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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穷追不舍-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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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被萌的一塌糊涂,下手捏了捏季沫嫩白白的脸,做贼似的东张西望一下。
嗯,没人!再捏一下!手感真好!
林惊宇作势要掐季沫。
“喂……你还像再捏几次?”季沫抬手拍开林惊宇,眯眼看他:“怎么有空来这里,赵天乐不是找你有事吗?”
在树荫下呆久了,季沫感到有些凉,于是换了一个向阳的地方继续睡。不过阳光有点刺眼,拿手遮一下才能睡着。
太阳正好,晒的人懒洋洋的,春天不是读书天,微风稍一撩拨,人就直犯困。
“就几句话的事,沫沫,我也想睡觉,昨天晚上都没睡好。 ”是根本就没睡!林惊宇可怜巴巴的凑过去,得到的只有季沫一个“嗯”字。
季沫才懒得搭理他,此时不睡,更待何时?至于他为什么没睡好的原因,用脚趾头想想都能想出来个所以而然。
不就是亲了一口吗?大老爷们的还害羞了怎么着。况且我才是受害者吧!?
林惊宇把季沫搭在眼睛上的手推到一边,拿书扣在他脸上,紧挨着一起睡。
“林惊宇!”
“林惊宇?!”
赵天乐前脚刚走,买了水却发现人家林惊宇后脚早就溜的不见人影了。对于这个市长的儿子,赵天乐带着略微不纯的结交心里和他成为朋友,反正自己的局长老爹也让自己多认识一些人。
认识倒是认识了,大多数都是人家巴结上来的,赵天乐从小还没这么巴结过一个人——除了林惊宇!
自从那个季沫转来之后,林惊宇就一直围着他转。开始还以为是林惊宇的老妈让他多多照顾季沫,后来把发现就算他老妈不说他也早就凑上跟前,大献殷勤了。
自己的好兄弟猛然被夺走,赵天乐心怀不分。
终于在一片草地上找到林惊宇,没想到他竟然又和季沫在一块!而且还哥俩好的一起晒太阳睡觉?!
“林惊宇!”
赵天乐这一嗓子先吼醒的不是林惊宇本尊,而是一旁睡的香的季沫。
拿开脸上反扣的书本,迷糊之中看到赵天乐似乎来找林惊宇,季沫带着无奈推推睡的死去活来的林惊宇:“醒醒,赵天乐来找你了!”
“赵天乐……找我又有什么事吗?”林惊宇揉揉眼睛爬起来。
赵天乐撇着嘴,把一罐饮料扔给林惊宇:“没事就不能找你了吗?!”
没察觉到他话里带着火药味,林惊宇接过他扔来的饮料朝季沫晃晃:“你渴不?”
而季沫早就恢复到睡眠状态,再也不理任何人。
赵天乐一看林惊宇还在把胳膊肘往别人身上拐,带着怒火大步走开,再也不回头看那个林惊宇和那个季沫。
和谁玩不好,偏偏要和自己最讨厌的人玩!赵天乐有种被冷落的感觉,一路上残害树林里有脚腕高的野草一边去了操场。
正文 第五十五章 原来胖子是帅哥
该补习补习,只不过把地点换成了客厅,一边是季末端着一杯冒白烟的龙井,和谋谋古灵精怪的用爪子抓笔学写字却画出了条条不规则曲线。
另一边是美色可餐的季沫正勾着头在课本上认真讲解。
离高考越近,学习就越紧张,除了帮林惊宇强化英语知识以外,季沫自己还要多练习化学试题。
但愿能考上一所符合季家要求的大学,否则真的要被季老爷子安排到军校操练了……
这天晚上放学后,月还是一如既往的黑风还是一如既往的高,林惊宇还是一如既往的跟在季沫后面溜达着回家。
两人为了省事,一直都是从小巷里穿过去,不直接在大路上走,正走到上次郑三带人挑事的地方时,季沫和林惊宇看到一个“熟人”。
郑三。
还是郑三。
不过这次只有他一个人,黑灯瞎火的,看不见他脸上是什么表情,依稀可见他穿着一件薄的透风的外套包裹着能数出几跟肋骨的上半身。下面穿一串洞洞的深蓝色牛仔裤。不知是不小心磨破的洞还是故意剪出来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今天晚上堵住两人的目的。
打架,季沫一人就能撂翻几个郑三,要动手早就动手了,何必还互相盯着看半天,你以为眼神能杀死人怎么的?
半天,郑三才不急不慢的开口:“季少,这次我来是想提醒您一句,也算是赎罪了。有人想对你动手,还找上了我,不过我怎么可能再招惹您呢?您说是不是?”
有人想对自己动手?活的不耐烦了吗?季沫皱眉,问:“谁?”
黑暗中看不清郑三的表情,只见他摇了摇头:“对不住,不能把他说出来,反正您自己小心一点就行,还有……千万别落单。”
说完,别有深意的看了林惊宇一眼,就那么从两人面前慢吞吞走了,一转眼就消失在曲折的巷子里头。
“沫沫,最近千万别和我分开!”林惊宇伸出手,犹豫再三,还是拉住了季沫的。软软的,凉凉的……季沫他又只穿一件衬衫一件外套!现在可不是天气暖和的时候,早晚温差大着呢!
于是大半个手掌挪过去,攥住纤长的十指。
季沫正在思索是谁想对自己动手,没注意到林惊宇已经开始吃自己嫩豆腐了。
郑三是不好对自己下黑手了,上次他硬是被孙行傲拉着给自己道歉,想也不会这么没眼光的再来一次。
其他人……除了远在京城的许家残余势力,季沫实在想不起有谁会对自己不利,自己又招惹到谁了。
暖完右手,绕到左边拉左手过来。
“你在干什么?”季沫终于察觉到林惊宇在拉自己的手,奈何手指已经全被他握住,缩回胳膊往外抽一下。
没出来。
再抽一下,还没出来。
林惊宇“嘿嘿”笑道:“沫沫你穿的太少了,手哇凉哇凉的我给你暖暖。”
果然有种温暖的感觉包围了自己的手,季沫把另一只揣在兜里,抬眼看林惊宇,说:“暖的不错。”也就任由他拉着了,反正拉拉也不少一块肉。
知道郑三来找自己的只有四个人。季末,林惊宇,胖子王潇晟,还有季沫自己。再准确一点,还有郑三。
为什么胖子王潇晟会知道?因为他是季沫除林惊宇之外最好的朋友了。让他知道也无妨,反正王潇晟这个人信得过,季沫也相信他不会多嘴把这时捅给更多人知道。
胖子王潇晟……哦,现在不能叫他胖子了。每天去操场上跑几圈的减肥效果还是不错的,王潇晟在操场上至少甩掉几十斤的肥肉,据他自己说,他每天早上和晚上都是骑车回家的,这样一来肥肉就更少了。
现如今再打量王潇晟,除了比平常人胖了那么一点点,完全看不出他以前胖的像一坐小山。
人一瘦下来,脸上的线条唰唰地跟着瘦下来,原本该有的样子渐渐显露出来。都说胖子如果减肥成功就是一帅哥。虽然季沫不相信每个胖子都适合这句话,但是这句话恰好适合王潇晟。
王潇晟脸上还有些滚圆,一双眼睛常常一笑就成一条缝了,牙一呲齐白齐白的全露出来了,整个人因为变瘦也自信起来,浑身透着兴奋。连季沫都跟着高兴起来。
这是第一次见证一座小山变成一个小土丘的过程,而且还是自己亲手导演了这座山的减肥历程!
王潇晟瘦下来之后就更注意饮食和运动,他梦想着在高考之前恢复到男生的标准体重,没准还会有小女生喜欢自己呢!这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听说最近有人想对季沫动手,王潇晟笑呵呵的表情立马换成严肃,考虑一下季沫最近接触的人没有多特别的,也百思不得其解。
为什么有人想对季沫动手?他的动机是什么?
回到家里派人去把郑三抓来问问,却得到郑三不久前因打架斗殴被抓进拘留所管教去了,依王家的势力想见一面都不好见,更别提在有警察的情况下问他究竟是谁想动季沫。
王潇晟的老头子霸占b市东头,是个前一秒还好脾气的听你解释下一秒就直接送你去上帝面前解释的人。
说白了就是该杀就杀,挡老子路者一刀送上西天,这比坐什么去都快。
早些年王老头子想安定下来,娶个媳妇生个娃再把娃养大接自己的位。虽然不是什么黑帮老大,在b市好歹也是前二的大帮派……虽然只有四个大帮派,零散的咱就直接无视吧。
王潇晟懂事前一直以自己老爹为偶像,什么耍枪舞大刀,一拳砍一摞砖头,两拳直接就能送你去医院三日游,遇到坏蛋眼都不眨的直接踹翻走人。
直到他和亲生母亲被第一大帮抓住威胁老爹,他老爹在妻子和孩子之间选了孩子。
和那个帮派火拼,被砍断的胳膊腿儿手指头节节乱飞,王潇晟吓懵了,一直把老爹当成英雄的美梦被打破,他老爹什么都不是,一个见光死的混混头子有什么英雄可言?从此自暴自弃,养了一身的肥膘。
他老爹也是无可奈何,谁知上了高三他突然开窍了,每天折腾着饿肚子也要减肥。从没见过儿子这么有毅力的减肥,之前王志明怎么说王潇晟他都不肯甩掉肥肉。
不管怎样,这是朝好的地方发展,听儿子说这是因为第一次有人见他这么胖还主动和自己玩的哥们督促的,王志明忒好奇了,可这兔崽子就是闷声不吭地,也不让自己去瞅瞅那个神奇的少年到底是何方神圣。
这次儿子的哥们有危险,王志明豁出去这张老脸也要把通风报信的那个郑三请来问问。
一般的黑道和局里都有些不清不白的关系,这次凑着星期天的空儿,王志明亲自提了几条好烟,拿了几瓶好酒,带着一张银行卡去了局长家里头。
正好赵局长在。
“呦!是老王啊!快进快进!来就来呗还带东西干什么!”嘴上说着,手上的动作不减,提着东西连人一块送到客厅,赵夫人也在,给两个大老爷们沏上一壶茶就进了里屋。
不等王志明先开口,赵局长整个人如弥勒佛一样笑开,道:“王老弟这次来找我是有事吧?”
王志明连忙点点头:“不瞒您说,我这次来的确是有点小事想麻烦你。”
“哈哈哈!跟我还客气什么!说吧!只要我能办到!”赵局长亲切地拍拍王志明的肩膀。
王志明:“我想找一个人,他在你们局子里关着,就问几句话。”
赵局长豪气地拍拍自己的胸脯:“别说找人,只要犯错不太严重,马上给你放出来也不是什么难题!”又正色道:“就这点小事,一个电话就能解决,还麻烦你亲自跑一趟,今晚的饭局少不了你啦!”
王志明先把话说完,他手里还拿着一张存款超过五个零的卡,实在不行也只能忍痛送出去了……为了哄自己儿子开心。
要知道,自从王潇晟母亲去世,他就再也没正眼瞧过自己,这当爹当的,还真是失败。
“我想把那个郑三拉出来问几句话,这样没什么大问题吧?”
听到这个人名,赵局长先是沉吟许久,再对着王志明摇了摇头:“恐怕不行,这事有难度。”
茶几上摆着的紫砂壶旁边突然多了张卡,崭新崭新的。
赵局长犹豫了。一边是颇有交情的b市一方地头蛇,一边是自己的宝贝疙瘩儿子,两边都不好得罪,得取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金钱的诱惑是巨大的,赵局长最后还是松口了:“能放出来一下,不过要等几天,这孩子要在所里留个十来天呢?不急于这一时吧?”
能问就行,这一趟总算没白来。虽然花了十多万让王志明有些肉疼。
看着儿子越来越有当年自己迷倒无数小姑娘的势头,都是他哥们的功劳,为了他们这钱花的,值!
qaq神马鬼节啊!秋寒的学校就在烈士陵园后面,据说是风水好……还据说学校是建在x地上的……≥﹏≤
正文 第五十六章 有美男自远方来
无论拘留所怎么说,不能提前见就是不能提前见。王潇晟和林惊宇都替季沫着急,可季沫还是跟个没事人一样,每天埋在卷子里复习写题复习写题,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季沫想通了,该来的它早晚都会来,躲地过初一照样躲不过十五。不过这个要找麻烦的人没来,有一个人要来了……
颜如蕴,还有跟屁虫莫空。
这俩人刚把报社转成文化公司,难道很闲吗?而且他们来的正是时候,一高一个月放一次假正巧被他们赶上了。
季沫糟心的只有一件事,颜如蕴和徵枫……他是知道冯智在这里,故意要来的。
不让两人碰面是不可能的,颜如蕴可以用一千种办法见到冯智,只要他想。
再糟心的就是那两个人抱有不纯洁的目的来b市——求520小说!
实在是没时间啊!还有三十六天就要高考了。季沫还是对自己的成绩不放心。毕竟华夏每年这么多考生,竞争力和压力能把人压的喘不过气来,同时,一世寂寞的《备战高考》被老师们挖掘出来,成了各大高中英语必买的一本书。
难得的一个两天半假期,季沫还要去暖色系看一下生意怎么样,其实不用他看,从银行卡上越堆越多的数字也能看出暖色系和冷色系的生意好的没法说。
季末最后还是没搬出去,因为季沫这个小掌柜的给他开了后门,上午可以晚一个小时开店,既不影响生意又不影响监督小孩正常吃饭睡觉。
路上太阳正好,只是后面的某个牛皮糖有些烦人。
林惊宇三两步追上季沫,手里捧着两个冰激凌,谄媚地说:“沫沫,你想吃巧克力味的还是奶油味的?”
两个都不想吃怎么破?
眼看着刚买来的冰激凌已经融化了一点,如果自己不吃让林惊宇一个人吃两个,等他吃完这一个那一个估计只剩下蛋筒了!
浪费是可耻的。自从5岁以后季沫就再也没有对这东西感兴趣过,不像林惊宇一样,整天兜里揣着糖,时不时就来一颗。
季沫:“奶油。”
连忙把奶油味的冰激凌递给季沫,林惊宇依然狗腿:“就知道你喜欢吃奶油味的!”
季沫连白眼都懒得给他,什么叫“就知道你喜欢吃奶油味的”?巧克力的更甜腻好不好?!
再捏捏自己的肚子,上面已经浮了一圈肥肉了,这都是季末害的!再这么吃下去,有朝一日肯定会变成一座会移动的小山!
不吃早饭又要胃疼,这个身体真是麻烦。
“咔嚓”一口咬掉冰激凌的一个尖,林惊宇瞄到季沫吃冰激凌的方式似乎和自己的不同,自己“啊呜啊呜”几口就能解决,而季沫则是伸出舌头,像小奶猫一样轻轻一舔一卷,再一舔一卷。
就这么看着,仿佛那只小奶猫伸出了爪子在心底撩拨,按耐住把冰激凌扔掉啃一口季沫的想法,林惊宇扭回头时连耳根都红了。
“沫沫。”
季沫心不在焉的舔着麻烦的冰激凌,含糊地回应:“嗯?”这玩意儿太容易化了,舔完这边那边的都快淌到手上了,舔都舔不及!要说咬一口吃掉吧!季沫嫌冻牙,本来就很少吃这种又凉又甜腻的东西。
林惊宇:“你喜欢我吗?”
说完他立马就后悔了,悔的肠子都发绿发青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为什么会在这种情况下问出来?!
不过林惊宇更期待季沫的回答,反正面子都没了,里子买一赠一也无所谓了。
季沫迷惑了一下,然后瞥他一眼,说:“不讨厌。”就在这个时候,手里的冰激凌终于流下了白色的眼泪,滴在季沫手上。
怎么会是这个答案?来不及细想,看到季沫满手都是融化了的冰激凌,林惊宇一摸口袋……没纸。
“我去那边买包纸,你等我一下!”说罢拔腿就跑,就像后面有什么东西追着他似的。
季沫瞟到他的耳朵尖儿红了。
无奈地看看手里快化完的冰激凌,季沫叹了口气把它扔进一边的垃圾桶,坐在长椅上举着满是白色的手等林惊宇买来纸巾救命。
路上耽搁了一下,林惊宇被一个二逼青年堵着问路,说了半天他我不明白,还掏出一个本子让林惊宇画个简单地图。
林惊宇哗啦哗啦给他画好几根线,标好他要去的地方。
再回到和季沫分开的地方,却没见季沫的人影。难不成他先走了几步?林惊宇往四周跑了跑,大声喊:“沫沫——季沫——”
这周围是公园,还是季沫建议天暖和散步去暖色系的,可现在人都散丢了还去什么暖色系啊!
掏出手机拨季沫的电话,如果他先走也不给自己说一声那才叫气人呢!
电话那头一直没人接,林惊宇不死心地又打去一个,还是没人接。这不可能啊!沫沫的手机铃声又不是蚊子哼哼,声音大着呢!
又打了一个,终于有人接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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