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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华圈子3-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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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闲适写意的一个上午。虽然没钓到多少鱼,但两人一狗气氛融洽,像一家人。
下午,骆梓辛坐在沙发里看书,Davis窝在盛煜之脚边,好奇地看他坐在地毯上就着本子涂涂画画。
正当骆梓辛准备翻下一页时,一个本子压在他的书上。盛煜之在旁边问,“像不像你?”
本子上画的正是骆梓辛看书的素描。
寥寥数笔,形象跃于纸上。
骆梓辛翘起嘴角,“像。”
“那这个呢?”盛煜之笑嘻嘻,翻了一页,上面是上午骆梓辛等鱼上钩时的发呆Q版。
不等骆梓辛回答,盛煜之问身边的Davis,“来,Davis,你说哪一个更像梓辛爸爸?”说着摊开两幅画让狗狗选。
Davis左瞧右看,“汪”一声后玉掌“啪”地落在Q版上。“哈哈,你真聪明!”盛煜之抱起狗狗,亲了亲它的头,逗得Davis欢快地叫。
而后,盛煜之看向骆梓辛,眼神笑意满满,好像在说,“怎么样?”
骆梓辛挑了挑眉。
“来,签个名吧!”盛煜之递给骆梓辛画和笔,“在这里留下墨宝……”
骆梓辛拉过盛煜之,在他唇上留下一吻,“……这样行么?”
盛煜之舔了舔唇,笑着摇摇头。
于是,地毯上多了两道人影。Davis知道“非礼勿视”,跑到别处撒野去了。
——
与人春风一度后,翌日,凌尚神清气爽地到凌氏办公。
他打开电子邮箱,预料之中地看到何修童寄来的邮件。河童去法国两个多月了,每两天就给凌尚寄一封邮件,里面图文并茂,讲的都是开心事,还有他做的糕点。
邮件的好处在于,如果收件人不开邮箱,就不会受到打扰。但凌尚还是定时查收,然后回复他一两句。
“今天天气晴朗,我做了一款小点心,主厨说有进步;做侍应招待客人时遇到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要和我合照。”何修童如此写道。
凌尚看着图片,让秘书把那批实习生在法国实习的情况汇报一下。
何修童在法国的境况远不如他在邮件里写得那么好。他的法语进步很慢,在实习生中因为派系不同而受到孤立,做的点心中式味道太浓而屡屡被脾气急躁的主厨批评,轮到他值班侍应生时,招呼的客人总是老头……
他只挑好的写进邮件里,而且措辞欢快,一点点小欣喜很容易被他放大成嘉年华般的快乐。
凌尚吩咐秘书,“下周去法国的行程压缩一下,尽量空出半天时间来。”
——
何修童接到凌尚电话说明天傍晚见面时,惊讶了好一阵。
他反应过来后,马上把枕头下的小布袋拿出来,数了数里面存了多少欧元。
实习生来到法国这边,每周都有津贴拨发。除了必要的花费,剩下的钱何修童好好收了起来。
第二天傍晚,凌尚坐在塞纳河边上的露天咖啡厅等着何修童。
河童朝他跑过来时挎包一荡一荡的,脸上挂着好大笑容。
“您、您到了很、很久了吗?”何修童坐下,还微微喘着气。凌尚让人给他送了一杯柠檬水过来。
“没有,一会儿而已。”凌尚本想派车去接他,这只河童死活不肯,说要“避人耳目”。也好,自力更生是必要技能。
何修童喝了一点水后,连忙从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凌尚,“这、这是送给您、您的……”
凌尚眨了眨眼睛。一个小四方盒,包着礼物纸,还缀着一个小蝴蝶结。
“这是什么?”凌尚接过,看了看何修童。
何修童脸红了,“您、您打、打开就知、知道了……”
凌尚打开,里面是一条某品牌的男式手帕。
“我、我糟、糟蹋了您三、三条手帕,是、是时候还了……先、先还一、一条。”他趁着午饭时间跑去专卖店,原本看中另一条,无奈价格太贵,他的小存款不足以支付,只好退而求其次。
“这、这次钱、钱不够……下、下一次我、我会送一条更、更好的。”他向他解释。
凌尚收过无数礼物,一条手帕可算是最简单的了。但一个有一百万的人送十万的东西,和一个只有一百块的人送一百块的东西,这两份礼物的价值,值得商榷。
不可能一点点感动都没有。
凌尚收好手帕,对河童笑了笑,“谢谢。”
河童脸更红了,“您、您喜、喜欢就好。”
晚餐,凌尚领着何修童到一艘船上,一边畅游塞纳河,一边享用龙虾大餐。
夜色中的巴黎,璀璨繁华,自有一股世界名城的妩媚和气派。
何修童盯着河两岸的熠熠光芒出了神。来这里有一段时间了,但他舍不得花钱夜游塞纳。
不久,天飘起小雨,巴黎夜景置于朦胧的迷幻中,城市灯光如自天国垂下,美不胜收。
何修童站在甲板上,半张着嘴巴,眼睛一眨也不眨,生怕漏失一秒美景。
凌尚撑起伞,走到他身边,挡去细雨。
“慢慢看,还有一段路程。”
闻言,何修童转头看凌尚。雨伞遮住一边光线,凌尚的脸部轮廓像被石墨笔勾勒出来的,深、暗,摄人心魂。
何修童觉得心怦怦跳,“嗯、嗯,谢谢……”
心里埋有一颗种子,在微雨夜色中,渐渐发芽,制也制不住。
——
又一天。日子仿佛就在闭眼睁眼中度过。
凌尚昨晚在CATHEDRAL过夜。
第二日早晨,他到简虹的私人会客室吃早餐。
会客室布置雅致,四方桌上已摆好碗筷。
“早上好。”凌尚见到母亲大人,笑着俯身吻了吻她的脸颊。
“你看你,连领带都没打好。”简虹微微皱了皱眉,伸手替儿子整理领带。
凌尚乖乖仰起头。
该处理的公务处理完了,该纵情的娱乐也纵情完了。
身心顿觉空虚,忍不住要闲散下来。
“看你没精没神的,快坐下来。”简虹给他舀了一碗满满的粥,“这莲子百合瘦肉粥细火熬了一个晚上,清爽提神又败火,最适合夏天吃了。”
“谢谢妈。”凌尚接过,边吃边扫视各大报纸杂志的头条热门。
“这粥味道好,等一下梓辛来了也让他尝尝。”简虹说到。
凌尚翻到下一个报纸版面,“……他一大早过来干嘛?”
“等一下CATHEDRAL要开季度会议,他是股东,有权利出席。”
话音刚落,有人在半开的门上敲了一敲。
“虹姨,早上好。”骆梓辛走了进来,手里捧着用水晶细颈瓶装养的大红山茶。
简虹见到骆梓辛就笑得特别亲切,她看到他手里的花,惊喜道,“大朱砂?”
大朱砂是山茶的名品,十分矜贵。
“是,昨天运来家里的温室栽种,知道您喜欢,特地送过来。”骆梓辛微微笑道。
大朱砂瓣多层厚,又是赤红,素来有艳放之姿。但此刻朵朵红花在骆梓辛怀里竟无艳俗张狂之感,反而透出几分娴静的服帖。
简虹心下感叹,名花果然要这样的美男子相送才有效果。
有些人天生就要来驯服香花琼草的。
简虹笑着接过山茶。女人,无论十岁还是一百岁,收礼物时的雀跃心情都是一样的。
“快坐下,我煮了粥,趁热吃一点。”
“好的。”
骆梓辛在凌尚对面坐下。两人目光对上,淡淡一笑。
一会儿,秘书进来询问简虹会议的相关安排,简虹对骆梓辛说,“你慢慢吃,我先去会议室看看,到时间了你就过来。”
骆梓辛点点头。
简虹又和凌尚说了几句,便起身离开。
会客室只剩下他们两人。
凌尚换了一本杂志来看。
骆梓辛喝着简虹给他舀的粥。
但他避开了粥里的莲子。他不喜欢咬莲子时的感觉。
只有很少人知道。
面前忽然多了一个碗。从对面递过来的。
山茶安静地插在水晶瓶里。粥的香气在弥漫。
莲子触碰陶瓷,发出微不可闻的声响。
凌尚看着杂志的时政采访稿。
自己的碗递回来了。里面装着一颗颗莲子。
他合上杂志,舀起莲子来吃。
两个人各自安静地进食,没有说话。
骆梓辛原本没打算出席今天的会议,毕竟可去可不去。只不过,他无意中得知今天早餐的安排,还是决定去了。
凌尚吃完莲子,就想到刚刚的“清爽提神又败火”。
好像……是有点用。
第50章 番外 他的国
——某个遥远的星球上,只住着一个人。他是那里的国王、大臣、兵卒和仆役,日子过得无风无浪,悠闲自在。
骆梓辛生于大富之家,自小衣食无忧。他长相出众,聪明好学,一路长大,收获无数掌声惊叹艳羡爱慕。
但他从没被父母表扬过。
自八岁起,他清楚意识到自己今生与生他的那一男一女无缘。
从此,他独自守在他的国里。
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
他的国,就是他无坚不摧的堡垒。
——直至有一天,一个外来客闯进他的星球,并借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客人离开。他的生活又恢复平静,但他已不再自在。因为他尝到了思念的滋味。
骆梓辛睁开眼。他本想小憩,但植物墙的另一边有人在叨叨絮絮地自言自语,让人不得好眠。
“……怎么办,我想妈妈了。”那人最后一句话,他听得清楚。
声调从之前啰啰嗦嗦的高昂,忽然变至委委屈屈的低弱。
骆梓辛看着高高的蓝天出神。
墙那边的人不再说话。
骆梓辛不常来学校。偶尔来了也不怎么上课。有一部分时间他会呆在学校的植物迷宫里。弯弯曲曲,植物丛生,如隐蔽的基地。
那天起,他发现他的基地多了一个人。
对方喜欢对着无声的植物说话。
从对方的话里,骆梓辛逐渐听出了他的身份。
他的脑海浮现出第一次见凌尚的情景。
他穿着白色的小西装,穿着订做的黑亮小皮鞋,眼睛炯炯有神;置身层层香衣鬓影中,犹如一棵小白杨,新鲜,带点野生的气息。
但骆梓辛要推翻自己的第一印象了。凌尚的自言自语中,不乏恶毒的整人计谋。原来小白杨的本质是深根狼蔓,看似健康植物,实则为成长不择手段。
在上流社会这片竞争激烈的土壤里,只有强者才有生存的价值。
这是进化论的铁则。
不过,凌尚有依恋。一说到妈妈,他又如迎风舒展的小白杨,语调轻快得如风翼擦过叶尖。
骆梓辛来学校的次数开始增多。
一天,路上遇见凌尚,对方朝他打招呼时的笑容明亮得像初夏阳光。骆梓辛知道,他这天要与妈妈见面,心情好得很,连带他向别人使坏时手段也会软几分。
也是在这天,骆梓辛在休息室里第一次开口维护了凌尚。
这之后,他没想到,凌尚开始缠上自己。某人一改先前只是礼貌打招呼的作风,化身为超级牛皮糖,要多黏有多黏。
他看着凌尚一会儿扶风弱柳,一会儿梨花带雨,一会儿正直小白杨,淡淡问一句,“……你不累么?”
“不累!”凌尚摇头,笑容如烂漫春花,似有深深愉悦自内心发出。
他不累,骆梓辛也就随他去了。
身边开始多了一把聒噪的声音。
凌尚给他介绍植物迷宫,说是自己的秘密基地;凌尚带他去见简虹——他最重要的亲人。
他们是避开耳目,偷偷见面的,只有十分钟的时间。
简虹很美,但骆梓辛觉得她温柔地看着凌尚时最美。
简虹的手很暖,她笑说他是凌尚带回来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她的朋友。
在简虹身边,凌尚真正像一个孩子。那种天真毫不修饰,像叮咚流过的清泉。
他得寸进尺地伸手搭过骆梓辛的肩膀,笑得有点痞,有点坏,有点调侃,但丝毫没有算计,“嘻嘻,王子殿下,我妈妈就是你妈妈,我们不分你我。怎么样?”
凌尚身上沾了简虹的香水味,他们的姿势这么亲昵,让骆梓辛有错觉自己也被母亲的温暖包围。
闻言,他挑挑眉,“……看情况。”
后来,他带凌尚去见安臣他们。
场面有点暴力。凌尚和宁海腾打了起来。
他怎么可能是练家子的对手。骆梓辛想去阻止,却发现凌尚全情投入到这场肉搏中,眼角眉梢全是奋不顾身的好勇斗狠。
那么拼命,毫无章法,连旁观者体内那点原始的野性、嗜血的兴奋都被唤醒了。
他放弃阻止,安臣啧啧称赞,“什么品种,这么生猛。”
宁海腾丢开了套路,发起狠来与凌尚角力。
适逢齐非从门外奔奔跳跳跑进来,宁海腾一个闪神,就被凌尚的拳头擦过下颌。
刚进门的齐非看见宁海腾受伤,哇地哭了起来。
一场架就此落幕。
宁海腾只是破了一点皮,凌尚几乎全身挂彩。
这场架以后,宁凌两人倒是狼狈为奸起来了。这是后话。
当其时,宁海腾安慰他的兔子去了,安臣拍了拍凌尚肩膀,笑道,“你有点意思。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安臣。”
安臣伸出友谊之手,凌尚又累又疼,只动动嘴皮子,“我手疼,下次再握。”
“哈哈!好。”安臣倒不介意,干脆利落地答应。
骆梓辛给他的手涂药,“嘶——”凌尚倒抽气,话里带点撒娇,“轻点嘛……疼……”
抬眼看他,那搏命的神勇不见了,只有惹人怜的脆弱。
这个人,他还有多少种神情没展现出来?
自然放轻了手里的力度。
凌尚仗着自己是伤患,叫了一声,“梓辛……”
停了一下,骆梓辛由着他,继续涂药。
“梓辛梓辛梓辛……”
皱眉抬头,却见凌尚像只偷腥成功的猫,心满意足地弯起嘴角,眼内波光潋滟。
怎么形容心里的感觉好?
骆梓辛觉得他的国,多了一个人。
——他开始遥望星空,希望能再见那个热情的外来客。他坐在空旷的大地上,抬头,注视。一年,一年,又一年。
十三岁那年,骆梓辛问凌尚,“……你有喜欢的人吗?”
同年,他学会抽烟。先是一口,接着一支,然后一包,最后烟不离身。
他吸的是春泉。
烟如其名,口感恬淡,劲道柔和,味道清香,隐隐有薄荷微凉。
像足他的个性,淡薄,轻凉。
凌尚的答案与他又有多大关系呢。他还是那个骆梓辛,收获无数掌声惊叹艳羡爱慕。
不见得有多少变化。
——
十七岁,他们最后一次去南美精英训练营。
最后一项任务,是攀登雪山。
入夜,一行人在半山腰扎营。山间忽然飘起小雪,以防万一,第二天的攀山任务取消,待天亮就下山。
长夜漫漫,他们开起篝火大会。毕竟年轻人多,个个血性足,大会变成了狂欢,本来用于暖身的龙舌兰成了激化剂,众人又跳又叫,形象全无。
骆梓辛坐在角落,看大家在外面围着火堆丑态百出。
一个人重重在他身边坐下来,带着一身酒气。“哈哈,真好玩,梓辛,你也来玩嘛~”
说着,凌尚歪头枕上他的肩膀,哈哈大笑,“我们来跳舞,我们来跳舞~”
骆梓辛转头,对他说,“你醉了,乖乖去睡觉,嗯?”
凌尚不笑了,抬起头,眼神清澈明亮。
“梓辛,我想吻你。”
电光石火间,骆梓辛被吻上。
安第斯山脉的雪峰,平均海拔超过六千米。
瞬间就好像雪崩,山顶雪海暴烈激切地迎面朝他猛扑过来。
人生第一次,骆梓辛忍不住以手捧住惊动的心。
他闭上眼,张开嘴,接受这一吻。
凌尚喝了龙舌兰,舌尖有浓烈辛辣,滚烫的温度,几乎要灼烧灵魂。
至此,骆梓辛明白,他再凉薄也压不住情动。
深埋的感情沸腾起来,如烈烈熔岩爆起火光,清楚映照他那渴望爱的卑微自我。
一吻结束,他慢慢张开眼。
凌尚的眼神依旧明亮,但人却是撒酒欢般地“嘻嘻”了两声,意犹未尽地舔舔唇,“好酒,好酒~我要喝酒!”
“梓辛,来,我们喝酒去~”说着,他歪歪扭扭站起身,拉着骆梓辛手臂。
骆梓辛一个用力,将凌尚拉回原处。凌尚脚步不稳,伏在他身上。
“痛!你干嘛呀……”凌尚下颌抵在骆梓辛肩膀上,含含糊糊地抱怨。
他人就在怀里。骆梓辛隐下肺腑的震动,在他耳边轻问一句,“……凌尚,你喜欢我吗?”
大概他被龙舌兰的味道熏醉了。大概他的国在剧烈摇晃了。他必须找到一个支撑点。
外面男男女女还在闹腾。
凌尚的声音清晰入耳,“……喜欢?呵呵,不,梓辛,我不喜欢你。”
——
不知是凌晨几点了。骆梓辛围着毛毯,坐在已灭的篝火堆旁。
凌尚已被他搬回帐篷中酣然入睡。
他面前的杯里盛着龙舌兰,小小雪花飘落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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