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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往事-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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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怔,复又想到弟妹、侄子都在天津,他们住在太太的亲戚家,论辈分,是太太的叔公,也是我们皇帝的表叔。早年日本人刚打进京城,皇帝在天津的日本使馆里住过些日子,叔公就率领一家老小,捧着颗忠心追随而至。由于使馆分给皇帝活动的地方太小,大臣都得在使馆外头候着,一侯就是大半个时辰。深冬腊月,寒风萧瑟,叔公受了寒,病了好些日子,期间,皇帝又回了京城,未过问过叔公一句病况,叔公心灰意冷,自此称病,蛰居天津,不问朝政,再不动地儿了。
及至九一八之后,皇帝来到了满洲国,成为了满洲国的皇帝,叔公与他,便是连君臣的名分也尽了。
叔公的住所在日租界,是个顶大顶好的二进四合院。我到时,已是日薄西山之景,恰有下人从后门出来买菜,见了我,诧异道:“这不是……这不是咱们堂少爷家的姑爷吗,诶哟,您来了怎么也不提前知会一声,还专挑后门走!”
这下人在叔公家做了有些年头,说话竹筒倒豆子似的,其次咔嚓,这会儿菜也不买了,拽着我就往屋里走:“老爷见天儿的在幽流堂呆着,正好见他之前你想想你要吃点儿啥,我一块儿买全乎咯!”
幽流堂正是书房,说到这个,也是有趣:叔公在京城的书房,匾额上写的是“深柳堂”,取自“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自打到了天津,似乎呕着股火气,京城那套统统不要了,就连一个书房的名字,也换成了“寂历弹琴地;幽流读书堂”。
我说道:“我知道地方,自己走就成。你去买菜吧,不用带我的份儿,我就是来看看叔公,这就要回的。”
她却一跺脚,辫子一甩:“老爷定是要留您的,这饭横竖也得加,我就看着多买些得了!”
说完一溜烟儿走没了,留我在原地哭笑不得,打起精神来,去了幽流堂。
幽流堂在二进院的西厢,树影憧憧,风一过,沙沙作响。院里只有个扫地的大爷,见了人也不吱声。我脚步一顿,便直接了当地敲响了幽流堂的门。
叔公果然在,里头也没有个伺候的,还要他亲自来开门。我这才后知后觉,如今早不是前朝,前朝那些个人丁兴旺的风光,就像天边儿的夕阳,死撑着最后一刻,却终是要下山的。
叔公不剪辫子,这似乎是他唯一的坚持。因为隐居,不出门走动,身上穿的也是多年前的旧衣,长袍马褂的一披,就是一天,一天又一天的,就成了好多年。
他的头发全白了,蓄了胡须,身形却如同下午瞧见的法国梧桐般挺拔。我娶太太那年,他来做高堂,那时候他的头发只是零星斑白,也没有胡子,很显年轻。
打个照面,他眯缝起眼睛仔细辨别了一番,慢腾腾开口道:“……是依家老二啊,还是那副模样,没变。”
我行了个礼,笑道:“叔公,我也是顺道儿来看看您,就没提前知会,太太可念着您呢。依航这两年叨扰您了,一直住在这儿,有什么需要,您尽管使唤他,也让他有些事做。”
叔公喟然叹道:“……我这里下人走得差不多了,你就是来知会,也找不着人。我都是一脚迈进棺材的人了,也不在意这些,你来看我,说明你还是个念着情分的。”
边说着,边相携进了书房。桌案上摆着台灯,灯下摊放着一本书卷,茶水是冷的,没有人换,只好由我亲自动手。和叔公说了说太太的情况,又把话题转到了小弟身上。
岂料叔公道:“依三去年不就被你接走了吗?”
我愣道:“什么?”
“你是奉天警署的吧?去年也是这时候,你们警署来人把他和他媳妇儿子都接走了,说是你派他们来的。”
心下一慌,犹自镇定道:“我没有派谁来过,小弟来这儿戒烟,都是秘密的,哪会大张旗鼓让人来接?”
叔公神色凝重:“是我考虑不周了。现在外面的局势,我并不很清楚,对你们东北,更是知之甚少。不过来接的人都是中国人,大概有十来个。”
“小弟的烟戒得怎么样了?”
“情况不错,都从医院回来搁家住了。”
手里捂着热茶,心却凉了下去。
事情渐渐脱离了我的掌控,一切正在向不可预计的方向发展。
傍晚,叔公留饭,偌大的宅院只他一人,形单影只,惹得人心里不是个滋味儿,便未拒绝。他如今虽落魄,风骨却仍在,饭食不见得样子多,却个个精致。下人是真的少了,不说布菜的,就连奉茶的也不见了。
茶是好茶,秋老虎的时令,正是喝水仙茶的好季节。我家里并不讲究这些,就是茶叶末子也能入口,太太常年喝着茉莉香片,小孩儿喜欢喝橘子汽水,茶就是茶,分不出个三四五六来。
叔公道:“刚也没见你吃多少,想来是天气热,没胃口,就喝些茶解解暑吧,这还是我四年前得的台湾的水仙茶,可宝贝着。”
一喝上茶就没完没了,晚上便在叔公府上留宿。一天下来,疲乏不堪,解了衣服,低头看了看小腹,那里的肉松懈了些,却依旧平坦,看不出里面有个小崽子的模样。正要脱裤子,忽然听得“噗通”一声,似乎是什么从天上掉了下来。
我住西厢,后面连着个小小院落,没了园丁,就任由它自个儿长,颇有些自然写意之趣。值得一提的是,这没说没管的小院子,似乎沾染了隔壁法租界的习性,在院子墙壁长出了一溜儿鲜红的玫瑰,十分的罗曼蒂克。
声音正是从院子里传出来的。我提上裤子,披上上衣,来到玫瑰丛中,一眼就叨见了那位倒霉的——
“曹维?”
他跟个大刺猬似的,趴在锦簇花团里,被扎得呲牙咧嘴,听我叫他,恬不知耻一笑:“依大哥,咱出去玩啊?”
作者有话要说: 拉皮勾:就是用两根树叶的根茎,绕在一起拔,根茎断了就输了~各地有各地的叫法,但意思都一样啦~
小曹深夜会佳人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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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曹维宵小行径,却不得好处,得亏这院子不是在二十年前,否则曹维才从外面一爬墙,就要被成群的家丁拖下去围起来揍。
我带他进屋挑刺儿,他不知疼似的,笑道:“今儿下午我看着你进了这宅子,本以为晚上你能出来,我就在对面街的咖啡馆等你。离这儿不远就是家舞厅,我在那儿有朋友,想你出来了,可以带你去玩,谁知你一直不出来,我也不想大张旗鼓惊动府里的人,就想着先进来再说,没想到这一跳,正跳到你面前了!你说我俩这缘分!”
他一兴奋,就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打扰了给他挑刺儿的视线,我也没好气儿,拽着他的手冷声道:“别动!”凑到台灯地下,捏着绣花针。
老子啥时候碰过针线?
曹维胳膊上扎得密密麻麻的小红点,玫瑰刺儿硬,折进皮肤里的没几根儿,翻来覆去挑完之后,我摆出兄长的架势,正要教训这个毛毛躁躁的年轻人,他却从裤兜里一掏,送出支玫瑰花来:“这花开得好,你看看,多好看!”
我瞅他一眼,没了脾气,接过来随手插进杯子里:“我是不是该谢谢老天爷,墙角长出的不是白菊?”
“白菊又没到开花的时候,不如玫瑰好看。”
“别嘻嘻哈哈,严肃点儿,”我说,“你大半夜翻人家墙干啥?”
“刚不是说了,找你出去玩。”
“我没空,去不了,我这就送你出府,赶明儿晚上的,请你吃义顺和。”
“用不着你请,你在天津的事儿要是办完的话,就去找我,你可别忘了。”
我气笑了:“后天还要和你一块儿去上海,还能丢下你?少胡思乱想,有空合计合计找点儿药膏,给你那两条胳膊抹抹,别留了疤。”
好说歹说给劝了回去,回了屋子倒头就睡,浑身疲乏,却睡不着。
我心里自有计较:戒烟医院说,小弟是前天被人领走了;叔公却说,一年前小弟就离开了戒烟医院,住回了他家,然后才被奉天警署的人带走了。
奉天警署能调动人员的,无非那么几个。睁开眼睛在脑子过了一遍,起身摸到书桌,摊开两张纸,又从衣兜里翻出钢笔,分别在纸上写上:成田、横沟。
我排除了成田。
成田是警署次长,名字虽好听——像我似的,警察署长,听着威风——却是个鸡肋,能调动的只有警察,连宪兵队的尾巴都够不着,而具有出城执行任务资格的,只有宪兵队。
在成田的名字上画了个大大的叉,只留下了横沟少佐。
他是管辖宪兵队的,手下又有浅井这一员心腹大将,在警署的地位隐隐超然。
如果戒烟医院的小护士没说谎——叔公总不会说谎——那么……情况可不妙啊。
重新躺回床上,床靠着窗子,窗子外面的天空上没有半点儿云彩,月亮静悄悄的,很亮,却是个弯弯的——弯弯的——月牙。
弯弯的,月牙。
第二天清早,在叔公家用过早饭,又去了一趟戒烟医院。
昨天那小护士不在,换成了另外一个,我又问了一遍小弟的去向,答复一如昨天。
我问道:“我是他在老家的大哥,长久不见,挂念得很,他还闹着吸烟泡吗?”
小护士上下打量我一番:“你不知道?他在我们这儿可是出了名了!刚开始极端不合作,还打大夫,闹得那叫一个鸡飞狗跳,我们轮班看着他,后来不知怎么,他想通了,这才顺利好些个。可他呀……”
“怎么?”
“他这病情是反反复复,在医院戒得好了,从家一回来似乎又重了,也不知道是咋回事儿。”
“他这次回去,有说呆多久吗?”
“这上哪知道去!但要我看,早晚还得回来!”
得了想知道的,便向小护士告辞。离开戒烟医院,天色还早,就去找了曹维,这小子一么劲儿的不安生,到底还是年纪小,贪图玩乐,偏生非得拽上我这个青春早不在的老爷们儿,这叫个什么事儿!
可昨儿个刚答应了人家,也不能食言,末身来到了他居住的旅馆,留了姓名,却道他一早出去了,我便先回了叔公的宅子。
及至天色抹黑,用过晚饭,刚回到西厢,又是“噗通”一声。
心下一紧,赶忙去院子里查看,果然是曹维,这次他学乖了,穿了长袖,又找了个玫瑰没有蔓延过去的偏角,利利落落的蹦下来,此刻正扑打身上的衣服。
我拿他没辙:“叫你走个正门这么费劲!”
他嬉皮笑脸:“今儿个刚和朋友看了出西洋戏,叫‘罗密欧与朱丽叶’,其中有一幕叫‘阳台会’,讲的是一个叫罗密欧的男人和一个叫朱丽叶的女人彼此相爱,但是家族世仇,他们无法在一起,罗密欧就跑到朱丽叶家的花园里去找她幽会,我就想起我昨天那副狼狈样,可不是活脱脱的一个罗密欧吗?”
我板起脸来斥道:“你就没个正形,净胡说八道!
他“嘿嘿”一笑,说道:“明天咱就走了,我还等着你和我去吃义顺和呢。”
我才刚吃过晚饭,没有多余的胃口,只怪他来得晚,只是他闪着满脸期待,像个摇头晃脑的小狗,尾巴摇得欢实,极尽讨好,十分得人宠爱。
于是实话实说:“我吃过饭了,陪你去可以,不过我不再吃了。”
他失望道:“你看着我吃,我哪还吃得下?要么我们去起士林买个蛋糕吃吧,你能吃多少就吃多少,就当是饭后甜点了。”
被他软磨硬泡着买了蛋糕,也不坐在店里,而是出了店门,找了个僻静地方席地而坐,又买了两瓶日本啤酒,他咕咚灌下一口,剜了一勺蛋糕放进嘴里,含含糊糊道:“你也吃啊,他家用料足,贵有贵的道理。”
顾忌着肚子,便没有碰那瓶酒,有一搭没一搭吃着,奶油甜进了心坎里。只是这蛋糕还是小,一个小姑娘吃都绰绰有余,遇上我们俩大老爷们,三口两口便吃了个底儿朝天。曹维没吃饱,偷眼儿瞄着对面义顺和的牌子。
搁心里叹口气,正要拉着他进店,远远地,远处驶来一辆电车,我们停住脚,等它过去。
从车上下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女的穿着长裙子,施了脂粉,没有带帽子,可以清晰地看清她的容貌。
因着两道浓眉,她的长相偏于英气,此刻却柔和了眉眼,对着身旁为她提包的男人温婉一笑。
那男人背对着我,看不见正脸。但是我对他太熟悉了,是一种抛弃骨肉,也能从他不经意一个侧脸就能认出他的那种熟悉。
曹维反客为主,拽着我紧跟着进了义顺和。他没有注意到那两人,而是专注地推荐这一家的烤鱼有多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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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刘国卿和冯虚前脚进了店,我和曹维后脚就跟了进去。我没打算和刘国卿正面碰上,一是他不知道我来天津,当然我也不知道他来天津,其次,冯虚和白崇山那档子事儿,也不清楚刘国卿知道不知道,但甭管知道与否,都是尴尬,不如干脆装作不认识,一了百了。
借着“安静”的借口,和曹维坐在了一处靠窗的拐角,正和刘国卿是两个方向。曹维要了烤鱼,还有些杂七杂八的小吃,我只要了杯酸梅汤,一口吃食也吃不下。
俄国菜油腻,味道重,原本我是十分喜欢的,今日却受不住味道,只觉得鼻腔壁上附着着一层层的油花,直犯恶心,灌了一肚子的酸梅汤也没压下去,偏生曹维还叉过来一叉子汁水淋漓的罐焖牛肉,一股子酸水简直要从鼻子里喷出来,连忙拿手捂了,告个退都没来得及,酸水已经浸入了指缝里,慌慌张张起身,带翻了凳子也不顾,直跑去了洗手间。
对着马桶吐了个天翻地覆,胃和肠子似乎都调了个个儿,脑袋和脚也调了个个儿,一时间天旋地转头重脚轻,回过神儿来时,屁股已经落了地,双手撑着厕所隔间的门板慢慢爬起来,恍若新生。
推门出去,来到洗手池前,胡乱抹了把脸,再抬起头来,眼前那面大镜子里出现了刘国卿,毫发毕现。我转过身去,他眉头皱着,唇角抿得紧紧的,从兜里掏出一条手绢递过来。
他随身带手绢的娘们习气是改不了了,可每每都救得了我的场,因此也不客气,接过来使了。
刘国卿道:“你不是说去上海,怎么又跑天津来了?”
我说道:“怎么,兴你来,就不兴我来?”
他“啧”一声:“要不是你凳子翻了,我还真没注意到你。和你一起吃饭的是谁?以前怎么没见过?”
“你不可能见过我所有的朋友,”我说,“我来这儿就是看看我小弟,倒是你,掖着藏着的,也没和我说你来。”
“这就怪我?说来也是赶巧儿,你走的第二天,我收到信儿,说是丈母娘没了,催着我来奔丧。”
我睨着他道:“骗鬼哪?你老丈人家在北平,你倒是孝顺,和太太巴巴儿跑天津来吃义顺和了。”
“我到的时候,老太太早就收了棺,埋了土,我家那口子心里头一直缓不过劲儿来,就想着带她散散心。”
当时冯虚回北平,就说是伺候妈,这回给妈伺候走了,她还得回上海。
我说道:“警署那边儿都妥当?”
“都妥当。”
“那……你太太知不知道你做的是什么事业?”
他眯了眯眼睛,半晌,才小声道:“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她一个女人,我不希望她参合进咱们爷们儿的事儿里。我和她打小一起长大,她性子可倔,又能忍,在这世道上可讨不着好,我也没别的奢望,只求她能平平安安活到老,也就是了,不枉老太太对我的嘱托。”
这心里酸溜溜的,但想到奉天家里头我的太太,就当是和刘国卿扯平了。
我还要说点儿什么,只是单纯地聊聊天,唠唠嗑,这样的机会实在太少了,然而老天不开恩,话到了嗓子眼儿,即将冒出来的时刻,曹维闯了进来。
“你在里头呆这么长时间,真怕你吐迷糊了——这位是?”
我赶紧给刘国卿撇清关系:“这位是刘先生,素不相识的,见我洗完脸没东西擦,就把自己的手绢给了我,这怎么好意思?”
刘国卿不吭声。
“没事儿没事儿,”曹维也掏出一条手绢来,“刘先生,您别嫌乎,这条是我昨天新买的,一次没用过,您就收下吧!”
刘国卿道:“何必这么客气,左右不过一条手绢的事儿,犯得着大张旗鼓的?”
“理是这么个理,要是没有,也就算了,但这手边儿不是有吗?”
曹维嘴快,竹筒倒豆子似的噼里啪啦说了一堆,刘国卿插不上话,最后脸色阴沉沉地接了手绢。
曹维这才回过头来,说道:“你怎么突然间就不舒服了?也没吃啥东西,是不是之前那个蛋糕不新鲜?”
“没有没有,这两天有点儿水土不服……”边说着边和曹维走出洗手间,暗地里给刘国卿使个眼色,就不再管他了。
第二日是一大早的火车,叔公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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