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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继女的重生日子 全-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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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春兰脸色一变,尖声道:“你什么意思?”
 
   唐娆笑笑:“如果我记得没有错,你们一家三口现在住的那个院子是我爸爸留给我的,妈妈,我没有说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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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二十五章 房子
 
   唐娆的父亲唐忠当年为了和林秋菊结婚,曾经买下了一座非常不错的房子,唐娆在那座房子里生活到了十二岁,直到季盛扬的妻子去世,没有了束缚的季世扬给林秋菊买了现在住的别墅,她们母女三人才离开了那里。
 
   前世,唐娆一心跟着妈妈林秋菊,花样年华的少女心思又太过单纯,还没有想到金钱房产上去,根本就没有想到父亲留下来的房子是怎么处置的。今生,唐娆做好了不和林秋菊进季家的心理准备,又不想住季家的房子,所以就想要回到父亲留下的房子里,才从母亲嘴里得知这套房子居然从三年前就被林春兰住着了!
 
   林春兰脸色红的像是桌子上煮熟的大虾,羞愤的要昏了过去,她心虚地看了一眼丈夫张至远,就见张至远正脸色阴沉地瞪着她,心里不禁一凉。
 
   当初林春兰和张至远没结婚时,她非常中意张至远,但是张至远对她却是不冷不热,为了增加自已的份量,她就谎称自已有房子,当时林秋菊正好空出了房子,她就把张至远领到了那里去了。
 
   也许正因为这所房子,张至远最终和她结了婚,但是结婚没多少,张至远就说自已的房子地理条件好可以出租赚房钱,提议搬到林春兰的房子去住,林春兰只能和林秋菊说了,然后一家子住了进去,这一住就是三年,一分房租都没给过,她自已都认为这房子是自已的了,没想到今天却让唐娆当着张至远的面提了出来,让她一下子慌了神。
 
   张可一听唐娆说自已家的房子是她的,立刻就不干了,在她心里,住别人的房子就是寄人篱下,那种丢人的事怎么会和她有关系?!所以她大叫道:“我们家的房子怎么可能是你的?你不要胡说八道!”
 
   唐娆看都不看她,说:“不信你问你的兰姨啊!”
 
   张可立刻转头紧盯着林春兰问:“兰姨,她是不是在胡说?你说话!”
 
   林春兰哑口无言,恨恨地转头瞪着林秋菊低吼:“阿菊,你说这是怎么回事?你就这么让你的女儿逼着我还房子的吗?当初可是你说这房子我想住都久就住多久的!现在是什么意思?”
 
   “对不起!大姐,我不知道阿娆今天会说这个事,你别生气。”林秋菊柔顺秀美的脸上布满歉意,对林春兰道了歉,对唐娆说:“阿娆,那座房子就给大姨吧,你以后可以和妈妈一起住更好的房子啊!”
 
   唐娆看着林秋菊,想如果是前世,她一定会答应林秋菊,还会为了她承诺带着自已而高兴,但是今生不一样了,因为她已经知道和林秋菊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只有独立才是对自已最好的一条路。
 
   “妈妈,楚楚刚才已经说了我的丑事,你能保证季家会接受我吗?即使接受了,你能保证他们善待我吗?”
 
   看着林秋菊犹豫的脸色,唐娆轻轻一笑,抬手阻止林秋菊开口,“你不能,所以不要对我说你会尽力这类的话,我已经想好了自已的出路。我不会和你一起进季家的,也不会再住现在的房子,所以我必须有自已的安身之地,那么,我要回爸爸的房子有什么不对?”
 
   艾铁铃这时候开口了,她说:“这房子当年虽然是唐忠的,但是他死了,这房子就是你妈妈的了,虽然你是他的女儿,但是你要想想你妈为了你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你还好意思向她要房子?!她说把房子给谁就给谁!”
 
   唐娆从包里拿出一张纸来,放在桌子上,说:“这是我爸爸留的遗嘱,他可是说把这房子留给我的。至于我妈妈对我的生养之恩,我以后自然会回报。”
 
   众人的眼光全落在了那张泛黄的纸上,一片寂静。
 
   说起这张遗嘱来,还是唐娆前几天从父亲唐忠留下的一本书中无意发现的,当时她就想好了它的用途,林秋菊是个被家人拿捏的死死的人,她也只能用这张纸去让她不去帮着林春兰了。虽然那样让林秋菊很为难,但是她必须这么做,她不能再接受季家的任何东西,她必须要和季家划分的干净利落,让他们抓不到自已一丝把柄,同是也要让林秋菊对自已内疚,以后再也不向自已提出任何非分的请求。想到前世他们逼着自已代替季楚楚出嫁的情景,她就不寒而栗!
 
   季楚楚哼道:“你爸爸还真是把你当成宝啊,不是你一出生就写了这个吧?他把我妈妈当成什么了?也许就是因为这个上天看不下去了才会让他早死!啊——你干什么?!”季楚楚正说着就被唐娆泼了一头一脸的果汁,狼狈地用手抹着脸,冲唐娆叫着。
 
   唐娆放下手中的杯子,冷着一张脸说:“如果我们不是一个母亲,你这样侮辱我的父亲我肯定不会是一杯果汁就会放过你的。”
 
   季楚楚气愤地瞪着唐娆,但是看着那样的唐娆,她有些不敢开口了。不仅是她,在座的所有人都感觉到了唐娆身上那种不容侵犯的冷漠气息,像是一朵清冷圣洁的莲花,容不得一点亵渎,又像是三九严寒的冰雪,如果上前就会被封在其中!
 
   张至远这时候开口了,他沉声道:“我们会尽快搬走。”
 
   林春兰急道:“为什么要搬?我们在那里住了三年,房子可是都重新装修了一次,还在空地上盖了一间新房,这怎么算?”
 
   张至远抬头看了唐娆一眼,不说话,他心里也在计较着。
 
   唐娆脸色平静,沉默了好一会儿,说:“要不这样吧,这房子我不要了,但是大姨你要把你在郊区的那个院子给我。”
 
   林春兰当年下乡插队,嫁给了那里的农民,后来她回城,把丈夫也带了回来,两人在城里买了房,后来离婚,那个男人以她不会生育为由,只把乡下的破房子给了她。那里离这里很远,又是乡下,她要那房子也没用,就一直空着,在她看来有跟没有没什么区别。
 
   林春兰一愣,问:“你要那房子干什么?”
 
   唐娆看她一眼:“我要来能有什么用?我只是不想让我妈妈为难了,而且我也没钱赔你们装修盖房的钱,所以就只能要你那乡下的破房子了。你要是不想给,也可以把我我爸爸留给我的房子折成现钱给我,当然了,院子的面积也是计钱的。我要的不多,就给十万块钱吧!”
 
   “十万?你那破房子哪值十万?”林春兰一听这个数字就叫起来,咬牙道:“就把那破房子给你吧!就凭你那成绩就定将来真得到乡下种地去,到时正可以住着!”
 
   唐娆也不理她话中的讽刺,说:“明天去办手续。”
 
   林春兰沉着脸点头,再也不理唐娆。
 
   张至远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唐娆,什么也没说。
 
   唐娆又给自已倒了一杯果汁,低头喝时掩去了嘴角一抹得逞的微笑。她是重生的人,可是知道未来要发生的事的,其中一件事就是在今年的秋天,林春兰曾经下乡的那个村落因为要建设成为一个新的工业区,所以拆迁,将会得到非常高昂的补偿款!她就是知道了这点,所以才会提出房子的事,从一开始,她想要的就是林春兰在乡下的这个院子。果然,林春兰同意了换房子,只希望她以后不要后悔!
 
   想到林春兰知道她把巨额赔偿金拱手让人而懊悔万分的脸,唐娆心里就高兴,她对这个一直讽刺她的女人真是没有好感。
 
   接下来的饭局一家子人吃的都没滋没味的,看时间差不多了也就散了。
 
   走到云来饭店大厅时,就听到有人叫唐娆的名字,众人一回头,就看见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向着唐娆走过来,他大约三十多岁,长的十分稳重威严,有一种久居高位的气势。
 
   这个男人到了唐娆面前,笑道:“唐娆小姐,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了。”
 
   这下子,唐娆身边的一群人全呆住了。
 
   今天白天有事,五点才开始码字,但是说加更就一定加更,我是个诚实的人,只是会有点晚,真是脸红。
 
 正文 第二十六章 郁老爷子的寿礼
 
   唐娆身边的人全呆住了,这个对唐娆明显十分恭敬的男人一看就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从他那身价格不菲的阿曼尼的西装就可以看出来。可是这个男人居然主动向唐娆打招呼,还对她笑的十分和蔼,这是什么情况?!
 
   来人是江瑞,林海市郁氏珠宝集团董事长郁百川的助理,郁百川就是那个在蓝若的茶座犯了心脏病的老人。那天因为唐娆救了他们祖孙两个,江瑞还专门登门道谢,并邀请唐娆参加郁老爷子的寿宴,所以唐娆对他也不算陌生了。
 
   “好巧。”唐娆对江瑞微微颔首,端丽怡人。
 
   江瑞看着面前不卑不亢的少女,本来就因为她救了自家老爷子而感激佩服的心更加升起了一丝欣赏。他去向唐娆道谢之前曾经调查过这个女孩子,当然知道她的出身,当时的心情真是非常复杂,因为他是非常厌恶情妇的,对情妇所生的孩子也没有好感,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血缘会将恶习遗传下来。可是再次见到她后,他觉得自已错了,她像枝莲花,出淤泥而不染。
 
   “唐小姐来这里吃饭吗?”江瑞看了眼跟在一旁的服务员就知道还没结帐,对她说:“唐小姐这桌的饭钱我给结了,去服务台拿张贵宾卡。”
 
   那服务员走了,这下唐家人更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人和唐娆是什么关系。
 
   唐娆笑了一下,说:“郁老爷子和小公子还好吧?”
 
   江瑞点点头:“恢复的很好,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小公子经过那场事故后居然因祸得福,从出生就带来的哮喘居然好了,连医生都是奇迹呢!想来那天满池莲花变成了金色真是天降福瑞,连我们小公子也沾光了。”
 
   唐娆浅笑不语。
 
   这时候服务生回来,恭敬地双手递给江瑞一张金色的卡片,江瑞递给唐娆,说:“这是云来酒店的贵宾卡,唐小姐拿着它来吃饭全年免费,还请唐小姐笑纳。”
 
   唐娆接过来,她不会拒绝的,那天她去救那个小孩是自已见义勇为,是真心的,免费,那泉水治好了他的病也可以说是他有福气,但是为了救他让莲花变成了金色,闹的满城风雨,可就真是有些让唐娆觉得有些郁闷了,所以她要收点精神损失费了。
 
   这时,站在唐娆身后的张至远忽然开口了,小心地问:“请问这位先生是不是郁氏珠宝集团郁董事长的特别助理江先生?”
 
   江瑞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请问您是唐小姐什么人?”
 
   张至远连忙笑道:“我是唐娆的姨父,我叫张至远,我也是郁氏的员工,我是南区分店的销售部副主管。曾经见过江助理一面,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您。”
 
   江瑞喔了一声,笑道:“原来是唐小姐的姨父,您能有这样的甥女真是好福气,她可是很得我们董事长的喜欢呢!”
 
   张至远咪眼笑道:“是吗?唐娆一向很乖巧,她能得到董事长的喜欢也是她的福气啊!我这个做姨父的真替她高兴。”
 
   两人一番寒暄之后,江瑞告辞,唐娆看了一眼神情各异的众人,尤其欣赏了一下林春兰和张可的铁青脸色,心情愉悦地走人。
 
   坐在车里,林秋菊的一向温柔如水的脸上泛着轻愁,她小心地看了看唐娆,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问:“阿娆,你和那个江助理是怎么认识的?”
 
   唐娆看着车窗外的灯火通明,淡淡地说:“不用担心,我和楚楚一起认识的他。他对我客气只是因为我和他家小公子有缘,楚楚可以作证。”
 
   季楚楚在林秋菊的注视下,只能不情愿地点头,今天唐娆向她泼果汁,她恨极了,但是不知为什么却是不敢发火,她觉得唐娆好像忽然变厉害了,让她心中有些忌惮。
 
   回到家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唐娆去浴室里,显出泉水,洗了一个澡,带着一身的莲花清香坐到了宽阔的窗台上,看着满天的星星,心情非常的愉悦,这些天的重生日子是她从来没有体验过的,她越来越沉迷于这种掌控自我的感觉,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展望的未来是一片金灿灿的光明。
 
   想到未来,唐娆嘴角的笑容凝滞了,她想起了那黑暗的前世,身处美好的现在,前世就像是恶梦,虽然早已经醒来,却仍然缭绕不去,总是怕它再次变成现实,那种恐惧甚至怀疑现在的一切只是一场太过美丽的梦!
 
   牙齿咬痛嘴唇的疼痛证明现在不是梦,唐娆松了口气,平静的目光慢慢变得坚定,她心中下了一个决定,一定不能让自已再次变得像前世那么悲惨。
 
   如果想要过的好,光靠自已还不行,一定要有外援,要让人喜欢,要让人认为你值得保护,那么,就要做一个有足够份量的人!
 
   想到自已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唐娆忽然就想起了那个季家的大小姐,她是美丽的,也是高贵的,她的高贵甚至于连季家老爷子都要承认,因为她身后有足够的势力!所以她过的是连所有千金小姐都要羡慕的生活,更不要说她这个豪门继女了,那是只有仰望的份儿!
 
   凭什么她要仰望那个女人?!这个世界上虽然有许多的不公平,但是却是有许多的不公平是可以改变的,曾经的她无能无力,所以只能黯然离去,但是现在她重生了,她拥有了常人所没有的能力,她一定可以改变那糟糕的人生!一定!
 
   林秋菊很快就要嫁入季家,虽然她不会跟着进入季家,但是当她站在季家面前时,也不能让季家的人小看了!她必须让他们知道,她即使不进入季家照样可以和他们家的人平起平坐,甚至她要让他们觉得她不进季家是她不屑,她不进季家是他们的损失!只有那样,季家才不敢轻易地将她当成一个棋子,更不能当一个废子。
 
   怎么样才能让季家不小看她呢?除了她本身有本事,就只能让他们看到她背后的靠山,而现在,郁家就是最好的选择。
 
   唐娆想到自已这次救了郁家爷孙两个人的命,他们已经向自已伸出了橄榄枝,只要自已抓住这次机会,和郁家搭上线,那么季家就不敢小瞧了自已。
 
   要去参加郁老爷子的寿宴,送什么寿礼呢?一定要送一样能让郁老爷子刮目相看的礼物。
 
   唐娆托着尖尖的下巴想着,她现在没多少钱,如果想在名贵上下功夫那是别想了,郁家老爷子那是什么人物,家里家财无数,什么珍稀玩意儿他没见过?这次参加他寿宴的人随便挑出一个人来送的礼都会比她重。
 
   不能在名贵上下功夫,那就只能在新颖上动脑筋了。又省钱又独特的寿礼,真是有些难办啊!如果有可能,送些泉水最方便了,不花钱,却是人间难寻的灵药,可是谁有相信一瓶水会是灵药呢?而且如果送了这个东西说不定以后就后患无穷,不可行!
 
   那送什么呢?唐娆努力想着,眼睛落在面前那盆夜来香上,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
 
   唐娆记起那天在‘似水时光’见到郁老爷子,郁老爷子穿着一身唐装,那衣服袖口处竟绣着牡丹暗绣,当时他身边有一个翡翠烟斗,上面也是雕着牡丹花的!看来,这个老爷子竟是个喜欢牡丹花的!
 
   唐娆嘴角露出了笑容。
 
   第二天,唐娆给七班的学生留了两张卷子做测验,然后跑到花卉市场买了两盆盆栽牡丹,一朵花也没有,而且十分矮小,价钱也不贵。她装在了袋子里拎了回家,放进自已屋子里,一盆浇了稀释的泉水,一盆浇了纯粹的泉水,然后锁好门就又回了学校。
 
   下许回家后,唐娆看到了神奇的一幕,两盆牡丹花的叶子一片一片的宛如玉琢成的一样,翠绿欲滴,两朵花颜色各异,晃得人眼花缭乱,怀疑是在仙境中。
 
   那盆被浇过稀释泉水的牡丹,一棵上居然开了七朵花,每朵花的颜色都不一样,像是把彩虹的颜色都偷了下来!
 
   那盆被浇过纯粹泉水的牡丹,居然是黑色的,黑的像是深沉的夜色,而那花蕊居然是金色的!
 
   终于写完了!我不是速度流,真是让人头疼的事啊!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救了一个人
 
   南方六月的天气四处流火一样炎热,即使已经是黄昏时分,金灿灿的太阳依然威风凛凛地藐视着下面的城市,逼得路上的人们全都匆匆而行,连车辆都比平时快了许多。
 
   唐娆走在明亮灼热的阳光下,身上一点儿汗渍也没有,真的是像诗词中写的那样‘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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