不放他远离,但凡遇见胆敢接近陈琛的外人,唐宵征还要呲牙警示赶跑外来的探视。
唐宵征把陈琛当做什么呢?下不去口,却舍不得丢掉的一块鸡肋,还是能否享用全凭自己心情的一份备餐?
斯剑揉揉眼睛,他从此时的陈琛身上,看到许久以前的自己。
第二十九章 ——倒霉的斯剑(一)
斯剑总是耻于承认过去,也极不擅长处理细碎繁杂的柔情,大多数时候,他都直来直去的有些放肆,好像除了眼下手里握着的全乎的东西,其余什么也不在乎。
可事实上,多年来往的兄弟们,任谁都知道,他是个长情专注且忌讳很多的人,他曾有过男朋友的。
那是许多年来唯一一个,在他心里踏踏实实安家落户住了很久的人。
不情不愿地想着李柬那个不可回收的人形垃圾,斯剑皱眉推门进了自己的房间,转身摔进被褥里,口鼻陷入软软的布料。
呼吸之间尽是温热的二氧化碳,这让他有些头晕,想来多半是气的。
李柬是个直男,当然,在没遇到这人之前,斯剑自己也是。
他还记得高中入学伊始,自己翘脚听着每周一节的心理辅导课时,年轻的女老师站在讲台上总结,“在我们心理学中,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现象。但双性恋就不是这样说了,双性恋属于变态心理学的范畴。”
彼时斯剑叼着一根圆珠笔,牙齿咬合就翘起了笔尖,他踢了同桌的凳子脚,吊儿郎当,“这莫名其妙的课上来有什么用?”
他以为这些东西永远也和自己扯不上什么关系。
但世界的运行也许的确遵循着墨菲定律,越是笃定不会发生的事,越是有可能结结实实砸在自己头上,斯剑很快就被打脸了。
在他呼噜呼噜端着碗,喝掉长寿面的最后一口汤,标志着自己正式进入了十五岁的这一天,门外嘈杂喧哗,间或传来金属碰撞的噪音。
斯剑摁灭了电视,趿拉着拖鞋开门往外瞧了眼,并不知道几步之遥那个沉稳宽阔的背影,即将掺和着融入自己的生命里。
李柬那年二十七,带着自己瘦削矮小的母亲,从此搬进了斯剑家的对门。
老旧的家属院住户不多,每栋楼都只有6层,所以没有安装电梯,妈妈张晓莹一反常态的热情直爽,推着他去给邻居送点小东西,她笑吟吟地说,“远亲不如近邻,大家好好相处,彼此有个照应。”
斯剑抱着一篮子鸡蛋敲着李柬家的大门时还有些纳闷,他不明白怎么妈妈看起来这样高兴。
直到门扇在眼前打开,露出烟熏火燎的厨房里一道佝偻的背影,一声招呼清晰地传出来,“妈!你忙着,我来开门!”
他突然隐约的明白过来,远嫁他乡的母亲,除了父亲一家,从来也没个多么体己的伴儿,大概是有些寂寞的。
于是斯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不是自我介绍,“阿姨刚搬过来,人生地不熟的,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去找我妈妈,她每天都在家。”
李柬一愣,把门推地更开了些,“你是……”
“哦,我住对门。”斯剑眨眨眼,回过神来,指指自家的方向,又抬了抬手里的竹篓,“给你们送点儿东西。”
李柬微微躬身,毫不推辞,从他手里接过东西,抵着门扇让开了道路,嘴角弧度弯的很有些温柔,“谢谢你。方便的话,过来一起吃顿饭吧,叫上叔叔阿姨一起。”
于是“鸡蛋外交”换来了一桌简朴实在的搬家宴,独生子斯剑从那天起,好像多了一位大哥。
张晓莹有时择着菜跟李柬妈妈扯闲话,总会说,“你们李柬本事大,管得了我家这个。你是没见,这小子在家脾气可大了去了!”
斯剑本不喜欢听妈妈这样编排自己,可某次正巧与李柬一同上楼,李柬闻言拍了拍他的脑袋,嘴角噙笑说句“是么?”,他就软了态度,不满和别扭全都飞的不见踪影。
他晃一晃脑袋,头发蹭着李柬的手心,并没有察觉自己对李柬言听计从的原因。
其实张晓莹没说错,斯剑叛逆期的时候的确是不服管教,上了很好的高中,却打入学起就心浮气躁的不愿踏实学习,因此成绩一落千丈,就更加觉得做题委屈。
他顺风顺水长到那样的年纪,从来不曾受过挫折,只好用不在乎来伪装自己,好像散漫随意就能改变事实。
陷在恶性循坏里无法自拔的时候他看见席慕蓉一句诗,觉得好像是自己写的日记——坐在课桌前望着窗外,觉得不论做什么,都比读书有趣。
斯剑那时钻了牛角尖,学不进去的课上藏着个小小的MP4,收在笔袋里看电影,靠着想象自我安慰,向往着学习以外的世界,渴望着校园之外的江湖。
好在他只是有些莽,但表面看起来还称得上听话,空怀一颗想要浪迹江湖,搏打拼杀的贼心,却没有结拜大哥,混迹帮派的贼胆,只能做做精神上的陈浩南。
遇到李柬之前,他唯一认可的男人是学校的涛哥。
涛哥的校服外套里总是穿着一身纯黑的T恤,每天上学骑一辆粗犷极简的烤漆挂牌摩托,每每点火起步就好似引擎里炸响了一管雷,即使保卫科嚣张的吴大爷堵在门口,也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逞几句口舌。
彼时斯剑还穿着蓝白相间的面口袋,内里是同款涤纶短袖衫,夏天站在太阳底下,能闷出满头满脸的汗,他每天上学都骑着明黄色的折叠小自行车,逢上下雨天总溅得自己一身泥,哼哧哼哧登到学校,若是忘了进校门要下车,就跟吴大爷针尖对麦芒吼上那么几句。
他觉得涛哥是个狠角色,只是到底有些骨气不愿做舔狗,是以直到涛哥被开进学校的警车带走,彻底消失在学生的视野,也没人知道斯剑曾经如此仰慕一个“恐怖分子”。
除了李柬。
斯剑人生最没出息的时候,就是涛哥丧眉搭眼被警察拷走的这一天,他憧憬向往的江湖生活轰轰烈烈拉下了帷幕,在校报边栏和学生的课余闲谈里,心目中神气威风的涛哥成了个卑劣猥琐不学无术的下等人。
斯剑人生头一次,谨言慎行。
他紧抿着嘴,只在人群中大喇喇挥手附和了一声,“就是!混着的能有什么出息,都是傻子!”
晚自习他耳根烧的通红,回想之下觉得那些话都像扇在自己脸上,说不出口的理想彻底崩塌,甚至有些怀疑自己的人生观。
斯剑找老师请了假,谎称头晕心悸草草收拾书包走人,回到自家楼下的时候,遇上李柬正从车上下来,“没上晚自习?”
斯剑停住,叹了口气,“我请假了。”
李柬刚刚穿好外套,长臂一展探到他的脑门,温热手背贴了上来。
斯剑是跳开的,像是被什么脏东西碰到,狠狠抹着被碰到的地方,“我没发烧!”
李柬说不上脾气多么好,那只手落下来一把揪住斯剑脑后的头发,逼着他抬头,面色沉静的宛如一潭死水,“你怎么了?”
单元门口的雨棚上悬着夜灯,此时应声而亮,映出李柬右眼眉弓之上的一抹疤痕。
斯剑曾经最喜欢这个,他觉得这是男人的浪漫,想李柬大概曾经也是个风里来雨里去刀光剑影中脱身而出的硬汉。
可现在情况变了,斯剑浑身难受,总觉得这人大概也是扫黑除恶的对象,上不得台面,他挣扎着压低声音怒吼,“别他妈动我,放开!”
李柬被这股莫名其妙的排斥气笑了,他从来也没多好说话,闻言反倒进了几步,拉开车门硬是把斯剑扔进了后排座位,“滚进去。”
斯剑磕在后门把手上,脑袋嗡嗡地响,正想发火,被李柬狠狠甩上车门的动静吓的噎了回去。
李柬大他两轮,早是个成熟的男人了,斯剑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再逞能估计要吃亏,于是缩在角落,攥着书包带紧抿嘴唇。
“心情不好?”喘了许久之后,李柬平缓了情绪,看他,“说说吧。”
斯剑盯着他的眼睛,突然就有些委屈,他嘴角颤抖,最终也没压住瘪了下去,硕大一颗泪珠顺着眼眶打转,就是不肯落下来,半晌开口,有些哽咽,“没怎么,就觉得丢人!”
沉默弥漫开来,顶灯暗了下去,唯有车前窗的呼吸灯还在闪烁,模糊的阴影里,李柬挑眉看他,“说不说?再拧巴就赶你回家了啊。”
斯剑闻言活过来,瞪着眼睛,抓住李柬小臂,喊出声,“你不是大哥么?借我个地方哭一会儿都不行,咋这么抠呢你!”
“小点儿声。”李柬摁了摁耳朵,勾唇笑着,摸索口袋叼了根烟,“外边儿天大地大的,没个你能哭的地方?”
斯剑一抹眼睛,梗着脖子,“电视里全他妈是骗人的,哪儿哪儿的天台都系着锁,老子扫楼扫了一路,吹个风都不行。这也算了,这种时候不该下场雨么,路上没人我才好意思哭呀,人来人往的,我不得憋着么?”
话音未落,黑沉沉的天空突然就亮了一瞬,轰隆隆的雷声姗姗来迟,带着一朵阴云洒下瓢泼大雨,通透车窗瞬间成了雾面玻璃。
李柬往外看一眼,哑声失笑,突然就乐的打颤,叼着的烟卷掉在大腿上。
斯剑忍了忍,终于还是踹了他一脚,“干嘛呢?你他妈乐的像个跳蛋……”
李柬单手抓住他的脚踝,手往上探,捏着斯剑两颊,眼神莫测,“懂得还挺多,我看看你多大?”
突然逼近的身躯带着灼热的鼻息,斯剑后脑靠着冰凉的玻璃,脸颊触着扑来的呼吸,他突然有些紧张,艰难抿嘴,藏起自己被挤得向外撅起的嘴唇。
气氛变得有些暧昧。
李柬没有看他牙根的兴致了,他触手所及,是斯剑脸颊柔软光滑的细腻,他入目所见,是斯剑浓密如同张开扇面一般的睫毛,是斯剑眯着眼睛垂下眼帘露出清晰柔和的重睑弧度,是斯剑高挺笔直的鼻梁上一颗嫣红的小痣……
满心满眼全成了眼前人,好似不知名的精怪缠身蛊惑,李柬手上使力,逼迫着斯剑叫他张开嘴巴。
他也的确做到了,斯剑如同受了惊吓汗毛倒立的一只猫,急慌慌开了口,“哥,我,我告诉你!”
李柬停住,松手坐了回去,摁着火机点了三四次,终于给烟卷带上了火星,“抱歉。”
大概太久没有去见女朋友了,他那时候这样给了自己一个解释。
第三十章 ——倒霉的斯剑(二)
一场暴雨之中,白色牧马人宽阔的后排车厢里,青灰烟雾徐徐散开,缓解了尴尬又微妙的一场对峙。
斯剑讷讷开口,在雨水敲打车窗的动静里娓娓道来。
那是他对着父母都说不出口的坦白。
他直言自己成绩越来越差觉得被人瞧不起,直言自己不愿学习所以更加没有动力,直言自己人生新目标受到打击所以开始质疑自己……
“我知道这挺逗的,是我选错了,把一个混混当做楷模,你想笑就笑吧。”斯剑自嘲着做了结尾,“就是,别告诉我妈,她还盼着我以后能坐办公室享清福呢,就算是我这种废物……也不想让妈妈失望。”
他没听到预期而来的嗤笑,迟疑着转头去看时,李柬窝进座椅里,用一个随意且舒适的姿态,他伸手随意扒拉斯剑的脑袋,半晌感叹,“你长大了。”
斯剑那时候并不太懂,只随着李柬的动作摇摇晃晃。
“没什么对和错。”李柬摁灭了烟蒂,扔进档位边的易拉罐里,“曾经喜欢的东西,现在让你难堪,并不是喜欢错了,只是你长大了,别怀疑自己。”
“还有啊,忘记说了,别人的眼光和看法,听一听就罢了,横竖活着的人是你自己。”那天临下车前,李柬好似这才想起来似的回身又补了一句,“但是我这句你一定记着,学校外面还是学校,要想活的好就逃不开学习,好好念书。”
“呵,站着说话不腰疼。”斯剑跟在他身后,举着书包遮住脑袋,几步跑进楼道,很有些不服气,“你自己不就是早早没去念书了么?”
“我?”李柬摇了摇头,像是有些无奈,他说,“我命不好啊。”
那一声悠悠的叹息扩散出去,点亮了下一层昏暗的夜灯。
彼时斯剑只是一怔,不知道这句话背后的深意,他跟李柬道了晚安,转身推开自家大门的时候,心里在想。
长大……我大概真的是长大了。
从前讨厌的,譬如说教,能让他跟妈妈怄气不肯吃饭,能让他跟老师对峙不进课堂,可现在话从李柬嘴里说出来,他忿忿之余竟觉得有些道理。
一颗被很好的抚慰到的心,便是从那天开始,稳稳当当落到李柬身上去的。
张晓莹第一个察觉了儿子有些不对头,只是偷摸翻完了斯剑的日记,也没找出什么可疑的女孩子,外加几次大考斯剑名次稳步上升,甚至把之前宝贝的紧的MP4都交给自己看管,她细细想来,终于是没有再多加看管。
也就没能及时阻止斯剑陷到人迹罕至的另一个坑里去。
斯剑开始在意一切与李柬相关的事情了,有些不由自主,他那样聪明,于是不久之后就心下了然。
他看穿了自己,破天荒的犹豫和无措,甚至唯一一次撞上陌生女人来看望李柬妈妈,有些莫名的心虚和不安。
斯剑用未经历练的克制压抑自己,藏起想要亲近的欲望,却管不住私自打量的渴求,他也就逐渐看穿了李柬,发觉那样张扬夺目的狠眉戾目之下,居然是个堪称坚毅温润的灵魂,这人表里不一。
斯剑少年时曾有许多不着边际的幻象,瞧着李柬眉弓一抹凌厉的疤痕,摸着这人手心粗粝的茧子,想这一定是打架斗狠留下的勋章,毕竟有这样威武的体魄和气势,就像小孩怀抱着猎枪,热血冲头总会难以控制。
不曾想李柬指尖划过眉间那抹痕迹,懒洋洋解释,“跑长途的时候想撒尿,停车准备进路边树丛里解决,翻过排水渠的时候没注意,被铁丝网挂了一道,没勾掉眼珠子实在算是运气好。”
他又翻转手心看了眼泛白凸起的老茧,旧事重提看着斯剑,“这就是没有好好念书的代价,只能干些力气活儿来养家。”
甚至当斯剑打卡似的拍打他的大臂,询问如何练就这样一身肌肉的时候,李柬叼着烟卷笑出声,刚吐出的眼圈重又给他吸进嘴里,像个新手似的被自己呛得咳嗽,“不用练,天生的。那话怎么说来着,天生我材必有用。”
彼时斯剑伸手拍打他的背,撇撇嘴角表示不屑,“呦,这会儿不是个文盲了,还会背诗?”
李柬眼神一顿,笑意收敛了,目光落向遥远的虚空,“你不知道,文盲懂的东西也有很多。”
斯剑摸着牧马人的保险杠恋恋不舍时,觉得这头蛰伏野兽一般的钢躯铁体,一定是李柬翻山跨水带回货物的坐骑,它穿越狰狞原始的林间绿野,负重捆绑着试探律法的违禁暴利商品。
可能是走私偷渡的芯轮部件,是封面性感的露骨杂志,是堆积如山还未宣发的智能手机……
但他没想到种种臆想全是假的。
牧马人的确走野路,却不是多么风景卓越的地方,而是那种遇上下雨就滑的寸步难行的狰狞乡道,常常需要掏钱请农户开着拖拉机前来牵引。
李柬十天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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