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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枪手)-第1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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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公孙义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先过了这一关再说,哪怕事后自己去向眼前这个将军负荆请罪也罢,但眼下这一场,却是不容有失的。
“将军腿脚不利索,我们倒也不必比格斗了,便比骑射吧,要是我输了,甘愿去做一个小兵!”公孙义大声道。
“比骑射?”步兵歪着脑袋。反问了一句。
“比骑射!”公孙义重重地点点头。
一边的孙晓,贺兰燕,横刀,虎头等人脸上都是露出奇异的表情,如果是比格斗,他们不敢赌步兵赢,但如果是比骑射,公孙义便输定了。
步兵沉吟片刻,“好,你倒也光明磊落。不占我便宜,说实话,我腿还没有好利索,比格斗我肯定打不过你,但你要比骑射,我也不想占你便宜,这样吧,我先来射几箭,假如你能照样做到。便算是我输了。”
马上格斗步兵以前并不差,但现在一只脚换成了铁的,他还没有完全适应,如果是比格斗的话。他已是先输了三分,但比骑射,考较的却是手上和眼力功夫了。
步兵招了招手,后头的卫兵立马送来了步兵的铁弓与一壶雕翎。伸指在弦上一弹。嗡嗡之声不绝于耳,听着这弦声,公孙义的脸色已经有些变了。他亦是骑射的大行家,但听这弦响,便知眼前步兵所用的这张弓,只怕有三石。
能开一石弓,便已算是好手了,而能开三石弓的人,这世上便少之又少了,他隐隐有些后悔,或许自己当真选错了题目。
纠弓,搭箭,很是随意的,步兵松弦,嗡的一声,羽箭昂首窜上天空。在场所有人都抬头,注视着那破空直上的羽箭,羽箭的前方空无一物,众人不明所以,不知道步兵倒底是想干什么。
箭到顶点,掉头回落,便在哪一霎那,步兵手中弓弦再响,第二只羽箭脱弦而出,叮的一声,一上一下两箭的箭头在空中碰了一个正着,双双昂头,再次飞上高空。
场中顿时爆出一声惊叹之声。
然而步兵之技显然不止于此,当两箭掉头回落之时,他已是闪电般的连射两箭,后发的每一箭都正好命中前一箭的箭头,四箭再一次飞上高空,竟然无法坠下。
四箭之后,又是四箭,步兵的射速越来越快,但准头却不曾稍差,看到八支长箭在空中飞舞,公孙义面如死灰。场中却是欢声雷动,在场的却是骑兵,骑射乃是看家功夫,但能将箭技玩到这种水准的,他们却是闻所未闻。只有随着步兵多次征战的骑兵方才知道,他们的步兵将军之技何止如此,在混乱之极的战场之上,有步兵在侧,众人便如同多了一条命一般,因为他总能在你最危险的时候,一箭帮你了结你无法对付的敌人,而那种在乱战之中,准备分辩敌我,预判对手下一步动作的技艺才是真正的杀人利器,而眼下,只不过是一些好看的杂耍罢了。
嚓嚓声音响起,八支羽产同时落下,在步兵的身前,排列的整整齐齐。随手将弓和箭壶仍给侍卫,“公孙将军,假如你能同样做到,我便认输!”
公孙义呆了片刻,摇摇头,顿了一下,又摇摇头,“我做不到,我认输!”他转头看着孙晓,“孙将军,愿赌服输,我愿去扶风骑兵之中做普通一兵。”
看着此人倒也光棍,孙晓笑了一笑,“公孙义将军,你虽然输了,但你输在不明敌我,不知彼此,步兵将军的骑射,别说是扶风,草原了,便是放眼天下,也没有几人能及得,你输得不冤,但是,让你却做普通一兵,却也是屈才了。”
“孙将军的意思是?”公孙义心头一跳。
孙晓摆了摆手,“规纪不可废,既然我先前说了那规纪,当然便得遵守,便请公孙将军先委屈做我几天亲兵吧,相信我,不会没有你的用武之地的。不知公孙义将军愿不愿意?”
公孙义点了点头,“公孙义愿意!”
“哪就好,今天这场比试就到此为止了,步兵将军,你是骑兵将军,这整编一事便交给你了,公孙义将军,你熟悉公孙部族士兵的情况,便在这里协助步兵将军处理相关事宜。”
“是!”两人齐齐向孙晓拱手。
孙晓摆摆手,冲两人点点头,转身便向营内走去,贺兰燕看了一眼两人,亦是一笑之下,转身随着孙晓而去。
“孙晓,你现在越来越阴险了!”大帐之内,再无旁人,贺兰燕说话自然也就肆无忌惮起来,“将人玩弄于鼓掌之上,那个公孙义,碰上你,简直是倒了八辈子霉。”
“我可没有玩弄他!”孙晓笑道:“此人是个人才,但现在,必须要将他与公孙部族的其他士卒隔离开来,我们才能有效地整合所有公孙部族士兵,等过了这个阶段,我们的队伍强大起来,我还是会放他出去的。”
贺兰燕撇了撇嘴,“不过步兵这家伙,还真是让人佩服,单论骑射,这天下,只怕没人是他的对手了。”
“他的骑射,还不是贺兰教头亲自教的!”孙晓赶紧去捧了一把贺兰燕的臭嘴,“这叫做名师出高徒。”
“你还是算了吧,我可比不得他!”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嘛,都会徒弟饿死师傅的事情,可是世上常有的事情!”孙晓哈哈大笑起来。
贺兰燕啐了一口,“孙晓,你让步兵去带骑兵了,那我干什么?”
“教头,您可是我们这积石山的一尊神,您还怕没事情干,我就怕到时候事情太多了,你撂桃子不干或者找我麻烦!”孙晓陪笑着道。
“看不出有什么事情?”贺兰燕摇摇头。
“贺兰教头,我们要吸引那些失去部族的匈奴兵来投,您便是最好的招降者。您是贺兰族的小姐,名声传于草原,自然比我们这些家伙去说得天花烂坠还要有吸引力,我再把那个公孙义给你当助手,必然事半功倍。”
“就这些?”
“当然不了!”孙晓接着道:“我叫您贺兰教头,您当然还得当起教头的职责,横竖我们扶风骑兵算是你贺兰教头手把手教出来的,眼下,我们又要从奴隶当中鳞选一批骑兵出来,这些人,不交给您还能交给谁呢?我还盼着您再给我们训一个步兵出来呢!”
“我发现你现在一张嘴完全是油花花的,不就是想让我帮你做事吗,用得着说得这般肉麻?”贺兰燕嘴里不屑,心里却着实高兴,眉花眼笑地看着孙晓:“再练一个步兵出来只怕是不可能的了,这射箭啊,还是要有天份的,不过再给你训一支骑兵出来,倒不是没可能的。左右你们扶风骑兵的那些条例,我是一清二楚的。”
“那是那是,这些在我们眼中难上加难的事情,在您哪,还不是手到擒来!”孙晓笑咪咪地道。
对于贺兰燕,像孙晓,步兵这些人,感情是很复杂的,贺兰燕即像是他们的战友,又如同他们的严师,再加上她与高远之间那复杂的情感纠葛,更是让孙晓步兵这些下属极为难,在他们看来,兴许贺兰燕嫁给高远,他们会更高兴一些,回为,叶菁儿于他们而言,只是一个传说,但贺兰燕却是活生生地在他们面前。
“感情这玩意儿,当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孙晓摸着脑袋,在心里遗憾地道。
“别戴高帽子啦!”贺兰燕不知孙晓此时已经想到了别处,“你快些将人交到我手里吧,越早一点,便越能早练一支精兵出来,前些日子在扶风,我听着高远的话,倒是颇有些时不我待的意思。”
孙晓点点头,“是啊,将军说,乱世将至,想要在乱世之中自保,除了手中的刀子,别的什么都指望不着。想要活下来,想要活得好,那就得拿命去搏。”
第三百四十六章:去琅琊
天空中下着毛毛细雨,看着不大,但在雨中呆得时间稍长,身上的衣服便会被淋湿,如果在平时,琅琊城头的守兵,必然会溜进城门洞子里去暂避一下,但今天,却一个个站得笔直,个个目不斜视。
琅琊城的居民今天进城出城之时,早已发现了不同,因为城头之上,所有的锦旗都换上了新的,而在城楼之上,更是张灯结彩,大红的灯笼和五彩的绸带将平素呆板肃穆的城楼打扮得美仑美焕。
好奇之下,便不由自主地会去四下打听,最终,还是一家靠近城门口子的店老板使了一钱银子,才从守卫城门的士兵哪里打探到了消息,琅琊郡的姑爷,征东将军高远,从辽西前来琅琊迎亲,今天就要进城了。
消息立刻一传十,十传百,没用多长时间,便几乎传遍了整个琅琊城,其实从郡主叶天南从蓟城卸任国相回转琅琊之后不久,征东将军不日即将会前来琅琊与郡主小姐成婚的消息便已传出来了,后来郡守府开始修缮城内的一处驿馆,修好之日,持上的匾牌却是征东将军府之时,这事儿便算是坐实了。
高远,是一个传奇人物,不仅是因为叶菁儿的那一句待我长发及腰时,君来娶我可好,更因为他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小兵曹,两年之内,便青云直上,成了燕国八大镇将之一的征东将军,而他,今年才刚刚过了二十岁的生日。
这年头,年纪轻轻身居高位的并不少,但那些人,大都是传世贵族,大家豪阀之后,而且所占的位子,也多是一些清贵的,没有多少实务的虚位。而高远起自寒末,完全凭借一己之力,竟然获得了能够开府建衙的征东将军一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传奇了。放眼天下,几乎无人能与之比肩。
这样的一个人物今日要进城,岂有不大饱眼福,亲眼见见这样一个英雄人物的道理?于是自消息传出后不久,人便络驿不绝地自各处向着东城门聚集而来,很快便将城门堵塞,这使得官府不得不出动军队前来清街。饶是这样。也仅是将聚集在街上的人赶走了,至于呆在街两边的各类店铺之中的人,他们可没有什么办法。
那个掏了一钱银子换来消息的店主,却是发了一笔小财,进店一杯茶,平素五文钱一壶的大碗茶,今天却是卖到了一两银子,完全是暴利,不过进他店来的人倒也不在乎这茶的贵贱了。本来就意在人而不在茶,谁让这家店的位置最好呢?
城门口这种状况让奉命前来迎接高远的叶枫很是生气。如今的叶枫已经十四岁了,以前那个羸弱的少年,如今已长得高高大大。让人不得不感叹时光的流逝。
将城门口值守的将军叫来训斥了一顿,看着对方唯唯喏喏的模样,叶枫也是无可奈何,总不成将那些老百姓都驱回家去?高远进蓟城时候的那一路鲜花可让当时也在场的叶枫印象深刻。在他的心中,高远就是姐姐一个人的,那些轻浮的女子当街仍花示爱。算怎么一回事?除了让人生气,给人添堵之外,毫无用处。叶枫可还记得当初姐姐在酒楼之上看着那番场景的愠怒模样。
原地转了几个圈子,叶枫终于得了主意,把随从他前来的琅琊郡长史郭全叫了过来,附耳低语了几句,郭全顿时面露难色,“公子,这不大好吧?”
“有什么好不好的,瞧瞧这个样子,待会儿进城的时候,指不定又有什么麻烦?”叶枫顿足道。
郭全轻笑起来,“征东将军名满天下,咱家小姐当年又妙语如珠,流传天下,想不让世人惊讶也不成的,征东将军勇武过人,心中自有丘壑,连蓟城那等场面都巍然不动,我们这里,又算得了什么?公子不用担心。”
叶枫哪里肯告诉自己想做的事情,是为了自家姐姐,看得郭全拒绝,他便压低了声音,威胁道:“郭长史,你可知道,我爹爹最讨厌有人说那句话,你信不信我去告诉爹爹,说你非常欣赏这句话?”
郭全顿时瞠目结舌,很难想象平时在他眼中稳重的小公子居然如此无赖,他自然是不怕叶天南诘问他的,事实上,叶郡守也根本不会在他面前提这事儿,但如果叶枫真去说了,郡守心里不高兴那是一定的,即便不至于便见罪自己,但不痛快那是一定的。
“你和其它人仍然守在这里,等着迎接高大哥的部属,我另带几人悄悄地带着高大哥从另一边进城,就这样定了!”叶枫不管郭全的反应,丢下这句话,一挥手,带了几个从人,上马扬长出城而去。
细雨朦胧之中,叶枫兴奋地摧马狂奔,他的马术已经很不错了,当初在扶风,高远曾送给他一匹小马,随着年纪增长,当年的那匹小马也早已长大,叶枫的马术亦是与日俱增,离开扶风,回到叶府之后,除了读书,叶枫并没有放弃习练马术,他在扶风之时,见惯了扶风军中的骑兵还有匈奴人那在马上纵横驰骋的英姿,一直便心生向往。而叶府之内,倒也不乏其中高手,不管是先前的叶重,还是后来担任他武术教心的叶真,都是此道高手。
而叶天南对于叶枫这种文武并重的道路,也是持坚决支持的态度,哪怕因此叶枫要为之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艰辛。
跟着叶枫出来的几人,都是叶府家将,几人不即不徐地跟着叶重,稍稍落后一个马头。
“我看到他们了!”出城约十里,叶枫看着远处官道之上,那浩浩荡荡的车队和那熟悉的青色制式服装之后,兴奋地大叫起来,反手一鞭击打在马股之上,马儿出弦离箭一般地向前直窜出去。
官道之上,数骑快速奔来,负责安全护卫的铁泫与丁渭两人立刻便警觉起来,铁泫带着十余骑兵策马奔向前方拦截,而丁渭此指挥士兵停将下来,就地警戒。
高远并不认为在琅琊郡自己的安全会出什么问题,但铁泫与丁渭两人经过蓟城一事之后,倒是有些草木皆兵,对高远的安全防护的安排,是慎之又慎,生怕再出一点点的错漏,这是他们的工作,高远自然也不能指责他们小题大做。
车队停下,士兵开始布置警戒,高远凝目注视着远处狂奔而来的身影,脸上却是露出了笑容,倒不是他看清了叶枫的模样,近两年不见,叶枫早已长高了不少,不过他却听到了那熟悉的高大哥的喊声,声音不似当年那样稚嫩,稍稍带了一些变音,但还是依稀能听出当年叶枫的声音。
他缓缓摧马而出。
“是叶枫,不碍事!”对身边的丁渭说了一声,高远迎了上去。前方,铁泫也认出了来人是叶枫,作为扶风的老兵,他们都这个小家伙都还是挺熟的。
“高大哥!”叶枫兴奋地叫着,猛勒战马,战马长嘶之中人立而起,原地旋了半个圈子,四蹄落地之时,刚好就停在了高远的身边,看得旁边的丁渭毛发倒竖。
“枫儿!”高远哈哈大笑起来。“骑术不错,大有长进啊!”
“高大哥,我想死你了!”叶枫兴奋的满脸通红。
“我也想你们,你怎么跑这么远出来了,前头不是来人说,你在城门口等我么?”高远笑着拍了拍叶枫的肩头,力道不轻,叶枫却是浑然无事一般地受了下来,“高大哥,我这是专门过来等你的,你可知道,东城门那边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么,那里可是走不得了!”
“这是个什么情况?”高远大讶。
“高大哥,你还记得你当初进蓟城时的盛况吧!”叶枫笑道。
高远脸色一变,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噤,那个情况,他怎么会忘记,从进城的那一刻,到抵达王宫,他险些儿便被鲜花和香囊给淹没了。
“这里,不会又是这样吧?”他心有余悸地问道。
“差不多。”叶枫道:“聚集了无数的人,将城门口以及大街围得水泄不通,我们不得不出兵来维持秩序,可也只是清出了一条道路,这都是我家的子民,也不能用强是不是?”
“这样不行,我们得改道!”高远当机立断。
“高大哥,你这人马浩浩荡荡的,大伙一块改道,很快就会让人发现,到时候又会堵上,不若你让他们仍然从东城门进城,我带着你绕道南城,悄悄地进去,让那些想看热闹的人扑一个空。”叶枫笑道。
“好主意!”高远翘起了大拇指,想起蓟城那一幕,他仍是心有余悸。
“出了什么事了?”队伍中间的路鸿此时和到消息,亦是赶了过来,看到路鸿,叶枫赶紧上前向其行了一礼:“叶枫见过路鸿将军!”
“这是叶枫?”路鸿惊讶地看了一眼对方,两年不见,当年那个豆芽菜似的小家伙,如今竟然已经长得墩墩实实了,看见自己,上前见礼,不卑不亢,与当年一见人便躲相比,不知要强到那里去了。
高远低声将叶枫带来的情况说了一遍,“叔,我与叶枫绕道进城,这边儿,就麻烦您了!”
“这有什么好麻烦的,不过那些等着看你的人,到时候只看到我这个老头子,不免就要迁怒于我了!”路鸿大笑起来。
第三百四十七章:叶枫
果如叶枫所料,西门静悄悄的,只有为数不同的普通百姓或者商队进出,守门的值守官搬了一把椅子坐在城门洞子内,懒洋洋的,似乎宿醉未醒,身边放着一个大箱子,进城出城的人,都得往里丢铜钱,只有当携带着货物的商人进城之时,值守官才会懒洋洋的睁开眼睛瞄上一眼货物,随口报一个要缴的税额,似乎也不高,因为从来没有人与其辩过。
一行数人骑着马到了城门洞子内,值守官的眼皮子都没有睁一下,“进城每人一个铜钱,马两个铜钱。有货物没?货物十税一。”
叶枫笑了笑,策马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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