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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皇朝-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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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关张赵典许,就是于禁、毛玠等人,只要能忽悠几个来,我也是不愁了。
这天一大早,高顺就风风火火的闯进了我的帐篷。这时我正抱着高蕊睡觉呢。高蕊自从那天和我揭破关系以后。晚上睡觉都是对我极尽挑逗,终于在前几天我实在忍不住就把高蕊吃掉了。你想想要是有个漂亮妹妹,天天的在你面前,故意的勾引你,就差脱光衣服躺床上叫你上了,你若是还能忍住,那么你真的可以去和柳下惠拜把子了。
早晨的高蕊就像只小猫一样,蜷在我的怀里。她就穿了个小亵裤和一个小肚兜,然后两个光滑粉嫩的手臂环着我的脖子,雪白红润的小脸贴在我的胸口上,脸上还挂着幸福的微笑。那羊皮毯子遮掩不住高蕊修长的身体,一条雪白的小腿,露在毯子外,放在我的身上。高顺掀开帘子进来,带进一阵凉风风。高蕊裸露在外面的肌肤感觉到有些冷,于是就往我怀里钻了钻。
高顺看着自己妹子的样子,实在是无奈。没想到自己不仅没有成为我的家奴,反而成了我的大舅哥了。可是我又是他主公,现在的妹妹成主母了,他也不知道该不该管自己的妹妹,也许这个时候的高顺和何进大将军会很有共同语言。我睁开眼,看见高顺,我很惊奇,要知道高顺可是个很沉稳的人,这一大早就风风火火的,实在不是他的性格!
“正忠,你不是来看我搂着你妹妹睡觉的吧!”我看着这个大舅哥很无良的开玩笑说道。
“主公,营外有大商人糜竺牵来拜访!”高顺抽了抽嘴角苦笑的说道。
“哦!”我揉揉朦胧的眼睛,另一只手还在毯子下的高蕊身上揩着油,享受着着高蕊少女身体的美妙。
“子仲来了啊!”我下意识的说道,突然我反应过来问道:“谁?你说谁?”
高顺很无奈的苦笑道:“徐州大商人糜竺,糜子仲!”高顺很是奇怪,我怎么知道糜竺字子仲的,听我的语气,好像对糜竺还是很熟悉。
我一听糜竺来了,立刻兴奋了起来。糜竺啊,那可是资助刘备的大富豪,徐州本就是产粮的地方,和糜竺搞好关系,我的囤粮计划可就有着落了。我拍拍高蕊的小屁股,高蕊就醒了,撅着小嘴娇憨的说道:“少爷,干嘛啊,人家还要睡觉嘛。你昨天晚上那么坏…”
我说:“可是我有事啊,你看那边。”我用手指了指高顺。高蕊顺着我的手指转过头,看见高顺严肃的脸庞,惊叫道:“呀!哥,你怎么来了!”高蕊赶紧的把毯子裹得严严实实的,并把她那雪白滑嫩的小手和小脚全都收了起来。只见高顺的脸皮带着嘴角都抽抽起来,摇摇头一阵长叹。不过,高蕊却是赶忙放开了我,等我洗漱好,就跟着高顺来到了大帐。
现在外公的大帐可不像以前那样了,大家席地而坐。现在的大帐清一色的家具,全是我照明清时代的木器仿制的。大帐对门,一张大塌,可坐三人,上面铺着一张虎皮。一般都是外公坐的,毕竟他老人家是长辈嘛。左右两侧各是两张太师椅,披着熊皮。这是我和阿布的座位。两侧一直到门根,清一溜的高背靠椅。这两排,本来是准备按文武分的,不过现在如果黄明、黄信两位舅舅在,他们坐左边第一第二,而两个舅舅对面,则是坐着高顺和曹性。而每张椅子前面都有张长案,无论是干什么都很方便。
这时,左手第一张椅子上坐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而这个年轻人后面跟着个十四五岁的小童。这个年轻人穿着件儒袍,头戴纶巾束发,圆脸面白微须剑眉,双目闪烁着精光。就在我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在打量我。要知道我今天可也是穿着儒袍,拿着小琰儿送我的羽扇出来的,而身后跟着的是我家弟弟吕布吕奉先。
我走到糜竺面前,拱手行礼道:“拜见先生。”
糜竺赶紧还礼道:“先生多礼了。”
外公看着我和糜竺客套,笑道:“你们书生就是多礼。糜先生这是我家孙儿,吕峰吕霸先。他身后的是他的弟弟,吕布吕奉先。”然后又对我说:“霸先,这位是徐州大商人糜竺糜子仲。这次他来是想为陶谦陶使君购上一批战马。这事你们谈吧,我老了,经不住事,就去休息了。”说完,外公向糜竺一礼,就出去了。
“子仲兄!”我对糜竺说:“不介意我如此称呼吧。”
“霸先兄严重了。”糜竺回答道。然后糜竺叫小童奉上礼物,我一看礼物立刻哈哈大笑。
“霸先何以发笑?”糜竺有些不悦的问道。这礼物可是他花了高价买来的,据说是蔡邕蔡伯喈的女婿从古籍中偶得的制法而制造出来的纸。此纸白皙似雪,柔软似布,非常难得,而洛阳除了皇上有蔡邕自制的以外,还有就是一些和蔡邕关系好的清流才有一些,他买的就是一个落魄小官偶然得到的,可是我好似很不屑一顾似的。
“子仲兄不必恼火,我非是不屑,而是…”我用手指指手上的羽扇对糜竺说道:“子仲兄可知,我这羽扇何人所赠?”
“实是不知!”糜竺看出事出有因,而且糜竺又是谦谦君子,所以刚才那点不悦,早已烟消云散。
“此扇名唤‘血羽’乃是蔡琰蔡小姐亲手所制,用的却是霸先所猎山间飞禽之羽,而蔡小姐制扇之时,数次因此扇破指流血,故名‘血羽’!”我骄傲的说道。
“啊呀,莫非霸先就是蔡飞白的女婿?”糜竺吃惊的问道,而他身后的小童,眼中也流露出异彩。
“正是!”我回答道:“而此纸…”我没有说下去,不过大家都是明白人。糜竺拍拍额头说:“用霸先所制之物而馈霸先,难怪霸先大笑,吾失礼了!”
“子仲兄严重了!不知者不怪,子仲兄乃谦谦君子,想必此次前来,必是有大事吧!”我向糜竺说道。
第三十三章 交易交情
听我这么一问,糜竺一下就想起来此次到访的目的。
“哎呀,差点忘记了,我奉徐州牧陶谦陶使君之命到羌族收购些战马。路上听说九原这一带羌族被汉人的一个族群给吞并了,我想如果能和汉人打交道,总比和那些不通礼仪的外族打交道强。”糜竺说道:“可是怎么也想不到,在此居然遇见蔡邕先生爱婿。此行不枉矣!”
“先生过誉了!”我说道:“不知先生需要多少匹战马?”
“那自然是多多益善!”糜竺答道:“此次,陶使君给我黄金千斤,前来购战马,自然是希望买的越多越好了。”
“现在马匹市价,劣马十金,中马二十金,战马五十金,上等战马一百金,至于千里驹么…”我沉吟了下,笑说道:“子仲兄,恐怕你带的钱连买上一匹的都不够!”
“霸先兄说笑了,子仲此来只为战马,五十金一匹的足矣!”糜竺笑着说道。
“子仲兄,莫急!我只是为你报一下现在马匹的大概价格。”我向糜竺询问道:“徐州乃是产粮大州,我九原却是很少种粮食,而子仲兄也看见了,我大营近十万人的营生,光牛羊作为食物自然是不够,我想和陶徐州做些互利互惠的生意,不知道子仲兄意下如何?”
“哦?!”糜竺明了的说道:“霸先兄,莫不是想向陶徐州买粮?”
我点点头向糜竺问道“听说子仲兄也是做粮食生意的,不知然否?”
“这是自然,不知霸先有何见教?”糜竺说道。
“我与我舍弟都是嗜酒之人,那酿酒嘛,必要粮食,可是九原的粮食产量实在是太低了!”我对糜竺说:“虽然我舅舅黄明,现在在洛阳外收购粮食,可是那价格实在是太高,我想与子仲兄交个朋友,以期能多换点粮食,不知道子仲兄意下如何?”
糜竺心中一惊,他本就是粮商,那黄明在洛阳卖马贩茶,然后收粮食的事,他是知道的。黄明最少在洛阳收了上千万石粮食了,这些粮食足够十万大军二十年所用,可是现在我依旧在收粮食,这些粮食若是酿成酒,都能把长安城给淹没了。当然糜竺心中的酿酒,不是我说的那种高度酒,而是汉代普通百姓家那种和米酒差不多的酒,那种酒需要的粮食并不是很多。
糜竺听了我的话,站起身冷然道:“如此,若是我说不卖,你可是不卖马匹与我?”
“子仲兄,莫要激动,请坐!请坐!”我说道:“子仲兄乃谦谦君子,如何以小人之心度我之腹?我虽非君子,但是还不屑做如此要挟之事。若是子仲兄答应,我不过是便宜点卖马,便宜点收粮食,若是子仲兄不答应,马匹我照样按市价卖与子仲兄,以后子仲兄或是陶徐州再派人来,我依旧如此。毕竟买卖不成仁义在。不过子仲兄若是答应了我的的要求,那就是我和子仲兄之间的交情了。若子仲兄不答应的话,那以后我们就是纯粹的生意,到时候我马匹价格过高,子仲兄可别怪我不仁义。商人嘛,就是要盈利不是吗!我大营现在穷的快吃不起饭了,只好从子仲兄那多赚点去买粮食啊。”
“呵呵!”糜竺摇摇头笑道:“霸先兄果然爽快,既然如此,竺交下霸先兄这个朋友!若是收粮食,霸先可随时派人与我联系。”其实糜竺才懒得管我收粮食干嘛呢,就算我是要造反,也会有人收拾我,和他糜竺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他以为我是用马匹来要挟他,所以才会有点生气。当我说明白了,糜竺也就释然了,本来糜竺就不是小气量的人。
“即是如此,就请子仲兄把黄金交割,我与子仲兄马匹就是!”我对着帐外叫到:“来人,唤正忠。”高顺走进大帐问道:“主公,何事?”
“准备上等战马百匹匹,战马千匹,大宛良驹一匹与子仲兄。”我对糜竺说:“子仲兄,那匹大宛良驹是我送与子仲兄的,战马是给陶使君的,不知子仲兄意下如何?”
“真是太感激霸先了!”糜竺说道。
“去吩咐蕊儿,今天设宴招待子仲兄,不醉不归!”我说道。
“霸先太客气了!”糜竺说。
不一会,酒宴就准备好了。高蕊吩咐人搬上我特制的大圆桌,中间放上火锅。糜竺看的是异常新奇。
这时,他身边的小童说道:“这莫非就是火锅?听说这种吃法自从蔡伯喈宴客后,风靡洛阳,就连陛下也常常和娘娘在宫里开上那么一桌子。”听着小童清脆的声音,我仔细一看那小童却是没有喉结。十四五岁的男孩,正在发育,如何能看不出喉结?
“呵呵,来大家坐,子仲兄,请!”我招呼道。外公、阿布、糜竺、高蕊都坐下了。小童站在糜竺的后面,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桌子。我看着那小童,笑着对糜竺说:“子仲兄,在我这无需那么多规矩,令妹也坐吧!”
“呀!”糜环惊奇道:“你如何看出我是女孩的?要知道我经常和哥哥一起出门,从来没有人看出来过。”
“呵呵!”我笑道:“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哪怕再难辨认的生物,总是有它的特征,男孩子就会有男孩子的特征,若是没有,你说她是什么?”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糜竺说:“这是真的么?”
“书中见过,不知是真是假。不过男女却是有分别!”我说道。
“哦?”糜竺问:“如何可以分辨?”要知道,汉代的衣服是那种长袍,往身上一裹,真的很难分清男女,而且大家都是长发,长的清秀点的男人和长得粗壮点的女人,那是绝对很难分别的。
“子仲兄,你可以看令妹颈间与子仲兄有何不同。”我说道。
看着大家的眼光都集中在糜环的脖颈上,糜环雪白的脖颈直到脸颊,一下通红起来。糜环白了我一眼说道:“霸先大哥真是坏,你直接说就是,何必这样羞人家!”
“哈哈!”我大笑道:“能男扮女装的小姑娘也害羞了。其实男人的颈间会有突起,我称之为喉结,而女人则是没有。”
糜环摸摸自己颈间,再看看她哥哥的喉结说道:“真的唉,哥哥有,我没有,霸先大哥你好厉害啊!比我哥哥懂得都多!”
一桌人都哈哈大笑,在这种气氛中,酒宴宾主尽欢!
第三十四章 寻访
糜竺的生意做的是皆大欢喜,而我也顺利和糜竺结交了。自从被我认出了女身,糜竺的妹妹糜环就不再掩饰了,她像个小精灵一样,说不出的可爱,还喜欢问这问那的。我十分喜爱糜环这个小姑娘,把她当作亲妹妹看,所以整个大营就没有她不能去的地方了。高蕊带着她整天在大营中参观游玩。糜环还骑了骑我的夜照玉狮子。当然逐日和啸月早就被藏起来了。
住了几日,糜竺就准备回去,而我也准备去游历中原了。家里的兵,我都交给了高顺,我可不像历史上的吕布一样会担心高顺背叛我。要知道高顺本来就是忠心耿耿的人,在加上他最疼爱的妹妹,已经是我的人了,要是他背叛了,那才有鬼。本来侍女什么的我想交给蕊儿管,可是蕊儿也非要和我同去,那就只好麻烦外公了,不过有我救得那个小姑娘叫任红昌(不是貂婵)的,外公也没多少事。而外公那个老人家,也不服老,还在汉人侍女中挑了几个做妾,当然那些个侍女都是自己愿意的。阿布这个最该随我去的人,居然不想去,他还是觉得在草原杀人玩比较爽快,我这次可什么话都没说,直接就是一脚踹过去,阿布就十分尴尬的答应和我一起去了了。
一路上,我都在算,我现在大概二十岁了(毕竟在我穿越前,那哥们就是个傻子,对自己的年龄都记得不大清楚,反正就好像比阿布大一到两岁。而我来了后,为了显示我是哥哥,我总说比阿布大两岁),张飞现在应该是十七八岁,还在家里杀猪卖肉,而赵云应该是十五六岁了,就是不知道他是不是下山了,但是我记得赵云好像有哥哥和妹妹住在常山赵家村,不过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不知道赵家村的具体方位。
我、阿布和蕊儿三人一路走来,看见路上饿殍满地,民不聊生,一些头戴黄巾的道人在赠医施药,赈济百姓。我对阿布感叹的说道“阿布啊,天下即将大乱了!正是我等英雄用武之时啊,你可不能在那么莽莽撞撞的了。”
阿布说:“大乱就大乱呗!反正有老哥在,我才不管呢。哥哥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费那功夫干嘛!再说了,有哥哥你在,我还有什么担心的,我大哥可是文武双全,谋略无双的人!”一句话说的我差点栽下马。我指着阿布悲愤道:“你少拍马屁,你个不求上进的东西,天啊,我怎么有这么个弟弟啊!”“扑哧”蕊儿看着我耍宝笑了。阿布也开心的和我一起策马狂奔,毕竟我们都是第一次出远门。
我游历第一站自然是常山,九原靠常山比较近,而我又想去找赵云这个三国第一忠勇之将……虽说我不是赵云迷,但是三国中我比较喜欢的武将除了吕布,就是赵云了。可是如果阿布不是我亲弟弟还和我生活了十多年的话,我绝对不敢把后背交给他。若是赵云,只要能得到他的承诺,就连性命我都敢交给他。毕竟赵云的能力和忠心都是三国中排名的靠前的。
以前玩赵云传的时候,记得赵云有哥哥、妹妹和一个青梅竹马的小丫头,在赵云下山前因为山贼的关系失散了。我去碰碰运气,要是能把赵云的哥哥妹妹拐带了,那赵云还不是我掌中物?
来到常山郡,我向当地人询问赵家村,结果居然常山有好几个赵家村!我立马抓狂了。然后我突然想起,赵云是在自己家后面的山上遇见童渊和左慈的,然后童渊收了他做徒弟。然后我就打听哪个赵家村后面有山。结果是常山郡真定府赵家村后面有座大山,我们就向那里赶去。
虽说是赶去,也是一路游山玩水,到了赵家村,我傻眼了。稀稀拉拉的一个小村子,没住几个人,只有一家看上去还有点活气的人家,也就只有个**岁的小姑娘在院子中做事,她吃力的提着一桶水往院子里的水缸里灌。而那个小姑娘,身上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好似风一吹就会倒似的,可是她那一双大眼睛却有一种说不出的灵动。
我走到小姑娘旁边,问道:“小姑娘。这个村子中有没有一个年约十六七岁名叫赵云的人?”
“你们是什么人?”小姑娘看着骑着高头大马,衣衫光鲜的我们,警惕的问道。
“呵呵!”我温和的笑着对小姑娘说道:“我们是赵云的朋友,现在发达了,有钱了。听说赵云上山学艺,所以我就来看看他,顺便照顾下他的家人!”我叫高蕊拿过点心递给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一看高蕊是个女的,心中便放下了警惕,接过高蕊手中的点心却没有吃。小姑娘对我说:“赵云是我二哥,他上山都四五年了,还没回来,人家好想他。”说着小姑娘眼睛就有点红红的。
“呵呵!”我笑摸摸小丫头的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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