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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上都被上司帅醒-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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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疑问无数,朗坤心里同时又震惊和担心,震惊的是居然在这里看到小霍刑和另一个自己,担心的是小霍刑看上去生死不明,脆弱的模样让他心疼。
然而他的焦急完全不能感染到黑袍冷峻的男人,只见他抬头四下看了看,朗坤也跟着打量四周,心想这真不是个能疗伤的好地方,果然下一秒,男人一把抱起少年霍刑,咬咬牙道:“人类少年,我带你回去,你一定要活下去,千万别死在这里……”最后几个字,轻到几不可闻。
男人抱着小霍刑站起身,四周突然狂风大作,一袭黑雾将男人和霍刑包裹起来,两人乘风而去。
朗坤:“……”
老司机你们特么倒是带带我啊!居然还能飞,不带这么开挂的!
朗坤心里满是马教主的咆哮,这个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的地方,就算以几年前他在部队里耐操耐劳的恐怖体力也不定能够走得出去,何况如今疏于训练,虽然比起普通人来说体能尚算不错,可在这样的地方急行军,仍然不行。
更何况还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就是有金刚钻都揽不下这个瓷器活儿好吗!!!
朗坤懊恼地几乎揪下一把头发来,就在这时,四周画风突变,一阵旋转扭曲将四周的红土黑水池搅成一团芝麻糊,等画面重新归于平静,朗坤心里有的不是庆幸,而是感叹:待在洗衣机里的感觉真不好受,天旋地转的简直要人命。
吐槽完了,他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化魔池边,而是在一座空旷的房间内。
说是房间其实有些夸大了,因为这地方虽然四四方方占地极广,但是却没有一面完整的墙,四面应该是墙壁的地方都是镂空的,可以完完全全供成年人进出,甚至不论站在哪一边,都能看到外头大片大片的暗红色天空,仿佛夕阳西下。
这又是到了什么鬼地方?
朗坤喊了几声,但没人回答,他只能沿着房间踱步,发现房间是用一种黑色的石头砌起来的,脚下是这种黑色的石头,连头顶也是。大概是因为石头太黑了的关系,室外橘色的光晕无法成为有效光源,这样的天光下,房间四角仍然点着蜡烛。
朗坤打量了一会儿烛台,虽然认不出是什么时代的东西,但能肯定绝不是现代工艺的手笔。
“……”不会是穿越了吧,朗坤心想,反正这年头穿越也不是个稀奇事,只是他因为被魔气打伤而穿越,实在是有些可笑了。
就在这时,烛光微晃,有风吹来。
朗坤很奇怪自己居然没有风吹在身上的感觉,只是凭经验朝着风来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团黑气由远及近,降落在室外的平台上。
黑气散尽,朗坤看到黑袍男人抱着小霍刑进来,将他放在了室内唯一一张床上。
男人开始自言自语,“唔,人类受伤以后应该怎么办,愈合能力太低,恐怕靠他自己是挨不过去的。”
“哥,我回来啦!看我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这时,一道清亮的嗓音打断了黑袍男人的自言自语,伴随着这道嗓音,有人落在室外的平台上,手上拖着一条蠕动的东西进了室内。
烛光下,朗坤看到这人眼角有一颗泪痣,莫名就想到了一个名字——岳贞。
“回来就回来了,大呼小叫的做什么。”黑袍男人数落他,“又去哪儿撒野了,带了什么脏东西回来?”
岳贞笑着把手上的东西扔到黑袍男人面前,“哥,好东西,孝敬你。”
黑袍男人一看地上蠕动着的东西,就忍无可忍地皱起了眉头,“都说多少次了,你我不是普通魔族,不需要吃这些低等魔物来增强力量,怎么又带回来了。”说着,转身就走。
岳贞一把拦住男人,讨好道:“哥,别这样嘛,送给你的东西,我花了很多心思的。”
“把这脏东西叉出去,不然别叫我哥。”
“哎……”
“没商量,不把它叉出去,就把你自己叉出去。”
“……”
岳贞无奈只能照办,朗坤打量着他的表情,居然并无太多不服气,反而还有点因为没能讨好到大哥而生出来的沮丧。
但是谁都没有想到,就在此时,变故突生!
只见原本在地上垂死挣扎的魔物突然弹起身子,躲过了岳贞的魔爪,直接朝着床而去。
不好!!!
朗坤心里暗道糟糕,床上躺着的是小霍刑,他本来就是个普通人类,此刻又他奄奄一息,若是再被魔物这么来一下,恐怕别想活了。
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原本就站得离床不远的朗坤几步跨过去,想要替小霍刑拦下魔物,但令他不可置信的事情又发生了,那只身子底下长着四排对足如同变异蜈蚣般的魔物并没有因为他的阻拦而停下,而是直接穿过了他的手掌,直直朝床上落去。
“放肆!”只听黑袍男人大喝一声,声音语气俱是威严无比,连朗坤都听得一激灵。
随着黑袍男人的怒喝,原本袭向床铺的魔物被堪堪抓住,任由黑袍男人隔空一抓甩出室外,在半空中成了一条爆浆蜈蚣。
“……”这武力值,也忒特么变态了,朗坤想。
显然,魔物不寻常的行为引起了岳贞的注意,他好奇地来到床边,只见床上躺着一个人类少年,不由得啧啧称奇,“大哥,你可真厉害啊,细皮嫩肉的人类,怎么弄到的?我能不能吃了他?不知道吃人类会不会增加力量……”
“闭嘴,现在,马上,给我滚出去。”
“我不走,除非你答应把这个人类给我玩玩。”
“滚!”他的无赖让黑袍男人暴怒,一瞬间魔气爆发,连用来照明的烛光都显得暗淡了,“这里是你能来的地方吗?你是什么身份,能随意进出这间房间?这些年我惯着你,看来是把你惯坏了。”说着,就准备动手了。
岳贞一看情势不妙,赶紧赔笑,脚下抹油溜出了房间,一口气跑出很远距离,才将刚才对着黑袍男人的那副又痞又无赖的表情给收了起来,转而换上一副冷厉面孔,轻蔑道:“什么东西,不就是比我早出来么,不就是魔尊之位的继承者么,有什么好得意的,过不了几年,我岳贞就会让你的房间易主!”
这一席话说出口,什么兄友弟恭,全都成了天大的笑话。
作为旁观者的朗坤心想,真是好一出兄弟面和心不合的宫斗大戏啊!
黑袍男人赶走了碍事的弟弟,又折回去查看床上的小霍刑,只见他此刻呼吸急促,不知他是不是快油尽灯枯了。男人看了他一会儿,最后像是打定了主意,伸手将小霍刑身上那已经破的不能再破的衣服给挑了开来。
这一下,更让朗坤倒抽一口凉气,只见小霍刑浑身上下都是伤,一个伤口叠着一个伤口,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相比之下脸上的狼狈简直不值一提。
黑袍男人见状,倒吸一口凉气,不敢再耽搁,一股浓黑的魔气从他指尖迸出,缓缓罩上了小霍刑伤痕累累的身体。
也是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就有效果了,小霍刑虚弱地睁开眼睛,虽然只是一条缝隙……
“神仙……”他干哑着嗓子,在看到黑袍男人后挣扎着说话,“你是神仙吗?”
黑袍男人嗤笑一声,“什么神仙,人类少年,你傻了吗?”
紧接着,画面又开始旋转了。
朗坤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经历了什么,套用现在挺网红的一句话,那就是: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简直就是看了一场4d、imax、vr结合体的电影,只是电影的内容和他自己息息相关罢了。
在黑袍男人用魔气救活了人类少年后,他便想要将人类少年送回去,可是少年说什么都不肯离开魔族聚居地,他说自己在人界无处可去,不如在这荒芜之地了却残生,哪怕是被魔物吃了,也好过回人界。
黑袍男人闻言,笑道:“少年,你很了解魔族嘛。”
这就是一切尘埃落定的开端,朗坤看到了霍刑想要留在魔族的决心,看到了黑袍男人的心软,看到了岳贞因为扭曲的爱而和黑袍男人反目,看到黑袍男人为了一个人类少年而甘愿放弃魔族最尊贵的身份。
他看到太多太多了,几乎不能承受……
电影的最后,作为唯一的一个观众,朗坤终于不得不承认——黑袍男人就是自己,自己就是黑袍男人,是魔尊之位的继承者。
他朗坤,是和岳贞先后从诞魔池里爬出来的魔物。
他朗坤,从来不是人类。
第53章
自诞魔池中爬出来的那一刻起,朗坤看到的就是满目如干涸血迹一般的暗红色,就连天空都是永远的日暮黄昏,稍微晴朗时能看到一抹来之不易的橘色,但大多数时候,魔族的天空都是红色的,魔气被夹裹在血雾里,到处弥散。
朗坤抽了抽鼻子,仿佛闻到了魔族空气中常年无法散去的血腥味。
那样毫无生气的地方,低级魔物靠互相吞噬来增强力量,力量越强越能够脱颖而出,甚至褪去丑恶的外表,化成容貌或俊美或妖艳的人形;而如同朗坤这般的高级魔物,他们的人形则与生俱来,但是这种天生的优越并没能给朗坤带来太多满足感,相反,总是住在圣殿高处的他,有着常人无法理解的寂寞。
他常常坐在自己房间外平台的边沿,吹着带有血腥味的风,看着脚下城池中如蝼蚁般互相残杀的万千魔物,看他们撕咬对方的血肉,直到将对方吞吃殆尽,不留一丝皮毛骨肉……每当这个时候,朗坤都会嘲讽地想:你们为了更靠近中心的这座圣殿而战斗,又怎知生活在这座牢笼中的我们不向往自由?
这是魔族领地中亘古不变的“风景”之一,乏味,残忍。
所以当看着这处景致的人类少年冷静地说要留下来时,朗坤感到不可置信。
相对于人界的缤纷繁华,魔族是绝对的荒凉贫瘠之地,除了魔物,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在魔族之地生存下来,哪怕是一花一草一木……所以朗坤也绝对不相信,一个人类能够在这里活下去,可同时,他心中也生出了一些不太明显的期盼。
就当赌一把吧!朗坤心想。
“你可想清楚了?想要在这里活下去,靠的是实力,魔族尚且能被同族残杀,你一个人类,靠什么在这里站稳脚跟?更何况魔族空气污秽,常年血魔之气弥漫,不是你们人类的凡胎肉体能够扛得住的。”
这样的问题,换来人类少年一个不屑的笑容,“自相残杀又怎样?不过是欲望驱使,不想混在下面这些低等魔物中混沌度日罢了,努力活下来往上爬的事情我经历的还少吗?站在巅峰的好处,呵呵……多着呢。”
冷然的语气,超越年龄的成熟,换来朗坤讶异的目光。
人类少年被他这么瞧着,嗤笑一声,又道:“这么看着我做什么?难道我说的话有错?人类拥有智慧,尚且欲壑难平失去理智,更何况魔物底下这些全凭本能,我就不信我一个心智无碍的人类,会死在一群没脑子的家伙手里。”末了,又用状似赌气的语气几不可闻地嘟哝了一句:“反正我在人界也无处可去,死在那里,不如在这里争取一线生机。”
此话一出口,换来朗坤大笑,“很好,你很有野心,希望能说到做到。”
“一定!”
“对了,这么多天了,还不知道你叫什名字。”朗坤想自己一届魔物都有名有姓,少年是人类,又怎么会是无名氏?
少年沉默,不愿提起过去的姓名,过了半晌才倔强道:“我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那我要如何称呼你,叫你‘人类’吗?”
“姓名很重要?难道你们魔物都有名有姓吗?”说着,扫了眼底下,眼底满是嘲讽,“我看不见得。”
“的确,不是所有的魔族都有名有姓,我有,他们没有。”
“……”
“我叫朗坤,是下一任魔尊。”
“我没有名字。”
“如果你不嫌弃,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如何?”朗坤饶有兴致地提议。
人类少年没有异议,得一个新名字有何不可?皇家无情,亲兄弟之间为了可笑的皇位勾心斗角并不奇怪,甚至从小一向交好的兄长也对他生出了防备之心,为了扫除自己前路的障碍,居然会恶毒地向父皇谏言,以平水患为理由,将他送上死亡的祭台。
然而他们谁都不会想到,他居然大难不死,落入魔族化魔池中,又被魔族少主救起。
不过是献祭前受了些皮肉之苦,又呛了几口苦涩的化魔池水而已,换来如今的局面,也不亏。
如此一来,抛却过去的名字算什么?重活一次,就该改名换姓。
朗坤对起名这件事很是用心,翻阅了不少圣殿中珍藏的人类典籍,才给了人类少年起了个新名字:霍刑。
当年无意中取用的两个字,在往后的岁月里,成了霍刑最好的回忆之一——他无罪却获刑,这个刑,是朗坤给的,他甘之如饴。
在爱情的牢笼里,任何深陷爱恋中的人都不会想要越狱。
朗坤再次睁开眼,淡漠的眼神扫视了一圈病房,过了很久才想起来自己在哪儿。
这里不是魔族的化魔池边,也不是魔族少主的房间,这里是人界京城,是有霍刑在的地方。
放下抱着的靠垫,朗坤起来活动了一下身子,暗叹魔族难当人难做。
其实他对霍刑、对所有人都说谎了,他找回来的并不是零星得一些记忆,而是全部。
想当年,霍刑在魔族住下之后,一开始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诚如朗坤所言,魔族空气中的血魔之气对人类的身体伤害极大,一天两天的还不见怪,十天半月下来,霍刑便时有咳血的症状,很是麻烦。
朗坤当时就再想把霍刑送回人界,只是还没行动,就被魔尊给召唤去了。
这一代魔尊不常露面,但是朗坤作为他的继任者,却是常和他见面,印象中这位亦父亦兄亦师亦友的魔尊,是个有着精致眉目的漂亮男人,他眉眼细长,常常像是眯着眼打盹的样子,实则比谁都看得清时局,人魔仙鬼四界,他看得比谁都透彻。
“朗坤,过来坐。”拍了拍身边的位置,魔尊笑容和煦。
朗坤依言过去坐了,耐心等了半晌,才听魔尊道:“我听说,这些日子你收养了一个人类少年?怎么,当儿子养?”
“尊主说笑了,我可是纯血统的魔族,要一个人类来当儿子,笑话。”
“嗯。”魔尊沉吟一声,又道:“你是我钦点的继承者,做什么决定,我也是认可的,只是我魔族之地不适应人类生活,恐怕不日他的身体便会出现不适,你可想好解决的方法了?”
朗坤苦笑摇头,“尊主,被您说中了,霍刑他的确出现了咳血的症状,而且我至今没能想出解决的方法来。”
“这个……”魔尊朝朗坤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我这有几本从人类那什么修仙大派里借来的典籍,不放拿去给那孩子看看,我瞧他颇有灵根,说不定能成大事。”
朗坤失笑,说是借,不如说是偷,也不知把人给急成什么样了。
谢过魔尊,朗坤自去取书给霍刑。
第54章
霍刑出身皇家,在误入魔族领地之前,也是个正儿八经的皇子,虽说没缘分学点帝王术进而当个太子玩玩,但是其他该受的教育却是一点也没少,加之他天资聪颖有悟性,在一堆千姿百态的皇子里,也算是个能看的。
简单来说,他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但是朗坤并不清楚霍刑的身份,只当他是个普通人类少年,怀揣着两本修真入门典籍去找霍刑之前,还生怕内容太过晦涩他看不懂,特意翻了翻确定没问题,才将两本书送到霍刑眼皮子底下让他看。
“这是什么?”霍刑看着眼前两本古旧的书,不明所以。
“修真入门,从人类那里借来的,最适合初学者修炼筑基。”像是怕他不明白,朗坤又补充了一句:“最近你咳血的次数多,惊动了魔尊,他给想的解决办法,希望借用人类的智慧来缓解你的痛苦,运气好的话能修成正果也不一定。
霍刑:“……你们魔尊还真是闲,有空管我这种小人物。”如果不是朗坤提起,霍刑其实还真没记起来这广袤的魔族领地是有主人的,他是这个世界绝对至高无上的权威,捏死一个人类,就好像碾死一只蚂蚁一般简单。
但是这样的魔尊,却容忍他这样的人类留在魔族,甚至还给予帮助,真是……奇葩。
“这也不奇怪,魔族多的就是魔物,人类对我们来说稀少而珍贵,当然会多点关照。”
“……别告诉我全魔族都知道我一个人类立志生活在这里,正排着队准备来拜访我。”霍刑顿时嘴角抽搐,有点无法跟上魔族的思维。
朗坤看了他一眼,道:“下面那些忙着杀来杀去的肯定没时间关注你,但是已经能化成人形的魔族,的确有不少对你很好奇。”
“……你知道得很清楚嘛。”
“那当然,如今魔尊甩手不管事,大小事情由我来定夺,那些家伙想要进圣殿,得经过我的同意。”
霍刑顿时明了,霍刑就是个有实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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