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逍遥游_月关-第27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紧接着,各种人马就纷纷回京了,连皇帝都换了马,以便加快速度。因为整个朝廷都有些担心,从齐州到蒲州并不近,他们接到了齐王造反的消息之后,已是十余日后,谁也不知道近况如何。

  如果齐王举旗造反后,马上就兵进关中,那么等他们赶回长安,只怕齐王也就到了函谷关了。战事一旦在京畿重地发生,其影响力要比御敌于外严重的多。

  刻意让自己染上风寒的赵元楷听说齐王那厢出了大变故,皇帝及满朝文武急急还京的消息后,忍不住一口药汤子笑喷出来。

  他觉得这是老天爷在眷顾着他,齐州出了那么大的事,皇帝哪还有闲心处置他,等齐州之乱平定,善后之事解决,怕不得最快也得半年?到那时候,天子的愤怒应该已经平息很多了,只要他在此期间再做些补牢之事,这事儿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早知如此,当时就不该用凉水泡澡啊,犯不上再施这苦肉计了。”

  赵元楷昏昏沉沉的,裹紧了被子,尤觉寒意澈骨,便用虚弱的声音道:“再加……两个火盆儿。”

  火盆子拿来了,暖意一烘,赵元楷困意顿起。

  “陛下起行的时候,我得抱病去送,陛下有大事要做,这时不会斥责于我,再见我自知罪重,惶恐生病……,不错,就这么干……,弄好了,我都不必贬官了呀,呵呵……”

  赵元楷得意地想着,就昏昏沉沉地进入了梦乡。此时,蒲州城中人喊马嘶,皇帝打发了各部大员先行回京后,自己也在褚龙骧的禁卫军护送下,离开了蒲州城。

  家人禀报于赵元楷的时候,说过皇帝正要回京,但烧得昏昏沉沉的赵元楷只听到了回京两字,时间却忽略了。

  “怎么样?大夫,我家老爷情况如何?”

  赵家的人惶惶然地问大夫,大夫看看赵元楷烧得通红的脸庞,听着那急促的呼吸,手从他腕上缓缓挪开,脸色沉重地摇了摇头:“老朽医术浅薄,还是……另请高明吧。”

  “怎么会?曲老先生您可是蒲州第一名医啊,还请实言相告,我家老爷病情究竟如何?”

  “这……,哎!早些……早些……”

  “早些什么?”

  “早些……准备后事吧!”

  第511章 放火的人

  “皇帝回京了。六部的人先两天就已陆续离开,今天皇帝带兵走的。”

  “嘿!当初威风不可一世的秦王,现在老了呀,被咱们刺杀一场,这是怕了。”

  “胡说八道!”

  墨白焰风尘仆仆地出现了,先瞪了那几个年轻死士一眼,再向男装打扮的杨千叶抱拳:“殿下,老奴已打听清楚了,齐王谋反,皇帝闻讯停止巡幸,立即返回京师了。”

  “齐王谋反?”

  杨千叶震动了一下,一颗心猛地跳快了几拍。一个谋反者听说另有人也在谋反,就如同找到了战友,她不再是孤军奋战了。如果天下越来越乱,总有一天,这战友会变成对头,但目下,却是可以共进退的。

  “究竟是个什么情况,墨师你说说仔细。”

  “是!”

  墨白焰把打听来的情况仔细地说了一遍,杨千叶微微眯起好看的眼睛:“齐王既然谋反,当立即整军攻向长安,沿途招募军士,以战养战。”

  冯二止道:“是!如此,声势则可越来越大,就算仍不敌朝廷,也可使得时局糜烂。毕竟,一个维护者,远不及一个破坏者来得随意,便也更吃力许多。”

  “嗯!”墨白焰赞许地看了冯二止一眼,这就是看兵书的好处了,记得当年二止初入宫时,就是侍候他的,那时候他哪说得出这等道理,愚昧的很,叫明理的人很难理解一个人怎么可以愚昧到那种地步。

  杨千叶徐徐踱步,半晌方道:“二止立即东去,查探仔细。墨师,咱们回京,看天子如何应对?”

  墨白焰道:“咱们分散于各地的人马,是否……”

  杨千叶先是犹豫了一下,又看看那些双忠心耿耿的眼睛,轻轻摇头:“不!他们都是火种,当作普通的军士使用,便糟塌了,叫他们依旧留在各地,若时机得宜,便同时举兵,让这天下,处处烽火。”

  墨白焰振奋地应道:“是!”

  杨千叶举步要走,忽又站住:“那个苏有道,还关在蒲州?”

  墨白焰得意地道:“是!就关在赵元楷的羊坊里,灯下黑的地方,就算有人找,也不可能找到那儿去。”

  杨千叶点点头:“他是太子的心腹,军师般的人物,凭着太子的势力,他对朝廷会掌握许多我们所不知道的事情,如果能劝降了他,可以是我的一大臂助。”

  墨白焰毫无嫉妒,太监的心思大多很敏感,怕失宠。但是在目下这个阶段,只有蠢人才会生嫉。而且墨白焰很清楚,一旦殿下真的起兵,必须要广纳贤才的,不然的话,一个女人领着两个太监,且不论本事,光这套班子,如何让天下归心?

  墨白焰马上道:“那老奴马上通知那边的人,把他带去灞上。”

  羊坊,本来不叫这个名字,但这个坊在城边儿上,本也没有几户人家,大片的空地,零落地开辟着一块块菜地,就售卖于城中百姓,这坊中的几户百姓人家也就自有了吃食。

  直到天子北巡的消息传来,赵元楷把这里划为了圈养羊和鱼鲜的地方。

  这几户百姓人家就都改了行,改成了养羊的和养鱼的。

  羊坊虽然就只几户人家,但有的人家人丁兴旺,算得上是个“大家族”了,这在坊中几户人家中,就成了领头儿的,这人家的的当家人也就成了坊正。

  羊坊坊正姓旷,名叫寒四。旷寒四五十出头了,有六个儿子,三个闺女。他还有个兄弟,兄弟家四个儿子,四个闺女,要打架都能拉出一队的子弟兵,在这人丁稀少的坊里自然说一不二。

  赵元楷要在这里养羊养鱼以待奉迎天子和伴驾的大臣,这养羊养鱼的话儿自然就由旷家负责了。

  “老六,今儿怎么没买鱼回来?”

  旷家六小子每天都推着水车去黄河边儿上买大鱼,只要活的,回来就投进水池继续放养,以备贵人们能吃上鲜活的鱼。

  “今儿风大,下水捕鱼的人少呢,爹。”

  老六笑嘻嘻地说着,上了台阶,到了旷寒四的跟前儿,不用担心邻居家在街头玩耍的孩子听见了,这才小声道:“皇帝急急还京了,赵元楷那里不大好了,说是因受天子责斥,惶恐大病,听说就要不活了。”

  旷寒四皱了皱眉头,转身回院子,六小子随即跟上。

  旷寒四道:“儿子造了他爹的反,这皇帝心里不好过啊。殿下还在太原,一旦收到消息,少不得也会有所行动,如果那齐王争气,只消乱上半年,殿下这里说不定就得动了,告诉大家,都打起精神来,得准备了。”

  “是!”

  老六虽沉得住气,但脸上还是泛起了些激动的红晕。

  他们都是孤儿,被旷寒四收养的孤儿,于是也就从小被灌输了效忠于千叶殿下,努力光复大隋的信念。但这信念,一直显得太过遥远和渺茫,眼下似乎有了盼头,他当然开心。

  旷寒四扭头看了他一眼,见他如此神情,不禁微微一笑:“人心可用啊!”

  旷寒四是隋宫侍卫,当年跟着墨白焰,一起掩护小公主逃出去的人,战乱中逃散了,他就领了一班兄弟,占山为王。在那反王处处的年代,他那一小股山匪势力,根本不引人注目。

  直到墨白焰再度找到他,他就摇身一变,成了蒲州城中的一个百姓。后来陆续“生了”好多子民。他是个忠臣,而且很崇拜隋帝杨广,他一直希望能重现大隋盛世。

  先帝不是昏君,隋末大乱也不是因为民不聊生,旷寒四很清楚,在他看来,可以称得上是千古一帝的,之前有始皇帝和汉武帝,之后便是他的陛下,大隋皇帝杨广。

  文治上,陛下迁都洛阳,开凿大运河,首创了科举制,武功上,硕果累累,开拓林邑、驯服契丹、征讨琉球、震服伊吾、占领吐谷浑、三征高句丽。政治上开发西域、精简机构、改革吏治……

  可惜了,陛下就是操之过急了,一个科举,一个改革吏治,都是削弱门阀士族,增加寒门子弟的参议政事的举动,那些混账不敢硬撼天威,便一直隐忍,等待。

  等到天灾不断的时候,便利用他们依旧掌握着大部分的官方势力,上下其手,瞒上欺下,明明各地粮仓中粮储极厚,偏是阳奉阴违,阻碍赈灾,再加上三征高句丽不顺,遭遇军事挫折。

  于是,那些喂不饱的狼崽子们阴谋得逞了,只可惜这把火玩的有点大,当火势潦原之际,放火的人有很多也没跑出来,陪着被葬送掉的大隋王朝一起完蛋了。

  旷寒四相信,只要汲取了教训,重建的大隋王朝必能一直辉煌下去。

  “殿下叫咱们看着的那个姓苏的,是有大用的,唐皇回京,殿下必然也要去的,介时说不得就会带他走,去告诉老三,好生看顾着。”

  旷寒四振奋地吩咐了一句,然后看着实则是他手下的兵,但实际上确实是当儿子养大的六小子匆匆离去。

  关押苏有道的所在,就在那养了数千尾黄河大鲤鱼的池子边儿上。深秋了,草已枯黄,但仍有不少的草还带着绿意,只是产色浅了。羊儿一头头地在草地上蹒跚着,自顾地跟着草,当然是先挑那仍然嫩着的。

  池边那几处棚子,是放鱼饲料和储备冬草的所在,但没有人知道的是,下边有个地窖。一心扶保太子李承乾,想着有朝一日做帝师,一逞平生报负的苏有道,此刻就从那地窖中顶开了盖子,滚了出来。

  他本是被绑在一根柱子上的,身子被绑在柱子上,双手和双脚又另外加了牛皮筋,绑得紧紧的,但是用了七八天的功夫,这柱子上的绳索还是被他给磨断了。

  可双手双脚还是绑着,他又已失去了武功,这等情形下,他想爬上那狭窄的木梯到上面来,依旧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可他居然还是成功了。

  一俟滚到地上来,他就瘫在那里,呼呼地喘气,全身的气力都被耗光了。

  许久许久,苏有道才恢复了些气力,目光徐徐扫过棚子,就看到了棚边放着的几件农具,其中有把锄头。

  钥头并不锋利,但……他已经做成了两件不可能的事情,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又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是他不可能办得到的?

  他深深吸一口气,用很难看的姿势滚过去,又像虫子一样蠕动着身子,把绑在身后的双手靠在了锄头的刃上,开始有力地摩擦起来。

  他在齐州放的那把火,差不多就该烧起来了吧,他得回去主持大局,太子殿下若离了他,天知道会不会失去这个难得的机会。这个时候,不能够少了他这个放火的人!

  第512章 悟

  手腕的牛筋磨断了,手腕一点都没有伤到。只是为了固定锄头,苏有道用后背紧紧抵着锄头的柄,在后背上烙下一道深深的木柄印。

  每天会有两次有人来送饭,中间会有两次巡视检查,这是每天固定不变的巡视,苏有道早已熟记在心,所以他记得住间隔的时间,他知道在这些间隔期间,他是来得及磨断腕上牛筋的。

  手上的牛筋磨断,再弄断脚上的就更容易些,脚下的牛筋捆得太紧,已经勒破了足踝,但苏有道只是轻轻地蹙眉,然后稳稳地把牛筋磨断,他把两截磨断的牛筋抛在地上,就像晚上就寝前脱掉的衣服,还摆放的很整齐。

  然后,他就拉开棚屋的门,走了出去。

  深深地吸一口气,迎着阳光,慢慢放开了适应了光线刺激的眼睛,恍惚间,他想起了十多年前,似乎回到了那个充满杀戮的时间,他的武功,就是在那一次生死搏杀中失去的。

  然后,他隐约看到了什么,便冷静地回过身,弯下腰,捡起了一截稻梁秆儿。

  旷雀儿挎着篮子,迈着轻盈的步伐,赶向棚屋。

  那棚屋下边的地窖里,藏着一个人,据说是太子的谋士。

  雀儿今年十七岁,身段窈窕,模样儿清秀,从前年开始,就已陆续有媒人登门了,不过旷寒四旷老爹总说闺女还小,二十之前不考虑让她嫁人。

  “还不是指望着多养闺女几年给他赚钱?那闺女勤快呢,一点都不比男子汉弱。”媒人们悻悻离去的时候,总是这般不怀好意的腹诽着。

  十七岁的雀儿在当今这个早婚的年代,确实已经算是大姑娘了,嗯……马上就要迈进老姑娘的行列。不出所料的话,也许明后年老爹就会给她成亲,但她的丈夫,一定是自己人,是殿下的人。

  她是死士,她的男人一定也是,而他们的孩子,将来也必须是殿下的人。

  不过,雀儿一直没有找到一个中意的男人。

  之前有一回去长安办事,老爹带她去过灞上,灞上有户人家,家里有十几个年轻人,和她一样出身贫寒的孤儿。他们中不泛人才,能文能武,年轻健壮,不过雀儿没有喜欢的。

  老爹旷寒四不是她的亲爹,却是她的师父、养父兼上司,对她最为疼爱,老爹说明年要去洛阳一趟,那边也有他们的人,到时候可以让她再去相相看。如果她还是没有自己中意的人,那十有八九就是老爹来替她选择了。

  自从负责了苏有道的看护和饮食,雀儿忽然觉得心里似乎悄悄住进了一个人,虽然还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

  苏有道的成熟、稳重和有风度的谈吐,和她的“兄弟”们还有灞上的那些年轻人截然不同。他们是有活力的、充满朝气的,可在雀儿看来,却总觉有点幼稚。

  雀儿不是那种天真烂漫、不知世情疾苦的女孩,大抵从小承担较多,责任较重的女子,对她们有吸引力的异性,就不是那种血气方刚、荷尔蒙满腔,整天似乎都有发泄不完的精力的男子。

  她们需要一个比她们更能看明白这个世界的人,一个经验、阅历、智慧都在其上的成熟的人,那才让她们觉得心里踏实,有安全感。

  苏有道每次都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会被取下塞在口里的东西。但他从未有一点狼狈的感觉,哪怕是被捆在那里,嘴里也塞了东西,撑得脸颊变形时,他的风度也无懈可击。

  取下塞嘴的东西时,他会说些话,恰到好处的话,叫人如沐春风。

  作为一个阶下囚,他自始至终就没说过什么劝降或者引诱的话,如果他敢那么做,雀儿就会打落他的满口牙齿,哪怕她对这个男人颇有好感,但她对殿下的忠心,却勿庸质疑。

  今天又到了该送饭的时间,雀儿甚至有些期待。她已经听说了朝廷那边的动静,也知道由她照料的这个男人很快就要送走,这个男人在她的生命中,终究只是一个过客,哪怕他曾触动过她内心的柔软。

  等这人离开,老爹也会带他们离开,这里已经算是暴露,不能久呆了。所以她和那个男人,今生或许也就没了相遇之期。雀儿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更不会天真地似为他们之间能发生点什么。

  但她喜欢跟这个男人在一起,哪怕是敌对的关系,所以她格外地珍惜这最后的时间。

  所以,她今天来送饭的时间比平时早了一些……

  那个男人不见了。

  雀儿还没进地窖,就确定那个男人不见了。因为她看到了地上整整齐齐的四段牛皮筋。

  她脸色一变,放下篮子,先点燃一枝火把扔下地窖,然后才冲进去。

  里边地方狭窄,不适合动用兵器,但她的武功,足以使她自信地冲入。

  那人确实不见了,雀儿马上冲出来,吹响了尖利的哨子。

  那哨子,平时只是用来招呼放养的羊儿的,没人注意其中的长短有什么含意,那听起来就是很随意的。

  很快,旷老爹和他的一大堆“儿女”就赶到了棚屋,紧接着,他们就以棚屋为中心,向四下搜寻过去。

  老爹已经下了命令,只搜索半个时辰,半个时辰之后,不管抓没抓到苏有道,立即撤离,这个他们当成家一样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要抛弃了。

  雀儿拔出了她的剑,杀气腾腾。

  她很喜欢和那个男人相处,可若叫她找到那人,她还是会毫不犹豫地把他抓回来,如果他反抗,那就去死。

  喜欢一个男人,就抛弃了生她养她的父母,从小相处的手足,深入骨髓的信念,只会死心踏地的追随那个男人,哪怕是背叛所有的人,与整个天下为敌,那只是没出息的文人在话本儿里对女人的意淫罢了,那只是因为他们想要那样的女人。

  雀儿一向的认知里,女人比男人更专情、更忠诚、也更理智。才不会那般容易背叛与忘乎所以,烽火戏诸侯的是谁?酒池肉林的是谁?筑朝歌鹿台的是谁?

  男人啊,才是最容易被下半身左右的生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