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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东方的领主夫人-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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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患病的人已经去世很多年了,虽然他和国王的血缘已经是很远了,但王室的血脉里是不是有可能有这种病潜伏着?”
费利克斯很担心,他们的外祖母可也是有着王室血统的,而且和国王非常近。
“可能是有,但是既然威廉姆斯家族至今都没有这种病症发生,那你也不用太担心。”
遗传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但这不耽误魏薇安慰费利克斯:“而且这种病是发病越早情况越严重,两岁以前发病是情况最严重的,五六岁以后就轻多了,像你这种年纪,基本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费利克斯是个骑士,他流血受伤的时候不在少数,现在都没出现问题,那自然就是没问题的。
而且血友病即使在后世都属于罕见病,它之所以出名,完全是因为它曾经祸害了大半的欧洲王室。
所以费利克斯与其担心自己和身边的人会得血友病,不如担心一下其他更常见的病症呢。
不过费利克斯这时候显然不那么好被安抚,魏薇挑起了他的警惕心,让他更加坚定不和国王联姻外,同时也下了另一个决定。
“以后我们家族的人都不许和血缘太近的人结婚,有家族病史的人也不行!”
他准备把这条写进家族条例里,明明白白的写出违反它的人会有的可怕后果。
甚至的,如果把这个消息传播出去,不说这种遗传病,光是近亲结婚会出现的后代不良问题,就足够吓退那些重视后代的贵族了。
在贵族之中,孩子出生就是个死胎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大家之所以那么努力的生生生,最大的原因就是他们不能保证自己的孩子能顺利活到成年,如果能确保继承人健康长大,很多人其实是不愿意多要一个孩子的,他们不怎么讲究多子多福,反而只在意有没有继承人能完整的继承家族所有的一切。
如果嫡长子能够顺利的活到成年继承家业,那么其他孩子都是不重要的,他们只是备胎而已。
以国王的情况,费利克斯觉得只要让他知道这里面有大问题存在,安德鲁王子和多洛莉丝的婚事就不可能成功。
“不过不能我们自己说,那么做只会让陛下觉得那只是一个拒绝的借口。”
而认定这点的国王很可能恼羞成怒,对威廉姆斯家族生出不好的看法。
“那么让教会出面如何?”魏薇想到了约翰教皇:“教会不是一向反对近亲结婚吗?约翰教皇本人又是医生,我们给他写封信,让他做一份调查报告,证明近亲结婚的危害极大,再公布出来,不就可以了。”
以教会在欧洲各国的势力,哪怕约翰教皇并不掌权,要做这么一个调查报告其实也很简单,而且教会一向是医学界的代表,权威性极高,由他们出面,再适合不过。
费利克斯皱眉,他依旧不喜欢教会,但不得不说这是个好主意,只是:“他们会愿意帮这个忙?这么做可是会得罪不少贵族的。”
很多贵族都喜欢以联姻的方式拉拢其他人,贵族之中的血缘关系又都很复杂,教会如果弄一个这样的调查报告并公布出来,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家都要人心惶惶了。
“我想约翰教皇会愿意的。”魏薇道:“现在教会是鹰派掌权,教皇是鸽派的,他们应该会很乐意有这个机会打击鹰派的人。”
究竟愿不愿意,写信问一问不就知道了。
费利克斯对教会不太看好,而且约翰教皇现在还在访问各国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到他们的信件,即使收到并且同意了,等他弄出调查报告又是很长一段时间,在这期间,国王很可能再次对费利克斯提出联姻的可能,费利克斯不想坐以待毙,他觉得除了写信,自己也要另外做些准备。
“私底下放出一些风声?这种时候国王会不会怀疑到你?”
“我打算从爱德华王储身上入手,让国王怀疑罗曼洛夫公爵。”
费利克斯说出自己的计划。
普拉迪帝国的王储,爱德华·普拉迪的身体是众所周知的不好,十六岁的他结婚已经两年,但还没有孩子,王宫里一直流传着王储因为身体不好,发育受限,至今还没和王储妃同房的消息,而且可信度极高,所以至今王储妃都没有怀孕的征兆,国王也从来没有因此对她不满过,反而十分维护。
费利克斯的打算就是把王储身体不好的原因定在遗传上——这可能还不是他造假,因为王储的母亲确实身体也不怎么样,而她家族的历史上,还真有一些人是同样的情况——再放出消息说王储即使未来有了孩子,身体可能也会和他一样。
这一条消息其实在贵族圈里已经是有的,甚至很多人都怀疑王储是否能有自己的子嗣,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会暗中支持罗曼洛夫公爵的原因,相比一个不健康的王储,一个不太聪明的王子,健康强壮,而且聪明的罗曼洛夫公爵确实更适合继承那个位置。
而费利克斯要做的是顺着这个留言,引申出更多的东西,关于近亲结婚会带来的各种不良后果。
“王储和王储妃也是有血缘关系的,他们是表兄妹。”
王储妃是前王后娘家的人,她的母亲和前任王后是亲姐妹,王储妃的位置说白了就是国王为了安抚前王后的家族而给他们的。
魏薇也知道这一对年轻夫妻的血缘很近,她在王都时就知道了,只是当时事不关己,这个事情表兄妹结婚又是普遍的事情,她不会因为自己心里不认同就在大庭广众下评判这些,那会招来众怒的。
“这样做不是有可能影响到王储和王储妃的婚事吗?”
“总归都是要影响的。”
调查报告一出来,首当其冲的就是王储妃,她和王储是表兄妹,又一直都没有孩子,如果国王相信了那个观点,那么这位王储妃很可能就要和王储离婚了。
那只是个陌生人,费利克斯并不在意她会如何,说他冷血也好,他只在乎自己身边的人,现在事关多洛莉丝,他当然愿意用一个陌生人的婚姻换自己妹妹的婚姻自由。
魏薇回想了一下自己仅有的几次见到王储妃的场景,那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年纪和十六岁的爱德华王储一样大,是个金发绿眼睛的小美人,如果还是单身状态的话,一定有很多男人追求她。
但在已经结婚两年多的王储妃身上,魏薇看不到任何属于那个年纪该有的青春活力,几次的宴会之中,她总是安静的坐在王储的身边,身体看起来还算建安,人却郁郁寡欢,漂亮的绿眼睛总是呈现出一种对未来的迷茫,似乎看不到前路。
最重要的是,这对年轻夫妻的感情并不好。
魏薇曾经注意到,他们可以一整个宴会都不和对方说一句话,而周遭人对他们的感情生活也心知肚明,大家都说王储并不喜欢王储妃,他不会对她发火抱怨或者做些别的什么不好的事情,但他对王储妃从来都是漠不关心的,甚至连基本的表哥对表妹的亲戚感情都没有。
家庭冷暴力,这或许就是王储妃在经历的。
而这大概也是王储妃一直郁郁寡欢,看起来毫无朝气的原因,她就像是一朵在不适合的时间里即将开放,却遇上霜降的玫瑰,随时都可能在这份寒冷中凋零。
或许离婚对她来说,会是个不错的结果,毕竟欧洲并不排斥离婚,女人在这方面的选择权比东方的女性要相对好一些。
当然,这件事也可能不会影响到她,国王会不会相信目前谁都不能确定。
“其实也不一定要他相信。”费利克斯摸了摸自己下巴上即将露头的胡渣:“只要让他相信这件事不是我们做的,而我只是因为这个传闻而不接受联姻,就可以了。”
这个结果固然还是会让国王生气,但也不会太严重,毕竟从他的态度看,威廉姆斯家族的女孩并不是他的第一人选,他更愤怒的应该是那个传出这些留言的人,也就是罗曼洛夫公爵。
让他相信是罗曼洛夫公爵做的其实再简单不过,甚至,费利克斯只要让人给那位公爵透点底,对方自己就会很乐意这么做,他从来都是非常积极的在针对两位王子,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也不知道是他的自信还是自大,罗曼洛夫公爵对王位的野心从来没有遮掩过,偏偏国王还不能拿他怎么样,不仅因为他很聪明的把握住了这个度,也因为罗曼洛夫公爵本身的势力不小,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引起王国的动荡。
连魏薇都能想到,如果罗曼洛夫公爵没有顺利解决掉两位王子,在国王去世,他们中的某一位接任王位后,那位公爵很可能引发叛乱。
“你就不担心这点吗?”
“陛下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费利克斯道:“现在罗曼洛夫公爵之所以还能像现在这样活蹦乱跳的,只是因为国王自己的身体还好,他自信能压得住对方,也确实在担心自己的两个儿子没法比自己活的久,那位公爵是他为了王位继承权而留下的选择之一,所以他不会现在动手解决他。”
虽然国王想把王位留给自己的子孙,但如果他真的后继无人,那么让同样留着王室血脉的罗曼洛夫公爵继位,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他的孩子不是因为他而没了的。
罗曼洛夫公爵显然自己也明白这点,所以他再怎么折腾,也没想过直接动手除掉两个王子,因为那样一来,不管有没有证据指向他,国王都不会放过他的。
“但是如果国王预感到自己大限将至,而他的孩子们还活好好的,他很可能会在那个时候,把罗曼洛夫公爵一起带走。”
如果明着不能解决他,那就暗的来。
总归是不会留他的命的。
这点费利克斯一早就想到了,因为在他的认知里,国王就是这样的人,他狠起来是真的无所顾忌的,就和他的先祖拔出教会势力时一样,他们从来不顾及自己的名声,只遵从本心,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点。
所以在他要死了的时候,把会对自己的子孙造成威胁的人一起带走,不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吗?
而聪明的罗曼洛夫公爵显然还没有聪明到看破这一点,不然他不会一直蹦跶的这么厉害,无所顾忌的向国王展示自己的野心。
“真是一滩浑水。”
听完费利克斯的分析,魏薇只能如此感叹。
“幸好我们不在王都。”那些关于王位的恩怨情仇都找不上他们。
而这也更加坚定了他们不想和王室联姻的想法。
“就按你说的做吧,多洛莉丝的婚事还是要她自己同意的。”这是她答应小姑娘的,自然不能毁诺。
费利克斯点头,实际上这件事他之前就有所准备了,魏薇的话不过是让他有了个更合适的理由。
大部队回来后,费利克斯也带着魏薇去看他带回来的各种礼物。
精致的珠宝首饰装了一盒又一盒,王都最流行的布料皮毛堆了整整一马车,来自异国的稀罕物也多不胜数,这些昂贵的奢侈品占据了车队好几辆的马车,而它们都是费利克斯特意搜罗来送给魏薇的礼物。
魏薇从盒子里拿出一定帽子,那是一顶异常华丽的帽子,宽大的帽檐上用粉色的珍珠和白色的羽毛装饰着,帽子底下则有两条宽大的白色带子,可以在下巴上系出大大的蝴蝶结,看起来华丽又优雅,是魏薇喜欢的风格。
“这个已经流传到王都去了?”她拿起帽子顺手戴在头上,装饰物让这顶帽子的重量有些超出预想,难怪底下要加上带子,不扎起来都怕帽子掉了。
“我在王都新开了一家帽子店。”费利克斯笑道:“而多洛莉丝是个很好的宣传。”
作为他的舞伴,又是威廉姆斯家族唯一的单身女性,多洛莉丝的这次王都之行自然是出尽风头,前次她和魏薇的穿着打扮就是其他人争相追捧的,这次多洛莉丝出现在宴会时,戴着的各种不同款式的帽子自然也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尤其那帽子在他们进门时会被挂在门口的衣帽架上,所有进出的人都会看到,可比其他人的头巾好看多了。
在此之前,萨丁森的帽子其实已经开始往其他地区风行起来了,甚至王都也陆续出现了一些,只是还没有传递到上层阶级里。
多洛莉丝那由她自己设计,得到了魏薇的认同,花样繁多的帽子,自然吸引了其他女性的注意力。
而费利克斯现在已经很会抓住商机了,他在王都原本只有一个用粮食店修改的精油店,现在除了兼卖香水化妆品的精油店有两家外,他还有好几家卖各种萨丁森食物的店铺,以及一家专门做扇子的店铺,这次去王都,想到帽子在萨丁森的风靡程度,他自然不会忘记这门生意。
于是帽子店也跟着开了起来。
而且这家店里不仅卖女士帽子也卖男士帽,最开始的时候款式比较少,但他请了几个手艺很不错的裁缝,其中也有人是善于设计的,只不过他们以往设计的是新款礼服,现在改成设计帽子了。
当然,帽子店是刚刚开起来的,里面的存货本来应该不多,但费利克斯去王都时,已经让人做了一批草帽,都是没有任何装饰的那种,送到王都以后,才让人在上面进行加工,先是在外面包裹上一层布料隐藏草帽的本质,然后再在帽子上镶嵌各种装饰物,蕾丝花边、仿真的花朵、飘逸的羽毛和珍贵的宝石,什么好看添什么,而这些装饰添加起来比不太费功夫,手艺熟练的工人,一天能装饰还几十顶帽子。
而贵族女性们显然很钟情这样时尚又好看的帽子,流行起来也不过是一场宴会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她们想要帽子自然是去费利克斯的帽子店买现成的,那么多的客人一拥而入,扫荡了店内的所有存货,还留下了不少的订单,让才开始营业的帽子店立刻回了本。
“所以说,只要找对了方法,女人的钱是真的好赚。”
而他们的大部分生意,好像都是在这些贵夫人们身上赚钱呢。
作者有话要说:费利克斯:王室的争斗我们不参合,就稍微借用一下局势制造点混乱这样子。
魏薇:反正离得远,当做不知道吧。
第112章
九月的萨丁森,不仅是个丰收的季节,也是个适合打猎的季节。
秋天的猎物膘肥体壮,皮毛也是最好的时候,在这个季节里,不仅是贵族和骑士,普通的领民也会组织队伍带着自己制作的弓箭和武器进林打猎,他们的目标一般是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型动物,前者取毛皮过冬,后者的羽毛则是最近大热的帽子装饰品,而且不管是兔子肉还是野鸡肉,也都是不错的野味。
萨丁森郡内也有专门以打猎为生的猎人,这些猎人一年四季都在林中打猎,不过因为今年大家的生意都变好了,加上他们的伯爵大人喜欢打猎,会定期带着骑士清理林中的猛兽,连带的小型动物也变得比以前难打了,于是很多猎人都放弃在其他季节打猎,种地的种地,打工的打工,可比在森林里到处钻安全的多。
不过碰到秋季,动物们长得最好的时候,还是有猎人会带上武器,组织人手一起去打猎,猎回来的东西不管是自己留着还是拿去卖了,都能换个好价钱。
今年萨丁森全郡的消费水平大幅上涨,野味的价格自然也跟着涨了,而很多人在要卖野味的时候,第一选择都是先送到城堡去问问他们要不要。
谁都知道城堡的主人是最大方的,而且如果城堡这边想要,领民们宁愿便宜一点也愿意和他们交易,毕竟是能直接抵扣打猎税的。
按照欧洲的法律,贵族领地内的一切都属于领主,土地是,草地是,森林也是,而这其中的所有,哪怕是一棵草一棵树一朵花同样属于领主,更别提其中生错的猎物了,所以领民每次去打猎都要缴税,猎人尤其如此,根据自己打的猎物多少而定,不用交钱,只要交猎物就好。
所以每年秋天,城堡都会收到领民们送来替代税收的猎物,多是野兔野鸡这类,偶尔也能看到野猪野鹿狐狸等,当然一般情况下后面几种都是他们卖给城堡的,毕竟收税的话,大家更愿意拿不那么值钱的猎物换。
今年因为其他季节里猎人们减少了打猎次数,秋天到来时,猎物变多了,野鸡野兔都比以往好打,送到城堡的猎物自然也多了。
“今天又送来好几头野兔野鸡,里面有几头野兔还没死,依旧是留下来养着吗?”丽莎钦点完今天送到城堡的猎物,正在向魏薇汇报。
六个女仆中,她是唯一一个原本就在厨房工作的,所以在担任贴身女仆后,魏薇就把和厨房沟通这一块的事情交给她了,每天厨房有些什么食材,准备了什么菜单,都会由她转述,如果魏薇兴致来了要换菜谱,也是她去和厨房沟通。
以前魏薇跑厨房跑的很勤快,兴致来了也会亲自下厨,但自从她怀孕的消息传出来,厨房好似就成了什么危险地方,所有人都不愿意她再接近,每次她一靠近那儿,巴顿管家就会突然冒出来,礼貌的请她去别的地方,并且表示有什么事他都可以为她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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