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千帆-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句“哥”说出来之前,陆征帆正从浴室里把千帆抱出来。千帆的双手抱着陆征帆的脖子,正埋头在他胸口啃咬,牙齿是下了点实在的力道,所以在上面留下细密的痕迹。而舌头又延续了舔舐的温柔,含着一粒专心致志地吸啄。
  陆征帆的喉咙发出一声低沉的声音,似是忍耐极了,他埋头在千帆头顶亲了亲:“帆儿,你不是说要休息吗?”
  “你不想要我吗?”千帆的一条胳膊滑到他后背,四处逡巡,又准确迅速地钻进陆征帆的腿间,捞起微软的那根撸动起来。
  陆征帆脚步一绊,差点把两个人给摔了。他颠了颠千帆:“洗澡时候就不老实,在里面又不让做,还非得上了床,你怎么这么多规矩呢。”
  千帆用手指夹住很有分量的两粒球,说:“我怕冷啊。”
  等千帆尝试把陆征帆压在身下,陆征帆才算明白这死小孩今晚这么主动是为什么。
  ———————————————一块大和谐的肉—————————————
  陆征帆笑了起来,又捡起毛巾重新用热水拧一次。
  兵荒马乱地收拾好个人卫生,千帆听陆征帆很轻的声音:“去那边后,给我半个月,解决我以前那些鸡零狗碎的事,然后,我们换个城市,你喜欢哪里?”
  这是一番对未来的规划与畅想,陆征帆几乎不做“畅想”这样不切实际的事,然而现在不同,他有了千帆,这让他对未来充满了憧憬。以前有没有未来似乎无所谓,以前的“未来”对他来说就是找到陆谦。
  可见遇到一个想跟他一起生活的人,对生活的希望连带着也变得主动与热忱。
  陆征帆抱着他,说一句亲一下,他说两个人做点小生意,或者千帆继续读书,他负责养家。买一幢不大的房子,带院子,有水井,种桑树枇杷龙眼荔枝,春采桑葚夏吃枇杷,等龙眼荔枝长成轮季结果,我们就有吃不完的水果了。
  这么带烟火气的生活千帆以前过过,他想起奶奶家就有一棵龙眼树,以前他像猴子一样蹿树上折下成串的龙眼,丢给奶奶,吃不完就煮了晒成龙眼干,煮粥的时候扔几片龙眼干,那粥都是香甜的,自带果香。
  这生活真的太惬意了。千帆窝他胸口笑:“要不要养鸡鸭圈在树下,鸡粪鸭粪是天然化肥。过年了还能宰了吃。”
  陆征帆在他脸上亲一口:“帆儿贤惠!所以快说想在哪个城市?”
  千帆认真想了想:“我喜欢k市,我以前在那住过。”
  “那我们就去k市,刚好可以从那里找起。”
  千帆还想问他最后一句是什么意思,陆征帆已经睡了过去。这段时间费心费力地要跟过去一笔勾销,他经常忙到半夜。除了这两晚跟千帆床上运动……
  千帆替他拉了点被子,在黑暗里睁着饿狼一样的眼睛看着空空如也又锦绣簇簇的将来。
  他有点不愿睡过去,担心睡着了,一个梦将他扯进另一段流浪不堪的生活中,于是强撑着一点精力去思考这过于顺遂的感情之路。
  有时候遭受的磨难多了,哪怕老天于心不忍地预备了后面的坦途,反而会令人心生疑惧。
  他把自己四分之一的人生快速浏览了一遍,除了被卖,逃离,被奶奶捡,遇到余小鱼,喜欢陆征帆,就没有其他多么惊心动魄的事情了,满地荆棘,也能叫他走到了现在,所以他能像看风景那样从容悠哉地走么?他在不长的人生都是狂奔的状态,所以这个快速浏览真不是夸张,能让他记心里的事情少之又少,但是很奇怪,在这时候他竟然想起了久未在梦中出现的哥哥。
  是不是这辈子再也找不到我哥了?千帆的难过来得凶猛,一下子溢满了胸腔,他把陆征帆的胳膊从自己怀里轻轻拿开,再拿自己的手揉了几下胸口,心说:“难过死我了。”
  他轻手轻脚地起身去上了个厕所,想到陆征帆说他大腿的烟烫疤痕,于是把手摸向后背,他隐约记得每次快速洗澡,总有几次摸到似有似无的疤痕。
  都是些什么?
  他把睡衣脱了,后背转向镜子,然后看到了几个分布零散但面积不小的坑洞。
  说坑洞有些夸张了,但对于一个人的身体而言,那坑有小拇指盖大小,也确实不小了。
  他自言自语:“这都什么时候的,坑坑洼洼,蓄汗池么?”
  他把衣服披好,打开水龙头洗手,被冰冷的水一刺激,有道奇异的光倏地闪过他脑海,所有的只言片语在脑海里组成一张网:东城沙县阳下村92号,后背有出水痘留下的坑坑洼洼……
  “那我们就去k市,刚好可以从那里找起。”
  “小时候,我被关在家里的一个小破屋里……”
  东城沙县就是k市的,奶奶的家就在阳下村,梦里有间小破屋,那里有个抱着我的哥哥……
  他突然知道了什么,可是理智上逼迫自己忽略这突如其来的发现。他从未期待过一个人,从未爱过一个人,这吉光片羽般的幸福与安稳为什么不能长长久久?
  然而下一秒他的耳边是两句对话:
  “这是什么?”
  “这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与我血脉相连的人。”
  血脉相连的人血脉相连的人……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一天前的对话在耳边炸响,那两句话像被处理过,在千帆耳朵里重复着,有回声,又像砂纸磨擦着金属,千帆脑袋一片空白,依循着惯性,把手放在冰冷的水下冲,麻木地搓洗,然后用指甲在手背抠着,想把密密麻麻的恐惧挖掉,很快就划出条条触目惊心的红痕。他的心里涌起一股毫无征兆的悲痛,将他淹没。他在那股汹涌的悲痛里大口呼吸,伸手求救,就看见岸上站着陆征帆,他急切的眼神望着自己,他脱掉衣服要跳下来与他同归于尽。
  他是我哥。
  千帆的泪水就这么流了下来,在艰难地承认了那个事实后。
  他是我哥!为什么他是我哥?!为什么?!
  内心是绝望的嘶吼,振聋发聩,偏偏他的脸上是诡异的平静,或者那已经不是一种平静,是接近死寂的表情。他的胸中闷着一口气无法吐出,憋出了一串眼泪。五脏六腑流窜着冰冷的悲伤,仿佛要将他的心全部冻结。
  为什么是他?我要怎么办?
  这段时间的安稳与幸福像被曝晒在海滩的鱼,苟延残喘,马上就要死了。他感觉一个浪过来把死透的鱼全卷尽了黑暗深渊,再无出头之日了。
  千帆不知道呆了多久才回到床上,带着一身冰冷空气的身体一躺下,陆征帆就本能地抱住他,似乎被千帆身上的寒气激灵了一下,陆征帆松了点手,继而重新抱住。
  他把自己躺成了一块棺材板,一动不动地任由陆征帆,他的哥哥抱着他,睁眼等天亮,脑袋空空。
  一筹莫展的经验丰富,可是哪一次都不比这次,那是他血脉相连的大哥啊!
  他在凌晨四点才囫囵睡过去,似梦非梦中,他又回到他哥背着他的情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切都对应上了,这次他看见背他的少年转过了头——
  那张脸分明是少年版的陆征帆。
  他旁观者般地看他大哥背着他回家,自己搬张凳子,坐在大门口石桌旁教他写字,用一块划得光滑的石头写,他哥坐吱吱呀呀叫的凳子,他坐他哥腿上。少年一本正经地教:“这是陆——谦,你的名字笔画太多,好辛苦呢。”他在他哥怀里把头抬起来看他哥,陆征帆推开他的脸:“哥教你写字呢看什么看?我脸上又没有字。”
  “大哥长得好看。”他又转过头说。
  “还没我胳膊长就知道好看难看了?以貌取人要不得。”
  千帆老实回答:“是邻居婶说的,他说哥的长相随了妈妈。”
  陆征帆似乎蹙眉了,他不喜欢有人说他长得像他妈。
  梦那么自然,好似昨日种种一一浮现。
  等千帆睁开眼睛,陆征帆已经把需要带走的东西放在搬到门口了,还贴心地把早起下楼买的早餐搁热水里温着。
  千帆靠着墙看陆征帆确认行李的身影,每看一眼心里就疼痛一次,跟刀子剜心似的,他的呼吸不由得颤抖起来,不过陆征帆很快就发现他起来了,大步走过来捧起他的脸亲了亲:“没睡好?这黑眼圈夸张得——”
  千帆僵硬地戳在那,任由他亲完再抱,最后在陆征帆看过来时只艰难地扯出一个失败的笑。
  “昨晚我做狠了?”陆征帆拿自己额头贴了贴千帆的,有些焦急和紧张,“帆儿怎么了?”
  “不是,我,离开有些不舍。”千帆低垂了眼说。他不敢看陆征帆,知道那是他亲哥哥后他的内心产生一股强烈的背德感,有违伦理纲常他敢,但是对方是他想了许多年的大哥啊……
  陆征帆温柔地抱着他说:“是我的错。以后我会对你好的。”
  动听的话他这辈子也没说过几句,全给了千帆,然而还说的这么苍白,所以他自嘲地想,真是太差劲了啊。
  一整晚过去,什么对策也没想出来,千帆没愁白头发,但心仿佛一下子老了几岁,上面长了皱纹,每一道皱纹都蓄着难过与痛苦,心里揣着一个不堪的秘密,就没法那么磊落地面对陆征帆了。他去拿早点吃,一边吃一边看陆征帆最后确认完一次行李,就打电话给梁晟。他等陆征帆挂了电话问:“跟我说说你的弟弟吧。”
  陆征帆看起来心情极好,以致于他甚至没有觉察到千帆说的是弟弟。他从来没跟千帆提过,他要找的家人是弟弟,那千帆是怎么知道的?
  他没有怀疑。
  于是陆征帆拉过一张没收起来的椅子,握着千帆放在腿上的手,因为迎着千帆的目光所有他没看见上面红色抓痕。他笑道:“你怎么突然对我弟弟有兴趣了?他叫陆谦,跟你一般大了,他被抱走那年才会说一两句话呢,胳膊长的小鬼,特别黏我。捣蛋精一个,可有时候很乖。那么点大的孩子没心没肺只知道土里滚,可是因为家里大人很少在家,他就过早地知道什么能碰什么不能碰,每次我风风火火放学回家,去邻居一个婶家里把他接走,婶就说了,弟弟很安静,不吵不闹的,就偶尔问哥哥回来了吗。”陆征帆嘴角露出一个很淡的笑,对弟弟的思念全消在短暂的笑容里了。
  看陆征帆回忆弟弟眉飞色舞的神态,千帆要说出真相的冲动都挤到了嗓子眼,然而却纷纷被他压了回去,摔回肺腑里,摔得他呼吸困难,面色凝重。
  “帆儿,你今天有点奇怪。”陆征帆凝视着千帆说。
  千帆叹气,把另一只手搭在他手上,认命地想:最后一次,让我握着他的手,最后一次。他使了力去攥紧他哥的手,说:“帆哥,你想不想……陆谦?”
  “已经分不出来什么是想和不想了,就像人要吃饭,要呼吸。你说这是想还是不想?”
  这还需要回答吗?这份如影随形的想念。
  陆征帆微微起身,亲了亲他额头:“死小孩今天突然深沉了——车到了,来,走吧。”
  走吧,走去哪?以什么样的身份留在你身边?千帆望着他去提行李的背影,他想,再不叫一声以后是不是没机会了?于是他朝着陆征帆的方向喊了一声“哥”。
  陆征帆回头“啊”,应道:“光等着你哥当苦力也不知道上来帮忙了?宠得你成太爷了。”
  千帆笑了笑,仿佛一夜的纠结与挣扎全以一笑消弭了。他在心里说:“我不能说,至少不能在这时候说。”他接过陆征帆塞他怀里的小行李,一点也不重,知道陆征帆是怕累着他。这样一个连重的东西都不舍得他拿的男人,怎么就不能时时说出温柔的话呢,非得连呼带骂的?
  梁晟手脚利落地把东西一起搬上车,千帆没带走的就扔给余小鱼收拾了。房租交到月末,退房也等余小鱼来做,所以两个人能带的东西确实不多。
  梁晟很有眼力,一看千帆出来就知道他跟自己老大是什么关系,于是点点头接过千帆手里的东西。
  三个人坐上车,梁晟说:“老大,我昨天被人跟踪了。你们今天要小心。”
  知道了千帆跟陆征帆的关系,所以梁晟不会刻意避开他说话了。
  “对方是谁?信安处的还是那边的?”
  梁晟:“不敢确定,怀疑是那边的。”
  陆征帆:“有看见对方样貌吗?”
  “不高,一米六多一些,很瘦,走路有点跛脚。”
  “我知道了。”陆征帆捏了捏千帆的手指,“你回去要小心,也要注意我双胞胎侄子的安全。我一离开他们不会再找你了。你等着我联系,其间不用给我电话。”
  梁晟应了声,不再说话。
  千帆问是谁。
  “跛脚六,叶老最小的,也是最后一个贴身棋子。因为心狠手辣所以被当作危险的双面刃,非到逼不得已不会派出他。”叶老也是急了,有些慌不择路。
  千帆由着他摩挲着自己的手指,他留恋这最后一点温度,触感,今天过后——
  今天过后会怎样,谁知道。
  梁晟把他们送到机场,就跟隐形人一样,消失在机场喧闹的人群中,就像一滴水融入了大海,千帆发现,梁晟大概是反跟踪的能手。
  陆征帆拿好了随身行李,其他的已经寄存好,就陪千帆坐在候机大厅。
  千帆看眼前疾走晃动的双腿,行李箱轮子轱辘轱辘地滚过,地板反射头顶炫目的灯光,他一时有些晃神,牵了牵陆征帆的手,像在确认什么。握住了又松开,低低说了一声:“哥,我没法跟你走了。”
  陆征帆没听清他说了什么,耳边声音嘈杂,像误入苍蝇王国,时不时还播报着航班信息,他凑近了问:“什么?”
  “没什么,反正时间还没到,你跟我说说你……爸妈?”
  陆征帆抱着胸看他,下巴藏在竖起的衣领里。陆征帆朝他扬扬手指,意思是靠近些,千帆又凑近一点,只听陆大灰狼龇牙问:“这是迫不及待要入我家门探听情况呢!”
  就知道他不会正经!千帆拿拳头把他推开了点,专心看鞋带。
  “没什么好说的。”陆征帆双手垫着后脑勺,他声音不高,很奇怪,千帆却能屏蔽其他杂音,只听到他的声音。陆征帆说:“我爸是个烂酒鬼,我妈在生了我弟不久就把他一脚踹了。后来我那酒鬼老爸外面借了钱没钱还,就把我弟卖了。从此我开始了苦逼的寻弟之旅。”说完还轻声嗤笑,好像这是别人好笑的经历。
  没跑了,是我哥。千帆之前还存着万分之一的侥幸心理,想万一有个遭遇跟他差不多的人呢。他的心早就被血淋淋的真相糊得面目全非了,此时也不知道到底是心在疼还是浑身都在疼,反正他没有强烈的痛感,因为疼得均匀。
  绝望与心死势均力敌。
  “哥,我去那边买杯喝的,我很快回来。”他指了指二十米远的一间热饮店。
  “去吧,时间也快到了。”陆征帆抬手看看表。
  千帆站起来,低头看着陆征帆,他一肚子的委屈和难过无处宣泄。在他再次确认真相的那一刻,对他而言,刻骨铭心的感情好像变得不那么真实了。那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一个有血缘关系的人,曾经他的流浪与逃亡只为了找到那份归宿。他笔直立在陆征帆面前,而那个人是坐着,抬头看着他。他觉得陆征帆的目光几乎要刺疼他的眼睛里,要不然眼睛为什么忽然酸了一下?
  “哥,我走了。”
  “嗯,快点回来。”陆征帆拍拍他大腿。
  千帆很快抬步走了。他边走边说,我要把这个人刻在脑子里。
  他想不出该怎么办,他又没法坦然接受血缘关系,他决定当一回懦夫,负一次心。
  千帆独自往那个店走去,他似乎听到一扇门在自己背后关上了,巨大的孤独包围了他,他呆呆地走着,脑子里什么也不想了,眼睛没有焦距地看着前方,人影憧憧五官模糊,刺目的灯光让他的孤独无处遁形。心底所剩无几的幸福还在一点一点地漏走,最后那一点就像马踏飞燕,迅速地从他眼前掠过,他堪堪只看见马尾巴扬起的影。
  血缘关系就像一辆大推土机气势汹汹而来,顷刻之间推翻了所有的一切。
  没了,都没了。
  卷一 过尽千帆皆不是  完
  作者有话要说:
  太难打开了,果然是我wifi不给力吧


第30章 第三十章
  两年后,k市某民间作坊内。
  两米高的红砖围墙包围着一块一百六十平米的水泥地,那间小作坊拔地而起,也就起了三层高。抬头可见二三楼阳台委屈地像两颗豁牙突出来,没太大的气势。三楼阳台晒了几件男人的衣服,以此判断就三层住了人。
  一楼有轰隆作响的机器,一个穿着二杆梁背心的胖子正以与他身形成反比的敏捷穿梭在机器之中,他硕大的脑袋上戴着蓝色一次性帽子,额头冒出大如黄豆的汗珠,一边观察一台机器的数据,一边手还能在一台天平上添加材料的配比。
  此胖子脚步如飞地旋到一台食品全自动包装机尾巴,从堆了半框的塑料篮子里抓起一包外包装设计浮夸的袋子,牙齿一咬,手指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