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调笑令-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一个伙计看着眼前人的身姿,惊疑不定,“才一会儿工夫,你就长这么高了?”
  另一个伙计道,“怕不是同一个人吧?”
  那人终于动了。他抬起胳膊,像是脱帽子一样,把大瓜皮摘下来。然后,他抱着瓜皮,顶着一脸红色汁水,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三人。
  “贵店的迎客方式很特别,”他把瓜皮扔在地上,咬牙,“不愧是妙妙生出书的地方。”
  眼前这被袭击的人正是唐天远。他这几天快马加鞭南行两千里,刚到铜陵就来找这古堂书舍,却没想到被人以这样别出心裁的方式迎接。
  谭铃音反应过来自己扣错了人,连忙脸上堆笑来道歉。三人把唐天远迎进书店,两个伙计打来了水,请唐天远先洗了脸。
  幸好唐天远今日戴了冠,因此那西瓜汁只淋了帽子和脸,并未沾在头发上。
  唐天远除了冠,洗了脸,心情未见好转。他在京城里混,哪一个见到他不是客客气气的,被人兜头扣瓜皮,他还是生平头一次遇到。再看看罪魁祸首,一个可以随便往人头上扣瓜皮的姑娘,必然不是什么好相与的。看到她笑咪嘻嘻凑上前,唐天远冷哼一声,不理她。
  谭铃音眯着眼睛,脖子微微向前探,看着唐天远,赔笑。
  这动作,这表情,配上那猥琐得浑然天成的笑意,像是下一步就会扑上来调戏他一般。唐天远于这方面警惕性异常,他微微后退了一步,看着她,“你做什么?”
  伙计在一旁忙解释,“公子莫要见怪,铃音姐的眼神不太好使,只能看近处的东西。”
  谭铃音摸了摸鼻子,眼神乱飘。
  伙计小心地捧上来一张单子,“公子您想买什么书?这些都是本店新上的。” 
  唐天远心想,他要打听事情,总要买些人家的东西方好。于是看也不看,手往单子的前半页一划拉,“这些一样来一本吧。”
  伙计见到这样爽快的主顾,屁颠屁颠地去寻书了。
  另一个伙计端来一杯茶,唐天远道了谢,说道,“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公子请讲。”
  “你可知道妙妙生在哪里?”
  “这个……”伙计有些为难。
  唐天远很上道地掏了一块银子给他。
  伙计却不接银子,而是看向谭铃音,“铃音姐,这位公子想找妙妙生,你……你知道妙妙生现在在哪里吗?”
  又是找妙妙生的!谭铃音有些头疼,这些人也真是,话本子而已,看了就看了,何必非要见一见本人。譬如下馆子,菜好吃,多吃几次便是,不一定要见厨师吧?
  “公子,妙妙生不见宾客的。” 
  唐天远假惺惺说道,“我十分仰慕他,神交已久,这次路过贵地,想见他一面,了却一桩心愿。”说着,又摸出一块金子。
  这种话谭铃音都快听吐了,“我又不是没见过钱,”她在荷包里翻了翻,翻出一串铜板,“这些钱你拿去买顶新帽子吧。”
  唐天远默默地看着那串寒酸的铜板。他真不想搭理这姑娘。
  可是没办法,好像只有她知道妙妙生的行踪。唐天远刚要再诚恳地剖白一番,却被姑娘打断了,“仰慕他的人很多,你的话我一定带到,见面就不必了。小庄,送客。”
  小庄应了一声,陪笑道,“公子,您请吧?”
  唐天远赖着不想走,“我的书还没拿。”
  正说着,那伙计已经找齐了他要的书,抱到柜台上一本一本点,“《春…宫大观》画册一本;《绣像版风流武则天》一本;《闺中秘闻录》一本;《龙阳秘史》……”
  “别、别念了……”唐天远气焰顿收,小声阻止他。
  谭铃音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唐天远更觉难堪,脸微微发热。他现在也解释不清了,谁能想到一个书店新上的书有至少一半是艳书啊,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书店……
  伙计把这些书包好了递给他,唐天远放下钱,书却没有接,“你们留着吧。”
  谭铃音听到此话,也不知又想到了什么,笑得更甚。她的笑声清脆悦耳,真如铃音一般。
  唐天远落荒而逃。
  谭铃音站在门口,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铃音姐,你不喜欢这位公子吗?”小庄问道。
  谭铃音蹙眉摇了摇头,摸着下巴说道,“说实话,我总觉得遇上他我会倒霉。”
  “可是他长得挺英俊的。”另一个伙计叫小方,跟着凑嘴说道。
  铃音指着自己的眼睛,“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这双眼睛不能看远处,看两丈开外的人都是面目模糊的,英俊不英俊与我何干。”
  小庄点点头,又问,“铃音姐,最近想写什么?”
  “不知道,其实我有一个计划。”
  小庄和小方连忙问是什么计划。
  谭铃音从荷包里掏了掏,掏出一颗黄豆粒大小的东西,摊开手掌给他们看。
  “这是……金子?”从光泽来看,的确像是金子,但不是纯金,表面粗糙含有不少杂质。
  谭铃音点了点头,“确切地说,这是金矿。这颗矿石是在天目山上找到的。”
  “天目山不是闹鬼吗?”
  从两三年前,天目山便时常有命案发生,官府破不了案,只好暂时封山。自此之后天目山上人迹断绝,少有人去。
  “什么闹鬼,不过是装神弄鬼掩人耳目罢了,”谭铃音嗤笑,“想要私采金矿,自然不能使闲杂人等接近。”
  小庄惊道,“你是说有人私采金矿?这可是重罪,搞不好会杀头的!”金矿一旦被发现,将由户部派人来开采冶炼,连地方官府都不能插手。
  小方不以为意,“那又怎样,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
  “也对,可到底是谁有本事和胆量私采金矿?”
  “不管是谁,都和官府脱不开干系。”谭铃音答道。
  命案查不出,还借此机会封山,若说官府不知情,傻子也不会信。而且,本县前任县令不久前因贪赃枉法被弹劾,已经抓了起来。这样的案子一般是交由京城的刑部来审讯的,可惜的是这个罪官在被押往京城的途中意外死亡。
  为什么死?一定是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了。
  小庄和小方都听得有些头晕,“按照你的说法,县太爷搀和私采金矿,可这关我们什么事?”
  “笨!”谭铃音恨铁不成钢地摇头,“我专门找人打听过了,这位县太爷被抄家的时候,抄出来的都是白银,黄金只有区区百两不到。他作为私采黄金的主谋或者协犯,怎么可能不自己留点?所以答案只有一个——”
  “他把金子藏起来了?”小庄抢答道。
  “聪明!”
  小方提出质疑,“若是他把黄金都兑换成白银了呢?”
  “第一,大量的黄金兑换白银,必然会留下痕迹,容易被查;第二,一两黄金价值等于十两白银,同样重量的白银比之于黄金,块头大上将近一倍……你说,若是想藏富,到底黄金好藏还是白银好藏?”
  “黄金。”
  “对头,”谭铃音打了个响指,总结道,“总之那死掉的县令把黄金藏起来,这些黄金抄家时未被找到,现在,我们的机会来了。”她说完,兴奋地他们。
  “不愧是写小说的,铃音姐编故事的本领就是高强啊!”小庄叹服道。
  小方也是这个意思。
  谭铃音摇头感叹,“‘夏虫不可语冰。’”
  总之她是打定主意要混进县衙了,就是不知道新县令什么时候到,会是个什么路数。
  两个伙计劝不住,只好搬出老板来,“铃音姐,这件事你与老板商量了吗?”这间书店的老板是谭铃音的弟弟,只比她小一岁。
  谭铃音刚要答话,门外恰好走进来一个人。身材颀长,一身半旧的青色道袍,头上未着冠,只戴着一块同色的方巾。打扮虽不显眼,长相却十分夺目,面如朗月,眉目清俊,嘴角习惯性地挂着温和的浅笑。
  说曹操曹操到,此人正是书店老板、谭铃音的弟弟,谭清辰。
  谭清辰自小有哑疾,不能发声。见过他的人无不为此惋惜,他自己倒是不怎么在意。
  谭铃音看到谭清辰,便把这件事拿出来现商量了。
  谭清辰听罢,皱眉摇了摇头,提笔在纸上写道:水深,勿去。
  “放心,我有分寸。”
  谭清辰知道自己这姐姐的犟脾气,也就不再劝,只叮嘱她形势不妙时立刻撤退。
  谭铃音拍着胸脯点了头。
☆、女师爷
  客栈里,唐天远盯着面前摊开的一份锦帛,发呆。锦帛上写满了小楷,左下角盖着一方朱印:命德之宝。这是皇帝二十四宝玺之一。
  没错,摊在他面前的正是一份密旨。
  那日他从古堂书舍回来,便遇到大内太监总管盛公公前来传旨。唐天远很是诧异,他到铜陵县的第二天,盛公公就到了,两人显见是前后脚,也不知皇上有什么急事。
  等看明白圣旨,唐天远觉得自己似乎不小心误闯入一个深坑。
  密旨里把事情解释得很清楚:据初步调查,皇上他老人家怀疑铜陵县有人盗采黄金,保守估计有十万两。正好唐天远在铜陵县,所以就让他先当着县令,仔细调查此事。同时,为防唐天远无法施展手脚,皇上密授他钦差大臣之职,必要时刻代天巡狩,总领南直隶省一切事务。另外友情提示,此案与铜陵县前县令关系莫大。
  不用动脑子都能想出这一点,唐天远默默地想,这算哪门子提示。
  十万两足赤黄金相当于百万两白银,这数额太过巨大,大到让人怀疑此事的真实性。唐天远觉得这个案子还有另外一个可能:皇上他想钱想疯了……
  他摇摇头,把密旨仔细收好,又打开桌上一个包袱。包袱里有钦差的紫花大印,还有吏部核发的引函。皇上是个心思缜密的人,考虑到唐天远的名气太大,身份比较特殊,若是用真名实姓,也太过招摇,因此给他伪造了一个身份。唐阁老是吏部的总瓢把子,伪造官员档案十分方便。于是唐天远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挂在吏部、等待调遣的普通进士。进士每一科都会取好几百,没有人能够一个一个地排查,甚好甚好。
  唐天远把引函拆开,一眼看到他的新名字,顿感蛋疼。
  唐飞龙……
  他觉得皇上一定是故意的。皇上早就料到他会腹诽他,所以故意弄这么个名字来给他添堵。
  唐天远很想把这张纸揉成一团扔出去,到最后还是忍住了。话说回来,正是由于唐天远与唐飞龙这两个名字有点微妙的联系,所以这世上大概不会有人相信,唐天远会傻到以唐飞龙的化名招摇过市。皇上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反其道而行之。当然,更多原因还在于这位皇帝的恶趣味。
  唐天远把所有东西整理好,低头思考自己目前面临的处境。
  说实话,倘若盗采黄金是真,那么这个案子的水就太深了。有多少人知道黄金一事?又有多少人参与其中?主谋是谁?怎么封口的?怎么分赃的?怎么掩人耳目的?是否会有上官牵涉其中?有多少?
  最重要的,盗采的黄金都去哪里了?
  这些都是未知。
  越是数额巨大的赃款,越会牵连者众。若是果真有那么多黄金被盗采,此事真不知会牵扯出多少人来。
  唐天远很有自知之明。他才入官场两年,待的衙门还是清闲又清高的翰林院,官场上的斗争经验十分有限。在京城,别人对他客气,多半是因为他爹的缘故。到了铜陵,他人生地不熟,全无根基,也不能抬出老爹来吓唬人。想要跟那些奸猾的地头蛇斗,谈何容易?又要面临许多未知的情况,还很可能牵出一大批关系错综复杂的人来,想想就头疼。
  总之,此坑深不可测。
  千错万错,他不该一冲动跑来铜陵,使得他爹和皇上顺理成章地把这么大一件事摊给他。
  千怪万怪,都怪那个妙妙生。
  ***
  次日,唐天远去了池州府,递交了吏部官函,办好手续,正式成为铜陵县县令。
  衙役都是现成的,再招回来即可。师爷就有点麻烦了。唐天远没有师爷,只好张贴告示,公开招募。
  不过招募工作进展得不太顺利。
  想想也知道,上一个县令死于非命,师爷也跑了,可见县衙是个不祥之地,新县令又来路不明,不像是有靠山的……读书人不愁没营生,也就不会屈就在这个地方了。
  因此这两天前来应征的多是一些凑热闹碰运气的,有人甚至连三字经都背不全。被淘汰的人出了县衙就开始宣扬县太爷多么多么英俊倜傥,又引来了一班专门看县太爷的……
  唐天远快被他们玩儿坏了。他只好出了几道考题,从四书五经里摘出一些话,让衙役背了,若是有人上门应征,衙役先考那些人,至少答对一半,才可以见县太爷。
  这一招很管用,挡住了许多人。
  这一天,衙役兴冲冲地跑来报告唐天远,有个人把他出的考题全答对了!
  唐天远很高兴。可接下来衙役的话又让他有些失望。
  竟然是个姑娘。
  算了,姑娘就姑娘吧,先看看再说。
  等看到那个姑娘,他整个人都不好了。眼前这人,给他留下了许多不怎么美好的回忆,他一点也不想见到她。
  谭铃音走进来,恭敬地朝座上的唐天远行了个礼,“民女谭铃音,见过大人。”
  “叉出去。”
  “……”
  两个衙役也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们上来架着谭铃音的胳膊,要把她带出去。谭铃音奋力地乱蹬着两条腿,晃得唐天远一阵眼花缭乱,“大人!大人您不能看不起女子,令堂也是女人!”
  敢情还不知他为何赶她。唐天远挥了一下手,“停。”
  衙役立刻把谭铃音放下来。
  唐天远看着狼狈的谭铃音,心情好了些,他朝她勾了勾手指,“过来。”
  谭铃音便走近了一些。
  “看看我是谁。”唐天远说道。
  谭铃音看得不甚清楚,于是又凑近了一些,这才醒悟。于是她又发出了和那日相仿的笑声,听在唐天远耳朵里,十分之猥琐。
  唐天远把脸一沉,“来人,打出去。”
  “别别别,我是有真本事的人!”谭铃音抱头乱窜,两个大男人一时竟抓不住她。
  其中一个衙役有些同情她。姑娘又没犯什么错,县太爷何以对她成见如此之深。他停下来,试探着建议唐天远,“大人,不如先看看这位姑娘有何本事?”
  唐天远也不想这么闹下去,于是问谭铃音道,“露两手给本官看看……你都会些什么?”
  “我饱读诗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琴棋书画也都会一点。”
  嗯,吹牛的本领倒是高明。
  谭铃音见他无动于衷,又道,“我还会算命,会看相。大人我给您看看。”说着走上前,离着唐天远只有两步之遥,盯着他的脸认真看起来。一双清澈的眼睛似两潭秋水,睫毛分外浓长,眨了两下,像是平地振翅的蝶。
  唐天远有些不自在,侧开脸不看她,“你可看出什么来了?”
  谭铃音一脸叹服,“大人,说实话,我从未见过您这么好的面相。”
  唐天远点了点头,拍马屁的本领也很高明。
  “您出身不凡,自小衣食无忧,命中注定会位极人臣,一世荣华富贵,荣荫子孙。哦,对了,您以后会娶个特别旺夫的媳妇,然后儿孙满堂……”
  “行了,”唐天远摆摆手,打断她。他对于这种江湖骗子式的万能恭维一点不感兴趣。这姑娘的水平也就这样了,比寻常人强在多读了几本书,总之他不会允许她来祸害县衙。于是唐天远指了指门口,“你现在向后转,迈步走,一直走,不要停。”
  谭铃音见他又赶她,连忙道,“大人稍安勿躁!我还会看手相,您把手拿出来,我给您看一下,就看一下……”
  唐天远十分不耐烦,想快一点打发她走,便问道,“看完手就走?”
  “看完手就走。”
  他于是把手伸出来。
  “左手,男左女右。”
  又换左手。
  谭铃音便低下头。因眼神不好,她凑得很近,简直像是要亲上去。唐天远更不自在了,本能地要抽回手。
  “别动。”谭铃音一着急,连忙伸手拽住他。怕他继续抽回去,她干脆两手捧着他的手,认真看起来。
  唐天远:“……”
  他有个难以启齿的怪癖。若是一个姑娘脸蛋漂亮,他也许能够无动于衷,可面对女子漂亮的手和脚,他总会不自觉地心跳加速。他以前有个丫鬟的手脚就很漂亮,后来那个丫鬟……算了,不提也罢。
  眼前这谭铃音的手就出乎寻常地漂亮。女人,只要保养得好,手都不会太难看,但骨骼和肌肉是天生的,很难通过保养改善。唐天远虽不能把谭铃音的手看全,但从拇指和食指便可看出,她的手指纤细,骨肉均匀,多一分则过腴,少一分则过枯,如此的恰到好处,实在难得;手上肌肤细腻润泽,简直连上好的羊脂白玉也比不过;袖口露出一截皓腕,霜雪一般,像是秋天里新摘的嫩藕。
  停,不能再看下去了。唐天远吃力地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