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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暖还寒-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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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等到他真正开始进贡洪爷之后,事情变了个样。
洪爷贪婪,狭隘,他没有金爷的气度,却有着比金爷更狠辣的手段和明确的目标。所以他的胃口越来越大,从权,到钱,再到人。
任哥一步一步地后退,一点一点地妥协。他用这些蝇头小利换来了蓝莲帮的安稳,他用绥靖和麻木纵容了洪爷的剥削和压迫。
他度过了平稳的更迭期,在丘陵城变成蝴蝶城这一段最动荡的日子里,他不需要经历火炮的流放,不需要天天面临火拼的风险,不需要担心自己的仕途,甚至能借势而为,一步一步往上走。
可当他再也满足不了洪爷的胃口,转头看向自己的帮派时——他才听到那些噪音有多刺耳,那些议论有多令人心寒。
或许这也是火炮的师爷从来不反,而阿胜却想过反他的根本所在。
有得有失,祸福相伴。金爷苦了前半生,还瘸掉了一条腿,可后半生却名利双收,甚至在他死后那么多年,前来悼唁的人也有增无减。
洪爷风光了一辈子,可最终却死在还没开荤的餐桌前。打成了筛子,还没有人愿意为他土葬,而是一把火烧了完事。
所以生和死的定义有时候不是心脏是否跳动那么简单,至少任哥觉得金爷不是真的死了。因为他在火炮身上能看到金爷当年的影子,能看到丘陵城或者蝴蝶城的缺陷与优势,能看到他的宽容,以及如猎人一般伺机行动,却又适可而止的敏锐与缜密。
这些都是活生生的,而或许还会继续活下去。
第76章
回去的路上任哥还走了一段,按照阿胜的话说,任哥是年纪大了,越来越爱走路了,而他还年轻,所以他想坐车。
他对任哥说话的态度开始变得随意,而不知为何,任哥并不为此感到诧异或不满,相反他觉得这有一种久违的亲密。好似他和阿胜早就应该抹消阶级差异了,可偏偏身边的各种事务缠绕着他们,让他们始终不得平等。
他们碰到了两个人,那两个人问金爷的墓是不是在前面。
阿胜说是,不过等人散完了再过去才行,现在人多,过去了也不能靠近。
其中一人说好,然后还真在租赁铁桶和木棍的服务处等。
阿胜打量了一下那两人,年纪比他们还大,身上却有着不少陈年的伤疤。虽然模样是农夫打扮,但看着并不像普通的农夫。
他说任哥,要不要通知一下火炮,他们会不会是来搞事的。
任哥说不用了,“我看他们不像坏人,说不定又是金爷在哪个犄角旮旯认识的老友。”
阿胜想想也是,走了一段,又忍不住问任哥,“任哥,我要是死了,别搞那么大排场。一个人安安静静挺好,要麻烦,你也把我一把火烧了。”
任哥笑起来,他说你走在我前面还是我走在先,这都不一定,“不过我是一定要土葬的,土葬了,我魂就还留在这里,这一点你千万别给我偷工减料。”
那一天阿胜和任哥再次来到了那座天桥上。
天桥下依旧车水马龙,汽车的喇叭、引擎的轰鸣、人群的喧嚣还有不远处酒吧街震耳欲聋的音乐混在一起,让蝴蝶城胡乱地扑扇着翅膀。
阿胜说,好遗憾,我没有给你拿下蝴蝶城。
任哥没接话,他望着川流不息的车辆,片刻之后,搂住阿胜的肩膀。
阿胜以为对方不过是照例安抚他罢了,没想到任哥头稍微侧了一瞬,嘴唇竟在阿胜的面颊上擦了一下。
阿胜吓了一跳,虽然已经让兄弟们都回去,但他还是忍不住四下看了一圈,确定没有熟悉的人在近旁。
“怎么,你害怕啊?”任哥挪远了一点,问道。
“我……”阿胜一时语塞,支吾了半天,才恢复把手肘压在栏杆上的姿势,追着任哥的方向又凑了回去,低声道,“我他妈怕什么,我……我是担心你怕,对你影响不好。”
“你不喜欢?”任哥再问,他的手臂从始至终没有放开阿胜的肩膀。
他不是故意调情,只是觉着这样逗阿胜很有意思。如果光线能再亮一点就好了,那他就能看到阿胜的面颊是不是红了,他的神情是不是闪躲。
“喜欢。”阿胜低头,捏了捏手指,快速地瞥了任哥一眼,重复了一遍,“当、当然喜欢,就是——”
“我们拍拖吧。”任哥没有听完,抢了阿胜的话端。其实他也没有想清楚的,莫名地那话就这么顺着嘴边蹦了出来。
可回头想想,他确实需要拍拖了,否则——“再不拍拖,我就老了。”
阿胜哈哈大笑,他的心脏一下子提起,又一下子放下。他挠挠后脑勺,又抹了一把胡茬,最终点点头,道,“那你追我,你老了,掉价了,你追我的话,我就……考虑一下。”
“七个月前你不是这么说的。”
“那我可以变啊,年轻人想法很多的,”阿胜扭头看任哥,见着任哥没表情,又不安地补充道——“喂,那……你装装样子也要追一下吧,给我个台阶啊,任哥。”
任哥绷不住了,他笑了起来,他说好,我追,“但你别太为难我,我面子很薄的,追不到,说不定我就不追了。”
任哥确实老了,他少说也是奔四的人了,但似乎只要阿胜待在他的身边,他就一点都感受不到时光的流逝和摧残。
第77章
蝴蝶双翼,斩掉一只就不能飞了。但还有很多人相信它不是蝴蝶,因为它正在蜕变,而蜕变之后到底是蝴蝶还是其他的模样,谁也没有定数。
有人说任哥完了,他失去了蓝莲帮,也失去了权势,很快他就会被胜哥扫地出门,或者忍辱负重地从老大变成小弟,战战兢兢地与其他兄弟一样混饭吃。
也有人说任哥还是大哥,他是带起蓝莲帮的首领。他不需要亲自拿刀出去劈人,不需要亲自走货带回黄金,不需要坐镇看场,也不需要讨好谄媚,因为他有辈分。辈分是让人尊重的东西,是金爷在时一直强调,金爷死后仍不褪色的勋章。
还有人说任哥就算从灰白变成了彻底的黑,那白也饶不了他。一次没把他抓进去,两次不行吗,三次不行吗?他对着干的下场就是这样,黑白道认的是一个理。
很多人想要任哥死,他的存在就是如鲠在喉的那条鱼刺。让资历和他一样的人不舒服,让辈分和他不相上下的看着碍眼。
毕竟他混过官场,又走过黑道,还有一个老大是他年轻时就一起扛枪嫖娼的兄弟,这样的经历不是人人都有的,别人就算想,也模仿不来。
所以他们说他会死在巷子里,哪个人买的刀手不知道,但肯定已经买好了,就等着任哥放松警惕,便几刀把他捅得面目全非,将吃进去的东西全部吐出来。
还说他会死在子弹下,黑市那么发达,就算不是警察也有枪。这可比刀手容易多了,远远地扣下扳机,顶多射个四五发,就算不死也醒不过来。
当然,更有人说他会牢底坐穿。纷纷扬扬传着的都是他的资料正在搜集,他不愿意合作,那就只有找另外的合作的人。他浑身上下都是污点,要有哪个小头目不道义,改了口也正常。
可任哥没有死,他就像蓝莲帮的影子一样,看得见,摸不着。他过着他原本就该一心一意过的日子,好似从未受过那些波折和动摇。
而事实上也是这样,阿胜翻修了那栋别墅,在阳台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他和任哥光明正大地同居了,毕竟照顾老大的老大,是他本来就该做的。
他俩偷偷地拍拖着,一起偷偷地出去吃饭,偷偷地看电影,甚至偷偷地逛游乐场,再偷偷地走街。
他们的耳朵里也窜进了那些传言,但到底出来混了那么久,这些传言也不是一两次了。至少他们还好好地活着,过着每一天实实在在的日子,那就是最大的庆幸。
那日任哥从影院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的蝴蝶城的春天了。
冬日的叶子落了一地,但仍然有那么多叶片还固执地掣在枝头。它们伴着新生的嫩绿继续活着,形成了一种怪异又美好的风景。
这是他们看的第十二场电影,而在电影落幕时,任哥没有走,他摁住阿胜的手,问他,为了追你,我都请你吃了那么多餐饭、看了那么多电影了,别让我亏本,和我在一起吧,答应我好不好。
阿胜忍俊不禁,他说我本来不想答应你,但你追得那么猛,不和你在一起过意不去。
阿胜搂着任哥出来时,肚子很猛烈地叫了一下,他让任哥等着,自己往前面的面包店走去。
任哥裹紧了风衣,摸索着点燃了一根烟。
他看着阿胜的身影消失在转角,烟雾便隔绝了视线。
他好像听到了刀手抽刀的声音,好像听到了掏枪的声音,还好像听到有车突然从后面冲来,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他还有一些梦想没有实现,那梦想似乎成了不可够到的彼岸。他还有一些遗憾没有填满,那遗憾成了不可磨平的瑕疵。
可他还有一些意外,那意外是阿胜的出现,是以为已经不可存在,此刻却真实可触的爱情,是无法确凿定义,却让他无法放手的关系。
这一切无论是对任哥来说如此,对阿胜而言,也亦复如是。
任哥让尼古丁在肺腔和大脑旋转,等着阿胜买了一个老婆饼过来给他当宵夜,他从街头望到街尾,一直望到了天上。
那一刻,他以为这就是永远。
柳梢绿小眉如印,乍暖还寒犹未定。惜花长是为花愁,殢酒却嫌添酒病。蝇头蜗角都休竞,万古豪华同一尽。东君晓夜促归期,三十六番花递信。
——(宋?刘青夫)《玉楼春》
…全文完…
第78章 番外一:酒宴
(1)
其实阿胜并不想参加这个聚会,虽然任哥说火炮做大,联络感情是必须的,推得一次两次,最终还是得去,拖久了还让人有闲话,倒不如早去早完事。
人在高位,有时候是不能凭借原来的认知去和对方打交道的。不管火炮是不是够朋友,也不管他原先有多平易,龙头位就在那里,你不向前一步低低头、哈哈腰,就是不识抬举。
阿胜不太愿意承认这一点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火炮起家太快,快到阿胜刚跟任哥时,他还来拜托过阿胜帮忙。那时候火炮算个屁啊,就是怼掉外来帮老大的一个刀手,手底下没人服他,光杆司令一个。
可五六年一瞬间就蹿起来,烧得比火还旺。真是噼里啪啦燃了一路,燃到阿胜齐平的位置,任哥齐平的位置,现在再爬到任哥的上头,反是要任哥和阿胜上前示好——这不是钱的问题,是面子问题。
而另一点,不用说,就是火炮旁边的那个师爷。
其实早年师爷不是干这个的,在他还没正式成师爷时,他差一点就进任哥的警署编制了。
那几年警署正好成立了法医团队,广招人手,这个师爷当过几年医生,履历漂亮,又在一线混过,后来加考了公安和法医,成绩也很可喜。
但自从他亲口对任哥说自己是师爷后,任哥就把他的档案抽掉了。连面试的机会也没给他,让他安心做他的师爷,安心搞他的字头。
而偏偏这几年蓝莲帮的小弟不怎么见到任哥,任哥从警局辞退后再次出现,兄弟们老说这个蓝莲帮的坤总和外来帮的师爷长得像。
阿胜不喜欢听这个,他觉得一点都不像,那师爷不过白一些,瘦一些,看着斯斯文文,也喜欢穿个素色衬衫再喷点香水罢了,和他的坤总哪像了。何况非得说像,也是师爷和坤总像,反过来说就不行了,反过来又成了面子和辈分的问题。
但每次听阿胜抱怨这个,任哥也只是笑笑,说你觉着不像就不像了,我也比他老,他脸上没皱纹,头上也没白发,看着比我年轻多了。
阿胜不高兴,他说那我扒拉火炮墙角得了。龙位要不到,招贤纳士挖人跳槽还是可以的,“虽然我们蓝莲帮不是带头,但油水绝对比外来帮的稳定和丰沛。”
任哥哭笑不得,他说人家又不好这口,你要真去扒拉,我还得给你收拾烂摊子。
阿胜反驳,那他也没娶老婆没生孩子,你怎么就知道他不好这口。
任哥知道这是阿胜气话,摆摆手不和他申辩。
其实任哥心里明白,阿胜是为他不服气。
阿胜脾气不是太好,或许也是成长经历决定了他对威不威有着比自己更严重的需求,之前因为任哥有官职,万事不敢高调铺张。现在任哥彻底来到他身边了,两年来一旦有点小节小庆,也非得要搞排场。
这也是任哥一定要去参加这场饭局的原因所在——“你看你自己过生日,你包酒吧、摆酒席搞得那么隆重,没请火炮他们就算了,这次人家都请了我们,再不去,是不是太不给面子了。”
阿胜也说不得话,何况火炮或师爷似乎知道蓝莲帮这群人下不了台,生日宴摆桌吃完饭后,也没让兄弟跟着,叫阿胜和坤总一起,随便找个包厢,四个人私下再喝点。
“已经很好了,”任哥拍了一把阿胜的后背,对他全程摆着臭脸表示不满,“包厢就我们四个人,人家连兄弟手足都不带,你还想怎么样。”
不怎么样,所以阿胜该送的金条一块没少,该进贡的人也千挑万选。
蓝莲帮本来就主导本地的鸡鸭鹅,这一次送去的人也确实鲜嫩可口,男女都有,各式各样。
但火炮似乎不怎么喜欢做这些事,全给了兄弟们让他们开心,自己则只要金条,只喝酒。
“这是好事,”任哥若有所思地说,“至少证明他不会成为第二个洪爷。”
本来是想趁着酒席散去,任哥和阿胜也低调离开——毕竟阿胜的表情是怎么都收不住,任哥也怕真到了私人包厢里,借着酒劲,阿胜又说了什么不得体的话。
今天到底是火炮的生日宴,而任哥没忘记阿胜连招呼都不打,直接拔枪把洪爷干掉的一幕幕。
不过火炮却眼尖,见着任哥想混在兄弟们的人潮里偷偷溜走,远远地就喊住了他。
火炮从人群中挤过来,说坤总,这次你真不能再放我鸽子了。你老这样,我怀疑你对我有意见。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任哥和阿胜也再无法推脱。
(2)
火炮说到做到,包厢挺大,容纳十几二十人不是问题,但他确实一个手足不跟,就让师爷跟着。
师爷和自己与坤总和阿胜结识得早,那么多年过去,四人却再没有机会和理由这般小聚,为着龙头之位的竞争也搞得你死我活,嫌隙越来越大,猜忌也越来越多,倒不如借着今天的由头,把态度再重新声明一下,顺便缓和缓和彼此的关系也无妨。
当然火炮自己是想不到这一点的,这样的安排也是师爷提的。
他说争斗的时间过去,和平自然要有和平的表示。
那时候为了帮火炮上位,他不得不把话说狠了,事做绝了,但毕竟蓝莲帮始终是他们最大的邻居,若打不好关系,往后少不了麻烦。
“何况你看,坤总现在失势了,但更要给足他面子。这个人虽然不再在白道上有一官半职,可很多关系还在。以后免不了要和他的关系网络打交道跟合作,茶不能凉得太明显。”
火炮向来听师爷的,师爷这么一说,他也觉着有道理。不过他今天生日高兴,喝多了几杯,师爷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他懒得想事情。
不过也正是因为火炮太高兴,喝得脸红脖子粗,反而让师爷觉着他的安排是不是太草率了。
火炮没架子,性子也直,他跟了火炮那么多年,知道他喝多了就更他妈直,直得都能把自己弯的本质暴露出来。
这也是师爷最担心的一点——他和火炮的关系会曝光。
是的,他跟了火炮很多年了,但两人的关系连自己帮派内的兄弟都一无所知,因为师爷的保密工作做得滴水不漏,一点风声透不出去。
师爷特别担心一旦被人知晓了他和火炮的私人关系,以后他再向火炮提什么建议,别人也会说火炮是听了情人的话才耳根软。
师爷扪心自问是很敬业的,他万没有把私人情感带到工作中。但他太了解何为人言可畏,所以事事小心谨慎。
不过无论他再怎么谨慎,那天晚上还是出了岔子。
火炮一等到包间门关上,就招呼坤总和阿胜喝酒。
师爷忙让火炮坐下,自己来给大家倒。
火炮也得了自由,坐在阿胜的旁边一个劲地敬。
他说这个酒一年前就应该喝了,但你们硬是不愿意来。今天终于肯赏脸,真是难得。
坤总说哪里哪里,“你也知道我之前出的问题,那段日子老抛头露面不好。不是火炮生日,我们也要请酒赔罪的。”
说着撞了一下阿胜,让阿胜也给自己一点支持和附和。
阿胜也没办法,把杯子里的酒闷干,再递给师爷空杯,转而看向火炮,道,“炮爷,我们之前的关系确实尴尬,实闹得挺不愉快。但大家都为自己字头做事,你也大人大量别放心上。反倒是——”
他扬起杯子,指了指师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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