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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爱后动物性感伤-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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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急不缓地从嘴里吐出一口烟雾后说“谁他妈以后敢再说他不是就是他妈的跟我过不。”;如果池森不爱他,那为什么当他说他要去参加以前的同学聚会时当即决定说要跟着去,并且别人问及池森时他自己还要亲口说“我是顾若的男朋友”;如果池森不爱他,那为什么要跟自己一起拥有那么多共同的回忆最终就连池森也成回忆的一部分。池森跟他做过爱的啊,池森也跟他说过爱的啊,为什么在最后这一刻又退缩了呢?
“森……”吃力的呼喊听上去令人猜疑是否有一口郁积已久浓得再也化不开了的老痰卡在他喉咙,显得扁窄刺耳,在阴暗的房间中显得特为狰狞。
但他没有多余的心思匀出来惊讶自己的笑声何时变得这么不堪入耳。他只觉内心深处的情愫盛满一锅,煮得沸腾,风起云涌,把清澈的底面卷得发黑,糊得发稠,掷再多的石子也激不起涟漪。时不时冒出的气泡,在刚露出冰山一角之时就迅速破裂,有如在昭示着无论美好或糟糕的事物都不能永存。
顾若的眼泪不争气地落了下来。他想念池森,他的思念随时要摧毁他。他怀念池森那张自以为是的面孔,他怀念池森笨手笨脚却要转得若无其事的模样,他怀念池森抚摸着他的身体时说出的情话。他尝试着无奈地苦笑,但眼泪仍然落下。气泡冒得更多,响声更为尖锐。一片狼藉。
刹那间,有一束光。“若,我来了。”
一切都变得不真实。
第10章
市其实发展得如何,看街上的便利商店多不多就知道。
有时候顾若下班下得晚,待在家里不会做饭的池森就会打电话向顾若兴师问罪。顾若看一下时间发现即使立马赶回去做饭池森也肯定会碎碎念,与其被他骂得没心情吃饭,还不如叫池森出来一起吃饭。
不过话说回来,要跟池森去吃什么呢?虽然说自己嘴刁,不过池森真的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每次揣测池森当下的心情适合吃些什么都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池森很容易因为顾若没准确猜到自己想吃什么而动怒。
池森开心的时候喜欢吃火锅。池森平时一直板着脸孔,让人觉得他只有生气和不生气之分,而没有开心这种情绪。当池森表露出开心的时候,顾若还真是被吓了一大跳,以为池森被人掉包,连忙问了好几道例如“你最骄傲的器官有多长”这种不要脸的题目来确认身份。说起来,池森这么不要脸的人居然没有让自己用尺子替他量长度,顾若越想越不对劲。然而事实是,再难得开心的池森还是要吃饭的。于是,替池森找到对胃口的饭菜就成了一个难题。
顾若小心翼翼地试探池森的心意,不过每当自己想要开口提正事时池森就会对他面露凶色,自己的鸡皮疙瘩全部起来,下马威后池森又恢复原本的笑意。“嗯?”池森的笑容没法不让人想到“笑比哭难看”这个词,顾若真他妈想跪下来求池森别笑了。“老公……”顾若要哭了出来,“你好好说话成不成……”
发现池森要吃火锅是在意料之外的。当再也听不下去池森的肚子咕咕叫后,顾若决定带他去学校附近溜达溜达。学校附近的饭店毕竟是面向学生的,价位不敢太高,即使池森要放开肚皮大吃特吃,应该吃不完他的存款的。一直以来了两个人在街上走路还是会保持点距离,顾若担心池森遭受非议,池森担心顾若太害羞。两人的担心并非无凭无据,只是担心过了头就会有很多扼腕的事情发生。令顾若意外的是,池森一路抱着顾若的肩。顾若有些惶恐地望向池森,池森只是亲他一口,没有再多说。或许开心点确实挺好的,做些让人意料之外的事生活总不会那么平淡无奇。
“就这家吧。”池森忽然停下来。顾若抬起头看了看,是一家自助火锅。顾若越来越惊讶。池森实在瞧不起自助餐,他一直认为这种东西就是骗钱的,谁会吃得回本,就算吃回本一顿也要四五十块简直不能容忍。顾若实在不能说不意外,可是池森难得一次任性,顾若有什么理由不陪他疯呢。两个人都已经疯过那么久,还有什么不能疯的呢。爱到最后都是要走火入魔的。
池森熟练地把食料放入火锅里,一点第一次吃的样子都没有。顾若坐在椅子上,完全插不了手。顾若已经很习惯池森这样对他,池森爱起来就要给别人包办全部。与顾若的不一样,顾若是往细节里抠,池森则爱大喇喇地做事。可是,两个人都一样,从没想过爱得要有所保留,把所有的都奉献出去,不顾后果。这样的爱,最动人,亦最伤人。
顾若身上没带多少钱,池森一直都过得颇为拮据,即使两人每餐都要分着吃一碗白米饭,他们的钱还是越来越少。当顾若无意发现,池森跑去便利商店低声下气地求店员给他过期的面包和米饭时,顾若下定决心,他要出去找工作。
没人知道顾若迈出这一步有多么的艰难。顾若从没打过工,就连几小时的兼职都没做过。顾若的家人以为顾若一辈子都会做个好学生,按照他们早已给他既定的路走,对此顾若也没怀疑过。可是这条路已经被自己斩断了,自己将何去何从呢。
顾若不受控地躲在街巷里偷哭。这是他今天第十八次被拒绝。每个店长看他的表情都是对一个小屁孩的不屑模样。每次问及顾若有什么工作经验时,顾若只能挠挠头说没有,当顾若急忙想补充他在学业上的一些成就时,他们都是不耐烦地挥挥手打断他,说:“我们不在意这个。”
当以前的付出都被一概否决时,未来会变得特别不确定。一直笃定的东西都被人用手碾碎了,还有什么能逃得过现实的摧残呢。
所以……顾若跟池森的感情又能熬过多少煎熬呢?
熬不了多久的。顾若对视着同样写着仇恨在脸上的池森,恨意暴露无遗。凌乱的房间与所有怨恨都差不多,没有征兆地开始,没有预期要结束。过去让它过去吧,每一个重蹈覆辙的背后都是罪恶的深渊,总期盼着靠回忆过活,却始终没料到让自己死去的正是一点一滴的曾经。
爱得差不多该收手了,就要有勇气抽身离开,是自己执迷不悟,也是对方百般挽留。谁会执意而为,谁会悔不当初,谁会肆无忌惮。想从头来过,却发现来不及再爱过,以前的努力收不回来,未来的不敢再踏出。曾经要有多勇敢,现在就会有多想往后退。爱是相对的,一直都是一方拼命扯,绳子终究会有一天断掉,结局则是双方的惨痛。
过去让它过去吧。顾若依旧没开口,只是眼眶早已泛红,泪水逼近眼角。从没想过会有一天连回忆的权利都要被剥夺,如果不能爱了,就让自己携着记忆逃跑也好啊,如今过去的滞留让自己只能静待于原地,哪怕火舌燎着自己双脚亦不能撒腿逃跑。它没给自己回忆的权利,却也没给自己逃走的权利。
什么时候爱都沦落为一种权利了。爱不爱得起是能力,爱不爱得到却成了权利。那恋爱中的人们又应该承担起什么样的义务呢?可是如果处在热恋的人们都必须做什么,必须不能做什么,是不是就会变了味。
爱情一直都那么复杂么?
第11章
池森是火做的吧。顾若想。
从人类第一次发现火后,火就以各式各样的姿态与人类共存着。只不过它没生命,人们难以用什么矫揉造作的词汇去称赞它。越是稀松平常,人们越不愿意花多的时间去留意它们。爱多了就没了开始的怦然心动,作爱多了就没了开始的羞涩冲动。如果火一直那么珍贵,没那么容易得到,会不会它更让人看得起。可是,如果太难遇得到,会不会自己就永远要错过了?
火被视作太阳。可太阳这么遥远,火就近在咫尺。爱情那么遥远,可熟悉的脸孔就睡在枕旁。每亲一口都要抱着视死如归的决绝。谁都不知道哪天就引火上身,烧成灰烬。尽管知道下场,但不能逃避。用失去去换可能性,实在太不划算。赌局都开了,就不要畏惧输多输少。最怕的就是勇气。
普罗米修斯偷走圣火是为了给人类,即使他被绑在高加索山脉上也只是因为宙斯对他的越轨行为大发雷霆。火在里面,终究只是个催化剂,从来没有闪亮登场过。可顾若把池森这把火偷走,仅仅是因为这把火是池森。他爱的是他本身,不是任何附加于在他身上的东西。游戏里总会有玩家,如果爱上的不是游戏,而是玩家,那过程就成了折磨。得到手的总会与不属于自己的有差距。
“北风已经开始把湖水吹凉,虽然还要不断地再吹几个星期才能结冰,湖太深了。当我第一天晚上生了火,烟在烟囱里通行无阻,异常美妙,因为墙壁有很多漏风的缝,那时我还没有给板壁涂上灰浆。然而,我在这寒冷通风的房间内过了几个愉快的晚上,四周尽是些有节疤的棕色木板,而椽木是连树皮的,高高的在头顶上页。后来涂上了灰浆,我就格外喜欢我的房子。我不能不承认这样格外舒服。人住的每一所房子难道不应该顶上很高,高得有些隐晦的感觉吗?到了晚上,火光投射的影子就可以在椽木之上跳跃了。这种影子的形态,比起壁画或最值钱的家具来,应该是更适合于幻觉与想象的。现在我可以说,我是第一次住在我自己的房子里了,第一次用以蔽风雨,并且取暖了。我还用了两个旧的薪架以使木柴脱空,当我看到我亲手造的烟囱的背后积起了烟怠,我很欣慰,我比平常更加有权威、更加满意地拨火。”
当池森把身上的外套披在打冷颤的顾若身上,当顾若哭得全身发哆嗦时池森死死把顾若抱在怀里,当两人全身赤裸还没开始寻欢作乐或者事后温存时池森不吝啬地把整个身子都给顾若抓牢,火会烧得更旺。靠得近就会得到温暖,靠得太近就会失去抵抗。
池森从不知道他的胸怀有多可怕。一旦抱紧,什么道理都会狗屁不通。在火面前,人们都是原始的,本能的,平时的伪善与造作都被撕裂成片。可惜爱情从来就不靠天赋,逻辑定理在它面前往往显得苍白无力。凭直觉就好,不要思前顾后,算尽心计最后只能把自己赔进去。跟池森在一起再聪明也没用,只有赌运气,才能让他欺哄自己一次。
谈场恋爱都要天时地利人和,如果一直万里无云,没了天雷滚滚,怎能生起那一簇火。恋爱得要有多难谈。只是惊鸿一瞥,足以让少女迷恋上年轻的武士,害怕再也见不到所以穿起同他一样的上衣,最终死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之中,而夙愿缠在了上衣中。当这件振袖和服一次次让少女惨死于相思病后,火想要吞噬和服,却反而吞噬了整个江户。
那顾若对池森的爱,何尝不会引起一场伦敦大火?烧过后或许还能笑着说把黑死病全阻挡在外,因为躲在缝隙中的老鼠们难以逃生。可那些不洁即使烧得一干二净,那在一起的痕迹又要如何是好。自欺欺人总不是办法。要么认命,要么送死。选哪个都没有比较好不是么?谈了恋爱还想要全身而退,抹抹嘴当一切都没发生,还可能么?
人们总爱纵火烧掉所有,可是化成黑烟萦绕在心头又能比当初好多少。谈了恋爱就要自欺欺人,输了恋爱还要自欺欺人。似乎人们的推诿总是让人不禁怀疑人们究竟有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聪明。诸葛亮能借东风又怎样,人们怎么可能谈得十全十美,万事俱备永远不可能。可人们还是想要掐指一算,总以为能法外开恩,耍着小聪明,最后落成了笑柄。
一场火怎样,烧个几天几夜会怎样,爱不爱得到死不死得去又怎样?飞蛾扑火是出于本能,而他爱池森,则是他犯贱,是他受虐,是他心甘情愿。他不放下他手中的刀,就像他熄不灭胸腔中的怒火。当初爱是因为被温暖,如今恨是因为被烧毁。
那池森呢?他有没有被自己的面目吓一跳?他有没有被自己的所作所为伤害到?他有没有一丝愧意和来不及说的对不起?
屋外已是一片通亮,火在杂草丛生的庭院里蔓延,当初的爱有多浓,如今黑烟就会有多浓。不知是顾若先放的火,还是池森先起的火,或是他们一起燃起这团火。爱不爱得到会怎样,大家一起共赴黄泉不都挺好。如果当初爱得那么深刻,就不会害怕死时多么惨烈。
顾若已忍不住失声痛哭。火已按捺不住烧得更旺。
如果池森爱的还是水做的自己,如果自己爱的还是火做的池森,如今走到这番田地又是因为什么?如果大火能吞没所有污垢,把沾到不属于二人头发的池森的衬衫烧毁吧,把二人不曾喝过的酒瓶烧掉吧,把二人不曾抽过的香烟烧尽吧,把所有欺骗谎言都化成灰烬吧。
爱不爱得到没关系,最怕爱到最后才发现自己还在对方早就离开。
第12章
池森忘了跟顾若说,水有时的温柔足以让入水者溺毙。从顾若轻易敲开他的生活后,他知道,他总有一天会在池中溺毙。最可怕的还是自己选择这个下场。
池森不敢问顾若那天为什么会跟他搭讪,究竟是一时兴起,还是蓄谋已久。池森说不清顾若表示出想要跟他朋友时是什么样的感受,他没有想象过,也不敢想象。谁要相信这种小说式的剧情会发生在现实中,顾若这样高高在上的人跟自己说话就是屈尊纡贵,带着同情和怜悯。池森不相信所谓的“同理心”,谁会穿别人的鞋告诉别人是什么感受,能做的无非就是说“你脚真他妈臭”。对,真他妈臭。
池森最恨的就是这种好学生端出一副姿态似乎很同情底层人民的模样。感情从来不是靠同情就能理解,就算理解了,那又怎样,不是自己永远就不会揣摩到所有念头。烟圈一点点上升,迷住了双眼,眼前的顾若也不真实。
池森今天莫名的火气大,跑来顶楼抽抽烟喝喝酒,可没想到会遇到顾若。遇到就算了,可他万万没想到顾若会死缠烂打贴上来。胃开始一收一缩,果然冰镇啤酒喝多了还是不好。池森心里太多心事,只有用醉意才能粉饰太平。水蓄多了总要有个缺口溃堤才行,就怕有人把手指塞进洞里。
(河蟹)
或许一开始对顾若的感情就错了。池森用力放下手中的啤酒瓶。是自己一时冲昏了脑,是自己一时耐不住寂寞,是自己一时心肠软了,才会让顾若有机可乘。池森自我安慰这并不是推卸责任,他懂一个巴掌拍不响,可他难以压抑心中的悔意。
他根本没爱过男人,更应该确切地说,他没爱过人。或许是跟那么几个女人上过床,但那是你情我愿,谁都知道游戏的规矩就是默不作声独自离场,可顾若不懂,他要的不仅仅是肉体,他要的是心灵的承诺。谁知道爱能爱到哪一天,当下做爱还有时间可算,作乐过就好谁在意时长,只要不太短就好。可感情做不到,它总是容易被永远这一玩意拴在一起。可是永远是个什么玩意,谁他妈见过。像外星人,总会听说过,但没人见过。用不切实际的东西去绑本身便不稳定的东西,只是让人更想逃离罢了。
池森不太情愿从中抽离,可他同样拒绝不了此刻跪在他脚前卖力为他服务的人。有些东西花点钱同样能享受得到,却不需要担忧飘渺无望的诺言难以实现,说真的,哪个男人不渴望。
(河蟹)
自私……池森停不下口中的香烟与接二连三开了的啤酒,也停不下从胯下传来的持续刺激他脑神经的**。明知自己在做越轨的事情,但那种罪恶感都在生理需求前显得微不足道,甚至煽风点火,成为**的调味品。
胯|下的人丝毫不比顾若不努力,俯视着看他细吞慢咽的样子,男人最原始的冲动表露无遗。谁不爱这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是不是当初顾若追求他的时候同样怀有这样的念头?是不是看着比自己弱得多的人就会有一种莫名的**?池森没有给自己一个答复。他闭上眼,把手搭在那人头上,稍用点力,口腔离自己的身体更近几公分。做坏事的人总有千万种藉口,归根到底不都是厌倦了规规矩矩做好事。
池森从口袋里拿出一小沓百元大钞,扇扇正在他胯下忙活的人的脸,玩世不恭地说道:“你给我表现好点。这些钱,都他妈是你的。”池森不想思考这笔钱是顾若给的,不想再回想顾若是怎么拿到这笔钱的。
一步错,步步错,如果第一步决意踏错了,宁愿满盘皆输,都不想回头哭天喊地。尊严是人们发明出的最可怕的情感。即使被现实鞭打得血肉模糊,脸上都要强颜欢笑说:“我很好。”谁知道如鲠在喉是什么感受,谁会在乎?没有人。除了自己真正了解自己,没人能懂。自己不想说,自己说不出,自己不愿说,就别指望其他人他妈的都有特异功能读得出自己内心想法是什么。
人类就是这么他妈的操蛋。打肿脸充胖子,池森真不陌生了。他终受不了肠胃的绞痛,还没来得及回答顾若提出的好友请求,两眼一黑就晕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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