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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你还为个傻逼弯了-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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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亦初原本是想出去透透气的,但没想到一出门就那么巧,居然迎面碰上了余哲。
他低头出教室门,也没顾得上看,不小心就撞上了他。正想说对不起,抬头一看,硬生生把那三个字给咽了下去。
余哲还是那副似笑非笑的表情,“你们辅导员马上就过来了,你还不进去?”
乔亦初虽然觉得奇怪,一个还没开学的学设计的大三学生,是如何这么巧的出现在他这个学经济的大一新生面前的,但他并没有多嘴问。事实上,他连跟余哲多说一句话都嫌多余。
余哲扭头对他不以为意的笑笑,抬腿进了教室。
乔亦初冷眼看他,究竟是发什么神经。
教室里随着这个明显不是同年级的陌生男人的进入而渐渐安静下来。大一新生对于学长学姐,总有种不科学的崇拜。余哲在一屋子的崇拜目光下,颇有压力的咳嗽两声,“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副班主任。”
☆、98艺术家与神经病只有一线之隔(2)
乔亦初愣住了。
余哲冲他很有学长风范的招招手;“乔亦初同学,快进来吧;班会就要开始了。”
刚好谋过一面的辅导员也抱着花名册笃笃笃踩着高跟鞋走过来,乔亦初只好又回去坐着。
余哲简短的说了几句;就把讲台交给了辅导员,而后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只不过他这个“随便”也随便的太好了,一不小心就随便到了乔亦初的旁边。
乔亦初浑身不自在。但左右两边都坐了人,他没法换位子。忍着脾气坐了一会儿,辅导员说些什么他都没听进去。余哲倒是不识趣不怕生;随意自然的开口,“怎么样;在学校这两天还顺利吗?”
乔亦初不理。
余哲继续自说自话;“听你爸说你是全国第一?还没恭喜你呢。”
乔亦初有些诧异而又冰冷的看他一眼,心生疑惑。这人是健忘症还是故意的,明明知道他的成绩,明明礼物也送过了,怎么现在倒装起来了?
刚刚在乔亦初耳边大谈“自主招生如何水”的男生瞪大了眼睛,见了鬼似的飞快的瞥了乔亦初一眼,赶紧扭过头去,紧张的都咳嗽了。他绝没想到,当他大放厥词说着“全国第一又如何”时,那个全国第一就坐在他旁边,而且最后还扔下了一句“随便玩玩”。
那人咳嗽咳得面红耳赤的,余哲就看着他,意味深长的笑。而后转向乔亦初,眨眨眼睛。
他刚刚就站在走廊上,里面在讨论些什么,他都听得一清二楚。
乔亦初的性格他了解,被逼得再急诋毁得再厉害,也绝不可能自己夸自己。余哲要替他找场子。
但乔亦初并没有感激他,反而更冷了。 甚至连那丝平常隐藏的很好的厌恶,此刻也因为主人情绪的波动而些微的流露了出来。
余哲并不觉得受伤,他甚至无所谓。
课间休息,余哲没有任何离开的迹象。
乔亦初沉默半晌,终于问,“你怎么会来我们学院。”——冷冰冰的质问的语气。
“转专业了啊。”余哲两手枕在脑后,侧过头去,微笑着,非常自觉的忽略掉了乔亦初的敌意。
乔亦初觉得他可能遇到了一个神经病。
“专业课靠近年级前十,加上转专业费。”余哲压低声音,“就连当副班也下了很大功夫。”
“余哲。”乔亦初蹙眉望向他,“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没想怎么样啊。”余哲耸耸肩,很坦然,“我要表达的意思都已经很明白了,难道你不知道吗?”
乔亦初只好说,“我不会接受你。”
余哲哈哈一笑,“我不需要你接受我。我从来没想过和你交往,我甚至对你没有欲望。这一点你不需要怀疑。”
“那可以麻烦你离我远点吗。”乔亦初不耐烦。
“跟诸葛霄分手,我就自动远离你。”
乔亦初诧异的看了他一眼。什么意思?这人有毛病?又不想和他交往,又要他和诸葛霄分手?他还想再问,但旁边同学上完洗手间回来了,他只好作罢。
下了课,乔亦初躲瘟神一样的躲在余哲。余哲倒也没缠他。反正他是副班,来日方长。他回到了自己租在学校附近的房子里。
这个房子他租了三年了。三年,没有搬过,也正因为如此,里面的装潢摆设,都跟三年前一致。而那双眼睛,他也已经看了三年。
准确的说,是在更久更久的以前,在他还在懵懂的追逐着那神秘的灵感之火时,他遇见了那双眼睛,从此难以忘怀。
乔亦初一定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招惹上余哲的。谁也不知道。只有余哲自己知道。
甚至五年前那个无意之中把乔亦初的照片给他看的乔楚,也完全没有料到今天的状况。
乔楚爱儿子,宠爱到没原则,宠爱到见人就夸,弄得周围人都不胜其烦。这倒也是他的可爱之处,不然,余哲怎么会在那么偶然的情况下,就撞入了那一双漆黑如星辰的眼睛里。他甚至趁着乔楚醉倒了的情况下,忍着如鼓擂般的心跳,将手机从他衣兜里摸出来,心惊胆战的把那张照片传到了自己手机上。
——放大,打印,贴满整面墙壁,这是余哲对待灵感之火的方式。
不管他怎么搬家,那张照片永远不会丢。不管是怎样的房间格局,工作室和卧室的墙壁,永远都是乔亦初的眼睛之海。
他的眼睛多么美丽啊。在这个白昼却单调的世界里,他的眼睛如一盏盏黑色之火,暗色星辰,点亮这整个苍白的宇宙。他的眼睛是一出戏,一个人生,一个宇宙,一次大爆炸。
余哲在这样美丽的眼睛的注视下,安静的睡觉,工作,迸发灵感的火花。他甚至在乔亦初的注视下,看□,□,呻|吟,直至高潮。 身体在这样冷静甚至冷酷的注视下紧绷、爆发,像鱼一样高高跃起,又像濒死的鸟般重重跌落。在这样的注视下,完成一次死亡,完成一次诞生。
他没办法离开这双眼睛。离开了这双眼睛的注视,他将不再是余哲,不再是自己,而只是个机械的行尸走肉,甚至没办法确认自己是否存活于世。余哲知道自己病了,但这病是多么美丽,他甚至舍不得治好它。
就这么病着吧,如果没有这个病,就没有今天的余哲。他的一切创作,都是这双眼睛亲爱的儿子。这双眼睛,是他温暖的、亲爱的子宫。他安全的躺在这样的注视中,如婴儿荡漾在母亲的羊水之中,安静、祥和,回到生命的最初。最初是空白,也是一切。是0,也是无穷。这无穷诞生出他的创作。
他的女神,他的母亲。
从来没有第二个人进入过他的卧室和工作室。任何一个正常人,恐怕都会被他那满墙壁的黑色眼睛吓到。
然而他无法阻止神女的堕落,正如他永远没法医好自己。
一切圣洁的东西都不能与尘世共存,一切神性的东西都必然是性欲的对立面。
但他的缪斯眼里却有了凡人。
那年他跌入乔亦初的眼里。他的眼还是那样漆黑,纯粹,包含无穷又单纯如一,是宇宙,也是虚无。他在那双眼里看到来自神性的怜悯、嘲弄,看到神的冷酷与温柔。那双眼是那样慵懒,睥睨一切。一切庸俗的都无法入他眼,即使是所罗门的宝藏也无法点燃他一丝的星火。
但没有了。
这双眼睛,没有了。
余哲犹记得那年他如不小心闯进天堂般战战兢兢又虔诚卑微的心情,而他也是怀着这样的心情是虔诚的憧憬着与乔亦初的第一次见面。他将要被那双眼睛注视,独一无二的注视。当他注视着他时,神性的光芒照耀在他身上,他死而无憾。
但那双眼睛死了。
为了另一个男人。
可笑至极!
据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不,不是的。乔亦初的眼睛不是这样的。乔亦初这个人,只不过是那双眼睛的载体。他爱屋及乌,爱那双眼睛,顺带宠溺这个人。只要他能转动他那高傲固执的头颅,施舍性的赐予他一眼,他就会呼吸不能,心跳停止,达到心理高|||潮。
余哲可以理解,作为肉体凡胎的乔亦初,爱上一个平庸乏味至极的男人,是可以原谅的。但他不能接受的是,乔亦初将这些可怜可笑的情感通过那双眼睛投射出来。他的感情,污染了那双眼。
余哲走进卧室,脱下外套,将它轻轻扔在椅背上,走近墙壁,伸出手,轻轻抚摸着那双被放大无数倍的眼睛。
要怎么样,才能让这双眼睛,永远只注视着自己呢。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觉得余哲OK,孩子们不用看下面。相反,如果你们对余哲有疑问,请看一下啦啦啦啦】
事实上,余哲这个人物自我写毕业论文起就已经开始成形。如果有姑娘读过拉康,读过保罗奥斯特,一定能找到影子。
我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是保罗·奥斯特小说人物的镜像关系探析,主要运用的是拉康的哲学理论。
在保罗·奥斯特的成名作《纽约三部曲》中第二篇幽灵 说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一个侦探布鲁,受怀特之命观察布莱克的生活。他记录着布莱克的生活,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失去了自我。通过一系列的追踪,布鲁最终发现,怀特,就是布莱克。怀特(white),布莱克(black),本来就是一组镜像。怀特为什么要让一个人观察自己?文中给出了答案。怀特说,他需要布鲁的注视,来确认自己的生命,确认自己的存货,确认自己的意义。
他说,布鲁,你和我已经成为一体。你通过注视我而存在,而我因为被你注视而存在。
故事的最后,布鲁坚信怀特是对的,却又走上了自我放逐之路。因为确认了主体性的虚无之后,他已经放弃了一切生命的意义。
当时做这个课题,脑子里就渐渐成型出余哲这么一个人物。
大家伙儿可能会一时之间想,怎么能神经病的这么文艺!但我是想借这个人物,向我尊敬的保罗·奥斯特致敬,向我敬爱的拉康致敬。感谢拉康,告诉我们,人,什么也不是。没有本我,没有自我,也无所谓超我。人是一系列的他者镜像,语言镜像,人是空无,人性是一场篡夺。【此处你们可当我什么都没说】
当然啦,除了致敬以外,这个人物的出现也是因为,我是相信拉康的那一套的,是相信在那个哲学语境下,余哲这样的人是遍地都是的。
【其实我就想说,你们就接受余哲这种非一般变态吧。。。。。。】
【之前安排余哲送女神画,就已经埋下伏笔了。他跟乔老板说得话,也都是真话。】
【他的女神不是乔亦初,是那双眼睛】——这么一说有点恐怖哦。。。。
他对乔亦初也没说谎。他没有要乔亦初接受他。他只要乔亦初保持那双眼睛的神性。
总之,你们要相信,艺术家神经病起来,是什么都有可能的。。。。。
☆、第99章
当乔亦初平淡而又宁静的享受着大学生活时,当诸葛霄寒窗苦读奋笔疾书的时候;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有些事情正在有心人的预谋下;静悄悄的发生。
9月份;诸葛霄一直最喜欢的NBA巨星艾迪通过ESPN向全球球迷公布了他彻底退役的消息。艾迪的职业生涯一直算不上顺利,几起几落;又一直受到伤病的折磨;却最终完成了华丽蜕变;登上了梦寐以求的巅峰。而现在,这个男人面对着不可战胜的岁月,终于无可奈何的宣布了一切的结束。诸葛霄是跟着艾迪一起成长、成熟起来的。那个NBA星光璀璨、巨星辈出的年代;也是诸葛霄一步步从打架生事的街头混混;一步步蜕变为现在这个坚毅纯粹的男人的年代。
艾迪宣布退役的那天刚好是周末,乔亦初也在家。cctv体育频道下面的滚动新闻栏一直在重复这条消息,网上也一直被刷屏,诸葛霄当时在厨房里喝牛奶,听到新闻播报,愣了一愣,前一秒的漫不经心转化为下一秒的震惊错愕。他放下杯子,步子有些乱的从厨房冲到客厅。乔亦初拿着遥控器的手还停滞在空中。他听见响动,回头看了一眼。彼此的视线相撞、交织,又融化在彼此的动容之中。
“我总觉得这不是真的。”诸葛霄认真听着主持人的播报,扭头冲乔亦初短促的笑了一下,摊开手,“你看,我高中都还没毕业,他却已经不打了。我总觉得有一天,我还会被老师的粉笔头砸醒,抽屉里还放着那本《NBA时空》,封面上还会是他。然后我会看也不看老师,抱起桌腿边的篮球,跑到球场上去打球。”
乔亦初沉默着把混杂在一堆报刊杂志中的《NBA时空》从底下抽出来,递给诸葛霄。
诸葛霄随手翻了翻,沉默了一阵,自嘲的笑笑,“我都忘记了,我好像已经很久没看过杂志,很久没打球了。”他自言自语,“你看,我都已经不再在课上睡觉了,他又怎么能不老。”
电视上开始播放艾迪职业生涯最精彩的二十个瞬间。诸葛霄站起来,跳了跳,做了个投篮的动作。声音因为运动的关系而有些发抖,“反正总有些东西是会被时间带走的。”语气很轻松,眉眼却有一股沉静。
你看时间真的能改变很多。
诸葛霄不知道,从那个夏末开始,他渐渐失去的,远不止是这一段年少无忧的时光,以及这时光所留给他的最真最纯的记忆。
时间把有些人送到他身边。他原本以为,只要珍惜了就能留住。但他没想到,时间不是个慈善家,有时候,它甚至会是个小偷,是个刽子手。它带给你什么,它就有可能收走什么。更何况,他又不像钟表一样机械不变。他是会松懈的,会卸下防备的,会自私的,会怯弱的。
新学期开始,乔亦初和诸葛霄都有了自己的生活。最初的时候,诸葛霄还没有进入到备考状态,乔亦初也还没有彻底融入到大学校园生活中去。两人保持着以前的样子。乔亦初如果课少,就会坐地铁,穿越复杂的街道,到四中找诸葛霄一起在食堂吃一顿简单的饭,随便聊聊,然后再夹杂在拥挤的下班人潮中,回到学校。周末两人都会回家,过足两天没有任何人打扰的二人生活。
但过了两三个月,乔亦初学校里的活动多了起来,课业也渐渐繁重。他加的社团并不多,不像有些人,一加就是四五个社团。算起来,他只入了两个。一个是学生会,另一个就是奇形怪状科学会。加入那个社团完全是意外,因为该奇葩社团甚至没有张贴传单和公告。乔亦初去旁听西方哲学时,有堂课正讲到维特根斯坦。旁边一个学长忽然扭头问乔亦初,“你听的懂吗?”
乔亦初迟疑的点点头。
“那你给我解释一下。”
乔亦初只好又继续迟疑的把老师刚刚讲到的《逻辑哲学论》里的理论又给他简单复述并解释了一遍。那人听完,沉吟半晌,没头没脑的问,“你学什么的?”
“金融。”
“光华的?”
“……是。”
“有没有加社团?”
“学生会。”
“你有兴趣加入我们社团吗?”
乔亦初觉得突兀。社团招新季已经过去了,大一新生基本都瓜分完了,他现在才提,是不是有点晚?
“是这样的……”那人像是不知道从何说起,抓抓头发,“算了,我先带你去看看吧。”完了直接抓起乔亦初的手臂,硬生生把人从课堂上拖了出去。讲台上的教授淡定的很,连瞥都没瞥那人一眼。倒是对乔亦初,他投来了一种意味深长的,乔亦初难以形容的目光。
二十分钟后,乔亦初终于恍然大悟,原来刚刚那教授的目光名曰:同情。
乔亦初此刻站在一间大概只有二十平米的小房间内。房间内摆了四张电脑桌。电脑桌上摆着型号挺老的台式电脑。就两台。剩下两张电脑桌上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书和杂物。
“水。”其中一个坐在电脑前,打从乔亦初进门后手指在键盘上就没停过的干瘦男生头也不回的蹦出了这么一个意义明确又单薄的字。两秒后,一瓶打开了的可乐递到了他手
边。出于某种在场谁也解释不了的原因,可乐洒了。就洒在键盘上,一大片。键盘很快出现乱码,继而电脑重启。再两秒过后,那两人打了起来。
一个骂“aho!”乔亦初猜他可能是日本人。
另个人骂“idiot!”这个人从口音及肤色可以确定是中国人。
但很快乔亦初就知道自己猜错了。
因为代码男开始说,“我日你先人姥姥!”
可乐男骂“老子操你大爷!”
一分钟后,骂战结束。期间两人一直变换着丰富的词汇,但又坚持称对方为“孙子”,并且手指一直保持着指着对方的鼻尖,“孙子,有种你丫别走!”
威胁到最后,两人谁也没动手。各自非常有默契的对着一看就很久没打扫的地面颇有气势的呸了一声后,撂下一句“咱走着瞧!”,然后,然后就没然后了。
领乔亦初进来的那个学长全程保持冷眼旁观,等两人冷静后才冷淡的把乔亦初推到他跟前,“都给老子起来!”
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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