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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特种兵-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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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 李军计策()
其实李自成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他和凌云的想法不太一样而已,他可不甘心就这么充当一个挨打的角色。如果是那样的话,李自成就不准备陪着凌云这么玩了。这个时候,李自成已经拥有五万以上的部队,而且还有了相当的战斗力。已经有了本钱,在这陕西的一席之地来做他的草头王,这个时候,几乎是想退出都可能性不大了。
在李闯王刚刚造反的时候,他用了一句话来说崇祯帝,:嗟尔明朝,气数已尽。这句话,被他忽悠着一起造反的很多人都信了,甚至连朝廷里的一些大臣都信了。不过,李闯王,什么的,还是被一个人狠狠的蔑视了。这个人就是凌云,一向是不怎么说脏话的凌云,看着李自成这张东拼西凑的布告,就说了两个字,:放屁!
其实说真的,李自成的日子也并不好过,他之所以这么快,手里就有了五万人,甚至很多人都是收编的秦王府的卫队,这些人,虽然不算是一线部队,但是好懒也算是国家正规军的编制。瞬间就被李自成收编了,也只是因为,秦王太过于懦弱了。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当灾难来临的时候,秦王才意识到,当初,如果自己能帮凌云的就帮,那么,绝对不会落得个这样的下场,他是孤身一人逃回北京的,整个西安城池陷落,官员作鸟兽散,其他人也都是纷纷的逃散,秦王府瞬间成了李自成养马的马圈。
顺便交代一句,逃回了京城的秦王殿下,下半生也只能在皇室专用的监狱里度过余生了。当然,我并未对此感到有什么值得惋惜之处,倒是认为,他也算是得其所哉了。
不过,拥有了如此优势的李自成,还占据了西安要冲,他仍然出不去陕西,只能被困在这个地方做他的闯王,因为他的对手凌云,还凌大人手下区区的五千人,真是窝火加憋屈,然后,还有数不清的无可奈何。
李自成恨凌云,也是入骨三分的,他也休息的差不多了,接到了凌云的这封战书,他浑身上下都觉得有点不得劲,有些按捺不住。是时候让那个叫凌云的小子尝尝李闯王的厉害了。
晚上,他召集了自己的参谋班子,在做战前最后一次商议。相对于凌云,李自成的军中是十分的阔绰的,可以说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论秤分金银,完全一派梁山好汉的模样。额,不过,梁山好汉什么的,其实。。哎不说了。
李自成在陕西原来的巡抚衙门里设宴,这里已经成了他的下榻之处了,到会的有几位军师,还有李自成军中的几位头领。没错,相对于正规军来说,李自成这里的军官,只能叫做头领,山大王。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李自成才想起来,问他的军师潘龙头,:“潘军师,我们已经准备了三日之后,与凌云开战,你有何妙策吗?”。
这个潘军师两只小眼睛滴溜溜的乱转着,忽然说道,:“妙策嘛,不敢说,不过,我有一计,倒是不妨一试。”。
李自成压低了声音说,:“军师速速讲来!”。
第二百六十六章 三个俘虏()
潘龙头喝了一口酒,压低了声音说,:“闯王,我们可以如此如此!”,说着,他伏在李自成的耳边说了一番话,李自成听了,频频点头。
这是一个李自成看来比较妙的计策,确切的说,一出反间计。可能是这位潘军师,看的三国演义的之类的书比较多或者其他的原因,他比较想使用反间计。
但是确切的说,基本上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因为,这次来的,只是一个五品的郎中,来的时候,也没带着什么尚方宝剑什么的。靠他干掉凌云根本就不现实,因为这位刘郎中自己都在愁这次能不能活着离开渭南城。
不过李自成还是听从了他军师的建议,决定使用这一出反间计了。其实这个反间计的实行还是比较有点门路的,因为这里压着明军的三个俘虏。其中一个还是个百户。
这三个人一直在李自成这里待着,好吃好喝的,忽然觉得,跟李闯王混也是不错的。毕竟,李自成俘虏了他们,没杀没剐的,还好吃好喝,要是再不知足实在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这不,还没等他们主动跟李闯王献媚呢,李自成就找到他们了。
喝完了这顿酒的次日,李自成找到了这三位被俘的明军,三个人不约而同拜伏在地,:“小人见过闯王,愿闯王福寿绵长!”。李自成竟然自己上前去,把他们扶了起来,然后命令左右,:“来呀,给三位壮士赐座啊!”。三位毕竟是在正规军待过的,礼数还是清楚的,一齐说道,:“闯王面前,怎么会有我们的座位呢?”,李自成大笑,:“没有那么多规矩的,你们有座便座,无需多礼客套!”。
三人有些诚惶诚恐的坐下了,李自成郑重其事的屏退了左右的卫士们,然后也随手搬了个凳子就坐在他们中间,说道,:“三位壮士,这几日,李自成委屈了你们了,但是双方交战,自然是忽悠胜负,这几日,诸位在我这里,如果有什么亏待之处,李自成在这里跟你们陪个不是!”。
说着,他欠身离座,给这三位俘虏兵施礼赔罪。这三位顿时吓得手脚乱颤,这是谁啊,李啊,闹不好就是掉脑袋的节奏。
林海雪原里面有句话说的好,叫做不怕座山雕暴,就怕座山雕笑,据说这位崔三爷不能笑,这一笑就是要杀人的节奏,当然,这三位明军俘虏肯定是没有看过什么智取威虎山的,不过,这个道理,他们是明白的。
他们立刻浑身冷汗直淌,齐刷刷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口称小人万死之罪。李自成也比较人性化,还是及时的扶起来了他们。告诉他们好好坐下,有任务交代他们去做。
经过很是苦口婆心的一番语言,这三位大致上也都清楚了李闯王要他们去做些什么了。意图很简单,用一句话就能说清楚,那就是在这位朝廷来的使者面前,玩命的陷害凌云。
三人出城走了,李自成自认为他完成了一项比较伟大的创举,他在等待凌云那边出事,好让他痛快一下。
事实上怎么样,他在等待。
第二百六十七章 拙劣表演()
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前些时候挺火的一部电视剧,或许已经火过去了,那部电视剧的名字,叫做国之利刃,讲的是兵二代,警二代和农二代的故事。这个怎么训练怎么杀敌的,我就不必赘述了,免得在这里有广告的嫌疑。但是我想说,其中有一个情节,至今我是很是记忆犹新的。
这里面着重宣传的是两个尖子兵,何晨光和王艳兵,两人从一开始就对着干,到了最后成为生生死死的战友,一起经历了艰苦卓绝的战争,最终成长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狼牙特战旅的钢铁战士,出生入死执行了各种高难度的任务,当然了,本书和本电视剧就是以特种兵为题材的嘛。
这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不是来自何晨光,也不是来自王艳兵,却是来自在剧中看起来像是个配角的李二牛。农二代,在农村长大,土生土长的,什么也不知道,在建筑工地搬砖头的时候,被狼牙特战旅的参谋长路过发现了,就给了他一个当兵的机会,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看起来傻乎乎的,只想着当一个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前些时候挺火的一部电视剧,或许已经火过去了,那部电视剧的名字,叫做国之利刃,讲的是兵二代,警二代和农二代的故事。这个怎么训练怎么杀敌的,我就不必赘述了,免得在这里有广告的嫌疑。但是我想说,其中有一个情节,至今我是很是记忆犹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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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勇士之志()
; ; ;大战将至,凌云的士兵们倒是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他们甚至认为,日子过得有些枯燥无味的时候,应该给自己找点乐趣,他们很快就找到了统一的乐趣,那就是打李自成。
; ; ;李自成很强,确实很强。如果不强,他也不会能够啸聚五万之众,占据西安城,至今还是朝廷的一块心病。陕西,这自古以来的兵家必争之地,也就是李自成这样的人,才能够在这里,占领一座城池,和朝廷的官军对峙。凌云很强,但是他拿同样很强的李自成没有什么办法。
; ; ;李自成人很多,但是不如凌云的人猛,双方之所以保持了一个长期对峙的状态就是因为一个仗着人多,另一个仗着人猛,总有点相敬如宾的意思,谁也不能把谁干掉。凌云无法扑灭李自成,他只能坚守渭南这座小城,因为他知道,占据了西安的李自成,只要想离开陕西,哪怕不走渭南,也一定会被渭南得知消息。
; ; ;凌云在这里,目前来说,起到的最大的作用,就是牵制了李自成这五万人,让李闯王牢牢的钉在了西安城,可谓是寸步难行的节奏。没错,寸步难行,李自成要想动动地方,凌云一般是不会答应的。
在这座小城里,铁三角之一的周杨带着石头正在做战前的视察,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虽然渭南仍然不是坚城,但是城墙的厚度和高度明显的增加了,而且高出还修起来了箭楼,和一年前明显已经不是一回事了。这是凌云为国家防御事业做出的不朽功勋。
周杨是个文官,但是此时也是一身的铠甲,他手扶着宝剑,黑黑的脸膛上,一双剑眉虎目,俯视着这渭南城。他此刻并没有任何的紧张感,他已经习惯了,喋血的生涯,已经把他从一个文官,变成了一个将领,一个试生杀为无物的将领,他的心是热的,但是,他的血,已经冰冷。
将军百战身名裂,他知道,一切左不过是过眼的烟云。没有什么人,可以真正的名垂青史,青史是什么,就是一卷老黄历,是人书写的东西。现在最实在的是,现在李自成有五万军队,消灭他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要是都消灭了。所有的事情就都迎刃而解了。
石头问周杨,周大人,这次李自成没有来犯,但是大哥去给他战书,让他来打仗,是不是你们有什么克敌制胜的妙计了。
现在的石头,已经是一名游击了,他也是百战余生了。这次,他一直在想,大哥想消灭李自成,但是苦于渭南城内的兵力不足,对李自成一向都只是牵制而已,从不大规模作战。但是现在这个样子,明显就是个拼命的架势,这是不是已经有了胜算了。
但是周杨说,:“你想多了,我们没有什么胜算,也没有秘密武器,我们只有现有的士兵,还有这座朝廷不会提供衣食粮饷的孤城。但是就凭这些,李自成只有敢来,仍然让他血肉横飞!”。
唯一意志,是不可以战胜的,三军可以夺帅,勇士不可夺志!
第二百七十九章 开城迎战()
一出本来应该奏效的反间计,就这么失效了。凌云没有给敌军什么喘息之机,瞬间就制定了明确的作战方案。还是那句话,不要俘虏,只打歼灭战。李自成有一个政策,那就是善待明军,吸引投降者。不过,对凌云来说,他的部队是没有几个人甘心做俘虏的,而且,他和李自成不一样,他不想诱降李自成的人,对他来说,那是在浪费他本来就不是很多的粮食。
在一年前,凌云率领这支孤军到达渭南城,在这里驻扎下来,那个时候,渭南什么都没有,残垣破壁,就这样,他依然坚持了下来,并在这里一战成名,把刚刚出了茅庐的李闯王打了个满地找牙。
最狠的是,本着物能尽其用的原则,凌云没有放过李自成军遗留在城外的尸体,都用来喂狗了,而且,骨头也没有浪费,风干了当柴禾烧了个痛快。李自成的军队最终给渭南城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凌云都没有因为燃料的问题犯愁过,为此他有点感谢李自成,甚至跟张章和周杨说,:“哪天咱们不够烧的了,就跟李自成打一仗!”。
李军的士兵已经畏惧这个叫凌云的人到了极点,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凌剃头,凌云知道后付之一笑,说,我不是凌剃头,我是凌剔骨,来到我这渭南城下的造反者,我剔他的骨头。
崇祯二年,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李自成军的左先锋张大牛带领着五千先头部队,兵临城下。在城上视察的凌云笑着对魂不守舍的刘郎中说,:“天要灭李,我不能左右,如果此战顺利的话,我能让你刘大人此行不会空着手会去,走的时候顺便带走李自成这颗人头。这可是千古难寻的大功啊,刘大人这位报捷使者必然见用。”。
刘不云心说,:“凌云你就别打哈哈了,就你那三条半枪,我不实在你这里就算是不错了。”。但是嘴上还是说,:“凌大人神武,此战我军必然会一战成功,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凌大人若是能够毕其功于一役。功名不让前代任何一位名将。”。
听着这很违心的奉承,凌云有些作呕,不过他还是调侃说,:“刘大人说的好,凌云不才,不敢追慕先贤,有祁阳王,开平王诸位老千岁的万古工业摆在那里,凌云怎敢比肩。不过,说是了却君王天下事,倒是真的,我凌某一旦把事情做完了,不用大人你提醒,立刻挂冠归隐。”。
没等刘不云再说什么,下面的张大牛已经开始叫阵了。他来到这里,第一眼看到的,是前来劝降和实施反间计的三个被俘明军士兵的脑袋高挂在旗杆上。再说了,这个阴雨绵绵的天气,凌云要是避而不战,用弓箭招呼自己,那还是一个比较没办法的事情。
他误会凌云了,对于凌云来说,现在已经积蓄了太久,李自成的先头部队,就要在这场战役中,为他们的试水行为付出代价了。
张章仗剑而立,吩咐旗牌官,传令下去,城门洞开,出城迎敌!
交代一句,此刻,渭南城外,是李自成军的先锋大将张二牛和他的五千先头部队,三千骑兵,两千步兵。之所以这样交代一句,只是想突出,此刻来的人,只是先头部队,已经和城内的人差不多一样多了。
第二百七十章 大获全胜()
的身上生生的拔下来几根毛来。陕西要是没了,哪里还有秦王。百姓要是犯了,哪里还有天下,哪里还有大明朝呢。秦王就是再抠索。这个简单的道理应该还是明白的吧。
所以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就去秦王府里借粮,说是借好听。也不怕打欠条。反正还钱的话也是皇帝去还。问题是这顿饭吃的是绝对的霸王餐,你秦王是借也得借。不想借也得借。这事由不得你来定。
周杨说,公主是不是跟着凌兄一起去好一些,按照宗谱来说,这位秦王还是您的哥哥呢。想必不会不给你面子的。公主心说这年头,面子能值几个钱,再说宗室人口众多,传了十几代了,血缘关系早就相当的疏远了。所以想靠着叫几声哥哥就把钱借到手的可能性,小于等于零,但是也不排除秦王可能忽然脑子开窍的情况。
只能说,试试看看吧。就内心来说,公主也希望得到一个和凌云独处的机会。也就就坡下驴说道,周大哥说的不无道理,所谓是是亲三分向嘛。所以。我跟凌大哥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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