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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特种兵-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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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凌大哥,真是没办法。不过我可以先答应他,反正只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可惜我是个小女子嘛。
“好的,我答应你。你告诉我吧!”。风儿用力的点点头。
凌云说,“这个道理很简单,你感受不到我的内力,是因为,我根本就不会武功!”。
不会武功,竟然能以军功进阶武职。真是不可思议。
谢风儿不信,她的小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哼。凌大哥,你骗人。你不会武功,怎么能在那样的距离。射中敌军主将的?就这本事,一般的将军也赶不上,你还说你不会武功。”
百夫长凌云也笑了,他总不能告诉这个小姑娘,自己这两下子是小时候拿弹弓打鸟练出来的。
“嘿嘿,这个嘛。其实是。。”。。他故意压低了声音“其实是蒙的。”。
有时候,越是郑重其事的说一件事,越不容易被相信。风儿可不相信,他真的不会武功。不过,她觉得这个凌云大哥,确实是一个很幽默的人。
给他送过了今天的药,检查了伤口的愈合程度。自己也就告辞了。回总兵府找自己的雅姐姐去玩去了。
凌云望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刀光剑影的战争生活,一个活泼可爱的姑娘总是一道靓丽的风景。这与其他的事情无关。至少现在是这样。这个风儿还是一个涉世不深,什么都不懂,叽叽喳喳的小丫头呢。这样的姑娘比那些读四书五经的,唯唯诺诺的大家闺秀不知道可爱多少。
谢风儿还是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她告诉刘鸿,凌云已经无大碍了。刘鸿听到这个消息很是欣慰,他准备再和凌云谈一次话。
上次的单独谈话是在总兵府的书房,那时候凌云只是一名刚刚立功的火头军。这次,刘鸿决定去凌云的营帐,一者他知道,对下属的关切比什么都重要。二者,他想亲自看看凌云的恢复状况。
凌云给刘鸿倒了杯水,嬉笑道,“有客夜来茶当酒,总兵大人,我这连茶都没有,只好请您喝碗水了。”。
看到他这嘻嘻哈哈的样子,刘鸿也很想笑。不过为了保持一下形象,还是硬绷着。
“凌云啊。这次你又立了功劳。我想向朝廷保荐你为千户,这个职位可不是我能任命的了,得朝廷来封。你意下如何啊。”。说完,他用诚恳的目光看着凌云,想得到他肯定的回复。
凌云几乎没有思索,就给出了他的答案。“刘大人,我不是没有取得高官禄位的心。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在疆场上杀出了一番名堂,莫说是个千户官位,就算朝廷封我侯伯,我也绝不推辞。但是现在外地还未肃,山海关其实还在危险之中,这时候不是我谋图官位的时候。另外,我也不想因为救了大人您而获得保荐,这有损我的名头。可能我说的有些鲁莽,大人莫怪。”。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嗓子有点发干,他给自己也倒了杯水。一饮而尽。
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不争之人,天下莫能与之争!
刘鸿也顾不上总兵的形象了,哈哈大笑,他感觉自己真的捡到了宝贝。为官多年,自己从未见过这等只知报效不为名利,忠肝义胆,直白坦率之人。
他大声说出了自己的祝福“小子,你以后的功业会超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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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竟然不想升官()
应该说,总兵大人这个判断是基本正确的。凌云的功业确实超过了他,而不是功名。对凌云来说,虚无缥缈的功名,确实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
没有来到明代之前,他曾经读过一本写明朝的说,其中有对于明初“黑衣宰相”姚广孝的分析。认为这位传奇人物之所以要竭力鼓动朱棣造反靖难,并非是要取得功名,因为朱棣成功后,作为靖难第一功臣,姚广孝表现及其低调,不要官不要钱不要女人。一心在庙里念他的经。他之所以造反,就是为了造反,他是一颗子弹,由谁扣动扳机不重要。当他击中目标的那一刻,他的目的就实现了,他的任务就完成了。
凌云也是一样的。只不过,他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心里装着的是拯救的思想。所谓全心全意把这土地建成理想国。所以,他并非像姚广孝那样需要一个乱世来施展。因为明朝到了天启后期已经不是乱世了,而是非常非常乱,乱得一塌糊涂,无法收拾。
所以,他只想收拾好这一切,为这个目标而努力,让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有所施展,那就善莫大焉了。
他不接受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千户官位,不想从一个连长一夜之间变成加强营的营长。是因为他知道,饭要一口口的吃,事情要一步步的做。更重要的是,在这动荡的时局下,万一敌人进来了。别说什么千户,连个普通百姓都没得当。史书上记载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后金干的血腥事迹,虽然按时间算,应该他所处的这个时候,那时间还没发生。但由此看到,后金人的道德水准还真不能高估。
刘鸿终于答应了,让凌云继续干他的百夫长。并恢复了他正常的行动自由,这让凌云终于可以放开手脚的大干一场了。
清晨时分,演兵场。露水打湿了士兵们的铠甲和面庞。他们一排排像木桩一样笔直的站着,没有一个人动一下。就像定在那里一样。
连同他们的长官凌云在内,这支队伍总共有9个人。凌云站着队伍的最前列像他的士兵训话。
“弟兄们,我提前一个时辰让你们列阵,搅了你们正常的休息,大家不会怪我吧。”。见没人敢搭话,他又接着说,“今天,我的身体已经痊愈,我终于又回到大家身边了。前些天,大家三三两两的去看望我,谢谢弟兄们,让你们费心了。”。他向着这队列拱拱手。
随机,话锋一转。“兄弟们,自古以来就有一条规矩,就做杀人偿命,欠债的还钱。敌将潜入我关内,杀死我六名弟兄后,竟然扬长而去,这是哪家的规矩。几天了,竟然毫无踪影,别不是已经出关潜逃回金营了吧。那,就是我们的耻辱了。俗语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记住,你们是我凌云的兵,我凌云不会放弃一个兵,一个兄弟。兄弟死了,怎么办。抓住凶手,报仇,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嚼碎了他的骨头!”。
士兵们被他说的群情激奋。都高举着自己手中的武器大呼“报仇!报仇!”。
凌云对此很满意,他很明确的表示。此时绝不可能不了了之。哪个抓了这个敌军奸细,总兵大人赏二百两纹银。
二百两是个什么数目,如果按当时的购买力来算的话。折合现在的人民币面值大概是,十二万!!
国仇家恨加上赏金可拿,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就算是把个山海关掘地三尺也要把那家伙找出来。
可惜,迟了一步!!
怕什么真的来什么,凌云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敌将哈巴赤逃脱了。虽然现在,凌云还不知道,还在组织对他拉网式搜索。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前的晚上,粮秣官和军需官,鲁壮与刘河两人正在喝酒。他们的确有理由喝点,庆幸自己没有暴露。那凌迟处死可实在不是个好玩的事情啊。
盛家哥俩也算是仗义的,剐了三千六百刀子愣是没有把这俩人供出来。由此可见搞阴谋诡计,要组合小团伙也得找靠得住的人。
忽然窗户上闪过一个黑影,刘河问鲁壮,“鲁兄,外面有人?|”。鲁壮下意识的碰了碰自己的佩剑。
这时,黑影一闪不见了。两人都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睛,也不再多说,继续喝酒。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两人都醉醺醺的,忽然,两人不约而同的大叫了一声“啊!!”。
怎么回事,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桌子旁边又添了一把椅子,多了一副碗筷。一个黑衣人正坐在桌旁,陪着他们吃喝。
两人的酒顿时就清醒了一大半,猛地站起来,靠在一起,看着黑衣人,“你是谁,快快报上名来,来此何干?!”。
黑衣人干笑了几声,扯下了面罩。
鲁壮和刘河同时喊了出来,“是你!”。又几乎同时捂住了对方的嘴。后金副将哈巴赤,现在全城搜捕,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在这里冒出来。
他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旦被人看到,抓住了口实,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何况他们本来也不清。盛衍和盛鹏那惨死的样子还历历在目,他们实在不想步那个后尘。所以,他们知道,不管这个后金将军提什么要求,只有答应,没得商量。
“你们想太多了,我没有想为难你们的意思,想对你们下手,再有十个八个你们也未必挡的住我,再说我杀你们都算不得什么功劳。且念在你们曾为我大金送出情报的份上,我也不会那么绝情的。”哈巴赤嘿嘿一笑。
这两人就怕他提这个茬,自己唯恐和他扯上任何的关系。不如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你到底要干什么,只要我兄弟俩能帮的,尽量会帮,不过,你们金人一向讲义气,要为我们守口如瓶!”。
哈巴赤笑了,“两位到底是快人快语,我要出城。我知道,城门四外都在画影图形的缉拿我。这个你们不用管,我会易容术,除了身材变化不了,面容可以化妆到别人看不出。当然,为了万无一失,我需要你们的帮忙,粮秣官大人,我需要你的一纸手令。如果遇到守关将士的盘查。就说是出城哨探,并负责筹措粮草事宜的,你看如何。”。
刘河甚至没有再废话,飞快的按他的意思写好了一份手令交给了他。请神容易送神难。这尊神走了最好。他不走,就像自己身旁埋着的一颗炸弹,不定什么时候爆炸,都会让自己粉身碎骨。
顺便说一句,他没有超越古代的思维,因为明代对火药的研究使用是超前的,火器大炮、炸药,都远远超过后来的清朝。从朱元璋的时代起,明朝三大营之一,神机营,主要的武器就是火枪。万历三大征,援朝抗倭。火药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决定性的作用。
这对比清末,僧格林沁三千铁骑,对阵英法联军的全军覆没。南京城头的大刀长矛,面对坚船利炮的时候,清军那呆滞的目光,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
说的有点跑题,总之。城门官还是一如既往的失职了,哈巴赤将军连那手令都没用到,只凭借自己的易容就出了城,一路飞奔而去。回到了自己的阵营。
这边,大战的气氛下,丝毫不影响女儿家的心事。在女人的心里,战争从来都是男人的事情。不需要她们过多的考虑什么。她们更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找一个好男人,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作为一镇总兵,刘鸿身上有重大的责任和担子,他很少有机会顾念自己的儿女。不过现在,他准备去和女儿谈谈心去。
不知道是因为即将兵临城下的压抑气氛需要放松,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反正他忽然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女儿都二十出头了,差不多可以算是老姑娘了,自己这些年东奔西走的,在朝中在关外任职,都把女儿的终身大事耽搁了。
现在,他心中觉得隐约有了一个乘龙快婿的人选,不过作为一个比较开明的父亲,他还是想先了解一下女儿的意见。
平心而论,这在那个时代中,不是所有的父亲都能做的到的,尤其是官宦人家。小门小户的还好点,有时候讲究个青梅竹马。官宦子弟,多是政治联姻。刘鸿的可敬可取处就是,他只在意女儿是否幸福。
刘雅正在和谢风儿说着什么悄悄话。刘鸿在外干咳一声。两人停止了说话,都在那里咯咯的笑。
谢风儿走过来,向刘鸿行了晚辈之礼,因为和刘雅姐妹相称,所以只能执子侄礼。有个总兵伯伯,也不算吃亏。
“伯父您来了,我正想着出门去为凌大哥把脉呢。您看看您手下这些将校,真是生龙活虎的。您一说让他自由行动,他立刻都摸不到人影了,要我说,您得好好管管,不能把缰绳放的太松了。”。
“好好好,听你的就是了,拉紧了他的缰绳。”。刘鸿笑着回答。
谢风儿也知道这父女俩肯定是有话要说,也就给他们留个空间。自己蹦蹦哒哒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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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训练,继续训练()
在那个时代,大多数的男人都会有金戈铁马觅封侯的梦想,正如女人都希望,“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男人可能永远都跟不上女人的思维,或者,仅仅是不能理解。
更多的时候,女人不会太在意自己的夫婿是否能建功立业或者名登金榜。她们只需要每天的温存和陪伴。这个说法和历史上多数因男子一方家道中落而退婚的故事并不矛盾,因为多数时候,女性无法操控自己的命运。
无论自己的父亲是文官还是武将,是在曾经的北京城还是如今的山海关,刘雅总是被别人高看一眼的,这很正常。抛去这些光环,她更追求一种自己的幸福。
她只想找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每日陪伴她。安安稳稳度过此生,就够了。
在凌云出现之前,她确实没有自己的想法,一心想要父亲的安排。毕竟,当时的礼教,规定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自己也是个才女,对这些是很信奉的。所以除了祈祷上天给自己一个自己喜欢的夫婿之外。她也别无选择。
直到凌云的出现!
这个英俊潇洒,有勇有谋的百户,也只有二十岁出头的年龄,竟是如此的英武,如果能够得此夫婿,此生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官宦人家的小姐,一向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窝在家里的。而庆幸自己的父亲开明,自己可以随时出去走走。所以,她京城会带上自己做的小点心去各个营帐给将士们吃。大家也都很喜欢这个和善的小姐。
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叫做一见钟情。痴迷于这个男子,就在那一次见面。不偏不倚,不早不晚,一见之下,误终身。
在自己的闺房里,刘雅和自己的父亲正在谈心。
刘鸿故意板起面孔,“小雅啊,你今年也是二十出头啊,还是深闺望月,待字闺中。很多和你同龄的小姐妹们早已嫁人生子了。父亲我一直忙于政事边事,对你关心的不够啊。”。
听着父亲这个话头,刘雅的心理咯噔一下。心想怎么早不提晚不提,偏偏这个时候来说这个事情。我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心上人了,可是我不能违背父亲的意愿呀。
她红着脸和自己的父亲撒娇,“女儿还小呢,还不愿意出嫁,就想待在父亲身边,哪里也不去。”。
看着刘雅这个样子,刘鸿想逗逗她,他一瞪眼,脸色一沉,“这说的是什么话,哪里有不嫁人的呢。我大小是一镇总兵,朝廷的二品边疆大员。女儿就终老在家里,岂不让人笑话。”。
刘雅最孝顺,听父亲这么说。怕刘鸿生气,赶紧起身行了个礼,“女儿错了,父亲不要挂心,一切听您的安排。”。
看着宝贝女儿都快急哭了,刘鸿觉得自己的玩笑开的有点大了。“小雅,别着急了。父亲就是逗逗你。现在言归正传吧,我给你看好了一位夫婿,现在就看你的意见,如果你也觉得好,那我就找合适的机会跟他说。怎么样?”。
刘雅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凌云”这两个字几乎都到了嘴边了,又硬生生的咽了下去。
这时候刘鸿没有注意这些细节,自顾自的说,“我帐下有八千将士,青年小将,有所作为又尚未婚娶的有四个人。我想来想去,年龄和你最相仿,又最有出息的,就是不久前刚刚两次立功的凌云了。我断定他以后会大有作为的。女儿,你的心意如何呢”。
没有比这句话更能让刘雅觉得兴奋的了,她心头悬着的巨石一下子落了地,心里像是吃了蜂蜜那样甜甜的。
她脸色飞起几片红云,低下头搓着自己的秀发,“一切都凭父亲大人做主。”。
刘鸿心里明白,这就是说女儿也同意了,自己也就心照不宣,然后就不说这个话题了,开始说一些家常话。
任何事情,都不能是一厢情愿的。这边父女俩说的热闹,那边凌云对此事丝毫不知情。此时的他,正在和他的士兵们一起进行高强度的训练。
他没有骗谢风儿,他的确不会武功,就练过几天跆拳道,还不了了之了,遇到手脚不行的,防身尚可,杀人就够呛了。
不会武功,就不能成为一个称职的军官,不能带好兵,不能建功立业吗,答案是否定的。
不仅要当好兵,还要当特种兵。明朝自然没有特种作战这个概念,但是来自几百年后的凌云却知道,而且,他也知道在自己的那个时代,部队的基本训练是怎样的。
他依照明代军营的作训方式,和自己所了解的一些现代军队训练方式科目,给自己的百人小部队拟定了一张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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