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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王朝(猛虎)-第3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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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境,绝难揣测得出。」
在猛虎军团渡河的时候,东岸的呼兰和苏来尔联军临战指挥总部,争议也已尘埃落定。
「战争马上开始,现在已经不是商议的时候!幕僚总长刚才已经宣布了详细的部署,大家不管是理解还是不理解,想得通还是想不通,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柯库里能面似铸铁,声若洪钟,强行把异议的声音压制下去,「本次战役,我不允许有任何的延误偏差,否则军法处置!」
柯库里能很少这样大声训话。不仅音量很高,还要搬出军法做后盾,在战神之威名确立后,尚属首次!
这也反映出,呼兰西征集团中有相当多的高层将领对于柯库里能和布朗尼拟定的战略无法认同。整个战将集团内部,对于临战前突然改变作战计划一事,存在重大分歧。
「各回各阵!开始行动!」
然则分歧归分歧,主帅决心已下,谁也不能再改变半分,那么只有坚决执行。
柯库里能亲自举起纛旗,所有战将呈离心状飞驰而去,驶出主帅的中军本阵,奔往自己的辖属部队。
不半晌,五颜六色的各式旌旗相继挥动,恍如万彩飘动;上千支牛角号呜呜吹响,恰似惊雷大作。呼兰和苏来尔联军大部队开始向前挺进。
呼兰人崇尚青色,数十万大军沿著河岸线铺陈开来,春天彷佛一刻间突然来临。萧索的冬末似乎被一张大手刷地抹去,迅即染上一片无边无际的黛青。
不仅时间错位,空间彷佛也发生了奇迹般的挪移。
莽莽的绿色飘带森林,竟然被从遥远的北方搬到了靛河的岸边,而且能从东向西位移,缓缓地朝河岸逼近过来。
提前了一千多年时光,猛虎军团的战士体验到了后现代前卫艺术的荒诞冲击波。满眼都是赏心悦目的喜人新绿,在朦胧细雨的冲刷下,闪动著鲜嫩的亮光,一刻比一刻接近。然则这种春天气息的来临,却有如此震慑性的压迫感,如此的令人恐惧、如此的让人心寒!
呼兰骑兵与呼兰步兵,可称得上是游牧渊源传统与定居农耕文明的杂交品种,独具自己的特色。应该说,这是一支配备先进铠甲和武器,却以运动型野战为灵魂和指导思想的部队。
其步兵按疏阵方式布列,部分精锐部队披重铠,馀者皆为轻甲。武器制式大多为双手持长斫斧或者狼牙棒,尤其是狼牙棒,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成为呼兰人源自草原蛮族的另一证据。也有一些部队是曲柄短刀配大圆盾,以利于近身肉搏。
呼兰步兵进攻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他们更注重整体上的协调,保持一个大致相符的战略阵形即可,并不在意小分队层面的配合,放手让战士们自由发挥。这种战法,看上去似乎是一呼啦的散漫冲杀,但却与呼兰部队的特点相适应。呼兰步兵大多采用长柄武器,这种战法能给予每个兵士较大的挥舞武器的空间,充分释放其肉搏效能。另外,呼兰人具有较高的个人技击水准,以清健灵动为主要特色,如果跟中央走廊的重甲步兵比试蛮力和纪律,怎么样也超不过对手。如要获胜,必须另辟蹊径,凭借自身的灵活来对抗敌方的力量。
呼兰骑兵则融入游牧轻骑和铁甲重骑两者之长,建立起一种独特的中型骑兵。
这是介入轻骑和重骑之间的一种骑兵。骑手披钢甲,罩住胸腹和面部,以增强防御力,但手臂、胫腿等仍露在外头,马儿也不披铁甲防护;骑手背上都挂一把骑弓,腰挂一袋翎箭,既能近距离肉搏,也可远射发箭;骑手的肉搏武器也不像中央走廊骑兵那样,轻骑使马刀,重骑用刺矛或重剑,他们更喜欢用曲柄大砍刀、长斫斧或狼牙棒等长兵器,由于这些都是双手持武器,故而一般不配骑盾。
呼兰骑兵既可游动射箭,亦能近身突驰,故而进攻方式也比较多样,属于典型的多面手部队。当然,正所谓有得就有失,他们虽适应面广,但近战不敌重骑,游战不敌轻骑。
不过,世上没有无敌的兵种,也没有最佳的战法,一切视乎具体的战场条件而定。只能说,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特定环境下,指挥官需要寻找出最能发挥本军优势的最合适战法。而呼兰的这种步骑配置方式,给予了统帅更多的选择权、更大的自由度。
当呼兰西征集团主力部队开始逼压过来的时候,丹西一反过去先防后攻,先顶住敌军再突施反冲锋的故伎,他举起中军大纛,挥旌前指。慑人心魂的鼓点声蓦然响起,勇士们以剑击盾,配合著风笛战鼓的节奏,开始大踏步前行!
猛虎军团巨大的步兵方阵,开始迎著敌人挺进,停歇了一会儿的金黄色洪流重新向前涌动……
步兵战友梯次向前进发,后方的空间被腾了出来,对岸的猛虎骑兵部队开始继续渡河……
靛河东岸大战,就此正式开始!
靛河独立领,如一条蚯蚓匍匐在南部海岸。
这个北接苏来尔,南临大海,西靠靛河,具有独立主权的沿海小国,领土成带状,东西狭长,但南北距离极短,仅有二十公里左右。该国的老百姓驰马游戏,一不留神就可能闯过边界出了国。
这样一个毫无国土纵深的小国家,在塞尔的协助下,在周围的千湖独立领和红杉独立领两位难兄难弟的鼎力支持下,堪堪能抗住不以军戎见长的苏来尔王国的入侵,但是,当柯库里能与丹西各带数以十万计的主力部队前来会师决战时,独立领那两三万边防军就根本不值一提了。
无论呼兰还是猛虎军团,要剿灭该国都易如反掌,不比捏死蚂蚁困难多少。
两大强国正面碰撞,在现今这样一种形势下,无论红杉、千湖还是靛河,三个独立领是谁都不敢得罪,恪守中立,绝不介入任何外部纠纷,所有武装力量都开赴北部边境,小心地防卫国土。
丹西和柯库里能呢?他们也远未到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程度,考虑到本方政治形象和走廊民心向背,也不愿对它们轻启兵衅。
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私下里的政治交易与台面上的外交姿态,完全是迥然相异的两码事。参与暗地里勾兑的各方势力,不仅不会有丝毫顾忌,反而要充分利用外在假相来做文章,来迷惑他人……
第三十四集 本集简介
靛河大战,猛虎军团及其盟军作战惨败,柯库里能率呼兰大军一路穷追猛打。虽然柯库里能也受到一定损失,但走廊东部各国旧王朝复辟,他得以纠集大军迅猛反攻,猛虎军团不仅第二阶段的扩张成果尽失,而且被杀入最重要的基地——中央郡自由民行政区。
东西教会重新开战,狄龙趁势扩张。
丹西再度作战失利,柯库里能率大军攻占首都巨木堡。
北部草原上,伊森老妖与胡狼首领西格尔联盟,南下进攻,令丹西无法从北部调集部队回师救援。而狄龙自己陷身战争,也拒绝向盟友提供援助,自治领岌岌可危。
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神经质的女巫,被视作异端的疯宗传教士——「疯婆婆」……
第三十四集 第一章
“赞美你,太阳神!因你的普照,世间方有一切!”
著名诗人,帝国贤智院平民派首领,御前咨议会副议长──高登巴赫,曾在自己的一首诗中作如是吟咏。
但这些日子来,一想起这句鸟话,老子就想骂娘!甚至恨不得跑回去,把高登巴赫那张油亮亮的胖脸,揍成柿饼!
高登巴赫的烂诗迷惑了很多少女的心窍,真以为世间的一切都是阳光带来的。但大沙漠的存在,无情地击碎了他的谬论。
在这黄尘莽莽,飞砂走石的戈壁沙漠里,缺乏水、缺乏植物、缺乏动物、缺乏行人,什么都缺,可唯独不缺的就是阳光!
为了躲避被高登巴赫无限崇拜的阳光,白天,支起帐篷睡觉,夜晚,披星戴月地赶路。进入大沙漠已经一个月了,使团还没能走出这片沙的瀚海,一直过着这种昼伏夜行、颠倒生物时钟的苦日子。
更可怕的是,那个重金聘请的领路向导,半途中因染上疾疫而突然身故,让使团陷入了茫然不知前路的困境!
在大沙漠里头迷路,意味着死亡!
幸好,帝国是强盛而富庶的,东行使团带的资费也很充裕。早在进入大沙漠之前,使团就做好了各种准备,光负水的骆驼就多达一百头,还有两百余头骆驼运载礼物、财货和生活用具。另外,使团人也不多,总共只有十七人。除了我这个全权使节之外,另外只有十六名随从,其中副使兼随行武官一人,文书参谋五人,卫兵十人。
人少,物资又充裕,故而我们虽已经在沙漠里跋涉了一个月,却并无生命之忧,紧巴紧巴地使用,甚至可以再熬他两个月。
当然,一直这么胡乱走下去也不是个事儿,我们已经被海市蜃楼欺骗了一次,偏离了方向,多走了一个礼拜的冤枉路。再这么折腾几次,水终有用尽的一天,如果到那时还没能走出沙漠,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林斯顿!还没睡够呀!”
我在摇荡的驼背上胡思乱想,伴随着单调的驼铃声,开始迷迷糊糊打盹时,胖墩的声音在我旁边响起。
胖墩,大名谢尔盖,是来自西大陆的斯甘特移民后裔,任此次东行使团的副使兼随行武官。胖墩童年时就是我最要好的玩伴,长大后又曾当过我的战友和长官。他在帝国军队中虽已位居纵队长高职,这次却因为我的缘故,自愿充当我的副手和护卫,陪伴我出使遥远的东方。
“亏你还是几十年的老弟兄,到现在还念错我的名字!”我用手搓着脸庞,力图让自己尽快清醒过来,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叫林、思、东!”
“你们远东人的舌头就是怪,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蹦,一点儿也不连贯。”
唉,明明他自己舌头的构造特殊,反倒埋怨我们远东人!
不过,这也不能全怪胖墩。因为在我居住的那灰狗辖区,即使在移民为主体的中央郡,也算是著名的多民族聚居区了,来自东西大陆、五湖四海,各类杂烩都有。可绝大多数的邻居和朋友,基本上都品味不出远东语那抑扬顿挫的美妙神韵,更念不准字句中阴阳平仄的音调,故而干脆就把我的名字取其谐音,叫成“林斯顿”——一个中央走廊地区的很普通男性名字。
林思东这个名字,当然是爸爸替我取的,以示不忘故土,永远思念家乡之意。
爸爸,就是来自我此行的目的地——遥远的远东帝国移民。
当时的远东帝国,正遭受农民起义和北方蛮胡入侵的双重打击,中央政权摇摇欲坠,各地方军阀趁势而起,割据称王。义军、胡人、地方军阀,加上不甘退出历史舞台的中央军,混战不休,帝国分崩离析,富庶国土赤地万里,民不聊生。
我还在母亲腹中时,爸爸携带家眷逃难,跑出战火纷飞的家园,背井离乡,坐船赴海外求生。爸爸的梦想,是到海外去,在汹汹乱世中寻找一片祥和宁静的太平之地,一家人能过普通而平凡的安生日子。
不过,爸爸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了!
在这个尔虞我诈、人欲横流、暴力至尊的世界上,他心中的那个桃花源,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奢望,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
无论我的家乡远东大陆还是西部大陆,无论中部大陆还是遥远的黑大陆,到处都有熊熊烈焰在燃烧:
王侯贵族、军阀霸主,不停地征战讨伐,以并吞地盘,扩张势力……
来自严寒雪域、来自贫瘠草原、来自炙热沙漠的各类野蛮民族,纷纷窜出生存条件恶劣的原居地,跑到繁华的农耕区来趁火打劫,杀人越货……
活不下去的老百姓,很多人铤而走险,或聚啸密林,或霸扼河湖,或占山为王,或拦海剪径,干起了盗匪的营生。但主要受害者,却大多是和他们一样贫穷的普通民众……
“如今这个世道,做个小老百姓,怎的会这么难哪……”
小的时候,我总是看见爸爸坐在屋角黯然神伤,总是听见他发出这种无可奈何的悲叹……
爸爸和妈妈带着我走南闯北,在海外各地漂泊。爸爸在种植园当雇农,妈妈缝补针织以贴补家用,只能勉强糊口,将将养活一家人。碰上旱涝天灾,遇到战争爆发,遭受匪帮打劫,又只好抛下一切产业,举家逃亡。
自我懂事时起,我家已经搬了不只五次,有好几回是死里逃生,堪堪逃出蜂拥而至的溃兵或盗贼们的魔掌……
豺狼当道,苍生何辜!难道,除了主动退化为吃人的豺狼之外,老百姓再无做人的机会?!
天无绝人之路,我十二岁那年,我家的悲苦命运突然得到转机。
事出偶然,一次在镇上的酒馆里,爸爸不经意间听说巨木堡崛起了一个年轻的新豪强——他的远东老乡丹西。
此公正四处出榜,招收移民,条件更优越得令人无法想像:
免费赠送肥沃的可耕地,附带提供无息借款购买农具,而且免征赋税一年;所有移民,不论民族、信仰、肤色和性别,全部一视同仁;欢迎举家迁移,尤其欢迎有经验的农夫牧民、有一技之长的手艺工匠、有一定资本的商人前来,自治领政府将对他们给予更优厚的待遇……
如此消息,爸爸尚是首次得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上,芸芸众生不过是权贵们砧板上的鱼肉,战场上的肥料。贪婪的庄园主恨不得榨尽雇农血管里的最后一滴血汗,无耻的帝王诸侯恨不得盘剥掉子民口袋里的最后一枚铜币!
稍微知道节制和收敛一点的,都被冠以名不副实的所谓“仁君”称号。
可是,世上居然还有像丹西这样慷慨的领主!
在第七次被逃散的溃兵烧毁茅屋、掠劫一切后,爸爸终于下定了决心。
带着怀疑的态度,怀揣惴惴难安的心情,做好了应付上当受骗的一切准备,我们一家人再次上路,成为了猛虎自治领中央郡的第一批移民。
这一次,是爸爸数十年人生旅程里作出的唯一正确选择。
所有传闻,居然都是真的!
一切承诺,都迅速兑现!
理想中的桃花源,真的就在此地出现了!
当自治领的官员得知我们是来自远东帝国的移民时,二话不说,给我家的一百亩水田,比榜文上的承诺还多加了一倍。
或许有些其他地方来的移民认为丹西领主对自己老乡的偏心,不过,大多数人还是对此表示理解。因为我们远东帝国人,种地可是刮刮叫,非常有名,秉承数千年的农业传统,讲究精耕细作,粮食作物的单产极高。中部大陆的人都非常好奇,也非常惊讶,传闻在遥远的远东帝国,一小片土地竟然能够养活那么多人!
爸爸在家乡就是一把种田的好手,此刻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更是兢兢业业,日夜劳作。他的努力很快就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我们家不仅赚取了丰厚的收入,而且因成为中央郡单产最高的农庄,引起了自治领高层的注意……
当时的中央郡总督马特先生亲自前来拜访,再免费赠送了我家四百亩水田,要求爸爸把这五百亩地建成农业示范区。马特总督还把我家定为农业技术传播站,聘任爸爸为站长,自治领政府每月还另外支付他颇高的薪水。其责任则是,当周围的农场主、农户前来取经学习时,毫无保留地倾囊传授农耕经验,讲解自制农具的制造方法和使用技巧。
爸爸其实比以前更加辛苦了,除了种好自己的五百亩水田之外,还要每天给上门求教的邻居讲解示范,传授来自远东的先进农耕技术,有时甚至被请到闪特、大荒原遥远的地方,给当地农户推广轮耕、育秧、培土、密集播种、施肥、除虫等技术,跟一些其他地区的种田能手们交流讨论如何提高单位田亩的产量。
忙惚儿一整天,回到家也不得安歇。自治领的两个书记官像影子一样吊在爸爸身边,记录下他的方法和技巧,为编撰《农桑辑要》积累素材和资料……
妈妈开始有怨言了:以前当雇农,好歹晚上和农闲时能歇口气,如今可好,连深夜都不得清闲!
爸爸却似乎乐在其中。
他虽然更忙更累了,但却像换了个人似的,整个人的精神面貌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原本满脸皱纹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爽朗的笑容;原本佝偻的脊背,第一次挺直了腰杆……
按爸爸的讲法就是,他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感到了做人的尊严!
不仅马特总督,后来的苏雷执政长官、红发席尔瓦总督,甚至连丹西领主,都曾来我家做客!
丹西领主打一开始就是充满了争议的传奇人物,厌恶他的人极度仇恨,视之为邪魔恶鬼,是杀人不眨眼的可怕霸主,但崇敬他的人极度喜欢,把他当作救世明主,顶礼膜拜。不过,在当时他来我家做客的时候,在十三四岁的我的眼里,他就像一个和蔼可亲的邻家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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