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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穷追不舍-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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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贪色是不可能的!我来找你是为了陪你过年。”
季末迷惘道:“过年……?”
“每年都是一个人……”
季沫把手里提着的,刚才绕了大半个京城才买到的驴打滚放在栏杆上:“我买了你最爱吃的驴打滚,一起吃吧!还有其他的东西,今年过年我陪你,以后也会陪你的!”
上一世没有人陪自己过过年,小时候一家三口的记忆早就模糊不清了,季沫深深地清楚着,季末现在心里肯定感动地堵成一堆,激动的难受。
季末露出苦涩的笑:“你又是怎么知道我爱吃驴打滚的?连方湛都不知道……”
“切,你那点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没有比我更清楚的人了,快吃快吃。这么晚还买小吃的地方还真不好找,一会儿就要凉了。”季沫故意轻松的说,拿起一块驴打滚塞到季末嘴边,戏谑地说:“怎么着?难道还想我喂你?大、叔、叔!”
被人喊了叔叔,还是比自己小不了多少的少年,季末脸上立刻浮出温暖的笑容,学着季沫的口气:“我才二十六,小、弟、弟!”
看到季末脸上终于露出笑容了,季沫在心底为自己掬一把辛酸泪。哄小孩不容易,哄“自己”更不容易啊!
两人在楼顶闹作一团,开心地吃着季沫带来的东西。全都是两人喜欢的食物很快被解决干净,季沫靠着季末的背,觉得连吹在脸上的风都柔和许多。
季末:“虽然我们才见过两次,不过你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很放松的感觉,很温暖的感觉。”
那当然,咱们俩可是一个灵魂!季沫也从没想过自己会有一天,能亲自靠在“自己”的背上,一起在楼顶吹风说话。
更没想象过,只有两个人一起过年的情景。
那边的季末还在说着,从自母亲去世父亲娶了后妈后就再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开心过年过,到长大后也是独自一人过日子,从没遇到一个能过一辈子的人……
这些季沫都知道,都知道。季末没有说出的,说出来的,他全部都清楚。
父亲娶的后妈,简直比灰姑娘的后妈还要恶毒,十二三岁的季末常常只有一小碗饭,过年过节连屋门都不许出。更遑论一起过年什么的了。父亲爱赌,后妈更爱赌,后妈带来的大女儿也娇纵无比,一家人简直不把季末当亲人看。
后来已经在上高中的季末无缘无故地挨了一次毒打,后妈冤枉他拿了家里的钱,连季父也在一旁帮腔,季末一怒之下彻底和这个家断绝关系,自己勤工俭学读完高中,考上大学。
这样让人心酸的历史,季末根本不会向别人提起,既然是历史,就让它过去吧。何必要纠结在再也回不去的记忆上呢?
楼顶的风很凉,吹多了会感冒,于是季沫开口:“我们回家煮饺子吃吧!快十二点了。”
他用的是“我们回家”而不是“去你家”。虽然季末不敢肯定季沫知道不知道自己家住在哪里。
季沫站起来拉都不拉季末,反正他知道如果伸手去拉季末,会被他一巴掌拍开,还不如不这么麻烦呢。
下了楼,季末更确定季沫知道自己家在哪里了。
因为这个小区是母亲住过的地方,所以季末心情不好的时候总爱来这里楼顶吹吹风,自己早就搬到离公司不远的公寓楼里去了。
“家里没饺子是吧?我们先找一家超市买点饺子。”季沫正儿八经地开着车,坐在副驾的季末惊讶,但更多的是怀疑。
“你调查我?”
对于你我何必去调查,季沫回答:“根本没有调查你的必要,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对于季沫的解释,季末深疑不信:“那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哪里,你怎么知道我心情不好会去那个小区,你怎么会知道我喜欢吃什么?”
季沫没法和他解释,车里一片沉默。
这时,被遗忘的谋谋气愤地在后面扑腾:“主银~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人!刚才差点把我忘在那个楼顶!”
听到还有第三“人”,季末转头就看到一只五彩金刚鹦鹉蹲在车座上,瞪着小眼看自己。因为过年头上还被强制性地戴了顶傻里傻气的小圆帽,配着它那以红色居多的羽毛,看上去极为喜庆。
季沫开车之余,狠厉地扫了谋谋一眼:“忘恩负义不是这样用的!”
季末问:“这只鹦鹉是?”
“它叫谋谋,一只脑残的鸟。”
谋谋不依:“主银~你变坏了变坏了!嘤嘤嘤嘤!”
季末深深看了谋谋一眼,评价:“的确……脑残。”
嘤嘤嘤嘤!你们都是坏人!谋谋捧着受伤的小心肝,独自在后面自怨自艾。
吃过饺子,已经快到十二点了,不用打开电视,外面越来越远盛的烟花就足以证明一个旧的昨日将要过去,一个新的明天将要到来。
季末开一瓶红酒,端到季沫面前:“介意喝一杯吗?”
“当然不介意。”季沫从没这样开心的过年过,季家的温馨还不及季末一根手指头。虽然自己和“自己”过年的情景的确诡异了一些。
两人碰杯,季末和季沫不约而同皱皱眉,看到对方相同的动作后不约而同地笑了:“红酒喝着味道奇奇怪怪的,不如去喝白酒?”
两人同时说出这句话,季末一怔,随即开玩笑道:“要不是你是高中生的样子比我小不了多少,还真以为你是我儿子呢……”
季沫忍不住笑骂:“谁是你儿子!乖,快把你私藏的茅台拿出来。”
价值不菲的红酒被随意地扔进垃圾桶,往杯子里倒满满一杯白酒,两人盘膝坐在阳台的地上。
碰杯。
喝酒。
开怀大笑。
季末笑地眼角溢出泪水,有些哽咽的说:“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开心的过过年……谢谢你,季沫。”
季沫也从没有这样过年过,拍拍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季末,笑道:“谢什么?如果你想,我陪你过一辈子的年……只要你不嫌弃。”
重生过来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查清自己为什么会重生,到底季末出了什么事?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那“自己”会不会遇到一个合适的,然后就那么结婚生子呢?如果遇不到,那自己陪着他,就这么像朋友一样过一辈子……也,行吧?
季末带着温和的笑:“可能这一辈子你都要陪我了……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找到另一半……”
我也不确定。季沫犹豫再三,吞吐地说出:“那我陪你,咱俩一起。”
“好。”季末亲切地揽住季沫的肩膀:“我们的名字只差三点水,你说,这是不是所谓的缘分?”
“可能是吧!或许,前世我们就是一个人,只不过老天爷花了眼,把我们给拆开了。”
“……”
正文 第四十二章 JQ进行时
已经是大年初一,季沫昨天晚上留了个去找朋友,不用等我的短信就真的木有再回来!是的!木有再回来!
季家人见怪不怪,反倒是季三爷反应有点激烈了,又是找司机问话又是找警卫问话,还打了电话给保镖。
谁知道季沫开车买零食绕了大半个京城的同时,顺便也把季家的眼线给甩开了。于是乎,季三爷坚定的认为:季沫这小子肯定是去泡妞了!看他回来我不抽翻他!
话说季沫……
——季末家——
“叮咚”
“叮咚”
方湛耐心的按了两下门铃,今年一大早摆脱家里人就提着东西来看季末了,按理说季末很少熬夜的,为什么还不快来开门?
又按了两下,总算有人来开门了,方湛扬起真挚的笑容:“季末,我来拜年了!红包准备好了没!”
季末脸上还是一成不变的冷淡,还真的从茶几下抽出准备好的红包:“给你,红包。”
方湛毫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捏着季末给的红包大声说:“哇!还真的准备了啊!”
“嘘,小声一点。”季末倒给方湛一杯茶,脸上不易觉察地闪过一丝温柔。
温柔?!方湛被自己的想法吓到,季末这个万年大冰山的字典里有“温柔”这两个字,保准明天太阳打西边出来!还有……他让自己小声一点是怎么一回事?
方湛带着种种疑云拆开手里的红包:“里面怎么会是空的?!”
“唔,末末,你昨天把红包拿到这里来了……”季沫揉着太阳穴从季末房间出来,手里举着红艳艳的大红包。
季末连忙走上前拿过他手里的红包,揉揉这个不肯叫自己哥哥的小孩的柔软头发,责备道:“你怎么就这样出来了?快去穿好衣服,万一感冒怎么办。”
季沫低头一看:自己果然还穿着季末大号的衬衫,两天腿还在冬天的空气里晃荡,被他这么一说,立刻感觉到鸡皮疙瘩从皮肤下冒出了头。
“哦……”的确要穿衣服,客厅里还坐着方湛呢。虽然季沫不把方湛当外人看,可是方湛只和自己见过一次,他可是不会把我当自己人看的!
乖乖转身准备去换衣服,季沫忽然瞪大眼睛,说:“不准揉我的头!”
“揉都揉了,你还介意个什么。”季末笑着回答,伸手又在季沫头上来了一下。
季沫气呼呼地转身,怎么以前都没有发现“自己”还有这么恶劣的一面呢!真是忍不住想说——我擦啊!
季末心情好的可以折射出万丈光芒,嘴角带着笑意把红包递给方湛:“昨天晚上不知道怎么把红包拿到屋里去了,抱歉。”
方湛愣愣地回神,不可置信地问:“你和他……”
“借住一晚而已。”
季末又把红包递了递,方湛忽然觉得自己连调侃季末的心思都没有了。借住一晚?难道你家的客房成摆设了吗?!还有!那小孩锁骨上的吻痕该怎么解释!
方湛怒火冲天地接过红包,摔门而去!
“他今天怎么火气这么大?”季沫打着哈欠出来,心里想着还是原来的家住着舒服。虽然以前只有自己一个人。
季末耸耸肩:“谁知道呢。”
季沫也耸耸肩,转身熟门熟路地摸到卫生间去刷牙洗脸。
出来时看到季末已经把早餐摆在桌子上了,简单的面包果酱,厨房里还飘来阵阵米粥的香味。季沫知道桌子上的面包只是垫垫肚子,等会才有真正的早饭吃呢。
掰开一点面包喂了满肚子牢骚的谋谋,季沫哈欠连天地去给面包抹果酱。
“怎么看你还是很困的样子?要不再去睡一会?”
季末举着勺子出来,对季沫关怀备至。
“还说呢!”季沫大囧,没想到“自己”喝醉酒后竟然是这样幼稚!要不是重生过来亲眼目睹,光听别人叙述季沫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昨天晚上你喝醉了,费好大的劲儿才把你骗到床上睡觉!注意,是骗!你不知道你有多幼稚!”季沫真心想抹一把同情的泪,也同情季末,也同情自己。毕竟两人都是同一个灵魂,醉酒后的丑态也……一样吧?
季末搅了搅锅里的米粥,疑问道:“怎么会幼稚?我记得我一向很安静的。”
我也记得“自己”一向很安静,可是事实证明,如果没有外人在场,季末绝对会露出幼稚的本性的!
季沫摸着脖子,拉开衬衫露出铁证,说:“看,这就是证据!昨天晚上你竟然说你是一只蚊子!还要吸我的血!折腾到半夜才睡!”
季末看过去,果然有几个红红的,圆圆的疑似吻痕的印记。
“咳,我什么都不知道。”
季末竟然脸红了?!
无力地扶额半天,季沫好心劝慰:“以后我不在,千万不能在别人面前喝醉!”
好丢人啊!幸好是丢给自己看,季沫也就认了,万一丢给别人,那那那那……还让人有脸活下去吗!
粥熬好了,季沫摸到冰箱里拆开一包榨菜,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喜好——米粥配榨菜,早餐绝配啊!
季末刷牙洗脸后坐在桌子前,和季沫一起享受这难得的早晨。
“我还要去季家一趟……”季沫临走时欲言又止。虽然很舍不得和季末分开,但是各有各的事要处理。昨天晚上一声不吭就离开,想必季三爷肯定暴跳如雷了吧?
“嗯。”
季末站在门边,挥挥手。季沫发现这个时候的季末,根本不像平时那样冷漠。看来他真的把自己放进心里去了,就凭昨天晚上他对自己推心置腹说的那些小时候的事。
季沫下了两三阶楼梯,停住脚步,对还站在那里的季末说:“我过完年要在b市开家餐馆,想来你呆在京城也没什么要紧的事,考虑考虑要不要和我一起去?”
季末笑:“我会考虑的。”
什么时候季末的笑变得这么廉价了?像是不要钱的往外甩?!季沫从昨天晚上到今天见到的笑,简直比绝代公司其他人一辈子见到季末笑还要多!
至于季末会不会和自己一起,季沫隐隐感觉到可能性很大,而自己也不介意和一个所有观点都相同的人***拼。
季沫拍拍谋谋的头:“失宠”的谋谋心不甘情不愿地从他肩膀上飞起来,朝季末说了句:“去死~”
季末脸上笑容更盛,谋谋以为他听不懂德语怎么的?德语的“再见”谐音,正好和“去死”差不多,这个谋谋还真是有趣 于是毫不客气地回复一个标准答案:“tschus。”
季沫回到季家后谋谋远远的躲开他,事情发生后季沫更清楚地认识到谋谋……真特么的聪明!
大年初一该拜的年都拜完了,客人也走了,季家几个老爷子顺序在客厅坐下,形势好比季沫犯下了什么滔天大罪一样。
“说吧!昨天晚上你都干了些什么?”季老爷子一身便装,语气里掩饰不住的威严。
林惊宇在一边急得跳脚,看样子似乎季沫犯下的错很严重啊!季沫会不会真的被剥皮抽骨?!
季沫无视季老爷子浑身散发出的气势,平静地就像是说今天外面天气不错一样:“我去了一个朋友家,住了一晚,就这样。”
“就这样?!”
现在轮到季三爷吹胡子瞪眼了,其他几人,除了季老爷子有点武力值以外,全都是文人,说白了就是在一边磕瓜子看戏的。
“我们才不相信你呢!去,把他的鹦鹉给我抓来!”
管家领命,不一会就用玉米把没有骨气的谋谋给引了过来。
“谋谋啊!爷爷知道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鸟……”
听到有人这样夸赞自己,谋谋的小尾巴立刻翘到了天上去。
“告诉爷爷你主人昨天晚上都干了些什么?爷爷奖励你一大片玉米地。”季三爷一看有戏,乐地眉开眼笑,其他几人除了严肃的季老爷子和着急的林惊宇,脸上都浮出了一抹笑意。
“我主银——主人昨天晚上——”谋谋跳到管家头上。
“快说快说,爷爷给你玉米吃!”
早就听说自己孙子的这只鹦鹉灵气十足,没想到还真有其事,季三爷满肚子坏水,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噼啪”作响。
“主人昨天晚上和一个男的在一起——”
季三爷忙把装着玉米的碟子往谋谋身边凑,谋谋慢条斯理地啄两口,扫了一眼毫不紧张的季沫,决定为了以后的长期饭票,还是略有保留的把一些事透露出去。
“在一起吃了驴打滚, 栗子凉糕榆钱糕 芸豆饼儿豌豆黄糖火烧爱窝窝薄脆扒糕百果年糕水果捞!”飞速说完,谋谋小眼巴巴地看着季三爷手里那碟子玉米。
“好——哇!”季三爷怒摔碟子:“你深更半夜买这么多好吃的也不叫上我!”
林惊宇汗颜。
这边季三爷气鼓鼓地不服气,谋谋却已经抱着碟子吃开劲了。
季五爷哈哈大笑:“三哥,你还惦记着吃呢。”
这场严肃的拷问就这样不了了之,谋谋上楼后被季沫揉了一通:“谋谋,为什么你只记的那一长串小吃的名字?”
谋谋无辜地抖抖翅膀:“因为谋谋也想吃~”
应付季家几个老爷子简单,对付林惊宇可就没那么简单了。季沫还来不及转身看是谁把门给锁上,就被一股大力扑倒在床上。
“沫沫,连我也不告诉吗!”
正文 第四十三章 林小攻的愤怒(上)
“沫沫,你连我也不告诉吗!”
加了一个字,仍没收到季沫的回答,林惊宇蹭到季沫身上的重量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季沫被他压的喘不过气,呼呼的回答:“你、你先起来。”
谋谋很识相地扑闪着绿豆眼,一边高声说“啊!外面的天真蓝!啊!外面的云真白!”边装作没事鸟一样从窗边飞走了。
林惊宇支着手,给季沫喘气的余地:“我起来了,你先说!”
季沫咳咳两声,别过头不让脸正对着林惊宇,尽量和他保持着距离。
“的确是吃东西去了,然后借住了一晚上,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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