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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梦到那个混蛋渣了我-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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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拍摄
林森第二天赶赴川省。
《在路上》八月底开拍,在深市拍摄十天左右;然后去川省;预计拍摄半个月。
林森的戏份不多;主要集中在川省,拍摄半个月;然后再跟剧组转去别的地方拍摄,不到一个月就能结束。
只是剧组拍摄进度紧张,林森这半一个月基本上都在山沟沟里,和曲谌一分别就是一个月。头天两个人纠缠很久;林森晚上起来时腿都在发抖,眼睛下面青黑一团;典型没睡好的样子。
曲谌本来想送他去机场,但机场人多,会有粉丝送机,曲谌只好作罢。出门前将他按在强上;吻了很久;直到方路耐心尽失,跑上来按门铃。
林森出门时呼吸都有些不稳;脸色绯红一片;嘴唇都被亲肿了。方路看了又觉得头疼,深切觉得继续这么下去他肯定得折寿。
没办法,上了车让覃岚给林森补妆,好歹得将那红肿的嘴唇遮下去。
林森一开始是拒绝的,他平时不化妆,覃岚拿出来的是她自己的化妆品。他倒不是嫌弃覃岚的化妆品,就是觉得又不是拍戏,顶着一脸粉挺不自在的。
而且虽然现在国内很多小鲜肉跟着上镜就是一脸妆,眼线画得比女人还明显,但这种行为并不是主流,当红的小生中平时化妆的都很少。
林森相貌本就偏俊秀,又有木苍生这个类似于东方不败的角色在,总有黑子说他娘,这去机场要是被拍到,黑子们肯定又要猖狂了。
林森倒不是怕被黑,黑子他见的多了,可是说他娘他真不能忍!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好几年都把自己往糙里整,这两年心态好些了,但对说他娘的人容忍度依然很低。
只是林森的不甘愿都被镇压了,方路眼一横:“就你现在这样怎么上镜!你是想让所有人知道你被一个男人啃得出不了门是不是?”
《在路上》的主角最终定了刘贺。
他的戏份贯穿始终,早已进组。
他是个敬业的演员,虽然近几年的作品口碑两极分化,但难度再高的戏他也是真身上阵,非特殊情况几乎不用替身。
虽然主流电影圈对演员演技的要求本就比电视圈高出一大截,但这几年这个圈子越来越浮躁,认真演戏的人已经不多了,刘贺已经算是能沉下心琢磨演技的一个。
最终定下他,徐文洲考虑的也是这点,他的外形并不是最契合的,但演技是当时试镜的几个人中最好的。他们虽然不曾合作过,但和刘贺拍过戏的导演提起他,多是夸赞,说他态度好,也有悟性。
这个圈子里态度好的演员不是没有,有悟性的也能找到,但两者兼得的,已经不多。
而且,通过刘贺的表演,徐文洲能感受到他是认真琢磨过剧本的,他对人物的理解比其他几人都要深刻。
因为是公路片,同时进组的演员并不多,在川省这一段的主要演员也只有刘贺、徐文洲和林森几人,也因为只有他们几个演员,压力也比平时更大。
一般拍戏,演员多,拍摄安排再紧,对个人来说都还有喘息的时间。公路片却不同,视角跟着主角转,演员一停,整个剧组都停摆。基本上一开拍,主演就出在高度警备的状态,那根弦一直绷到杀青。
从这方面也可以看出演员的敬业,虽说不轧戏是演员的基本准则,但现在很多演员都忘记了这一点,同时两部戏甚至三部戏在拍。大导遇到这情况少一些,毕竟江湖地位在,演员再红也得看他们的眼色行事,小导演遇到这种情况就多了。
徐文洲在圈中地位虽然不低,但作为一个导演,他还是新人,粉丝再喜欢他,对他的新戏,投资商都持观望态度。《在路上》这部戏基本上是徐文洲和中宇共同出资,不止是因为徐文洲想要拿到更多的话语权,也因为投资商没有那么信任他。
倘若是新人演员,他在剧组自然是说一不二的,但男主角是刘贺。
作为演员,刘贺的成就或许比不上徐文洲,但也非林森他们这些小鲜肉可比,他出道十几年,拿过的影帝也不少,是中生代小生的中流砥柱。
倘若刘贺在剧组中耍大牌,为了电影考虑,徐文洲就算不忍,也得撕扯一番。而他从一开始便将态度摆得很正,为了这部戏专门调出了档期,除了已经签了合同的广告拍摄和通告之外,其他的工作都推掉了。
综合总总因素,徐文洲最终才定下了刘贺。
而刘贺进组之后的表现一直很好,不止是戏感,也十分敬业,徐文洲的要求再苛刻,他也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
相对来说,林森就要轻松一些,不过这只是相对刘贺徐文洲来说。
他的戏份一开始,也是直到这段戏拍完才能结束,这也意味着接下来两周他都处于这样紧绷的状态,这对林森来说也是个很大的挑战。
拍摄的路线都是事先考察过才定下来的,虽然网上都说徐文洲是八月份才回国,但早在五月初,《在路上》的电影便早就备案,这也意味着电影筹拍的时间在更早之前。演员也是从七月初就开始联系,剧组的工作人员招聘则在更早之前,只是公司瞒得好,直到八月初才放出消息。
他们的拍摄除了最开始是在深市之外,其余时候基本上都是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偶尔出现个小县城,也是很偏僻的。
虽然一大早就出发,但一路上飞机转火车,火车转大巴又转小车,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
因为地方偏僻,附近也没有酒店旅馆,他们剧组寄住在离得最近的村庄的居民家中。内地农村的人大多外出打工了,留在村子里的基本上是老人和小孩。家里人少,但房子都大,楼上楼下好几间房,床也都有,铺上床垫被子就好了。他们剧组租了七八户人家的空房子,谈好了价钱,除了导演和主演之外,都是两三个人睡一间房。
他们快到地方,方路便打电话跟剧组那边沟通好了,剧组安排一个人过来带他们去住的地方。
轿车开到约定的地点,跟剧组的人碰面,他们便跟着去村子里。
村子里修了水泥路,并不会不好走,只是路面是随着地形起伏,高高低低的,一时上坡一时又下坡。村子里的房子也都零散坐落在道路两边,也有小路分叉过去,将整个村子连接起来。
他们跟着剧组的人走,最终在一户三层楼的新房前停下。
这是典型的南方农村住房,前门一个大院子,院子里铺了水泥,前后两面墙都嵌着小块的红色瓷砖,两侧粉刷。屋檐上嵌着琉璃瓦,屋檐飞起,最顶层的屋檐还有用琉璃瓦做成的二龙戏珠的装饰。
门口零散摆着几张椅子,一个老太太坐在门口,或许是认出了带队的人,笑着和他们打招呼。她说话带有浓重的口音,和传统的川话并不完全一样,要是川话林森还能听得懂一些,但她说的话林森却是完全听不懂。
剧组安排的人大约是这边的人,可以和老太太无障碍交流,说完之后,便带着他们进去。
安排给林森的房间在二楼,是主卧,老人家的儿子儿媳都在外面打工,也没有人住。方路和赵青住在林森房间对面的次卧,覃岚则住在三楼,跟剧组的一个化妆师睡一间,其他房间里住着剧组的工作人员。
方路早就考虑到这种情况,房间少人多,剧组能给林森的特殊优待有限,他就让保镖都放假了,没有带过来。覃岚和赵青说是助理,其实在剧组里更偏向于生活助理,林森的衣食住行都是他们打理,反倒必不可缺。
农村的住宿条件肯定比不上在横店拍戏时候的星级宾馆,但林森也不是第一次住这样的环境,倒也能习惯。
林森住的房间倒是不小,农村的房子都大,这一整栋房子算下来得有五六百个平方,一层也就三间房加一个客厅。林森的房子是其中最大的,得有五六十个平方,装修也都是新的,沙发电视都是如此,不过长期没有人剧组,味道还是有点。
房间里没有单独的卫生间,整栋房子也只有一个卫生间,在一楼,这点让林森很不习惯,甚至有点不想去洗澡。
但这个时节天气正热,一天恨不得洗三个澡,不洗肯定不现实。
林森跟曲谌打电话,磨磨蹭蹭到十点多才下去洗澡。
老人家睡得早,早已经睡觉了,楼下的灯关着,黑乎乎的。林森就着手机的灯光下去,摸索到开关打开,抱着衣服走进浴室,打开开关。
农村的夜晚很安静,没有车声人声喇叭声,只有蛙叫声,一声一声拉得长长的。
林森洗完澡,一上楼看到方路坐在客厅沙发上,吓了一跳:“你干嘛!”
“睡不着,”方路一脸疲惫,他是城里长大的,没有住过这样的房子,虽然当过演员,但拍的戏不多,并且住宿环境都不错,还是第一次在这样的地方睡觉。而且他以前和别人睡一间房都是住的标间,这里却不是宾馆,一间房哪里会有两张床,就是一张一米五宽的床,他和赵青两个人睡,这实在让他难以忍受。
林森默然,对他深表同情:“要不,你跟我一起睡?”
“算了吧!”方路摇头,他睡不着就算了,左右明天没事可以补觉,林森却还得拍戏,要是没睡好影响就大了,方路起身,摆摆手,“我回房间了,你也早点睡。”
第59章 拍摄2
林森一大早起来,跟着剧组的车去片场。
说是片场;其实就是一条穿越密林的马路;为了防止有车经过;马路上隔了几百米放了路障。在这种环境下,所有的东西都是简易的;没有专门的化妆间,只是搭了个棚子,棚子里放了几张椅子和小桌子。休息的地方也是如此,只放了几张折叠的躺椅;主要是为了方便拿。
林森比剧务通知的时间要提前过来,但剧组的人来得更早;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徐文洲头发十分凌乱,胡子像是好几天没有刮的样子,但看起来依然英俊有型。他穿梭在剧组中,灰色衬衣外面套着件黄色马甲;手上拿着个喇叭;但很少用喇叭说话。
刘贺跟他前后脚到。
刘贺的造型跟徐文洲差不多,也是胡子拉碴的;但精神很好;看到林森便笑着和他打招呼:“过来啦!”
林森之前没有和刘贺合作过,主要是因为刘贺是电影咖,林森则一直在拍电视剧,方向不同。不过他们上节目的时候也曾遇到过,说过几句话,并不是完全不认识。
刘贺私底下是个逗逼,能说,也能开玩笑,并不将面子看的很重,不管跟什么人都能合得来。
他们俩并排坐在化妆棚里,任由化妆师给他们化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对林森的着装刘贺表示了羡慕嫉妒恨,不一会儿又释然了,拍着他的肩膀说:“我刚进组的时候也跟你这样,衣衫整齐,没几天就被摧残成这样子,跟流浪汉比也差不了多少。”说着还扯扯自己的衣服,虽然剧组给他准备了好几件一样的衣服以便替换,但总不能昨天上一秒还满身灰尘下一秒就衣衫干净,因此衣服虽然准备了但拍戏的时候也不是每天替换的,就算替换,为了衔接剧情,衣服也要弄脏一些再穿。
可以说,自从进了剧组,刘贺就没怎么穿过干净衣服了。
不过林森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他所饰演的小安为了追踪拐卖团伙来到这里,路上车坏了,在路边等了一晚上,才终于等到车出现,他连忙站起来将男主他们的拦了下来,坐上了顺风车。
小安这一路颠沛流离,身上的衣服自然不会太整洁,头发也因为长久没有打理而显得干枯,脸上都是风吹日晒的痕迹。这些都不是林森刚进组就能达到的要求,他毕竟是演员,脸还是重要的,平时也会注意保养,衣服更是精挑细选的。
衣服肯定是要换掉的,脸上得化妆,将白皙的皮肤遮住,化得灰黄一些,嘴唇干一些,头发弄乱一点,整体要看起来灰蓬蓬的。
等林森换完衣服化好妆,整个人已经跟刚来的时候不一样,虽然眉眼间依然可以看到底子不错,但颜值下降了好几个台阶,没有了刚来时候的光鲜亮丽,有了沧桑感。
他一化好妆,刘贺便凑过来,拿着手机笑嘻嘻地要和他拍照:“来来来,咱俩拍一张,等下我传到微博上,你的粉丝肯定不敢认你!”
“她们会嘲笑我,”林森很清楚自己粉丝的尿性,绝对是幸灾乐祸的比心疼的人多。
他们并没有玩多久,调整好后,剧务便来跟他们说要准备拍摄。
林森进组后的第一场戏在太阳初升的时候开始,他换上了剧组准备的衣服,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背着个大的登山包。
先是林森的镜头,他叼着草根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时不时往两边张望,神色有些疲惫与焦躁。他的车昨晚坏的,这鬼地方没有路灯,又荒无人烟,他沿着路走了好几个小时,后半夜路太黑,就不敢走了,在路边的草丛躺了一晚上,直等到现在。
他的神色渐渐烦躁,终于看到一辆车从远远开过来,林森脸上露出狂喜,又很快冷静下来,在原地转了个圈,心里打定主意要拦住车。他背起包,跑到路中间,戒备地看向还在另一道弯的车,斗志满满。
这个镜头中林森没有一句话,全靠眼神和肢体语言,林森昨晚看过剧本,自己也练过很多次,但第一遍徐文洲仍然不太满意。
喊“咔”之后,徐文洲皱着眉想了一会儿,扔掉手中的烟走过来:“你看我演一遍。”
林森心情有些低落,但很快调整好情绪,站在一边认真观察起来。
徐文洲是天赋型的演员,但表演中又有传统表演的痕迹,他是少有的将两者结合得很好的演员。他的表演看似大开大合,实际上很细腻,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都能准确地传达出他想要表现出的感情。
林森和温静芳与刘佳明都合作过,他们俩都是从香港电影黄金时代走过来的演员,那个时代的内地演员所面对的环境并不好,可以说是在夹缝中生存,能出头的少,到达他们这个高度的更是寥寥无几。
温静芳是天生的演员,一站在镜头下面,整个人就仿佛在发光,一举一动浑然天成。刘佳明也并不差,他是科班出身,并不像温静芳一样走的是野路子,他的表演是规矩的,但规矩得很合适,并不会像现在很多新人一样规矩到死板,他演贵族是贵族,演贩夫走卒就是贩夫走卒,当他开始表演,自身的特质反倒弱得让人看不见,但每一个角色都给人的印象很深。
徐文洲融合了他们两个人的优点,演技不说碾压他们两个人,但依然能够给林森带来震撼。
或许是这个故事是他创造出来的,每个人物在他脑海中都是丰满的,而不像别人一样仅仅只拿到薄薄的剧本,人物传记也只有寥寥几百个字。
在他的演绎下,小安这个人物更有层次一些,焦灼惊喜这些情绪都是表面的,他的眼睛深处有隐藏得更深的东西,那是痛苦,也是希望。
林森才算是彻底明白,刘贺为什么会特意推掉后面的工作安排空出档期接这部戏,不止是为了成名,也是为了得到这个和徐文洲对戏的机会。
徐文洲这几年工作的重心在好莱坞,短时间内不会回国发展,而且他已经开始像幕后转,和他合作的机会已经是错过一次就少一次。
这次他拍《在路上》,虽然粉丝的热情很高,但主流电影圈对此评价并不高,这几年演员转导演的不少,但拍出来的多是圈钱之作。这种片子,鲜肉门挤破脑门想要演,但真正有逼格的电影咖,没有几个人想接。
就是刘贺,也没有想要凭借这部电影拿奖的想法,会接这部电影,也只是因为徐文洲这一个名字罢了。他拿过的奖不少,不需要奖项维持逼格,而且徐文洲刚成名那会儿,他本来有机会和对方合作,只是阴差阳错,没有成。要是徐文洲一直在好莱坞没有机会就罢了,现在机会摆在他面前,要是放弃了,他肯定会后悔。
演示结束,徐文洲问:“明白了吗?”
林森点头,心情越发沉重。
徐文洲给了林森十分钟休息,让他酝酿酝酿,十分钟过后,重新开拍。
林森并不想全然模仿,当初他们上表演课最基本的就是学会模仿,但将这种手段真正用在表演上,那也只会流于下乘,林森不愿如此。而他看徐文洲的表演之后,也的确有了新的感悟,他将新的灵感融入到自己的表演中,完成这个镜头。
“咔!”徐文洲喊道,之后却沉默着不开口,不说是过还是重来,林森的心提起来,侧过头紧张兮兮地看着徐文洲。
“再来一次!”
不是不失望,但拍戏能一直一条过的人毕竟少,林森早已经习惯,他打起精神再来一次。
如此拍了三条,徐文洲终于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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