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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眼里的林黛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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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很多朋友说我的这本关于《红楼梦》品读的书角度很新颖,很清新。关于《红楼梦》的分析和品读,多是从人物分析、小说结构和版本校勘等等方向来做的,而我,则是从中西语言对比的角度出发。由于英文在当今国际语言上的位置,我也就选择了英文版全译本《红楼梦》作为分析的基础,目的是帮助读者朋友很好地鉴赏我们传统的中文,“品红楼,爱中文”,是我的宗旨。传统中文,就是曹雪芹笔下的中文,《红楼梦》是民族语言文字的宝库和经典。当我们用她最好的英文全译本来做一面镜子,你就会从这面镜子中品味到祖国语言文字的无穷魅力。
  我在《小说月报》原创版做长篇小说编辑多年,从小说艺术的角度,最低看故事,次高看人物塑造,再高看语言,能够从语言层面进行分析的小说作品,往往是具有相当文学艺术成就的作品了。《红楼梦》正是这样一部迄今为止汉语言文学艺术的最高峰。很久以来,我们的语言学家都在探求《红楼梦》的语言魅力,值得注意的是,海外汉学家也非常关注《红楼梦》的语言问题。当霍克斯、杨宪益夫妇分别拿出自己的《红楼梦》英文全译本之后,我们就可以同时欣赏两种古老语言文本中的红楼故事了。从中西文化对比的角度,特别是中文和英文的比较中,我们可以品味到传统中文最可贵、最美丽、最纯粹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已经为今天的中国语文教学所忽视。今天的中国人大多可以写一份漂亮的报告,做一个漂亮的PPT,但大多把语言文字当作工具,学习英文是把英文当作工具,学习汉语也是把汉语当作工具,会使用语言文字,但是对语言文字的审美品读能力,不是与日俱增,而是与日剧减,对语言文字,会“用”,不会“品”,这对于我们这个拥有悠久文明的国度而言,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
  在今天,我们绝大多数的人都写不出曹雪芹笔下的中文了。不会写,很尴尬,但我希望至少我们还要懂得欣赏,懂得品鉴。汉语言文字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了,她绝对不是仅仅作为一种工具这么简单,这么功利,这么实用,她就是阳光,是我们内心的阳光,她是一种美,一种艺术品,一种可以审美的艺术品。审美性是中文最根本的特点。对语言文字审美性的分析,我们不能狭隘,更不能显得那么急躁、蒸腾和激烈。当我们放眼《红楼梦》向海外传播的历程,我们会有一份柔软的暖意。从1830年开始,国外学者仅仅翻译《红楼梦》的片段,当作外国人学习汉语,了解中国的一份资料,注意,仅仅是“资料”而已。一直到了20世纪70年代,英国汉学家霍克斯才翻译出《红楼梦》第一部英文全译本,全译本和节选本的作用和功能截然不同,不可同日而语,《红楼梦》这颗我们民族文化王冠上的宝石,经历了100多年才完完全全地被世界所接受。与之相伴随的,不是中华民族对外的武力扩张,不是意识形态的羁绊,更不是商业策划和推广,整个过程很纯粹,又很温暖,是真真切切的“文化”传播过程,这一点值得我们深思。
  从文化重建的角度来看,《红楼梦》是一个样本,是一个象征,孤立地讲她是一本小说,关联地讲她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观的聚合。今天,对《红楼梦》的观察和分析,第一,要“睁开眼睛”;第二,要“掏出心来”。“睁开眼睛”是说要有一个国际文明的视野,要有一个开阔的、敞开的文化环境;“掏出心来”是讲要有一个兼容、柔软和温暖的文化态度。文化的交流是让不同文明,不同民族的人们和解与并存,《红楼梦》的海外传播,就是这样一个样本。中国传统文化和民族经典,也需要循着《红楼梦》的足迹而向海外传播。
  我们惊叹于古埃及文明的灿烂,但是很多人却忽视了一点,那就是古埃及文明的发现、整理、分析和研究,不是一国、一个民族的事情,而是国际学术界通力合作的结晶。仅仅一个古埃及的编年,就是国际文化合作的结果。所以,《红楼梦》的海外传播,不仅仅是外国人的事情,中国人也要参与。这只是一个具体的个案,但是从这个个案出发,不同民族,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按照这样的模式开展和深入,才是文化交流最根本的意义所在!
  我希望亲爱的读者朋友读到这本书,就像打开了一扇窗户,能够亲身体会到东西方文明融合的暖阳与微风,暖阳融融,微风习习,文化交流能让人们的心灵柔软下来,一个人的心灵柔软下来,才会拥有真正的愉悦。
  《红楼梦》的海外传播,始终让我感到由衷的愉悦,在这里,我用这本书和大家分享《红楼梦》带给我们的这份愉悦。
  裴  钰
  2008年8月1日
  

《红楼梦》80回,章章都有错(1)
给曹雪芹挑错并不伟大
  题目中的“《红楼梦》80回”,指的是前80回,也就是目前我们看到的署名“曹雪芹”写的部分,通常的120回本《红楼梦》,一般认为后40回为高鹗续写。由于高鹗的续写与曹著差距很大,因此我们直接关注的是曹雪芹写的前80回的内容。
  前不久,我在接受媒体关于“新版电视剧《红楼梦》改编”采访的时候,对《红楼梦》这部经典的民间性做了相对全面的揭示。我提出对《红楼梦》的态度首先是“敬畏”,然后,在“敬畏”的基础上再进行改编。
  最近有人开始接二连三地给《红楼梦》挑出错字,诱导网友认为:“能给曹雪芹挑错字是多么厉害的事情啊”,而且部分网友感叹“你给曹雪芹挑错字,太伟大了!”……
  对《红楼梦》中的错字、别字和疏漏的地方,应有一个实事求是的评价,更要避免某些人利用曹雪芹来沽名钓誉。能够给《红楼梦》这本书挑出一些错误,并不是多么“伟大”的成就!现在,普通读者由于很少接触红学,所以,就觉得有人挑出曹雪芹的错误了,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其实,如果大家能够对“红楼梦”和曹雪芹有一些学术上的接近,就会明白《红楼梦》其实存在很多错,几乎回回有差误,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红楼梦》常出错,曹雪芹比窦娥还冤
  《红楼梦》里面有很多错字、别字和疏漏的地方,程乙本程高说,红楼梦“流传既久,坊间善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大家一定会问:曹雪芹的书里为什么会有很多错呢?按照常理,出了很多错的作者,怎么能是一个好作家呢?
  其实,曹雪芹是冤枉之极,比窦娥还冤啊!原因非常简单,却被普通读者和网友所忽视。《红楼梦》前80回其实只是曹雪芹的“草稿”,只在朋友间互相传看,从没有公开出版发行过,所以,瑶华说“红楼梦非传世小说”,就是说该书并没有公开发行。曹雪芹没有等到公开出版《红楼梦》就撒手人寰,也就是说,今天我们看到的《红楼梦》并没有经过曹雪芹的系统整理和最后审核。如果曹雪芹的生命再延续一段时间,能够最后系统地审核这部书,如果《红楼梦》能在曹雪芹生前正式出版,那么,《红楼梦》就不会出现这么多错。
  《红楼梦》最先的传看方式是“抄本”,类似于我们今天熟悉的“手抄本”。传抄之间很少能顾及到严谨的校勘,而且,抄者根据自己的学识和理解更改原文,以至于不同抄本之间的文字差别非常大,混乱不堪,有的人说这些是曹雪芹的“糗事”,并说是曹雪芹“记错”了,但是我们能对作家未经最后审核的作品这般任意地指责吗?这就是不尊重曹雪芹了,总之这个责任不能归罪到曹雪芹本人。
  《红楼梦》的抄本有多乱?
  我们看曹雪芹生前的抄本,主要有三个抄本留存下来,分别是“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此外,还有一个“戚蓼生序本”,可惜这个抄本的原本,在今天已经见不到了。就是上面的三个抄本,问题也很大,其中“甲戌本”(1754年),仅仅留存了16回,而不是全书的80回,“己卯本”仅存世40回,庚辰本倒是80回,可惜却缺了64和67两回。就是说,我们今天很难看到全部的、最真实的曹雪芹的文字了。
  曹雪芹死后,留存于世的主要有三个抄本,1。区性乾隆甲辰本(1784年),80回;2。 乾隆乙酉本,现仅存前半部,后半部遗失;3。 郑振铎先生所藏残本两回(23、24回)。以上,属甲辰本最重要,不过,它的弱点在于它不当的删改,比如把曹雪芹的北京话变为了普通话、南方话等等,有损于《红楼梦》的语言原貌。
  在后来的刻本出现之前,有众多抄本在流行,导致书中错误很多,同一句话就会有不同的版本。仅举一例,如下:
  第29回,有一段关于贾宝玉的心理活动描写,“我不管怎么样都好,只要你随意,我便立刻因你死了也情愿。你知也罢,不知也罢,只由我的心,方可见你和我近,不和我远。”(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
  这一段中的“方可见你和我近”,在不同版本中就很不一样: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红楼梦》80回,章章都有错(2)
石印戚蓼生序本80回(1911年有正书局),是“可见你方和我近。”
  庚辰本,是“可见你放和我近。”
  乾隆甲辰本,是“你方是和我近。”
  以上3个版本就有三种表达方式,足见红楼梦中的差别有多大。
  《红楼梦》80回,回回有错
  由于病故,作者的创作戛然而止,又没有很好的校勘,再加上不同的抄本差异巨大,版本混乱,很多人删改无章,无法无度,造成了今天我们所见的《红楼梦》几乎每回都有差错的局面。199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八十回校字记》就有数十万字,是作者俞平伯历时三四十年的研究所得。可见,纠错红楼梦的任务量有多么巨大。
  这么多的内容这里不可能一一列出来,只能择其要旨列出:
  第一回,提到甄士隐有一女,乳名英莲,年方三岁。梦中,僧人说到了顽石(贾宝玉象征)转世,可见此时贾宝玉尚未出世。可是,第63回,却说英莲(香菱)与宝玉同庚,前后矛盾。
  第二回,提到林黛玉年方五岁,可是,第45回,黛玉说自己15岁,在贾家住了三年,怎么成了15岁?第二回应为12岁。
  第39回,刘姥姥说自己75岁,贾母说“比我大好几岁呢。”可是,到了71回,历时不到2年,贾母忽然要过80大寿了。
  第54回,鸳鸯对袭人说:“偏生今年就死在这里,你倒出去送了终。”袭人道:“正是,我也想不到能够看着父母殡殓。”按照袭人的话来看,是父母双亡,其实,袭人的父亲还在,只是母亲过世了。
  以上这些错误,显然是在作者的草稿中才会出现的,因为曹雪芹并没有最后系统地整理稿件。因此,红楼梦出现的错误无损于曹雪芹的伟大和天才,命运夺去了他的生命,他用自己生命换来的文字,即使出现了很多错误,也并没有影响她的传播和魅力。有趣的是,红楼梦是中国最伟大的长篇小说,而里面出现的错字、别字和疏漏恐怕也是最多的。
  纠错红楼梦,不是为了炫耀
  正因为知识分子都知道红楼梦差错巨大的原因,所以,晚清以来的知识分子把纠错红楼梦,当作一项文化建设来看待,校勘红楼梦,给曹雪芹纠错,是红学主要的研究方向之一。纠错红楼梦的目的何在?有两个,一个是“求真”,因为版本众多,曹雪芹的原作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们一直在探求红楼梦的原汁原味。另一个是“求善”,就是尽可能地纠错、改错,以求获得质量最好的《红楼梦》版本。这两个目的既有关系,又有各自的方向,最接近曹雪芹原貌的版本却未必是文字质量最好的版本。
  由于校勘纠错《红楼梦》难度太大,又是非常专业的事情,我们普通读者并不需要过多地投入精力,而且,这些文字的差错并不影响我们的阅读,这就是曹雪芹的伟大神奇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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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爱啃鸡爪子?(1)
一个疑点:《红楼梦》第49回“宝玉……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爪子忙忙的爬拉完了。”(1954年,作家出版社)贾宝玉,在府内怎么吃鸡爪子呢?一个富家子弟何以如此落魄?
  这几天,我写了一个《红楼梦80回,章章都有错》,说明《红楼梦》由于未经作者的最后整理校核便流传于世,最初的《红楼梦》并不是公开发行的印本,而是类似“手抄本”的抄本,所以,这部伟大的作品在流行中存在着不少需要修补和校勘的空间。这一点,不能怪罪曹雪芹。大家喜欢《红楼梦》,也愿意为红学做一些自己的努力,虽然不是红学家,但是也可以为《红楼梦》挑错。不过,为《红楼梦》挑错,应该老老实实遵循学术原则,而不能沽名钓誉,哗众取宠。
  因为,给《红楼梦》挑错,可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情,稍微不注意,不细心就会闹笑话,把原来正确的改为错误的,把原来生动的改为苍白的,所以,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个人态度如纪连海一般浮躁、轻狂,还真别“悍然”挑错,更别以此沽名钓誉,否则贻笑大方,就会让贾宝玉啃了鸡爪子。
  以下举几个后人修改的地方,或不妥当,或本身就是改错了。
  1。 挑错字,让贾宝玉啃了鸡爪子
  第49回,有一句话“宝玉却等不得,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爪子忙忙的爬拉完了。”(作家出版社,1954年)
  朋友们一定以为,宝玉此时在吃凤爪吧,因为文中是“野鸡爪子”。可是,细心的人就会发现这句话有些问题,贾府是何等的气派,何等的显赫,何等的气焰压人,贾家唯一的“富二代”竟然啃起了鸡爪子,这也太寒酸了吧。
  其实,这是后人改错了。在程乙本里,这句话的原文是“宝玉……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瓜子忙忙的爬拉完了”
  “野鸡瓜子”,指的是鸡胸等处的精瘦肉。北京话里,有个词儿叫“肉瓜子”, 说的是瘦肉腱子,就是形容精瘦肉的口感,非常形象,非常贴切,这是我们传统中文的魅力所在,我们看“瘦肉”这个词,虽然含义大家都明白,但是,不生动,不形象,不是能够审美的词语。曹雪芹用的“野鸡瓜子”,是在使用北方方言,而编校者也许是不熟悉北方方言,或者仅仅从校对角度出发,以为“瓜”是“爪”的别字,就顺手大笔一挥,改成了“野鸡爪子”。这样改完之后,可就亏了贾宝玉的胃口了,原来是吃最美味的鸡肉,现在只能啃鸡爪子了。
  外国的翻译家们则要比我们高明一些,在1970年代的《红楼梦》英文全译本中,翻译家霍克斯对这一段的翻译是这样的:
  The others agreed to wait, but Bao?鄄yu professed himself unable to hold out, and helping himself to a bowl of plain boiled rice, pourde a little tea over it and shovelled it straight from the bowl into his mouth with one or two collops of pickled pheasant?鄄meat to help it。
  collops of pickled pheasant?鄄meat,在英文中,是腌制的野鸡肉片,这个比较准确,虽然没有精确到野鸡的鸡胸肉片,但是,大体上说得过去,没有犯“野鸡爪子”的错误。
  2。 挑错词,让丫头晴雯说话很书面
  第52回,晴雯发烧鼻塞,吸鼻烟通窍。有一句话,是这样的:“晴雯忙收了盒子,笑道:了不得,好爽快!”(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年)其中的“好爽快!”是后人修改过的。
  这句话,在其他的版本中,是另外的样子。在俞平伯先生校订的《红楼梦》中,这段文字是这样的:“晴雯忙收了盒子,笑道:了不得,好辣!”(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而在《红楼梦》程乙本中,这句话是“了不得,辣!”
  这句话在三个版本中,是如此不同:
  了不得,辣!——了不得,好辣!——了不得,好爽快!
  从左至右,我们觉得“爽快”改得不好,“辣”符合口语,句子读起来更加生动,活泼女孩的语言风格尽显无遗,人物形象更加生动、饱满,想想晴雯在书中是个怎样的人物?那是“爆炭”一样的人,点火就着,沾怒就暴,是个风风火火,天真无邪的女孩子,所以,一个“辣”字,才是“爆炭”晴雯的真语言,真性情,真个性。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贾宝玉爱啃鸡爪子?(2)
在“辣”之前,加一个“好”字,书面语言的色彩稍稍强了一点,也未尝不可。可是,“好爽快”就大大脱离了口语范围,直接进入书面用语了,虽然字面上的意义好理解,但实际生活中,人们说话可是很少这样表达的,因为过于拗口了。也许宝钗会如此斯斯文文地表达,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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