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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暖还寒-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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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我只是来拿家用的,不用个个都抄家伙吧。”
  刺头强咧嘴笑了,笑出一口烂牙。
  他这笑阿胜已经见过无数次,每次他就这么无赖地向后一靠,嘴一咧,双手一摊——“我说了,没有,紧张。现在奶粉钱都凑不齐,哪挤得出油水交家用。”
  “任哥说了,不能拖。”阿胜道,“今晚八折都不能给你打了,连本带利,全部得收齐。”
  “阿胜,这你就为难我了。你说我也好歹叫一声任哥,长辈哪有为难小辈的道理。”
  他摸出一根烟点上,就着那满是烟屁股的烟灰缸掸了掸,皱起眉头,“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什么都在涨价,我能撑着场子没让它倒,我也不求任哥感激。大家就不要剑拔弩张,多不好。”
  阿胜并不接话,他向来不善言辞。看着刺头强一副打死就是不给钱的样子,再看看周围一圈的“反正你们人少打不死我”的兄弟,阿胜无奈。
  “好吧。”阿胜点点头,朝身旁两个连刀都没拿的同伴下令了。
  刺头强还行再胡搅蛮缠一会,到底前几次这么缠着就过去了,但这回阿胜没允许。
  因为阿胜今晚一定要拿到钱,他们确实人少,也确实没有刀,不过没关系。
  他们有枪。
  蝴蝶城禁枪,黑市都高价,不要说普通的小混混了,即便是刺头强这种管渡口的,搞得出毒品,收得了人蛇,都未必能顺利地购进军火。
  但阿胜可以,因为任哥有明面上的职位——警察。这就是跟着朝中人吃饭的好处,可以最大限度地不受政策的影响。
  阿胜也把枪拔出来,点点桌面,说,钱。
  刺头强也有些发怔,但当然他没全然失掉气势。有枪可以干掉小的,可不能轻易干掉他。
  帮派的话事人是选出来的,他要被任哥的人杀了,洪爷就算再给面,也没法不追究任哥的责任。
  所以刺头强还是能笑,他说,钱没有,命一条。你有种就把我干掉,没种,就和你大哥一样学乖一些。
  阿胜点点头,他表示自己知道了。
  然后把枪收回来,枪口一转,一枪打在刺头强的脚面上。
  阿胜确实不能干掉他,但不意味着不能折磨他。违背合约是刺头强在先,即便把这事摆上台面讨论,其他几个老大也不敢说任哥没有讨债的权力。
  何况,这钱又不单纯为任哥讨的,还他妈有洪爷的一份。顶多任哥要装装样子,扇阿胜几个耳光,说自己小弟做事没分寸,以后不再这样罢了。
  这一枪崩来,刺头强嗷了一声。其他兄弟想动,另外两人又分别开了一枪。
  三把枪,全满上了子弹,就算一颗子弹打条腿,也能把十个人弄趴下。
  但阿胜没再开枪,他站起来,走到刺头强的身后。
  刺头强伛偻着身子想抱住脚,阿胜却猛地拽过他胳膊,一边手将其两边手腕扣住,死死地摁在台面上。
  “我要钱。”阿胜说,说着把枪插上后腰,握住了刺头强右手的食指。
  “你敢!”刺头强嚎道,“你他妈要——”
  要什么,阿胜不知道。他一发力,把握住的手指往上一撅。
  只听轻微的一声脆响,刺头强发出了更厉害的嚎叫。他挣扎着想从阿胜的钳制中逃脱,但他是打不过阿胜的,他们这些老大身边的打手,要一对一的话几乎没人能和阿胜单打独斗。
  其他兄弟马上要动作,所以又响了第二声和第三声枪响。
  两个人腿一软,单膝跪下。
  “我要钱。”阿胜又重复了一次,握住了右手的中指。
  刺头强脸红脖子粗,他咬紧牙关,牙缝里挤出威胁——“你等着,你今天做的这些事,我要——”
  又要什么,阿胜也不知道。他再一发力,二次将中指掀起。
  其实他很奇怪,他就一打手,敢过来收数伤人,意味着是任哥给了他这样的权力。即便刺头强想威胁放狠话,也是当面对任哥放才有用。
  否则他还指望阿胜能违背任哥的命令?
  不,不能,阿胜可不想断掉手指的是自己。
  阿胜握住了无名指,第三次重复——“我要钱。”
  那天晚上阿胜还是很佩服刺头强的,非得弄断了三根手指,才他妈愿意把几块金条摆桌面上。
  看来钱真的很有用,让人的痛阈提高,耐力增强。
  阿胜把金条装好,又清点了几小叠钞票。大概凑够刺头强的数了,才再把闸门打开,让外头的新鲜空气透进麻将室里。
  他打了个电话给任哥,跟任哥汇报了一下,并让任哥不要出来,他这就把钱送过去,以免等会刺头强喊人了,把任哥一围,误伤了就不好了。
  任哥却说,哦,不用,我就在家里。你送来吧,洪爷也在。
  阿胜心里咯噔一下。
  “那……我还方便过去吗?”阿胜问。
  “来吧,洪爷说没事,”任哥回答,“正好也把洪爷的那一份给了。”
  洪爷不在乎这点小钱,所以来也不是为着收数的。他能亲自去到任哥的家里,无非是昨晚不够尽兴,今天想继续接上。
  挂断电话,阿胜狠狠地抓着方向盘。
  过了好一会深吸一口气,连连骂几句操你妈逼的,才猛地踩下油门,向着任哥的家飞驰而去。


第5章 
  任哥的屋子亮着灯,小小的别墅区,只有他那一栋的灯最亮。
  阿胜有任哥家的钥匙,这是一年前给他的。
  那时候阿胜第二次帮任哥挡了一刀,只不过这一刀不在正面,在反面。
  那一天阿胜去接任哥从警察局出来,晚上还要去开个帮派内部的会议,所以只能就近在一家泰国餐馆随便吃点。
  岂料刚从餐馆出来,也就是九点多的光景,街上人都没走完,一辆面包车就猛地停在他们面前。
  几个兄弟还在停车场取车,面包车上便下来了几个拿着或长或短管制刀具的家伙,戴着大口罩和鸭舌帽,对着任哥和阿胜冲来。
  阿胜马上把任哥推开,后背就这么挨了一刀。
  在街上他不方便使用手枪,只能喊任哥快往停车场跑,扭头就和对方干起来。
  对方人多势众,虽然去取车的手下来得很快,也马上从车上操了家伙冲下来解围,但阿胜还是多了几道疤。
  最大的一条无非是第一刀,血把牛仔衣就染红了。
  那天晚上会也不开了,任哥带着他就往医院跑。
  阿胜迷迷糊糊记得自己在医院躺了好一阵子,可再醒来时已经回到任哥的别墅里。
  醒来的那一天,任哥就把家里的钥匙给了他。
  他说阿胜,能为别人死一次的人很多,但死两次,我大概难遇到第二个。
  这就像上战场一样,第一次毫无畏惧地冲上前容易,因为不知者无畏,可要第二次还那么大着胆子往枪口上堵就很难,而阿胜做到了。
  钥匙有三把,任哥说不要弄丢了,否则别墅三个大门都得换新的,麻烦。
  所以阿胜就像爱护自己的手枪一样爱护它,当然也鲜少用到。毕竟他很少在没事的时候主动拜访任哥,而平日里接送任哥也不需要用他的钥匙。
  现在钥匙钻进了锁孔里,开了铁大门,开了防盗门,开了木门。
  客厅敞亮,但没有人。
  其实阿胜猜得到,客厅的灯亮着,意味着让他在楼下等。
  任哥还在卧室里忙活,所以声音是从卧室的木门传出来。
  隐隐约约,又十分刺耳。
  阿胜站在门口杵了一会,才想起应该把大门锁好。
  他坐在宽敞舒服的沙发上,拉过那一只超级大的烟灰缸。他注意到桌面还有洪爷的一块钻表,看来这一场盛宴是从客厅开始,一路烧进卧室里。
  阿胜点了根烟,静静地等。
  他想起了洪爷和任哥示意的那一天晚上,也是戴着这样的一块大钻表。
  洪爷好色,众所周知。所以各个帮派喜欢进贡一些美女,也是理所当然。
  记得那一天洪爷过寿,各个帮派的领导带人带财,礼物堆得山那么高。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而等到正式宴席结束,只剩下几个头目留下时,任哥带着阿胜和另外几人又随同洪爷转进了小包厢,这时第二批寿礼才迟迟送到。
  那早就准备好的绝色天香鱼贯而入,就穿着一点点布料一字排开。
  洪爷说,转一圈。
  她们便转一圈。
  洪爷说,展示一下。
  几块布便解下放在台面上。
  洪爷细细打量,又起身探查。这揉揉,那捏捏,然后点点头,喝得脸红脖子粗,当场就开了一荤。
  那钻表晃啊晃,晃到瓶子起开,香槟喷薄流泻。
  阿胜记得第一荤开的就是任哥送来的人,不过不是以任哥的名义,而是以阿胜的名义。
  洪爷说好啊,这个年轻人好。
  阿胜说,谢谢洪爷。
  洪爷又说,其他先下去吧,他尝点小菜就行,酒还要继续喝的。他把钻表往上捋了捋,又转向任哥,说这年轻人跟你几年了?
  任哥说,两年了。
  洪爷又说,好,好,有前途,以后能好好助你。
  那包厢的灯晃眼睛,照在洪爷的钻表面,再从钻表反射进阿胜的瞳孔。
  阿胜不敢抬头,只敢敬酒。
  眼睛盯着那钻表,直到钻表从胸脯上挪开,从屁股上挪开,从酒杯旁挪开,挪着挪着,盖到了任哥的手背上。
  阿胜抬起头来,见着几个大哥都聊得很热络。
  刺头强还带着老婆红姐,一样笑得花枝乱颤。
  而洪爷的手又拍了拍,从任哥的手背,换到了桌子底下的大腿。
  洪爷说,这个生日过得很开心,我就像年轻了十岁一样,真想和你们一样年轻,真想再开心一点。
  任哥明白洪爷的意思,所以在第二场撤了之后,第二天,他便让洪爷实现了生日的愿望。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阿胜会站在门口抽烟。
  八根烟,任哥穿着整齐地出来。
  有时候醉醺醺,有时候又很清醒。
  阿胜熄灭第六根烟时,房间的门开了。
  洪爷先从里面走了出来,阿胜看到他立马站起。
  洪爷也穿得很整齐,身上还透着酒气。他说阿胜,是吧,没叫错吧?
  阿胜点头。
  洪爷拾起桌上的腕表,指了指阿胜,扭头对接着走出来的任哥,道——“这个年轻人可以的,那么晚了还来汇报工作。”
  阿胜掏出属于洪爷的那一份纸包,双手递过去。
  洪爷打开大纸包,打量了一眼,拿出一条递还给阿胜,“好好干,你任哥是个好大哥。”
  洪爷说过很多次这句话,但想必人老了他妈就不记得。
  阿胜一边连声道谢,一边把洪爷送出门外。直到洪爷坐上轿车,开到看不见的地方时,阿胜才转过头来。
  “辛苦你了,那么晚还送过来。”任哥拍拍阿胜的肩膀,让阿胜坐下。见着阿胜把金条掏出来上交,又摆摆手,“洪爷赏的就收着吧,给自己买点东西。”
  阿胜没吱声,只是把金条放在桌面。
  任哥的笑容已经收了起来,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盯着那几块金条出神。
  过了好一会,他才仿若惊醒一样问道——“我想洪爷死,你想洪爷死吗?”
  这话一出,阿胜愣了。他不知道是不是任哥在试探自己,所以微微皱起眉头,狐疑地望着任哥。
  任哥的眼中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他也如此地和阿胜对看,眼角的鱼尾纹因为疲倦而更加明显。
  片刻之后,任哥突然笑开。
  他笑着摇摇头,没把话接下去。
  而阿胜也是为任哥点了根烟,假装什么也没有听见。


第6章 
  任哥有野心,他的野心是这几年逐渐成长起来的。只不过他藏得深,不靠近都发现不了。
  他有职业,有地位,有靠山,每天过得还算可以,别人动不了他,他也不会轻易找事。
  帮派兴起也就是这二十年的事,任哥说得上话也就七八年时间。
  他不算看着帮派起来的,毕竟帮派刚起时,他还没调到蝴蝶城。但他还是有一定的辈分,到底也只有他,还算愿意顶着丢掉乌纱帽的风险为弟兄们谋口饭吃。
  但阿胜看得到他的野心。
  听别人说,任哥刚来时是被流放的。
  他原本是省府临城做事,后来出了错,多抓了一个不该抓的人,那人背景大,一不留神惹着了,就把他流放了。
  流放老远,直接流放到边境的蝴蝶城。
  蝴蝶城是全国最难管辖的城市之一,一是因为地理环境问题,战争年代就特别难打。到处都是山,山上都他妈是树。一支部队进来,农民用自制的土枪打个麻雀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让正规部队都没辙。
  二是人文问题。地理环境就导致这里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圈,依山傍水,靠本国首都远,出海却又比较容易。一股风吹过来,率先登陆的也是这里。导致这里的人不好战,但也不好管理。
  国家下达一个政策,三五年都没法执行到蝴蝶城。国家三五次试着改造,但钱一砸下来就像砸进了蝴蝶城到处都是的鱼塘,鱼聚过来一群,散去了连影都找不着。
  久而久之,也就让蝴蝶城变成了一个尴尬而难有人接手的盘。就像一个特立独行的妓女,就算有心让她从良,她也难改变自身的三观。
  所以这里也有着全国最难以治理的帮派。
  无论是人蛇活动,还是毒品交易,抑或是黄业发展,到处都是,就像夏天里多到钻进内裤里叮蛋蛋的蚊子。
  警察局当然也设立,但人手就那么多,又得不到武力支持,要办起来实在太难,至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大部分职员都不希望自己成为那个一朝一夕。
  任哥刚来时只想混个好职位,所以只知道来了肯定要和黑帮接触,明白什么时候能管,什么时候不能管。了解法律走到什么地步,规矩又定到什么程度。
  在蝴蝶城里,有时候帮派的行动力比警察要强。因为帮派有群众基础,但警察没有。所以和帮派打交道、做生意,几乎人人都要经历。
  任哥也就是这么开始的。但或许是他适应性强,也估计是他脑子转得快,还有可能是他不甘心,毕竟他那么年轻就被流放了,不做点业绩出来打打流放自己的人的脸,他就一股怨气出不去。
  所以来了五年,熟悉了环境甚至结识了不少人后,任哥便想做蓝莲帮话事人。
  蓝莲帮原来是他一个上司管辖,那上司老了,身体又不好,无论是警局的事还是帮派的事,基本都是任哥代劳。
  任哥勤快,肯做肯吃苦,学习能力又好,所以到了后两年,大家也都面熟了任哥。
  面熟真的很重要,它可以大大提升一个人的可信度。
  但这还不够,因为任哥还没有机会正式结识四大帮派的老大。
  所以任哥想尽办法牵线搭桥,终于掐准一个时机,借着老上司犯错的空当,和管理新区的火炮搭上了线。
  这火炮也是个外来户口,很多年前甚至还是偷渡跑来的。
  他比其他三个本地帮更容易接纳任哥,听闻也最重义气。任哥帮了他几次之后,他就找了个机会,约出洪爷吃吃饭,打打球,唱唱卡拉OK,再喝喝酒,拉拢拉拢感情。
  任哥会看人眼色,所以缺的就是一个机会,火炮给了他这机会,他便顺利地和洪爷熟络起来,并适当地投其所好,总能送点称心合意的东西,哄得洪爷开开心心。
  之后的选举有了洪爷和火炮的支持,要上位蓝莲帮就容易多了。
  但在位蓝莲帮之后,任哥又觉着不够了。


第7章 
  蓝莲毕竟不在四大帮派之列,要说话投票也轮不上任哥的份,任哥不满意,他要话语权,至少当油水不够的时候,他有为兄弟们争个“合理分配”的能力。
  于是,他瞄准了鬣狗帮。
  当时四大帮派中有一个鬣狗帮,是人数最少的,而任哥便打算从鬣狗帮突入,取代他们的位置。
  所以那两年他在单位里一概递上鬣狗帮犯案的罪证,在帮派里又不停地让人找鬣狗帮的麻烦,就打算什么时候抓住痛脚,把他们一锅端了。
  鬣狗帮的头子叫辣油,这名字听着就挺狠。辣油也是个特别狠毒的人,所以鬣狗帮也在他的领导下臭名昭著。
  那时候最典型的一件事,就是鬣狗帮组织的砍手行动。
  那两年蝴蝶城的经济特别不好,闹瘟疫,所以夜场和鸡店的生意一落千丈,人人自危,没人在这时候凑热闹。
  唯一能支撑的就是走私药品,可走私药品就这么一点油水,早就被洪爷和当时管渡口的分完了,即便再剩一点,也一定会给火炮,绝对轮不到鬣狗帮头上。
  大哥养不活小弟,也就只能任由小弟找饭吃,所以那段日子,以鬣狗帮为主导的抢劫和偷窃尤为猖狂。
  这么说还算保守的,因为他们没有耐心偷窃,一般以抢为主。
  这抢还不是普通的飞车党的抢,不是扯着对方的包能拽走就拽走,不能拽走就换一家的模式,而是拽不走时一刀砍人手上,无论如何要把包给拿了。
  这一刀劈下来到底是伤了皮肉还是牵筋带骨,那就得看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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