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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觅天涯-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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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就戳在美人儿腮侧:“大月亮,我儿子到底怎么了?”
  王爷无奈看着自己五寸厚的花梨木画案正中多了个指头深的空洞,忍不住一哆嗦:“小颜儿,有话好说,啊,好说。”
  “哼……”老夫老妻互相叫小名儿,平时拿着肉麻当有趣,现在王妃可顾不上,儿子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必须比丈夫重要。
  此时越陌身上被划下了第一刀,刀口笔直,深浅适中,持刀的手干燥稳定。
  鲜血稍微一顿便从刀下流出,菲菲用布巾拭去。
  当王妃怒气冲冲动静太大,王爷愁眉苦脸安抚不住,以致悄悄送信给皇帝救命,皇帝过来一番先是打哈哈之后唇枪舌战纠缠的时候,王谢正在越陌腰腹之处,截取皮肉。
  皇帝被王妃武力“说服”,不得不下令拟旨,宣小世子回洛城的时候,王谢缝合好越陌最后一块皮肤,打个漂亮结子,菲菲用小剪子剪断了线尾。
  而当这封急诏还在半路上的时候,越陌躺在床上,被勒令不得有半分动作,正在听菲菲给他念信——繁露山庄一把手,宓王殿下,原主父亲的亲笔手书。
  缝合伤口用的是上好桑皮线,现在过了五六日,越陌脸上肩上手上身上的线都依次拆过,针脚依然很显眼,而左手因为皮肉少关节多,还没有拆线。
  王谢拿铜镜给他照,笑他是蜈蚣精,又用轻薄细绢包扎防止伤口走形,越陌被裹得动弹不得,飞了好几枚眼刀。
  当然到了最后,事情是以王谢自觉把耳朵送到越陌唇边求咬求欺负求蹂躏而结束的。
  宓王殿下。
  于公,这是越陌真正上级,于私,这是自己身体的亲爹。
  王爷在信里肯定了他找神医治伤的行为,谴责他为什么不回家,害母亲担心,从而自己在家里的待遇直线下降,引经据典,挥毫如墨,尽显文士风范,洋洋洒洒写了十几张纸。
  越陌听完这封信,叫菲菲将信纸一张张呈给他过目,字里行间自有二人之间特殊的联系暗语,那才是他上级兼父亲的真正意思。
  越陌默默看完信,示意菲菲退下。
  正好有父王为他遮掩,省得他考虑要不要直接跟他母妃说实话,或者通过皇帝表哥委曲进言。
  越陌不敢确定自己对着宓王和王妃,能不能叫出“父亲”、“母亲”,尤其母亲最是关心儿子,即使拥有原主记忆,毕竟不是本人,他担心露出破绽。
  还是如他跟父王所商讨的那样,敌国蠢蠢欲动,再去历练戍边罢。
  当然,必须带上王大夫。
 
    ☆、第五十五章 越陌解封的前尘往事

  不用越陌下死命令,他身边人都知道小世子为了求伤口迅速痊愈,决定以身试险移植皮肤,这伤虽不危及内腑,但是创面太大,也是生死攸关。
  听王大夫讲,此法如处理得当,痊愈更迅速,且日后加以修整,几乎连疤都没有。
  因此除了小世子本身安全外,务必保护好王大夫和蔡大夫,不能有任何闪失。
  尤其是王大夫,随叫随到都嫌慢,小世子的人都明白王谢能时时刻刻守着小世子才是上理。王大夫只有一个,又要教课,又要打理庄子,还要照顾自家主人,分身乏术怎么办?
  于是大家纷纷自动自觉请命——管理于飞庄?没问题。教小学徒背书认字?没问题。收药材卖药?没问题。给大夫和学徒们发些补助安排生活?没问题。
  至于敢过来打扰王大夫的?对不起,我们先解决了罢。
  比如:秦筝薇。
  秦筝薇在于飞庄呆了将近一个月,除了课堂和问诊的时候,竟然没有见到王谢一面,而当她想去找王谢请教问题的时候……风依涵总是不知从哪儿冒出来。
  ——于是风依涵就很是“偶遇”了秦筝薇几十次,舌灿莲花,大献殷勤,现在庄子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秦姑娘是风依涵正在追求的“心上人”。
  即使秦筝薇没和风依涵纠缠,也往往会遇上被阿魏引来的裴回或者其他大夫,将她的疑问解决。
  秦筝薇毫不气馁。她既然打定主意要王谢重视自己,必须先在医术一道上有所斩获。
  怀里抱着好几卷医书,她不仅仅看见大夫有空就见缝插针去问,便是见到大堂有女病人,就主动过去帮忙。王谢授课完毕,第一个冲上去请教的必定是她,而且提问有的虽说浅显,并非书中生搬硬套胡搅蛮缠,渐渐王谢也高看了她几眼,说话亲切许多。秦筝薇得到鼓励,为求王大夫一笑,钻研的更欢了。
  当然,风依涵才不是对秦姑娘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不让秦筝薇打扰到王大夫”这条命令,半是自己主动要求,半是越陌顺水推舟的明示。
  到不是越陌不相信王谢定力,只不过,他也想和王谢抓紧时间,多多相处。
  现今的王大夫也很知情识趣,除了上课外,能不出去就不出去,能呆在小世子身边,就拿本杂书连看带念。喂饭喂水,洗发擦身,将菲菲日常贴身工作抢了大半,且甘之若饴。看着他抱着小康在一边玩,越陌一点都不觉得闹。
  王谢只在越陌处理公务时,自觉回避。
  今天菲菲给越陌念信的时候,他也有自己的事情——小少年跑来报信,有快马和篷车过来。
  前脚刚刚收到信,后脚小院外头就响起热情招呼:“重芳!重芳!我来看你啦!”
  ——四条腿终归比两条腿快了不止一点半点,尤其是林虎峰的坐骑是那匹神骏通人性的宝贝大黑马。
  于飞庄不在春城之内,郊外不用牵着马走路,他直接打马飞驰,眨眼就到了庄门口。张伯认得林虎峰,这位跟主人家是登堂入室的交情,不用禀报,林虎峰把马往门口一拴,轻车熟路自己往王谢院子里走。
  越陌躺在里屋,听见林虎峰中气十足的声音,忽然不可置信的愣住了。
  这是他变成越陌以后,初次听见林虎峰的声音。
  而脑中一直萦绕的、恍然如梦的零散记忆,忽然就随着林虎峰的声音,撤去云雾缭绕的面纱,变得清清楚楚。
  在变成越陌的头几天,他一直在梳理记忆,大量原先越陌留下来的记忆如潮水涌至,仓促间只能大概滤过一遍。而夹杂其中的,他也不清楚是梦境,是前世,是今生,是未来,或者到底是什么。
  林虎峰的声音,在他的一个不知真假的场景中,听到过。
  在那个场景里面,他依然双目失明,只能摸和听。
  摸到的是密密麻麻的灌木枝,大大小小的树干,粗糙石头和冷硬泥土。听到的是外面是呼呼风声,树木窸窣声,偶尔有凄厉不知什么动物的叫声。
  身上只有两层单衣,冻得发抖,指尖冰冷麻木,腿骨钝痛,身体下面不能启齿之处非常难受,极其熟悉的难受。
  他不晓得身在何处,大概是荒郊野外。他不晓得什么时候,大概是晚上。
  印象里,他只是知道,那个时候的少爷不是现在互通心意的少爷,而是一直打骂他嫌弃他的少爷。少爷带他出门,车子行了很久很久,然后……然后少爷叫他下车,拿了他的盲杖,给了他细细麻绳的一端,让他往前走,一直走,走到绳子绷紧为止,少爷特地给出解释,要拦截什么东西。
  他走了又走,一直没有停下来。
  而绳子,从来也没绷紧过。
  如果他站在原地缠一缠,会发现这根麻绳长不过一丈。
  甚至,一回头就能看见绳尾。
  他看不见,但是心里太清楚了,以至于连停下来缠缠绳子都没有做过。
  ——绳尾拖在地上,蹭过落叶和土地的时候,怎么会没有声音。
  他耳力很好,甚至听得见远处轱辘辘的车轮声。少爷终于不要他了。
  他觉得少爷的态度太明显了,自己之前吃过的苦和现在比起来,就是个笑话。这样也好,生无可恋,手里有一根绳子,是用来自己了结自己的么?
  身上渐渐冷起来,如果他自己了结自己,还是找一个偏僻的地方为好,这里既然有车马可以到,自己的尸体必然会被发现。他不想死了以后还被翻检身子,尤其是这样残坏的身子。
  对不起,少爷,我很笨很没办法,伺候不了你了。脸庞湿冷,他知道自己在流泪。
  不知过了多久,就这么摸索着乱走,身边树枝越来越稀疏,他冻得哆哆嗦嗦,完全麻木,感觉不到。再后来,就被什么东西绊倒,从斜坡滚了下去,大概……在昏迷之前,似乎撞到了什么东西,同时耳边就听见一声惊呼。
  他一直想不起来,现在倏然醒悟——那是林虎峰的惊呼。
  随着这声音,他不由惊得睁开双眼——咦?自己又能看见了?
  一只手拍拍他肩膀,带着笑意:“柳长官这是瞌睡迷障了?”
  “……嗯。”他回头看见隔壁殿的典吏长,他的白衣同僚关切的脸,不由点点头,很自然地道,“没关系,只不过梦见活着时候的事。”
  “这几天大家都忙,你也要保重身体,昨天的功德卷宗你可审阅完了?我帮你带去给判官罢。”白衣同僚坦然从他面前拿走一卷文书。
  他道了谢,对方离开后,他才有空打量这间高有一丈,广袤无边的大殿,自己正坐在一张桌案之后,不过是位于大堂前方数百桌案中,最前方最高的一张,周围来往青白衣的小吏,有的奋笔疾书,有的在大堂后面无数个书架之间来回穿梭。刚刚他在瞌睡,下面的人便不敢打扰到他,见他醒来,方抱着书卷走到他旁边禀报处理。
  他叹口气,从一名小吏手上拿过文书,一边工作,一边才想起自己早就死了好几十年,现在在阴司,从小小的书吏做到一殿的典吏长,也有好几十年了。
  他还记得自己曾经被抛弃又被好心人救回去,他当那次是最后的转机,或许少爷会好好过日子。
  然而,并没有。
  他的全部念头,最后随着死亡而戛然而止。
  最后一次,他的少爷会记得他么?
  他是为了少爷而自尽的,好让少爷去交“投名状”,即使落草为寇苟且偷生,少爷也要活下去啊。想着就忍不住摸摸自己的小腹,他把刀捅进自己肚子里,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当年剧痛无比,现在差不多早忘记伤口具体在哪里了。
  只是关于少爷……怎么就还没忘记呢?
  他起来活动一下,继续审阅功德卷宗。这一卷是个善人的生平,功德有许多,他一目十行看着,就快收尾的时候,一个青衣同僚走过来叫他,上司找他有事。
  “……有事?”
  疑惑着来到前面审判大堂,陆判笑眯眯向他招手:“柳长官。”
  “判官大人。”
  寒暄几句,便进入正题。
  “柳长官在我司,可知已过多少年月?”
  既是自己的上司发问,他自然要尽心回答:“自来时已有一甲子。”
  “柳长官可称举事审当,恪勤匪懈。”陆判不吝赞扬。
  他连忙谦逊:“分内之事,愧不敢当。”
  “今有一事,尚需劳烦柳长官。”
  “大人如有吩咐,下官必尽心竭力不敢辞。”
  “便是柳长官溯回过往,还阳之事。”
  “……送我还阳?”一惊之下忘了谦称。
  “柳长官,你的尘缘,是断了又续的。”
  他愣住——阳世间,谁还会记得他?
  “溯回过去,你愿是不愿?”
  “溯回……过去?”一念及此,忽然觉得身上剧痛。
  ——被烧伤痛醒,他盯着边城常见的、灰蒙蒙的床帐,发现一切不过是梦中梦。
  
    ☆、第五十六章 原来如此

  越陌仔细回忆,这梦最后,似乎是他和上司的对话:
  “……为何……”手足无措。
  “……有人发此宏愿,本判故此询问柳长官的想法……”和蔼可亲。
  “……溯回之事颇费周折,不仅是下官尘缘,想判官大人必另有打算……”凝眉沉思。
  “……柳长官果然聪明……不过顺水推舟,一举两得……事关气运,到时便知……”故作高深。
  “……倘回到过去,便是如今之我将过去之我杀死替代,过去之人也非如今之人……”稍微迟疑。
  “……谁在胡说八道?要取代过去就是杀死自己?从来都只有一个柳菀,你在这里,这里就是你的如今,你在过去,过去就是你的曾经,哪里还会有第二人?这些之前的记忆,本判先替你保管……”陆判继续微笑,“恭喜柳长官。”
  想来在自己借尸还魂一刹那,被正好掷入胸口的那枚青色光团,便是之前自己的记忆。
  自己当时半信半疑,还是选择了还阳,想着判官大人“事关气运”的交托,更是想着……即便放下也还挂念的那个人。
  哪怕重活一回,能再次跟在少爷身边,也是好的。
  ——且慢,当初陆判说的可是“有人发此弘愿”,那个人,是谁?!
  他追问陆判那个人的身份,陆判以一句“天机不可泄露”遮掩过去,只是他的同僚很羡慕很赞赏对他说了好几声“恭喜”。
  是父亲?母亲?还是祖上庇佑?他觉得这个可能最大。
  会是自己同窗好友或者座师么?似乎都是怕受到父亲连累,忙着和自己撇清干系。
  还会有谁?自己交际本就不广,会是谁呢?
  要是少爷能有这份心就好了,不过他也知道少爷不会有这么大能力。能让人重活一世,需要多么大的愿力?至少在阴司这几十年,听过的类似发愿转世委实何止千万,真正能够做到的,一只手就数得过来。
  起初越陌记不很清,只当是因为生病的乱梦,如今被林虎峰忽如其来的一嗓子,竟然将之前梦境串联起来。
  原来他死过不止一次,原来他此生就已经是重活,原来过去必然发生的事,会因为一念之差,而有大大改动,天壤之别!
  ……原来,自从少爷浪子回头的那一刻起,不仅少爷避免了穷困潦倒,落草为寇的命运,他也避免了被抛弃被嫌弃最后自尽的下场。
  生死一念,善恶一线。
  越陌感慨了阵,打定主意:判官说过,即使回到过去,过去的自己与重生的自己也始终都是一个人,并非两个世界,世上的所有人亦是如此,而自己拥有过去的那些记忆,王谢并不知道,甚至没经历过,如果和他讲了,他为此胡思乱想怪到自身就糟了,因此自己两世记忆甚至阴司的事,无论如何也不能告诉他!
  而陆判还说过“顺水推舟”与“事关气运”,言外之意,便是希望遣人去更改些什么,而正好有人发愿,自己可以溯回过去,所以陆判便将两件事二合为一了么?
  莫非……便是注定自己借尸还魂,以越陌之名义行事?
  既然没给明确答案,他就继续顺其自然,冥冥之中,一饮一啄的天定,何必杞人忧天。
  况且能跟王谢在一起,这辈子他觉得自己实在重活得值!
  将思绪整理好的越陌,将自己重活的原因归结到判官要他“以越陌之名行事”之上,对这个身份更是不加抗拒。
  王谢抱着小康进来,见越陌将追忆的目光从窗外收回来,看到自己的时候多了几许温柔,有些不明所以,想了一下,抱歉道:“芝夏和虎峰过来了,中午让菲菲照顾你如何?”
  “嗯。”为了让脸上伤口早日痊愈,王谢不许他多说话,所以他就嗯了一声。宁芝夏和林虎峰的份量,在他的心目里也十分重要,不仅仅因对方曾经雪中送炭,而且自己前世,就是遇到这两个人,将自己送回去的。
  王谢亲亲他脸颊,表示歉意,越陌微微一笑:“好好招待人家。”
  他和林虎峰相处时间更多一些,很喜欢那个大大咧咧有些莽撞也很刻苦用功的年轻人,而自己还没有看清过对方样貌。想到这里先是稍稍感觉遗憾,随即又稍稍有些期待。
  那时候自己看不见,听王谢形容林虎峰与裴回相处得颇不错,两个人说笑打闹,那神态举止十分有趣,如今自己看得见了,希望还能看到这场面。
  如果王谢肯让自己起来活动活动,能和大家一起吃饭就好了。“少爷老妈子”管得太多,他抱怨耳根听出茧子了,对方还可恶的用舌头去“摸”,若不是他不能动……若不是他不能动……越陌觉得耳根“磨出茧子”的地方,已经红了。
  “公子,今日中午想用些什么?”菲菲问。
  越陌想了想,语中带笑:“多做些手擀面,六份……还是七份罢。除了我那碗,别的都筋道些。”他有八成把握和宁林二人见面了。
  宁芝夏赶着车,行走得慢,等来到于飞庄前,王谢已经很是隆重地迎出了门口。
  “重芳。”宁芝夏还是那身姜黄色宽大斗篷,下得车来,拱手为礼。
  “芝夏兄。”王谢微笑还礼,“我已准备好为芝夏兄接风洗尘,请。”
  宁芝夏微微点头,目光投向小康,先微微一怔,随后醒悟:“义眼?”
  “正是,漂亮许多不是么?”
  “确实。”宁芝夏表达喜爱的方式十分简单——手伸进斗篷,出来时多了一串玉色项链,由十数个小小圆环首尾连接在一起而成,那圆环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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