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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枪手)-第2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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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门吱呀一声被推了开来,檀锋大步而入。
“你来了?”宁则诚已经没有了先前的愤怒,声音很是平静,“想要找的东西,想必都找到了。”
“是,该找到的,都找到了,这些东西,足以让宁大人您万劫不得翻身。死上百十次都够。”
宁则诚呵呵笑了起来,“死一次就够了。我曾无数次想过自己会有朝一日落到十数前的叶家,四年前的令狐家下场,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扳倒我的人会是你!”
檀锋默然无语。
“馨儿还好吧?”
“好,馨儿已经出府了!”
“你安排的住处?”
“不是,馨儿不愿理我,是闲云楼的掌柜张一替他安排的。我也没有想到他会跳出来。”
宁则诚眉毛一挑,“我一直不担心馨儿,因为我晓得,不管怎么样,你都会照顾好她,不会让人欺负她的。至于其它的宁氏族人,你愿怎样便怎样吧,覆巢之下,能有一个馨儿幸存下来,我已经很满足了。”
第四百四十一章:必杀一人
蓟城,盘踞大燕政权顶端核心层数十年的御史大夫宁则诚轰然倒台,消息传出,顿时人心惶惶,宁氏经营数十年,党羽无数,这些天以来,蓟城便是不停的在抓人,蓟城守备军控九门,叶重统领的禁卫军实施抓捕,一时之间,燕国刑狱之中,人满为患。
而就在蓟城动手的同时,天河郡郡守姬无归,率天河郡五万郡兵扑入宁氏封地汾州,,一路势如破竹,在蓟城的宁氏党羽基本被肃清之后,姬无归亦兵围汾州城,宁氏家族其余重要人物,皆被困城中。
八月底,檀锋携宁则诚手书抵达汾州城,单身入城说降,宁氏在汾州的主持人宁嘉义于三天后,打开城门,向姬无归投降,宁氏一族皆被缚往蓟城,汾州被纳入朝廷直管。
此役,在燕王姬陵,燕翎卫统领檀锋,禁卫军统领叶重,内史淳于燕,上大夫荀修等人的策划之下,势若雷霆,一举拔除了宁氏在朝堂与地方上的影响力,自叶天南倒台之后的驾驭大燕的两驾马车,一座垮掉,一座尚远在东胡前线,朝政终于第一次回到了燕王姬陵的手中。
然而终于收回大权的姬陵却是怎么也无法高兴起来,因为就在宁氏族人被押到蓟城的当天,东胡前线传来了令整个大燕惊悚的消息,太尉周渊所率领的征伐东胡的大军被东胡诱敌深入之后,围困在和林城下,而左翼的征东军高远下落不明,右翼张叔宝血战突围,虽然脱身,但辽西郡兵十不存一。这消息正是张叔宝送出来的。
张叔宝得脱,最重要的原因便是对付他的并不是东胡精锐的宫卫军以及那些大部落的铁骑,在他的前方和身后,尽是东胡临时招集的一些中小部落组合在一起的军队。彼此之间,缺乏统一指挥,让张叔宝找到了一个空子,突围而出,但饶是如此,在随后的追击战中,张叔宝仍然惨败,最后仅率千余人突围而出,仓惶一路逃向辽西郡。
燕王姬陵发出全国动员令,征集全国各郡所有郡守。立即率本部精兵集结,准备抵御东胡军队在击败周渊之后,随时有可能的向大燕的大举进攻。
大燕,一时之间,兵慌马乱。如果说宁则诚的倒如只是夏日的一场暴雨的话,那周渊兵败,东胡人即将大举入侵的消息,便犹如冬日寒风,凉嗖嗖的直入骨髓。
燕翎卫统领与内史淳于燕。紧急前往辽西城。
而此时的辽西,亦是一片混乱,当得知燕国大军已经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之后。张君宝登时大惊失色,因为前线有失,辽西郡则首当其冲,辽西郡的主力。已经让张叔宝带去前线,眼下几乎全军覆灭,若东胡人打来。辽西郡拿什么来与敌人战斗?
让张君宝忧心的不只是这一桩,宁则诚的突然倒台,使他失去了最大的后台,而自己与李云聪所做的那一桩天人共愤的大事,只怕也会暴露在朝廷,世人面前,如果此事一旦大白于天下,自己必然身败名裂,死无葬身之地。
张君宝,张灼,彭彬,吴溢四人聚在郡守府内,一个个都愁容满面。张君宝以前的管家高松涛小心在一旁为众人倒茶添水。
入主郡守府之后,张君宝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封了张守约以前的书房,整个小院子都被封住,外面派上卫兵驻守,张君宝不敢再踏进这个小院子一步,只消踏进这个院子,他就似乎能看到父亲手里提着刀,正怒目瞪视自己,直欲将自己劈于刀下。
“大家说说吧,现在我们怎么办?”看着眼前自己的这四个同谋,张君宝有气无力地道。
长史彭彬抚着颔下长须,“郡守,眼下第一要务,便是马上要在辽西郡全面征集青壮,组成新的军队,驻守边防各城,以防东胡入侵啊!”
张君宝怒道:“周太尉麾下十万大军,眼下正与敌激战,哪怕他被围了,失败也不是三两天的事情,他便是带着十万头猪,排着队等着东胡人宰,短时间内也是宰不完的,我说得是另外一回事,我们与李云聪的那一件事。李云聪已经被抓,宁则诚倒台,我们的那些勾当,必然已被檀锋全部掌握。而我得到消息,檀锋与淳于燕此刻正在赶往辽西城,他是不是来抓我的?”
“郡守,檀锋到辽西城,随身只不过有百多名卫士,辽西城是郡守您的地盘,他岂敢随意生事,就不怕郡守一怒,与他兵戈相见么?所以我认为,檀锋此次来,只是单纯了为了周太尉被困一事。”张灼分析道,“所以公子不必担心。檀锋来了,只要我们小心,再重重送上礼物,必然不会有事。”
“哪有这么简单!”张君宝哀叹,“檀锋只消将我们与李云聪之间的勾当公布开来,你认为,辽西城还会有多少人听我们的命令,只怕他们会生撕了我们,父亲经营辽西城数十年,威信着著,檀锋他,还怕找不到效忠的人么?”其实在张君宝的心中,还有另外一句话没有说,以子弑父,天理不容,如果檀锋与淳于燕二人公布他此项罪行,辽西城中的百姓,只怕转眼之间,便要反了他。
“郡守,属下以为,此时此刻,檀锋不但不会公布这件事,只怕还会替郡守隐瞒。”吴溢突然道。
“这是为何?”张君宝身子一挺,看着吴溢,“司马这话是从何说起?”
“如果周太尉不出事,檀锋此来,必然会对付郡守您,但老天助您啊,周太尉眼下这事,却是救了郡守。辽西城是抗击东胡前线,如果东胡败了,则辽西再无此功能,但偏偏是我们大燕败了,眼下正是全国慌乱之际,朝廷还要借助张氏在辽西的威望来稳定辽西,并征集军队守护边疆,所以,朝廷即便知道,也不会揭破此事。”吴溢胸有成竹地道。
张君宝一听之下,顿时恍然大悟,“好,好,周渊这一败,败得好。这么说来,我是高枕无忧了!”
“不!”吴溢摇头:“郡守,要想达到这个目的,还有一个人,必须除掉。只有此人死了,郡守您才真正是高枕无忧啊!”
“二公子!”
“叔宝!”
几个声音几乎在同一时间响起。
眼下大势,朝廷的确要稳定辽西全境,以抗击东胡入侵,张氏在辽西的威望无人可比,但并不是非张君宝不可,还有张叔宝。檀锋如果公布张君宝之罪并拿下他,然后扶持张叔宝登上辽西郡守大位,一样可以稳定全辽西。
“叔宝,叔宝,你怎么不战死在沙场之上!”张君宝紧握拳头,圆睁双眼,恨恨地道。
“叔宝当然会战死在沙场之上!”吴溢突然道。
“这是怎么说?他已经突出重围了,前些日子来送信的人不就是这么说得么?”
“他必须死在战场之上!”吴溢肯定地道。
张君宝看了屋里几个一眼,恍然大悟,一拍桌子,“不错,叔宝必须死在沙场之上,张灼,这件事你亲自去办,你记好了,如果这件事你办不好,我们就死定了,而且死得其惨无比,你明白么?”
张灼重重地点头,“是,郡守,我亲自去办,绝不会再也什么何漏子。”
“你知道就好;先前你不是也向我保证扶风的事情也不会出任何问题吗?但吴应东还不是将事情搞砸了;一千余人啊;一入草原;便无影无踪;不用说;定然是死光光了。征东府的这些余孽不除;将来便是我辽西的大患。”张君宝不满地道。
“郡守;征东府那些余孽只是小事;眼下最要紧的还是二公子这头;只要高远死在沙场之上;这些征东府的余孽能有什么作为;在虎狼横行的大草原之上;很快他们便会被那些凶狠的匈奴人啃得连骨头也剩不下!”彭彬安尉道。
“郡守放心;这一回我亲自去。”张灼心中也有些恼怒;吴应东当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张将军;记住;二公子一定不能死在辽西境内;你须得快马加鞭;越快越好;二公子麾下眼下只有千余名残兵败将;逃出东胡人重围之后;戒心降低;自是袭击他们的最好时间。”吴溢叮嘱道。
张灼站了起来;”我马上就走!”
辽西郡开始了全民动员;几乎所有的青壮都开始向着郡城集结;在哪里;他们将拿到武器;然后开往边境;对于辽西郡老百姓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很惊讶的事情;因为这几十年来;每隔上那么些年;便会这样来上一次;也就是近些年;边境上开始太平起来;才没有了这种大规模的集结;比起中原的那些州郡;辽西郡的人;本来可就算得上是全民皆兵;一旦有事;便全员上阵;辅助辽西常备军作战;只不过一次情况似乎严重了一些;因为辽西郡兵已经几乎不存在了。
但是听说朝廷也正在征募大军开往辽西;东胡人即便来了;也讨不了好去。
第四百四十二章:不敢相信
残阳如血,将周边飘逸的云彩映得通红,有风自远方来,将这些红云聚到一处,恍如一片血海,渐渐地将那轮残阳淹没。
最后的那一抹红光落在行进在河谷之中的一支千余人的队伍,他们一个个伤痕累累,看起来是如此的疲惫,几乎是拖着双脚在地上向前挪动,整个队伍,除了廖廖数匹战马之外,其它的人都是艰难地步行,而他们身上的盔甲,已经尽数扔去,因为沉重的盔甲会拖累他们逃命的速度。
出发之时,一万辽西郡兵踌躇满志,信心满满的踏上战场,战事初起之时,也的确如同预料之中的一样,势如破竹,虽然在中期开始遭遇到强烈的抵抗,但他们仍然顽强的一步步将战线向前推进,最终抵达战前的预定目标逻些,而在此时,中路军已经接近和林了。
以张叔宝的性子,本来便要立即挺进和林,但辽西郡的右军将领黄得胜与前军将领路鸿却拦住了他,这两人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将,现在战场之上的格局,让两人感到极度的不安,两人都是追随着张守约参加过无数次的与东胡人的战争,百战而回的老兵,这种不安让他们直觉到威险,在两人的劝阻之下,张叔宝在逻些多呆了几天。
正是这几天的等待,让张叔宝现在还能出现在这条河沟里。在他们的身后,出现了大量的东胡骑兵,这些东胡骑兵原本以为张叔宝应当向和林进发,这让他们的布置出现了一些仳露,这批由东胡数个中小部落组成的联军,在彼此之间的联系和统一指挥之上不太流畅,稍有迟疑,经验丰富的路鸿与黄得胜两个,已是带着张叔宝从缝隙之中杀了出来。
虽然突出了重围,但接下来的追杀。却是完全陷入到了对方的节奏之中,没有补给,没有援兵,一万余辽西郡兵越打越少,最终能完全摆脱追兵的便只有这千余人了。
之所以选择这条路,便是因为这里山峦起伏,最大限度的能限制对方骑兵的作用,放缓对手的追击速度,的确,当他们进入这道河谷之后。一直紧追不舍的东胡骑兵越来越少了。
河谷的尽头,是方圆万亩的昭湖,看到那一汪碧油油的绿水,这千余残兵败将齐声欢呼起来,沉重的脚步一下子变得松快起来,河谷在这里流入昭湖,然后沿着山势,拐了一个九十度的大弯,再次折向远方。这条河。再向前百里,途中汇集了数条支流之后,重新回到了辽东大地,东胡人将他称作沱沱河。沱沱河再向前。流入草原,被匈奴人称作辽河。
翻过昭湖边上,迎面而立的碧秀峰,便将进入辽西境内。就是赤马县地域了。所有的人到此,都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噩梦一般的东征。终于要结束了,相比于永远无法再回到故乡的袍泽,幸存者,是既喜又悲。
众人嚎叫着,欢呼着,向着不远处的碧秀峰冲过去,翻过这座山峰,便回家了。
张叔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回望身后那道于他而言,长长的屈辱之路,咬紧了嘴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东胡人,我张叔宝一定会回来的。”
路鸿受了伤,头上包着厚厚的布条,但扔掩不住血迹向外渗出,他已经远离军伍多年,武艺其实已经比当年退步了不少,这一次能够逃出来,凭借的完全是早年前的百战而回的经验,每每能提前嗅出危险的味道。但年纪毕竟大了,到了这里,已经是精疲力竭,家已经近在眼前,一直提着的一口气更是松了下来,趴在马上,委顿不堪。相比而言,黄得胜却是要剽悍许多,身上又多了几条伤疤,盔甲早就丢掉了,一根长长的布条勒在腰间,上面的血迹早已变成紫黑。此时的他,看见碧秀峰,虽有喜色,但更多的则是焦灼,不住回首翘望。
他的儿子黄湛,带着仅余的百余骑兵,在后面断后,阻挡那些想上来捡便宜的东胡小部兵马。
“老黄放心吧,黄湛曾跟着高远千里突袭榆林,逃亡千里,也活着回来了,他有经验,那剩下来的一百多骑兵,也大都是跟着高远去过榆林的哪些人吧?”趴在马上的路鸿知道黄得胜在担心什么,有气无力的安慰道。
辽西郡兵的两千骑兵,还能活着回来的,便只有当初张叔宝与黄得胜两人从本军这中抽调出来的骑兵,这些骑兵跟随着高远与东胡周旋数月,经验极其丰富,在如此险恶的战场之上,经验,成了他们屡次化险为夷的法宝。
“但愿如此,上一次,他们是跟着高远,这一次,黄湛可是独自断后啊,他没有独自指挥作战的经验啊!”
“经验,都是在一次次险死还生之中积累出来的,放心吧,黄湛那小子,不是早夭之相。将来定然大富大贵,你出征之前,不是还请相师给他看过相么!”路鸿稍稍停直了身子,轻笑起来。
说到这个,黄得胜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是沙场宿将,杀人如麻,如果是自己,对这些相士是嗤之以鼻的,但是为了儿子,他难得的相信了一次。
凶狠如阎罗的黄得胜,为了儿子也会露出这般弱态,这让路鸿一路耻笑了他很久。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路鸿此时不由想起了远在秦国的儿子路超,他,过得还好么?
“弟兄们,加把劲啊,翻过了碧秀峰,我们就回家了!”张叔宝大声吆喝着,替士兵们鼓着劲,这一次虽然大败而回,但却不是因为他的原因,而是整个大燕国都出了问题,相比于周渊整支中路军被包了饺子,他还能带回千余人,已经算是了不起了,回到辽西,重新招兵买马,有这千余经历过生死的老兵作为骨架,一支崭新的辽西军将再次出现,而且会更胜从前。
有了涅磐重生的辽西军,再加上征东军高远。一定能报回这一次的一箭之仇,沙场作战,输一次十次也不怕,只要最后一次赢了,那就是赢了。
虽然看自己这一边的形式,高远的左路军定然也是身陷危局当中,但是自己都能杀出来,高远的左路军,就一定不会有问题,这一次东胡军的主要目的。便是围歼中路周渊,自己这边来的不是东胡精锐,那高远那边,也肯定不会是东胡的宫卫军,只要不是宫卫军,高远便一定有机会。
即将归家的诱惑,让这批精疲力竭的队伍,鼓起了最后的一丝气力,沿着山间道路。奋勇向前。
林间很安静,除了己方士兵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极其安静,路鸿心里有些发毛。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他直起了身子,睁圆了双眼,打量着四周。
“怎么啦。老路?”
“得胜,你有没有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能有什么不对?”黄得胜摇摇头。“这里是碧秀峰了,翻过山,就是赤马县,难不成东胡人还能跑到我们前边去,如果真是这样,我们能逃回这里吗?半路上就收拾我们了!”
路鸿深深了吸了口气,“我还是觉得不对,好像少了什么东西?少了什么呢?”他抬起头,四处张望,突然看见,天空高处,有一只苍鹰在翱翔,看到这只苍鹰,路鸿身子大振,他终于知道少了什么东西了!
鸟!他们这么多人在林间穿行,居然没有惊起一只飞鸟,没有碰到一只走兽,这碧秀峰平素根本就没有什么人来,树林茂密,怎么会连一只鸟都没有?只有一个原因,这里,早就有人,这些先到的人,将这些鸟都惊走了。
“小心!”他大声嘶吼起来。
随着他的嘶吼之声,林间突然响起了利箭的破空之音,无数利箭自队伍两边的林间暴风骤雨般射将出来,猝不及防的这些疲兵,根本就不曾想到,家就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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