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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贱人要逆袭-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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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穷的人家,总是不会被人放在眼里,稍微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会被人欺压到头上。能少惹事就少惹事,这是许多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的生存及自保原则。
  因此对于郑海融,周雯韵是十二分的满意……
  “那就好……”林博轩紧皱的眉头终于彻底松开,母子二人对视,嘴角都不约而同地泛起了一丝得意且阴冷的笑。
  纵使她是林庆烨的合法妻子,他是林庆烨法律上的儿子,但归根究底都没有林浩初这个亲生儿子关系密切。万一哪天林浩初开窍,想要拿回林氏,恐怕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都会站在林浩初这边。
  所以,林浩初必须得牢牢掌控在他们手中,到了一定的时候,他们甚至要斩草除根……

  ☆、第九章

  此时的周雯韵和林博轩,就仿若看到了他们真正将林氏收入囊中,两人的心情都激动得难以平复。
  周雯韵和林博轩这对母子,就这么怀着对未来无比憧憬的心情进了屋里,谁都没有发现,在二楼的一扇窗户旁,有一个人影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那里,冷冷地望着他们。
  周雯韵一定想不到,按常理来说此时应该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林浩初,竟然会反常地出现在二楼的书房里。她更想不到,今晚吹的是西南风,无论是她之前同郑海融说的话,还是同她的宝贝儿子说的话,都尽数一字不差地吹进了他的耳朵里。
  林浩初双拳紧握,终于确定上一世郑海融的言行举止会和他的父亲那般雷同,果然全是他的有意而为之。
  郑海融在听从周雯韵和林博轩的摆布时,究竟有没有看出这两人对自己的加害之心,林浩初觉得还有待考证。他想,周雯韵和林博轩当时一定觉得天都在帮他们,原本他们只是想着他将郑海融当成好兄弟或是知己,却不料他竟然会对同是男孩的郑海融产生了爱情。
  林浩初清楚,在林博轩告诉他,通过自杀让郑海融承认对他的感情,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时,这一对母子已经失去了耐性,只想立刻送他入地狱……
  双眸掠上一抹寒意,林浩初如今回想起来,发现其实郑海融的模仿能力并不强,只是由于他太依恋过世的父亲,才会在看见郑海融的身上有几分他父亲的影子时,下意识地忽略了他言谈举止间所透漏出的刻意和不自然,以及其中十分明显的端倪。
  林浩初在刚出生时就没了母亲,但林庆烨并没有像许多富有且忙碌的人那样,将孩子丢给保姆照顾,相反,他是一把屎一把尿地将林浩初抚养成人,尽心尽力地扮演着父亲和母亲双重角色,自然父子两之间的感情,要比一般的父子还要亲密深厚许多。
  因此,在林浩初十岁那年,林庆烨的意外离世对他的打击可以说是致命性的。那时的林浩初,不是嚎啕大哭,也不是寻死觅活,而是近似呆傻了好长一阵子。虽然后来,他也恢复了正常时的模样,但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他是永远都不可能再回到,曾经那个幸福快乐的林浩初了。
  或许就是因为在成长过程中,陆续失去了母亲和父亲两个至关重要的角色,所以林浩初的心智才会发育得不够健全,这导致他每时每刻都疯狂地从任何人身上寻找他父亲的影子,而且但凡某个人有与他父亲相似的地方,他就一定会盲目地对这个人产生好感。
  当然,周雯韵和林博轩能这么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林浩初给铲除了,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原因是,他太过渴望亲情。
  失去父亲的林浩初,完完全全将周雯韵和林博轩视为自己的最亲的亲人,对他们有着绝对的信任。
  所以说,周雯韵真的很聪明,或者说是太了解林浩初,充分利用了林浩初对他父亲的思念之情以及渴望亲情的特点,将他一步一步地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上一世,他林浩初必输无疑。
  但是,周雯韵和林博轩一定怎么也料不到,这一世的他是重生的,他,绝对不会再输给他们!
  将背抵在冰凉的墙面上,林浩初强行止住心底的惊涛骇浪,开始冷静地分析目前的局势。
  他隐隐猜到,现在他的家里,可能全是周雯韵母子的人,就算有的人不是真心忠诚于他们,也不可能是忠诚于他这个人人都反感厌恶的二少爷的。
  对于家里的工作人员,林浩初绞尽脑汁回忆了很久,才发现他们在他的父亲过世的那一年里,至少有三分之二,都被周雯韵以各种各样的理由陆续辞退了,如今还留下来的,他记得只有陈嫂和管家老王。
  陈嫂,显然是周雯韵的人,至于管家老王,林浩初还有些摸不准。
  老王在林浩初出生之前就已经在林家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忠心耿耿,林庆烨还在世时,对他向来极为尊重,视他为自己的长辈。但是,被周雯韵“宠坏”了的林浩初,对老王却从来都是呼来喝去、颐指气使,甚至一个不高兴还骂骂咧咧,态度非常恶劣。
  林浩初想到这,就有些后悔……
  其实,在上一世郑海融婚礼的当天,林浩初打发老王去通知郑海融他要自杀时,老王曾千叮咛万嘱咐林浩初千万不要干傻事,一定要等他回来。
  只可惜,他没有把老王的话当回事,还误将赶来的周雯韵和林博轩当成了郑海融,为上演苦肉戏真的上起吊来。那时,老王就跟在那对母子身后,看见里面的情景原本是要冲进来救他的,但是立刻就被林博轩拦了下来。
  如今林浩初回想起来,觉得老王之所以没能救下他,除了因为年纪大了挣不开年轻力壮的林博轩的束缚,还有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他不刚违抗周雯韵和林博轩的命令。
  如若他当时没有看错,在他咽气之前,老王望着他的那双浑浊的眸子里,似乎流露出了挣扎,以及对他的愧疚之色。
  看来,老王应该也是周雯韵的人,或者,他也是受周雯韵和林博轩控制的。
  一定是这样的没错,林浩初心道,周雯韵不可能留下不是她人的在林家,而且能留下的老员工,必定也是很好控制的。
  那么,周雯韵和林博轩究竟是用什么筹码来控制老王的?钱吗?林浩初怎么想怎么觉得事实没有那么简单……
  林浩初的耳畔,陡然又回响起他过世的那一天,老王对他的一声声焦急的叮嘱。他估摸着,在这个家里,恐怕老王是最不想让他出事的,也许就老王,对他这个令人深恶痛绝的纨绔子弟还有一些感情。
  走出书房,已经将形势分析了大概的林浩初,心想自己首先,可能要从笼络人心开始。
  所以接下来的日子,他得好好查查管家老王是不是有什么困难……
  两天后的清晨。
  “浩初少爷,教学楼到了。”司机杨津停好车,回头对正在闭目养神的林浩初说道。话刚一说完,他就实在忍不住打了一声呵欠,昏昏欲睡。
  杨津是林浩初的私人司机,专门负责接送他上下学。以往,但凡是早上的前两节课,林浩初绝对会缺席,原因很简单,他早上起不来,这可让杨津乐开了花,毕竟他可以跟着睡懒觉。
  可是今天也不知道这位公子哥儿抽的是什么风,早上六点半就打电话给他,让他过来接他上学。
  杨津睡眼惺忪,只希望林浩初能够赶紧下车,他好开车回去睡个回笼觉。
  然而,今天林浩初却没有立即下车,而是坐在后车座内,神色莫名。
  杨津疑惑地再次回头,就听见林浩初说道:“杨大哥,不好意思,下午您别来了,我会按照劳动合同里的条例给您相应的赔偿。”
  杨津还未从林浩初的这一声“杨大哥”,以及“您”礼貌的称呼中回过神来,就陡然感觉晴天一道霹雳。
  他这是被,炒鱿鱼了?
  为什么?难道就因为他方才打了一声呵欠?不是吧……
  杨津的眸底,不由闪过一抹对林浩初的厌恶之色,但为了保住这高薪资的饭碗,他还是立刻换上了一副可怜兮兮的神情,苦苦哀求道:“浩初少爷,我知道我错了,求您不要开除我,我一定会改的,我一定会好好伺候您的……”
  一席话杨津说得万分悲恸,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了哪儿,或者说压根儿就没觉得自己有错。
  林浩初没有料到,今年正好三十岁的杨津,竟然会对自己这个不过二十岁的晚辈这般卑躬屈膝,看来,有时钱和势力真的能压死人。
  虽然将杨津方才对自己一闪而过的厌恶之色尽收眼底,但林浩初并没有生气,甚至对杨津有一丝愧疚。
  他不确定杨津是不是周雯韵和林博轩的人,但今天无论如何,他都得辞掉杨津。
  “抱歉杨大哥,你没有犯任何错,是我自己个人问题。”林浩初饱含歉意地开口,这让杨津心里好受了一些。不过为了避免周雯韵和林博轩起疑,他末了又话锋一转,道:“我不喜欢别人打呵欠。”
  杨津:“……”

  ☆、第十章

  最终,杨津只能一脸愁苦外加悲愤地下了车,林浩初则自己将车开到了停车场锁好,朝教学楼走去。
  在走进教学楼后,他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自己待会儿要上课的教室—一一间位于楼梯拐角处,只有顶楼才有,极容易被人忽视的小教室。
  不过林浩初知道,这绝对怪不得教室位置太隐蔽,是他自己以前早上头两节课从不来不去上,才会找不到它。
  “同学们!刚刚我看到学校的bbs上,说那个自命不凡的林少爷,就因为司机打了声呵欠,把人家给炒了耶!”
  林浩初才刚走到教室门口,就看见同班的一个男孩黄讳雄,正背对着他站在教室正中央,举着手机分外慷慨激昂地开口嚷嚷,那架势,和□□时期站在人群最高处,挥着小红旗宣扬□□思想的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班上的同学无论男女,顿时兴致勃勃地从手机或是游戏机的屏幕上抬起头俩,一副饶有兴致的模样。然而在下一秒,他们就震惊地发现舆论的主角正站在教室门口,看不出喜怒。
  同学们脸色皆蓦地一变,随即不约而同地匆匆低下头翻开了被丢在一旁的课本,或者将目光移向窗外假装自己一直在欣赏风景。
  黄讳雄没有注意到同学们的异样,仍旧兀自高声说着,口吻里充满了对林浩初的讽刺和鄙夷。“他林浩初也不想想,自己每回上课要打多少次呵欠!还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以为自己家里有钱就多了不起了似的!!”
  “咳咳——”班长肖璟文听黄讳雄越说越难听,赶紧清了清嗓子,示意他立即闭嘴。
  只可惜,黄讳雄完全没有领悟到班长的良苦用心,全然不将他的警告当回事,反而还嘲笑同学们太过胆小怕事。
  只听他满不在乎地啧啧了两声,紧接着恨铁不成钢道:“你们在担心什么呀?我敢用人头保证,那高贵的林少爷早上头两节课是肯定不会来的。你说咱都大二了,林浩初哪次早上前两节课有来……”
  黄讳雄“上课过”三个字还没有说出来,肖璟文就实在听不下去,只能冒着被林浩初记恨的危险,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了指门口的方向。
  黄讳雄怔了怔,莫名其妙地转过头,方才还因为激动而通红的脸色陡然白成了一张纸。
  林浩初望着黄讳雄目瞪口呆的模样,心里已经大致猜到,那个在他们学校bbs上爆料他恶劣行径的人,明显不太负责任,没有在帖子里交代事发时间。
  至于曝光这件事的人,他想,应该就是杨津本人吧!毕竟,当时车窗是紧闭的,隔音效果又好,就算有路过的学生,也应该听不到车里面他们的谈话。
  教室霎时沉寂了下来,教室后面墙壁上挂着的时钟,似乎是第一次有了这么强烈的存在感。
  林浩初抿唇,清楚大家的反应都如此忐忑不安,绝对不是小题大做。
  如果他没记错,就在三个月前,他刚刚让一个隔壁班的男同学,深刻地体会到了得罪他的下场……
  那是在上学期英语期末考的时候,他们二班和隔壁一班的学生被安排在同一间教室考试。
  身为学渣,林浩初几乎每门科目考试都得做点小动作,而由于周雯韵将关系打点得滴水不漏,监考老师对他也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作弊做多了,就总有人看不下去的。因此有一天,某位男同学就义愤填膺地去学校教育处主任那儿举报他了。
  结果出人意料,主任将那位男同学打发走后,就没有任何动静,而林浩初却通过某个途径得知了此事,一怒之下收买了下一轮考场上的几名同学,让他们联合起来诬陷这位男同学作弊,还威逼利诱校方开除这位男同学的学籍。
  当然,他的报复还不仅限于此。
  那位男同学的父母是开水果店的,林浩初就雇了人夜里烧了那家水果店,而水果店隔壁的两家店也为此受到了牵连,纷纷上诉水果店,索要赔偿。一夜之间,男同学家不仅店毁了,还要面临巨额的赔偿费。
  不过,对于男同学的父母而言,最绝望的不是经济上的重担,而是他们勤奋好学的儿子,不堪退学的打击,患上了心理疾病,据说现在正住在医院里。
  林浩初越想越觉得上一世的自己不死,简直天理难容,他怎么当时就没有考虑过,万一那时店里有人,出了人命可怎么办?他怎么就能因为这位男同学举报自己作弊,而毁了他的前途和一生,毁了他整个家呢?
  诸如此类仗势欺人的事,林浩初“痛心疾首”地发现,自己在短暂的不到二十年的人生中,还真他、妈的没少干过!
  林浩初对曾经的自己感到匪夷所思,同时也不由自嘲地想,当初周雯韵和林博轩拦住管家老王救他也算是干了一件好事,为民除害啊!!!
  如果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那么林浩初觉得,死过一回的自己,那绝对是大彻大悟、痛改前非。
  对于黄讳雄当着班上同学的面对他冷嘲热讽的行为,他完全没有生气或是记恨他。
  不过对此,同学们显然不敢相信,即使他最后一边走进教室,一边浅笑着对所有人挥手道:“大家早上好!”
  回应林浩初的,只有一阵阵倒抽了一口冷气的声音。
  这林家少爷破天荒地没有缺席早上前两节课已经够不可思议了,现在竟然还那么礼貌热情向他们打招呼?他们更宁愿相信是自己早上没有睡醒……
  林浩初就那么顶着一道道不可置信的目光,面不改色地坐到了教室第二排的位置。他知道,自己“洗白”的道路还漫长着呢!
  没多久上课的铃声就响了,几乎与此同时,授课老师也踏入了教室。
  然而,不少同学却仿若视老师为空气一般,仍旧心无旁骛地玩着手机,或是三两个紧挨在一起小声地讨论着八卦。当然,这时候他们的话题应该都围绕着林浩初。
  这时候的教室里,恐怕林浩初是坐得最端正的一位学生了。
  林浩初清楚,以他当初的学习成绩,能考上的只能是三流大学,这样的上课氛围,他压根儿就不惊讶,也并不陌生。不过,这绝对不能成为他懈怠功课的理由。
  站在讲台上的老师,无论讲得吸引人与否,林浩初都会逼着自己认真聆听,思考,做笔记。两节四十五分钟的课,他喝完了一瓶750ml的矿泉水,blingh2o,早上周雯韵亲手拿给他的。
  双眸一片清明地端坐在座位上,林浩初淡漠地盯着桌面上的那瓶空矿泉水瓶,嘴角扬起了一抹冷笑……
  俗话说,凡事都有两面性。
  林浩初初中时跟着一群狐朋狗友到处混,书没读好,人也学坏了,但这个经历让他听说过一条被世人遗忘的街道,以及住在那里,不能见光,却颇有本事的人物,甚至,他和他们之中的一些人还混了个脸熟。
  林浩初一直记得,那条街道叫作“严管街”,但名不副实,是死了人都不一定会有人管的地方。据说接到牵涉到的利益链太过错综复杂,因此传言许多案子若是查到了这里,线索就会莫名其妙地断掉,最终只能成为悬案。
  街道的居民鱼龙混杂,有挣扎在社会最底线的人,也有每天都在刀口浪尖讨生活的人,如果你需要谁帮你做一件不足被外人所知的事,那么那个最适合的人,很可能就生活在这里。
  那天,在确认了周雯韵给自己喝的水有问题后,林浩初第二天就凭借上一世的记忆,找到了住在这条街道的一个人物,其目的自然是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有时候纵使你和这个人只是曾经说过几句话,但若要拜托对方办某件事,却要比完完全全的陌生人要方便许多,毕竟,他们也不是谁的钱都愿意赚。
  对方叫许又礼,名字的真实性还有待考证。他很爽快地答应帮忙,当然,作为回报,林浩初也答应付给他一笔不菲的酬劳。
  许又礼的确很有本事,不过半天时间,就查出周雯韵在h市郊区的墓地附近,租了一个小仓库,专门二次生产给林浩初喝的水。
  林浩初没有让他销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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